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302154号
提案的答复
鞠庆田委员: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全民参与的碳普惠体系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碳减排逐渐走向公众视野。低碳权益是环境权益的一种,碳普惠是低碳权益惠及公众的具体表现。碳普惠制是为市民和小微企业的节能减碳行为赋予价值而建立的激励机制。
一、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即启动了碳普惠体系的准备工作,山东碳普惠信息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碳普惠平台体系的运营机构,在全省碳普惠平台建设及运营方面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2023年1月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3年底,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2023年2月14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山东省碳普惠方法学的通告》《关于征集山东省碳普惠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告》,向社会广泛征集碳普惠方法学、专家,助力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
目前,碳普惠应用场景服务平台,包含大型活动碳中和、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公益活动等应用场景,已开发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淄博市碳普惠工作打算
1.落实要求,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发挥党政机关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弘扬以简约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依托省碳普惠平台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的的活动/会议/赛事等实现碳中和。
2.加强引导,推动碳普惠应用普及。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注册使用,动员更多人员参与其中,让个人“减碳”行为转化为个人“碳资产”。 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碳普惠平台。鼓励企业创新公众减排激励方式,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碳普惠平台建设,主动实现自愿性碳中和,促进碳普惠体系形成闭环。
3.立足实际,开发区域特色型碳普惠应用。开展实地调研工作,收集、梳理、汇总各区县碳普惠应用的发展需求,依托省平台已有承载能力,探索将彰显我市特色的项目纳入碳普惠平台,因地制宜地运用好省碳普惠平台。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