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建议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324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204324号提案的答复

吕丕军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淄博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切实防止疾病传播,防范衍生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对医疗废物环境监管进行全面部署,对加强医疗废水、废弃口罩收集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3月26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为我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关情况

我市医疗废物原由淄博市光华医疗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集中处置。近年来,随着医疗废物收集体系不断健全,需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逐渐增多,为切实解决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淄博市光华医疗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于2016年取得环评批复,计划扩建一套日处理18吨医疗废物的焚烧系统。我局于2018年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淄博市光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搬迁扩建项目建设方式的请示》,将此项目并入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与原计划相比相对滞后。为严格落实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要求,在我局积极协调下,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底恢复建设,预计于6月底完成设备安装,8月底前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可以集中处置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彻底解决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我局按应急预案调度启动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承担全市医疗废物处置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要求市光华医疗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和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共同制定有关暂存、消毒、人员防护设施等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及做好转移过程中相关事项。每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市疫情指挥部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相关情况。

三、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下发了《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关于保障医疗废物处置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从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各环节的环境监管、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和应急处置、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日报制度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一是先后多次会同临淄分局对市光华医疗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和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及处置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查找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二是对市中心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等市级定点救治及预检分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医疗废物暂存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确保医疗废水的规范处理和医疗废物的规范贮存。三是组织各分局对辖区内区县级定点救治及预检分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医疗废物暂存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协作,组织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情况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加大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并查处非法接收、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确保医疗废物合法处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实干,以必胜的决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做出不懈努力。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8日

一、出台《实施办法》和《细则》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在摸排好我市所有医疗单位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合我市实际的《淄博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及要求,确保我市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收集、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可加入安全收集、运输及处理跟踪追溯体系),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发生。 二、明确收费标准,理顺收费方式 协调好收购处理公司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利益,全方位考虑、多角度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收费标准。参照省内其他地市的做法,从淄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把我市的收费标准定位在全省中等水平,既考虑到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费用的能力,又确保处置公司在不亏损的情况下正常运行。鉴于部队及武警医院有其特殊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运行过程中的收费情况将面临诸多问题,建议由市环保部门代收医疗单位应缴纳的费用,废物处置公司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由物价部门在相关文件中给予明确,保证代收费的合法性。 三、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 要对相关操作人员和医疗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明确责任,持证上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联合起来共同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一是监督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是否把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废物处置公司统一处理。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转移等情况,卫生及环保部门应依法对其实行经济处罚,追究相应责任。二是监督废物处置公司是否及时、安全地处理好所收集的医疗废物。如发现有处理不达标,对周围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产生危害的情况,两个部门也应依法对其实行经济处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