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90XA/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5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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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联系电话:31830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完善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32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文件13件、文件会议解读20件,市生态环境局部门会议12次,其他工作资讯信息48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对办理流程进行梳理,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要求,及时高效为申请人办理合理申请。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审核、告知等工作,确保依申请信息及时、准确答复,努力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1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2件,实现全年办结率100%,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排污企业信息等内容,申请公开数量同比增加3.2%。

(三)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主动公开和部分公开的政务信息属性,及时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2件。及时发布相关主动公开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组织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规范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完善门户网站版面和栏目,切实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准确性。不断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查询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加强教育培训,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会商机制,提升专业化、法治化业务水平。加强监督考核,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作为评价年度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2名工作人员牵头负责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1

3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1

3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1

3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需要建立完善日常宣传培训机制。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三是工作水平较国内先进地区还有差距。

2021年,一是开展问题整改,根据市政府公开办历次通报要求,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了逐条逐项整改,以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是主动自查提升,对标面上兄弟部门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对号入座,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开展集中培训,邀请市政府有关专家培训指导各分局、各单位、各科室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四是指导区县,根据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城市目标任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根据《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各科室、各单位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主动

(三) 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7(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11,其余6件未公开件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