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环保 促发展”100例 |(49)山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全国领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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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联编制印发了《“抓环保 促发展”100例》。这些典型案例用事实和数据证实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并行不悖,将为全省各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今天为您介绍:山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全国领先。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通过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建立服务重大项目台账、创新工作举措等一批引领性改革举措,更大力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后,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由33项优化为27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承诺办结时限压减率由34.2%提升至82.3%,时限、要件达到全国最优,能即办全部即办。 一、建立正面清单,推动简政放权 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分类实施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瞄准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在环评审批上做好减法,除跨省的项目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部下放,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不再审批;对环评审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审批内部程序,提前介入,将项目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满足企业群众多方位办事需求 建立服务重大项目台账,实行按月调度,明确专人全程指导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进程。针对服务重大项目过程中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采取行业环评对接会、上门服务等形式了解企业诉求,进行答疑解惑和政策解读。针对裕龙岛重大项目,派专人驻龙口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保服务“六稳”“六保”和绿色发展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评议生态环保服务,梳理采纳代表建议60余条,完善政策措施10余项。在政务服务方面,全力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由33项优化为27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承诺办结时限压减率由34.2%提升至82.3%,时限、要件达到全国最优,能即办全部即办。2021年7月,在省级许可事项中首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电子证照,全程网上办理。积极与省商务厅对接会商,主动服务外资外贸企业,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便利。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政策开展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省营转办对省生态环境厅优化审批服务的做法进行了专篇简报刊发。 三、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开拓性地探索实践一批引领性改革举措。一是推进同类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建设单位可对同一区域、同一类型(工艺、设备基本一致)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环评审批部门进行“打捆”审批,在环评批复中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并明确各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单个项目可不再开展环评。二是组织实施区域环境跟踪监测。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开展区域环境跟踪监测,每年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各环境要素例行监测,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共享使用。入园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其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将“证照分离”改革推广至全省。落实生态环境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并提出我省改革落实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指导各市深化改革,让市场主体尤其是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四是全面推行在线审批。依托大数据平台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子系统,提高环评审批业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疫情期间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零接触”现场踏勘,确保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同推进、两不误。 四、推动放管结合,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积极树立“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环评管理方式变革、管理手段创新。在全省分片区召开环评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加强环评监管切实提高环评质量的通知》,建立环评分析比对预警机制,强化技术复核、现场检查等环评常态化监管。2021年省级共完成10批334家环评单位、76名编制人员预警,对307份环评文件开展技术复核,对95家环评编制单位质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30家编制单位、30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并将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了打击环评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 省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严真细实快的作风,优化服务与严格监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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