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部署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信访有关工作

发布日期:2025-04-22 16:5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学全省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分解细化部署专项行动和信访有关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朱爱娟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打折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秉承“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自觉将专项行动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实现风腐同查同治。全面排查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将“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正确看待规范涉企执法与开展业务工作的内在联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既要强化环境监管,又要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进一次门、办多项事”要求,用好“鲁执法”平台,严格监督入企次数;持续织密自动监测网络,深度推行“无感执法”,串联全系统各类监测数据,整合现场执法力量和非现场技术能力,通过智能化升级实现自动分析,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占比,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让违法事项“无处遁形”;筛选重点企业开展点穴式、体检式专业化执法帮扶,保持问题整改和能力提升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的势头。

    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保持信访渠道畅通,认真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用心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好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登记、分类、转办。简单的问题立行立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专班推进、领导包案”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逐步解决问题;针对重复信访案件、容易反弹问题和群众不满意等重点案件,组织开展定期“回头看”,检查长效监管机制落实情况,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市局有关负责同志、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县局有关人员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收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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