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二十一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08-25 17:54:34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件共计12件(重点关注案件0件)。截至8月25日12时,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0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12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二十一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X3ZB202408181639来信    举报事实:
    1.博山区八陡镇北峰峪村尹某柏为首村委会于2017年后在村北西黑山西南(六罗山)山脚下由淄川人承包,以挖铝土矿石为名,挖掘山体,连续挖掘半年,每天按1000元交付尹某柏,不限装载量。期间村民王某顺(已故)、朱某会等人参与山体挖掘。前后挖掘土石量达两万立方米,开掘场地东西长约150米,南北宽约100米,山坡高度差达30到50米。
    2.尹某柏为首村委会破坏村北西黑山南麓生态环境,为刘某(已被博山区法院判刑出狱)等人,倾倒掩埋化工废酸料液场地(暗洞潜井),场地位置①村北上山水泥路与黑山前东西公路交汇处东南方150米地面隐藏处;②村西梨行上山公路与黑山前公路交汇处西南方原黑山煤矿二立井砾石堆下方约100米。
    为八陡镇增福村人李某心化工厂淄博佳森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场地,地址在村北黑山前公路附近。
    此两项化工废酸液严重污染村居民饮用水源,严重毁坏村北黑山南麓生态环境。
    北峰峪村村民为饮用水多年上访,上访反映于2018年底,在博山区信访后于2020年7月又拨打12345淄博市长热线后得以由博山区自来水公司市政供水(村委会按6元/立方收水费)。
    北峰峪村三官庙东侧往北街道西墙的“北峰峪村新貌”宣传影响的黑山西南山坡上有挖掘山体的伤痕。请核查为证。
    以上事实请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4.7.22-8.11)转有关部门核实查办。
    举报人:博山区北峰峪村居民
博山区    8月19日,博山区组织八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北西黑山西南山脚下为原博山北峰墙体材料厂(北峰峪村煤渣砖厂)的采石点,有合法采矿手续,于2008年政策性关停。2019年列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19年12月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现场未发现新挖掘山体及开掘场地情况。
    2.2014年5月、2015年7月,刘某和程某利用罐车将废盐酸倾倒至原博山北峰墙体材料厂和北峰峪村北一场地。2017年3月31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已对刘某、程某以污染环境罪作出判决。尹某作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处分。
    3.淄博佳森水环境有限公司租赁北峰峪村工业用地,环保手续齐全,目前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4.2018年,根据利民便民需求,北峰峪村由自备井供水改为淄博津源供水有限公司(原博山区自来水公司)水源供水,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确定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6元/立方,用于支付水费、管路维护等费用。现正组织对该村原自备水井进行水质检测。
部分属实    1.责成八陡镇人民政府加快北峰峪村原自备水井水质检测进度,根据检测结果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2.责成八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按照各自职责强化管理,严厉打击私拉乱倒、盗采国家资源的行为。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2X3ZB202408181640来信    人民来信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来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林家村小区看看吧!
    林家村小区的生态环境己经糟蹋的很厉害,1000多村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很差很差!
    原先林家村小区的公共绿化树木已经生长了10多年了,大树很高很高,有3层楼那么高!从2018年后,村委会领导带头把小区长了10多年的大树全部连根拔起。把林家村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全部卖钱,变成个人庭院和林家小院子。把林家村村民的公共绿化带变成了村委会领导、领导亲戚朋友、村民代表这些人的个人院子了。林家村村民的生活生态环境也没有了!
    他们把公共绿化带硬化成水泥和大理石地面。他们把一楼阳台、客厅的配重墙、窗户下面的墙全部打掉,破窗开门,己经影响危害全体村民楼房的安全!他们在个人院子修建凉亭、种菜、养鱼。因为种菜有的用粪便给菜地施肥,村民吃饭的时候需要闻着粪便的味道吃饭,这是很高级的生态环境吗?他们在一楼院子里打扑克,喝酒,泡茶,吵闹,二楼以上的村民已经没法正常生活了。
    林家村小区没有一个垃圾桶,每天早上和晚上每户村民只有5分钟扔垃圾的时间,很奇葩也很不方便。村民们每天早晨都要带着垃圾出门上班。每天晚上都要陪着厨房里的垃圾睡觉。林家村村民的生活垃圾都没有地方放,怎么生活?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来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林家村小区看看吧!!!
