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淄博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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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记者 张硕 记者 张晓军 报道: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淄博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7月22日,督察动员会在我市召开,督察组组长宇向东、副组长霍太英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市委书记马晓磊进行了进驻动员。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庆文主持。 宇向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推动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先后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宇向东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多次就抓好督察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真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出台《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开展了三轮次例行督察、5次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开展这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务实举措。此次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其他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管控情况及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此前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督察组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美丽山东建设重大战略,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马晓磊表示,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督察,是对我市贯彻落实“国之大者”的“政治体检”,是对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把脉问诊”,也是对淄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指导”。淄博市委、市政府一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接受环保督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谨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好督察组工作开展,拿出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从严整改落实,深化标本兼治,做好结合文章,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作出更多淄博贡献。 会上,霍太英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淄博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区县、功能区党政领导同志等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8月11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3—2808512,专门邮政信箱:山东省淄博市A070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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