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1-0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或到本机关(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查阅或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epb.zibo.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1、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epb.zibo.gov.cn/)

2.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http://epb.zibo.gov.cn/gongkai/?open=zfxxgkzn)。

3.“淄博环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淄博环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183020,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开查阅点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市生态环境局值班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18302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03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已申请公开网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提交。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邮政编码: 25503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3183020 传  真: 0533-3183834

      电子信箱: zbshbjbgs@zb.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联通西路202号   邮政编码: 25503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3183020 传真: 0533-3183834

      电子信箱: zbshbjbgs@zb.shandong.cn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 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 255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31836202 传真: 0533-3183622

      电子信箱: zwgkb@zb.shandong.cn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淄博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电话:0533-2306018)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张店区人民法院(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电话:0533-2865258)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电子书    |   H5   |    语音播报   |   图片解读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我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3183020;邮箱:zbsh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反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工作如下

  1. 主动公开方面。为全面加强还能报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1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1158条,政务微信公众号973条。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传递权威信息,解读重要政策。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不断健全完善门户网站,力求内容更丰富、信息更全面、查找更快捷,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络申请13件,信函申请数7件,其他申请途径1件,同比增长10.5%,全部依法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局再次完善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工作重点、重新划分责任分工,建立网站日常检查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4. 平台建设方面。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微信公众号维护。2023年,对照权责清单,修改、合并部分栏目,优化栏目名称,不断提高网站维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5. 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党组书记、局长赵学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高鹏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毛相楠同志任主任,各科室明确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2023年,我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2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议2次。
  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3

2

5

3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3

2

5

3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3

2

5

3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意见征集过程中没有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度,存在部分专项长期规划未在市政府意见征集库征集意见;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如环境质量状况存在未及时更新的情况;政策解读存在罗列小标题或复制原文的情况;对县区指导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培养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意见征集,提升公众参与度的工作意识。及时与政策法规部门以及文件起草科室对接文件发布情况,按时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实行网站更新不定期抽查制度对长期未更新的科室予以批评、通报,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开展多角度政策解读工作,积极与专家、媒体沟通对接,丰富解读内容,同时加强对解读内容把关,避免出现罗列小标题或大量复制、删减原文的情况;增加县区政务公开工作督导与培训,建立完善沟通机制,打通对接渠道,不断提高自身公开水平的同时辐射各县区分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3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办件2件,主办件2件,分办件4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办件3件,办件2,协办件3。共计建议、提案16件,截至目前已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答复。

(三)在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中,我局依以政务公开促进环评审批的程序化和合法性活动,依法、有序、公开建设项目进度和开展情况,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发放科普资料、张贴科普海报、举办科普讲座或者通过学校、社区、大众传播媒介等途径,向公众宣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科学知识,加强与公众互动,开展深度公众参与以公开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3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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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公布。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邮编:255000;联系电话:3183020;邮箱:zbshb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压实责任,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建立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处室(单位)具体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实时公开全市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预报未来7日空气质量指数(AQI)。每月通报区县镇办空气质量排名、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等情况。2022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64条,其中部门文件7件、政策性规范文件1件、新增文件多角度政策解读27件、部门会议12次、会议解读12次。

(二)提升效能,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答复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信函和门户网站受理渠道,建立健全申请登记、跟踪办理、限期答复制度,确保查收不遗漏、咨询有解答。向申请人做出的书面答复,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依据并明示救济途经,确保严格按照答复期限、答复类型进行办理。2022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实现全年办结率100%主要涉及环境质量状况项目环评报告等申请公开数量较2021年度减少41%

(三)完善机制,政务公开制度化。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所有报送和发布的上网信息必须经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发布;局办公室定期跟踪、督促各科室(单位)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实时更新,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制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禁止发布违法、涉密信息,禁止发布损害他人权益的信息。

(四)健全平台,信息发布多样化。强化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全流程建设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审核发布、日常检查、部门考核等工作制度。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逐步发展为对外展示、日常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窗口、主战场,成为群众喜闻乐见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重要途径。

