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七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08-16 10:5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件共计127件(重点关注案件3件)。截至8月16日12时,已办结79件,阶段性办结47件,未办结1件。其中,属实(含基本属实、部分属实)127件,不属实0件。

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七批)办理情况
序号受理
编号
受理
方式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办结目标是否办结问责
情况
备注
1D3ZB202408081182来电    临淄区233省道青州市庙子镇店子村往南1000米左右路东(挖掘机培训点对面),无手续售卖散煤,要求查处。临淄区其他    8月9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售卖散煤单位为临淄华晨煤炭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位于金山镇南术北村东50米,2024年5月29日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煤炭及制品销售等,现场存放散煤约40吨,有篷布覆盖。
部分属实    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无证售卖散煤行为。    按照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已办结
2D3ZB202408081183来电    博山区万福路双龙加油站北侧有人倾倒砂石土;万福路南山公墓西侧有人倾倒砂石土。博山区固废    8月9日,博山区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博山区万福路双龙加油站北侧、万福路南山公墓西侧2处分别存放有砂石岩土,为2022年博山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期间砂砾岩土外运的临时存放点。
部分属实    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现场管理,防止非法倾倒。    加强现场监管,防止非法倾倒。已办结
3D3ZB202408081184来电    淄川区洪山镇车宋村村委办公楼北侧印染厂污水排至地下。淄川区    8月9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企业为淄博雅晴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车宋村委院内。企业审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为服装布印花,生产过程中洗版废水经二级沉淀-絮凝过滤后回用于生产和厂区洒水降尘。二级沉淀池为建于车间地面以下的水泥池。正在组织对其厂区内及外围是否存在暗管情况进行进一步排查。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产作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强化企业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阶段性办结*
4D3ZB202408081185来电    高新区宝山路与柳毅山路西侧道路上堆放建筑垃圾,要求清理。高新区固废    8月9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宝山路与柳毅山路西侧道路旁存在建筑垃圾堆放情况。
属实    1.责成宝山管理中心清理建筑垃圾,目前已完成;
    2.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处理。
    清理建筑垃圾,加强监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已办结
5D3ZB202408081186来电    齐鲁石化储运厂长期存放液体危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临淄区固废    8月9日,临淄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储运厂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齐鲁石化储运厂属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承担齐鲁石化原煤进厂,成品油、沥青、石油焦等铁运出厂,苯类、醇类、碱类和石脑油等液体产品的储存运输任务。危险废物主要有清罐、环保设施运行、设备保养润滑等环节产生的污泥、有机气体回收液、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其中液体危险废物为有机气体回收液、废机油、废润滑油。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共产生危废101.8451吨,已全部合法转移处置。目前危废库暂存2024年7月产生的有机气体回收液4.575吨。厂内相关台账记录、标识标签等资料齐全,不同介质的危废使用铁质桶密闭盛装且分区存放,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未发现长期存放液体危废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加强对储运厂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合法贮存、转移、处置;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合法贮存、转移、处置。已办结
6D3ZB202408081187来电    周村区西部城区的老旧小区禁放区在春节及元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严重,噪音扰民。周村区噪声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周村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核实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西部城区的老旧小区禁放区存在春节及元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区应急局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全过程管控,引导公众营造安静祥和节日氛围。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
7D3ZB202408081188来电    高新区卫固镇大河南村高速路北侧、黑铁山东侧有人堆放生活垃圾,要求清理并在此处安装摄像头。高新区固废    8月9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大河南村高速路北侧、黑铁山东侧存在村民乱倒生活垃圾现象。
属实    1.责成宝山管理中心组织大河南村委清理生活垃圾,设立“禁止倒垃圾”警示牌,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巡查管控,鼓励村民举报乱倒垃圾行为。目前已完成;
    2.责令宝山管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乱倒生活垃圾。
    清理生活垃圾,加强监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已办结
8D3ZB202408081189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开山采石,导致于某得家中房屋震裂,要求处理。博山区生态    8月9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砂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由淄博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拍卖竞得,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
    该项目由于前期爆破过程中对房屋造成一定影响,2024年4月,由鉴定公司对村民受损房屋进行鉴定定损,定损结果经受损村民签字认可,此后改用油锤措施替代,不再进行爆破作业。
部分属实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要求,规范项目建设;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3.责成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定期对该项进行检查,防止违法爆破作业;
    4.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阶段性办结
9D3ZB202408081190来电    临淄区敬仲镇钓鱼台村中再危废物流有限公司东侧的湖被该厂污染,现该村饮用水污染,异味严重,怀疑该厂所为,要求市环保局现场核实处理。临淄区    8月9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敬仲镇钓鱼台村村西侧中再物流实为山东中再危废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危险货物运输,日常停放危险废物运输空车。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主要为降雨期间的雨水,雨水经院落北侧的管沟排入人工湖。委托第三方对湖水中石油类指标进行检测,数据达标。现场排查未发现偷排污水问题。
    该村自备水井近期出现水质异常问题。该自备水井深约120米,井口封闭完好无破损。该村水塔及村民家水管中水有异味。对该村周边院落及企业开展排查,暂未发现偷排偷放等行为。
    8月1日晚,已接到相关投诉,核实后要求该村立即停止使用该自备井内水源,使用新鲜水源或桶装水供村民使用。目前,该村村级供水管网已接通“同源一网”主管网,实现供水到户。
    8月2日,对水塔中水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检测66项指标,未发现与异味相关的异常指标。
    8月6日、8日,对该井及周边3眼水井(包含山东中再危废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自备水井)再次进行取样检测。数据尚未出具。
部分属实    1.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加强运输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责任;
    2.责成敬仲镇人民政府加大该区域周边巡查力度,加大对山东中再危废物流有限公司等院落的日常管理,严防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防止对村内景观湖造成污染;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快取样监测进度,根据监测结果,研究制定可行性措施;
    4.责成区水利局加强农村供水监管,严防用水安全问题。
    开展检测调查,按照研究制定的措施方案落实到位,确保用水安全。阶段性办结
10D3ZB202408081191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东石村西侧三福化工距离村庄300米左右,异味严重,要求搬离。博山区大气    8月9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三福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距离居民居住区300米左右。主要生产化学试剂和助剂,生产设施有反应釜13个、离心机一台,天然气锅炉1台(2T)、低温蒸馏水处理系统一套,配备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厂区内装有2台VOCs无组织自动监控设施。
    企业依据订单,间歇性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无异味。经查询企业检测报告和VOCs无组织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VOCs无组织监测设施无超标数据。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已办结
11D3ZB202408081192来电    淄博市居民区区域内烧烤异味扰民,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淄博市大气    8月9日,各区县(含功能区)组织各镇(街道)、城市管理部门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部分烧烤店存在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不及时导致的异味扰民问题。
属实    1.责令烧烤经营单位(人)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责成各镇(街道)和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发现异味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严格规范烧烤行业经营秩序,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阶段性办结
12D3ZB202408081193来电    文昌湖区萌水镇下湖村范阳河河道东岸挖沙后填埋建筑垃圾,要求处理。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固废    8月9日,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萌水镇人民政府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18年实施萌山公园绿化工程时,因河滩沙石较多,不适宜苗木成活和生长,施工单位通过覆土替换沙石土层后,种植了绿化苗木。目前,苗木长势良好,经过长时间的雨水冲刷,未发现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责成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萌水镇人民政府依托河湖长制,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已办结
13D3ZB202408081194来电    淄川区洪山镇紫薇花苑小区5、6、7、8、9号楼的绿化带被业主非法占用种植蔬菜,并用臭水灌溉,要求绿化带恢复原貌。淄川区生态    8月9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洪山镇紫薇花苑小区7号、9号楼绿化带内有种植蔬菜情况,现场浇水桶长期未换水,有臭味,5号、6号、8号楼绿化带没有种植蔬菜。
部分属实    1.责令紫薇花苑小区物业加强小区绿化环境日常管护;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紫薇花苑小区物业清理绿化带内蔬菜、杂物并补种绿植。
    小区绿化环境规范管理。阶段性办结
14D3ZB202408081195来电    桓台县兴桓路与东陈路路口东北角北城小区12号楼1-3沿街房再生商铺在后院存放化工原料,异味扰民。桓台县其他    8月9日,桓台县组织索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店面为淄博亿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净水剂销售单位,产品为聚合氧化铝样品,全部存放于库房内,库房周边无异味。
属实    1.责令淄博亿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产品进行密闭存放,规范仓储;
    2.责成索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严格按照要求密闭存放产品。已办结
15D3ZB202408081196来电    淄川区太河镇西石村俄庄森林公园路口处露营区周边饭店污染太河水库水源;中古域山(森林公园路口东侧)有人开山采石。淄川区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饭店位于峨庄国家森林公园游客中心办公室对面,未在风景名胜区内,由淄博绿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营,饭店产生的餐厨废水进入屋后收集池,定期清运,距离峨庄支流河道150余米。中古峪山未发现开山采石迹象。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于8月23日前完成收集池防渗处理,污水集中收集规范处置,施工期间做好废水临时收集处置措施,不得外排;
    2.责成太河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3.责成太河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中古峪山巡查力度,发现私采滥挖依法查处。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阶段性办结
16D3ZB202408081197来电    博山区李家窑北街16号楼楼下博山饭店油烟、噪音扰民严重。博山区大气    8月9日,博山区组织城西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博山饭店位于中心路87号,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进行清理。根据8月3日检测报告显示,油烟、噪音均达到标准。
属实    1.责令博山饭店加强油烟净化装置和烟道维护,减少油烟和噪音扰民;
    2.责成城西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加强油烟净化和烟道清理维护,减少油烟和噪音扰民。已办结
17D3ZB202408081198来电    沂源县东里镇后河南村村民刘某全占用集体土地建房,镇政府只给其批复180平方,但该村民占用面积已达260平方,多占的集体土地上有公共排水沟,导致投诉人家中渗水,要求处理。沂源县其他    8月9日,沂源县组织东里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东里镇后河南村村民刘某全于1999年承包该村土地0.45亩(300平方米左右),租期30年。2022年,刘某全的女儿因结婚修建住房申请宅基地1处,东里镇人民政府与刘某全协商达成一致,批复刘某全承包的部分土地(180平方米)作为其女儿宅基地,剩余120平土地仍由刘某全承包。刘某全女儿的房屋已建成,实际建设面积未超出批复宅基地范围。刘某全女儿的宅基地及剩余的承包土地位于村内公共排水沟南侧,未占用排水沟。
部分属实    1.责令后河南村村民委员会加强本村土地监督管理,杜绝村民违法占地行为;
    2.责成东里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违规占地巡查监管,防止违规占地建设。
    强化巡查监管,防止违规占地建设。已办结
18D3ZB202408081199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房家庄工业园内每天发出刺鼻异味,要求处理。博山区大气    2024年8月9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房家庄工业聚集区区域内企业25家,其中涉VOCs排放企业3家,分别为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博山鼎泰铸业有限公司、博山华友实业有限公司,均配套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
    目前,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自8月5日停产至今未生产,博山华友实业有限公司、淄博博山鼎泰铸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调阅检测报告,3家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7月31日重点对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苯、恶臭气体(氨、臭气浓度)”均达标。
属实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博山鼎泰铸业有限公司、博山华友实业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和环保治理设施;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该区域夜间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格落实相关要求,避免异味扰民。已办结
