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二十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08-19 10:28: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件共计82件(重点关注案件2件)。截至8月19日12时,已办结44件,阶段性办结38件,未办结0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82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二十批)办理情况
序号 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
情况
备注
1 D3ZB202408111557 来电     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南神头社区133号上官庭院小区东侧拆迁户杂草丛生、垃圾无人处理,多次反映未处理。 博山区 固废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山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上官庭院小区建成于2004年,属于老旧小区,前期对该小区进行改造,完善停车位、绿化带等附属设施。小区绿化带存在杂草及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     1.责令南神头社区加强上官庭院小区管理,及时组织清理垃圾和修剪绿化带,保持小区卫生整洁;
    2.责成山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组织清理垃圾和修剪绿化带,保持小区卫生整洁。 已办结
2 D3ZB202408111558 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村民村前期反映修山石路开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现已回复,对回复中:1、“广泛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不理解。2、为什么要得到老百姓签字?3、为什么群众签名不正大光明?4、该路修路手续是那个部门批复?5、曲弯找直为什么不在原路基础上修?为什么如此大肆破坏生态环境?6、未动工是叫线索吗?7、习主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何当耳旁风? 博山区 生态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博山山石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为实现主城区与石马镇五阳湖景区快速通达,确定该项目由准四级公路提升为一级公路,因原路指标太低(弯道急、坡度陡),仅加宽不具备快速通达条件,在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影响的前提下,经多次调研设计、专家论证,形成当前方案。该项目由博山区政府确定实施,手续办理涉及发改、自然资源、规划和审批局等单位,目前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中。
    项目规划初期,已征求沿线镇、村意见并对方案进行研究论证,目前部分村民对该项目存在意见,还需进一步沟通协调。项目建设占用部分村民土地,对地上附属物评估后,需上焦村“两委”成员、评估公司工作人员、涉及村民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签字确认。
部分属实     1.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加强群众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广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加大对道路沿线的巡查,避免出现私采滥挖、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监督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做好沟通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 阶段性办结
3 D3ZB202408111559 来电     高新区太平村村委在太平村小区17号楼东楼头经营豆腐工坊,凌晨2点动工噪音扰民。 高新区 噪声     8月12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太平村小区17号楼东楼头豆腐工坊现已停业,正在搬迁至新作坊。
属实     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阶段性办结
4 D3ZB202408111560 来电     淄川区昆仑镇马庄村西侧搅拌站污水排放至钓鱼培训基地,导致大量鱼死亡。 淄川区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冠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马庄村西侧,环保手续齐全。企业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搅拌、运输,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企业建有沉淀池以及滤泥机,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污水排口及污水外排情况。钓鱼培训基地位于其下游东侧800米处,两者中间为农田,其鱼塘内未见大量鱼类死亡,未发现污水自该公司流入鱼塘痕迹。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冠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生产作业,严禁废水外排,沉淀池加盖防雨棚;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严禁废水外排环境。 已办结
5 D3ZB202408111561 来电     沂源县东里镇东长旺村新修建的道路水泥硬化后一直没有铺设沥青,扬尘比较严重,洒水车一天洒一次水,根本问题无法解决,影响生活,要求尽快处理。 沂源县 大气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东里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道路为东里镇东长旺村“巨东路”整修工程,目前道路建设处于水稳养护期,路面沥青未铺设,洒水频次不够,存在扬尘问题。
属实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企业提高该路段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在水稳养护期到期后组织施工队伍铺设沥青,9月12日前完成。     增加洒水频次,完成路面建设,减少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
6 D3ZB202408111562 来电     周村区碧桂园建桥郡南侧张周路上两片杨树林每年4.5月份的时候杨絮满天飞,污染环境,影响身体健康,要求更换树种,减少污染。 周村区 大气     8月12日,周村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杨絮问题属实。
属实     责成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修剪、打药、冲洗等措施减少杨絮产生和飞扬,依法采伐近、成、过熟龄的杨树,在今后的绿化规划设计中,选用其它树种进行替代,逐步缩减杨树绿化面积。     抑制、减少杨树飞絮现象。 已办结
7 D3ZB202408111563 来电     张店区绿城百合花园兰园和玫瑰园二期中间的小路西侧有个通往盛泰街的小门,小门开关门的时候噪音太大扰民,要求消除噪音。 张店区 噪声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绿城百合花园由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兰园西侧与玫瑰园间小路旁门开关时产生噪音。
属实     1.责令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对该处旁门进行维修保养,目前已维修完毕;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
    维保基础设施,减少噪声扰民。 已办结
8 D3ZB202408111564 来电     桓台县惠仟佳古茗饮品店营业时间过长到凌晨一点半,室外广告灯光太亮扰民,特别是外边的灯桥,因为灯光太亮导致许多社区人员经常聚集,噪声扰民,影响周边澳门风情园居民区生活,要求查处。 桓台县 噪声     8月12日,桓台县组织少海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桓台县惠仟佳东路古茗饮品店室外装饰灯带较亮,夜间有顾客和外卖员在店外休息,存在噪声扰民。
部分
属实
    1.责令古茗饮品店晚间22点前关闭除主招牌外其他室外灯光;在店外休息处设置温馨提示,提醒顾客和外卖员休息时不得大声喧哗,避免噪声扰民;
    2.责成少海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落实措施,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9 D3ZB202408111565 来电     张店区尚文苑小区41号楼西南角从西往东数倒数第二个车库,私自改造成加工车间,污水到处流,异味较大,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拆除。 张店区 大气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尚文苑小区由淄博世源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群众反映的车库被业主出租给沿街房九号蒸鲜饭店作为仓库使用,在车库内清洗海鲜,存在污水、异味。
属实     1.责令淄博世源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环境卫生清理,对车库门前实施消杀,清除异味;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取缔该加工场所,现已取缔完毕;加强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消除异味。 已办结
10 D3ZB202408111566 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淄博万润机械有限公司地标与环评手续不符,该化工厂属于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距离居民区的安全距离是2公里以上,现该厂距离居民区只有一墙之隔;区分局找的第三方检测数据造假;要求该厂搬离。 博山区 其他     2024年8月1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电炉熔化、抛丸、清砂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浇铸工序产生颗粒物和VOCs,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另一处排气筒排放。
    企业依据订单情况间歇式生产。调阅企业视频监控显示,自7月31日以来未生产。查看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核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状评价)时发现地标与环评手续不符问题,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处于案卷审查阶段。
    淄博环益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具有检测资质(资质认定号:CMA241512053604),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委托其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性检测,并委派专人对检测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做好生产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令该企业对废气收集管路及治理设施定期巡查维护,确保废气收集率和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对企业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4.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 阶段性办结
11 D3ZB202408111567 来电     张店区明清街北段有许多商贩,有噪音扰民,占道经营,油烟味较大,要求查处。 张店区、高新区 大气     8月10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高新区组织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明清街北段属于高新区与张店区交界处,夜间存在部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油烟异味、食客就餐喧哗导致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1.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科苑街道办事处、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
    2.责成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路段流动摊贩依法予以取缔。
    减少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已办结
12 D3ZB202408111568 来电     桓台县起凤镇东巩村2021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将生活污水直排雨水管道,现在是雨污混流状态,要求查处。 桓台县     8月12日,桓台县组织起凤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走访了解,群众反映的“东巩村2021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为“桓台县起凤镇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包4)”,该项目于2021年9月1日开工,同年11月21日竣工,2022年8月3日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