张店区生态    8月18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马尚街道办事处林家村小区共建设23栋还迁房,村民1000余人。为创建全国文明村,经林家村两委会、林家村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集体表决通过,在不改变原有土地规划要求的情况下,移除原公共绿化带杂草和灌木,通过打造楼前观赏庭院实现小区绿化提升改造。观赏庭院由一楼住户优先认领,并向村集体支付使用费,该费用全部纳入集体经济收入,未发现拆除承重墙的情况。该小区已为全体居民免费配发垃圾桶及垃圾袋,每天6:30-7:30,18:00-19:00定点向垃圾清运车投放垃圾,存在垃圾投放时间短的问题。部分居民在观赏庭院内从事娱乐活动,使用农家肥种菜,存在噪音、异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林家村村委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延长生活垃圾投放时间,督促居民文明开展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农家肥种菜,减少噪声、异味扰民现象;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已办结
3X3ZB202408181641来信    2020年3月至8月,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村领导以加宽山路为由,在村民饮用水源保护地东沟机井房东西两侧旁边大肆开采矿石,售卖、破坏山体长度大约400米左右,高度大约4至15米左右,并在机井房旁边开采并下挖深度5米左右。机井房向东400米旱涝保收田蓄水池北侧开采山石并下挖深度10米左右,大约开采高钙石售卖10万余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村民饮用水源地。
    上焦村东沟机井房以西至公路在2014年之前水泥路以修建完成,机井房以东2014年之前路基以修建完成。
博山区生态    8月19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为修复、拓宽2014年之前修建的东峪路,2020年石马镇上焦村实施了东峪路修(扩)建项目,于2019年11月由上焦村进行备案,2019年12月份上焦村完成“四议两公开”程序,2020年3月由石马镇人民政府批复。道路全长1200米,平均宽度6米,已于2021年4月份完工。修路过程中存在破坏林地情况,2021年已立案处罚。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石料全部用于路基坝堰和河流坝坡。上焦村饮用水井位于上焦村西侧约300米,未发现破坏水源地行为。
部分属实    1.责令上焦村村民委员会加大对本村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确保本村饮用水水质安全;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上焦村水源地周边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责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加大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私采滥挖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保护饮用水井安全;加强与群众沟通,取得群众充分理解和支持。已办结
4X3ZB202408181642来信    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麻街道大田庄村村民,现举报我村村民齐某成,长期霸占田庄水库周边土地,违规在耕地上建房10余间,存放砂石3万多方,无证经营国家砂石资源,且砂石多为盗采。为逃避国土局检查,长期关闭大门,将20几米高的砂石料堆简单平整撒上玉米种,掩盖非法占压耕地的事实,雨天冲刷砂石堆后,泥水直接进入水库和旁边沟渠污染水源。
    以上材料均属实,我村村民对齐某成的行为敢怒不敢言,希望省督察组领导尽快进行核实查处。
沂源县生态    8月19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原沂源明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南麻街道办事处大田庄村村北,齐某成为法人代表。该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许可情况下,从蒙阴野店采购砂料,违法从事洗沙活动,洗沙废水曾直排田庄水库,已于2017年予以关停取缔。2019年,齐某成承包田庄水库周边耕地3.5亩,实际占用土地约10亩,违规建设房屋6间,轻钢板房5间,现场存放约2万方沙子,存在雨天泥水进入周边沟渠的隐患。针对违规建房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立案处罚,现正组织对涉嫌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立案调查。
部分属实    1.责令齐某成限期拆除违建房屋,恢复土地原状及耕种条件;
    2.责成南麻街道办事处督促齐某成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地问题。责成县水利局加强水库及配套水利工程巡查管理,保障水资源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限期拆除违建房屋,恢复土地原状及耕种条件。阶段性办结
5X3ZB202408181643来信    (淄博日报)2024年8月8日综合版公示了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村民向督察组投诉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破坏大片生态环境一案的办理情况,对办理结果不满意。
博山区生态    8月19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为加强博山城区与石马镇交通连接,带动石马镇旅游发展,项目实施过程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项目于2014年起论证筹划,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于2021年形成当前方案,计划利用现有博北路县道(山头水峪至石马王家岭段线位区域),裁弯取直,由现有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路面由6米提升至24米。下一步合理采纳群众意见,进一步优化论证方案,尽可能减少生态破坏。