19D3ZB202408081200来电    沣北路与昌国路路口东侧养殖场粪便异味严重。张店区大气    8月9日,张店区组织湖田街道办事、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沣北路实为冯北路,陈某斌养牛户位于冯北路与昌国路路口东侧,目前肉牛存栏126头,养殖规模为专业户,不在禁养区内。现场发现牛舍内有粪污积存,场区内有散落的粪便,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养殖户陈某斌及时清理粪污,保持养殖环境卫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养殖异味,已完成整改;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20D3ZB202408081201来电    周村区大街办事处大庄社区新安置楼区内有人倾倒建筑垃圾;小区内土地裸露、扬尘未绿化问题严重。周村区固废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大庄社区新安置楼区暂无物业,存在装修垃圾倾倒问题,目前已清理。小区内裸露土地尚未绿化存在扬尘问题。
属实    1.责令大街街道大庄社区及时清理装修垃圾;施工单位对裸土区域加盖防尘网,防止扬尘产生;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整改到位。已办结
21D3ZB202408081202来电    张店区五里桥生活区43号楼5单元南侧变压器噪声、辐射扰民严重。张店区噪声    8月9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张店供电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此变压器于1993年建成使用至今,为张店供电中心所有,为五里桥小区6栋楼270余住户供电。根据张店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此区域为1类功能区,执行标准为昼间55dB(A),夜间45dB(A)。根据7月26日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噪音53.9dB(A),夜间噪音41.4dB(A),符合标准要求。现场变压器采用全金属封闭,可屏蔽电磁场,产生的工频电磁场不会以电磁波形式形成电磁能量辐射。
部分属实    1.责成张店供电中心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发现噪音扰民问题及时解决;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向居民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扰民。已办结
22D3ZB202408081203来电    高新区中埠镇中润大道与创业大道路口西南方向近几年半夜一直有化工异味,雨天异味加重。建议:1、环保巡查偏向农村地区。2、环保巡视24小时进行。3、建议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4、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加大处罚金额,违法必究。高新区大气    8月9日,高新区组织中埠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中埠镇“中润大道与创业大道路口”实为“鲁泰大道与创业大道路口”,该路口西南方向有两家企业:一是淄博凯业运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运输业务,院落仅是停放运输车辆,无储存、生产工序;二是淄博京鲁石油化工储运销售有限公司,从事油品化工仓储和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清洗项目,油品化工仓储项目配套油气回收设施,废气经冷凝+两级活性炭罐吸附处理;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清洗项目配套碱洗塔+两级催化氧化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查看淄博京鲁石油化工储运销售有限公司6月和7月检测报告,数据达标。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在夜间气温低、阴雨扩散条件不利条件下及企业检维修期间该区域易出现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京鲁石油化工储运销售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异味治理及管控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异味扰民;
    2.责成中埠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持续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提升企业环保遵法守法意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有奖举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举报线索,按照《淄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规定予以奖励。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23D3ZB202408081204来电    张店区马尚镇阳光名著小区21、22号楼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路面坑洼不平,要求处理。张店区其他    8月9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阳光名著小区由淄博金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小区部分地段卫生清理不及时,存在杂草和雨水积存,路面坑洼不平。
属实    1.责令淄博金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清理绿化带中雨水、污水,坑洼不平路面铺石子,现已清理完毕;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清除污水、路面平整。已办结
24D3ZB202408081205来电    博山区天润园小区6号楼北侧废品站装车、卸车噪声扰民,要求处理。博山区噪声    8月9日,博山区组织山头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天润园小区北侧废品站,主要从事收购废旧塑料管道、金属门窗,在8至15点期间,从事装卸活动,产生噪音,未办理经营手续。
属实    1.责令该废品站立即停止无证经营行为;
    2.责成山头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加强现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立即停止无证经营,加强日常监管。已办结
25D3ZB202408081206来电    临淄区辛店街道大武居委会公墓南侧有人常年有人熬生物油,废水随意排放、异味扰民严重。临淄区大气    8月9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点位位于辛店街道大武村东500米东侧院落,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临淄来勇经营部,负责人孙某勇。院落中东北侧房屋中有熬油的设备,院落东侧停放一辆福田牌卡车,车厢中有塑料袋包的猪碎油。经询问,孙某勇从市场收购肉类边角料后在院内加工为动物油脂,后出售给临朐某饲料厂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现场有异味。现场无工艺废水和排水口,未发现废水外排。该院落现已经断电到位,正在进行清理。
部分属实    1.责令孙某勇尽快完成设备和现场清理,消除非法加工及异味扰民行为;
    2.责成辛店街道办事处督促孙某勇尽快完成清理,并加强辖区院落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责成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单位加强监管,持照合法经营。
    完成院落清理,依照合法经营。阶段性办结
26D3ZB202408081207来电    周村区唐槐雅居书苑小区13号楼各单元都存在公共楼梯间饲养动物,异味、噪音扰民,要求处理。周村区噪声    8月9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唐槐雅居书苑小区13号楼共2个单元,前期存在公共楼梯间饲养动物,异味和噪音扰民问题,已对该楼道内饲养宠物行为进行了清理,目前未发现饲养动物噪音异味反弹情况。
属实    1.责令槐雅居书苑物业提高检查频次,及时清扫楼道卫生;
    2.责成青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27D3ZB202408081208来电    周村区青年路办事处东街社区内垃圾箱存在破损,垃圾盖缺失,且更换不及时导致垃圾异味,存在节假日及春节期间清运不及时,要求治理异味问题。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东街社区大院内垃圾存放点周边存在异味,垃圾桶盖缺失。
属实    1.责令东街社区立即更换垃圾桶,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扫;
    2.责成青年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28D3ZB202408081209来电    龙泉镇渭一村村东边非法开采石头,夜间放炮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淄川区噪声    8月9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渭一村东侧,属于存续矿山,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该矿正在进行基建,预计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核实该矿基建位置位于批准矿区范围内,基建期间采用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中公安部门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山东安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对渭一村附近房屋进行震波检测,每次爆破均未检测到数据。
部分属实    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噪音扰民问题。    防止噪音扰民。已办结
29D3ZB202408081210来电    淄川区实验中学西侧华沿街商铺华莱士每天中午用高音喇叭宣传,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淄川区噪声    8月9日,淄川区组织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川区实验中学西侧沿街商铺华莱士每天中午用高音喇叭宣传,声音较大,情况属实。
属实    1.责令该商户立即停止高音喇叭宣传,防止噪音扰民;
    2.责成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防止噪音扰民。已办结
30D3ZB202408081211来电    淄川区双杨镇法家村东南角华邦陶瓷院内每天晚上8点后进行陶瓷原料烘干,引起扬尘,没有任何手续及除尘设备,要求查处。淄川区大气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华邦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双杨镇董家村,已于2017年建陶企业转调中关停,车间现存贮部分陶瓷原料,现场未发现陶瓷原料烘干生产迹象,车间地面及厂区路面有泥土积尘。现场发现有烘干设备一套,目前已拆除。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规范厂区管理;
    2.责成双杨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阶段性办结
31D3ZB202408081212来电    临淄区辛三路13号内机厂西区生活区X号楼从西数第四单元X,每天楼上邻居X室及X室往其院内泼污水,异味扰民,要求调查处理。临淄区其他    8月9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院落位于辛三路13号内机厂西区生活区一楼院,为独立封闭院落,房顶已做防水。楼上住户窗户已安装防盗窗,隔壁住户和楼上住户都无法将污水泼入其院内。该院子房顶干净,现场无异味。对楼上住户和隔壁住户进行走访调查,两户也不存在乱泼污水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康平社区加强巡查,加强邻里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责成辛店街道办事处、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督导巡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已办结
32D3ZB202408081213来电    高新区刘茅村夜间从东侧飘来异味,要求调查处理。高新区大气    8月9日,高新区组织高端装备中心、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刘茅村东侧涉气企业为山东恒宝绝热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5万立方绝热材料项目,涉气工序主要为密炼、开炼、下片、挤出及硫化等工序,废气经高压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调阅企业有组织、无组织VOCs废气检测报告,相关数据达标。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厂区内存在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恒宝绝热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要求,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及无组织管控措施,减少异味扰民;
    2.责成高端装备中心、区环保局加大对山东恒宝绝热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异味管控措施,减少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33D3ZB202408081214来电    张店区北西五路36号院内2号楼东侧有建筑垃圾未清理干净,污染环境,且东侧的树木遮挡天然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清理垃圾并砍伐树木。张店区生态    8月9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北西五路36号院为丽景苑小区,由淄博万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小区2号楼东侧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污染环境。东侧部分树木未及时修剪,存在树木遮挡天然气管道。
属实    1.责令淄博万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天然气管道边树枝进行修剪清理,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清理垃圾,修剪树枝。已办结
34D3ZB202408081215来电    高青县唐坊镇孙集村北侧养牛户,将牛粪倾倒其耕地旁边,异味扰民,导致桃树死亡,要求治理。高青县大气    8月10日,高青县组织唐坊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孙集村北养殖点于2007年建成,占地0.7亩,现存栏40余头牛,属规模以下养殖场。养牛户将牛粪放置自家耕地内,导致粪堆旁5棵桃树死亡,现场有明显异味。
属实    1.责令养殖户及时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赔偿树木死亡损失,目前已赔付到位;
    2.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户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督促养殖户按规定处置粪污,避免粪污外排;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及时清理粪污,喷洒除臭剂。已办结
35D3ZB202408081216来电    周村区电厂西路69号附近长期存在空气异味,疑似附近山东宏信化工排放,要求调查处理。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电厂西路69号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现场核查企业5万吨/年苯酐装置、8万吨/年丙烯酸及10万吨/年丙烯酸酯装置、10万吨/年树脂装置和5万吨/年增塑剂装置正常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6万吨/年苯酐装置和1万吨/年富马酸装置停产。调阅企业废气排放环境检测报告及近期自动监测数据,均显示达标排放。企业每季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苯酐车间、增塑剂及树脂车间分别进行过停产检修,检修中产生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置到位。
    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
36D3ZB202408081217来电    张店区福园西区大润发超市送货车不熄火,噪音及尾气排放扰民;该处馥茂斋饭店油烟、风机噪音扰民。张店区噪声    8月9日,张店区组织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张店区商务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大润发超市为淄博润途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送货车不熄火,噪音及尾气排放扰民问题。馥茂斋饭店风机为山东馥茂斋文化餐饮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已于8月1日进行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属实    1.责令淄博润途商贸有限公司严格执行货车入场后立即熄火的规定,减少噪声尾气扰民;
    2.责令山东馥茂斋文化餐饮有限公司定期对空调外机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清洗油烟设施,减少噪音和油烟扰民;
    3.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减少噪声油烟尾气扰民。已办结
37D3ZB202408081218来电    周村区南郊镇张楼村南侧存在空气异味问题,疑似是南侧工厂排放废水废气,要求调查处理。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楼村南侧企业为山东沃力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脂肪酸甲酯(大豆制品的副产品)储存销售。前期该企业因罐区雨排水问题,造成罐区滴漏的部分物料进入张楼村西侧河道,产生异味。目前该企业已清理完毕,并对厂区雨水管道、罐区围堰、应急池、收集池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现已整改完毕。
属实    1.责令山东沃力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河道及企业巡查监管,保持河道清洁。
    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保持河道清洁。已办结
38D3ZB202408081219来电    周村区青年路办事处唐槐雅居书苑13号、18号楼各单元均存在利用公共楼梯饲养宠物,存在动物异味及噪音扰民的问题,要求调查处理并坚持长期治理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唐槐雅居书苑13号、18号楼道曾存在饲养宠物异味、噪音问题,已对饲养宠物进行了清理。目前未发现饲养动物异味和噪音反弹情况。
属实    1.责令槐雅居书苑物业提高检查频次,及时清扫楼道卫生;
    2.责成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妥善解决居民反馈问题。已办结
