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淄博市情况(第二十五批)

发布日期:2021-09-29 17:24: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共计 32件(来电7件,来信25件)。截至9月29日,已办结18件,阶段性办结14件。其中,责令整改46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5批  2021年9月29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SD202109190035悦庄镇西小水村南侧的沂河处被不明人员挖沙,挖沙之后导致桥和桥北侧四五亩耕地被河水冲,居民无法在桥上通行,因为河边的沙起到防汛作用,没沙之后,沂河的水会冲出,破坏耕地。沂源县生态9月20日,沂源县组织悦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悦庄镇西小水村沂河对岸有百亩果园,为方便群众通行,小水村两委于2013年建成一座漫水桥。2019年以来,该河段受“利奇马”台风及上游水库、堤坝泄洪影响,造成多处水毁,漫水桥及左岸道路损毁严重,并冲毁近五亩林地。2019年6月以来,沂源县水利局组织实施了沂河小水段河道治理工程,计划2021年12月底完工。工程内容包含该漫水桥修复及防汛道路建设,同时清淤疏浚河道3.5公里。因目前是汛期,不宜施工,工程处于停工阶段。期间,多次修复临时道路用于村民通行,又被多次冲毁,造成群众生产生活不便。现场未发现开采行为和采砂痕迹。
部分属实1.沂源县责成县水利局,待水位下降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利民便民、能快则快的原则,尽快组织施工,力争11月底前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及小水段沂河治理工程。期间,抓紧修建便道,解决群众临时出行问题。
    2.沂源县责成悦庄镇政府组织对冲毁林地进行修复,11月底前恢复林地功能。
阶段性办结
2X2SD202109200021淄博市经开区沣水镇山东铝业矿业公司社区居民反映淄博市新阳光热力公司损害环境,路西区俱乐部操场在2019-2020年冬季烧荒,浓烟滚滚,火苗有十几米高;矿山社区树龄30年-50年,胸径60厘米-90厘米的树木被基本砍伐完了。经开区大气9月20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沣水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新阳光热力公司为山东铝业公司矿山居民生活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居民生活区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
      1.“操场”位于山东铝业公司矿山居民生活区内,为原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第二中学操场,不属新阳光热力公司管理。自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第二中学撤销以来,操场处于荒置状态,现场长有荒草,2019年底至2020年初曾因周边居民祭祀意外失火。
    2.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矿山居民生活区铁路西侧共有20余棵杨树,胸径20-50厘米,由淄博新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每年春季杨树飘絮情况严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淄博新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于2020年底对部分树木进行预防性修剪。目前经修剪的树木存活,不存在砍伐情况。
部分属实1.沣水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责令山东铝业公司对现场荒草进行清理,做好周边居民防火宣传,加强巡查,杜绝因失火造成浓烟扰民问题。
    2.沣水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责令淄博新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做好树木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已办结
3X2SD202109200019崇正水泥粉尘严重、噪声大,有时有异味,在线值日值超标多次,污染严重。淄川区大气9月20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崇正水泥”为山东崇正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洪山镇崇正路东首,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及水泥生产。
      2.有组织粉尘来自回转窑、水泥磨、煤磨工序,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其中窑头配备电袋组合除尘设施),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无组织粉尘来自物料储存、车辆运输工序,厂区地面有粉尘。水泥回转窑、水泥磨等生产设施运行产生噪声,经检测,昼间50.8分贝,夜间46.1分贝,厂界噪声达标。该企业生产工艺中无异味产生环节。
      3.经调阅自动监控数据,该企业分别于2021年4月22日、7月3日、7月4日、7月5日、9月13日窑尾在线监控数据出现日均值超标。超标现象均发生在水泥回转窑冷点火期间,依据《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76-2017)附录B.1.4条款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847-2017)标准中10.2.1.2条款规定,水泥窑冷点火时(从点火升温、投料到稳定运行)36小时(大面积更换耐火砖及冬季时,时间可适当延长)窑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不视为违反许可证排放浓度限值。
部分属实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工作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厂区卫生清洁管理与环保设施维保工作,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已办结
4D2SD202109190015西河镇河北村亨禄石灰厂,产生的污泥和污水都直接排放到工厂西侧的耕地里,破坏庄稼,破坏耕地,并且担心污水渗到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淄川区9月20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亨禄石灰厂”为淄博亨禄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有台账记录;脱硫、碳化工序及水洗沙工序产生的废水循环利用;水洗沙工序沉淀池产生的泥浆,经板框机压滤后形成泥饼,运至厂西侧树青石料厂矿山修复项目用于复垦。附近耕地完好,耕地内庄稼长势良好,当地村民反映无破坏庄稼、破坏耕地情况。西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厂西侧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部分属实1.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组织生产,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厂西侧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5X2SD202109190192博山区白塔镇南万山村村民饮水井东北方向五百米处被倾倒生活垃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在此期间村委对垃圾现场进行两次掩盖。举报人希望清理剩余垃圾,调查单位出具勘察报告。博山区土壤9月20日,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南万山村村民饮水井东北方向五百米处倾倒的垃圾主要为以土石为主的建筑垃圾,混杂生活垃圾。该地块土地规划为一般农林用地,多年前因采土形成土坑,高低不平,为对该处土坑进行平整绿化,南万山村于2019年10月与淄博通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垃圾填埋场地租赁合同,由淄博通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拉运部分建筑垃圾对该处土坑进行填充,期间有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目前,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2.博山区人民政府前期已委托山东润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现场勘察取样,经专家评审后于2021年6月形成了《白塔镇南万山村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地块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及处置方案》,并于9月6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对调查报告进行了公示。
