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10批 2021年9月14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D202109040065 | 在龙泉镇龙三村承包的耕地上,川磊钙业有限公司生产石灰,近一周工厂排放脱硫废水至村西侧。 | 淄川区 | 水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在龙泉镇龙三村承包的耕地上,川磊钙业有限公司生产石灰”问题。淄博川磊钙业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龙泉镇龙三村东,主要产品为轻质碳酸钙。根据淄川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该企业用地为建设用地中的建制镇和村庄用地,属建设用地。 2.“近一周工厂排放脱硫废水至村西侧”问题。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配套的脱硫废水循环池未密闭,9月3日起淄川区连续降雨,导致循环池中脱硫废水外溢,排入外环境。 | 属实 | 1.龙泉镇人民政府已责令该企业针对脱硫废水循环池不密闭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目前,企业已停产整改。 2.龙泉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淄博川磊钙业有限公司治理指导,督促其加快治理进度。 3.龙泉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组织生产,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2SD202109040047 |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徐家村,村通往山上的路常年失修,车辆经过时存在扬尘。 | 淄川区 | 大气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所指地点为昆仑镇许家村村内道路,该处路面曾于10年前进行过硬化,但由于近年来维修自来水管道等原因,导致部分路面破损,产生扬尘。 | 属实 | 1.淄川区昆仑镇人民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对该路段进行清扫、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2.淄川区昆仑镇人民政府对该破损路面进行修补,于10月6日前完成。修补工作完成之前,由淄川区昆仑镇政府加大对该路段保洁和巡查力度,通过“清扫除尘、洒水抑尘”等方式,确保该道路雨天不积水、晴天不扬尘,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2SD202109040106 | 淄博市张店区东城华府小区内有居民养狗,较多狗的粪便无法做到及时清理。 | 张店区 | 其他污染 | 9月5日,张店区组织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东城华府小区由淄博万佳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该小区存在遛犬时产生粪便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 属实 | 1.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责成社区居委会、网格员加强对居民文明养狗及其它宠物的宣传,并在小区内张贴文明养狗宣传画以及在小区微信群内进行宣传,提高居民文明程度。 2.张店区住建局责令淄博万佳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清扫保洁工作,加大清扫力度,确保人行道、绿化带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4 | X2SD202109040068 | 1.淄博市淄川区东门路丝绸城烧烤存在油烟扰民。 2.淄博市淄川区松龄怡和家园3号楼小区存在狗叫扰民问题、动物粪便不清理问题。 3.淄博市淄川区吉祥广场农村商业银行门口电线杆广电大喇叭噪音扰民。 4.淄博市淄川区供热办食堂的油烟排放口朝下,油烟味扰民。 5.淄博市淄川区洪山意兴源超市旁边的烤鸭、烤鸡、排骨、猪头肉循环播放大喇叭噪音扰民。 6.淄博市淄川区山川路洗车店高音喇叭扰民。 7.淄博市淄川区金地花园小区门前的鸿泰金街,路面扬尘。 8.淄博市淄川区山川路山水缘西门这个路段商贩吆喝声扰民、炒菜的油烟扰民。 9.淄博市淄川区鑫益家园21号楼三单元车库养狗粪便不清理。 10.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北佛村附近有破碎石料的,可能无相关手续,存在噪音扰民、粉尘污染问题。 11.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奎一村晚上跑大车噪音扰民。 | 淄川区、周村区 | 大气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寨里镇人民政府、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周村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所指“淄川区东门路丝绸城烧烤”实为“周村区东门路丝绸城”,该处有两家烧烤店,分别为醉小牛和六禾烧烤。在制作烧烤过程中产生油烟。 2.松龄路街道怡和家园小区3号楼南侧车库有业主前期养边牧犬一只,存在狗叫扰民、粪便清理不及时现象。 3.吉祥广场农村商业银行门口,电线杆广播喇叭音量较大,出现扰民现象。 4.区供热办单位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经查阅该食堂检测报告,各项数据未超标。油烟排放口安装在区中医院停车场内,存在排烟口设置不规范问题。 5.洪山镇“億兴源超市”农行店两侧商户,烤鸭、烤鸡等店铺为招揽生意,使用喇叭进行宣传,产生噪音扰民现象。 6.山川路与文弘路路口西侧,此处原为城南洗车店,后改为“九味香花椒鸡”,为招揽顾客,放置喇叭,噪音扰民。 7.金地花园小区门前的鸿泰金街,路面破损,产生扬尘。 8.淄川区山川路山水缘二期西门,有炒面摊点,存在吆喝声及油烟扰民情况。 9.淄川区鑫益家园小区21号楼三单元车库业主在车库内饲养宠物狗四只,该户业主表示存在有时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10.寨里镇北佛村附近共有2家企业、3处闲置院落,无石料破碎设备及生产痕迹。对寨里镇北佛村周边13户居民开展随机入户调查,均表示周边无破碎噪音问题。 11.淄川区昆仑镇奎一村路段地处省道泉王路,平时有较多大货车行驶,特别是晚上行驶产生噪音,给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1.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两家烧烤店监督管理,督促经营业主完善油烟污染防控措施,防止出现扰民现象。 2.业主饲养的边牧犬已送回老家,不在小区饲养。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将督促物业加强保洁,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3.淄川区融媒体中心已立即禁止使用吉祥路农村商业银行门口电线杆处的喇叭。 4.淄川区供热办立即整改,避免油烟直接排向停车场,造成油烟扰民,目前已将排烟口进行改造;督促淄川区供热办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提供油烟检测报告,保证油烟达标排放。 5.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暂扣商户喇叭,下一步将加强管理,对周边商户进行宣传引导,避免噪音扰民。 6.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暂扣商户喇叭,并对九味香花椒鸡负责人进行教育引导,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避免噪音扰民。 7.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张博路雨污分流工程解决该处路面破损问题,计划于11月6日前完成修复,修复前将清理路面积尘,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扰民。 