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1-0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或到本机关(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查阅或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epb.zibo.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1、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epb.zibo.gov.cn/)
2.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http://epb.zibo.gov.cn/gongkai/?open=zfxxgkzn)。
3.“淄博环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淄博环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183020,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开查阅点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市生态环境局值班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18302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03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已申请公开网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提交。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邮政编码: 25503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3183020 传 真: 0533-3183834
电子信箱: zbshbjbgs@zb.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联通西路202号 邮政编码: 25503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3183020 传真: 0533-3183834
电子信箱: zbshbjbgs@zb.shandong.cn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 255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31836202 传真: 0533-3183622
电子信箱: zwgkb@zb.shandong.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淄博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3甲1号(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电话:0533-2306018、0533-2306099)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张店区人民法院(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电话:0533-2865258)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