    群众反映的生活污水直排雨水管道区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村委西北侧的污水管线,长约520米,另一部分为村委东南侧的污水管线,长约230米,两处管线原为村内修建的雨水管线。2021年东巩村生活污水治理时,根据施工方案,施工方利用原雨水管线改造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线,同时在管线末端设置了污水收集池进行截污收集,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西巩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村内雨水通过污水收集池前端加设雨污分离设施实现末端雨污分流。
部分
属实
    1.责成起凤镇人民政府加强雨污分离设施管理,及时抽运生活污水,防止雨污混流;
    2.责成起凤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巡查监管。 已办结
13 D3ZB202408111569 来电     淄川区洪山镇北工西侧核辐射值超标预警,要求再次处理。 淄川区 辐射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位置位于北工村西南二层居民房附近,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已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将检测结果向投诉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已办结
14 D3ZB202408111570 来电     临淄区金日矿业没有环保措施,以种植、绿化的名义开山卖石,具体开采地点在金岭镇益烯南路南侧500米左右,要求查处。 临淄区 生态     8月12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金日矿业位于金岭回族镇镇乙烯南路南侧约500米,已于2015年12月底政策性关闭,因补偿纠纷,2024年3月临淄区人民政府与原金日矿业达成和解协议,由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外运关闭前生产的石料,未发现私自开山卖石行为。
    现场施工作业均采取雾炮等降尘措施,进出道路洒水不及时,出现道路扬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和解协议要求,依法处置原金日矿业产品;对粉性物料要采取苫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作业,提高洒水频次,确保装车、厂区道路、出入车辆等环节无扬尘污染问题;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防私采、盗采、扬尘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严防私采、盗采、扬尘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阶段性办结
15 D3ZB202408111571 来电     高新区高端装备中心东台村,2018年维修济青高速时济青高速周边的耕地被占用种植成树木,现已经有部分林地恢复成耕地,要求将剩余的林地尽快恢复成耕地。 高新区 生态     8月12日,高新区组织高端装备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端装备中心东台村区域济青高铁两侧绿化带,现为非林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将恢复为耕地。
部分属实     责成高端装备中心督促东台村村委落实后续复耕事宜;责成区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耕地林地监管,确保村居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阶段性办结
16 D3ZB202408111572 来电     文昌湖区西马村西侧经常有刺鼻异味,早上、傍晚和夜间较为明显,要求治理。 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大气     8月12日,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商家镇人民政府、区安监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文昌湖区西马村西侧异味来源为村西侧山坡生猪散养户,该生猪散养户养殖生猪26头,养殖场地占地面积1亩,现场养殖粪污未进行苫盖处理,未进行除臭剂喷洒,有刺鼻异味。
属实     1.责成商家镇人民政府对生猪散养户加强管理,督促其保持卫生,及时清理粪污并喷洒除臭剂;
    2.责成区安监环保局督促该生猪散养户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粪污处置。
    加强养殖户监管,消除异味。 阶段性办结
17 D3ZB202408111573 来电     张店区华光路与东二路路口往北的东二路路段,有较多烧烤店铺使用音箱唱歌噪音扰民,要求治理。 张店区 噪声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华光路与东二路路口往北的东二路路段餐饮店较多,夜间营业有流动歌手携带拉箱式音响有偿演唱,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属实     1.责令烧烤店铺对夜间就餐顾客和流动歌手进行提醒劝导,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噪声扰民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规范经营,减少噪音扰民。 已办结
18 D3ZB202408111574 来电     临淄区稷下街道槐行村太公化工南邻海啸化工和意齐混凝土南邻的旭阳金贸,2017年时临淄区出台相关政策内容是小化工企业未有达到环保要求将被取缔,但以上两家企业无环保手续和措施依旧在私自实体经营,要求进行查处。 临淄区 其他     8月12日,临淄区组织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企业实为淄博海晓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旭阳化工助剂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于2019年6月底进行政策性关停,同年10月拆除了生产装置(储罐未拆除)。目前,淄博旭阳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厂区内有140立方的立罐4个、30立方的卧罐1个,罐内有残余物料;淄博海晓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有7个120立方的空立罐,罐内无物料,生产车间内存有部分吨桶,吨桶内盛有物料。两家企业均无生产装置,原有化工生产类营业执照已注销,现从事化工产品销售经营贸易,无储存,无需办理环保手续。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海晓化工有限公司、淄博旭阳化工助剂有限公司将公司吨桶、储罐内残余物料进行清理;
    2.责成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严格要求企业按照证照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企业管理。 阶段性办结
19 D3ZB202408111575 来电     2020年左右大武水源保护地的规划,划分5个区,齐鲁石化划分至控制区,现发现规划的精神在五个区内不能做扩建的相关项目,但现齐鲁石化期间在不断在扩建,水源保护地西侧沣北路西侧化工园依旧在进行化工生产,但沣北路东侧却禁止居民进行养殖并拆除300家小企业和养殖区,现因齐鲁石化要求进行扩建又告知原政策要进行废止,要求核实以上做法是否合理合规。 临淄区、张店区 其他     8月13日,淄博市组织临淄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8月12日,张店区组织张店化工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18年2月,按照保护优先原则,统筹考虑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水文、地质、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污染影响等因素,将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划分为核心区、生态修复区、控制区、缓冲区四部分,并实施建设项目分区准入管理。
    1.中石化齐鲁分公司位于控制区内,在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靠、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原有工业项目按照高端终端、高质高效原则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扩能,新建、改建产业延伸和产业配套项目。
    2.核心区、生态修复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环保治理、矿山修复无关的建设项目,对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企业限期予以关停搬迁。
    3.大武地下水富集区西限至冯北路及其延长线,冯北路以西区域不在划分范围内。
    4.临淄区已于2020年7月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目前禁养区范围内无养殖场,非禁养区未禁止养殖行为。
    5.2024年4月,为进一步强化大武地下水保护管理,推动水资源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下水资源状况、污染防治等因素,研究制定了更加科学严格的政策措施。
    6.群众反映的“沣北路”实为冯北路,西侧的化工园为张店化工产业园,该园区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定的第二批化工园区,认定的四至范围为:东至张店区界;西至鲁山大道;南至张店区界(冯官路以东)-昌国路以南规划部分;北至烯田路。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大武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淄政字〔2024〕21号)相关规定,大武地下水范围为临淄大道以南、淄河以西、张边路以北、冯北路及南延至徐旺村以东的区域,冯北路以西区域不属于大武地下水范围。
属实     1.责成临淄区人民政府及时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政策宣传工作;责成临淄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现行政策措施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2.责成张店化工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化工园区管理;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强园区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按照现行政策措施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园区规范管理,企业达标排放。
已办结
20 D3ZB202408111576 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黄家庄,东沟的中下游有人在该处建厂将河道和道路封堵,导致河道水土流失严重,要求治理。 博山区 其他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河道”为石马镇中石村村内排水沟,当地俗称“东沟”,不属于河道管理范围。经现场查看,反映的东沟中下游的东侧为农田及道路(中石村称东崖路),西侧为一包装企业及住户。东沟宽约1米,沟内两侧为浆砌石、干砌石岸墙,雨后有水流形成。
    经现场核查,东沟沟内未发现淤堵情况,水流畅通,周边未发现水土流失情况;东崖路为混凝土路面,道路上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属实     1.责令中石村村委对“东沟”加强属地管理,及时清理堵塞物,保障排水畅通;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保障沟渠清洁顺畅,做好水土流失防治。 已办结
21 D3ZB202408111577 来电     博山区八陡镇北峰峪村村委会尹某破坏村北西黑山南路生态环境,为刘某提供倾倒化工废酸场地,为八陡镇增福村李某是淄博佳森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化工厂提供厂房等土地使用,自2012年以来内外勾结成利益集团,严重毁坏生态环境,严重污染村居民饮水水源,引起民愤上访,到2018年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三级领导催办下,被迫停用三项生活用水严重超标的自备水井水源,该用八达镇民企凯润水业公司,到2022年改为市政供水。2、北风峪村村委会尹某在村北西黑山西南山脚下由淄川人承包,以挖铝土矿石为名,挖掘山体,连续挖掘半年,每天按1000元交村委会,不限制装载量,期间村民王某朱某等人也参与山石挖掘,几年来挖掘土石方达到百万立方米,开掘场地东西长约150米,南北宽约100米,山坡高度差30-50米,要求查处。 博山区 生态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八陡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2014年5月、2015年7月,刘某和程某利用罐车将废盐酸倾倒至八陡镇北峰峪村原砖厂内和北峰峪村北一场地。2017年3月31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已对刘某、程某以污染环境罪作出判决。尹某作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处分。淄博佳森水环境有限公司租赁北峰峪村工业用地,环保手续齐全,目前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8月,根据利民便民需求,北峰峪村由自备井供水改为淄博津源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供水。现正组织对该村原自备水井进行水质检测。
