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管控、指导服务、综合利用”,桓台县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
|
|||
为加快推进整县域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进一步巩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成果,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桓台县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综合运用源头防控、指导服务、综合利用的治理思路加大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强化“二分三防”源头管控,开展畜禽养殖场专项督导。桓台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向各镇、街道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督导各镇、街道及时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畜禽养殖场(户)的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户)排查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求各镇、街道在摸排过程加强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畜禽养殖户污染防治意识。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鼓励养殖户实施粪污“干湿分离”、场区“雨污分流”,采用畜禽干粪便与冲洗水、部分尿液分离及雨水道和粪污道分开的收集措施,加强收集系统的污染防治。建设“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设施,在储存和转运过程时注意“防扬撒、防流失、防泄露”,加强贮存系统的污染防治。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成立3个畜禽养殖督导检查组,对全县2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并对部分散养户进行了抽查。督导养殖户保障污染物收集、贮存、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周边环境。 从源头控制污染隐患。 二是实施“六个一”指导服务,规范畜禽养殖户养殖行为。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户)实施“六个一”指导服务模式,即一份责任书,一份告知书,一份协议书,一份指导手册,一本台账,每月一次指导服务。一份责任书是指与养殖场户签订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一份告知书是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一份协议书是指养殖场户与粪污处理方签订处理协议;一份指导手册是指发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手册》;一本台账是指养殖场户建立粪污处理台账,及时记录处理情况;每月一次指导服务是指农业农村局各镇分中心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指导和服务。 通过“六个一”指导服务向养殖场户全面告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防治要求及技术规范等,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指导养殖场户学习各类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模式、臭气控制技术、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知识,依法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和配套治污设施进行约束和规范。建立粪污综合利用网格化服务体系,将指导服务责任全部落实到农业农村部门8个镇分中心,实行网格化服务指导,根据养殖畜种、养殖规模和粪污设施配建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入场入户,帮助制定利用方案,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实现责任范围内养殖场户全覆盖。 三是采取“粪肥还田”综合利用,消除畜禽养殖场污染隐患。桓台县农业农村局将《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宣传到畜禽养殖场(户),增强种养主体粪肥还田意识,调动养殖场户粪肥还田利用的积极性。督导畜禽养殖场(户)按照要求签订粪污销纳(销售)协议,建立粪污销售台账,并将粪肥利用计划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自用还田的做好还田使用记录。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严厉打击畜禽粪污处置设施配套不到位、乱堆乱排粪污等行为,禁止畜禽养殖场(户)在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周边区域烘干、露天晾晒畜禽粪便。桓台县农业农村局联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情况、粪污还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畜禽粪污的,核查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履行到位,是否建立畜禽粪污拉运台账,畜禽粪污产生量与拉运量是否相符。合力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做到粪污去向可追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下一步,桓台县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合作,常态化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查,探索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技术管理和指导,同时压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相关部门和镇街之间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工作合力,有效巩固提升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为开创桓台县乡村生态振兴新局面注入新动力。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