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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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5-550957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一、出台背景
2019年6月1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发布《淄博市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管理规定》,随着我市城区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此规定已不再适用我市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此背景下,为推动我市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进一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了《淄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以下简称《区划方案》)。
二、依据文件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二)标准规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2525-90)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三)其他文件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主要内容
方案适用范围为淄博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范围依据《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扣除中心城区内山体、水体等不划分功能区类型的区域,共划分淄博市中心城区1-3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1175.57平方千米,区划单元95块,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20块,面积228.21平方千米;2类声环境功能区44块,面积702.78平方千米;3类声环境功能区31块,面积244.58平方千米。
详细描述执行4a类标准的交通干线239条,其中:高速公路4条,一级公路及二级公路16条,城市快速路6条,城市主干路164条,城市次干路49条;执行4b类标准的铁路干线8条,铁路场站1个。
此外,《区划方案》还描述了交通干线边界的确定、中心城区以外的乡村区域执行的声环境质量要求等内容。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解读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睿婧
联系方式:0533-279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