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 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淄环发〔2023〕55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90XA/2023-5418235
成文日期
2023-06-30
发文日期
2023-06-3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
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区县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现将《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30 日
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
行 动 计 划
2023-2030年
2023年6月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
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指出,中国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更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纳入各级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近10年来,中国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制度建设。颁布和修订了包括《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在内的等20多部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法规,覆盖野生动植物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等领域,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国际社会共识,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市委、市政府加快推动落实部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全面加强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也是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淄博的重要支撑。
淄博市位于北纬35°55′20″~37°17′14″,东经117°32′15″~118°31′00″之间,地处鲁中山区与华北平原的接合部,南依沂蒙山区与临沂接壤,北临华北平原与东营、滨州相接,东接潍坊,西与省会济南接壤,西南与泰安、莱芜相邻。总面积5965平方千米。
2022年淄博市实现生产总值(GDP)4402.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8.6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2193.7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2020.3亿元,增长4.4%。
淄博市超过10公里的大小河流78条,平均河流密度0.295公里/平方公里。淄博市河流均为雨源型河流。淄博市以齐河广饶断裂为界,以南属鲁西台背斜鲁中隆起区,以北属济阳坳陷区。淄博市内的地下径流,受地貌、岩性、构造因素的制约影响,一部分以天然泉的形式,沿构造破碎带和碳酸盐岩类与上覆弱透水层的迭夹带上升溢出,形成许多岩溶地下水上升泉群及其他岩组泉群。泉群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常年涌水,水质良好。
2022年,淄博市良好天数236天,同比增加14天,优良率64.7%,创2013年有记录以来历史最好记录。综合指数4.87,同比改善4.3%。主要河流断面全面消除Ⅴ类水体,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全省第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淄博市生物多样性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淄博市共有生物615科、3753种。其中微生物151科、618种;植物156科、1645种;动物308科、1490种。极具价值的种类有食用菌30多种,农作物品种218种,木本植物421种,药材植物778种,饲草植物415种,水生动植物102种,畜禽86个品种,鸟类资源265种,病虫及天敌资源2165种。淄博市现记录陆生野生动物28目87科37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9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62种;陆生野生维管植物125科534属1178种(包括蕨类、裸子、被子植物),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6种。
(1)桓台县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情况
野生动物:共计63科137种。其中鸟类36科94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5种,包括大天鹅、小天鹅、白腹鹞、黑翅鸢、长耳鸮;有“鸟中大熊猫”之称的震旦鸦雀在这里繁衍生息,其中还有鱼类10科19种;贝壳类4科4种;爬行类5科10种;两栖类3科4种;哺乳动物5科6种。
野生植物:共计40科121种。双子叶植物31科96种,单子叶植物9科25种,其中,野大豆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在园内首次发现。
(2)高青县生物多样性情况
高青县位于淄博市北端,北依黄河,南临小清河,黄河过境长度为45.6公里。县境处于北纬37度纬度线,生态产品较为丰富。全县有维管植物75科192属305种(含9变种、2变型、1亚种)。植被类型分为阔叶林(栽培型)和水生植被2个植被型,主要包括杨树林、芦苇、香蒲、菖蒲等群系。
高青天鹅湖省级湿地公园水生浮游动物、底栖动物资源量非常充足,鱼类、鸟类数量繁多。目前,共记录湿地野生动物(含淡水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415种,主要包括:无脊椎动物222种,脊椎动物5纲28目61科193种。
(3)淄博市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情况
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鲁中南低山丘陵区,地跨博山区和沂源县,保护区主峰海拔1108.3米,是山东省的第四高峰,是淄河、汶河、沂河、弥河的发源地之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环境,孕育了复杂而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和丰富多样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是暖温带森林生态系统以及特殊生境下的油松、侧柏、栎类等森林植被。
调查资料显示,保护区现有维管植物124科480属1006种(含84变种、18变型、7亚种)。其中,野生维管植物109科380属735种(含57变种、9变型和6亚种);野生种子植物100科368属717种。野大豆、紫椴、中华结缕草等3种列为国家Ⅱ级保护植物,鲁中柳、无梗五加、二苞黄精等28种列为山东省稀有濒危植物。
保护区共记录野生动物13纲54目226科1200种。其中,脊椎动物5纲29目64科180种,无脊椎动物8纲25目162科1020种。雀鹰、长耳鸮等16种列为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鹭、黄鼬等34种列为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动植物种类、数量居省内前列,是真正的“鲁中动植物王国”。
(1)生态系统功能局部退化
据统计,淄博市林业有害生物种类600余种,危害严重的种类有美国白蛾、日本松干蚧、杨小舟蛾、松阿扁叶蜂、双条杉天牛等。
(2)外来入侵物种威胁加剧
淄博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部分种类存在威胁加剧、面积扩张趋势。松材线虫病、长林小蠹有传入淄博市的风险;美国白蛾、悬铃木方翅网蝽在淄博市近年来普遍发生,且有局部暴发成灾的可能;日本松干蚧危害淄博市南部山区松林健康;刺槐叶瘿蚊及刺槐突瓣细蛾发生危害呈逐年加剧态势;加拿大一枝黄花在部分区域零星发生,其繁殖、传播能力较强,需严加防范;猕猴桃细菌性溃疡病近年来在猕猴桃种植区普遍发生,且症状逐年加重,需及时开展防治及清除病株。
近年来,淄博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全员环保”机制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精准施策、强化措施、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促进了淄博市黄河流域人与生物和谐共生。
一是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二是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沂源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建成一批、示范一批、带动一批”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进一步展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魅力。三是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月3日)”“爱鸟周(4月23日至29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月)”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