      3.根据《白塔镇南万山村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地块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及处置方案》,该地块建筑垃圾约380立方米,废弃土石方约30075立方米,经检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场地内固废和土壤监测结果分析,决定对该地块进行平整、覆土、绿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再往此处倾倒建筑垃圾和土方。目前,该地块已完成平整覆土,并栽种绿植。
部分属实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督导白塔镇人民政府加强该区域后期管护及绿化提升,确保治理成效。杜绝再次出现倾倒垃圾问题。白塔镇已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区域每日进行巡查,杜绝出现新的垃圾倾倒行为。已办结
6X2SD202109190114淄川经济开发区贾村社区村民车某家在贾村工业园收化工厂污水向地下排污水。车某家利用自己厂里现有的优越条件,把南车间东头用挖掘机挖出深坑向地下偷排化工厂污水,化工厂的危险品专用罐车送到车某家厂里的车间深坑排放地下,时间从2020年3月份开始合伙偷排污水到至今,平均两天一车,现在又从车间东头墙外面垃圾场挖掘另一个渗坑,向里面排放污水至今,多次举报未处理,每次下雨天就向外流出,流到马路上,前段时间,连续多天下大雨,污水流到对而机床厂里面,污水的颜色有黄色、红色、黑色,都带有泡沫,刺激性气味非常剧烈,过路人也都闻到气味剧烈,刺鼻难闻。淄川区9月20日,淄川区组织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贾村社区有一人符合信访被反映人(车某家),因身体原因,现在家养病。2000年在社区东建设厂房生产剪板机,2019年因该区域重新规划,厂房需要拆迁,车某家与贾村居委会签订了拆迁协议,厂房于2019年4月份拆迁完毕。淄川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利用彩钢板对其原厂房拆除现场进行封闭,车辆无法进入。经对剪板机厂原南车间东头和东墙外面极兔物流公司进行现场排查,其地面均进行了硬化,未发现渗坑。
      2.经查阅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信访件登记台账及12345投诉平台记录,近两年内未接到该问题投诉。原剪板机加工厂现场主要为拆除遗留建筑垃圾,现场积存少量雨水(近几日淄博雨水较多),未发现存在颜色异常、有泡沫,刺激性气味现象。
      3.经对周边机床厂(距离剪板机原厂房位置大约有30米)负责人张某芬进行调查询问,称未发现被拆除车间现场有车辆进出情况,阴雨天也未闻到有难闻异味。经对车某家进行调查询问,在2019年4月份原厂房拆除后,未回过该厂房,没有组织偷排倾倒废水、危化品的行为,车某家现场出具了书面承诺书。
    4.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车某家原厂房区域土壤、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部分属实1.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车某家原厂房区域土壤、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10月20日前出具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辖区的环境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和查实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阶段性办结
7X2SD202109190209淄博齐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长期数据造假,出具虚假报告单;淄博佳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有作弊软件、数据造假;淄博德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设备一直使用作弊器,出具虚假报告单;淄博德昶检测公司,长期使用作弊器,数据造假;淄博佳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一直使用作弊软件检车,数据造假。淄博市其他污染9月2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齐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共有1个检测站、2条检测线,调阅检测报告及检测过程历史记录,未发现该公司出具虚假报告及使用作弊软件问题。存在检测设备操作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及时等问题。
      2.淄博佳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共有1个检测站、2条检测线,核查检测用计算机及相关检测设备,未发现该公司使用作弊软件问题。存在检测过程不规范、检测设备传感器使用不当等问题。
    3.淄博德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共有1个检测站、3条检测线,未发现该公司使用作弊软件。存在检测方法错误、检测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4.淄博德昶检测公司共有1个检测站、3条检测线,未发现该公司使用作弊器、数据造假。存在标准物质检定(校准)证书不规范,未对转化炉的转化效率进行定期核查等问题。
      5.淄博佳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共有1个检测站、3条检测线,核查检测用计算机及相关检测设备,存在检测仪器校准不及时,导致检测数据失实、偏低等问题。未发现该公司使用作弊器、数据造假问题。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责成临淄分局、经开区分局对在排查中发现违规检测行为的检测站,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检测站点开展全面排查,一个月内形成排查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确保机动车检测数据真实有效。阶段性办结
8X2SD202109200017桓台县唐山镇滨马村西北角(原演马村北)窑厂,窑厂承包人演马村村民巩某辉,2018年以前里面倒有大量的危险废物,违法洗沙,废泥直接往坑里排,巩某辉向每车危废收取200-1000元不等。桓台县土壤9月20日,桓台县组织唐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场地原为演马村废弃窑厂,经营时间为1980年至1998年,面积约101亩,其中水面面积约62亩、窑厂面积约39亩,2007年由巩某辉承包并在水湾内进行养鱼。2008年巩某辉在窑厂东侧建设一厂房用于养羊;2020年6月初巩某辉将东侧厂房承包给白某进行石块破碎生产,被唐山镇政府巡查时发现,并于2020年6月17日对石块破碎生产项目实施取缔。
    2.经询问巩某辉,2019年使用郭家村旧村改造及少海路修路时建筑垃圾对窑湾周边部分区域及中间道路进行护坡加固。
    3.现场随机对填埋部分进行挖掘,其中3处挖掘物为建筑垃圾,1处为原状土,暂未发现危险废物。桓台县对该场地开展调查工作。
部分属实桓台县12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场地完成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阶段性办结
9X2SD202109190191淄博市张周路孝妇河西岸的碧桂园小区,小区内垃圾成堆异味难闻,违建棚下雨时噪声扰民,开发商在小区北门破坏绿化带建停车场。周村区大气9月20日,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碧桂园小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因天气降雨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情况,个别住户投入生活垃圾导致异味。
    2.碧桂园小区23号楼前龙润超市人流量大,为防范高空坠物风险,在超市入口门前建有一处防护棚,下雨存在雨水击打声音。
    3.查询规划图纸,碧桂园小区北门原规划为花砖铺地路面,用于停车,不是绿化带,后因部分花砖破损严重,采用混凝土硬化。