8.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9月底前将摊贩逐步引导至文峰路便民市场经营,现阶段劝导摊贩文明经营,避免油烟、噪音扰民。 9.经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劝导,该业主已同意9月15号前将宠物犬转移,最多保留一只。同时做好文明养犬宣传,防止宠物扰民现象发生。 10.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环境污染行为发生。 11.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方式,加强对该相关路段的巡查管控,严查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大货车通行造成的扰民现象。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2SD202109040114 | 淄博市周村区:1.淄博市周村区小商品市场一号巷67号门前路面存在路扬尘。 2.淄博市周村区北门里生活区14号楼南空地杂草茂盛,枯枝枯叶,蚊蝇多,土地裸露,扬尘污染。 | 周村区 | 大气 | 9月5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因地下管线安装重新铺设路面,长时间碾压后造成部分路面沙化、破损,存在一定扬尘。目前正在组织整改。 2.周村区北门里生活区14号楼南空地为北门里生活区14号楼楼前小型游园,因北门里生活区为简易物业,小型游园绿化带长期无人管理,存在杂草、枯枝枯叶等情况。部分居民从绿化带内穿行,在绿化带内踩踏形成一条宽50公分左右土路,且游园内部分硬化地面存在沙化现象,造成土地裸露,遇风产生扬尘。 | 属实 | 1.鉴于该路段东段破损严重,需整体提升改造,8月下旬已开始施工改造。西段破损较轻,拟采取混凝土修补方式解决地面破损、扬尘问题。 2.周村区责成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对北门里生活区14号楼楼前绿化带内杂草进行修剪,对枯枝枯叶等进行清理,避免蚊蝇滋生。对部分沙化地面进行清理,对绿化带内踩踏土路铺设花砖,对部分沙化地面进行修补,解决土地裸露、扬尘问题,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目前已整改完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2SD202109040070 | 永建砂浆有限公司,违法开采矿山,村东有4分地已经被该公司开采掉。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永建砂浆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滴水泉村东,该公司西北侧为原淄博昆舜钙业有限公司采场,该采场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8月到期被注销,反映的“4分地被开采”是该矿山存续期间开采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目前现场场地平整,无新开采迹象。 2.近段时间,经区自然资源局、昆仑镇人民政府多次巡查,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周边土地也没有被破坏迹象。 | 已办结 | 无 |
7 | X2SD202109040092 | 投诉人称博山区池上镇属于水源保护区,岳某自2020年3月以生态恢复的名义在池上镇李加块村北山(小寨峪山)疯狂开采石头,每天晚上有约300-400车外运,反映过但未解决,听说督察组来了就停工了。 | 博山区 | 生态 | 9月5日,博山区组织池上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开采石头”问题。池上镇是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准保护区,依据《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未禁止实施生态修复类项目。反映的问题实际为原博山区池上镇李家块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博山区池上镇李家块村北侧,2020年列入博山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覆土绿化,于2021年8月26日通过了专家验收,现进入后期管护提升阶段。 2.“晚上运输”问题。在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出具了淄博市已关闭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设计,2020年4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了《关于对博山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及土石料利用方案(第二批)的批复》,2020年6月进行施工及剩余土石料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自2020年8月25日开工,2021年5月17日竣工,工程期内有车辆运输,工程现已竣工,无车辆外运。 | 部分属实 | 1.博山区组织有关镇政府加强水源保护区管控力度,杜绝在水源地内新建违规项目。 2.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督导池上镇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及绿化提升,确保治理成效。进一步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等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8 | X2SD202109040074 | 1.天津路和102省道交汇口西南的淄博金翰陶瓷有限公司院内储存大量工业废物,把其粉碎成石灰粉,没有环保设施,晚上作业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2.在天津路和北京路中间与淄河大道路段的科佳陶瓷厂里,在佳诺企业仓库仓储中心后面,门口有两个门。从西门进去往南走有个料场,里面存放大量工业垃圾,还有人看守;从小路往东在祥懋仓库旁边有个仓库,在里面有拌料,投诉人怀疑无证经营,污染环境。 3.双杨镇西张路西200米汇宁矿粉有限公司东侧堆放大量工业废物,无任何防护措施,污染环境。 4.双杨镇白沙村东发现原洪山铝土矿坑被倾倒工业危废,数量很大,虽然倾倒前做过防渗,但是投诉人认为防渗不起作用,会污染地下水和空气。 | 淄川区 | 土壤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原淄博金翰陶瓷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底关停。该公司南侧车间内存在部分粉性物料,主要为石灰粉,现场未发现其他工业废物及生产加工设施,物料装卸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2.原淄博科佳陶瓷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底关停。该公司西南料场存有大量废瓷砖及垃圾,地面积尘较多,存在扬尘隐患;科佳陶瓷东侧淄博嘉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品袋装熔块仓库,车间内未发现拌料生产加工设施,车间地面积尘较重。淄博嘉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13日办理《营业执照》。 3.此处原为淄川煤矿水池,已做防渗处理,废弃后作为料场使用。现场堆放物料为无主陶瓷生产物料,表面已杂草丛生,情况属实。 4.“原洪山铝土矿坑被倾倒工业危废”问题。反映问题企业为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淄博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终端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一期)项目。