积极组织谋划高青县天鹅湖湿地慢城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建设项目,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支持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绿色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协调。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群众自觉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采取低碳、循环、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自觉抵制损害生物多样性的行为。
淄博市建立了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维护生态资源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1)淄博市柿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
该库位于市铁山林场,占地面积23.5公顷,其中原地保存区10公顷,异地保存区13.5公顷。2016年10月,国家林业局审定批准为“淄博市柿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成为我省五处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之一。截至目前,已收集保存柿树种质资源418份、皂角种质资源14份,拥有完善的种质资源调查、采集信息管理系统,配备实验室及温室、炼苗场等科研设施,具备了较强的种质资源保存与研究能力,受到省内外专家一致好评,建设水平省内领先。
(2)淄博市鲁山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
该库位于市鲁山林场,2016年12月经原省林业厅批准建立,属原地保护,建设面积33.1公顷,其中核心区24.4公顷,附属区8.7公顷。主要保存对象为紫椴、无梗五加、麻栎、油松等四个树种。截至目前,已收集保存紫椴资源50份、无梗五加资源10份,麻栎资源300份、油松资源300份。
(3)淄博市文冠果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
该库位于林昱宏文冠果种植基地,占地面积216亩,于2020年8月17日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筹建。由淄博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和山东林昱宏文冠果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建,已收集保存文冠果资源621份。
目前,全市三处林木种质资源库运行良好,且利用成效显著。“大珍珠”“小珍珠”“尖尖角”3个文冠果新品种被国家林草局授予植物新品种权,“鲁冠1号”“鲁冠2号”“鲁冠3号”“鲁冠5号”4个文冠果品种被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审定为优良品种。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淄博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淄博市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通知》《淄博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覆盖“一张图”、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加强了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日本松干蚧等外来物种的防控与管理,并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纳入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松材线虫病纳入市对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范畴。在候鸟集中迁徙期,紧盯森林、湿地等野生动物集中活动区,强化巡护监测,会同畜牧部门组织开展候鸟样本采集、检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一是积极开展湿地调查工作。经统计,淄博市湿地总面积20.37万亩,其中自然类湿地面积11.34万亩(包含河流湿地1.915万亩、沼泽湿地9.425万亩),人工湿地面积9.03万亩。二是通过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和坡耕地综合治理等项目工程,利用疏林补植、封育治理、梯田整修和修建蓄水设施等措施来增加绿色植被,提高林草覆盖率,防风固沙、涵养水土、改善局部生态环境,进而利于生物繁殖生长。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海关等5部门印发《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交易行为的公告》,淄博市11个区县政府均发布禁猎公告,初步实现了禁猎区域全覆盖。建立了市县两级全覆盖的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开展了“清风行动”“网剑行动”“网盾行动”等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
一是评估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本底调查、监测监控预警、成效评估等技术方法和标准尚未制定。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模式单一,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主要由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资金来源相对单一,缺少企业和社会的广泛参与。三是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模式尚未建立,无法促进区域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价值转化。
一是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资源本底、生物多样性底数等发生巨大改变,现有数据已不能有效反映淄博市生物资源本底。二是淄博市生物多样性底数不清,急需尽快开展全面本底调查。
一是缺乏协调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别由生态环境、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和区县政府承担,这些部门和区县政府在保护和管理中的出发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建立有效的纵横向协调机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二是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不健全。尚未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和综合监管平台,跟踪监测网络严重滞后。三是受创建经费的制约,区县、乡镇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积极性不高,全面绿色转型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程度不足。
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形势严峻。目前,我省多个县(市、区)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淄博市面临疫情传入的风险,防控形势严峻。美国白蛾、悬铃木方翅网蝽等成为一种常规防治害虫。日本松干蚧等在南部山区有松林区域局部发生危害,防控形势严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与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迈出坚实步伐。
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切实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社会发展中优先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减轻人类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保障生态安全。
统筹推进,协调发展。长远谋划生物多样性保护顶层设计,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治理新格局。