部分属实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碧桂园小区物业立即对建筑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进行清理,合规处置并加强管理,杜绝生活垃圾投入。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龙润超市在防护棚上方铺设人工草坪,减小下雨时产生的噪声。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碧桂园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北门花砖铺地路面的维护管理,如出现破损及时进行修复。
已办结
10X2SD202109200051桓台县田庄镇文庄村窑湾复垦土地下面储存大量化工垃圾、白色垃圾。桓台县土壤9月20日,桓台县组织田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田庄镇文庄村窑湾占地约8.55公顷(128亩)。该窑湾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村办企业进行取土烧砖,直至2016年关停。经调查询问该砖厂承包人李某,该地块北侧填埋过建筑垃圾,南侧39亩2016年堆存粉煤灰,未填埋过化工垃圾。
    2.2019年对南侧堆存粉煤灰全部清运后,委托山东冽泉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原粉煤灰堆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形成《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原粉煤灰堆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调查结论显示堆存的粉煤灰未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
      3.2020年3月,文庄村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复垦土壤环境调查,调查结论显示各项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之后文庄村按照规范进行了复垦,复垦后由村民租种。
部分属实田庄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文庄村窑湾地块进行全面环境调查,计划2022年2月完成,后续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阶段性办结
11D2SD202109190055淄博市高青县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有一套烘干化铝设备,属于未批先建,过程中产生浓烟和严重异味。高青县其他污染9月20日,高青县组织高青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铝屑回用改造项目,于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其中包含1套铝屑烘干炉设备。该项目2019年3月开始建设,2019年6月进行试生产,因工艺不成熟自2019年7月停产至今。车间地面有积尘。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责令渤海活塞公司立即清理地面积尘。现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12D2SD202109190039淄博市沂源县宋家峪村,村支书宋某军承包光伏发电割草项目,今年8月为了保密责令外村人在此处使用大量农药草甘膦进行灭草,两千亩青山绿水变成了黑山污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地上水。沂源县生态9月20日,沂源县组织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草甘膦进行灭草问题。宋家峪村周边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为中能华辰沂源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于2014年12月在山东省发改委备案,2015年12月项目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鲁政土字〔2015〕1623号)。2016年5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投入运营。2021年,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光伏太阳能板下杂草茂盛,极易引发火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沂源县中能华辰新能源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委托宋家峪村党支部书记宋某军对太阳能板下450余亩杂草实施清理。2021年8月6日,宋某军从本村及周边村雇佣村民进行除草,其中,人工割草150余亩,采用“草甘膦”喷洒除草300余亩。2021年8月30日,完成除草剂喷洒。
      2.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地上水问题。实施杂草清理过程中使用的“草甘膦”不属于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名录中的农药,农药来源为宋某军从大张庄镇驻地沂源县魏某圣农资批发部购买。共购买“草甘膦”18箱(含量30%),每箱12瓶,每瓶标注1000g;实际使用9箱,喷洒杂草300余亩,合计用量108kg,亩用量折合350ml左右,符合该农药推荐使用标准用量(规定标准:非耕地每亩用量不超过500ml)。杂草清理严格在光伏太阳能建设项目范围内实施,未发现超范围使用农药灭草问题。对光伏太阳能发电项目周边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该处及周边无地表水),水质达到地下水二类标准,未发现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地下、地上水的问题。
部分属实
      沂源县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大张庄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农药经营、使用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相关单位和农户使用打草机人工除草。确需使用农药的,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严禁使用国家禁限药物除草。
   
已办结
13D2SD202109190078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良乡附近,有新华制药厂,东大化工厂及众多企业聚集,污染严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未按规范处置,导致土壤、大气、地下水有异味,尤其是土壤异味严重;福昇家园小区5号楼1-某室住户23:00-2:00在家中产生噪音扰民。杏园东路56号院后侧的厂房大部分租赁给个人,从事个体加工,运输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南定街道昌德路以南,中心路以东有众多造纸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张店区高新管委会化工路及西四路也有新华制药厂等其他制药厂的厂区,空气有刺鼻异味,北石村、南石村、石桥镇都在厂区附近,地下水中有刺鼻气味,通过涝淄河流到水源地,造成水污染。张店区高新管委会奥林新城小区15号楼3单元402室住户,夜间在家噪音扰民,饲养宠物产生噪音扰民。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噪音9月20日,淄博市组织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店城区东部化工区曾有5家化工企业。其中山东新华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和淄博合力化工有限公司4家已搬迁或关停,目前原厂区实施封闭管理,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4家已通过专家评审。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目前有202、206两个片剂生产车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并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在该区域的下游儿童公园地下水监测井现场采集水样,无嗅和味、肉眼可见物无、清澈,无异味。
    2.福昇家园小区5号楼1-某室住户家中儿童吵闹产生噪声。
    3.杏园东路56号院后侧厂房租赁从事仓储行业,无加工行为,运输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4.南定镇辖区内无造纸企业。