该项目位于双杨镇白沙村东1.3公里处,依托原洪山铝土矿坑建设,为Ⅱ类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于2020年5月14日通过审批(川环审〔2020〕3号),2020年12月29日企业通过自主验收。 (1)“倾倒工业危废”问题。经查阅企业接收固废汇总表及每一批次检测报告,目前共接收山东辰龙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419865.42吨,未发现接受工业危废情况。 (2)“防渗不起作用,会污染地下水和空气”问题。企业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压实粘土的复合防渗结构进行了防渗处理。经查阅检测报告,该固废填埋场地下水未出现污染情况,防渗层能够起到有效防渗效果。渗滤液、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现场作业产生粉尘采用雾炮洒水抑制。经查阅检测报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责令原淄博金翰陶瓷有限公司业主对其车间内石灰等粉性物料进行清运,9月20日前清理完毕,清运过程加强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降低清运过程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责令原淄博科佳陶瓷有限公司业主对其院内废瓷砖及垃圾进行清运,9月20日前清理完毕,清运过程加强现场管理,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降低严禁清运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熔块仓库地面进行清理,并长期保持。 3.由双杨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汇宁矿粉有限公司东侧堆放物料进行定性检测,对存放物料区域地下水进行检测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罗村镇人民政府加大对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淄博市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终端处置中心的监管力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组织生产,加大对各环节产生异味治理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未办结 | 无 |
9 | X2SD202109040218 | 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梁家村,在G205张博路附线与双圣路交叉口路东300米的金誉饭店南300米的国誉陶瓷厂里,存放大量工业废渣和危险废物,在没有任何手续和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存放一段时间后拉走,举报人怀疑是去填埋和倾倒。 | 经开区 | 土壤 | 9月5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国誉陶瓷厂内存放大量工业废渣和危险废物”问题。反映的问题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G205张博路附线与双圣路交叉口路东300米淄博国誉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南侧仓库。该仓库由淄博霖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用于存放物料。该公司新型环保阻燃材料产品生产项目位于淄博经开区沣水镇南沣村北,2020年6月10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审批通过(张环审﹝2020﹞102号),主要是将物料混配后外售,作为生产耐火材料及阻燃材料的原料。经核查,该仓库现有芒硝约100吨,为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产出,经查看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提供环评等资料,确认为副产品;胶渣约200吨,为中国石化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产出,经查看中国石化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提供胶渣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确认为一般固废;炉渣约10吨,为淄博热电集团山东瑞和实业有限公司产出,经查看山东瑞和实业有限公司环评等资料,确认为一般固废;水洗泥约100吨、高温砂约50吨,为从浙江、福建等地购买原料,水洗泥、高温砂均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仓库物料均不属于危险废物。 2.“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问题。该处存放胶渣、芒硝、水洗泥、高温砂、炉渣,均不属于有毒、有害、危险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怀疑填埋和倾倒”问题。淄博霖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租赁此仓库,查看该公司此仓库3月至今入库台账、出货台账等相关材料,统计入库共计8921.84吨,出库8425.06吨,剩余存放约460吨,损耗约36.78吨,存放物料转卖发往河南、河北、内蒙等地,未发现填埋、倾倒迹象。 | 部分属实 | 1.淄博霖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对仓库内物料合法处置完毕。 2.淄博经济开发区已对淄博霖泽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的此仓库关停取缔。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继续对闲置厂房、院落等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 已办结 | 无 |
10 | X2SD202109040101 | 凯瑞安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大量的树木被伐倒。 | 张店区 | 生态 | 9月5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凯瑞安园小区已列入张店区政府批准的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该小区建成于2000年,时间较早,无地下停车位。为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本次改造设计新增部分停车位。因受小区现状条件限制,小区道路、停车位改造施工需占用一部分原绿化。为便于小区居民知晓相关信息,凯瑞安园居委会已于2020年12月4日召集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详细介绍关于小区改造的事项并征求小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21年6月在小区西门进口处设置了公示牌。 2.根据规划设计,施工中对小区内杂草、部分灌木及小区居民自行种植的香椿、花椒、无花果、自生树木等非绿化树种进行了清除,同时将约350棵胸径8-10cm以上及高度8米以上大树和有价值的景观植物移植到楼区周边或道路两旁,并对小区内原绿化全面提升改造和补植。 | 属实 | 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责成凯瑞安园居委会进一步加强宣传,及时公布相关老旧小区改造说明、规划等有关内容,提高居民知晓度。同时加强与小区居民的沟通协调与解释,广泛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已办结 | 无 |
