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国四国五国六商用车排放的监督与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1301023
建议人: 曹洪军
主办单位: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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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第1301023号提案的答复

曹洪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四国五国六商用车排放的监督与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具体问题及建议,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通过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结合提案中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的建议开展了深入调查,提案中“很多国四、国五的车主拆掉SCR”的问题客观存在,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采取联合执法、管控源头、强化考核等措施,持续提升各类移动源污染的监管水平,有效降低了重型柴油货车环境违法行为的频次,我市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移动源排放管控工作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合力监管

移动源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的监管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需长期持续开展,为长期高效的推动移动源排放监管工作,我市于201911月成立了由生态环境、公安、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等多部门组成的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专班,通过建立定期联合现场执法检查机制,逐渐形成了多部门共同发力、联合管控、持续开展的监管模式,截止目前,我市共设立24小时固定联合执法检查点10处,流动联合检查组11个,今年以来共计上路抽测重型柴油货车12990辆次,查处超标重型柴油货车442辆次,处罚441辆次,共处罚金4.4万余元。通过高密度、多点位的部门联动执法检查、检测,切实降低了重型柴油货车排放超标的违法数量,提升了移动源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管控水平,在推动部门联动的同时,将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纳入区县分局的月度考核,实行日调度、周例会、月通报,以考核为抓手促移动源排放监管工作落地、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二、突出日常监管,严抓检测秩序,提升检测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提升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行业规范化检测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1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淄博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淄博市机动排放检验机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从2022年开始对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环检机构)实行量化积分制管理,每月开展一轮数据筛查及现场检查,重点核查环检机构可能存在的数据造假、出具无效检测报告、检查秩序不规范等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不规范检测问题逐一记录、逐一跟进、逐一销号,持续规范环检机构检测秩序,净化行业风气。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车辆上线检测时外检须检查发动机排气管、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外观及安装紧固部位是否完好,如发现有腐蚀、漏气、破损或松动的,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车辆的SCR属于排气后处理装置,作为车辆的重要环保设施已纳入车辆年度检测的否决项,车辆外检时发现SCR拆除的车辆,不予上线检测,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要求其进行维修后方可进行复检。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在营87家机动车环检站开展全覆盖检查4轮,共计抽取车辆检测数据467条,其中有35环检机构49家机动车排放检测站存在检测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检测秩序不规范、落实标准要求不到位的15家机动车排放检测站暂停其网络连接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示。

三、突出源头治理,推进硬件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为强化移动源管控力度,提升移动源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逐步建成了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联网系统、车载OBD联网平台系统、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等一系列移动源监管系统,积极推动天地车人一体化建设,以科技手段助推移动源全防全控。目前在我市有72家重点用车单位在原辅材料和产品主要出入口安装门禁并完成联网,门禁系统可自动限制低排放阶段的重型柴油货车入场,7000辆国重型柴油货车安装了车载OBD设备,在重型柴油货车必经的主要交通干道建设完成11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在高速公路主要下路口安装2套黑烟抓拍系统,通过用车单位联网监控、车辆实时检测、道路自动监测三种手段,逐步形成了源头监控、过程检测、道路监管的移动源排放监管体系。

四、突出社会宣传,扩大知晓面,倒逼自我规范

充分利用广播、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开展移动源污染方面的宣传科普,扩大群众的知晓面,接受社会监督,每月定期向社会发布《机动车遥感监测筛选高排放车辆公告》同时对机动车环检工作落实不到位、检测秩序不规范的“环检机构”进行曝光倒逼“环检机构”自我规范

在持续宣传、科普、曝光的同时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通过发放告知单、发送提醒短信等方式方法,定向推送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货车所有人相关政策信息,争取车主和驾驶人的理解支持,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车辆上路行驶。截至目前,共发送温馨提醒短信3200余条,发放宣传告知单1200余份,发布高排放车辆公告22期,公示各类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2700余辆,曝光不规范检测的机动车排放检测站15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落实联合执法,充分发挥部门合力

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多部门联动执法,常态化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将移动源排放日常监管工作落地落实,深入挖掘部门合力潜能,推动多部门监管数据联网,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二)持续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覆盖面

持续扩大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用车单位门禁联网、车载OBD安装的覆盖面,依托技术优势,实现移动源排放的全程管控。

(三)持续加大“环检机构”管理力度,规范行业秩序

监督“环检机构”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日常检测业务,重点核查重型柴油货车擅自拆除SCR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检测不合格车辆维修后方可复检要求,每月对全市在营“环检机构”开展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四)持续提升宣传水平,拓宽宣传渠道

在使用媒体、主流网站持续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宣传的同时,努力拓宽宣传渠道,组织环保志愿者深入运输企业、“环检机构”、物流园区、重点用车单位等重型柴油货车主要聚集地,通过发放宣传单页、设置宣传栏、设置咨询台等方式,科普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增强民众环保意识,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20531

1,加大审车时的监督,是否尾气合格,是否安装有原车的SCR尾气处理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在高速路出口安装检测尾气排放的无线检测装置,提供排放预警。 3,应加强环保、交通、交警的联合执法,设立不定点检查网点,加大处罚力度。 4,加强大型物流车队、运输公司的培训与日常督导宣贯,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用车常识。 5,加强对外地流动车辆的管理执法。 6,可以组织环保志愿者在交通要塞,大型物流园,大型停车场发放环保排放宣传单页。 7,增强大型企业对运输车辆进厂的环保排放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