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文稿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90XA/2025-550956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文稿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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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睿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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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2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90法条其中13条未明确职责部门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部门负责实施2023年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印发国家和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市尽快明确各部门噪声监管职责,厘清权责边界,并向社会公开。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制定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以下简称《职责分工》)。

二、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环发﹝202318号)

三、主要内容

职责分工》主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未明确职责部门13个条款进行了明确

1.第三十三条主要涉及统一招生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主要涉及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出具及施工期间现场公示公告,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具证明,并督促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3.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主要涉及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等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设置降噪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核;涉及铁路的执行省有关规定。

4.第七十条主要涉及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的管理,涉及物业的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不涉及物业的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主要涉及违法生产、进口、销售、使用淘汰的设备,或者采用淘汰的工艺的罚则,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淄博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6.第七十三条第二款主要涉及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的罚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第七十七条主要涉及(一)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放、(二)未按规定取得证明,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罚则,第(一)项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第(二)项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8.第七十八条主要涉及(一)建设单位未依法依规列支噪声污染防治费用、(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方案、(建设单位未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并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连续施工作业公告附近居民的罚则,第(一)()()项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第()项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铁路的执行省有关规定。

9.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主要涉及交通运输工具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罚则,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涉及铁路机车车辆的执行省有关规定。

10.第八十条主要涉及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铁路运输企业维护、保养、减振降噪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民用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未落实降噪措施,未按要求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记录,未定期报送监测结果的罚则,涉及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涉及铁路运输企业的,执行省有关规定。

11.第八十一条主要涉及社会生活噪声超标排放、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方法广告宣传,未落实商业经营活动降噪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罚则,涉及物业的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不涉及物业的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警告、罚款未能制止的,移交同级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12.第八十二条主要涉及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公共场所未遵守有关管理要求、未采取降噪措施、违规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室内装修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未落实降噪措施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罚则,涉及物业的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不涉及物业的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法警告、罚款未能制止的,移交同级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13.第八十四条主要涉及住宅区公用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降噪措施落实、维护管理不到位、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的罚则,设施设备交付前由专业施工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交付后,由专业运营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睿婧

联系方式:0533-279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