    2.反映的村北西黑山西南山脚下为原博山北峰墙体材料厂(北峰峪村煤渣砖厂)的取土点,有合法采矿手续,于2008年政策性关停。2019年列为生态修复治理点,2019年12月完成修复并通过验收。目前,草木覆盖率达到75%,现场未发现挖掘山体及开掘场地情况。王某顺、朱某会两人已故,无法核实当时情况。
部分属实     1.责成八陡镇人民政府加快北峰峪村原自备水井水质检测进度,根据检测结果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2.责成八陡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按照各自职责强化管理,严厉打击私拉乱倒、盗采国家资源的行为。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22 D3ZB202408111578 来电     张店区人民路至中润大道猪龙河河道两侧有市民遛狗,粪便流到河内,污染水源,要求治理。 张店区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猪龙河人民路至中润大道存在居民沿河遛狗问题,道路、绿化带内存在宠物粪便。
属实     1.责令环卫单位集中清理整治猪龙河人民路至中润大道段的动物粪便。已清理完毕;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加强引导宣传,督促文明养犬。
    文明养犬,保持环境卫生 已办结
23 D3ZB202408111579 来电     临淄区凤凰镇侯家屯小区周边经常有刺鼻的养殖异味,要求治理。 临淄区 大气     8月12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凤凰镇侯屯小区南侧约60米有一家肉牛养殖户,户主侯某辉,现存栏肉牛80头。圈舍内牛粪清理不及时,场区卫生较差,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养殖户侯某辉严格按照《山东省规模以下畜离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及时清运粪污,喷洒除臭剂,管控异味;
    2.责成凤凰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养殖专业户落实“技术指南”有关要求,防止异味扰民。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防止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24 D3ZB202408111580 来电     张店区东一路与商场路交叉口西侧200米左右路南华莱士店铺喇叭噪音扰民。 张店区 噪声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华莱士店铺”为张店商场东路富贵炸鸡汉堡店,店铺使用音响设备播放促销活动,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1.责令张店商场东路富贵炸鸡汉堡店规范经营,降低音响设备音量,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噪声扰民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规范经营,减少异味扰民。 已办结
25 D3ZB202408111581 来电     经开区傅家镇李家村工业园区周边经常有化工异味,疑似周边企业排放废气,要求查处。 经济开发区 大气     8月12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傅家镇李家村工业园主要有通用设备制造、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等行业。对该园区部分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及院落进行排查,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使用PID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测,未发现高值。走航车辆对李家工业园周边区域进行走航监测,未发现明显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巡查发现,个别企业未保持密闭生产,存在门窗敞开现象。
部分属实     1.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督促李家村工业园加强精细化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防止异味扰民现象发生;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加强监管力度,避免异味扰民。 已办结
26 D3ZB202408111582 来电     桓台县马桥镇博汇集团造纸厂:1、2021年11月份博汇集团造纸厂,厂外管线损坏后持续往外排放20余天的废水,向相关部门反映后也未有处理;2、己内酰胺北侧水沟旁边的空地,是使用垃圾进行填埋的,且地下废水渗入较多;3、氯化钙往北至杏花河岸边高出地面2米的位置均是由垃圾填埋的,且该处废水黑液较多,越往北黑液越多,要求查处;4、碱回收下侧全是黑液;5、1号化学浆上侧原放木片东侧地下全是固废垃圾,要求进行查处。 桓台县     8月12日,桓台县组织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第一项问题: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卡纸二号生产线废水输送管线,该管线因使用年限较长、管线老化于2021年12月2日出现漏点致部分废水外溢,当日该企业对漏点进行封堵,随后外溢废水及浸水土壤进行了收集及规范处置。
    2.反映的第二至五项问题: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曾在厂区部分区域填埋废水处理污泥、粉煤灰、白泥等一般固废,目前已完成固废污染特性分析,正按整改方案要求持续推进整改。
    己内酰胺区域、氯化钙区域、碱回收、化学浆区域,调查发现土壤部分点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二类用地管制值,地下水部分指标超《地下水质量标准》IV类标准。
    超标及填埋一般固废区域均已启动风险管控措施。
部分
属实
    1.责令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风险管控技术方案要求,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生产全过程管理,确保固危废、废水依法依规处置;
    2.责成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对该集团公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按照风险管控技术方案要求,确保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27 D3ZB202408111583 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体育路学林雅苑小区南侧门头房鲜果地带水果店,8月11日晚上依旧存在店外炒菜经营的现象,油烟和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 博山区 噪声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水果店(博山区朱君食品销售店)现已改为餐饮店,相关营业手续齐全,存在店外制作情况。域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下达整改要求,要求其在整改完成之前不能进行营业活动,该店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再次被投诉。8月12日,域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经营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尽快完成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目前,该店已暂停营业活动,正在积极整改。
属实     1.责令博山区朱君食品销售店食品加工进店制作,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避免造成油烟、噪音扰民;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店铺巡查力度及频次,督促该店落实整改措施;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区餐饮单位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避免造成油烟及噪音扰民。
    进店制作,避免油烟及噪音扰民。 阶段性办结
28 D3ZB202408111584 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吴胡同村涧西村杨某将工业垃圾倾倒至村河道内,堵塞排水沟,导致村民耕地被淹,要求查处。 临淄区 固废     8月12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杨某应为金山镇涧西村村民杨某宝,倾倒点位在涧西村东北侧沟渠内。杨某宝自2023年8月起对该处占用填埋,覆盖堵塞沟内排洪管道。经问询,存在村民耕地被淹情况。2024年8月4日收到该问题反馈后,对该处进行取点挖掘,发现灰渣及生活垃圾填埋。
部分属实     1.责令杨某宝制定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填埋物,恢复被填埋、堵塞排水管道;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依法查处杨某宝填埋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张贴《关于金山镇涧西村工业废弃物线索征集的公告》,征集相关线索,做好溯源工作,按照违法事实,联合临淄公安分局依法予以处置;
    3.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督促杨某宝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巡查力度、执法力度,防止各类垃圾违规填埋。
    依法立案查处,按要求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29 D3ZB202408111585 来电     张店和平街道办和平小区西门沿街房饭店商铺油烟扰民,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张店区 大气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和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沿街房饭店为张店汉正斋酒店,存在油烟异味扰民问题。
属实     1.责令张店汉正斋酒店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减少油烟异味扰民;
    2.责成和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减少异味扰民。 已办结
30 D3ZB202408111586 来电     淄川区洪山镇北杨家村社会福利耐火材料厂夜间排放刺鼻的异味,要求查处。 淄川区 大气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企业为淄博市淄川区洪山社会福利耐火厂,主要生产塞棒,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酚醛树脂易挥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放,调阅其检测报告,数据达标。正组织对其废气进行监督性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保证厂界检测数据达标;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31 D3ZB202408111587 来电     沂源县南麻镇高庄村村民刘某某养殖羊并屠宰,有污水和异味,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沂源县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为南麻街道高庄村刘某伟在自家院内杀羊,过程中产生污水,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刘某伟养羊户完善杀羊废水收集设施,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南麻街道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场户落实整改措施;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32 D3ZB202408111588 来电     淄川区吉祥路红糖果KTV西15米处垃圾桶破损,且污水、垃圾外溢,异味扰民,要求处理。 淄川区 大气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吉祥路红糖果KTV西15米处垃圾桶破损,存在污水、垃圾外溢问题,散发异味。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金泽城服有限公司立即更换垃圾桶,清理现场卫生,现已整改完成;
    2.责成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卫生管理,防止异味扰民。 已办结
33 D3ZB202408111589 来电     沂源县鲁村镇石门村村民在石门水库内养鸡、养猪,且污水及粪便排放到水库内,污染水源,要求查处。 沂源县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鲁村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鲁村镇石门水库下游石门村有3家养殖户,分别为王某才、王某富和孙某刚。王某才、王某富为生猪养殖户,已于2023年初停养;孙某刚散养小鸡200只左右,未发现污水及粪便排放水库,污染水源问题。
属实     1.责令孙某刚养殖户及时清理粪便,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清理,严禁向水库内排污;