11 | X2SD202109040215 | 法家村村委北200米路西金发驾校对面普迪陶瓷有限公司场内,多年存放大量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对环境和地下水污染严重。 | 经开区 | 土壤 | 9月5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所指单位为山东吉和泰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单位从事利用一般固废生产新型轻质建筑材料项目,位于普迪陶瓷有限公司场内。 1.2021年6月,该公司通过竞标,中标山东青苑纸业有限公司4万余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利用项目,该一般固废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存放于两处,一处位于该公司仓库,另一处位于厂区内东侧,露天堆存,进行了蓬盖,但部分地面未硬化。 2.仓库内还存有石灰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石块等原材料,未发现存放危险废物。 3.针对环境和地下水污染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将露天存放的物料转移到仓库内,清运过程要做好降尘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未采取防渗措施贮存一般固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未硬化区域地下水和土壤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 未办结 | 无 |
12 | X2SD202109040200 | 淄博市桓台县:兰香园社区29号楼一楼是绿都饭店,每天油烟味扰民。 | 桓台县 | 大气 | 9月5日,桓台县组织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所指饭店为绿都大酒店贵宾楼,该饭店已安装复合式低空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测仪,现场检查时油烟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调取该饭店近两个月监测数据,均达标排放。现场无明显异味。执法人员调取该饭店近两个月监测数据,均达标排放。经对周边住户入户调查,有居民反映绿都大酒店存在餐饮异味。 | 属实 |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该饭店油烟管理,督促其加大油烟净化设施清洗频次,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油烟扰民。 | 已办结 | 无 |
13 | X2SD202109040108 | 淄博市周村区: 1.瑞丰花园西门正对面胡同最北头西侧金宇沙发厂作业期间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2.王村镇王村村山东海天有限公司前期将印染产生的工业废水、污泥填埋在王村电厂前大坑内,投诉人怀疑污染地下水,2005年往山东海天西侧耕地内排放污水。 3.淄博市周村区恒星路长行农贸市场东西两侧均存在固定条幅把钉子嵌入树木中,树木流出树汁,容易被虫害,存在损害树木问题。 4.淄博市周村区凤阳路75号旁边小巷内爬满杂草、枯枝枯叶、杂物,环境差。 5.淄博市周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到位,主要体现在公共机构如市民之家、银行、广电、移动、网通营业厅等夏天空调温度过低、冬季空调温度存在过高问题。 | 周村区 | 噪音 | 9月5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金宇沙发厂从事软包家具制造,主要噪声源为电锯、钉枪、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该企业主要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但企业使用的空压机仍为活塞式,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2.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曾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存在向王村电厂前地块填埋污泥情况,现场核查时该地块历史存留污泥已清理完毕。查阅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原项目环评(2002年通过验收),染整加工废水经企业内部污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用于耕地农灌,曾用于该公司西侧等周边耕地灌溉。2008年淄博市周村区王村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后通过管网输运至王村污水处理厂,不再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该企业目前建有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设施,染整加工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后排至淄博市周村区王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经浓缩压滤后,委托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2021年4月,王村镇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单位对王村电厂前填埋物质和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论显示:填埋物质为一般工业固废,土壤质量现状良好。海天公司对填埋污泥进行清挖,共528.6吨污泥转移至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7月底,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清挖后土壤进行补充检测,结果显示各项特征污染物指标无超标现象。2021年5月(5-9月为丰水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地周边村庄监控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取样检测,报告显示各项特征污染物指标达标。 3.长行农贸市场东西两侧存在在树木上固定条幅问题,排查发现共固定各类公益宣传条幅4条。 4.周村区凤阳路75号旁有两条小巷,一条为周家社区内部道路,道路已硬化,不存在杂草、枯枝枯叶、杂物,另一条为涿河沿河便道,涿河沿河便道有少量杂草、枯枝枯叶、杂物。 5.周村市民之家、中国工商银行周村支行、中国移动丝绸路营业厅室内空调设定温度及实际温度在26℃及以上,中国银行周村支行空调温度设定在25℃,中国联通丝绸路营业厅空调温度设定在24℃。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已责令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目前该企业已停用活塞式空压机,替换为噪声级更低的螺杆式空压机。 2.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督促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巡检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健全污泥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污泥安全贮存和规范化转移处置管理要求,适时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跟踪监测。组织专家对王村电厂院外墙南侧污泥填埋点位整治情况进行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做好后期风险管控。 3.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对固定的条幅进行拆除,对树木上的钉子进行清理。