科技支撑,科学保护。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领域基础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组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合作,推动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和成果共享。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行动和公众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广泛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激发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
持续利用,和谐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对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的力度,充分挖掘生物多样性潜在经济价值、使用价值,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1.《生物多样性公约》;
2.《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7.《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8.《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9.《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环发〔2010〕106号);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21〕53号);
21.《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22.《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23.《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
24.《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25.《山东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名录》;
26.《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年)》(鲁环发〔2021〕2号)。
到2025年,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影响评价工作,建设生物多样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成鲁山-文昌湖区域及高青天鹅湖湿地慢城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扎实成效,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稳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社会了解、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到2030年,生态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状况根本好转,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律体系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更加完善,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1.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政策。根据国家、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淄博市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规政策体系。
2.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各有关领域规划的衔接。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领域中长期规划,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市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中,重点布局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纳入各相关部门专项规划中。
加快推进淄博市重点区域的生态系统、重点物种和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和观测,建立定位观测站和观测样区,构建定位观测网络,开展长期观测。建设鲁山-文昌湖区域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与高青天鹅湖湿地慢城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对淄博市生态系统以及生物类群进行系统性的监测。
1.落实就地保护空间网络体系。加强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生态廊道的保护。
2.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林、物种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系统保护山体、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资源。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惜濒危物种种群保护,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科学合理的人工措施,促进重要栖息地恢复和修复。
3.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优化和新建动植物园、种质资源库(固)、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等各级各类迁地保护设施建设,填补重要区域和重要植物种类的保护空缺,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科学构建珍稀濒危植物的迁地保护群落,加强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替代生境研究,抓好迁地保护种群的档案建设,充分发挥迁地保护的作用。
1.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加快推进淄博市重点区域的生态系统、重点物种和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和观测,建立定位观测站和观测样区,构建定位观测网络,开展长期观测;持续开展农作物和畜禽品种、药用植物和菌种等生物遗传、种质资源以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调查、编目和数据库建设;尽快启动水生野生动物普查,开展南水北调工程调水沿线水生物调查与演变监测。
2.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信息云平台。加大生态系统和重点生物类群观测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卫星遥感和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应用,推动生物多样性观测现代化;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生物遗传资源信息,建立和完善生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建立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实现长期、动态监控。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加大重大新、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控力度。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管理,构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网络。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生物安全培训、跟踪检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制定风险防控计划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过程管理,保障生物安全。
2.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监管制度。实施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调查和登记,促进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惠益分享等监管信息跨部门联通共享。完善获取、利用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生物遗传资源对外提供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管理和监督。