    2.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求对该养殖户加强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养殖行为;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发生养殖污染。 已办结
34 D3ZB202408111590 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东域城村淄博金冉重型机械厂,排放异味、噪音,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博山区 大气     2024年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金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域城镇东域城村南首,从事减速机生产,属于机械加工行业,存在噪音扰民现象,现场无异味。现已组织开展厂界噪音、非甲烷总烃检测工作。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金冉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严格落实降噪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根据检测结果督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3.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督导企业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噪音、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35 D3ZB202408111591 来电     淄川区罗村镇大吊桥村西邻山东润驰智造装备有限公司厂外排放固废垃圾,且购买3台国二叉车,租赁合同造假问题,要求查处。 淄川区 固废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润驰智造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吊桥村西侧,现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投产。挖掘的土方堆砌在厂区内用于场地平整回填未外排,生活垃圾委托淄博北控金泽城服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该企业于2023年购入3台国II二手叉车,因设备手续不全无法喷码,应予报废。
属实     1.责令山东润驰智造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用3台国II叉车,依法办理报废手续;
    2.责成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建设。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建设。 阶段性办结
36 D3ZB202408111592 来电     淄川将军路办事处前来村二层楼西侧杨树林处生活污水就地排放,形成大片黑臭水体,异味扰民严重,要求处理。 淄川区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前来村二层楼西侧杨树林处共5排31户居民,生活污水经家庭小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汇集到集体公用化粪池,因抽污不及时产生溢流,在杨树林低洼处混合雨水形成雨污水体,造成异味。
部分属实     责成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及时抽运生活污水,防止雨污水体异味扰民。     防止雨污水体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
37 D3ZB202408111593 来电     沂源县张家坡镇冯家泉村村西侧华建公司堆放的泥土,未做任何防护,下雨时泥土冲到张明敏耕地内,导致其无法耕地,要求清理。 沂源县 其他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张家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某敏耕地位于张家坡镇冯家圈村南侧山坡,与华电公司风电项目紧邻。近日持续降雨,华电公司风电项目区域内的泥土沙冲到其耕地内,影响耕种。
属实     1.责令华电公司清理冲入耕地内淤沙,目前已完成清理;
    2.责成张家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加大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清理地块内的淤沙,恢复农田原状。 已办结
38 D3ZB202408111594 来电     张店区新村路与尚文街西南角占用绿地建基站,噪音扰民,要求搬离。 张店区 噪声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区信息通信管理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店区新村路与尚文街西南角及周边区域未发现通信基站,有一座汽车充电桩变压器房,由淄博星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未办理审批手续,现场无噪音。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星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拆除该变压器房;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限期拆除,减少噪音扰民。 阶段性办结
39 D3ZB202408111595 来电     淄川区三里沟大街沿街房信托车行,每天在居民楼下修车产生噪音,因与居民楼距离较近,扰民严重,要求搬离。 淄川区 噪声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川区奉双汽车维修服务部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地点位于淄川区鑫益家园24-12号,主要从事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修理和维护,与居民楼距离较近,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川区奉双汽车维修服务部避免在中午、夜间等休息时间产生噪音,防止影响附近居民休息,现已整改完成;
    2.责成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减少噪音扰民。 已办结
40 D3ZB202408111596 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桥西村村西侧公路边院内车间存放化工废料,经过拣选后剩余废料倾倒在二道河旁边填埋,距离五阳湖不到1000米,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博山区 固废     2024年8月1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聚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石马镇下焦村,从事新型保温砖生产,主要原料为氧化铝粉、氧化锌粉、工业废料(工业废岩棉、盐泥、硅、钙污泥、气化渣等一般固废)。该企业于2024年1月停产至今,生产设施拆除过程中。原料车间现堆存少量钙污泥、气化渣、废岩棉。
    石马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群众走访工作,收集相关线索,对重点点位实施挖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聚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规范处置剩余工业废料,完善处置台账;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对该区域巡查,挖掘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加强对该区域巡查,挖掘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
41 D3ZB202408111597 来电     张店区东四路和人民路路口往南100米加油站北侧沙厂,现该厂在施工且有扬尘污染,离居民区较近,要求搬离。 张店区 大气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东四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往南,共有两家售卖砂石、水泥的公司,分别为:淄博宏广建材有限公司、张店区守秩土方工程部,有营业执照,西南侧为新东城花园。两家公司在院内堆放砂子、石子等物料,存在苫盖不全、院内路面未硬化的情况,导致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扬尘,两家公司已在院内堆放水泥处设置了临时性防尘棚遮盖。
属实     1.责令淄博宏广建材有限公司、张店区守秩土方工程部立即采用密闭防尘网对院内堆放的砂子、石子等物料进行全方位苫盖,对未硬化路面进行硬化,并定期冲洗地面,防止扬尘污染;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防止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
42 D3ZB202408111598 来电     经开区杨寨双盛路与法耿路交叉口往南500米泽汇加工厂,有粉尘、污水、异味扰民情况,污染环境,要求查处。 经济开发区 大气     8月12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泽汇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法耿路中段,主要从事瓷砖切割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污环节为水切干磨机及干切干磨机的干磨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干磨工序车间地面积尘较多。水切干磨机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未发现废水外流情况。
属实     1.责令淄博泽汇陶瓷有限公司,加强生产及车间扬尘管理,降低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强对淄博泽汇陶瓷有限公司的环境管理力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环境管理力度,避免产生环境问题。 已办结
43 D3ZB202408111599 来电     张店区世纪花园小区北门文星园2号楼车库内有居民长期在车库内吸烟,异味扰民;世纪花园小区北门中润大道上夜间经常有炸街摩托车行驶,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治理。 张店区 大气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店交警大队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世纪花园小区文星园小区由淄博张店鑫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文星园1号楼某业主在地下车库2号楼所属区域XX号车位旁设置沙发供吸烟使用,存在异味扰民;部分大排量或改装摩托车夜间时段在世纪花园周边中润大道及辖区其他道路上行驶,噪声扰民。
属实     1.责令淄博张店鑫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知业主禁止在地下车库吸烟,对沙发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
    2.责成张店交警大队加大对“炸街”、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长效管控机制。对涉嫌改装的车辆及时查处,责令所有人对违法车辆恢复原状。
    减少异味,维护清新环境。倡导文明出行、减少噪声扰民。 已办结
44 D3ZB202408111600 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上焦村东侧东沟水泵房南侧2020年4月左右村委在此开山采石;水泵房往东第一个水池旁边的山被开山采石,并下挖5米左右,认为破坏生态。 博山区 生态     8月13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问题为2020年石马镇上焦村东峪路修(扩)建项目,于2019年11月29日由上焦村进行备案,2019年11-12月份上焦村完成“四议两公开”程序,2020年3月8日由石马镇人民政府批复。道路全长1200米,平均宽度6米,已于2021年4月份完工。修路过程中破坏林地,2021年已由区自然资源局处罚到位(编号:博自然资林罚决字[2020]第6032号),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石料全部用于路基坝堰和河流坝坡。
属实     1.责令上焦村村民委员会规范用地项目实施,避免出现私采滥挖、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严守土地红线;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道路沿线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好村民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3.责成博山区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一经发现私采滥挖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严厉打击私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杜绝出现违法开采现象。 已办结
45 D3ZB202408111601 来电     沂源县康源路6年未完工,雨天道路泥泞、晴天尘土飞扬;康源路北大岩小区地下停车场遍地垃圾,要求清理。 沂源县 大气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康源路于2020年10月动工建设,目前已完工。近期降雨,道路边坡泥土冲至路面,因清理不及时,存在道路扬尘情况。北大岩小区地下停车场因物业管理公司打扫不及时,现场有垃圾。