(五)加强保障,工作流程规范化。市局办公室统筹安排网站管理工作,测科做好网络技术保障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依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政策解读、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多次邀请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同志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2

3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2

3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2

3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健全管理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足,2022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多次邀请政务公开方面有关专家前来授课,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全局系统政务公开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二是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2022年以来,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重要生态环境政策文件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和制定过程等全方位公开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内容,充分利用领导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多角度解读方式,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三是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公开还需进一步规范,2022年以来,依据《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好新媒体平台,不断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使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独办件1件,主办件1件,分办件1件,协办件2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主办件6件,会办件2件。共计建议、提案13件,已全部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答复。

在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中,我局依托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公众代表参观了空气环境质量监测联网管理平台、水质自动综合监管平台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平台等多个生态环境监管系统让公众零距离了解生态环境工作通过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主题宣传。

根据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联系电话:31830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完善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32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文件13件、文件会议解读20件,市生态环境局部门会议12次,其他工作资讯信息48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要求,及时高效为申请人办理合理申请。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审核、告知等工作,确保依申请信息及时、准确答复,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1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2件,实现全年办结率100%,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排污企业信息等内容,申请公开数量同比增加3.2%。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主动公开和部分公开的政务信息属性,及时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2件。及时发布相关主动公开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组织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规范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完善门户网站版面和栏目,切实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准确性。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查询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加强教育培训,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会商机制,提升专业化、法治化业务水平。加强监督考核,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作为评价年度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2名工作人员牵头负责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1

3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1

3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1

3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需要建立完善日常宣传培训机制。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三是工作水平较国内先进地区还有差距。

2021年,一是开展问题整改,根据市政府公开办历次通报要求,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逐条逐项整改,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主动自查提升,对标面上兄弟部门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对号入座,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市政府有关专家培训指导各分局、各单位、各科室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四是指导区县,根据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市目标任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根据《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各科室、各单位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主动

(三) 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7(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11,其余6件未公开件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总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联系电话:31830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95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文件7件、文件会议解读12件,市生态环境局部门会议18次,其他工作资讯信息258件。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按照主动发声、正确发声、及时发声的要求,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动向。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13件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加强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通过淄博环境保护局网站,每周公布我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实时显示淄博市区、各县(市)空气质量指数及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浓度情况。加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全公开。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2)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我局持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20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推进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公开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3)强力推动“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利用“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各区县,形成建设生态文明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开展环保设施开放等活动。中央驻鲁及省内主流媒体对我市“全员环保”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目前,新华社、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凤凰山东等共有30多家媒体刊播、转载主题报道50余篇,各类报道400余篇。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我局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时限,充实栏目信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围绕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网站栏目建设,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重点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周报、水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辐射监管、固废危废监管、执法检查等内容的信息更新。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重点做好“淄博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工作,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有效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结合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联合各类公益组织开展活动。例如,5月28日-29日,绿丝带联合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阿拉善SEE基金会山东项目中心、绿行齐鲁、新浪微博举办齐鲁绿水青山公益行活动,邀请了几名百万粉丝大V走进环保设施看环保治理成果。现在话题阅读超过了1479万,还有现场的图文视频直播内容。借助新媒体平台和自媒体大V力量,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实践活动以新颖方式扩大影响力,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健全完善信息报送、网站维护、信息发布审批工作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继续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围绕做好助推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40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4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0

14

行政强制

20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169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4

3

4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4

3

4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4

3

4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创新性、可读性还有所欠缺。

2.政策解读质量还不高,解读形式不丰富,群众企业读起来比较枯燥。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力度。

2.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持续强化政策敏感性,吃透新政策,采取图表、视频等多元方式解读新政策,加强公众对新政策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20-01-2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条例》、《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环境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单位、各科室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及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的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增1

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增18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6

