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6年7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90XA/2026-55891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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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3日-20267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昶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铁桶、塑料桶清洗、维修加工提升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永安街道恒星路59号万创现代智慧物流港4号厂房,建设地点中心坐标为东经117.818749°,北纬36.819356°。

山东昶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核准文件,核准文号:淄行审项核【2025】17号。本项目占地面积2643.3平方米,建设40万个/年危废铁桶清洗、维修加工生产线1条,4万个/年危废塑料吨桶清洗、维修加工生产线1条。项目采购整边整形机、清洗机、喷漆烘干设备、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等设备设施,新建危废间、废桶暂存间、仓库等公用工程。

(一)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检漏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余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淄博市周村区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淄博市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标准要求。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为清除残料工序废气,整边/整形工序废气,清洗工序废气,清洗后烘干工序废气,喷漆工序废气,喷漆后烘干工序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废桶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漆雾、VOCs)经干式喷漆过滤柜处理后与清洗工序、整边整形工序、清洗工序、清洗后烘干工序、喷漆后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乙酸乙酯)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30m高P2排气筒。废桶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VOCs、乙酸乙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入30m高P1排气筒。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相应限值要求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中相应要求。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区域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整边/整形工序、清洗工序、废桶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烘干工序、喷漆工序、喷漆后烘干工序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臭气浓度、乙酸乙酯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残液/料渣、废标签、废有机清洗剂、废滤纸、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桶(清洗剂)、废铁块、废塑料桶,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桶(水性漆)、漆渣,须合规处置,固废转移要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控。企业须规范设置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建设相配套的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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