属实    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群众解释沟通工作,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优化论证方案,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有关要求。    做好群众解释沟通工作,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有关要求。阶段性办结
6X3ZB202408181644来信    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山东新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鼎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长期数据系统造假,低价竞争,直接出具检测报告。
    山东正诺长期在全省各地开展检测业务,企业未开口,直接出具检测报告。ZN20230327,未开启采样设备,直接出具报告,同时正诺检测报告很多都不传平台,随意修改原始记录,原本严重超标的企业,出具合格造假报告。新航XH24E1121未到现场,直接出具报告,原始数据及图谱不存在。鼎力检测DLJC202402110,样品未按照要求保存,未做交接,原始记录自动生成。九盛检测出具的2023第10122号检测报告标准和样品保存方法都错误,报告真实性不能保证。
临淄区、张店区、高新区其他    8月19日,张店区、临淄区、高新区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4家检测单位检测资质、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1.山东正诺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ZN20230327检测报告,经查阅原始记录、现场检测照片等资料,采样设备正常开启,该报告存在氧气校准、非甲烷总烃取样时间等记录不完善情况。该公司因市场原因,存在合作终止导致报告未上传平台的情况。目前未发现为超标企业出具合格报告的情况。
    2.山东新航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未出具XH24E1121检测报告,抽检该公司XH24E112、XH24E121两份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有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照片,原始数据、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相关信息完备。
    3.山东九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第10122号检测报告,选用的检测方法现行有效,样品保存方法符合检测方法要求。
    4.山东鼎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DLJC202402110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显示石油类检测项目保存方法未按相关要求落实。
部分属实    1.责令4家检测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检测业务,对检查发现的检测不规范行为立即改正,严禁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2.责成张店区、临淄区、高新区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辖区内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禁数据造假。
    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数据造假。已办结
7X3ZB202408181645来信    您好!现在向您提供问题线索望能督促办理。
    张店科苑街道紫荆园小区8号楼3单元,自22年雨污分流改造以来臭味一直不断。改造之前不存在臭味,改造后臭味不断,12345投诉过多次,至今只是回复污水管是通的,不予处理。对居民质疑的污水管线未与楼体平行、排水管线非最短、坡降不足等原因导致生活污水排放不畅、污泥淤堵沉降厌氧发酵导致恶臭的问题不彻底解决,竟然将检查井用密封胶封堵来敷衍解决管道臭味问题,让居民长期忍受反臭味,严重损害居民身心健康。
    再者,8号楼改造后的整条污水管网比改造前的老污水管网位置更向南靠近楼体,在整个小区距离楼体最近,以后肯定会影响电梯安装。
恳请领导来现场查看管网!!!!现要求在改造前的老管网位置重修一条合规的污水管网,彻底解决异味问题,消除阻碍安装电梯隐患。
张店区    8月19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紫荆园小区8号楼室外污水管道于2022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管道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埋深约1.8米,管道坡降为3‰,与楼体的距离4.5米(符合电梯后期安装条件),目前管道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用密封胶封堵管道问题。经走访该单元部分住户,存在下水道反味问题。
部分属实    1.责成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协助有下水道反味问题的住户安装防臭地漏,减少异味;
    2.责成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该小区的巡查检查,发现异味问题立即溯源排查。
    加强巡查,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8X3ZB202408181646来信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麻镇居家城的一名业主,因我们业主多年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居家城环境脏乱差、餐饮行业煤气随意使用摆放、门头无餐饮许可证从事餐饮行业,本地相关主管部门从未切实的给与解决,给我们这些周边居住、经营的群众,造成了极度的、严重的人身健康损害。特此诚恳的写这封信,希望省督察组的到来,能给我们这些群众带来安全生活的曙光。
    问题存在地点:沂源县荆山路与埠下路交叉口西北60米(沂源县居家城)
    制造问题的店面:居家城1号街、8号街的夜*小酒馆、七*烧烤、鑫*烧烤店、小*烧烤、老*火锅炒菜店等其它不知名的大排挡
    建议检查时间段:晚上19:30-21:30
    造成的问题如下:
    1、为了自己盈利,简易餐桌随意摆放,占用公共道路,随意将餐桌椅凳摆放在其它业主门头房的门口,长期造成交通紧张,影响其它行业业主经营,周边业主向这些小酒馆、烧烤店提出意见,希望他们自觉不要占用影响我们,反而得到小酒馆、烧烤店的谩骂和威胁,第二天更加嚣张的摆桌椅。
    2、这些大排档门店长期使用液化气灶,随意摆放在路上,没有消防措施;前段时间我们南麻镇已发生了一起经营餐饮的父子,因违规操作引起煤气罐爆炸死亡案件,给周边业主带来极大的恐慌。然而国家对于餐饮行业适用瓶装液化气,也早就出台了相关的国家标准和使用规范,但是我们沂源县的街道办、消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环保部门,往往白天出来巡检,晚上在大排档最多使用液化气的时间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对这些小酒馆、烧烤店进行巡视检查,也不强制勒令他们关门整改、处罚罚金,导致这些小酒馆、烧烤店虚假应付公事,巡视检查部门一走照常营业,导致这些年问题一直存在。
    3、烹饪产生的污水污油随意倒、烧烤炒菜油烟随意排放,整条街都弥漫着腐臭的垃圾味。关于餐饮油烟排放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违者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是否造成污染可以从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以及油烟气排放是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来判断,可见油烟气污染的主管部门应为环保部门。但是本地的环保部门,不强制勒令他们关门整改、处罚罚金,只是在白天随意检查一下,根本得不到治理。
    4、来吃饭的顾客随处大小便,基本所有餐饮店内都没有厕所,导致吃饭的顾客,总是去周边业主门口、居住楼楼下,撒尿、大便,餐饮店老板也指引、暗示他们的顾客,可以随意大小便,素质低下。相关部门也不设置多个公共厕所,本身整个市场人流量就大,厕所缺乏,致使让整个环境形成了一种恶心的状态
    以上是我们居家城业主,对现有事实存在问题真实的描述,希望省委督察组能在这些夜市经营的夜间时间段进行检查,毕竟这是涉及了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安全问题。
    也希望督察组您的到来能让我们本地的街道办、环保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消防管理部门,真真实实的去解决好我们这些居家城群众提出的问题,而不是上级督查组领导一走,配合检查完毕,本地的相关部门又将这些问题放置不管,终究得不到解决,给我们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造成长久的折磨。
沂源县其他    8月19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餐饮单位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具有餐饮加工制作的资质,大多数餐饮业户遵守“门前五包”规范。夜*小酒馆及从事烧烤服务的业户存在店外经营情况,影响道路交通及相邻业户正常经营,在烹饪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异味扰民。
    历山街道办事处、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对居家城餐饮业户液化气规范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各餐饮业户均设置了标准灭火器材,个别商户存在液化气瓶随意摆放、未使用标准液化气软管等问题,现已责令整改到位。居家城建设时配备了两个公厕,分别位于1号街北侧和8号街南侧,基本满足沿街店铺如厕需求,在用餐高峰时存在个别顾客酒后随地小便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居家城相关餐饮业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度,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避免油渍污染地面,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餐饮商户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及知识宣传,指导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维护消防器材和液化气设施,确保安全使用;
    3.责成历山街道办事处在居家城明显位置设置如厕引导牌,提醒文明如厕。
    加强餐饮饭店“门前五包”、餐饮油烟、消防安全等监管,确保规范经营,减少扰民。已办结
9X3ZB202408181647来信    投诉反映周村区南郊镇西陈生活区地下水污染,饮用水不达标,小区路面沙化严重,扬尘污染,继续治理。何时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周村区    8月19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南郊镇西陈小区共有11栋楼418户,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小产权房,小区整体路面状况良好,未发现沙化扬尘现象。根据文件要求,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因此该小区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该小区因未办理自来水开户手续,自建1台净水处理设施,取用自备井水净化后保障居民饮水。经对自备井水检测,由于地质原因,该区域地下水硬度较高,存在水锈多的问题。
属实    1.责令西陈小区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尽快推进自来水开户手续办理;采取路面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维持小区良好居住环境;
    2.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督促指导西陈小区做好自来水开户前期基础工作,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妥善推进自来水施工改造,尽快铺设供水管道,保障居民用水。
    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阶段性办结
10X3ZB202408181648来信    人民来信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来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林家村小区看看吧!
