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抓好环保整治,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提案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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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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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禄委员:

提出的《持续抓好环保整治,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是一个依托资源发展起来的重化工业城市,环境本底脆弱,突出的问题是环境污染存量大、资源能源消耗大、生态建设欠账大。近年来,淄博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强力推进生态淄博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步摆脱了长期落后被动局面。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蓝繁”天数分别达到194天、252天,同比分别增加11天、27天,分别比2014年增加74天、117天;PM10PM2.5SO2NO2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1.2%14.9%33.3%1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实现位次前移。一季度,SO2NO2改善率分别列全省第1位、第2位,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PM2.5浓度列京津冀“226”城市第12位,同比改善20.4%二是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2017年,全市主要河流断面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7.3%34.8%;全市所有河流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今年5月,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三是生态绿化修复扎实推进。在去年高标准完成“1256”生态绿化修复工程基础上,今年又组织实施“3322”生态绿化工程。目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0.7平方米;新口径森林覆盖率达到30.49%,列全省第二位。四是环保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严格落实新《环保法》,持续深化刑责治污、公安环保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和“双罚”制度,实行提级调查,强化督查问责,做实环保、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力推进环保责任落实。去年以来,侦办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6人。

一、突出“精准”和“治本”,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一)精准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一是开展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429家企业940个无组织排放点,实施提升改造和专项治理。二是开展重点行业VOCs深度治理,专项治理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502家。三是强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对摸排的23314家“散乱污”企业,实施综合整治12985家,关停取缔10329家。四是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落实“6100%”,对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的工地,增加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控,实现“8100%”。五是切实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对全市重型柴油营运货车进行全面筛查,完成城市建成区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禁限行区域的划定,建立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台账,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六是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对全市2.32万家餐饮油烟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对90%以上的餐饮经营业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29家废品收购站整治压减至89家。

(二)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和生态水系建设一是实施源头治理,关停取缔化工、造纸、印染等涉水企业265家,直排企业一律执行COD40mg/L、氨氮≤2mg/L标准。二是实施精准治理,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工程及清污、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2座,处理能力达108.8/日。建设污水管网1290公里、雨水管网1435公里,累计封堵入河排污口876处。三是实施系统治理,投资92.8亿元开展孝妇河、猪龙河、乌河等流域26个重点治理工程,完成河道治理314公里,建设大型湿地公园7处。四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道管理网络,全市登记在册河长2776人、河道警长466人、民间河长206人、河管员2171人。

(三)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上,坚持以“四新”促“四化”,扎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力做好“高新轻绿”四篇文章,着力构建“753”现代产业体系。坚持用好环保、安全倒逼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近年来,我市生铁产能由720万吨减少到430万吨,焦化企业由8家调整到2家,建陶产能由8.27亿平方米压减至2.46亿平方米,耐材产能由348.46万吨压减至165.9万吨,全市园区产业集聚度达到72.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34.5%。我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成效突出,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被评为全国环境治理项目推进快、成效明显的4个城市之一。在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上,持续强化煤炭总量控制,投资107亿元组织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对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替代改造等1412项重点项目进行技术提升改造。去年完成“电代煤、气代煤”11.3万户,超额完成省定5万户任务,对包括宏源焦化、傅山焦化、阳煤一化等5家燃煤大户在内的134家规模以上企业实施关停,燃煤消耗下降到2990万吨以内。