同时,要求辖区各村居加大对使用钉子固定条幅问题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对涿河沿河便道内杂草、枯枝枯叶及杂物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清理。 5.(1)中国银行周村支行、中国联通丝绸路营业厅立即整改,将空调设定温度调至26℃以上。周村区发展改革局责成有关镇、街道要求市民之家、银行、移动及联通营业厅等公共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对空调温度的规定,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2)周村区发展改革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每年制定印发活动方案,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倡导节能环保理念。二是组织周村市民之家申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抓好量化落实。三是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如LED照明灯、感应小便池、高温水、屋顶光伏发电、机关食堂油污智能化处理系统等。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X2SD202109040094 | 1.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镇政府南侧丁字路口东,邮政银行南侧河道,上游饭店及生活污水排放至此,导致河水异味严重,且雨季时河水会进入河头生活区内,影响居民生活。 2.淄川区锋泰公园里小区20号楼1楼有业主占用绿化带搭建阳光房,破坏绿化。 3.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杏花村小区18号楼二单元501,从今年2月,在楼板安装高音喇叭放怪声、喊骂,不分昼夜噪音扰民。 4.淄博市淄川区通济街3号楼居民,在楼下开了一家鸡公煲火锅店,油烟味特别大,存在油烟扰民,居民夏天无法开窗。 | 淄川区 | 水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般阳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所指地点位于泉王路大昆仑村路南段,该处存在部分饭店乱倒污水现象,产生异味扰民。遭遇强降雨天气、河道水位暴涨时,会出现短时间倒灌情况,情况属实。 2.信访所指地点位于淄川区“锋泰公园里”小区20号楼。该处前期确有部分业主私自搭建阳光房,情况属实。 3.经入户调查,噪音扰民情况属实,主因为邻里矛盾。 4.通济街“鸡公煲咕噜鱼”店铺,该店工商执照齐全,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经查阅检测报告,油烟等各项数据未超标,但现场有油烟味,情况属实。 | 属实 | 1.昆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饭店的监督检查,防止污水倒入河道情况发生。9月15日前对邮政银行南侧河道进行清理。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般阳路街道办事处前期曾要求住户进行整改,违建的阳光房已于2021年8月12日由住户自行全部拆除。 3.由般阳路街道与派出所积极化解邻里矛盾。 4.般阳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餐饮经营者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转,加大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力度。同时,加强巡查监管,避免油烟扰民现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5 | X2SD202109040100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瑞贤园(理工大宿舍〉西侧位置,原是废品回收站,整改清理后现有一家无名羊肉烧烤店在此处露天经营,紧挨生活区,油烟异味扰民。 | 张店区 | 大气 | 9月5日,张店区组织房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所指问题位于张店区人民路与南京路交叉路口东北角,2021年4月曾有一家老孙烧烤店在该位置院落内经营,情况属实。马尚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其相关手续不全,要求其完善手续。经营者表示不再经营,并于5月中旬拆除相关设施后自行关闭,该院落闲置至今。 | 属实 | 张店区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尚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处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6 | X2SD202109040005 |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黑旺村王某、郗某文在黑旺村南端与西崖头村交界处偷挖几十亩口粮地,又用废渣回填,应付检查;在黑旺村南端淄河摊东北部和青州交界处,打着“洪泉矿业复垦工程”旗号,破坏土地,非法开采石料。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偷挖粮地,回填废渣”问题。王某、郗某文均为淄川区寨里镇黑旺村村民,郗某文系王某亲戚。反映地点位于黑旺村到西崖头村中间路段西,为一闲置院落(使用权归黑旺村王某所有),该处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该院落东北角有一处长8米宽7米高5.5米土坑,为平整场地,王某利用门前渣土及洗沙泥土将土坑填平,情况属实。 2.“破坏土地,非法开采石料”问题。反映位置为寨里镇黑旺矿坑地质环境修复项目,与洪泉矿业没有关系。2020年4月2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黑旺矿坑修复方案进行批复;2020年7月15日,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山东省宏发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治理修复。根据治理方案,主要进行坡面整理、采坑回填、场地平整等工程;恢复完成后,种植树木复绿。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中。未发现破坏土地、非法开采行为。 | 部分属实 | 1.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巡查,防止非法开采行为发生。 2.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监管,防止环境因施工遭到二次破坏。 3.寨里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对项目施工区加强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7 | X2SD202109040015 |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芦家庄村支部书记段某利,自2020年秋至2021年7月非法破坏芦家庄村土地42余亩进行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在该地段开采的彤阳石厂早已注销,其采矿证也于2021年5月3日到期。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彤阳石厂”为原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彤阳石厂,该矿山2003年开始开采,2015年底政策性关闭,采矿许可证注销。 1.“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反映问题位于芦家庄村西约1700米处,该区域列入2013年以来关闭露天开采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2020年8月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关闭矿山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批复。