39D3ZB202408081220来电    经济开发区银丰玺悦小区南侧垃圾站异味扰民严重,前期相关部门告知会进行搬移,但至今未有搬离,要求尽快搬离。经济开发区大气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张店区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置中心(南站),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西四路与考公路交汇处北侧,于2017年建成,目前委托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运行,设计生活垃圾日转运量650吨,承担张店区中部及南部、淄博经济开发区全域生活垃圾转运功能。
    该垃圾转运站采用密闭式机械装填转运工艺,无垃圾渗滤液及有组织废气产生环节,车间冲洗、员工生活等环节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因部分垃圾运输车辆清洗不到位、密闭不严,存在异味并伴随车辆鸣笛噪声扰民的情况。
    自2020年行政区域划转以来,该区域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规划建设了银丰玺悦、齐鑫合著、凤凰星著等居民小区,自2023年周边小区住房陆续交付后,周边群众多次诉求搬离该垃圾转运站。张店区、淄博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在2023年10月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将该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拟采取“另选新址、建新逐步停旧”的方式根治该问题,受限于规划选址、工程建设、资金投入等多重因素,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收集转运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逢运必洗、每日冲洗、日产日清、持续除臭、定时消杀”标准要求落实到位,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
    2.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按整改标准要求落实到位;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垃圾转运分类中心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噪音扰民现象;加快推进垃圾转运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阶段性办结
40D3ZB202408081221来电    高青县常家镇兴发塑料制品厂经常排放废气异味扰民,且生产时机械噪音扰民,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要求查处。高青县大气    8月10日,高青县组织常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位于常家镇政府驻地北1公里,该公司项目为10万个/年200L闭口单环塑料桶,废气主要来源为混料、注塑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前期反映此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开展监督检测,报告显示数据达标。
部分属实    1.责令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常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办结
41D3ZB202408081222来电    淄川区洪山镇紫薇花园小区5-9号楼楼前有人破话绿化带种菜。淄川区其他    8月9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紫薇花苑小区7号、9号楼存在破坏绿化带种植蔬菜情况,5号、6号和8号楼绿化带没有种植蔬菜。
部分属实    1.责令紫薇花苑小区物业加强小区绿化环境日常管护;
    2.责成洪山镇人民政府、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紫薇花苑小区物业清理绿化带内蔬菜、杂物并补种绿植。
    小区绿化环境规范管理。   阶段性办结
42D3ZB202408081223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一直在往外排放废气,异味扰民,反映处理后无任何改观比前期排放更加严重,要求治理。博山区大气    2024年8月9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制造销售,生产设备为硫化罐1台、硫化机6台,配套催化燃烧治理设施。硫化工序在密闭罐体中进行,硫化结束、开罐取料时释放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企业依据订单间歇性生产,8月5日企业安装生产车间视频监控,经调阅录像资料显示,该企业自8月5日10时至今未生产。
    根据7月31日委托开展的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苯、恶臭气体(氨、臭气浓度)”均达标。
属实    1.责令博山信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定期维护检修废气收集和环保治理设施;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监察力度,发现环境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3.责成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将继续加大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已办结
43D3ZB202408081224来电    周村区永安街道杨书行子19号门前周边路段(整条路),雨后道路泥巴较多扬尘严重,要求治理。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杨树行子19号门前周边两侧存在裸土、扬尘问题。
属实    1.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裸土进行硬化,预计8月底前完成;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道路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解决道路裸土、扬尘问题。阶段性办结
44D3ZB202408081225来电    淄博市民政局在进一步规范淄博市各区县养老院环境卫生、杜绝养老院住户噪音扰民、窗外抛物等方面存在不足,夜间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发现以上问题时要及时解决,并常态化对各区县养老院进行检查,尤其要关注来自淄博市12345的交办件,杜绝督导组走后再反复出现。淄博市其他    8月9日,市民政局组织各区县(含功能区)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除周村区个别养老院曾出现过噪音扰民、窗外抛物等问题外,目前其他区县暂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相关问题。
部分属实    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相关管理工作的提示》,围绕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噪音扰民等方面梳理排查要点、明确改进措施,要求区县将相关事项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机构值班值守等管理制度,及时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环境。    加强日常监管,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防范窗外抛物现象,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化解噪音扰民情况。已办结
45D3ZB202408081226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赵庄村,村北侧30亩耕地内堆放较多建筑垃圾、化工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求处理;村委在屠宰场西侧耕地内挖坑倾倒垃圾,要求查处。临淄区固废    8月9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赵庄村将原村内大集清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至村北侧30亩耕地南侧的生产路内。现场发现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发现化工垃圾。
    赵庄村屠宰场西侧土地性质为耕地,现场存在一历史形成的坑塘,坑塘东北侧有房屋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发现挖坑破坏耕地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赵庄村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严禁违规倾倒垃圾。生活垃圾现已清理;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完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同时加强巡查,防止再次倾倒;
    3.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强化监管,严防挖坑破坏耕地行为。
    按要求完成清理,严防挖坑破坏耕地行为。阶段性办结
46D3ZB202408081227来电    经济开发区罗村镇北韩村,村西北方向山上有人员在私自开采石头并挖掘500米长50米宽的大坑,破坏环境,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生态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和影像图对比,北韩村村西北方向有长约180米,宽约80米,面积约22亩,存在不规则形状的采挖破坏迹象,现场未发现机械设备及人员。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约2亩)和其他林地(约20亩),2015年起禁止开采。2023年12月接到群众举报涉嫌私挖乱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正在调查核实,现主要出入路口加装了限高杆,安装了监控,未发现新增私挖乱采迹象。
部分属实    1.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对破坏的其他林地进行植被修复;
    2.责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依法查处,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47D3ZB202408081228来电    周村区机场路东段路南侧有一大片毛柏杨树,夏季时杨絮非常多,要求治理。周村区其他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杨絮问题属实,主要出现在春季3-5月份。
属实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采取修剪、打药、冲洗等措施减少杨絮产生和飞扬,依法采伐近、成、过熟龄的杨树,在今后的绿化规划设计中,选用其它树种进行替代,逐步缩减杨树绿化面积。    抑制、减少飞絮现象。已办结
48D3ZB202408081229来电    高新区金域馨园小区南墙外侧堆放较多废弃的化工设备,要求尽快清理。高新区其他    8月9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原淄博宝运化工厂(尚庄村村办企业)2017年政策性关停后将5台闲置的水储罐设备放置在金域馨园小区南墙外侧,设备内无物料。
    
属实    1.责成宝山管理中心督促尚庄村委清理闲置水储罐设备;
    2.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49D3ZB202408081230来电    博山区白塔镇北域村王某勇房屋后侧林地内填埋的全是垃圾,要求处理。博山区固废    8月9日,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区域位于博山区白塔镇北峪村环村北路以南,现场有生活垃圾,通过现场挖掘,未发现垃圾填埋现象。
属实    1.责令北峪村加强辖区管理,立即清理垃圾,设置警示牌,避免随意填埋、丢弃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成白塔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加强现场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已办结
50D3ZB202408081231来电    临淄区敬仲镇钓鱼台村地下饮用水有异味,要求治理。临淄区    8月9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钓鱼台村地下饮用水污染,有化工异味的水源来源于该村自备水井,该水井深约120米,井口封闭完好无破损。
    现场发现,该村水塔及村民家水管中水有异味。对该村周边院落及企业开展排查,暂未发现偷排偷放等行为。
    8月1日晚,接到投诉核实后,要求该村立即停止使用该自备井内水源,使用新鲜水源或桶装水供村民使用。目前,该村村级供水管网已接通“同源一网”主管网,实现供水到户。
    8月2日,对水塔中水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检测66项指标,未发现与异味相关的异常指标。
    8月6日、8日,对该井及周边3眼水井(包含山东中再危废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自备水井)再次进行取样检测。8月9日,对该村自备水井及“同源一网”生活饮用水进行取样开展饮水用检测。数据尚未出具。
属实    1.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快取样监测进度,根据监测结果,研究制定可行性措施;
    2.责成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大该区域周边巡查力度,严防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3.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尽快完成饮用水监测,按职责做好饮用水监督工作;
    4.责成区水利局加强农村供水监管,严防用水安全问题。
    开展检测调查,按照研究制定的措施方案落实到位,确保用水安全。阶段性办结
51D3ZB202408081232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淄博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石头,并使用挖掘机和炸药进行爆破,爆破后导致水土流失破坏耕地,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8月9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砂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由淄博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拍卖竞得,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项目实施完毕后,通过复耕、复绿、复种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恢复当地生态环境并增地增收,促进当地乡村振兴。
    项目施工方与山东同利爆破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区域内的爆破施工协议,该爆破公司已在公安部门备案,具备相关资质,未发现非法爆破作业行为。2024年4月后,使用油锤措施替代爆破施工,不再进行爆破作业。
部分属实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苫盖、洒水、车辆冲洗等扬尘管控措施,根据村民生活作息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音和扬尘污染;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3.责成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定期对该项目涉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违法使用爆炸物行为;
    4.责成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此类项目施工要求,维护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维护生态环境。阶段性办结
52D3ZB202408081233来电    张店区东四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天鸿万象小区,该小区周边夜间和凌晨经常有化工异味,影响身体健康,疑似南侧1公里处化工区偷排异味,要求查处。高新区大气    8月9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天鸿万象小区东南方向高新区四宝山区域有制药、有机化工等7家重点企业,建有9套RTO废气高效焚烧装置,主要排放口均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厂区内及厂界均已安装VOCs无组织在线监测设施,数据稳定达标排放;查阅6月、7月、8月该区域夜间走航监测报告,未发现检测数值异常情况。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在夜间气温低、阴雨扩散不利条件下及企业检维修期间该区域易出现异味扰民问题。
    
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异味治理及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责令山东新华制药有限公司一分厂加大对污水处理站设施的日常维护,减少突发故障情况;
    2.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加大该小区周边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
    3.高新区已于6月26日、8月1日分别邀请附近小区业主代表开展现场观摩,召开了异味整治管控恳谈会议,并针对异味问题制定了系列治理措施;结合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53D3ZB202408081234来电    张店区心环西路淄博市科技馆的空调外机运行时噪音扰民,要求整改。张店区噪声    8月9日,张店区组织房镇镇、区科学技术协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市科技馆楼顶有两台中央空调大型室外机,供市文化中心C组团(淄博市科技馆、淄博市文化馆、淄博市陶瓷琉璃馆)使用。空调自2018年9月开始运行,空调系统设施设备委托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行管理。空调开启时间为每年6月1日-9月30日7:00-17:30,临近楼顶处存在噪声。
属实    1.责令科技馆方面严格执行空调时间制度,定期检修维保,减少噪声扰民;
    2.责成房镇镇人民政府、区科学技术协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减少噪声扰民。已办结
54D3ZB202408081235来电    高青县青城镇柳树高村和花沟镇肖胡家村的淄博天润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私自开采地下二氧化碳,要求查处。高青县生态    8月9日,高青县人民政府组织花沟镇人民政府、青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天润气体有限公司,位于花沟镇肖胡家村,主要产品为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气体分装及年产3万吨二氧化碳。位于青城镇柳树高村二氧化碳10000吨/年项目原为淄博北威二氧化碳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与淄博天润气体有限公司合并。生产工艺均为市场采购二氧化碳原料气,通过净化、分离生成纯度较高的二氧化碳。