属实     1.责令北大岩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停车场全面打扫清理,并做好日常保洁;
    2.责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大对康源路巡查,加大洒扫频次,确保道路整洁。
    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已办结
46 D3ZB202408111602 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淄博万润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对居民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生产线与环评不符;与居民区没有最低下限的安全距离;排放异味及粉尘严重。 博山区 大气     2024年8月12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采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电炉熔化、抛丸、清砂工序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浇铸工序产生颗粒物和VOCs,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另一处排气筒排放。
    调阅视频监控显示,自7月31日以来企业未生产。查看该企业上半年度自行检测报告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于2024年5月17日委托淄博环益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开展的监督性检测结果,污染物达标排放。
    关于“生产线与环评不符;与居民区没有最低下限的安全距离”问题,在之前核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状评价)时已发现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处于案卷审查阶段。
属实     1.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严格做好生产车间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令该企业对废气收集管路及治理设施定期巡查维护,确保废气收集率和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对企业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4.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根据调查情况尽快结案。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 阶段性办结
47 D3ZB202408111603 来电     高新区中梁星海云筑小区的地下车库内到处存放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车辆通行,要求清理。 高新区 固废     8月12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中梁星海云著小区车库内有三处建筑垃圾存放点(5号楼北侧车库处、东侧车库入口处、机械停车位处),目前小区主楼刚交付使用,车库处于收尾阶段,建筑垃圾主要是业主装修及车库收尾施工产生。
属实     1.责令江苏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运车库内的建筑垃圾,目前已完成建筑垃圾清运;车库收尾作业时安排专人做好建筑垃圾的收集、苫盖、定时清运等工作。责令淄博龙创置业有限公司告知小区物业科学设置装修垃圾存放点、提醒业主规范投放装修垃圾;
    2.责成区建设局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营造良好环境。 阶段性办结
48 D3ZB202408111604 来电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二里村村民把生活污水排放到河道内,异味扰民,且污水外溢;二里村西侧山坡上存放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清理。 淄川区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二里村排污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外溢至村泄洪沟,产生异味,已组织进行管道疏通。二里村西侧山坡有建筑垃圾,正在组织人员进行清理,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清运工作。
部分属实     责成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疏通堵塞疏通,对倾倒垃圾处加装隔离桩和围挡;加强巡查,发现污水外溢、倾倒垃圾等行为及时处置。     防止污水外溢、倾倒垃圾。 阶段性办结
49 D3ZB202408111605 来电     张店区联通路金花村小区南门下水道污水外溢,臭气熏天,且地上有垃圾未清理,要求清理。 张店区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金花村小区南门道路污水井存在污水外溢导致异味,周边有垃圾。
属实     1.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对该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对污水井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冲洗,消除异味。现已疏通清理完毕;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疏通管道,消除异味,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已办结
50 D3ZB202408111606 来电     富力城小区二期10号楼与12号楼中间堆放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要求清理。 张店区 固废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富力城小区二期未正式交付,由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将装修垃圾堆放在10号与12号楼中间,未及时清理。
属实     1.责令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清理该处装修垃圾,已清理完毕;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清理垃圾,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已办结
51 D3ZB202408111607 来电     张店区金花村小区外麻辣传说和老毕旮沓汤中间的小区道路污水外溢,要求处理。 张店区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金花村小区外麻辣传说和老毕旮沓汤中间的小区道路污水井存在外溢问题。
属实     1.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对该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对污水井周边实施清理冲洗,消除异味,现已疏通清理完毕;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疏通管道,消除异味,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已办结
52 D3ZB202408111608 来电     沂源县南鲁山镇孟坡村周边养鸭户,将污水直排河沟,污染河水,要求处理。 沂源县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孟坡村河道附近教山西北侧共有4家肉鸭养殖专业户分别是徐某刚、徐某、齐某、齐某生,均配建粪污储存池,现场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因近期多次强降雨,齐某养鸭户储粪池周围散落粪污未及时清理,冲到河道内。
属实     1.责令4家肉鸭养殖户按要求对养殖粪污经发酵后处理利用,防止粪污外排;责令齐某养鸭户立即清理储粪池周围散落粪污,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南鲁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户落实整改措施;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粪污外排。 已办结
53 D3ZB202408111609 来电     张店区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北门与昌国路交接处有个污水管道井盖,雨天就往外返水,有积水且异味较大,污染环境,要求处理。 张店区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车站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市昌国东路鲁中蔬菜批发市场北门外污水管网由淄博市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工作专班建设,因管网淤堵,近期雨水较大导致该处管网污水外溢产生异味。
属实     1.责成车站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淄博市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工作专班对昌国路沿线雨污管网进行疏通,防止污水外溢;
    2.责成车站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该路段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疏通管网,防止污水外溢。 阶段性办结
54 D3ZB202408111610 来电     淄川区鲁维公司往东走过凤凰路十字路口向东走100米左右建个产业园,产业园西侧污水池异味较大,产业园东侧空地上露天存放有生产物资,现用篷布进行了覆盖,前期这里尘土飞扬,且将水泥道路造成一定程度损坏大概2年左右一直没有回填,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查处。 淄川区 大气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鲁维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双杨镇孟机村,西侧水池为企业的冷却水循环池,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明显异味。因市场原因,企业东侧空地上临时存放产品氯化铵,使用有内衬袋的吨包盛放,底部有托盘,外围用篷布包裹。旁边有一段破损道路,过往车辆易产生扬尘,现已纳入维修计划。正组织对循环水池周边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鲁维环保有限公司尽快维修道路,期间加强洒水抑尘,防止道路扬尘;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循环水池管理;
    2.责成双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监管巡查,依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防止异味扬尘扰民。 阶段性办结
55 D3ZB202408111611 来电     淄川区双杨镇凯盛化工厂每天晚上11点左右到凌晨4点左右烟囱往外排放黑黄色气味浓郁的气体,异味较大,烟囱在该化工厂北侧,要求查处 淄川区 大气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双杨镇华坞村,企业厂区北侧共有6根排气筒,分别为间/对苯二甲酰氯装置、间/对苯二甲酰氯扩建装置、氯醚装置、洗桶区、天然气导热油炉5根生产装置配套排气筒,分别配套二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三级碱吸收、二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水吸收+碱吸收设施等治污设施,运行稳定,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液氯罐区应急排气筒1根,配套碱吸收设施,正常生产时关闭。经调阅企业检测报告及视频监控,未发现排气筒冒黑黄色气体及浓郁异味问题,排气筒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已组织对其废气进行检测,不定期开展夜查。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达标排放并定期检测,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双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防止异味扰民。 阶段性办结
56 D3ZB202408111612 来电     高新区北金纸厂东侧有3个罐车80多吨桶反生反应引起火灾,已经4个月左右,现场一直未处理,要求尽快处理。 高新区 其他     8月12日,高新区组织高端装备中心、区应急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新区北金纸厂东侧停车场内罐车着火火灾事故后,区环保局、高端装备中心组织开展了事故后现场处置工作,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肇事责任方与停车场场主就相关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区环保局、高端装备中心多次协调沟通,目前赔偿问题暂未达成一致,导致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责成区应急管理中心发挥好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作用,督促区环保局、高端装备中心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同时加强对现场处置工作进度情况的调督导,确保相关问题处置到位。     加强沟通协商,加快土壤治理修复工作。 阶段性办结
