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九批 危险废物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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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确保违法犯罪案件惩处到位,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第九批6起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并对青岛、潍坊、泰安、德州4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办案单位在查办案件中的突出表现提出表扬。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 典型案例1 青岛郝某旺加工点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一、基本案情 2022年5月30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废旧农药包装物收集场所专项检查行动,发现一处非法加工点,厂房内堆放有大量白色废弃农药包装瓶、废矿物油桶,现场正在进行破碎作业。按照部门联勤联动机制,检查组及时将信息传送至公安机关开展现场联合调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该加工点收集处置的废弃农药包装瓶、废矿物油桶均属危险废物。经查,该加工点已累计收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约5.19吨。此外,该加工点清洗废水排入厂房南侧未做防渗处理污水坑,已污染周边土壤。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青岛市公安机关于2022年5月31日刑事立案侦查。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胶州市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三、案件启示 本案通过建立并实施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农村两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联动长效机制,联合打击农药包装废弃物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增强执法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新格局,助力建设“无废城市”,为守护乡村净土提供执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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