3.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和致灾物种的防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市级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和致灾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早期预警与阻击、应急控制、阻断与扑灭、可持续综合防御与控制等技术体系研究,建立防控示范区,推动防控技术示范与应用。研究制定外来物种和致灾物种的入侵防控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
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开发与利用。协调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研究创新生物技术,促进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对生物资源的开发、整理、检测、筛选和性状评价,筛选优良生物种质基因,推进相关生物技术在农业、林业、生物医药和环保等领域的应用,鼓励技术创新;有效保护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种质资源,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库。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探索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
1.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各级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形成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建立案件分级管理、应急处置、挂牌督办等机制。
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实行终身追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严重破坏重要物种或遗传资源的典型案件进行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的普及宣传,推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成功案例,引导政府、社会团体和公众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移动端等媒体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增强企业社会责任。
2.完善社会参与机制。通过项目资助、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形式激励企业、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咨询服务、违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建立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生物多样性相关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
鲁山、文昌湖等区域。淄博市鲁山、文昌湖等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是山东省陆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植物群系和野生脊椎动物种类繁多,其中包括多种濒危动植物、国家级重点保护动植物、省级重点保护动植物。这些区域拥有以油松林、栎类、侧柏等为主的典型森林植被,天然次生杂木林集中了同纬度地区绝大多数植物类型,是鲁中山区天然次生杂木林的典型代表,森林生态系统完整,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重点包括华北地区特有的油松林和暖温带阔叶林、侧柏和栎类。文昌湖原名“萌山水库”,坐落于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内,总库容约9000万立方,湖面面积7平方公里,湖区沼泽与湿地18平方公里,是淄博市境内的一座中型水库,位于淄博市淄川区与周村区交界处,是淄博市工农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水源地之一,是离淄博市张店、淄川、周村等三个城区最近的大型水域。
天鹅湖湿地。天鹅湖湿地已成为黄河之畔鸟类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的湿地之一,兽类、昆虫、鱼类种类繁多。湿地内驿路花海,百鸟飞翔:有震旦鸦雀、天鹅、中华秋沙鸭等100多种鸟类;有狐狸、猞猁、刺猬、獾、蛇等多种兽类;昆虫、鱼类等更是数量繁多。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领域及项目,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根据规划目标及任务,确定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十个优先领域。
1.优先领域一: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法规政策体系。
(1)全面梳理淄博市现有地方性法规中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调整不同法规之间冲突和不一致的内容,提高法规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2)研究制定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
(3)加强有关生物多样性法律法规的执法体系建设,配套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
(4)建立、完善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价格、信贷、贸易、土地利用和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给予价格、信贷优惠。
2.优先领域二: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相关部门规划。
(1)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纳入淄博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渔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措施的实施。
(2)明确自然保护地建设规划中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等内容。
3.优先领域三: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常态化监测。
(1)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摸清淄博市生物多样性底数,掌握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或指示物种的分布特征。率先开展鲁山、小清河等重点区域调查及监测。
(2)生物多样性常规监测工程。在重要保护地或环境敏感区域,设置固定样线和样地,长期监测代表类群(如鸟类和哺乳类)的种群数量、密度及动态变化趋势。
(3)重点物种专项调查与监测工程。对赤鳞鱼、黄河刀鱼、野大豆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种群动态监测,并对其栖息地进行保护。
(4)重点水域生态调查和监测。在小清河流域等重要水域开展水质(含底质)试点监测、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完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
(5)特殊物种的监测和防控工程。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的特殊类群进行种群动态监测,合理评估危害程度,当达到环境承载力上限时,进行科学的防控或防治。
(6)生物多样性网络平台建设工程。集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常态化监测所获得的数据,建设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信息化平台,并维持其正常运行。
(7)生物多样性观测研究站建设工程。在重要保护地或生态敏感区建设野外观测研究站,开展长期生物多样性及环境变化的动态监测。
4.优先领域四:严格外来物种和致灾物种管理,防止物种入侵。
(1)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和致灾物种的普查和监测预警。掌握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和空间分布。
(2)加强外来物种引入管理。依法严格外来物种引入审批,强化引入后使用管控。
(3)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强化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快件、邮件、旅客行李、跨境电商等渠道的检疫监管,对截获的外来入侵物种进行严格处置。
(4)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重点加强淄博市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日本松干蚧、长林小蠹、互花米草、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监测防控工作。