    林家村小区的生态环境已经糟蹋的很厉害,1000多村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很差很差!
    原先林家村小区的公共绿化树木已经生长了10多年了,大树很高很高,有3层楼那么高!从2018年后,村委会领导带头把小区长了10多年的大树全部连根拔起。把林家村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全部卖钱,变成个人庭院和林家小院子。把林家村村民的公共绿化带变成了村委会领导、领导亲戚朋友、村民代表这些人的个人院子了。林家村村民的生活生态环境也没有了!
    他们把公共绿化带硬化成水泥和大理石地面。他们把一楼阳台、客厅的配重墙、窗户下面的墙全部打掉,破窗开门,已经影响危害全体村民楼房的安全!他们在个人院子修建凉亭、种菜、养鱼。因为种菜有的用粪便给菜地施肥,村民吃饭的时候需要闻着粪便的味道吃饭,这是很高级的生态环境吗?他们在一楼院子里打扑克,喝酒,泡茶,吵闹,二楼以上的村民已经没法正常生活了。
    林家村小区没有一个垃圾桶,每天早上和晚上每户村民只有5分钟仍垃圾的时间,很奇葩也很不方便。!村民们每天早晨都要带着垃圾出门上班。每天晚上都要陪着厨房里的垃圾睡觉。林家村村民的生活垃圾都没有地方放,怎么生活?
    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来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林家村小区看看吧!!!
张店区生态    8月18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马尚街道办事处林家村小区共建设23栋还迁房,村民1000余人。为创建全国文明村,经林家村两委会、林家村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集体表决通过,在不改变原有土地规划要求的情况下,移除原公共绿化带杂草和灌木,通过打造楼前观赏庭院实现小区绿化提升改造。观赏庭院由一楼住户优先认领,并向村集体支付使用费,该费用全部纳入集体经济收入,未发现拆除承重墙的情况。该小区已为全体居民免费配发垃圾桶及垃圾袋,每天6:30-7:30,18:00-19:00定点向垃圾清运车投放垃圾,存在垃圾投放时间短的问题。部分居民在观赏庭院内从事娱乐活动,使用农家肥种菜,存在噪音、异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林家村村委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延长生活垃圾投放时间,督促居民文明开展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农家肥种菜,减少噪声、异味扰民现象;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已办结
11X3ZB202408181649来信    投诉反映周村区古商城万顺街院内一养鸽子的,有噪音,有异味,散落毛发,传染疾病,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无效,要求取缔。周村区噪声    8月19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古商城万顺街段某昌养鸽户,从事信鸽饲养,已在淄博市信鸽协会登记备案,每年定期给信鸽注射疫苗。饲养过程中存在噪音、异味等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段某昌养鸽户合理安排放飞时间,及时清理鸽粪,减少噪音、异味扰民;
    2.责成大街街道、区教育体育局督促该养鸽户规范饲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音、异味扰民。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映问题。已办结
12X3ZB202408181650来信    尊敬的检查组,我反映个问题:
    沂源县沂蒙佳苑小区一号楼二单元西侧有一大型设备,像是空调散热的,这个设备时不时的,发出“嗡嗡”的声音,声音很大。最近上夜班,白天休息,直接睡不着。还占了小区绿化带,合规吗?抓紧搬了吧,希望快点解决。
沂源县噪声    8月19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制冷设备为沂源平康医疗美容诊所的中央空调压缩机,运行时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该诊所承诺在原有隔音降噪基础上新增隔音板、消音器等降噪设施,安装完成后对周边噪声开展监测,确保达到噪声管控标准。
属实    1.责令沂源平康医疗美容诊所检修中央空调制冷设备,安装隔音降噪设施;
    2.责成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该诊所尽快完成整改。
    落实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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