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的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202010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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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于照春、曲思秋等代表们: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的建议收悉,我局及时进行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统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0年3月4日,顶格成立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委员会。该委员会突出顶层设计、以上率下,实行市党政主要领导直接抓、领导班子成员全员抓生态环保制度,下设工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建设领域、自然资源领域、城市管理领域、移动源监管领域、成品油流通领域、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河湖水库领域、宣传教育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领域、“刑责治污”领域等12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由分管市级领导任主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明确哪个领域的问题就由相应专委会主办,出现问题首先追究专委会主任和成员部门的责任,彻底打破了“环保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配合”的传统模式,强化了人人都是主角的意识,破解了环保问题由生态环境部门单独扛责的弊端。

为保障生态环境委员会高效运转,研究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指导12个专业委员会起草完成了2020年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建立了“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和市生态环境委及其专业委员会的联络机制,定期发布12个专业委员会工作通报。目前,12个专业委员会已全部完成本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的制定工作,正分领域实施12个专项行动,集中发力、从快从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10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不仅需要抓好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还要准确把握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的精髓,统筹资源、规划、市场等其他要素,需要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体系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抓的还不严、不实,影响治理成效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的还不够牢固。有的看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时,统筹意识不强,平衡点和着力点找的不够准。有时过于考虑区域经济发展,人员就业等,对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工艺、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上用力不足。 二是环境监管还不到位。对新标准、新规范学习掌握不到位,用老办法、老标准解决问题。 三是“生态环保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尚未真正凝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有具体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和责任,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存在职责不清、配合不畅等问题。特别是片面认为抓污染治理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的思想普遍存在,对本部门应承担的责任认识不清,任务领受不积极,工作标准不够高,工作推进慢、拖、瞒。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目前仅依靠定期调度等模式,上报数据不够准确,措施不够具体,问题避重就轻,不能及时、准确掌握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很难形成有效的决策依据。 按照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全员环保”理念,建立“环保吹哨,部门报到”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问效,加快生态环保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监督力度。建议人大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述职中,按照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结合任务开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增加相关部门作为履职述职对象,切实强化部门履职尽责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建议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督察制度,对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治理任务落实推进情况开展定期督察或专项检查,深入梳理、查摆突出问题,特别是责任落实问题,依纪依规开展追责问责,切实拧紧各级思想发条,确保任务顺利落实。 三是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事项。建议由市考核办牵头,将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环保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纳入对各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任务中,并与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生态资金划拨,考核奖励资金总额挂钩,切实提升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