    经调阅该企业2023年以来进出台账和现场检查,购进售出基本一致,未发现该企业私自开采二氧化碳行为。
部分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严禁非法生产;
    2.责成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青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生产。
    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已办结
55D3ZB202408081236来电    周村区的群众通过淄博日报看到2024年8月山东省环保督察组向淄博市交办群众信访件中有涉及到冬季积雪清理的,谢相关部门并且相关部门也作出答复,现在公园内晨练的老人们看到后非常高兴,让其致电代表,起初第一点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到位,看看今年冬季周村区西部城区老旧小区中非主干道冬季道路积雪积冰问题能否及时处理,第二希望相关部门、街道根据天气预报,及早采取措施落实除雪方案,尤其遇到周六日降雪时对西部城区小街小巷要及早处理积雪问题。感谢省环保督导组能关注到群众反映的小问题,感谢。周村区其他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冬季降雪期间,西部城区平房区老旧小区中非主干道路段冬季道路积雪存在清理不及时现象。
属实    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冬季降雪期间严格落实融雪除冰方案,及时组织开展融雪除冰工作,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
56D3ZB202408081237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淄井村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以土地整治的名义,在山上开采石头进行售卖,破坏生态环境,且使用爆炸物,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8月9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财政局合规批复的“淄博市博山区2022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土地整治项目”和“淄博市博山区2023年度石马镇第三期土地整治项目”,分三期实施,建设范围涉及淄井村土地1491亩,其中园地1263亩、耕地202亩、林地9亩、其它土地17亩。该项目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措施小田并大田、削坡填低将坡地整治为梯田,产生的石料主要用于干砌拟新增耕地及提升耕地的石坎,剩余砂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进行公开处置,由淄博拓源土地整治有限公司拍卖竞得,收益缴入区级财政,未发现私自开采石头情况。目前,一期已完成新增耕地159.43亩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剩余地块与二期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坡改梯及干砌石坎工程,三期未开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造成影响,有扬尘、噪音产生。项目实施完毕后,通过复耕、复绿、复种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恢复当地生态环境并增地增收,促进当地乡村振兴。
    项目施工方与山东同利爆破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区域内的爆破施工协议,该爆破公司已在公安部门备案,具备相关资质,未发现非法爆破作业行为。2024年4月后,使用油锤措施替代爆破施工,不再进行爆破作业。
部分属实    1.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苫盖、洒水、车辆冲洗等扬尘管控措施,根据村民生活作息调整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音和扬尘污染;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督导力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好监管责任;
    3.责成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定期对该项目涉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违法使用爆炸物行为;
    4.责成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此类项目施工要求,维护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规范推进项目实施,维护生态环境。阶段性办结
57D3ZB202408081238来电    临淄区敬仲镇钓鱼台村的饮用水有化工异味且发黑,要求尽快治理。临淄区    8月9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钓鱼台村地下饮用水污染,有化工异味的水源来源于该村自备水井,该水井深约120米,井口封闭完好无破损。
    现场发现,该村水塔及村民家水管中水有异味,水质澄清。对该村周边院落及企业开展排查,暂未发现偷排偷放等行为。
    8月1日晚,接到投诉核实后,要求该村立即停止使用该自备井内水源,使用新鲜水源或桶装水供村民使用。目前,该村村级供水管网已接通“同源一网”主管网,实现供水到户。
    8月2日,对水塔中水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检测66项指标,未发现与异味相关的异常指标。
    8月6日、8日,对该井及周边3眼水井(包含山东中再危废物流有限公司院内自备水井)再次进行取样检测。8月9日,对该村自备水井及“同源一网”生活饮用水进行取样开展饮水用检测。数据尚未出具。
部分属实    1.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快取样监测进度,根据监测结果,研究制定可行性措施;
    2.责成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大该区域周边巡查力度,严防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3.责成区卫生健康局尽快完成饮用水监测,按职责做好饮用水监督工作;
    4.责成区水利局加强农村供水监管,严防用水安全问题。
    开展检测调查,按照研究制定的措施方案落实到位,确保用水安全。阶段性办结
58D3ZB202408081239来电    淄川区龙泉镇渭一村,村东侧山上有人开采石头,使用爆炸物进行爆破噪音扰民,且将渭一村村民房屋震裂,要求尽快处理。淄川区噪声    8月9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渭一村东侧,属于存续矿山,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该矿正在进行基建,预计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核实该矿基建位置位于批准矿区范围内,基建期间采用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中公安部门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山东安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对渭一村附近房屋进行震波检测,每次爆破均未检测到数据。
部分属实    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噪音扰民、震裂震塌村民房屋问题。    防止噪音扰民、震裂震塌村民房屋。已办结
59D3ZB202408081240来电    文昌湖区李家村西侧山上天牧养殖专业合作社北侧附近西大桥沟渠内发现有红色废水,导致周边部分树木死亡,要求处理。周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文昌湖区组织萌水镇人民政府、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沟渠位于文昌湖区境内,因土质原因受雨季雨水冲刷出现红色水体,pH值测定为7-8(达标),沟渠边存在自然死亡树木。
属实    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文昌湖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责成王村镇人民政府、萌水镇人民政府防范私拉乱倒。    加强巡查管理,落实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60D3ZB202408081241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涧西村村大街上放置粪车,异味扰民,要求清理。临淄区大气    8月9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问题为涧西村村民许某忠从事农村旱厕抽粪工作,于2024年7月购置抽粪三轮车一辆,置于村内通行道路上,异味扰民。
属实    1.协商许某忠将粪车停放置距群众生活区域较远位置,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保持村内良好环境,杜绝异味扰民。已办结
61D3ZB202408081242来电    共青团西路51号院内垃圾桶旁边堆放建筑垃圾有异味,污染环境且有许多蟑螂,要求清理建筑垃圾并杀虫。张店区大气    8月9日,张店区组织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共青团西路51号为日报社宿舍,院内现有7个垃圾桶,部分居民将大件垃圾放置此处,清理不及时,导致建筑垃圾堆积、污染环境现象。
属实    1.责令物业对该位置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增加清运垃圾频次,夏季定期消毒和除臭;已整改完毕;
    2.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健康局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清理垃圾,减少环境污染。已办结
62D3ZB202408081243来电    联通路温馨家园小区内种植法桐树掉落果毛,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要求砍伐树木。张店区大气    8月9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温馨家园小区由淄博众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小区共种植54棵法桐树,高度约8-9米,果实成熟后自动开裂脱落,影响居民小区环境。
属实    1.责令淄博众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天进行地面集中清扫,及时转运,保持地面整洁;
    2.责令淄博众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树木养护,减少果毛影响;
    3.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及时清理,减少环境污染。已办结
63D3ZB202408081244来电    寨里镇北仙村某村民非法占地填埋垃圾进行修路,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生态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2024年7月,寨里镇北仙村对村委东侧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在原有水泥道路基础上对路面铺设沥青,未发现非法占地填埋垃圾、破坏生态环境情况。
部分属实    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已办结
64D3ZB202408081245来电    临淄区皇城镇锡腊村有村民种植大棚内倾倒大粪,有严重的恶臭味,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临淄区大气    8月9日,临淄区组织皇城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锡腊村蔬菜大棚正处于闷棚期,村民在棚内施用鸭粪等动物粪便以增加土壤养分,在粪便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产生异味。目前已施粪完毕,关闭大棚放风口。
部分属实    1.责令种植户在闷棚期使用充分发酵的动物粪便,及时关闭放风口,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皇城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指导,严格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
    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防止异味扰民。阶段性办结
65D3ZB202408081246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水果批发市场东北角有电气焊车床加工,噪音扰民,要求挪移位置。博山区噪声    2024年8月9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群众反映的为淄博强力机械厂,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制造销售。企业车间约为200平米,有2台车床、1台钻床、2台电焊机、1台焊烟除尘器,环保手续齐全。
    企业机械加工工序现场噪音明显,因企业厂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企业负责人承诺在合同到期后另行选址。
属实    1.责令淄博强力机械厂在搬迁前在居民正常休息期间合理调整生产时间,降低噪音影响;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指导企业合理选址,防止噪音扰民。阶段性办结
66D3ZB202408081247来电    沂源县鲁村埠西村村侯某华养猪户,有异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沂源县大气    8月9日,沂源县组织鲁村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养殖户为沂源县鲁村镇西埠村村民侯某华,该养殖户位于埠西村西南角,现养殖生猪16头,属于散养户,现场存在异味。
属实    1.责令养殖户及时清理养殖圈舍粪便,做好院内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鲁村镇人民政府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求对该养殖户加强管理;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服务。
    强化畜禽养殖户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异味扰民。已办结
67D3ZB202408081248来电    沂源县南麻街道沟泉村村东侧破坏耕地修建桥墩,道路坑洼不平,堆放垃圾且无法排放污水,影响居民通行,要求修理。沂源县生态    8月9日,沂源县组织南麻街道办事处、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群众反映的为沂河治理田庄水库上游段工程子项目,该项目由沂源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23年4月8日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要求施工,因不利气象条件停工至今。该桥修建位置边界与农田隔有一条宽3.5米的沿河路。经现场勘查,未发现农田破坏情况,未发现排放污水问题,桥墩周边有垃圾积存情况。
部分属实    责成沂源县水利局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尽快完成施工,加大巡查力度。积存垃圾已清理。    强化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已办结
68D3ZB202408081249来电    高新区鲁泰大道猪龙河南北段,河道内有淤泥,杂草丛生,且有刺鼻异味,要求治理。高新区大气    8月9日,高新区组织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鲁泰大道猪龙河南北段弯道处有淤泥沉积,无杂草,未发现异味问题。该河段已于2024年8月3日完成全面清淤,8月7日强降雨导致该河段弯道处再次出现了淤泥堆积情况。
部分属实    责成区建设局组织安排清淤队伍对河段弯道处的淤积河段进行清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河道巡查管护,确保河道干净整洁阶段性办结
69D3ZB202408081250来电    周村区南郊镇周隆路238号附近有工厂夜间排放异味,尤其在冬春季格外严重,要求调查处理。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周隆路238号院内及周边共有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企业,分别为周村金皇冠沙发厂及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2家企业均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查阅环境检测报告,数据达标。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喷漆废气治理能力不足,正在实施提升改造。
属实    1.责令周村金皇冠沙发厂、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按照计划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2.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达标排放。阶段性办结
70D3ZB202408081251来电    太河镇鲁子峪村征服者越野俱乐部占用东石村耕地建房,该俱乐部的沙滩摩托车污染水源,并在河道内搭建便桥,影响泄洪,要求调查处理。淄川区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教育体育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征服者越野俱乐部为淄博探险者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地地类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未占用耕地。在河道临时搭建漫水桥,由于目前水量较大,不具备骑行条件,现场未发现污染水源现象,但存在行洪隐患。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于8月底前拆除漫水桥,禁止沙滩摩托车进入河道;
    2.责成太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教育体育局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防止水质污染,确保行洪安全。阶段性办结
71D3ZB202408081252来电    周村区丝绸路办事处米河社区现居民饮用水中出现发黄且有异味,要求调查处理,同时要求加快自来水改造,让居民尽快使用自来水。周村区    8月9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就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原淄博乾昌织造有限公司建设一套净水设施,承担米河社区居民供水,现因该企业破产,导致供水设施无法正常维护,出现群众反映供水颜色发黄的现象。现由淄博岜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供水设施维护。目前,自来水改造工程已开工,水样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属实    1.责令淄博岜山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净水设施检修维护,保障供水安全;