减388

1248

行政强制

7

增30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9

27629.57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7

0

7

0

2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7

0

7

0

2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7

0

7

0

2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废止时间没有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废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加强。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契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热线栏目、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种方式积极发布政策解读,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其中:“淄博环保”政务微信发布1356条。“淄博环保”政务微博发布18358条,其中原创2367条,转发15991条,回复网友私信1072条,回复网友微博353条;积极应对处置舆情,发现重要网络舆情33条,微博舆情771条,回复754条,跟帖、发帖95余条,回复市委督察室舆情督办件6件,处理问题后在论坛回帖52条。淄博环保微博、微信获得全国环保系统“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市级最具影响力官方账号第七名”的殊荣。为落实市委提出的“唯旗是夺、事争一流”的目标,为今后微博、微信加大宣传力度、争创一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9-04-0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编制,全文由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33;电话:0533-3183020)。

一、概述

2018年,按照《条例》、《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环境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单位、各科室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及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的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热线栏目、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种方式积极发布政策解读,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7件,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解读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回应解读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数4篇,开通了政务微博和微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网上热点环境事件653件;通过环境信访答复处理环境投诉3370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了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继续做好《环保热线》民生栏目,继续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面对面沟通渠道。现场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今年上线49期,解决环境问题300余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根据生态环境部等相关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在信息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以及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4个方面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部及省对我市的环保督察工作,在淄博环境网站新增设“中央环保督察”、“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强化督察”、省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淄博市问题查处情况公示”、“淄博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栏目,对环保督查期间的信访督办、边督边改、媒体报道等内容及时公开;起草我市2018年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发布词》、《新闻发布会新闻稿》、《新闻发布会提问答疑》等有关材料,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新闻发布会。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企业实施自主验收前)等,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本公开;为打造“三最”城市,生态环境部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全部实行网上备案,根据市局许可科要求,在淄博环境网站新增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系统”。

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实时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河流水质状况;每年发布全市环境质量年报,发布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

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自动监控数据信息,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等。

建立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发布制度,公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和每年需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及时发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

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事业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督导全市220家国控、省控及部分市控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2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数12条。“淄博环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3465余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数 10596条。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淄博环保”发布信息 1000 余条。公开的信息全面覆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企业治理、督导落实、行政许可、违法处罚、管理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方面的内容。

  平台建设方面,2017年6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标准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已纳入淄博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以市政府的下级域名(http://epb.zibo.gov.cn/)建设了新的环保局网站。于2017年10月底前配合完成了新“淄博环境”网站的全新改版工作,并将原网站内容全部更新至新网站相关栏目,保证了新老网站内容的衔接,同时对市政府新网站政务公开环保版块及时进行了内容更新补充。与此同时,关停老网站,维护新网站;在新浪微博开通了“淄博环保”政务微博1个,开通了“淄博环保”政务微信1个,积极适应网络发展的新潮流,通过不同渠道推进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18条,全部为信函申请。全部依申请公开,我局均已按期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不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行政复议及和行政诉讼案件均为0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针对市生态环境局局域网的安全防控工作,已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制度,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配合市保密局、公安局网监支队等部门,及时对全局网络进行检查,修补漏洞,做到了局域网安全畅通,全年共计维修计算机90余次,排除网络故障100余次,打印机60余次,保障了全局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市政府、市安全局、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市信息中心等部门,完成了对我局局域网和网站的各项报送文件和考核,共报送10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进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单位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应当予以公开的,须按规定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程序、目录及内容,加强对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通知公告等没有及时主动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加强。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契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21日

 

 

淄博市环保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8-03-22


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编制,全文由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环保局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邮编:255033;电话:0533-3180823)。

