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2025—2026年 第10期) | |||
|
|||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2026年 第10期)
各区县(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全市于2026年1月30日8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解除相关工作。请各区县(功能区)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