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淄博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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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现制定《淄博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完成了本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30天,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1021日至1121日。

欢迎社会单位和个人以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金志辉

通讯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

邮政编码:255045

联系电话:0533-2790163

电子邮箱:zbshbjdqk@zb.shandong.cn

淄博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推动我市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全流程环境管理,有效提高水泥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22年底前,水泥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控制和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改造,有组织排放水平明显降低,进而实现水泥行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二、改造要求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范围包括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企业清单见附件12)。改造内容为水泥(熟料)制造水泥粉磨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的超低排放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过程满足以下要求:

(一)有组织排放控制指标。2022年底前,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050 mg/m3,同时SNCR脱硝氨逃逸不高于8 mg/m3SCR脱硝氨逃逸不高于2.5 mg/m3CO排放浓度不高于300 mg/m320226月底前,水泥粉磨站和煤磨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 mg/m3

(二)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全面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协同处置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规定见附件34)。

(三)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进出企业的煤炭及其制品、石灰质原料、校正原料、协同处置涉及的固体废物、缓凝剂、混合材、熟料、水泥等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量比例应在原来基础上再提高20%以上;达不到的,2022年底前,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或新能源汽车。企业内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采用达到国二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动力机械。燃油运输车辆应使用合格油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政府负责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督促企业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和项目,确保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顺利实施。水泥(熟料)制造企业(生产线)及其粉磨站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有组织排放控制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改造。独立粉磨站要在20226月底前完成有组织排放控制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改造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水泥企业是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制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一企一策,科学推进。运行期间,企业应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 8482017)开展自行监测和公开监测信息;在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窑尾)、冷却机(窑头)排气筒和粉磨站、煤磨排气筒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在重点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DCS)、重点工序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关键点位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安装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等(附件5)。

(三)强化政策激励。落实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要做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储备入库工作,优先支持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满足相关要求的水泥企业,可申报评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水泥〔熟料〕制造企业)或引领性(独立粉磨站)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超标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水泥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发现不能稳定实现超低排放的,视情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1. 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名单

2. 独立粉磨站名单

3.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规定

5. 污染排放监测监控要求

 

附件1

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名单

序号

区县

企业名称

熟料生产线

粉磨生产线

1

淄川区

山东宝山科技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4000/

1号水泥磨机

3000/天)

2号水泥磨机

3000/天)

3号水泥磨机

1000/天)

2

淄川区

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5000/

2新型干法

4000/

3

淄川区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5000/

1号粉磨线

4320/

2新型干法

4500/

4

淄川区

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4500/

1号水泥磨机

2000/

2号水泥磨机

4000/

3号水泥磨机

2000/

4号水泥磨机

4000/

5

淄川区

淄博云鹤彩色水泥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213/

1号粉磨线

300/

2新型干法

120/

2号粉磨线

167/

6

淄川区

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3000/

1号粉磨线

4800/

2号粉磨线

6153/

7

临淄区

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新型干法

1000/

1号粉磨线

3000/

8

临淄区

山东华银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1150/

1号粉磨线

2740/

9

经开区

淄博中昌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1新型干

320/

1号粉磨线

320/

10

经开区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1新型干法

2500/

1号粉磨线

5000/

2新型干法

5000/

2号粉磨线

5000/

 

 

 

 

 

 

 

 

 

 

 

 

 

 

 

 

 

附件2

独立磨粉站名单

序号

区县

企业名称

粉磨生产线

1

淄川区

淄博恒力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1700/

2

淄川区

淄博鲁晟建材有限公司

2号粉磨线(1500/

3

淄川区

淄博圣泉水泥厂

1号粉磨线(1500/

4

淄川区

淄博黉阳水泥厂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850/

5

淄川区

淄博重恒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400/

6

淄川区

淄博其泽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400/

7

淄川区

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1300/

8

淄川区

淄博市淄川松岭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3000/

9

淄川区

淄川区鸿坤水泥厂

1号粉磨线(1600/

10

淄川区

淄博国豪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3000/

11

淄川区

淄博锦川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2000/

12

淄川区

淄博天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号粉磨线(2000/

13

淄川区

淄博双凤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3500/

2号粉磨线(3500/

14

淄川区

淄博华宇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1600/

15

淄川区

淄博煜光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2000/

16

淄川区

淄博五松山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2000/

17

博山区

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900/

18

临淄区

淄博多山建材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1667/

2号粉磨线(1667/

19

临淄区

淄博多山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2000/

20

桓台县

淄博宝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3030/

21

沂源县

山东沂源沂阳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2000/

22

高新区

淄博鲁中建材水泥厂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1818/

2号粉磨线(1818/

23

高新区

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淄博万华分公司

1号粉磨线(3030/

24

高新区

淄博日强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3636/

25

经开区

淄博沣铝水泥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1935/

26

经开区

淄博市第二水泥厂

1号粉磨线(800/

2号粉磨线(800/

27

经开区

淄博昌国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号粉磨线(1935/

2号粉磨线(1290/天)