2020年8月21日,经公开招标确定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2020年8月26日进场修复,段某利负责管理项目施工设备。2021年8月,因临临高速建设工程占用该区域,修复项目已经停止实施。 2.“非法破坏芦家庄村土地42余亩”问题。该修复项目涉及土地约106亩,为马家庄村土地。西河镇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进行巡查,未发现非法破坏土地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 部分属实 | 1.区自然资源局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巡查,防止非法采石行为发生。 2.西河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定期实施巡查监管,确保无违法违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8 | D2SD202109040015 |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四纬村,村西北方冲山上有众多加工砂石的公司作业(例如淄博栋梁冶金建材有限公司),每天有大型车辆运输砂石产生噪音及扬尘,0:00-5:00左右较为严重。 | 淄川区 | 大气 | 9月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众多加工砂石公司作业”问题。昆仑镇四维村西北方冲山上原有两家加工砂石企业,分别为淄博栋梁冶金建材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配套项目)。其中,淄博栋梁冶金建材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营业,2020年7月份停产;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开始建设,2019年10月竣工,该项目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12月撤离,部分设备已拆除,现场已废弃。未发现“加工砂石作业”问题。 2.“大型车辆运输砂石产生噪音及扬尘”问题。冲山东侧有一条县道(昆仑镇至商家镇),平时过往生产车辆较多。大型车辆通行时,产生扬尘和噪音,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1.昆仑镇人民政府、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加大道路扫保力度,加强沿途运输车辆管控,重点查处存在撒漏物料隐患的运输车辆,及时清理撒漏物料。 2.淄川区交警大队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监管,加强沿途运输车辆的流量管控,有效避免因车辆拥堵导致鸣笛扰民。 | 已办结 | 无 |
19 | D2SD202109040008 |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邹家村张店汇泰有限公司,该企业以生产防水材料的名义生产重钙,作为制作玻璃的原料,产生扬尘及噪音污染严重,每当有环保检查时,都会有人通风报信躲避检查。 | 淄川区 | 大气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企业为淄博张店汇泰有限责任公司淄川分公司,现有芯材厚度0.6毫米高分子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项目。 1.“生产重钙”问题。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一条重钙生产线,情况属实。 2.“扬尘噪音污染”问题。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3.“环保检查通风报信”问题。暂未发现存在通风报信躲避检查问题。 | 部分属实 | 1.淄川区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擅自建设的重钙生产设施,现已拆除完毕。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未批先建重钙生产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寨里镇人民政府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20 | D2SD202109040036 | 淄博市沂源县中庄镇焦家上庄村,毁坏生态公益林,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中庄镇林果站等部门以防病虫害为由,2017年-2020年对焦家上庄村集体5500余亩生态公益林(村南)违法砍伐、无证盗伐,举报人称包括生长旺盛马尾松1000万余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侧柏1000余株,树林已达几十年、近百年,均遭到灭绝式砍伐,挖掘山体,毁坏原生态植被,非法变卖木材,多次投诉未果。 | 沂源县 | 生态 | 9月5日,沂源县组织中庄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毁坏生态公益林,违法砍伐、无证盗伐”问题。沂源县中庄镇焦家上庄村松林2500余亩,侧柏林1300余亩,共计3800余亩。2017年以来,出现树势严重衰弱,并有一定数量树木死亡。为确保林木安全,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多次聘请专家对该村松林和侧柏树死亡原因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导致松林、侧柏林死亡的原因包括干旱、冻害、林分密度大、树势衰弱、病虫害等多种因素,其中,松林死亡主要是由日本松干蚧、松墨天牛等虫害造成;侧柏林死亡主要是由侧柏叶枯病、双条杉天牛等因素造成。根据专家提出的防治意见,从2017年开始对焦家上庄村松林、侧柏林病虫害进行综合防治。编制了综合防治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公开向社会招标。项目严格落实采伐程序,采伐前均办理了采伐证并进行了公示。不存在“违法砍伐、无证盗伐”问题。 2.“包括生长旺盛马尾松1000万余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侧柏1000余株,树林已达几十年、近百年,均遭到灭绝式砍伐”问题。根据实际核查和第三方验收,2017年至2020年,分期办理松树采伐证20份、采伐量140351株,实际采伐清理病死濒死松树113600株;办理侧柏采伐证1份、采伐量410株,实际采伐了371株,均未超范围采伐。另外,为了防火和防治病虫害的需要,在有利于生长的前提下,对不计算蓄积、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的胸径5公分以下的侧柏萌生的种子苗629株进行了间伐清理,参照省内外一些常规做法,未办理采伐证。经查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侧柏不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采伐的树木树龄最长60余年,有的是近几年自然萌生的种子苗;采伐过程中,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作业设计、合同约定科学合理的采伐清理,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聘请专业监理公司进行严格监督。 3.“挖掘山体,毁坏原生态植被”问题。在病死濒死林木清理过程中,为清运采伐的枯死树木修建了部分宽2-3米左右的集材道,在修建过程中尽量结合原有道路施工,尽可能减少林木植被的损坏,但在修建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毁了路面范围内的原有植被。被损坏的植被目前已恢复。 4.“非法变卖木材”问题。