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3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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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3〕31号)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前期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闭环式、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开展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做好危险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五是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六是做好环保设施和项目督促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联动、强化整改督导,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