 

 

 

附件3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序号

主要管控单元

控制要求

1

熟料生产

原辅料堆存

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其它物料全部封闭储存。

原辅料转运

2)运输皮带应封闭,斗提、斜槽、拉链机等应密闭,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或喷淋等抑尘设施集气罩应同步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原煤储存

3)原煤应封闭储存。

煤粉制备及转运

4)煤粉采用密闭储存。
5)运输皮带应封闭,铰刀、斜槽等应密闭,各转载、破碎、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熟料储存

6)熟料全部封闭储存。

熟料输送及转运

7)运输皮带、斗提等应封闭,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8)熟料散装车辆应采用封闭或覆盖等抑尘措施。

脱硫

(9)石灰石、石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保存。
10)石灰石、石灰等粉状物料下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11)石灰石库、石灰粉仓等泄压口应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12实现脱硫设施与生产工况自动化控制。

脱硝

(13)氨水用密闭罐车运输,配氨气回收或吸收回用装置。
14)氨罐区及易泄露点位设氨气泄漏检测设施。

15实现脱硝设施与生产工况的自动化控制。

2

协同处置

1)固体废物按规范贮存、转运,预处理处于微负压状态并将废气引入水泥窑高温区焚烧。
2)贮存、预处理排气筒应设置活性炭吸附等装置。
3)飞灰等粉状物料密闭储存。

3

水泥粉磨

物料堆存及运输

1)粉状物料全部密闭储存,其它物料全部封闭储存。
2)运输皮带应封闭,斗提、斜槽等应密闭;各物料破碎、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应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3)粉煤灰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水泥散装

4)水泥散装采用密闭罐车;散装应采用带抽风口的散装卸料装置,物料装车与除尘设施同
步运行。

包装运输

5)包装车间应封闭。
6)袋装水泥装车点位采用集中通风除尘系统。

4

发运

1)物料采用封闭式皮带,密闭式斗提、斜槽运输;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库顶等泄压口应配套高效袋式除尘器。
2)水泥及熟料等物料采用密闭库储存。

5

其它

1)厂区运输道路应全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
2)各除尘器、运输管道、廊道等应完好运行,无粉尘外逸。
3)厂区设置车轮和车身清洗、清扫装置。

 

附件4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规定

序号

作业类型

措施规定

示例

1

密闭

物料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2

密闭储存

将物料储存于与环境空气隔离的建(构)筑
物、设施、器具内的作业方式

料仓、储罐等

3

密闭输送

物料输送过程与环境空气隔离的作业方式

管道、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设备、罐车等

4

封闭

利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物料、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5

封闭储存

将物料储存于具有完整围墙(围挡)及屋顶结构的建筑物内的作业方式

储库、仓库等

6

封闭输送

在完整的围护结构内进行物料输送作业

皮带通廊、封闭车
厢等

7

封闭车间

具有完整围墙(围挡)及屋顶结构的建筑物

注: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物料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附件5

污染排放监测监控要求

序号

监控要求

工序

安装点位

备注

1

自动监控设施

熟料生产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窑尾)、冷却机(窑头)排气筒

监测颗粒物、NOxSO2CONH3

粉磨站

粉磨排气筒

监测颗粒物

煤磨

煤磨排气筒

监测颗粒物

2

分布式控制系统(DCS

熟料生产

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治理设施

 

3

高清视频监控设施

燃料、原料堆场
或储库(仓库)

进出口

相关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

熟料生产

各生产工艺下料口及输送通道

相关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

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预处理

车间顶部和进出口

相关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

发运

进出口

相关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

4

扬尘监测设施

厂区内部

主要产尘点周边

监测颗粒物

运输道路两侧

厂区内部道路路口、长度超过 200 米的道路中部

监测颗粒物

5

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

厂区

进出口

1.视频监控数据应至少保存六个月;

2.运输车辆应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电子台账需包括进出厂时间、车牌号、排放阶段、货物名称、运输量等信息,电子台账至少保存六个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淄博市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淄环委办〔202116号)、《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淄环发〔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大气环境和水泥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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