57 D3ZB202408111613 来电     淄博市图书馆和淄博市科技馆空调外机噪音太大,扰民,要求处理。 张店区 噪声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区财政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市科技馆楼顶有两组中央空调大型室外机,供市文化中心C组团(淄博市科技馆、淄博市文化馆、淄博市陶瓷琉璃馆)使用。空调自2018年9月开始运行,空调系统设施设备委托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行管理。空调开启时间为每年6月1日-9月30日7:00-17:30,临近楼顶处存在噪声;淄博市图书馆空调开启时间为8:30-21:30,西侧有两组中央空调大型室外机,运行期间存在噪声。
属实     1.责令科技馆、图书馆严格执行空调时间制度,定期检修维保,减少噪声扰民;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减少噪声扰民。 已办结
58 D3ZB202408111614 来电     淄川区淄博纳通蓄电池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与环评手续不符,现生产经营危化品,要求查处。 淄川区 其他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钟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纳通蓄电池有限公司位于淄博中一先进制造产业城,主要建设锂电石墨烯、铅碳、管式阀控密封蓄电池项目,2020年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审批,尚未组织验收,目前尚未完全建成,组装工序满足生产条件,但组装铅酸电池不符环评手续。
    企业生产主要原辅料为外购硫酸、盐酸等其他材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运营中未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纳通蓄电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部分生产设施调试,对厂房内铅酸电池原料、产品等进行清理,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依法购买规范使用危化品;
    2.责成钟楼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巡查监管,对涉及的违法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建设、生产。
    依法整改到位,涉嫌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阶段性办结
59 D3ZB202408111615 来电     高新区东召北村北侧边XX占用耕地建房屋,认为不合理。 高新区 其他     8月13日,高新区组织高端装备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东召村北侧存在一座房屋,该房屋于2023年3月建设,所占用地块类型为设施农用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不属于耕地建房。
部分属实     责成高端装备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新增耕地建房行为。 已办结
60 D3ZB202408111616 来电     高青县人民医院把血液透析的病房开到医院社区(青城路12号)里,认为不合理。 高青县 其他     8月12日,高青县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青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位于青城路12号医院沿街楼,所属土地性质非住宅,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县人民医院所有。依据《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2号)、《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2019年修订版)》等文件,高青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建设及管理规定均符合相关要求。
部分属实     责令高青县人民医院规范管理血液透析室,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管理血液透析室。 已办结
61 D3ZB202408101617 来电     经开区天津路与梁牛路路口西北侧腾岳陶瓷厂大货车拉运石头洒落到路面,扬尘严重。 经济开发区 大气     8月12日,淄博经开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建设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腾岳陶瓷厂”,2016年已关停注销。淄博九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该厂房建设年产10万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破碎、筛分、混料等。经调取用电记录,2024年至今未生产,厂区内地面存有积尘。在天津路与梁牛路路口附近调查,该路段通行的车辆大部分是运输瓷砖的车辆,未见有运输石头车辆,道路无明显遗撒物,由于大车通行较多,存在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做好厂区内路面扫保,及时清理积尘,生产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路段的扫保力度,提高洒水车作业频率频次,减少路面扬尘;
    3.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区建设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共同加强该路段巡逻管控,对超载超限以及未按规定蓬盖或蓬盖不严等造成飘洒遗漏的情况进行依法查处。
    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减少扬尘问题。 已办结
62 D3ZB202408111618 来电     沂源县鲁村镇涝坡村2021年镇政府招商引资破坏村南侧的耕地,要求恢复。 沂源县 生态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鲁村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为中城开车厘子生态农业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车厘子生态观光农业园项目。2021年2月7日,涝坡村与中城开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协议,该项目于2021年3月4日正式动工,2021年5月,中城开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项目终止实施。2022年6月,通过法院调解,解除中城开公司与涝坡村的土地流转合同。目前涝坡村已开始编制整改恢复方案。
部分属实     1.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涝坡村委会编制方案,按期完成耕地恢复;
    2.责成县自然资源局严格土地资源管理,加强重点区域巡查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执法监察效能,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职责。
    完成耕地恢复工作。 阶段性办结
63 D3ZB202408111619 来电     博山区源泉镇体域一岔口洪水导致源皮路被堵,无法通行;四岔口处存在开山采石现象。 博山区 生态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源泉镇西皮村委门口(一岔口)近日因连降大到暴雨,导致源皮路(源泉至皮峪)西皮村委路边排水沟水流较大产生外溢,影响通行。截至目前水流减少,排水沟正常行洪排水,路面已无积水,道路正常通行。
    博山区源泉镇中皮峪村四岔口,现场有开采出的矿石堆存现象。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3年3月14日进行立案调查;于2023年6月5日已下达《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博自然资罚字[2023]第6813号)。
部分属实     1.责成源泉镇人民政府将根据雨情,适时疏导行洪,确保道路畅通、村民出行安全;
    2.责成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辖区矿产资源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采乱挖行为。
    保障交通安全,打击非法开采违法行为。 已办结
64 D3ZB202408111620 来电     临淄区金岭镇乙烯南路20号淄博齐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西侧垃圾池后面挖了一个15*20米、深度17米的水泥池,将大量的危废埋于水泥池内,水泥池深目前深1米。 临淄区 固废     8月11日,临淄区组织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点位位于淄博齐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北侧。水泥池实际长10米,宽7米,深度在3米左右,处于闲置状态;垃圾池位于水泥池南侧。2022年企业对厂区进行清扫修整,垃圾池拆除后改造成停车场,闲置的水泥池用厂区绿化修整的植被进行了平整,并铺设了大约20公分厚的新土。经对水泥池进行挖掘,发现大量树枝林木及覆土,未发现填埋危险废物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齐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处置;
    2.责成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规填埋行为。
    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合法处置。 已办结
65 D3ZB202408111621 来电     张店区齐德学校北侧工地开挖已经2年,下雨后积水1米多,导致蚊虫滋生,认为浪费土地资源。 张店区 其他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店区齐德学校北侧工地为淄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为山东凯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2年3月开挖地基,同年7月因手续、资金等问题停工至今。基坑因雨水积累逐渐形成了水坑,面积约1.8万平米,水坑内水质较清澈,周边有蚊虫。
属实     1.责令山东凯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在复工前定期组织消杀,已组织消杀。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早日复工;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蚊虫消杀,保持环境卫生。 阶段性办结
66 D3ZB202408111622 来电     博山区山头镇北神头村新修建的墓地距离居民区太近,没有安全距离,存在火灾隐患,影响居住,要求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安全距离,消除隐患。 博山区 其他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山头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头街道北神头村卧龙坡公墓为该村公益性公墓,符合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要求,于2001年由区民政局批复,该公墓建成时间早,且形成一定安葬规模,未发现超批复范围安葬情况。卧龙坡公墓有两处集中焚烧炉,焚烧纸钱均在焚烧炉中进行,且有专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属实     1.责令北神头村加强对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规范烧纸等祭祀行为,引导鲜花祭祀;加强对公墓火灾隐患的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清除;
    2.责成山头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加强公墓管理,加大巡查与宣传力度,提倡鼓励文明祭祀。
    
    加强公墓管理,提倡鼓励文明祭祀。 已办结
67 D3ZB202408111623 来电     经开区淄博新天胜混凝封土有限公司环保设备不运营,粉尘严重,私自打井非法使用地下水,要求查处。 经济开发区 大气     8月12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农业农村事业部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新天胜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加工销售,配套环保设施为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场调阅其生产记录及布袋除尘器用电监控历史记录发现,该企业生产作业时间与环保设施运行时间相符。未发现私自打井非法使用地下水情况。现场发现清理泥浆运输过程中存在撒漏现象,厂区路面存在扬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新天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高企业内部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及时对撒漏物料进行清理;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傅家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督导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进行生产运营;
    3.责成区农业农村事业部加强对该企业业监管,严厉打击私自打井非法使用地下水行为。