      5.信访区域位于张店区四宝山南坡,现有10家制药、化工企业。各企业配套建设了废水、废气等处理设施,每年开展废水、废气、土壤及地下水等检测,建立了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适时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公开。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鲁泰大道1号,院内有该公司总部办公楼、研究院等5家单位,环评手续齐全,废气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由于区域内企业密集,在开停车、扩散条件不利等情况下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涝淄河水源主要以沿线雨水为主,高新区辖区内村庄已实行同源同网社会化供水。高新区对群众反映的村庄地下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高新区奥林新城小区15号楼3单元某住户为独居老人,没有饲养过宠物,无夜间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1.张店区进一步加大对原张店城区东部化工区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土壤修复和危废管理工作,防止异味扰民。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责令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废水、废气及固危废的管理,确保环保制度落实到位。
    2.张店区福昇社区居委会对福昇家园小区5号楼1-某室住户进行劝导,防止夜间产生噪声影响其他住户,同时做好周围邻居的相关解释工作。
    3.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杏园东路56号院仓储单位的监管,加大运输过程管理力度,禁止鸣笛产生噪声扰民。
      4.高新区对群众反映的村庄地下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待数据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置。高新区环保局责令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研究院等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废水、废气及固危废的管理力度,确保环保制度落实到位。
    5.高新区公安分局加大对管辖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力度。
阶段性办结
14D2SD202109190029淄博市临淄区齐盛路原本禁止大型车辆通行,2020年11月后,为了经济发展该道路限高杆被拆除,允许大型车辆通行,产生严重噪音,影响居民生活。齐盛路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有众多垃圾。齐盛路南马坊村,已经拆迁,拆迁现场未覆盖,扬尘严重。临淄区噪音9月20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淄区齐盛路应为国道G309青兰线临淄段,自2017年12月设有限高装置,禁止大货车通行。2020年9月,根据国务院大督查国省道限高整改工作要求,该段在路网中属国道公路,不允许设置限高和采取限行措施。2020年11月5日,临淄区政府发布《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行区域的通告》,拆除限高并解除对普通货运车辆的限行举措。该路段作为国道G309青兰线的一部分,允许大货车日常通行。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负责齐盛路的绿地养护工作,两侧绿化带内有零星垃圾。
      3.南马坊村旧村拆除后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齐都镇人民政府对旧村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蓬盖;设立警示牌,并安装监控设施防止生活垃圾私自倾倒现象;安排专人在旧村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目前,个别地块蓬盖网因使用时间长,出现破损,造成覆盖不严,产生扬尘。
属实1.临淄区责成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噪声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市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立即清理垃圾,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临淄区责成齐都镇人民政府对旧村内破损蓬盖网进行更换。
已办结
15D2SD202109190020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东刘村,村东400米左右有一家养殖场,产生的粪便不处理在养殖场院内晾晒,产生异味严重,影响村民生活。淄川区大气9月20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养殖场”位于淄川区罗村镇东刘村东430米处,目前生猪存栏160头左右,为养殖专业户。已配建堆粪棚、污水池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所产畜禽粪便在堆粪棚、污水池中堆积发酵后由周边农户作为农家肥还田利用,存在晒粪行为,有异味。
属实1.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立即对堆粪棚外的粪便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养殖户的管理,要求养殖户规范使用堆粪棚、污水池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杜绝晒粪行为再次发生;同时增加对圈舍和粪污存放场所生物除臭剂喷洒频次,减少异味产生。
已办结
16X2SD202109190106陆某玉非法开采矿山,粉碎石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淄川区生态9月20日,淄川区组织岭子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陆某玉为淄川区岭子镇杨家村石料厂实际控制人,该石料厂为手续齐全的合法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8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5日,批准矿区面积0.7345平方公里,2019年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2.该矿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环保要求,生产加工石子全部在密闭车间进行,用颚式破碎机、锤石破碎机进行破碎然后筛分,按照不同规格存放在密闭钢结构料棚内,每个环节均有布袋式除尘器收尘,并不间断进行雾炮或喷淋洒水降尘措施,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3.该矿生产过程消耗部分山体岩石,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21年已完成土地复垦72.5亩。
部分属实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已办结
17X2SD202109190107淄川区双杨镇华洋陶瓷厂西院墙外道道路破坏严重,产生扬尘。淄川区大气9月20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双杨镇华洋陶瓷厂西院墙外道路属于原淄川酒厂内部道路,目前主要用于华洋陶瓷厂、东方化工厂宿舍楼的车辆通行,存在道路破损、扬尘问题。
属实1.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协调华洋陶瓷厂对该破损路面进行修补,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
    2.淄川区双杨镇政府在完成修补前,加大对该路段保洁和巡查力度,通过“清扫除尘、洒水抑尘”等方式,防止扬尘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18X2SD202109200058临淄区凤凰镇大张村孙某森非法占用新村绿化区破坏绿化建设平顶车库10套。其弟孙某伟未经批准擅自将30多亩早已规划的基本农田改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出卖基本农田,堆放建筑垃圾。临淄区生态9月20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非法占用绿地建设平顶车库”问题。根据2012年12月10日批复的《临淄区凤凰镇张王社区村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该处规划为停车场,目前建有16套平顶车库,已办理土地手续,未办理规划手续。
