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24年11月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5590XA/2024-54848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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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4日-20241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强基工程(补充设备)配套田庄水库测雨雷达站建设项目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麻街道仓粮峪村南边高地(雷达位置坐标为东经118.089282°,北

36.144807°

山东省水文中心

山东清朗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周家上庄村北曹家顶高地(雷达位置坐标为东经118.292893度,北纬35.972416度),主要建设1套HAXPT0164型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水利测雨雷达系统,钢结构雷达塔一座,塔高12m。雷达天线口径1.3m×0.6m(长×宽),天线中心安装海拔高度约559m,天线扫描方式为方位机械扫描及俯仰电扫描,实际运行时雷达天线水平扫描范围0°~360°,俯仰扫描范围0.5°~34°。雷达天线增益36.20dBi,发射机脉冲峰值功率230W,发射频率9.3GHz~9.5GHz。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

 

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防护措施。雷达工作时电场强度、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相关环境保护要求,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控制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废水、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UPS更换下的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做好雷达项目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强化公众参与,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及时消除群众对雷达项目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的疑虑,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主动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得到群众的认可。

(六)落实环境应急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和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七)应当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设备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

二、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自行组织该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若项目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负责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