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化工园区地下水土壤污染检测、预防和治理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201906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C类)

 

 

 

 

 

﹝2019﹞6号                                      签发人:于照春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第2019066号提案的答复

 

  刘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化工园区地下水土壤污染检测、预防和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防治我市化工园区地下水、  土壤污染,目前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印发《淄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市2018年度,公开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63家,与52家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现场信息采集、取样监测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调查工作。加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督管理,督导企业落实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措施和责任。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印发《淄博市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化工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及防控方案》,开展全市化工聚集区及化工企业周边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要求各区县政府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以及各类大型固废堆场、填埋场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各区县化工聚集区及化工企业周边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提出各区县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各区县补充完善调查方案。通过以上排查,切实摸清化工聚集区地下水质量状况。

  下一步,我市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专项行动计划》要求,构建化工聚集区地下水监测网络,将化工园区地下水监测任务列入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和园区自行监测计划,在调查评估基础上,组织各区县、各企业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全面整治地下水污染隐患,推进聚集区渗漏检测,严格聚集区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管理,全面实施化工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并逐步实施生态修复。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协调各有关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实现生态淄博的建设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2793057)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1、做好化工园区、重点监管企业的土壤地下水的监测分析调查,摸清底数,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民生考虑,这项工作必须做到位,防止蜻蜓点水走过场和人为干预。政府职能部门成立联合调查部门,制定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工作方案,参考国内外先进科学的取样检测分析技术,对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园区、重点化工企业、金属冶金等污染高风险企业和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渣场用地及其周边地下水、土壤进行监测分析,查清地下水、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请独立第三方进行监测方案审核、检测结果监督,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为下一步污染治理和环境规划打好基础。 2、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治理。如发现地下水、土壤出现污染,应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一方面防止污染扩大和加深,一方面责成企业或园区进行修复治理。目前这些土壤、地下水治理技术相对成熟,许多工艺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和应用与实际的地下水修复中。其中包括将污染源隔离的技术(一般适用于垃圾填埋场等点污染源);在有机污染物迁移途径中将其固定、截留或转化,并降低毒性的技术;将受污染地下水抽出,利用传统治理地表水的物理、化学、生物方法进行治理后再回注的技术;利用地表植物对有机污染物进行吸收转化。建议采用先进、效果好的渗透性反应墙等原位治理技术,对我市污染的的地下水、土壤污染进行治理 。同时,根据场园区污染羽的分布情况,分区域布置抽水井和回灌井,通过水力流场控制,避免污染羽向场地外及场内地下水清洁区域扩散,引起其他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3、污染预防。石油化工产品对于地下水的污染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石化工产品经常以非水相液体(NAPL)的形式污染土壤、含水层和地下水,还可通过深井污染深层地下水,其可溶性成份还会逐渐扩散,从而成为一种持久性的污染源。因此新建化工企业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预防,必须提升管控标准,可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污染预防技术,预防产生新的污染,对现有化工企业的设施也应采取地下水、土壤污染预防的措施。在新建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罐区、污水逛网底部、污水处理池等采用膨润土加HDPE土工膜等防渗强制提升防渗等级;严格监督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制度,防止出现新的污染源。 4、合理设置监控布点,定点和定期检测地下水和土壤,建成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长效监控机制,建立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区土壤及地下水质量现状模型,并进行长期趋势分析和检测监控。重点监测指标包括重(类)金属、有机污染物、无机盐等特征污染物,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区,为确定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和综合治理提供依据,保障土壤及地下水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5、严格监管,对污染企业或化工园区采取高压态势。对于区域内可能产生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企业,明确属地责任,源头控制污染,及时排查和治理环境隐患,确保达标排放,严查跑、冒、滴、漏等不规范生产行为。对污染严重且持续污染的企业,实施新建项目限批、责令限期治理等环保管控措施。环境管理部门要强化土壤污染防控监管,加大产业园对企业日常监管力度,确定重点污染源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顶格处罚,严厉追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护淄博市环境安全,为新旧动能转换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