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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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1-512538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总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epb.zibo.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联系电话:31830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95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文件7件、文件会议解读12件,市生态环境局部门会议18次,其他工作资讯信息258件。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按照主动发声、正确发声、及时发声的要求,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动向。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13件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加强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通过淄博环境保护局网站,每周公布我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实时显示淄博市区、各县(市)空气质量指数及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浓度情况。加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全公开。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2)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我局持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20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推进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公开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3)强力推动“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利用“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各区县,形成建设生态文明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开展环保设施开放等活动。中央驻鲁及省内主流媒体对我市“全员环保”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目前,新华社、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凤凰山东等共有30多家媒体刊播、转载主题报道50余篇,各类报道400余篇。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我局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时限,充实栏目信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围绕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网站栏目建设,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重点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周报、水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辐射监管、固废危废监管、执法检查等内容的信息更新。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重点做好“淄博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工作,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有效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结合重点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联合各类公益组织开展活动。例如,5月28日-29日,绿丝带联合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阿拉善SEE基金会山东项目中心、绿行齐鲁、新浪微博举办齐鲁绿水青山公益行活动,邀请了几名百万粉丝大V走进环保设施看环保治理成果。现在话题阅读超过了1479万,还有现场的图文视频直播内容。借助新媒体平台和自媒体大V力量,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实践活动以新颖方式扩大影响力,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健全完善信息报送、网站维护、信息发布审批工作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继续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围绕做好助推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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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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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40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
49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3 |
0 |
14 |
行政强制 |
20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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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5 |
1693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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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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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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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4 |
3 |
4 |
0 |
0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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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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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0 |
4 |
3 |
4 |
0 |
0 |
3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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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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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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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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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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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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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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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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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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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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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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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
20 |
4 |
3 |
4 |
0 |
0 |
3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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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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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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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创新性、可读性还有所欠缺。
2.政策解读质量还不高,解读形式不丰富,群众企业读起来比较枯燥。
(二)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力度。
2.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持续强化政策敏感性,吃透新政策,采取图表、视频等多元方式解读新政策,加强公众对新政策的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