    2.“基本农田改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堆放建筑垃圾”问题。该宗地位于凤凰镇大张新村东侧,面积20余亩,土地为大张村集体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也没有堆放建筑垃圾的情况。
基本属实1.临淄区责令凤凰镇人民政府对大张村村委会未办理规划手续问题,依法没收建设平顶车库取得的违法收入。
    2.临淄区责成凤凰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强化日常土地执法监管,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19X2SD2021091901351.溜博市高青县开泰工业园区内,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淄博晨鑫化工有限公司,奥帆化工有限公司,兴发塑料制品厂,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北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及周边工厂,环保都不达标,气味很大,特别夜间偷排废气,废水,危废不经处理就排入地下水,固废乱堆乱放。给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和破坏。
      2.高青县,高青如意纺织有限公司在高青高宛路7号,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在高青县S309,都是非法处理危险废物,固废。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淄博市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在高城镇高淄路西侧,飞源化工有限公司,联怡染整有限公司,山东嘉虹有限公司,山东唯亿污泥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私自处理危废,固废。特别是铸信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异味很大,危废直接拉拉到淄川岳店一个仓库,给周边村民造成极大危险危害
      4.溜博市高青县的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淄博信森皮业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彤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晶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淄博汪洋纸业有限公司,淄博齐风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中福致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齐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飞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佳华水处理有限公司,山东联昱纺织有限公司,气味很大,非法处理危险废物,固废,废渣废水乱排乱倒。非法倾倒排放污泥。
高青县9月20日,高青县组织高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高青经济开发区、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涉及高青县企业20家,其中高青经济开发区9家(山东汪洋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管理9家(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已拆除),常家镇1家(高青兴发塑料制品厂,非化工企业),高城镇1家(山东唯亿污泥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非化工企业)。
    1.涉气企业19家(5家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其中开泰石化、中福致为2家企业废气通过催化氧化(RCO)处理后排放,其他企业通过冷凝+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经查阅检测报告及在线监测数据,达到排放标准。
      2.涉水企业15家(4家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其中13家自建有污水处理站,废水经预处理后分别排入淄博绿环水务有限公司和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2家企业废水经脱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经查阅检测报告及在线监测数据,达到排放标准。
    3.涉危固废企业17家(2家不产生危废),经调阅企业危固废管理台账及查询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数据,危固废产生量与处置量平衡,未发现非法处置行为。
      4.异味问题。山东开泰石化丙烯酸有限公司、淄博倍森皮业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高青如意纺织有限公司、淄博联昱纺织有限公司4家企业污水处理站有异味;淄博华梅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北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生产装置有异味。
    5.地下水问题。高青县将聘请第三方对高青经济开发区地下水进行全面调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6.铸信化工危废问题。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自2012年试生产,已于2017年6月停产,2020年10月18日拆除。生产期间产生96.15吨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置完毕。2017年6月停产后,现场存放1034.24吨“中间体”,经询问企业安全环保负责人樊某军,企业的“中间体”全部存放在企业中间体仓库内,没有私自处置行为。2021年4月17日,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委托德州泉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处置完毕。
部分属实1.高青县将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相关企业和经济开发区地下水全面开展监督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责令开泰石化、华梅化工、如意纺织、倍森皮业、联昱纺织、飞源化工等公司进一步对生产设备连接点、污水处理站密封点进行检修、维护,并及时对跑冒点进行密封,杜绝废气无组织排放。
    3.高青县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20X2SD202109190122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街道桃园社区华茂观邸小区6-2-102室在楼前小院内露天养狗问題,据了解该户养了2只狗,半夜经常狗叫,楼区回响严重,产生极大噪音污染,影响了2号、3号、5号、6号等100余户业主正常休息,严重噪音扰民。张店区噪音9月20日,张店区组织和平街道办事处、张店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桃园社区华茂观邸小区6-2-102庭院内养有一只小型犬,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存在半夜狗叫噪声扰民情况。
属实1.张店区和平街道派出所民警和工作人员与住户进行了现场沟通和教育,该住户同意保持室内养犬并加强管理,避免因露天养狗产生室外噪声扰民,目前该住户所养犬只已搬入室内。
    2.张店区责成和平街道办事处、张店公安分局加强宣传和巡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已办结
21X2SD202109190038淄川区现有26家石灰窑厂,批建不符,都是烧煤炭,严重污染环境。淄川区大气9月20日,淄川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川区现有含石灰窑企业共20家,其中淄博鑫亚钙业有限公司等2家经环评审批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山东赢正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环境影响后评价使用兰炭与天然气作为燃料;淄博裕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经环评审批使用煤炭作为原辅材料,现场与环评批复一致。
