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十七)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 |||
|
|||
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办〔2019〕7号)要求,现对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十七)整改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533-3183114 一、整改问题 近年来,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全省危险废物贮存量已超过470万吨,环境风险突出。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山东省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高发问题,为此,整改方案明确要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但一些地方敷衍应对,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失之于软,导致不法企业有恃无恐。 二、整改目标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监管能力,2019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2020年年底前确保淄博市临淄区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中心项目及日处理18t医疗废物项目投入运行。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废弃坑塘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淄环工委办[2018]22号)、《关于开展淄博市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坑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淄环委办[2020]7号)并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市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现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填埋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22年9月底,全市持有利用处置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35家,总利用处置能力172.32万吨/年 ,光大环保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中心项目及日处理18t医疗废物项目全部投入运行,全市形成了综合利用、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填埋等多式并举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体系,利用处置能力已经超出危险产生量。 (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按照《淄博市“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办法》、《淄博市“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持续对全市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全市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连续两年超过98%。 (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按照《淄博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五)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得到有效遏制。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淄博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联合市公安局、市工信局联合印发了《淄博市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方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