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5-551445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从严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群众满意度跃升至全省第一。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其中综合指数4.68,改善率2.7%,PM2.5 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4%,我市是全省唯一一个实现综合指数、PM2.5浓度连续5年持续改善的城市;优良天数238天,创历史新高,同比增加19天;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4天。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PM2.5、PM10、NO2、O3实现同比改善。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7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水环境质量指数为4.5313,位居全省第2位,同比改善1.62%,改善率位居全省第3位,3条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均同比改善,19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优良率100%。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获评“优秀”等次。生态质量指数(EQI)在全省排名第四位,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显著。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印发《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动作任务清单(2024年度)》,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议题2次,研究党风廉政工作6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6次。二是认真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2次。坚持党组中心组领学促学,共开展学习12次,集体研讨交流12次,完成书面研讨36次。三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网络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制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台账,组织签订《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党员干部拒绝邪教承诺书》。四是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印发机关党建要点、“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持续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局机关党委对18名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表彰奖励。组织开展青年活动和年轻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177人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更加有力,质控中心党支部等5个集体在党建创建工作中荣获表彰奖励,4名同志被授予“淄博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五是全面加强廉政工作。加强机关纪检队伍建设,配备2名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督促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在全系统开展“强化党纪学习,弘扬清廉家风”现场教育活动,确保风险防控全方位、无死角。在淄博市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强作风、严纪律”集中轮训大比武中获得三等奖。六是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7次,开展“筑梦绿水青山 绽放青春风采”活动及“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统筹工会、青工委等力量,开展健康讲座、妇女节趣味运动会等特色活动,在市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合唱比赛中获三等奖,被评为2024年度无偿献血“公益爱心单位”。
(二)美丽淄博建设步伐加快。一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有力。印发《淄博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持续深化黄河流域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完成431个问题整改销号。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协调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启动第二批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省级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建设。二是积极引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博山区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强县。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省级生态文明强县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个,创建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省前列。三是着力推动生态保护监管。完成博山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试点,组织开展“绿盾2024”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对省厅推送的28个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整改、销号。四是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质效。坚持做优做强“两微一端”,把政务新媒体阵地打造成集政务公开、权威发布、互动交流、宣教科普和舆论引导于一体的重要平台,“淄博环境”微博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传播影响力市级榜单排名稳居前2位。拍摄制作“六五寄语”、“局长带你走进环保设施”、“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等宣传片10余部,积极向全社会推介美丽山东建设“淄博经验”。
(三)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有力。一是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生效,全力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69个、辐射类项目环评报告7个,审查规划环评6个。743个省市县重大项目,除尚未开展环评工作的项目外,保障率100%。强化要素保障,为57个建设项目出具污染物替代总量确认书,保障“鲁油鲁炼”、天辰齐翔己二腈二期等重大建设项目快速落地,“鲁油鲁炼”项目环评报告顺利获批并创下了同类项目环评审批最快纪录。二是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2024年共审批89个新申请排污许可证、1022个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1225个变更申请排污许可证和6个延续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对215个排污许可证和472份执行报告进行质量核查,分别发现问题1240个和296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火电、钢铁、屠宰等重点行业的58家企业开展专项提升行动,核查发现23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三是持续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印发《淄博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齐鲁化学工业区于2024年12月4日成功申报山东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第二批试点。对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第一批试点的三个企业开展常态化帮扶指导,完成半年成效评估工作。四是助推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4个项目进入国家、省级项目库。高青经济开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淄川经济开发区、沂源化工园区、临淄经济开发区已获批同意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印发《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加快发展壮大全市生态环保产业。五是推动双碳工作走深走实。完成《淄博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中期评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连续3年超额完成下降目标。推动24家发电企业全部完成碳市场履约,率先对8家水泥行业企业开展调研,为碳市场扩围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推进6个省级近零碳示范试点单位开展创建,逐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东华科技、金诚石化2个项目被评选为山东省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六是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完成7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积极推进临淄经济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持续提升。