    2.责成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尽快完成米河社区自来水改造施工。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保障供水安全。阶段性办结
72D3ZB202408081253来电    经济开发区南定镇轴承厂的南宿舍和北宿舍朝阳路路段附近的水沟内异味扰民,要求治理或加盖防护罩。经济开发区大气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水沟为猪龙河朝阳路段河道,与宿舍楼的距离约10米。因正值汛期,受雨水冲刷,河道水质感官浑浊,但未闻到明显异味,现场巡查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目前已安排人员对该河道进行取样检测。该段河道为行洪河道,不能设置盖板,为保障群众安全,河道两岸设有护栏。
部分属实    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加强河道巡查,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加强河道巡查,保障河道水质。阶段性办结
73D3ZB202408081254来电    周村区市南小学对面胜利生活区内道路沙化严重,有粉尘污染,要求整改。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胜利生活区存在路面沙化,扬尘问题。
属实    1.责令胜利社区加强小区路面管护,对沙化路面加强清扫和定期清洗;
    2.责成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指导和监管,协助社区做好小区路面管护和政策引导等工作。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性诉求。已办结
74D3ZB202408081255来电    沂源县南麻街道沟泉村村南侧12米宽的污水沟现修建油漆路,无法排放污水,导致村民卢某芳耕地内的樱桃树和玉米死亡,要求污水沟恢复原样。沂源县    8月9日,沂源县组织沂源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沂源县南麻街道沟泉村村南侧12米宽的污水沟”原为沟泉村路边宽约1米的排水沟,“修建油漆路”为中以现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在沟泉村东南处修建的道路。中以现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在修建道路过程中考虑排水问题,在原有排水沟处埋设排水管道,经现场勘察排水沟水流畅通,能够满足正常排水要求。村民卢某芳的耕地位于中以果园西北侧200米以上,该处地势低洼,近期受强降雨影响,樱桃园积水严重,樱桃树被淹。
部分属实    1、责令中以现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加强对其园内排水沟的管理,保持排水沟畅通;
    2、责成沂源公路事业服务中心对排水沟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加强对洪涝灾害的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已办结
75D3ZB202408081256来电    周村区周隆路309号的淄博德贝尔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经常露天喷漆,异味扰民,且仓库内有较多材料存放,要求处理。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德贝尔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周隆路309号,主要从事矿山自动喷雾降尘装置生产加工,主要加工工序为裁板、钻孔、焊接,无喷漆工序。现场排查企业各车间及院内未发现喷漆痕迹及喷漆工具,无异味。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德贝尔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规范生产,严禁喷漆;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已办结
76D3ZB202408081257来电    临淄区金山镇洋浒崖村东峪晚上有人破坏树木并开采石头,要求查处。临淄区生态    8月9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洋浒崖村东峪位置原为淄博清白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政策性关停拆除,并对山体用土堆封挡。现场山体封挡完好,未发现新的采挖痕迹及破坏树木情况。
部分属实    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巡查,严防盗采及破坏树木行为发生。    严防盗采及破坏树木行为发生。已办结
77D3ZB202408081258来电    淄川区昆仑镇东龙角村晨启液力传动机械厂私自炼铝,无手续,进行查处。淄川区其他    8月9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晨启液力传动机械厂位于昆仑镇东龙角村,主要生产耦合器、联轴器,环保手续齐全,采购铸件、铝件等原料进行机械加工组装,未发现熔炼炉与炼铝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产作业;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企业巡查监管,确保企业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已办结
78D3ZB202408081259来电    临淄区敬仲镇钓鱼台村村西头木器厂:齐松木业,露天作业喷漆和污水排放问题,要求查处。临淄区大气    8月9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企业为淄博齐凤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敬仲镇钓鱼台村西首,生产项目为年产2000套家具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目前,企业处于停产中。
    该企业建设有喷漆房,废气经漆雾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未发现露天喷漆行为。该项目生产工序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管线进入厂区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齐凤木业有限公司加强管理,严禁露天喷漆;
    2.责成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企业巡查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严禁露天喷漆。已办结
79D3ZB202408081260来电    淄川区昆仑镇马庄村东侧瀚威新材料往河道内排污水,导致饮用水被污染、异味严重。淄川区    8月9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马庄村,主要生产金属碎料,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外排河沟,其金属碎料含油类物质,有异味。正组织对其排污情况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生产作业,严禁废水外排;组织开展检测,根据检测情况依法处置;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防止废水外排、异味超标排放。阶段性办结
80D3ZB202408081261来电    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绞石路三福化工异味扰民,且该厂距离居民区较近,要求搬离。博山区大气    8月9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三福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距离居民居住区300米左右。主要生产化学试剂和助剂,生产设施有反应釜13个、离心机一台,天然气锅炉1台(2T)、低温蒸馏水处理系统一套,配备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厂区内装有2台VOCs无组织自动监控设施。
    企业依据订单,间歇性生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无异味。经查询企业检测报告和VOCs无组织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VOCs无组织监测设施无超标数据。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严格落实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已办结
81D3ZB202408081262来电    淄川区岭子镇河洼村贾某红毁坏耕地盗采国家资源黏土和石头进行售卖,要求查处。淄川区生态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岭子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地点位于岭子镇河洼村修理厂院内,贾某洪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5月15日被淄川区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目前该地块种植玉米,无违法开采情况。
部分属实    责成岭子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并已安装视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已办结
82D3ZB202408081263来电    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的山东博汇纸业,将造纸黑液私自进行售卖,要求进行查处;山东博汇纸业私自储存一万余吨的造纸黑液,要求查处。桓台县固废    8月9日,桓台县组织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私自售卖的造纸黑液为化机浆项目产生的废水,经MVR预处理进入碱回收系统的多效蒸发工段,经蒸发浓缩后,送碱回收炉焚烧,回收碱回用于生产(碱回收系统隶属于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山东博汇集团子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该废液可送入碱回收炉焚烧或委外合理处置。2024年至今化机浆废液产生65355.7吨,碱回收焚烧36467.74吨,委托高唐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处置28887.96吨。
    2.反映储存的造纸黑液为化学浆项目遗留,该项目已于2019年停产,储存黑液约为6800吨,储存于化学浆黑液罐中。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恒绿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化机浆项目管理,确保浓缩废液依法依规处置;
    2.责令山东博汇集团加强化学浆项目管理,确保化学浆黑液妥善储存,待项目复产后按照环评要求回用于生产;
    3.责成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博汇集团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严格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要求处置。阶段性办结*
83D3ZB202408081264来电    张店区颐丰花园小区1号楼附近重庆路路段建设的铁塔距离该小区只有40米的距离,认为有辐射,表示给铁塔在建设时无任何文件公示,要求核实铁塔距离该小区的距离是否合理,是否有辐射。张店区辐射    8月9日,张店区组织区信息通信发展办事处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张店区颐丰花园小区1号楼,实际为颐丰花园颐盛园1号楼,东侧重庆路路东有一处通信基站,其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该通信基站距离1号楼直线距离46米,该通信基站高度35米,符合安全生产的倒伏控制距离,2022年获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通信基站辐射标准要求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2023年2月23日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各测点位功率密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功率密度,检测后未再安装新设备。
属实    责令区信息通信发展办事处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    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已办结
84D3ZB202408081265来电    张店区南京路与和平路路口富悦车辆监测站,检测线有5条,5号线的后台数据被更改,旧车不合格车辆在5号线检测时均显示合格,当相关部门到达检查时该企业就会将数据进行更改,要求查处。张店区其他    8月9日,张店区组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张店区南京路与和平路路口富悦车辆监测站”实为山东福司特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张店分公司,建有5条检测线,使用的检测软件为深圳安车机动车工况法排放监测系统Ver:6.0.7,随机抽查系统中的本地检测数据,与淄博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平台的后台数据一致,未发现数据异常,但存在车辆检测过程中不规范操作行为。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福司特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张店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检测;
    2.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大监管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强化管理,规范运营。已办结
85D3ZB202408081266来电    淄川区龙泉镇渭一村小山大桥东侧有人员在河沿边盖房屋进行加工生产谷物面粉,粉尘污染噪音扰民,且阻止泄洪,要求拆除。淄川区大气    8月9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渭一村小山大桥东侧房屋为孙某的无证电磨坊,配有碾米机和玉米小麦粉碎机。电磨坊距离旁边住户约20米,距离河道约30米,处于河道上方,中间隔一条马路,不影响泄洪。
部分属实    1.责令电磨坊停止营业,防止噪音扰民;
    2.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水利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已办结
86D3ZB202408081267来电    张店区洪沟路25号院内加工厂,每天晚上进行喷漆,异味扰民,要求查处。张店区大气    8月9日,张店区组织湖田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张店区洪沟路25号院为原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该单位于2013年停产,2016年拆除了农药生产设备及地上附着物,现为闲置院落,无生产经营单位,有专人值班值守,夜间检查时未发现喷漆迹象。
部分属实    1.责令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加强闲置院落管理,严禁进行喷漆等行为,防止异味扰民;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加大该单位周边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严禁进行喷漆等行为,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87D3ZB202408081268来电    高青县第三中学西邻沿街房处每天均有人员放礼炮,要求查处。高青县大气    8月10日,高青县组织常家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位置有多家饭店正常经营,近期在承接升学宴、婚宴时,存在燃放礼炮或电子炮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承接升学宴席饭店,及时提醒举办宴席主家关于烟花爆竹禁放有关规定;
    2.责成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出现。已办结
88D3ZB202408081269来电    淄川区龙泉镇渭一村山东坤昱岩基有限公司在渭一村东山上进行开山采石并进行爆破,该情况是在2023年开始至2024年6月进行爆破的,噪音扰民且将村民房屋震裂震塌,且该企业造假开采证,要求查处。淄川区生态    8月9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坤昱岩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渭一村东侧,属于存续矿山,已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6月30日至2025年10月31日。该矿正在进行基建,预计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核实该矿基建位置位于批准矿区范围内,基建期间采用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中公安部门派人进行现场监督,山东安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对渭一村附近房屋进行震波检测,每次爆破均未检测到数据。
部分属实    责成龙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噪音扰民、震裂震塌村民房屋问题。    防止噪音扰民、震裂震塌村民房屋。已办结
89D3ZB202408081270来电    淄川区235省道淄博市清珠工贸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环保设施无运行记录。淄川区其他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清珠工贸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运行台账正常记录。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加强管理,规范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确保该企业在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规范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台账。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已办结
90D3ZB202408081271来电    反映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异味及噪音问题,请查处。高青县其他    8月10日,高青县组织常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位于常家镇政府驻地北1公里,该公司项目为10万个/年200L闭口单环塑料桶,废气主要来源为混料、注塑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前期反映此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开展监督检测,报告显示数据达标。
部分属实    1.责令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常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办结
91D3ZB202408081272来电    经开区川阳社区富康家园小区7-10号楼前绿化带遭到破坏。经济开发区其他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川阳社区富康家园小区7-10号楼之间因7号楼维修污水管道对楼前冬青进行移除,问题属实。