    2.淄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其余企业正常生产。山东鲁中钙业有限公司和淄博宝塔钙业有限公司分别因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日均值超标,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被依法予以处罚;其余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查阅监测报告及自动监控数据,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1.淄川区有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2.淄川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石灰窑行业开展清理整顿,对保留企业以最高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切实提升全区石灰窑行业绿色生产水平。
已办结
22X2SD202109200049果里镇沈家化工厂将废渣掩埋在厂区地下(原来是砖窑厂的取土坑),严重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桓台县土壤9月20日,桓台县组织果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砖窑厂的取土坑”位置位于沈家化工厂厂区东侧。沈家化工厂年产5000吨无水氯化钙项目,2008年4月22日取得环保审批,2009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2015年企业停产后将反应池内存放的氯化钙液体外卖处理,剩余部分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未处理。2016年8月反应池用淄博新区防洪河道整治土方进行填埋。
    2.2021年4月15日,果里镇政府委托山东省地矿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现场踏勘开展场地调查。调查报告建议将原池内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清除,按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处置;清挖结束后,对场地及周边地下水、场地原状土进行特征污染物检测。
    3.目前,原池内填埋的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已清挖完毕。
部分属实1.桓台县责成果里镇政府12月底前完成沈家化工厂内清挖的氯化钙残渣和生石灰规范处置。
    2.果里镇政府已委托山东中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0月底前完成场地及周边地下水、清挖后场地原状土采样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阶段性办结
23X2SD202109190108投诉人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淄博昊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嗣明工贸有限公司、盛塑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林佳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异味,危险废物不按要求贮存、处置,未配全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淄川区大气9月20日,淄川区组织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昊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1)异味问题。项目产生异味工序主要为发泡、熟化、成型、烘干,主要污染物为VOCs。根据环评要求及实际产废环节,所有产生废气的工序均配有污染治理设施,采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查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异味。(2)危险废物问题。目前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50kg)、废光氧灯管(1根),贮存在规范危废间内,危废管理台账记录与现场情况相符。
      2.淄博嗣明工贸有限公司:(1)异味问题。项目产生异味工序主要为混料、筛分、烘干、烧成工序,主要污染物为VOCs。根据环评要求及实际产废环节,所有产生废气的工序均配有污染治理设施。混料、筛分、烘干产生的VOCs及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成型、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净化处理;烧成工序产生的VOCs、颗粒物、SO2及NOx配备焚烧炉净化处理。查阅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内有异味。(2)危险废物问题。目前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一种,贮存在规范危废间内。危废管理台账、处置合同、转移联单等材料齐全,与现场相符。
    3.盛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淄川区行政区域内,没有名为“盛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
      4.山东华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1)异味问题。项目产生异味工序主要为挤出、印刷及烘干,主要污染物为VOCs。根据环评要求及实际产废环节,所有产生废气的工序均配有污染治理设施。产生的VOCs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净化处理。企业中秋放假停工,车间内有异味。(2)危险废物问题。目前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水墨桶(17个)、废UV灯管(16支),贮存在规范危废间,未转移,危废管理台账记录与现场情况相符。
      5.山东林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异味问题。项目使用氢氧化铝、氢氧化钠溶液作为生产原料生产纳米级阻燃剂氢氧化铝,生产过程不涉及异味工序。烘干工序使用喷雾干燥塔将含水率50%的氢氧化铝浆液烘干为含水率0.3%氢氧化铝产品,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进入包装工序。包装时,存在产品撒漏情况。(2)危险废物问题。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危险废物。
部分属实1.淄博昊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嗣明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华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采用车间门口增加门帘加强车间密闭,加大集气罩面积。目前已整改完毕。
    2.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3.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固危废环境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阶段性办结
24X2SD202109190120问题1.淄博正大聚氨酯有限公司、淄博津昌助燃材料有限公司,异味严重,固废危废胡乱排放。
    问题2.山东一诺威聚氨酯有限公司,批建不符,严重违规。
    问题3.淄博晶鼎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锦恒塑胶有限公司,环保不达标,危废、固废,未经处理私自乱排,污染地下水。
高新区土壤9月20日,高新区组织环保局、淄博宝山生态园管理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正大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淄博津昌助燃材料有限公司手续齐全,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存在异味;两家公司危废签有危废处置协议或由厂家回收处置,经核查危废管理台账,危废产生量、处置量和暂存量保持平衡,一般固废(含生活垃圾)均签有处置协议,建有台账记录。
    2.山东一诺威聚氨酯有限公司现有及在建项目共有5个,分别为6万吨/年聚氨酯预聚体项目(其中,2000t/a聚氨酯制品已拆除,10000t/a聚酯多元醇产品搬迁在建)、6万吨/年聚氨酯预聚体项目中1万吨/年聚酯多元醇装置扩建至4万吨/年聚酯多元醇装置项目、年产6万吨聚氨酯预聚体技扩12万吨聚氨酯预聚体项目、16万吨/年聚氨酯系列产品项目(一期正常生产,二期在建)、4.5万吨/年聚氨酯产品技改技扩项目(在建)。5个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与环评相对应,未发现重大变动。