一、概述

2017年,按照《条例》、《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市环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环境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科室各单位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执行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淄博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及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的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热线栏目、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种方式积极发布政策解读,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3件,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解读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回应解读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数4篇,开通了政务微博和微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网上热点环境事件653件;通过环境信访答复处理环境投诉3370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了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继续做好《环保热线》民生栏目,继续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面对面沟通渠道。现场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今年上线49期,解决环境问题300余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根据环保部等相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在信息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以及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4个方面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积极配合中央、环保部及省对我市的环保督察工作,在淄博环境网站新增设“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大气污染强化督察”、省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淄博市问题查处情况公示”、“淄博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栏目,对环保督查期间的信访督办、边督边改、媒体报道等内容及时公开;起草我市2017年度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发布词》、《新闻发布会新闻稿》、《新闻发布会提问答疑》等有关材料,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了2017年度新闻发布会。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企业实施自主验收前)等,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本公开;为打造“三最”城市,环保部规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全部实行网上备案,根据市局许可科要求,在淄博环境网站新增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系统”。

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实时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河流水质状况;每年发布全市环境质量年报,发布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

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自动监控数据信息,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等。

建立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发布制度,公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和每年需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及时发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

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企业事业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督导全市220家国控、省控及部分市控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环境信息公开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9830条,同比增长21.8%。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03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数136条。“淄博环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00余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数5869条。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淄博环保”发布信息822余条。公开的信息全面覆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企业治理、督导落实、行政许可、违法处罚、管理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方面的内容。

平台建设方面,2017年6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标准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已纳入淄博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以市政府的下级域名(http://epb.zibo.gov.cn/)建设了新的环保局网站。于2017年10月底前配合完成了新“淄博环境”网站的全新改版工作,并将原网站内容全部更新至新网站相关栏目,保证了新老网站内容的衔接,同时对市政府新网站政务公开环保版块及时进行了内容更新补充。与此同时,关停老网站,维护新网站;在新浪微博开通了“淄博环保”政务微博1个,开通了“淄博环保”政务微信1个,积极适应网络发展的新潮流,通过不同渠道推进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3条,全部为信函申请。全部依申请公开,我局均已按期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不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1起行政复议案件,已处理完毕。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针对市环保局局域网的安全防控工作,已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制度,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配合市保密局、公安局网监支队等部门,及时对全局网络进行检查,修补漏洞,做到了局域网安全畅通,全年共计维修计算机80余次,排除网络故障92余次,打印机20余次,保障了全局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配合省环保厅、市政府、市安全局、市保密局、市公安局、市信息中心等部门,完成了对我局局域网和网站的各项报送文件和考核,共报送10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环保局大力推进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单位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应当予以公开的,须按规定进行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程序、目录及内容,加强对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加强。2018年,市环保局将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契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2日

 

淄博市环保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7-03-1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编制,全文由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按照《条例》、《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市环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环境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科室各单位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了《淄博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及程序》,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的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热线栏目、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种方式积极发布政策解读,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7件,通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解读2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数3篇;开通了政务微博和微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网上热点环境事件175件;通过环境信访答复处理环境投诉3386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了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继续做好《环保热线》民生栏目,继续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面对面沟通渠道。现场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今年上线39期,解决环境问题310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根据环保部等相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在评信息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以及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4个方面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等,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本公开。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实时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河流水质状况;每年发布全市环境质量年报,发布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自动监控数据信息,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等。建立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发布制度,公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和每年需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及时发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071条,同比增长7.5%。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8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数57条。“淄博环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00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数4036 条。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淄博环保”发布信息560余条;公开的信息全面覆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企业治理、行政许可、违法处罚、管理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方面的内容。平台建设方面,目前我局建有“淄博环境”门户网站1个,2016年进行了全面升级和改版,以更加适应新的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相关环境信息;在新浪微博开通了“淄博环保”政务微博1个,开通了“淄博环保”政务微信1个,积极适应网络发展的新潮流,通过不同渠道推进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3条,全部为信函申请。全部依申请公开,我局均已按期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不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1起行政复议案件,经复议后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环保局已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按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2016年,配合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等对我局局域网和网站进行检查,完成了网站中文域名和网站标示等工作。进行检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反馈相应的业务科室,并按规定限期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环保局大力推进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单位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应当予以公开的,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的程序、目录及内容,加强对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加强。2017年,市环保局将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契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3日