属实    1.责令淄博中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养护,适时进行补种;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管理,督促该公司整改到位。
    落实整改措施,适时进行补种。阶段性办结
92D3ZB202408081273来电    建议建设无烟家庭、无烟办公环境,保证空气清新。淄博市其他    8月9日,各区县(含功能区)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在无烟机关、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学校创建方面,部分单位存在成果巩固不完善的问题。
属实    责成各区县(含功能区)卫生健康部门加大无烟环境建设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控烟成果。    加大控烟工作力度,巩固无烟环境建设。阶段性办结
93D3ZB202408081274来电    周村区萌水镇水磨村雅曼印染厂北侧靠范阳河路边有一煤气炉产生一氧化碳及二氧化硫,导致周边市民无法开窗,要求处理。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大气    8月9日,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萌水镇人民政府、区安监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企业于2017年拆除燃煤锅炉后,改造为1台8蒸吨/小时天然气锅炉。该企业涉气污染物为天然气燃烧产生,配备有低氮冷凝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正常工况下不产生一氧化碳,产生二氧化硫。经查阅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报告,数据达标。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泥存放库密闭不严,染色综合车间门窗未密闭,存在异味扰民情况。
属实    1.责令周村雅曼印染厂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控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区安监环保局对该企业加强监管,防止异味扰民。
    实现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已办结
94D3ZB202408081275来电    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垃圾处理站东侧有大量渣土堆放,要求清理。经济开发区固废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地块土地现状为林地,曾经有渣土堆放。2020年原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彭家村村西渣土堆的混凝土块的清运、土堆整形、土堆绿化工作,利用雨季造林的有利时机,做好绿化种植和树木养护,实现渣土堆的全面改造提升,该工程已按时完成。经现场查看,该地块现种植树木,长势良好,未发现新增倾倒渣土的情况。
属实    1.责令彭家村加强对各类垃圾的管控,严防私拉乱倒问题;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督导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加强督导巡查,做好日常监管。已办结
95D3ZB202408081276来电    明清街北段大量流动商贩聚集,夜间经营油烟扰民。高新区大气    8月8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明清街北段属于高新区与张店区交界处,夜间存在部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现象。
属实    1.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对该路段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依法予以取缔;
    2.责成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此类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取缔明清街北段违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减少油烟扰民。已办结
96D3ZB202408081277来电    淄川区黄家铺镇湘桥书院小区西侧水渠内有大量鱼虾死亡,并发现河水变红,认为污染水源,要求调查处理。淄川区    8月9日,淄川区组织钟楼街道办事处、淄川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西侧水渠为萌山水库引孝济范干渠,现由相桥书院管理,走访周边调查,无工业企业,水渠穿过相桥书院生活区,水质清澈,无鱼虾死亡情况。
部分属实    责成钟楼街道办事处、淄川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水渠巡查监管,防止水质污染。    防止水质污染。已办结
97D3ZB202408081278来电    博山区源泉镇岳西村岳庄医院对面储水池,因玻璃厂往该储水池内排放废水导致长期水质不达标,某村民在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填埋,要求查处;岳西村南山石料厂非法越界开采石头,破坏生态环境,生态修复敷衍了事,某村民与开采商勾结在原水泥厂内建设加工厂和石料厂,严重污染环境,导致人民无法生产生活,要求查处。博山区    2024年8月9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反映的“储水池”,为上世纪七十年代建设的灌溉水池,是利用排水沟和自然水坑扩充、深挖形成。随着建设发展,周边已没有农田,此处水池已废弃,已对该水池进行水质取样检测。周边玻璃厂2家,分别为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和山东巨盛玻璃有限公司,均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不外排。
    反映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填埋”问题,为该处地势较低,雨水积存造成土质松动,岳西村为解决安全隐患使用建筑废弃物对排水沟底部进行填充和硬化处理。
    反映的“岳西村南山石料厂非法越界开采石头”问题,为俊山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由区自然资源局批复立项,源泉镇人民政府实施建设,2019年12月竣工并验收。现场查看,未发现修复后再次遭到破坏。
    反映的“建设加工厂和石料厂”,为在原博山区岳庄水泥厂院内建设的淄博源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吨/年建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和山东高速临临高速第三标段2#拌合站。淄博源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11月停产至今,现场有部分土石料未苫盖;山东高速临临高速第三标段2#拌合站于2023年12月停产并于2024年5月拆除。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源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苫盖厂区物料;
    2.责令源泉镇岳庄西村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规范项目建设;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3.责成源泉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规范项目建设。阶段性办结
98D3ZB202408081279来电    经济开发区东关村,西关村土地整改区西侧有多年采石点有人在进行非法开采石头,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生态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和影像图对比,北韩村村西北方向有长约180米,宽约80米,面积约22亩,存在不规则形状的采挖破坏迹象,现场未发现机械设备及人员。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约2亩)和其他林地(约20亩),2015年起禁止开采。2023年12月接到群众举报涉嫌私挖乱采,南定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正在调查核实,现主要出入路口加装了限高杆,安装了监控,未发现新增私挖乱采迹象。
部分属实    1.责成南定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对破坏的其他林地进行植被修复;
    2.责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依法查处,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99D3ZB202408081280来电    周村区永安街道电厂西路69号附近确实存在空气异味问题,附近有山东宏信化工,要求查处异味问题。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电厂西路69号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现场核查企业5万吨/年苯酐装置、8万吨/年丙烯酸及10万吨/年丙烯酸酯装置、10万吨/年树脂装置和5万吨/年增塑剂装置正常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6万吨/年苯酐装置和1万吨/年富马酸装置停产。调阅企业废气排放环境检测报告及近期自动监测数据,均显示达标排放。企业每季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苯酐车间、增塑剂及树脂车间分别进行过停产检修,检修中产生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置到位。
    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
100D3ZB202408081281来电    张店区北苑社区小区门口垃圾站的垃圾桶均往北移动20米,因该垃圾桶在小区外侧导致周边饭店将厨余垃圾也在此倾倒,表示雨季时污水较为严重未有解决实际问题,要求尽快处理。张店区其他    8月9日,张店区组织和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周边饭店存在将厨余垃圾倾倒到北源小区门口外垃圾桶的情况,雨季时小区门口地势低洼有积水。周边饭店已与淄博北控城市服务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由该公司上门收取厨余垃圾。
属实    1.责令淄博北控城市服务公司按时收取厨余垃圾,减少异味扰民;
    2.责成和平街道办事处为北苑社区小区设置专门移动垃圾收集车,及时清理各类垃圾;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卫生保洁,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101D3ZB202408081282来电    博山区域城镇体育路学林雅苑南侧门头房坚果地带水果店,在室外营业进行炒菜油烟污染且噪声扰民,要求查处。博山区噪声    8月9日,博山区组织博山区域城镇人民政府、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坚果地带水果店位于体育路108甲35号,该店原从事水果零售,后来改为餐饮经营,餐饮营业手续齐全,存在室外制作情况。
属实    1.责令该餐饮单位禁止店外露天经营,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噪声达标;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规范经营行为,防止问题扰民。已办结
102D3ZB202408081283来电    周村区电厂西路69号附近存在化工异味,具有挥发性,疑似山东宏信化工厂排放,要求查处并加强监管。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电厂西路69号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现场核查企业5万吨/年苯酐装置、8万吨/年丙烯酸及10万吨/年丙烯酸酯装置、10万吨/年树脂装置和5万吨/年增塑剂装置正常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6万吨/年苯酐装置和1万吨/年富马酸装置停产。调阅企业废气排放环境检测报告及近期自动监测数据,均显示达标排放。企业每季度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苯酐车间、增塑剂及树脂车间分别进行过停产检修,检修中产生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1.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置到位。
    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已办结
103D3ZB202408081284来电    高新区华侨城北区北门有南往北信号灯旁的闪光灯照射到居民楼,强光刺眼,影响居民生活,要求调暗闪光灯。高新区辐射    8月8日,高新区组织区交警大队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华侨城北区北门由南往北信号灯旁的闪光灯距离居民楼较近,闪光灯夜间闪光时光线外延,对附近居民楼居民存在影响。
属实    1.责令鲁泰快速路建设专班交通科技设备运行维护单位调低闪光灯照度并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责成区交警大队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整改措施,营造良好生活环境。阶段性办结
104D3ZB202408081285来电    周村区丝绸路街道米河社区居民家中现饮用水水质发黄且有异味,要求相关部门检测,同时加快自来水改造。周村区    8月9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就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原淄博乾昌织造有限公司建设一套净水设施,承担米河社区居民供水,现因该企业破产,导致供水设施无法正常维护,出现群众反映供水颜色发黄的现象。现由淄博岜山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该供水设施维护。目前,自来水改造工程已开工,水样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属实    1.责令淄博岜山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净水设施检修维护,保障供水安全;
    2.责成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利局尽快完成米河社区自来水改造施工。
    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保障供水安全。阶段性办结
105D3ZB202408081286来电    张店区商场西街北苑社区门口的垃圾箱,周边的宠物医院往垃圾箱内倾倒医疗垃圾,存在异味扰民,要求挪移位置。张店区固废    8月9日,张店区组织和平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宠来宠去宠物医院实为淄博宠来宠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曾在北源小区门口垃圾桶倾倒动物粪便和员工生活垃圾,存在异味扰民。该医院内部设有医疗废弃物、粪便垃圾、生活垃圾专用储存箱,医疗废弃物由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粪便垃圾、生活垃圾由淄博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上门收取。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宠来宠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医疗废弃物、粪便及生活垃圾;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卫生保洁,设置移动垃圾收集车,及时清理各类垃圾,避免异味扰民。
    加强卫生保洁,减少异味扰民。已办结
106D3ZB202408081287来电    高新区柳泉路与赵王路东南角奥林新城社区51号楼沿街房太和牛肉板面、牛杂面24小时营业,每天搅拌机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高新区噪声    8月9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柳泉路与赵王路东南角奥林新城社区51号楼沿街房太和牛肉板面、牛杂面店每天营业时间为上午10:00至晚上12:00左右,搅拌机和面时发出“嗡嗡”响声,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责成太和牛肉板面、牛杂面店在和面机底部加装胶皮,降低机器工作噪声;调整搅拌机工作时间和营业时间,减少噪音扰民;已完成;
    2.责令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噪音扰民。已办结
107D3ZB202408081288来电    高新区四宝山街道济青路25号电厂生活区附近有烟雾及异味,要求查处。高新区大气    8月9日,高新区组织宝山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济青路25号电厂生活区北侧高新区四宝山区域有1家热电厂(淄博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和7家制药、有机化工类重点企业。
    淄博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配套五台机组、六台锅炉,锅炉烟气配有石灰石石膏脱硫、氨水脱硝、布袋+湿电除尘,已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烟气在线监测数据稳定达标。机组循环冷却水降温过程中水蒸发产生白色雾气;厂区内氨水存贮区域有氨味。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氨水存贮区域异味管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宝山管理中心、区环保局加大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
    3.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九大攻坚突破”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办结
108D3ZB202408081289来电    博山区凤凰山西路源山鹿园项目违规挖山体,破坏生态环境,且有扬尘,要求查处。博山区生态    8月9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政府、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问题为原山麓院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凤凰山西路中段以南,面积203.8亩,土地手续齐全,施工单位为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产生剩余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置拍卖,处置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石方开挖工程自2023年停工,至今未复工,现场裸土已覆盖,未发现扬尘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复工后强化扬尘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2.责成域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监管,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规范项目用地管理,严守土地红线。已办结
