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5年2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90XA/2025-55055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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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1720252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睿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5万t/a甲苯脱甲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工业集中发展区,山东睿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地点中心坐标:118.3001716°E,36.9285987°N

山东睿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资源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9-370300-89-01-506059),

拟建设1套25万t/a甲苯脱甲基装置主要包括万40t/a原料预分离单元和25t/a甲苯脱甲基单元及配套的循环水场,其他的公辅设施全部依托原有设施。预处理单元以混合芳烃为原料采用溶剂抽提蒸馏法甲苯脱甲基采用UOP公司的THDA工艺技术。

(一)拟建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含油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脱盐水站浓水、循环排污水及初期雨水。本项目废水依托集团下子公司鑫达环境污水处理厂处理。鑫达环境污水处理厂排水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修改单1直接排放标准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加热炉燃烧废气、储罐废气以及装载废气。加热炉废气通过排气筒DA019排放,排放的SO2NOX、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储罐均依托同集团子公司华油盛润公司储罐储罐废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4、DA001排放。苯、甲苯、二甲苯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施VOCS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苯、甲苯、二甲苯,对装置区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来减少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苯、甲苯、二甲苯。厂界VOCs、苯、甲苯、二甲苯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2024修改单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贫溶剂过滤产生过滤杂质溶剂再生塔底残渣白土罐产生的废白土、废瓷球、废石英砂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2

淄博祥业针棉制品有限公司针织服装面料加工技改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凤阳路206号

淄博祥业针棉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普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7-370306-89-02-25868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拆除现有厂房2500m2,新建生产车间1座、办公研发中心等,总建筑面积约17000m2;新增溢流染色机30台、卷染染色机16台、平网印花机2台、圆网印花机2台、数码印花机10台,替代现有圆网印花机1台、染色机6台;更换高效、环保的助剂;新建中水回用系统,其他依托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针织面料印染产品产能为11000t/a,其中纯棉染色布750t/a、纯棉印花布1250t/a、涤棉染色布750t/a、涤棉印花布1250t/a、涤纶染色布5700t/a、涤纶印花布1300t/a。

(一)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环保设施排水、废气循环冷却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等。以上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回用;其余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光大水务(淄博周村)净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相关标准及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光大水务(淄博周村)净水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双氧水喷淋+液碱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1排放;原有3台烧毛机、更新后圆网印花机、6台定型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DA002排放;新增1台烧毛机烧毛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新增1台蒸化机、10台数码印花机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DA004排放;新增2台定型机、2台圆网印花、2台平网印花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DA005排放;制网间、配浆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水喷淋+高压静电除油”处理后通过DA005排放;磨毛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NH3H2S、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关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9)表1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中表1相关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相关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9)表2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须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7)表2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染料内衬废包装袋、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印花废网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结晶盐作为疑似危废,鉴定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根据鉴定结果合规处置。废布料、不合格产品、花毛、染料废外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助剂、化学品包装物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固体废物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转运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