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12月1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590XA/2024-549236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1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56、230688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 |
淄环审〔2024〕70号 |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2000tMQ硅树脂项目 |
|
淄环审〔2024〕71号 |
淄博东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万千瓦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