109D3ZB202408081290来电    沂源县大张庄镇宋家峪村村民在山上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房家泉村村东1公里路边村民破坏土地挖沙,现为躲避督查使用铁皮围挡,要求查处。沂源县生态    8月9日,沂源县组织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大张庄镇宋家峪村村民在山上非法开采”问题,经县自然资源局和大张庄镇人民政府联合对宋家峪村辖区进行核实,未发现村民在山上非法开采行为。宋家峪村辖区内有秦石花岗岩有限公司进行矿山开采,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5月9日对其《采矿许可证》进行了批复,矿区面积0.4406平方公里,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
    反映的“房家泉村村东1公里路边村民破坏土地挖沙”问题为山东源磊众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渔业养殖项目,房家泉村实际为房家圈村。该项目原为低洼林地,2014年北京中怀星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沂源分公司经沂源县人民政府批复(源政国土资字〔2014〕7号),建设水产养殖项目,项目建设产生的泥土等用于自身建设。2024年6月,该水产养殖项目由山东源磊众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并对池塘临路一侧进行了围挡,经现场勘查,未发生破坏土地和违法挖砂问题。
部分属实    责成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开采行为发生。    强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采乱挖行为。已办结
110D3ZB202408081291来电    高青县常家庄幸发塑料制品厂每天存在噪音和异味,扰民严重,要求治理。高青县噪声    8月10日,高青县组织常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位于常家镇政府驻地北1公里,该公司项目为10万个/年200L闭口单环塑料桶,废气主要来源为混料、注塑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该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阅企业自行检测报告,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前期反映此问题后,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开展监督检测,报告显示数据达标。
部分属实    1.责令高青县兴发塑料制品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常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办结
111D3ZB202408081292来电    张店区华光路荣盛广场北垃圾房的垃圾箱已挪移一部分,现目前整改中,要求全部挪移。张店区固废    8月9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该垃圾房为荣盛广场自用密闭式垃圾中转站,位于荣盛广场北侧。原设有20个垃圾收集桶,其中,生活垃圾桶16个,厨余垃圾桶4个。自7月24起对厨余垃圾实行“垃圾不落地”方案,转移至商场东门投放厨余垃圾,保证厨余垃圾不过夜并进行每日消杀;其他生活垃圾运输时产生噪声。该垃圾站已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验收通过,符合相关要求。
属实    1.责令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生活垃圾清运规范,对垃圾房进行起底式保洁,杜绝垃圾存放过夜不清运,产生异味;7月27日已设立垃圾清运车限速禁鸣标志,降低噪声,已整改完毕;
    2.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到位,同时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减少异味和噪声扰民。已办结
112D3ZB202408081293来电    博山区石马水库五阳湖河水发绿有异味,要求治理。博山区大气    8月8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石马水库即五阳湖,水体容量为920万立方米,因水体体量大,肉眼远观整体呈现绿色,水体无异味。根据市水文中心2024年第7期水质监测报告显示,水质符合Ⅲ类标准。
属实    责成石马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加强石马水库(五阳湖)监管,保障库区清洁,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问题,维护水体生态安全。    保障库区清洁,维护水体生态安全。已办结
113D3ZB202408081294来电    经开区银丰喜悦小区附近有喷漆异味,要求治理。经济开发区大气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银丰喜悦,应为银丰玺悦,该小区位于经开区西四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小区东临为马庄汽配城,该汽配城于2009年12月25日投入使用,目前在营商户72家。其中,10家商户设置喷漆房,喷漆房治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违规喷漆行为。通过走航监测,未发现明显挥发性有机物高值。前期对该汽配城检查时,发现部分商户存在漆桶未及时密闭现象,散发油漆异味,问题已整改完成。
属实    1.责令马庄汽配城内商户,加强喷漆房管理,降低油漆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大对汽配城监管力度,督促商户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活性炭废气吸附设施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避免异味扰民。已办结
114D3ZB202408081295来电    文昌湖区萌水镇西衣村村委处有刺鼻的异味,要求查处;萌水镇中梁壹号院内建筑垃圾未清理,要求及时清理。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大气    8月9日,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安监环保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萌水镇西衣村村委西侧为淄博鲁特润滑油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和车用润滑油,生产工序为调和灌装,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经查阅在线数据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经现场查看,该企业未生产,经问询周边群众,近期群众正在施粪肥产生异味;
    2.中梁壹号院因该小区物业即将退出,存在未除草,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
属实    1.责令西衣村村委劝导群众合理安排粪肥量,减少异味;
    2.责令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立即清理杂草垃圾,目前已清理完毕;
    3.责成区安监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减少异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及时除草、清理垃圾,并长效保持。阶段性办结
115X3ZB202408081296来信    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岳西村村民,特此向您举报岳西村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我在此信中详细陈述问题,并希望您能高度重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1、违法事实描述:
    (1)岳西村岳庄医院对面南河湾兴建于上世纪70年代,过去曾承担居民用水储水功能,后期一直承担村里蓄水防洪及灌溉功能,今年以来,岳西村村干部违背村民意愿,强行对水库进行垃圾填埋,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蓄水防洪功能丧失,老百姓取水困难,怨声载道。
    (2)博山美琪泵业有限公司,地址源泉镇岳西村小南海景区东临,该企业存在大量黑色不明物料堆积,粉尘严重,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最严重时刮南风时厂北面的住户不敢开窗,刮北风时医院宿舍楼住户不敢开窗,小南海早上经常黑乎乎一层,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村民反馈意见很大。
    (3)相关证据材料:
    我持有的证据材料为现场照片,已打印,具体肯请相关领导来我们岳西村实地调查。2、相关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村干部为孟某彪。
博山区    8月9日,博山区组织博山区源泉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保局博山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南河湾”,为上世纪七十年代建设的灌溉水池,是利用排水沟和自然水坑扩充、深挖形成。随着建设发展,周边已没有农田,此处水池已废弃。由于此处地势较低,雨水积存造成土质松动,岳西村为解决安全隐患使用建筑废弃物对排水沟底部进行填充和硬化处理。周边村居已实现自来水供水,不存在取水困难问题。
    反映的“美琪泵业”,名为淄博市博山美琪泵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使用树脂砂铸造工艺,从事真空泵配件生产。电炉熔炼和浇铸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清砂工序配套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台账记录齐全,查阅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车间黑色铸造砂储存不规范,地面和管道有积尘,生产时门窗未关闭,现场有异味。岳西村村内水池“小南海”,水体表面绿色浮生植物较多,未发现“黑乎乎一层”。
属实    1.责令岳西村村民委员会加快排水沟施工进度,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消除误解;
    2.责令淄博市博山美琪泵业有限公司加强车间现场管理,规范存储铸造砂,及时清理车间内积尘,严格做好车间密闭措施;
    3.责成源泉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规范项目建设,强化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阶段性办结
116X3ZB202408081297来信    桓台县马桥后金滑石粉厂(以下简称后金滑石粉厂),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后金村横四路658号,氯化钡搬迁入园项目于2019年8月5日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号:2019-370300-26-03-045135,该项目属于迁建性质。长期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里重要摘录“搬迁后项目主要产品仍为5000吨/年氯化钡、4800吨/年高纯氯化钡,副产仍为1000吨/年液体氯化钙。”在实际生产中,后金滑石粉厂还生产了工业氢氧化钡,属于非法生产。(可以查阅该厂生产记录和销售发票来核实是否有氢氧化钡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2、后金滑石粉厂于2021年10月14号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XK13-006-02119,许可内容:工业氯化钡、工业氢氧化钡。环评内容里没有氢氧化钡项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内容与环评内容严重不符。
    3、后金滑石粉厂在重庆市城口县购买毒重石矿粉(碳酸钡含量61%-63%)为原材料生产氯化钡,该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第46页,原材料消耗一览表里写明碳酸钡矿粉(毒重石矿粉)年用量430吨,实际年用量3万吨,这一点可以查阅该厂购买毒重石矿粉的发票和付款明细来确认,目前库房里还有1万多吨毒重石矿粉。因为碳酸钡含量不高,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危险废物:含钡废渣,危废类别HW47含钡废物(废物代码261-088-47)。生产1吨氯化钡会产生含钡废渣0.6吨,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该厂生产并销售氯化钡8万余吨,产生含钡废渣4.8万吨,此含钡废渣没有按照环评要求: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4、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里重要摘录“高纯氯化钡装置MVR氯化钠盐: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氯化钠盐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类别为HW47(废物代码261-088-47)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此摘录再次证明,该厂假借高纯氯化钡生产,实则生产氢氧化钡。因为生产氢氧化钡的原材料是:氯化钡和氢氧化钠,副产物刚好是氯化钠盐(可以查阅该厂购买原材料发票看是否有氢氧化钠来确认)。
    5、后金滑石粉厂此次搬迁入园存在“批小建大”的行为,搬迁之前氯化钡产能为5000吨/年,搬迁后氯化钡实际产能为35000吨/年,产能扩大了7倍(可以查阅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该厂生产记录和销售发票来确认。)违反了迁建的基本原则:产能不能增加。
桓台县其他    8月9日,桓台县组织马桥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桓台县马桥后金滑石粉厂已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氯化钡5000吨/年、氢氧化钡4000吨/年(或高纯氯化钡4800吨/年),环评主要产品中虽然没有氢氧化钡,但企业生产高纯氯化钡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中间产品氢氧化钡,环评中已把氢氧化钡作为许可范围。
    2、该企业环评中年产废量是按照毒重石矿粉430吨、碳酸钡3800.45吨作为原材料评价的。由于碳酸钡价格上涨,公司改用毒重石矿粉作为原料生产氯化钡,于2021年8月编制了固废专章,并通过专家评审,该专章描述年利用毒重石矿粉6700吨用于生产氯化钡,废渣(HW47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2000吨。据核查,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产生废渣7099.5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7213.58吨(含2020年底库存废渣120.56吨),目前库存废渣6.48吨,未发现废渣非法处置的行为。
    3、搬迁之前氯化钡产能为5000吨/年,经调阅该企业销售发票,该企业2021年1月至2024年7月生产氯化钡约为16306.25吨,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求,未发现超过产能的问题。
部分属实    1.责令桓台县马桥后金滑石粉厂加强全过程生产管理,确保产能不增加、危废依法依规处置;
    2.责成马桥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已办结
117X3ZB202408081298来信    淄博周村区南闫村,山东誉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近一个月来,这家公司有很臭的味道,刺激味很大,让人很难受。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誉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南闫村北侧,主要从事医用级不锈钢设备制造。异味主要来自该企业表面处理车间酸洗工序,已配套碱液喷淋塔吸收设施。该企业于2024年7月开始安装调试设备,调试期间操作规程不完善产生异味。该企业厂区东北角设有生活垃圾箱,生活、厨余垃圾清运不及时,夏季高温产生臭味。目前垃圾箱已清理。
属实    1.责令山东誉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工艺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垃圾箱内垃圾进行定期清理,减少异味影响;
    2.责成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企业监管,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减少异味影响。已办结
118X3ZB202408081299来信    桓台县新城镇顺益汽修厂院内有流动加油车(鲁CF6***)每天不定时加注柴油
    你们来检查时,他们早已接到通知.把车开走了.流动加油车合法吗?柴油达标吗?会不会造环境污染.能开发票吗.有零售资质吗?每天加油量(5-8吨)现在营业时间为下午18:00到次日7:30分,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一直解决不了.该车在两侧工具箱内有加油机.希望领导们详察.谢谢(每次加油时有时会把铁门关上)
桓台县其他    8月9日,桓台县组织新城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桓台县新城镇顺益汽修厂院内实为桓台县新城镇文峰停车场。群众反映的流动加油车(鲁CFXXXX)落户在淄博恒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通过桓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证号:鲁交运管淄字370321912800),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柴油)。该加油车从淄博恒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自备加油装置加油后将柴油运至该停车场内,给本公司的运输车辆加注柴油。经调阅2024年3月份以来该加油车的台账记录,该车运输油量与加注给本公司车辆的油量基本一致,未发现对外销售情况。
    2.淄博恒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自备加油装置内柴油由山东金诚石化集团生产,该集团于2024年8月1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产品合格;因柴油不易挥发,加注柴油时不需要油气回收装置回收;该加油车不对外加油,不需要开具发票,不需要办理零售资质。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恒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淄博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供油(柴油)试点工作的通知》(淄油管办字〔2023〕3号)要求,规范流动供油(柴油)行为;
    2.责成县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规范流动供油(柴油)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已办结
119X3ZB202408081300来信    周村区大街办事处爱国社区爱合西区全体业主烦请领导解决以下问题:
    位于周村区爱国社区城南路西首路南(爱国社区南门市场往西100多米处),有一个搭建的临时地方(周围用彩钢板围起来,很好辨认,是否有手续未知),里面的主人售卖沙子和水泥,造成粉尘污染,这是其一;
    反映的最重要的问题是该人养狗5至6只,还有不少鸡、鹅、羊,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造成对面爱合西区大量居民受其噪音袭扰,而且不少居民向多个政府部门反映,都未解决该问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其可能存在的政府不作为情况我们会向相关纪检部门反映,该信件主要请求解决噪音污染问题)。噪音如下:白天狗鹅羊齐齐叫唤,晚九点以后狗开始叫唤,凌晨3点左右鸡开始叫唤,早晨狗鹅又接续上鸡开始叫唤,真是此起彼伏,不胜其扰。爱合小区居住的老人居多,这种噪音给老人身心造成极大的干扰,请督察组本着考虑老人身心健康的原则,请帮忙解决此问题,不胜感谢。