淄博市环保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6-03-0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编制,全文由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按照《条例》、《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市环保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对环境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科室各单位逐步形成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公开的环境信息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贴近民生,服务群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了《淄博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及程序》,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淄博市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和依申请公开的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操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市环保局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热线栏目、微博、微信、论坛等各种方式积极发布政策解读,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颁布,发布政策解读稿件数21篇,开展了知识竞赛,大力宣传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开通了政务微博,通过微博回应网上热点环境事件216件次;在“百度淄博吧”、“鲁中网”等论坛积极回应网络热点101件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了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继续做好《环保热线》民生栏目,继续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面对面沟通渠道。现场解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今年上线43期,解决环境问题42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根据环保部等相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在评信息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以及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等4个方面的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审批结果、验收结果等,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全本公开。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实时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河流水质状况;每周在主要媒体上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超标企业情况,共发布36期;每年发布全市环境质量年报,发布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自动监控数据信息,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等。建立半年和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发布制度,公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和每年需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及时发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58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9条。“淄博环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200条,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数2475条。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淄博环保”发布信息360余条;公开的信息全面覆盖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企业治理、行政许可、违法处罚、管理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等方面的内容。平台建设方面,目前我局建有“淄博环境”门户网站1个,2015年进行了全面升级和改版,以更加适应新的环境信息公开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相关环境信息;在新浪微博开通了“淄博环保”政务微博1个,积极适应网络发展的新潮流,通过不同渠道推进信息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市环保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13条,其中电子邮件申请10条,当面申请3条。对全部依申请公开,我局均已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2条,同意部分公开1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不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环保局已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以及监督检查制度,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按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2015年共进行检查15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反馈相应的业务科室,并按规定限期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环保局大力推进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对各单位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应当予以公开的,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制定并完善了相关的程序、目录及内容,加强对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规范性文件没有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仍待拓宽;四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有待加强。2016年,市环保局将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为契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持续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淄博市环保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5-01-12

2014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及市政府要求,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14年,我局共召开了10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12余篇(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李洋局长为组长,李学太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郭春明、法规科科长范玉军、科监生态科科长张波、许可科科长刘文淑、监测站副站长于福涛、监察支队书记高健民、宣教中心宣教科科长刘启为组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李学太同志兼任,郭春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向上级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

  完善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内容,制定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拿出了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做到了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提供保障,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更新。对《条例》实施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清理和公开。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集中采购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依照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环境状况、环保法规、环境标准、环境管理、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行动、环保违法举报等内容。网站内容翔实、全面,集成度、检索功能都非常高。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经常召开新闻发布会,使这一制度经常化、规范化。

  结合我单位实际,设置了环保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并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进行讲解,切实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环保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拟实行备案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度,我局面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网站数据进行一次存储,对存储后的数据进行清理。一年来,通过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服务器和网站维护终端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现象的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但同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重在为民、重在办事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切实抓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严格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走出门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细化,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10日

淄博市环保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4-01-13

2013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及市政府要求,现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13年,我局共召开了9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15余篇(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李洋局长为组长,李学太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郭春明、法规科科长范玉军、科监生态科科长张波、许可科科长刘文淑、监测站副站长于福涛、监察支队书记高健民、宣教中心宣教科科长刘启为组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李学太同志兼任,郭春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向上级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

  完善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内容,制定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拿出了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做到了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提供保障,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更新。对《条例》实施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清理和公开。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集中采购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依照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环境状况、环保法规、环境标准、环境管理、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行动、环保违法举报等内容。网站内容翔实、全面,集成度、检索功能都非常高。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经常召开新闻发布会,使这一制度经常化、规范化。

  结合我单位实际,设置了环保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并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进行讲解,切实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环保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拟实行备案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度,我局面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网站数据进行一次存储,对存储后的数据进行清理。一年来,通过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服务器和网站维护终端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现象的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但同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重在为民、重在办事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切实抓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严格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走出门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细化,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月10日