一是纵深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对近十年全市空气质量情况进行全面复盘,充分运用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成果,坚持长短结合、精准施策,系统谋划制定《淄博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方案》,配套开展18个专项行动,梳理形成全市大气1699项治理任务清单。制定印发《2024年淄博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21条措施》,突出秋冬季攻坚关键节点做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社会面源污染治理,全力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提质增效。组织3654家次企业深入开展VOCs自查自纠,组织专家团队对372家重点企业进行指导帮扶。联合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和水利等部门开展16次扬尘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累计通报并整改619个问题。编制完成淄博市2024—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将8200余家企业纳入应急管控,科学制定减排措施。创新移动源监管模式,探索形成的移动源管控“7+2+1”模式、加油站管控“五步法”得到生态环境部和省厅高度认可,成功承办全省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现场会。有序开展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通过日调度、周通报方式加速淘汰进度,全力完成年度任务,实现“两个百分百”。完善非道编码数据审核修改。整改核查编码数据2.4万余条,检测机械3万余台,检测数量全省第一。二是持续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谋划制定涵盖6大领域38个项目的《2024年淄博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方案》,配套出台《淄博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入海河流总氮管控》等7个子方案。2024年,共巡河总计4761公里,飞行监测542次;排查各类河湖228条(次)、污水处理设施131个(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42个;巡查工业园区14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80余个。孝妇河淄博市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光水(淄博张店)污水处理厂涝淄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经开区水环境智慧化监管项目等5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加速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90%,超额完成省定任务目标。实施水环境问题快速响应机制,10余个影响水质的舆情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源头防控。高质量完成96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隐患排查回头看,我市有关做法在省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发言,方宇润滑油隐患排查报告编制零问题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并进行经验推广。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将新增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整治清单,实现源头治理和动态监管。完成省定7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和263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组织开展三轮次排查整治行动。《淄博市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入选2024年省政府普刊。四是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扎实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纵深推进固体废物问题点位整治,完成国家、省共计219个反馈问题的现场核实,7个省委巡视反馈危废点位累计清理危险废物1.4万余吨,我市工作经验做法在2024年全省固废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积极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物综合利用,赤泥综合利用率远高于全国赤泥综合利用平均水平,受到生态环境部及省厅高度肯定。筹备申报特色无废细胞,已建成市级“无废细胞”182个,省级“无废细胞”70个,位居全省第二位。
(五)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强化应急处置和隐患排查。印发《淄博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排查整改环境应急类风险隐患181个。二是强化辐射环境监管。印发《淄博市2024年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全面从严开展隐患排查活动,组织对全市对47家伴生矿环境风险企业开展排查,督促纳入伴生矿利用名录的企业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完成21枚废旧放射源收贮,全市废旧放射源收贮率100%。三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制定《淄博市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和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健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参加生态环境部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实战应用比武竞赛、全省第九届生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比武竞赛,参赛团体及个人均斩获佳绩。
(六)环境监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一是重塑执法检查和处罚制度。创新“轻微免罚”机制,制定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明确对23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给予企业一定容错空间。制定印发《关于统筹规范涉企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进一次门,办多项事”“无事不扰”等原则,全力推进涉企检查科学化规范化。开展双向统筹协调14轮次,联合入企检查占比10%以上,全市现场执法数量同比2023年降低19%,涉企督导检查同比减少40%以上,大幅度减轻企业迎检压力。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合力。印发“两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行刑衔接”向“行刑同步”进阶,全年查办并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1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协作,持续打击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造假,移交问题线索82个,立案处罚11家次。三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积极组织开展线索筛查,年度内全市共办理损害赔偿案件73件,入库赔偿金额92.5086万元。四是加快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布设17处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完成PM2.5组分站、非甲烷总烃站及铁路货场交通站建设,全年新增污染源在线监测点位125处,在线监测点位数量持续位居全省前列,质控实验室成为全省地市级独立监控中心首家取得CMA资质认定的实验室。五是突出监测装备技防优势。科学调度走航监测、无人机巡查工作,累计派出走航车177车次,走航1.1万余公里,发现并处置污染物高值线索252个;派出无人机140余架次,发现突出扬尘问题90余个。六是深化惠企服务,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倡树“执法+服务”理念。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普法服务有机结合,广泛深入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送法入企等活动,年度内组织“府检联动”“府院联动”“行刑衔接”专题普法培训6场,服务企业100余家,答复咨询50余次,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向好改善基础薄弱。SO2、NOx短板指标制约依旧明显,企业精细化治污水平有待提升、深度治理主动性不足,污染物排放总量高、强度大,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
(二)水环境持续向好改善仍存在掣肘难题。雨污分流工程“毛细血管处”未完全打通,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仍有短板。河流水质反弹问题凸显,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有下降的风险。
(三)环境安全风险依旧面临较大压力。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数量居全省首位,关停腾退化工、焦化等高风险企业用地较多,因个别地块污染成因复杂,现有治理修复技术不成熟、修复资金需求大等因素,项目用地需求与土壤修复周期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固废问题点位整治上也存在同样问题,特别是个别点位溯源困难,主体灭失,导致工作推进滞后的被动局面。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任务,紧密围绕美丽山东建设,全市“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阶段性任务目标,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以更大力度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绘就美丽淄博建设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