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全市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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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19-52175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5-0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一、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状况。空气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全市良好天数190天,同比减少4天,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剔除沙尘天气后,良好率为54.1%,同比增加0.2个百分点;蓝繁天数261天,同比增加9天;重污染天数12天,同比减少4天。六项主要污染物SO2平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6.8%;NO2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5%;PM10平均浓度10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0.9%;PM2.5平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7%;CO平均浓度2.1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9.2%;O3平均浓度201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4.1%;综合指数6.34,排全省第15位,连续两年实现位次前移,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1.8%,排名全省第4。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6个省控以上河流断面均达到国家及省考核目标要求,16个市控以上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24.5mg/L,同比改善3.9%;氨氮平均浓度0.92mg/L,同比持平。
(二)目标完成情况。空气环境质量方面,按照《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政发〔2018〕17号)要求,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在2017年基础上要分别持续改善、改善5.2%、改善9.9%、改善4.9%。2018年,全市SO2平均浓度同比改善36.8%,NO2平均浓度同比改善8.5%,PM10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0.9%,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12.7%,四项主要污染物全部达到既定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方面,按照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市的任务目标要求,结合我市水污染防治实际,制定了全市所有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指标COD和氨氮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要求;19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所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12处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全面消除市辖区黑臭水体和黑臭坑塘的任务目标,并全部完成。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一是着力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定期开展调度、落实包案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高标准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截止2018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26个问题,整改完成15个,其中8个已完成销号;省环保督察反馈43个问题,整改完成34个,9个正按序时进度整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我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771件共877个问题,完成销号767件计873个问题;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397件计40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二是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转办件280件,其中277件信访件,3件转办件。截止2018年底,27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3件转办件正在按序时进度积极推进。三是认真做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对意见反馈涉及的4大类13个方面30个重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截止2018年底,交办我市21批次34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统筹推进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要求,集合我市污染现状,研究制定了我市“1+1+10”污染防治攻坚系列方案,着力加大治气、治水、机动车污染等各层面工作力度。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等层面入手,研究制定了《淄博市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制定完善了《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加大对区县、镇办环境空气质量月考核力度,2018年先后约谈了9个镇办主要负责人,有力压实环境监管责任。修订完善了《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18年共向各区县发放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1932万元。《2018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中确定的2434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任务,截止当年底,完成2399项,剩余35项由于任务调整,不再列入。
(三)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电力行业结构调整,拆除5台、停运4台小火电机组,超额完成关停8台的年度目标任务;推广配送清洁煤炭7.82万吨、节能环保炉具855台。持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完成627家火电、钢铁等企业无组织排放摸排治理,关停整治2644条(台)工业炉窑,完成762家VOCs治理。组织开展建筑领域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严管理措施,整改问题3253个。清理城区内外建筑垃圾堆124处,完成29处烧烤城建设、改造任务。组织对502条道路、700余个点位进行了冲洗保洁巡查抽测。开展4轮次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改完成7家。开工建设齐盛湖公园二期等46项绿化工程,建成区新增园林绿地413公顷,改建园林绿地186公顷。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车路查抽测487次,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检查81次。
(四)加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完成24家企业氟化物治理,22家企业完成全盐量治理,10家企业总磷总氮提标改造,47家企业清洁化改造任务。新建罗村镇污水处理厂和岳阳河污水处理厂,扩建白塔污水处理厂;完成博山环科和淄川双杨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总氮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加快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工程,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建设污水管网1765.38公里;完成博山白杨河人工湿地等8处803亩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完成19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违章建筑101524平方米。完成全市农村14个“千吨万人”及869个单村联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摸排18条农村黑臭水体(黑臭坑塘),并逐步展开治理。在全省率先印发《淄博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创新建立“河湖管理委员会+河长办+河湖长+河道警长+民间河湖长+河湖基层管理员”运行体系和“日常+专项”的考核体系,健全完善了河湖监管网格。
(五)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与52家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力推进“3322”绿化工程,完成生态修复3000亩,荒山绿化3.1万亩,栽植各类特色经济林树种2.1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骨干道路绿化美化提升230公里。组织实施了农村厕所污水综合处理项目第一批试点建设工作,开展了“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六)全面推进环境监控监测信息化建设。新建95处重点镇办及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和46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在全省率先实现镇办环境空气质量和全流域地表水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在VOCs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实现对VOCs排放24小时监控。建成投用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1100余名各级网格员统一通过平台开展工作,网格化环境管理模式得以初步落实。
三、2019年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
一是坚决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做好“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制定整改方案,科学规范展开整改。对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梳理制定清单,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加严责任追究,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高标准开展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周边地下水检测专项行动和危废固废废弃坑塘排查专项行动,从处置、管理、监管三个层面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针对齐鲁石化、山东铝业两个驻淄央企的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深挖彻查问题隐患,补齐短板和弱项。
二是加强工作统筹推进。成立大气污染治理暨“四减四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专项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三个工作专班,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镇办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一线作战,统筹推进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结合当前环保重点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化工企业污染治理、煤电机组优化整合、严格施工工地管理、道路扬尘治理、重型柴油运输车管控、建材行业专项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全面加快化工企业关停搬迁和提升改造力度,关停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小机组,建立施工工地绿色标杆管理制度,加大道路洒扫频次,加强重型柴油车辆管控,对矿山开采、建材生产等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有效提升全市环境质量。
三是全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淘汰力度,完成落后燃煤机组淘汰任务,全面淘汰除高效煤粉锅炉以外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推广清洁煤炭15万吨左右。制定公转铁货物运输方案,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加快推进国III重型柴油车淘汰工作,明确禁、限行区,并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动车遥感监测装置建设,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平台建设,切实把机动车和非移动道路机械污染排放抓严管死。全力抓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完成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对工业炉窑分类改造,压减数量。组织实施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制定行业使用规范。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探索提出夏秋季错峰机制,提高空气良好率。
四是精准开展水污染综合防治。对重点排放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建立黑臭水体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和监测。建立工业聚集区、化工园区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继续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和雨污管网改建任务,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持续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千吨万人”和贫困村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构建化工园区地下水监测网络,全面整治地下水污染隐患。
五是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工业固废堆存场所规范化整治和监管,启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工建设光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等重点危废处置项目,在各区县和重点园区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企业或设施。
六是扎实推进生态保护和土壤污染修复。加快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方案编制。完成12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继续推进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土壤修复与治理试点工程。大力实施生态绿化工程,完成重点区域绿化提升30000亩,骨干道路绿化里程100公里。
七是持续加大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启动1-2处环境空气质量组分监测站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大气气溶胶和臭氧激光雷达监测网络,有效提升对颗粒物和臭氧趋势分析和预警能力。建立完善工业园区VOCs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来源解析研究工作,建立全市主要污染源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加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大气、水深度治理工艺等交流合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