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302007
建议人: 魏健
主办单位: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3-04-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1302007提案的答复

2020-10-29 来源:生态环境部

 

魏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到2025年,我市55.51%的行政村要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2年年底,我市2453个行政村中,已治理1105个行政村,治理率45.0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淄川实践列入生态环境部《十三五污染治理攻坚战典型案例汇编》。淄川区洪山镇东省村和太河镇王子山村、临淄区朱台镇西单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先后入选山东省秀水乡村建设工程案例汇编。临淄区金山镇有解思维破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治理经验列入市委决策参考。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因地制宜选取模式

各区县在对村庄类型、人口集聚度、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进行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县域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明确年度任务村庄治理模式,细化治理责任分工,因地制宜选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拉运、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站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施等模式开展治理。

(二)统筹确定治理路径

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起步较晚,农村排水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各区县通过科学研判,有效衔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饮水工程、道路硬化、弱电下地等农村七改工程,通盘考虑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示范片区创建、景区化村庄创建、农村旱厕改造、美在家庭创建等工作,基本实现已治理村庄雨污分流,有效减少重复开挖和施工成本,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

(三)建立后续管护机制

各区县先后制定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办法、县级收集处理设施及农村黑臭水体长效常态管护管理办法等,明确处理设施管护内容、管护频次和管护要求,逐步完善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淄博板块为引领,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和推进强度,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生态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分类有序开展治理

一是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选择自然经济条件较好、便于项目施工的村庄开展治理。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对位于生态敏感区、重点关注区、试点示范区内的行政村开展治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因规划需要拆迁撤并、位置偏远且居住人口少难以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模式。

(二)充分尊重村情民意

运用乡土思维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题,按照回用优先的原则,探索生活污水中氮、磷元素的土地利用模式,探索打造符合我市地理气候、社会经济条件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农村污水治理新路径污水治理新模式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督导各区县将已建处理设施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整建制打包委托第三方运营,提高处理设施专业化、规范化运维管理水平,加强日常监管和例行监测,确保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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