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2021年淄博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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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各分局、高新区环保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安监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年淄博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为便于社会公众查询,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统一的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审核后,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月底前报市环境保护宣教中心存档,同时,将电子版依照附件2格式报送至xjzxxxk@zb.shandong.cn ,由各区县集中统一公布环境信息,确保环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联系人:崔立卿 电 话:0533-3180400
附件1:淄博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附件2: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