    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合理合法取用水资源。 已办结
68 D3ZB202408101624 来电     1.淄川区淄城东路将军路到松陵路再往北300米没有公厕,附近经常有人随意大小便行为,要求设置公厕;2.淄川区城区内人行道不畅通,导致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要求加强管理。 淄川区 其他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路段周边现有3处公厕,分别位于淄城东路解放桥北路东绿化带后、淄城东路与松龄路口北500米路西和淄城东路与松龄路路口东75米路北,每500米设置一处公厕指示牌,符合城市公厕规划要求,不存在3公里内无公厕情况。存在市民随地大小便问题。
    2.城区部分人行道路沿石设置较高,没有预留上车口,导致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部分属实     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文明疏导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及时维修设置上车口,防止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现象。     卫生清理保洁到位,确保人行道通畅。 已办结
69 D3ZB202408111625 来电     淄川区鼓浪屿小镇新星超市西侧路面大面积破损,扬尘严重,要求处理。 淄川区 大气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位置路面为鼓浪屿小区公共区域,因来往车辆较多加之年久失修导致部分花砖破损。维修相关费用需由鼓浪屿小区物业公司筹措解决。路面积尘已冲洗干净。
部分属实     1.责令鼓浪屿小区物业公司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路面维修问题;
    2.责成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检查,发现扬尘问题及时整改。
    督促解决花砖破损、扬尘问题。 阶段性办结
70 D3ZB202408111626 来电     1.淄川区昆仑镇大奎山山东河运玫瑰种植大棚,该基地有两个污水池,没有相应的环保车间,污水池满了之后会用管道往外排水,流向不明,污染水资源。2.龙泉镇淄博鹏宇祥印刷厂没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车间,印刷机清洗的污水去向不明,要求查处。 淄川区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龙泉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河运玫瑰实为禾韵(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玫瑰种植大棚属于大奎山“花能互补”示范项目。公司建有一处化粪池,目前尚未完工,无外排污水。种植大棚内鲜花种植使用矿井水进行滴灌,鲜花滴灌渗水统一收集,通过鲜切花水肥中心车间回收处理后回用花棚,处理剩余水由管道排到花棚南侧水坑,水坑周边除进水管道外未发现外排管道。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采取对处理后水样开展检测。
    2.淄博鹏宇祥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位于龙泉镇韩庄村,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定期清洗印版,产生的油墨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油墨废水装桶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已与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由其定期进行规范处置。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禾韵(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检测结果规范管理灌溉用水;责令淄博鹏宇祥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存储处置油墨废水;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检查,根据水样检测结果做好处置工作;
    3.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巡查监管,防止出现油墨废水外排。
    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71 D3ZB202408111627 来电     经开区付家镇凯盛湖湿地公园南侧下水管道堵塞,雨天时节排水困难,积水严重,对种植造成影响,要求处理。 经济开发区     8月12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区建设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傅家镇凯盛湖湿地公园南侧下水管道无堵塞问题。由于近期降雨频繁,该处地势低洼,存有积水,积水处位于黄家村居民聚集处西北侧500米,未发现影响农作物生长情况。
部分属实     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区建设局加强周边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巡查和管理,避免产生环境问题。 已办结
72 D3ZB202408111628 来电     沂源县沟泉水村河道东南侧有三家养殖户,家畜粪便露天堆放,没有集中处理,异味较大,特别是下午和傍晚异味突出,要求将粪便集中处理,消除异味。 沂源县 大气     8月12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3家养殖户分别是公某学、卢某礼、逯某一养鸭专业户,均配建粪污储存池。现场发现逯某一养鸭户粪便露天堆放在西南角,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3家养鸭户按要求对养殖粪便进行发酵处理后利用;责令逯某一养殖户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粪便,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南麻街道加强对养殖户的管理,监督该养殖户落实整改措施;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异味扰民。 已办结
73 D3ZB202408111629 来电     博山区淄博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异味一直没有消除,异味特别大,前期处理的结果并没有效果,要求消除异味,减少污染,再次查处。 博山区 大气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域城镇房家庄工业园内,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制造销售,生产设备为硫化罐1台、硫化机6台,配套催化燃烧治理设施。硫化工序在密闭罐体中进行,硫化结束、开罐取料时释放废气,收集效果较差,导致异味扰民。该企业自2024年8月5日10时起自行停产,计划对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部分属实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对收集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和环保处理装置;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继续加大该企业的夜间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3.责成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继续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异味扰民问题,及时溯源处置。
    督导企业加强生产管控,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74 D3ZB202408111630 来电     博山区山头镇北神头村村里新修公墓距离居民区太近,影响生活环境,要求搬迁。 博山区 其他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山头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头街道北神头村卧龙坡公墓为该村公益性公墓,符合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要求,于2001年由区民政局批复,该公墓建成时间早,且形成一定安葬规模,未发现超批复范围安葬情况。卧龙坡公墓有两处集中焚烧炉,焚烧纸钱均在焚烧炉中进行,且有专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属实     1.责令北神头村加强对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规范烧纸等祭祀行为,引导鲜花祭祀;加强对公墓火灾隐患的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清除;
    2.责成山头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加强公墓管理,加大巡查与宣传力度,提倡鼓励文明祭祀。
    
    加强公墓管理,提倡鼓励文明祭祀。 已办结
75 D3ZB202408111631 来电     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鼓浪屿小区北侧沿街房前面的道路路面有破损严重,有扬尘,要求维修路面。 淄川区 大气     8月12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位置路面为鼓浪屿小区公共区域,因来往车辆较多加之年久失修导致部分花砖破损。维修相关费用需由鼓浪屿小区物业公司筹措解决。路面积尘已冲洗干净。
部分属实     1.责令鼓浪屿小区物业公司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路面维修问题;
    2.责成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检查,发现扬尘问题及时整改。
    督促解决花砖破损、扬尘问题。 阶段性办结
76 D3ZB202408111632 来电     张店区新村西路与西二路交叉路口有个大排档,油烟味较大,晚上经营到凌晨噪音扰民,且产生较多垃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要求按照规划地点经营,减少影响。 张店区 大气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新村西路和西二路交叉口东南侧为“潮汐市场”疏导点,该“潮汐市场”疏导点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现有4家摊位,满天星大排档在加工作业过程中存在油烟味、地面油污及生活垃圾。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对“潮汐市场”疏导点地面油污及环境卫生进行清理。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4家油烟净化设施不全的摊位予以取缔。已取缔完毕;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规范经营,减少异味扰民。 已办结
77 D3ZB202408111633 来电     桓台县荆家镇后孙村未公开招标且土地所有权村集体,未经村委同意,私自允许收粮企业在缺乏建设相关规划环保等手续情况下,私自运输大量渣土、白灰进行建设,准备硬化建设厂房,污染土壤,污染环境,改变土地原有性质和用途。2、收粮企业占用幼儿园二三年,在场地上堆放砖及垃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3、利用铁皮房有时在深夜进行化工产品的分装,要求上级部门加强监管,在手续不齐全和产权不清的情况下不准建设污染环境的厂房。 桓台县 其他     8月12日,桓台县组织荆家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准备硬化建设的厂房位于荆家镇后孙小学内,该校于2020年9月合并至荆四小学,校舍闲置。操场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目前土地平整工作已停止,未施工建设厂房,未改变原有土地的性质和用途。操场南侧堆放白灰,未见渣土。
    2.后孙村幼儿园位于后孙小学东临,2021年9月停止办学,园舍闲置,后孙村委对其进行管理。园内东西两侧放有红砖和建筑垃圾,西南角有铁皮房,约200㎡,放有部分肥料和分装设备,现场未分装。
部分
属实
    1.责令荆家镇后孙村委对裸土和白灰采取覆盖措施,立即清理幼儿园建筑垃圾、肥料和分装设备,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成荆家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对闲置的后孙小学、幼儿园日常管理。
    依法依规加强现场环境管理。 已办结
78 X3ZB202408111634 来信     淄川公交公司的公交车每天早上5点左右开始运行,经过十字路口拐弯时公交车会发出:(车辆左(右)拐弯,请注意安全)的重复播报音,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要求拆除车载高音喇叭。 淄川区 噪声     8月5日,淄川区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川区39路公交车早上5点30分发车,路线经过区消防大队周边道路,为有效引起公交车周围行人及各类车辆注意,保障乘客及行人交通安全,车辆转向时自动播报提示音,该提示音为公交车出厂时自带,淄川区公交公司与公交车生产厂家联系调低提示音音量,生产厂家正在协调解决方案。
属实     1.责令淄川区公交公司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噪声源及降低噪声音量,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该路段巡查监管,减少交通及其设施造成的噪音;
    3.责成区交通运输局、淄川区公交公司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尽量取得居民谅解。