    3.淄博晶鼎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锦恒塑胶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2家公司危废(山东锦恒塑胶有限公司不涉及)按照规定签有危废处置协议,经核查危废管理台账,危废产生量、处置量和暂存量保持平衡,一般固废(含生活垃圾)均签有处置协议,建有台账记录。2家公司(山东锦恒塑胶有限公司不涉及)已进行地下水检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1.高新区责成区环保局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2.高新区责成淄博宝山生态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已办结
25X2SD202109190098太河镇鲁子峪村支书侯某绪从村西后山与西石村交界处新开一条道路,严重破坏了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芸弘山房在村北建了4套木屋别墅,全部占用的山林及坡地,垃圾漫天。淄川区生态9月20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侯某绪”系太河镇鲁子峪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1年9月,为方便村西后山北侧经济林管理,经鲁子峪村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在村西后山新修长260米、宽4米简易生产路,现已整修30米,未硬化,破坏植被情况属实。
      2.芸弘山房项目位于鲁子峪村北侧山坡下方。该项目经淄川区发改局批准立项,由淄博唐三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规划建设6套木屋、5套面积约50平方米、1套面积约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占用山林及坡地施工建设。鲁子峪村垃圾由特丽洁环卫公司实施清运处理,村内存在垃圾清运不彻底、不及时现象。
属实1.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10月30日前,对鲁子峪村西后山修建道路破坏的植被进行生态恢复。
    2.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已对淄博唐三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木屋的行为立案查处。
    3.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督促特丽洁环卫公司及时彻底对垃圾进行清运处置。
阶段性办结
26X2SD202109190124车站街道鲁中蔬菜批发市场西北角公厕存在清理不及时,异味问题,地面脏。张店区大气9月20日,张店区组织车站街道办事处、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鲁中蔬菜批发市场西北角有两处公厕,一处位于市场内部,由鲁中蔬菜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一处位于市场外部,由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上述两处公厕人流量大,使用频繁,保洁不及时造成异味。
属实1.张店区责令鲁中蔬菜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北控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每天至少4次保洁并喷洒除臭剂,保持公厕环境干净卫生,消除异味。
    2.张店区责成车站街道办事处、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异味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已办结
27X2SD202109190025高速北侧中心路东侧齐鲁石化化纤厂每天早晚外排刺鼻味道。高新区大气9月20日,高新区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齐鲁石化化纤厂实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该企业建有年产5.4万吨腈纶纤维生产线一套,自2020年2月份以来,因市场因素半负荷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单体聚合-聚合物烘干-溶解-纺丝-水洗干燥-腈纶纤维。主要涉气源有罐区废气、聚合工序废气、纺丝机工序废气及后加工工序废气。
    罐区及聚合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由腈纶单体废气处理装置通过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和不凝气催化氧化技术将VOCs有机气体利用低温氧化反应器(钯铑催化剂)进行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水、二氧化氮,后经SCR脱硝反应器脱硝处理后排放;纺丝机工序废气由淋洗塔处理后排放。后加工工序废气由淋洗塔处理后排放;三套处理设施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调取在线监控数据,废气达标排放。在早晚时段因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易聚集,厂区内有异味。
基本属实高新区督导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加强环保设施及VOCs在线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已办结
28X2SD2021091900301.桓台县果里镇西龙村西南方向,汇丰石化涉嫌私自排放污水,现污染灌溉用水,地下水井抽取的水有柴油味。
    2.885水上乐园播放音乐音量高,主持人高声喊叫,噪声扰民。
桓台县9月20日,桓台县组织果里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安装有污水在线监控设备。“西龙村水井”位于泰山路与义和路交叉路西北侧约200米,果里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西龙村西南方向灌溉水井40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嗅和味、石油类未检出,其他检测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除硝酸盐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标准外,其他指标均符合Ⅳ类标准要求。
    2.885水世界位于柳泉路和海河路路口西北侧,营业时存在播放音乐音量高、噪声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1.桓台县督导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测。
    2.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885水世界乐园加强现场管理,优化调整营业时间,减少噪声扰民。
已办结
29X2SD2021091900241.天香公园施工现场存在扬尘防治不到位,土堆未覆盖。
    2.恒星路与丝绸路十字口处西南角游园内存在沙化路面扬尘问题,废弃物乱堆乱放。
    3.东门路灯塔5号楼前绿化带,存在裸露土地,形成扬尘。
    4.纺织大世界A2-33号门前存在地面方砖缺失,路面沙化扬尘。
    5.东马凌骏居园小区狗叫扰民。
周村区大气9月20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区天香公园目前正在施工改造过程中,现场部分土堆未完全覆盖,存在扬尘防治不到位问题。
      2.恒星路与丝绸路十字口处西南角存在一处空闲地,空地院内部分枯枝、落叶及废弃物品未及时清理,地面已铺设石子,未进行硬化,不存在地面沙化问题。
    3.东门路灯塔5号楼内小区于2017年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已铺设沥青路面;楼外为东门路绿化带,绿化带完好,无裸露土地。
    4.该处因路面不平,市场管理方拆除部分地面方砖后对路面进行修补,导致路面出现方砖缺失现象。无沙化路面。
    5.凌骏居园小区存在居民养狗噪声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1.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未覆盖部位进行全面覆盖,已整改完毕。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强对该处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督促空闲地负责人对院内的杂草、枯枝、落叶、废弃物品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同时,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出现扬尘问题。