淄博市环保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3-01-15

2012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及市政府要求,现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12年,我局共召开了8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10余篇(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李洋局长为组长,李学太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郭春明、法规科科长范玉军、科监生态科科长张波、许可科科长刘文淑、监测站副站长于福涛、监察支队书记高健民、宣教中心宣教科科长刘启为组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李学太同志兼任,郭春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向上级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

  完善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内容,制定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拿出了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做到了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提供保障,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更新。对《条例》实施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清理和公开。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集中采购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依照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环境状况、环保法规、环境标准、环境管理、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行动、环保违法举报等内容。网站内容翔实、全面,集成度、检索功能都非常高。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经常召开新闻发布会,使这一制度经常化、规范化。

  结合我单位实际,设置了环保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并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进行讲解,切实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环保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拟实行备案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度,我局面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网站数据进行一次存储,对存储后的数据进行清理。一年来,通过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服务器和网站维护终端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现象的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但同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重在为民、重在办事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切实抓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严格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走出门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细化,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10日

淄博市环保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2-11-22

  2011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及市政府要求,现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11年,我局共召开了2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1390余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李洋局长为组长,李学太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郭春明、法规科科长范玉军、科监生态科科长张波、许可科科长刘文淑、监测站副站长于福涛、监察支队书记高健民、宣教中心宣教科科长刘启为组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李学太同志兼任,郭春明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向上级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

  完善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内容,制定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拿出了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做到了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提供保障,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1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更新。对《条例》实施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清理和公开。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集中采购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依照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环境状况、环保法规、环境标准、环境管理、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行动、环保违法举报等内容。网站内容翔实、全面,集成度、检索功能都非常高。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经常召开新闻发布会,使这一制度经常化、规范化。

  结合我单位实际,设置了环保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稳、固、显且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并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进行讲解,切实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环保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拟实行备案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1年度,我局面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网站数据进行一次存储,对存储后的数据进行清理。一年来,通过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服务器和网站维护终端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现象的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但同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1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重在为民、重在办事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切实抓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严格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走出门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细化,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见下页)

  二〇一二年二月四日

附件: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条数

12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1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6

  3.业务公开信息

5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0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2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9

其中:1.全职人员

9

  2.兼职人员

0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数

1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环保最新工作动态,设立环保违法投诉专栏,并将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方便了群众的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11年,我局共召开了2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1390余篇()。一年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单位负责人:李洋填表人:张淇柳联系方式:3185875   填表日期:201223

淄博市环保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2-11-22

  2010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及市政府要求,现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10年,我局共召开了2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1000余篇()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我局通过公开电子信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2条信息,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及时进行了答复。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现突出,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积极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度,我局面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网站数据进行一次存储,对存储后的数据进行清理。一年来,通过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服务器和网站维护终端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但同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重在为民、重在办事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切实抓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严格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走出门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细化,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淄博市环保局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2-11-22

2009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及市政府要求,现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09年,我局共召开了6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100余篇(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09年,我局通过公开电子信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及时进行了答复。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现突出,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积极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9年度,我局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网站数据进行一次存储,对存储后的数据进行清理。一年来,通过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服务器和网站维护终端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但同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重在为民、重在办事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切实抓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严格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走出门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细化,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1月20日

淄博市环保局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公开报告

时间:2012-11-22

2008年,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不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及市政府要求,现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坚持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根据不同的内容利用不同的形式,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利用网络公开,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利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在办公场所设置了群众意见箱、便民服务窗口和便民资料架等,方便办事群众,节省办事时间。2008年,我局共召开了18次新闻发布会,在各大媒体刊发环境保护新闻报道70余篇(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08年,我局通过公开电子信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及时进行了答复。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现突出,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积极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08年度,我局面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安全。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网络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制度》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同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网站数据进行一次存储,对存储后的数据进行清理。一年来,通过对门户网站服务器、电子政务外网网站服务器和网站维护终端设备所存储的信息检查,未发现存储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现象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通过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树立了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但同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迟缓,公开成效不明显。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重在为民、重在办事上下功夫,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考核促提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切实抓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有力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抓督查促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严格内部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走出门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下功夫,对各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标准细化,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