    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79 X3ZB202408111635 来信     张店区马尚镇林家村小区的生态环境已经糟的很厉害,1000多村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很差!原先林家村小区的公共绿化树水已经生长了10多年了,大树很高很高,有3层楼那么高!从2018年后,村委会领导带头把小区长了10多年的大树全部连根拔起。把林家村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全部卖钱,变成个人庭院和林家小院子。把林家村村民的公共绿化带变成了村委会领导、领导亲戚朋友、村民代表这些人的个人院子了。林家村村民的生活生态环境也没有了!他们把公共绿化带硬化成水泥和大理石地面。他们把一楼阳台、客厅的配重墙、窗户下面的墙全部打掉,破窗开门,已经影响危害全体村民楼房的安全!他们在个人院子修建凉亭、种菜、养鱼。因为种菜有的用粪便给菜地施肥,村民吃饭的时候需要闻着粪便的味道吃饭,这是很高级的生态环境吗?他们在一楼院子里打扑克,喝酒,泡茶,吵闹,二楼以上的村民已经没法正常生活了。林家村小区没有一个垃圾桶,每天早上和晚上每户村民只有5分钟扔垃圾的时间,很奇葩也很不方便。!村民们每天早晨都要带着垃圾出门上班。每天晚上都要陪着厨房里的垃圾睡觉。林家村村民的生活垃圾都没有地方放。 张店区 生态     8月12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马尚街道办事处林家村小区共建设23栋还迁房,共400余户,1000多村民。
    1.关于绿化带改造:村里原公共绿化带只有杂草和灌木,为创建全国文明村,经林家村两委会、林家村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集体表决通过,在不改变原有土地规划要求的情况下,通过打造楼前观赏庭院实现小区绿化提升改造;庭院由一楼住户优先认领并负责绿化(庭院内种植花草和低矮植物),认领庭院的住户须向村集体支付使用费,该费用全部纳入集体经济收入。
    2.关于一楼庭院改造:在确保楼体安全的前提下,一楼业主对庭院进行改造,未发现拆除承重墙的情况。
    3.关于实施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已列入村规民约,为全体居民免费配发不锈钢家用垃圾桶及垃圾袋,居民每天6:30-7:30,18:00-19:00定点向垃圾清运车投放垃圾,存在垃圾投放时间短的问题。
    4.关于噪音问题:有村民在楼下院内进行打扑克、就餐等休闲活动,说话交流时声音高,影响他人休息。
    5.关于农家肥异味问题:经排查,存在使用农家肥种菜导致异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林家村村委加强巡查,督促一楼住户在院内活动时禁止大声喧哗,减少噪声扰民;禁止使用粪肥种菜,减少异味扰民。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延长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改为每日6:30-8:00、18:00-19:30集中投放,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减少噪声扰民,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80 X3ZB202408111636 来信     淄博市博山区良庄村举报我们村原书记刘某伙同黑社会私卖国家矿山资源、严重破坏当地山地资源的恶劣行为。2019年秋,就有施工队开着挖掘机、铲车、大货车进入良庄山上,开始日夜不停挖掘山体,把挖出的矿石再用大货车运走售卖,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将整片山推平,并挖出200余万方的大坑,作为村书记的刘某对此不闻不问,反而还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后来才得知,挖山的老板是沈某(山东益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背景强大,以《良庄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为掩护,伙同刘某及博山黑社会赵某、昃某某等人,私自开挖山体,售卖国家矿石,非法获利巨大。刘某以3元吨从中分红,获利1000余万。沈某和刘某,目无国家王法,挖完良庄山体后,又继续扩挖至原山国家林场资源。他们将整片山体挖的面无全非,又将垃圾埋入坑中,现场现在依旧荒芜一片,给我们村造成永远不能消除的破坏,永远不能挽回的损失。 博山区 生态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区,项目涉及范围包括城东街道良庄村和淄博市园艺场(淄博市原山林场管辖)。该项目2019年列入博山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2019年7月经区自然资源局批复实施,实施单位为城东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月通过专家验收,项目治理完成后,共栽植侧柏、桑葚等苗木10000余株,播撒花种、草种500余公斤,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绿化。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治理设计范围,通过渣石清理、削坡减荷、场地平整、覆土绿化等方式,对原废弃矿坑进行了系统治理,没有填埋垃圾行为。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由城东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山东诺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了公开处置,该项目共处置剩余土石料16.36万立方米,处置款已全部上交财政部门。
    2019年以来,区公安分局未接到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石料厂涉嫌非法采矿的案件线索,也未接到其他单位或个人反映沈某(山东益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伙同刘某及博山黑社会赵某、昃某某等人私自开挖山体,售卖国家矿石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2.责成区公安分局针对此类问题,开展区域巡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行为,跟进查处打击;加强同自然资源部门联系合作,严打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做好矿产资源保护工作;
    
    加强巡查管护,确保生态修复成效,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已办结
81 X3ZB202408111637 来信     博山区两平村原书记王XX私卖国家矿业资源,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获取巨额钱款的贪污行为。2020年5月起,王XX伙同张XX(淄博成德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博山黑社会)、孙XX(淄博延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博山黑社会)等人,以两平矿山地质环境项目治理为掩护,私自开挖两平万福路以北山体,将整个山体铲平并下挖20余米,毁坏山体达到100余万方。他们将挖出的石头私自售卖,获利约8000余万。王XX作为原先书记,甘愿为他们当掩护,狼狈为奸,以3元吨从中分红,获利1500余万。他们将山体挖空以后,又填以废弃矿山废料。现在他们所挖之处寸草不生,将原先绿绿葱葱的山林破坏的不忍直视,极大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 博山区 生态     8月12日,博山区组织山头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问题为博山区山头街道两平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区,位于博山区山头街道两平村万福路以北0.2km。该项目2020年列入博山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2020年3月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实施。该项目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绿化,于2021年8月通过专家验收。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方为山东广志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剩余土石料经山头街道办事处平台公司淄博博山陶琉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处置,该项目共处置剩余土石料60.03万立方米土石料竞得方为淄博成德置业有限公司,处置款归国有,非个人获利。
    自2020年以来,区公安分局未接到有关两平石料厂涉嫌非法采矿的案件线索,也未接到有关王XX(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两平村书记兼主任王某江)伙同张XX(淄博成德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革)、孙XX(淄博延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震)等人,私自开挖山体,售卖国家矿石的问题反映。
部分属实     1.责成山头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2.责成区公安分局针对此类问题,开展区域巡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行为,跟进查处打击;加强同自然资源部门联系合作,严打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做好矿产资源保护工作。
    
    加强巡查管护,确保生态修复成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已办结
82 X3ZB202408111638 来信     烧土窝事宜
    被举报人:东铺村书记、村主任孟XX。
    举报事项:一,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东铺村烧土窝的位置:东铺村西边,山东省第二耐火材料厂,沿铁路往南650米左右,两条铁路交接处。
    二,东铺村烧土窝情况:1990年以前,因使用土壤形成一个面积五亩左右的大坑。人们叫做烧土窝。好几十年来无人管理。夏天一湾污水。其他季节杂草丛生,垃圾遍地。从2010年以来,村民王XX和丈夫商XX历尽辛苦,一锹一镢地把烧土窝整理好,种上杨树,变成了鸟的乐园。美化环境,净化空气,消化污水,分解污染物,降低气温。方圆几公里内的村民受益。附件一。
    三,现在的情况:2021年8月份以后,王村镇东铺村村主任、书记孟XX和村委把东铺大坝严重污染的土壤垫到烧土窝。孟XX和东铺村委把一年半的幼林毁灭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文规定不准毁坏幼林,不准把污泥等污染源拉到幼林地里。把大坝污泥拉到烧土窝已经涉嫌触犯本法。孟XX毁坏了400多棵幼小的生命;树林净化空气和吸收消化污染物的功能;烧土窝土壤的呼吸功能和水系代谢功能。
    四,东铺大坝污染情况:东铺大坝位于东铺村委东偏北,直线距离约500米。1970年以来,山东省第二耐火材料厂的沥青经常随河水跑到东铺大坝里。整个工厂的污水全都跑到东铺大坝。王村造纸厂和医院以及其他污水也都流进东铺大坝。50多年来,长年累月地污染,土壤积累了大量的污染物。东铺大坝的污泥污染严重。烧土窝地势最高。它是东铺村地表水的上方源头。水源流向东铺村东方和东南方。烧土窝距离现在的饮用水水井直线距离不足一百米。这些污染严重的土壤垫在烧土窝,污染水源,我们整个东铺村的人受害。很多家庭有小井。污染的地表水流向村东和东南角。东铺村得癌症的人不少了。
    五,孟XX和村委运输东铺大坝污泥的过程中压坏了山东第二耐火材料厂到烧土窝的公路。给国家造成三十多万元的损失。商德祥给孟XX提建议:把东铺大坝建成“东铺日月潭公园”。让老百姓到那里锻炼休息。有村民代表提议:东铺大坝东边直线距离约150米的洼地,孟氏俩兄弟刚伐完树。包赔一年的产量,把大坝的污泥填到这块洼地里。还有其他合理化建议,孟XX一概不听。
    六,孟XX想把烧土窝当做漏填垃圾场。现在,孟XX在烧土窝污泥上种植玉米等。还有其他看不见,说不到的损失。
    诉求:一,要求东铺村委赔偿王XX、商XX种树的费用。包赔烧土窝杨树林的产量。二,恢复幼林原样。三,孟XX和王XX说:“烧土窝垫完以后,还让你种树。”
    要求孟东XX兑现诺言。
周村区 生态     8月12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烧土窝”(民间俗称)位于王村镇东铺村西侧铁路交汇处,为村集体土地,2010年起东铺村村民王某某与商某某在该地块种植树木。2021年5月29日,经东铺村村民委员会决议,对东铺大坝坝底(“三连坝”)进行清淤,清理的淤泥用于“烧土窝”土地平整,并通知树木所有人将种植树木自行采伐。2021年9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决议,对“烧土窝”及周边区域进行平整,共整理出土地6亩;
    反映的东铺大坝污染问题,自2008年王村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企业废水及医院废水均经收集,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王村污水厂进行集中处理。东铺村饮用水水井位于“烧土窝”东侧约一百米,已取样,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2023年东铺村已对该道路硬化修复。“烧土窝”地块“三调”地类为林地,该地块整理后2021年至2023年处于闲置状态,2024年4月由村集体种植玉米,未发现垃圾堆放。
属实     1.责成东铺村村委会2024年8月底前对投诉人诉求进行村集体研究,并回复投诉人,2025年4月前恢复林木种植;
    2.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依据东铺村饮用水水井水质检测报告,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地块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置到位。
    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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