周村区大气    8月9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市公安局周村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经营业户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水泥制品销售,存在水泥、沙子未覆盖扬尘问题;另外,存在养殖户养狗、鸡、鹅、羊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属实    1.责令经营业主及养殖户加强管理,避免扬尘、噪声扰民,目前,经营业主已对沙子、水泥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养殖户将对动物进行合理处置,避免噪音扰民;
    2.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区公安分局加强犬只管理,对犬只扰民问题及时劝阻、警告,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整改到位。阶段性办结
120X3ZB202408081301来信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华坞村宏狮华坞仓库东南角相邻空地被倾倒堆存大量工业废渣垃圾。这些废渣垃圾有刺鼻异味,颜色发灰发黑,目测估计有上万吨。这些废渣垃圾被偷偷倾倒、随意堆放在露天空地,未经任何处理,有毒有害物质极有可能已经渗入空气土壤和地下水,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鉴于上述情况,我恳请贵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核实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严惩。同时也将工业废渣垃圾妥善处理处置,并设法修复已损害的周边环境。最后我建议加强对该区域的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相信有贵部门的积极行动和措施,我们的生态环境会变得更好。
淄川区固废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堆存有弃土及建筑垃圾,部分区域表面有灰黑色渣土,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正组织具备资质机构对该区域环境状况进行调查。
部分属实    责成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根据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阶段性办结
121X3ZB202408081302来信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涧西村,杨某金霸占石灰窑填埋危废垃圾2万余方,石灰窑是杨某金干村主任期间有许某东、许某玉建设的。许某业石窝坑危废垃圾填埋,早期有许某军同许某业收垃圾填埋,书记许某通过许某军从中收取好处费。后来,许某业石窝坑有杨某财,杨某宝收垃圾填埋。许某岳东北侧垃圾乱倒乱排。望上级严查。临淄区固废    8月9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杨某金石灰窑位置现场已覆土,经调查为2005年左右杨某金任涧西村委会主任期间,由许某东、许某玉建设,现场发现有装修建筑垃圾、红褐色土壤、灰渣、灰膏倾倒。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检测,已委托第三方对地块开展航测作业,布设物探测点,确定填埋方量。
    许某业石窝原为废弃采石坑,目前已进行覆土,现状为耕地,种植玉米。现场西侧地表发现有瓷砖等建筑垃圾填埋痕迹。现场随机挖掘1个点位,挖掘深度约2米,发现有红砖、砖泥等建筑垃圾,已委托第三方取样进行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检测。
    许某岳院落东北侧沟内现场发现倾倒装修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1.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已联合张贴《关于金山镇涧西村工业废弃物线索征集的公告》,目前正征集相关线索,下一步将依法予以处置;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依据勘探结果,指导金山镇人民政府制定处置方案,并依据违法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进行追究;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金山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做好垃圾处置工作,对许某岳东北侧装修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杨某金石灰窑、许某业石窝按照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方案。
    依法立案查处,按要求完成整改。未办结*
122X3ZB202408081303来信    临淄区皇城镇有一家众发化工厂,该企业老板王某,涉黑涉恶欺压百姓,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有领导给它撑腰啊,贿赂镇政府领导干部,与镇政府,环保,安监,税务的人合伙,在手续不全偷税漏税,生产工艺不成熟下,就开始生产,气味很大,熏得老百姓喘不动气,熏得庄稼不长,减产,让我们损失很大,反映投诉很多次了也不管事,你们是王某它的保护伞吗?它们常年通过两根暗管偷排化工废水到它们厂北边围墙外边的庄稼地和一口老枯井里(井口用土盖起来种上庄稼了)污染了我们的地下水和庄稼地。它们厂区北边最早锅炉房西边,有一个很大的地下水池,都用水泥预制起来了,里边的污水定期偷偷得往外排到围墙外边井里。西边污水池的水,也用地下管偷到到围墙外了。临淄区大气    8月9日,临淄区组织皇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皇城镇五路口村东首,生产项目为2000吨/年四氢呋喃,配套2t/h天然气导热油炉2台、处理能力450kg/h的废水焚烧炉1台,安全、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生产工艺为1,4-丁二醇催化反应生成四氢呋喃初品,经过精馏后,生成四氢呋喃成品,工艺方案成熟且经过工业化验证。
    项目生产废气及罐区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水包括预处理废水、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及初期雨水,通过管线输送雾化后进入废水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水焚烧炉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达标排放。
    反映的厂北边围墙外老枯井于2018年弃用,弃用后无人管理及维护,井房逐步坍塌。井口坍塌处长有大片荒草,无庄稼种植。厂北围墙庄稼地及枯井周边未发现暗管偷排。
    反映的厂区北边和西边的污水池均为前期雨水收集池,已密闭。池内废水通过管线连接至废水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该焚烧炉进水设有计量器并建立有相应废水焚烧台账。对密闭的收集池启封,并清空(通过管线抽至废水储罐暂存)后,未发现偷排管线。查阅企业雨排口雨水检测报告,检测数据达标。
    现场核查该企业目前停产中。对企业周边庄稼地进行巡查,农作物生长正常。现场存在西厂区前期雨水收集池观察口密闭不严,有异味的问题。对该厂北侧两处土壤点位和厂区下游100米左右一眼水井取样检测,尚未出具数据。
    日常征管中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也未发现税务人员在对其日常税收征管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众发化工有限公司对现有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精细化管理,增强安全环保意识,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责成皇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责成区税务局加强日常监管,严防企业偷税漏税;
    4.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尽快出具检测数据,根据数据进一步处理。
    完成问题整改,严禁偷排偷放。阶段性办结
123X3ZB202408081304来信    自从2022年环保督察风基过去,温博的无环保批准生产危险化学品偏硅酸钠的企业如组后春笋现,直至今日多达上百家。其中为代表的是山东联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温川国兴陶瓷原料厂,我想举报该公司的点有以下几个:
    该公司位于淄川区赛里镇寨里村035乡道上,有东西两个厂区,位于博瀚文学校北博华建陶有限公司南,联系人张某国,其于2021年9月被第二中央环保察组关停,但2024年更名为山东联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后,每作为川招商引资新项目引进川并由川行政审批局办理立项手线12万吨陶瓷助磨剂项目实为生产偏硅酸钠,其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备案手续。
    1.该公司拥有3万吨液碱储罐,无任何手续的前提下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液碱。3万吨液体危险化学品对周边村庄的影响是多么巨大,而且该公司无应对储罐淮露的高,一经清露,整个寨里村都会被淹没。而政府相关部门是不允许非报各批准的情况下这些储罐存在的。这些储罐必须拆除,
    2.未经环保批准的情况下私设压力容器反应液碱和石英砂使其化为泡花碱,该过程无环保备案批准。
    3.从外购进泡花碱和液碱反应,使用危险化学品液碱来生产危险化学品偏硅酸钠同样是无任何备案。
    该企业早在21年9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尽报第二十七批中关停,事件号×25D202109210246,当初在办结案件时相关部门曾做出加猛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关停取结企业死灰复燃的承诺。如今却身一变为温川招商引资重点项目,
    当初在办结案件的时候说寨里镇国兴减水剂厂2处罐区中1处清空1处切割,但请领导去看一下是否情况属实。
淄川区其他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温川国兴陶瓷原料厂”应为“淄博淄川国兴陶瓷原料厂”,因产业转型升级于2019年7月关停。群众反映的“2处罐区中1处清空1处切割”,经现场勘查,两处罐区共计13个储罐罐体均已切割,无残留液体。
    2.群众反映的“山东联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为“淄博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淄博淄川国兴陶瓷原料厂实际控制人同为一人。淄博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9日,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寨里村小顶山工业园,该公司拟建12万吨陶瓷助磨剂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使用硅酸钠、石英砂、风化煤、小苏打等物理混合搅拌生成陶瓷助磨剂,产品中不包括泡花碱和偏硅酸钠,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但未开始建设。经现场核查,淄博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无生产、储存设备,无原料存放。
部分属实    1.责令公司加强老厂区管理,规范处置罐体,防止发生污染问题;
    2.责成寨里镇人民政府、淄川区应急管理局、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企业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规范处置到位。阶段性办结
124X3ZB202408081305来信    我们是大旦村民,我们的住所领近.
    淄河大道十四号,淄博美隆砂浆厂院内。该厂大约在2010年左右偷着生产粉碎石子,每天生产到凌晨(车辆装载车一站式)生产设备发出很大噪音,厂内没有安装任何防尘设施,所以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村民身体不适神经衰弱和失眠特到是对肺部影响更大。总请生态环境保护察组对造隆砂浆厂噪音灰尘污染进行调查。
经济开发区噪声    8月9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美隆砂浆有限公司位于南定镇大旦村,环保手续齐全,由于市场原因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变压器2024年3月27日报停,目前已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正常生产时,石料输送、冲击破碎、振动筛分、均匀混合、包装或散装等环节产生噪声及粉尘,配套建设有3台布袋除尘器用于收集处理生产粉尘。调阅其2023年12月厂界噪声检测报告显示昼间最高值56.8分贝,夜间最高值46.8分贝。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排放标准。现场无车辆装载车一站式生产设备。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美隆砂浆有限公司在恢复正常生产后,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意见做好治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避免噪声、粉尘扰民现象;
    2.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及南定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其进行厂界噪声及颗粒物检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避免噪声、粉尘扰民现象。阶段性办结
125X3ZB202408081306来信    淄川区232省道与张博路海眼段交叉口东北淄博旭程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相邻处有一家无名砂场,无环评手续,随意排放污水,砂石无覆盖,整日尘土飞扬,给附近村民带来很大不便和严重影响,要求查处。淄川区大气    8月9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砂场为淄博君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西龙角村村委西南1000米,主要进行水洗砂,无环保手续,现场未发现乱排污水现象,砂石未覆盖。
部分属实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行为,限期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
    2.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限期拆除清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126X3ZB202408081307来信    淄川区西河镇下义户村王某强前几年私自开采山上青石,数量巨大,严重破坏山上梯田和植被,望领导严格执法。把破坏的几处山体修复成原来样子。淄川区生态    8月9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西河镇下义户村王某强,2018年11月,该村通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该项目经区水利局审批同意,主要包含蓄水池、生产路、泵站建设等,2019年年初项目已停工,实施过程中未对山上的梯田和植被造成破坏,修建生产路过程中产生的石料存放于现场,未涉及修复。
部分属实    1.责令王某强规范建设;
    2.责成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查处。
    防止出现生态破坏问题。已办结
127X3ZB202408081308来信    淄川区太河镇在与旅游有关的某些项目中把关不严,查办不实,许多地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如下:
    一.太河镇西石村有的“水乡西石旅游有限公司”在西石村河道内建了一大片营地项目,无任河排污设施,污水直接排入太河水库,太河水库是淄博的饮水源地,如此之举问题严重,要求取蹄关停。
    二、太河镇西石村在村口也就是淄中路边上开办了新家羊肉馆及小吃部,小餐饮店,但无任何排污措施施,污水直接排到河道内,严重影响环境,要求关停,并且在村口新建了西石美食广场,也是如此,一并关停。
    三、大河镇西石村淄中路南岸边上一大片耕地林地,铺上了人工草皮,安上了集装箱房子和帐篷,叫征服者越野车营地,严重破坏了林地生态,没有任何排污措施,要求关停取缔。
    四,太河东石村河道边上的开拓者越野车俱乐部,伙同东石侯某家,石安岭单某忠,在东石村南山及石安峪村山之违规开挖山路用于越野车经营.严重破坏了山体生态,要求取缔关停。
    .太河镇石沟村的“摩托车越野营地”秋用石沟村书记候某霆。孙家坪刘某广,柏树肖某兵,东坡李某波在山上开挖道路.严破坏生态,从而达到个人钱目的要求取消关停。
    以上提到的三家“越野车项目”没有任何手续。
淄川区    8月9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体育局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该处为淄博水乡西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距离太河水库较远,主要以露营地、观光为经营活动,不供餐,现场共安装20余顶帐篷,附近均设置收集桶,游客露营产生的餐后垃圾收集后由特丽洁环卫公司及时清运。
    2.太河镇西石村村口共有餐饮单位3家,分别为成忠全羊馆、百味餐饮店、西石农家院,均已办理营业执照,现场未设置餐厨收集池,未排入河道。西石美食广场建设未完工,未对外营业。
    3.该越野俱乐部为淄博探险者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安装3个移动式集装箱办公使用,安装部分观光式帐篷,占地地类为坑塘,因存在溺水安全隐患,回填后种植草坪,现场未发现排污问题。
    4.淄川区开拓者户外运动俱乐部骑行路线经过的生产路因年久失修、水毁严重,2023年6月东石村委和石安峪村委在原道路的基础上实施翻修,开挖的石料就地用于路基建设,未对外出售。
    5.淄博宏图越野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位于石沟村,已办理营业执照,骑行路线途经石沟村、孙家坪村、柏树村、东坡村生产路,2023年3月对该处生产路部分水毁路段实施了修复,开挖的石料就地用于路基建设,未对外出售,现场未发现破坏生态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淄博水乡西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加强管理,餐余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2.责令3家餐饮单位于8月20日前完成餐厨收集池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后规范处置,施工期间做好废水临时收集,不得外排;西石美食广场配备餐厨收集池后方可对外营业;
    3.责令淄博探险者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10月31日前拆除3个移动式集装箱;
    4.责令淄川区开拓者户外运动俱乐部加强管理,户外骑行时不得有破坏山体生态行为;责成太河镇政府、区水利局加强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责令淄博宏图越野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户外骑行时不得有破坏山体生态行为;责成太河镇政府、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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