    3.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小区及周边绿化带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市场管理方已于9月20日完成路面修补并已补齐缺失的地面方砖。
      5.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东马村要求物业公司采取在小区公示栏张贴、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通知等方式引导小区居民文明养犬,加强犬只管束。同时,物业公司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狗叫扰民、业主遛狗不牵狗绳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小区内的犬只粪便及时清理,维护小区良好环境。
已办结
30X2SD202109190155萌水镇两衣村鸭养殖区粪水四溢,异味刺鼻,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文昌湖区9月20日,文昌湖区组织萌水镇人民政府、地方事业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养殖区位于萌水镇西衣村,距离村庄约650米。9月19日,两养殖专业户共购入鸭苗8000只,使用的养殖棚和储粪池已进行防渗处理,现场无粪水四溢情况发生,养殖区域内存在养殖异味。
部分属实1.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责令养殖场及时清理现场卫生、加强除臭喷洒作业,减少异味扰民发生。
    2.文昌湖区管委会责成区地方事业局、萌水镇人民政府对该类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和巡查力度,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已办结
31X2SD202109190141山东飞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青化工产业园,下属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主要从事氟化物的的生产。自建厂以来,该公司非法处置大量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特别是利用其厂区的自然坑地,以建设项目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近年来违法填埋危险废物数千吨,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高青县土壤9月20日,高青县组织高青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高青县化工产业园,主要从事氟化物的生产和销售。
      1.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陆续建成14个项目,主要从事二氟甲烷(R32)、五氟乙烷(R125)、四氟乙烷(R134a)、硫酸、氯化钙、环氧氯丙烷等14个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陆续建成2个项目,主要从事六氟化硫、三氟化氮2个高纯新材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山东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要从事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3家公司所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2.3家公司涉及危废类别主要为HW45、HW27、HW11、HW50、HW49、HW08、HW17、HW34、HW35等,经调阅企业近年来危废管理台账及查询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2019年至今,3家企业危废产生量4580.242262吨,处置量4561.752吨(包括飞源气体2018年遗留量41.805738吨),库存遗留量60.296吨,产生量与处置量平衡,未发现非法处置行为。
      3.经在天地图APP调取该地区2008年-2021年现状鸟瞰图对比发现,在飞源化工厂区北侧存在一处废弃窑坑,企业利用建筑土方填埋了部分废弃窑坑,填埋面积2880㎡(120m*24m),整平后用于建设厂房。为核实是否存在自建厂以来“违法填埋危险废物数千吨”问题,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填埋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检测。
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填埋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检测,2021年11月底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责令淄博飞源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山东飞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对所产危险废物的管理。
    3.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危险废物监管,高青县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阶段性办结
32X2SD202109190070博山科海机械有限公司不按环保要求生产,气味扰民,化工垃圾随便倒,工业油污、废水随便淌,污水影响农作物,油漆味熏人。博山区9月20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气味扰民”问题。淄博市博山科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源泉镇南崮山北村,从事泵类产品制造与销售。喷漆、浸胶环节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排放。检查时企业喷漆、浸胶工序未生产,喷漆房、浸胶房内有残留异味。源泉镇人民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企业正常生产时对废气排放浓度开展监督性检测,预计10月10日出具报告。
    2.“倾倒化工垃圾”问题。淄博市博山科海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及周边未发现化工垃圾,厂区西侧院墙外有生活垃圾。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包括金属下脚料、废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等。金属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水性漆废漆桶、漆渣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放置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公司转移处置。核查处置台账,未发现工业固体废物私拉乱倒现象。
      3.“工业油污、废水,影响农作物”问题。企业机械加工工序使用机油、液压油,未发现油污滴漏现象。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市政公司定期抽取,建有台账记录   。厂房西侧约4亩地种植农作物,亩产稳定。
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责令博山科海机械有限公司定期检修环保治理设施,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治理设施运行率,生产设备停止后,延长治理设施运行时间,对残留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2.源泉镇人民政府责令博山科海机械有限公司对厂区西侧院墙外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
    3.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源泉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博山科海机械有限公司的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依法依规对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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