二、持续抓好环保整治,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一)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标本兼治、集中攻坚,深入组织开展“1+4”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持续加大减煤降耗力度。编制形成《全市燃煤机组结构优化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2年)》,在保障民生供暖需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小型燃煤机组的关停和整合工作,确保2018年完成关停8台小机组目标任务,严禁新上5万千瓦时以下煤电机组,对保留的机组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研究制定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实施方案,按时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年度建设任务。二是持续加大VOCs治理力度。严格实施清单化、消耗式的排查整治,督促全市涉VOCs排放的1553家企业按照规定开展第三方检测。通过规范引领、标准倒逼、污染减排等措施,确保实现全市VOCs总量减排目标。三是持续加大氮氧化物治理力度。在工业窑炉管控方面,重点对玻璃、陶瓷、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和规范管理,明确“一企一策”方案,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四是持续加大重型柴油运输车治理力度。建立会商通报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科技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源头监管机制、警示曝光机制,切实抓好车辆管控、油品管控、道路管控三个方面的工作,严格规范重型柴油运输车辆运行。五是持续加大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对施工工地严查严处,严格监管,施工工地必须实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100%”。同时,规模以上土石方或工期1年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实现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00%安装PM10在线监测系统。六是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按照重点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要求,对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从严落实错峰生产要求,对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八是着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严格落实《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确保错峰生产、停限产企业和扬尘源、移动源的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主要污染物减排削峰。

2、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把改善河湖水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督导考核重要内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业点源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重点开展工业企业全盐量、总氮和氟化物深度治理;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清洁化改造及中水回用,实现污染物减排;督导各类工业集聚区和化工园区建设独立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工建设东部化工区、马桥化工园区等7座园区污水处理厂;组织开展齐鲁排水管线氟化物和汞指标治理。三是着力构建“水润淄博”生态水系。坚持全流域治理,开工建设孝妇河博山段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淄川到马踏湖段全线整治和范阳河综合治理,实施淄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乌河临淄—桓台段生态修复工程;加强人工湿地日常检查和运行维护,湿地出水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施主要支流及农村小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沿河生态环境。三是加快实施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成博山区白塔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岳阳河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完成光大(淄博)水务二分厂和三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光大(淄博)水务一分厂搬迁工程。四是加快推进全市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到2020年,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五是做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到2018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

3、扎实推进净土行动。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评估工作,完成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与核实工作,201812月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二是建立符合淄博实际的土壤管理体系。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利用全省建成的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市、区县土壤预警和应急监测体系。三是严厉打击工矿企业非法向土壤环境转移污染物,严控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二)坚定不移促进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转型发展

1、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动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完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分类施策化解过剩产能。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以“高、新、轻、绿”为方向,加快构建“753”现代产业体系,持续加强高端产业培育,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全市2018年压减生铁60万吨、粗钢70万吨。

2、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一是大力推进煤炭压减替代。认真组织实施《淄博市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20186月底前与省对接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明确全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在“四位一体”区域及各区县建成区设定禁煤区,禁煤区内禁止单位、企业、个体经营者使用散煤,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洗浴、宾馆、饭店及沿街商业房等经营单位的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禁煤区内禁止销售煤炭和建设储煤场。二是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稳步扩大“外电入淄”规模,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增加天然气供应。有序发展垃圾发电、光伏发电、风能发电、太阳能、沼气直接利用等多种形式可再生能源。三是大力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结合我市2016年制定出台的《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针对全市所有燃煤设施、工艺及煤炭生产、储存、运输、消费等环节进行综合治理,用节能、环保倒逼手段,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四是着力提升燃油品质。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力度,实现加油站、油品仓储和批发企业经营的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油品检测100%全覆盖。强化生产监管,在全市开展炼油企业成品油质量随机抽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油品、生产虚高标号品等生产领域油品质量违法行为;强化生产领域车用油品监督抽查,实现抽查全覆盖;严格按照标准检验,及时公布车用油品监督抽查信息。

3、着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一是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评分标准,20189月底前基本完成化工园区认定,优化化工园区布局,提高化工企业入园率,实现集约集聚发展。二是按照《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新一轮评级评价行动计划》要求,20186月底完成评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形成“发展壮大”“改造提升”“关闭淘汰”三个一批名单,对企业分类施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生态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排放标准要求,脚踏实地,创新实干,为实现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8614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持续抓好环保整治,促进经济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