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4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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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5-55140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建设项目(RB0026)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荆山路219号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荆山路厂区(北区)内(中心地理坐标:E118°13′51.200″,N36°11′9.589″)。 |
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017-370323-27-03-055130。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涉及RB0026注射剂生产,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厂区现有1座5层总建筑面积为38579.39m2的生产车间,建设1套“年产RB0026注射剂160万支生产线”,依托厂区办公、宿舍、危化品库、事故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含污水处理站现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现有公用辅助设施;新建1套制备能力10m3/h的纯水制备设备;新建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本项目废气。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RB0026注射剂160万支。 |
(一)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细胞培养废水、纯化废水、制剂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废水、注射用水制备排浓水废水、纯蒸汽灭菌废水、纯蒸汽制备排浓水废水、高温蒸汽灭活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实验废水、循环冷却排污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细胞培养废水、纯化废水、制剂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实验废水、高温蒸汽灭活冷凝水先经车间灭活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浓水废水、注射用水制备排浓水废水、纯蒸汽灭菌废水、纯蒸汽制备排浓水废水、循环冷却排污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荆山路厂区(南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进一步处理。 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进水水质要求。色度、粪大肠菌群须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全盐量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 2 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25)表2限值要求。单位产品排水基准量须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4标准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细胞培养呼吸废气、物料使用投加、缓冲液配置过程及配溶过程产生的称量及投配料废气、消毒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质检实验废气及项目依托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细胞培养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高效过滤器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固体粉料在称量、投料配液过程中的少量颗粒物经称量柜负压密闭收集、抽吸至称量柜中高效过滤器,然后再经洁净配料间配制的中高效过滤器处理;项目危废暂存间废气及质检实验废气经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至车间顶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项目依托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泡沫捕捉+低温等离子+三相多介质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医药制造II时段标准要求;项目依托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中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VOCs厂界浓度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细胞冻管、废摇瓶、废移液管、废EP管、废瓶子组装、方瓶、废波浪式培养袋、废取样袋、废搅拌式培养袋、废储液袋、废离心管、废热塑管、废膜包、废硅胶软管、废层析填料、废过滤材料、废预滤膜、纳滤膜、废一次性搅拌袋、废原液瓶、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实验废液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疑似危废,鉴定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根据鉴定结果合规处置。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GB16889、GB18598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污水站、事故水池、地下管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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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丰度硼同位素分离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山东重山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3-370300-89-01-84588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占地面积1333m2,依托公司现有4#车间、仓库、办公楼、控制室等配套设施,主要建设1条三氟化硼同位素分离生产线,购置三氟化硼同位素分离生产线设备精馏塔、络合塔、解络合塔、冷凝器等110台/套左右。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吨三氟化硼-11、0.24吨三氟化硼-10的生产能力。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环保设施喷淋废水、制冷机冷却循环排污水、水环真空泵排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环保设施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污水采用厂区含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制冷机冷却循环排污水经双效蒸发除盐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由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清扫。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装置生产废气(苯甲醚吸附除水工序不凝气、苯甲醚除杂工序不凝气、络合工序不凝气、解络合工序吹扫废气、纯化工序吹扫废气、产品充装废气)、双效蒸发不凝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①装置生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氟化物,经引风系统引入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浓度限制和速率限值、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排放限值。 ②双效蒸发废气经冷凝+分子筛吸附脱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浓度限制和速率限值。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设备动静密封点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废气。 无组织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氟化钙污泥、苯甲醚吸附除水工序废分子筛、苯甲醚除杂工序除杂残液、多级交换精馏产生的精馏残液、解络合工序解络合废液、预热器和除杂塔废导热油、生产过程废包装桶、环保设施废活性炭、双效蒸发废盐、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氟化钙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其他均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双效蒸发废盐需进行固废属性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失、遗撒;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车间内建设、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GB16889、GB18598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污水站、事故水池、地下管道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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