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淄博市生态环境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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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0-50256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各分局、高新区环保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安环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系统内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淄博市生态环境系统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职责变化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