5.优先领域五:加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1)强化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管理,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资源安全。
(2)根据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本底调查成果,重点关注优先区域内尚未纳入有效保护范围的珍稀濒危物种或特有物种,以及破坏或退化的物种栖息地,实施优先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采取适当措施进行保护和恢复。
(3)加强监管,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区和保护示范区建设。
6.优先领域六:科学开展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
(1)建立和完善淄博市植物园体系,统一规划淄博市植物园的引种保存,珍稀濒危植物保护基地和繁育中心。
(2)扩展、充实野生动物繁育体系,开展动物园和野生动物繁育中心评估,合理规划建设动物园,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商业活动,保护知识产权,公平分享因利用生物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3)对于栖息地遭到破坏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采取迁地保护和人工繁育措施,确保其生存和繁衍。
(4)开展动物、植物、微生物和水生生物等迁地保护物种的调查、整理和编目工作,建立数据库和动态监测系统。
(5)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继续加强种质资源库、保存固和基因库建设,新建、扩建各类种质资源保存库。
(6)在现有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存中心的基础上,组建淄博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建立与完善淄博市农作物种质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水产生物种质资源库。
(7)建立畜禽水产类遗传资源自主创新体系,培育优良品种。以淄博市特有、珍稀家畜家禽和水产类为研究对象,建立主要畜禽水产遗传资源的形态学和生产性状、品质性状、抗逆性等方面的鉴定、评价技术体系。增强科研开发能力,大力培育畜禽水产类新品种。
(8)完善各类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规范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利用活动。
7.优先领域七: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利用。
(1)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强度。
(2)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逐步破解大气复合污染问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3)强化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流域要素,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保好水、治差水,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4)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8.优先领域八: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与人才支撑。
(1)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基础研究和技术推广,加大对生物分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基础学科的支持力度。
(2)加强生物多样性基础科研条件建设,合理配置和使用科研资源与设备,增强实验室的研发能力。在鲁山、文昌湖、高青天鹅湖湿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建设科研站点。
(3)开展养殖区、盐沼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盐沼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技术规范。
(4)推广成熟的研究成果和技术,促进成果共享。
(5)发挥高等院校专业教育优势,加强生物多样性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决策水平。
9.优先领域九:强化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按序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现对生态资源系统性保护。
10.优先领域十: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1)完善公众、非政府组织和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机制,形成举报、听证、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
(2)依托自然保护地、动物园、植物园、标本馆和自然博物馆,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3)建立公众和媒体监督机制,监督相关政策的实施。
(4)倡导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消费方式和餐饮文化,引导公众合理地消费和利用生物资源。
建立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各区县政府切实担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部门各司其责,加强会商,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生态空间管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增效,把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重要议事内容。
在现有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及生态补偿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优化生态补偿政策,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部委、省级主管部门对淄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基础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推动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多领域筹集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生态产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多元化投入机制。
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评估及示范工作,加强基础理论、方法、手段和技术标准研究,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发展,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人才培养,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管理和技术水平。支持和培育产学研结合、科教企联合、多学科合作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创新开展工作,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科学化、合理化。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的普及宣传,推广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地球日等开展融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于一体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引导社会团体和公众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非政府组织,激励企业、社会团体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宣传、保护、监督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信息发布机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生物多样性相关热点问题,提高广大市民保护生物多样性意识,形成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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