中标单位沂源源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法施工合同,将清理采伐出的部分病死木濒死木私自进行买卖;时任焦家上庄村护林员赵传厚参与买卖部分侧柏病死木濒死木。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合同约定收缴该公司私自销售的5600元木材款并交回焦家上庄村集体;中庄镇人民政府收缴赵传厚私自买卖的4900元木材款并交回焦家上庄村集体。 5.“多次投诉未果”问题。针对群众的信访投诉问题,沂源县自然资源局、中庄镇政府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向当事人进行了反馈。沂源县森林公安局也介入调查,形成调查结论。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根据调查结论,对沂源源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私自买卖部分采伐清理的侧柏病死木濒死木,擅自将作业设计外的侧柏种子苗进行定株清理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收缴该公司私自销售的5600元木材款并交回焦家上庄村集体,另支付焦家上庄村5600元用于相关事项处理;要求其对设计外抚育清理的侧柏实施3倍数量补植,该公司三年内不得参与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所有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对泰安市正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问题,造成中标公司超出作业设计范围的问题作出处理决定,扣除该公司该标段监理费用;另支付中庄镇焦家上庄村1000元用于相关事项处理;该公司三年内不得参与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所有工程监理项目。 中庄镇人民政府根据《沂源县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时任焦家上庄村护林员赵传厚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管护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责令焦家上庄村村民委员会解除其护林员资格,扣除下半年护林补助费,收缴其私自销售的4900元木材款。中庄镇党委对原林业站长宋以锋批评教育,责令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调离林业站站长岗位。 | 部分属实 |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沂源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病死濒死林木防治工程的监管,落实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责任,监督施工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病虫害林木防治工程施工质量。 2.沂源县加强宣传,向群众宣传病虫害的危害和防治的意义,理解和支持防治项目实施。 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病虫害防治力度,采取飞机防治、病死木濒死木清理、打孔注药、悬挂诱捕器等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防治病虫害、遏制病虫害蔓延。 4.沂源县开展森林抚育,降低林分密度,提高林木质量。 | 已办结 | 无 |
21 | X2SD202109040129 | 村领导受镇政府致使向村民饮水井东北方向500米处倾倒生活垃圾,目前只清理小部分,举报人要求全部清理并提供现场勘察报告。 | 博山区 | 土壤 | 9月5日,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倾倒生活垃圾”问题。反映地点倾倒的垃圾为以土石为主的建筑垃圾,混杂少量生活垃圾。该地点多年前因采土形成土坑,高低不平,为对该处土坑进行平整绿化,南万山村于2019年10月与淄博通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垃圾填埋场地租赁合同,由淄博通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拉运部分建筑垃圾对该处土坑进行填充。期间,有村民将少量生活垃圾倾倒在此处。 2.“生活垃圾清理”问题。目前,已将全部生活垃圾清运完毕,并完成了对该区域的覆土挖掘、平整及绿植栽种。 3.“提供现场勘查报告”问题。博山区前期已委托山东润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现场勘查取样,经专家评审后于2021年6月形成了《白塔镇南万山村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地块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及处置方案》,已责成白塔镇立即对处置方案进行公开。 | 部分属实 | 1.博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白塔镇加强该区域后期管护及绿化提升,杜绝倾倒垃圾行为,确保治理成效。 2.白塔镇已于9月6日在博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对《白塔镇南万山村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地块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及处置方案》进行了公开。 | 已办结 | 无 |
22 | X2SD202109040105 | 村西南北路东边孙某占用可耕田修建钢结构厂房租聘他人用做车间生产,村南可耕地霍某带头给他人做停车场,把大量建筑垃圾用挖土机挖深沟填埋。 | 临淄区 | 生态 | 9月5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占用可耕田修建钢结构厂房”问题。2014年,东河村村民孙某山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耕地4153平方米(约6.23亩)建设钢结构厂房;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7月9日,依法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罚字﹝2019﹞第7133号),并收缴罚款12.459万元。目前,该宗地已纳入自然资源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平台编号:370305109C00197。 2.“村南可耕地做停车场”问题。东河村南侧约有耕地30余亩,现种植玉米、果树等作物,没有建设停车场。 3.“村南可耕地填埋建筑垃圾”问题。2018年,该地块出现违规圈占耕地行为,区镇两级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发现后,责令村委会对圈占围墙进行了彻底拆除,并就地将拆除的建筑垃圾填埋后,进行了土地复垦。目前,玉米、果树等作物长势良好。 | 部分属实 | 1.临淄区责成凤凰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整治到位。 2.鉴于种植的玉米即将收割,为最大限度减少村民损失,凤凰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0月20日前,将填埋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3.凤凰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和建筑垃圾处理的执法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 | D2SD202109040059 | 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青石关村,村南侧的厂房从外部拉运石料,利用洗沙机制作沙子,几乎每天夜间生产,噪音大,生产过程中有扬尘。青石关村允许该厂偷盗村内井中的地下水来洗沙,当地政府已经通知村子禁止向该厂房供水,但是村子依然供水。 | 博山区 | 其他污染 | 9月5日,博山区组织八陡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拉运石料、制作沙子,造成噪音、扬尘污染”问题。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淄博金事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青石关村,主要从事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停产中。存放的砂石料进行了苫盖,但由于降雨,部分砂石冲至厂区路面,未及时清理造成扬尘污染。经进一步调查,该企业现场实际使用的原辅材料为砂石,与环评批复要求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不符。 2.“地下水洗沙”问题。青石关村内水井取水许可类型为农业用水,青石关村经村两委会研究后,决定给淄博金事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生产用水,供水时间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共计供水14395立方米。8月12日,博山区八陡镇已责令青石关村民委员会停止对该公司供水,自8月12日后,青石关村未再次向该企业供水。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淄博金事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拟处罚款6万元并依法责令其恢复原貌。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八陡镇督导企业清理原辅材料,拆除生产设施并恢复原貌。目前,企业原料和产品已清理,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2.博山区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青石关村委私自改变取水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万元。责成青石关村委依法收缴水资源费21592.5元。9月6日,水资源费已收缴并上缴国库,并已截断供水管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4 | X2SD202109040109 | 山东徐旺矿业有限公司打着建工业园的名义大肆开采山石,一天生产十万多吨,水洗砂乱排,废水、泥浆长期堆积渗透至地下,造成水和土壤污染,生产过程无任何除尘措施,露天存放原料。 | 临淄区 | 生态 | 9月5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徐旺矿业开采山石”问题。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石灰石矿山关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5〕55号)要求,山东徐旺矿业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2月底政策性关闭。目前,正在实施的是齐鲁化学工业园区土地平整工程,该工程产生的余量矿产资源按照原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新设采矿权,并由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公开竞得采矿权,2018年4月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3703052018047130146093,设计生产能力为1250万吨/年,2021年度,已生产232.98万吨。 2.“水洗砂乱排造成水和土壤污染”问题。 水洗砂项目洗砂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池底泥压滤后产生的泥饼用于回填废弃矿坑,现该项目停产中,无废水乱排。已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周边的水井及土壤进行取样检测。 3.“无除尘措施,露天存放原料”问题。 生产过程中采用雾炮车、洒水车等,对施工区域进行喷洒降尘。露天存放的原料通过喷涂固尘剂和覆盖防尘网进行抑尘,存在防尘网老化,出现覆盖不严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责令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土地平整方案》进行开采。 2.临淄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金山镇人民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循环水外排。根据该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检测数据,科学制定处置方案。 3.临淄区责成区自然资源局、金山镇人民政府加强矿产督察、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加强扬尘管控措施,要求企业及时对整理出的裸露土地和渣石进行覆盖,并对破损的防尘网及时进行更换和加密。 | 未办结 | 无 |
25 | X2SD202109040016 | 淄博市淄川区太和镇西石村,村支书张某宝、村民刘某、镇上领导,原淄川区委书记李某胜,破坏生态环境,在峨庄森林公园入口停车厂对面,叫中古峪,从这沿山沟往里走约2公里的地方开采了数座山的石头,2020年干了一年,挖出20多车。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中古峪”为太河镇西石村东北,峨庄森林公园入口停车场对面中谷峪支流。2019年受台风“利奇马”影响,该支流部分地段出现山体滑坡。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按照区政府安排,太河镇西石村于2020年对该河道进行了扩宽清理,由淄博鑫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负责施工。该项目清理河道长约1.5公里,工程内容主要是河道清淤、平整和两侧削坡(防止山体再次滑坡、坍塌造成河道淤积)。在对两侧山体进行削坡过程中,产生了部分石料,情况属实。产生石料大部分用于河道底层铺垫,部分用于村内河道岸墙砌筑、桥梁建设等工程。 | 基本属实 |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对举报地点削坡量及铺路、砌墙、修桥用的砂石土料进行了测量并出具了测量报告。经测算,削坡量自然方12069.29立方米,实方为15810.77立方米,岸墙砌筑、桥梁建设使用以及剩余石料合计实方16025.09立方米,误差在合理范围之内。 2.太河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程项目监管。 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督,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6 | X2SD202109040107 |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吴胡同村民田某坤在村中心街区露天家宅院散养多支鸡狗、白山羊,味很大,遇阴雨天,污水横流,多次跟镇村领导反应,一直没有解决。 | 临淄区 | 大气 | 9月5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村民田某坤在自家老家院落散养了8只羊、20只鸡、1条护院犬,属家庭散养户。4只羊和部分鸡在院内散养,另外4只羊和其余鸡在圈舍内圈养。有养殖异味。 2.该户露天院内地面已硬化,散养的鸡和羊在院内任意排泄粪便,现场卫生环境差,遭遇连续阴雨天,存在雨污水混流的情况。 3.2020年夏季,金山镇人民政府曾接到针对田某坤畜禽养殖的情况投诉,当时已要求达到售卖条件的进行了售卖处理,对达不到售卖条件的,考虑弥补处置后的经济损失,要求其修建了围栏,继续进行圈养。 | 部分属实 | 1.金山镇吴胡同村村委协调田某坤已将养殖的8只羊销售处理;散养鸡只圈养于鸡舍内,修缮原有圈舍,防止雨污混流;清扫并保持院落卫生。 2.金山镇人民政府督促吴胡同村村委会加大对该户的监督力度,严控养殖污染。 | 已办结 | 无 |
27 | X2SD202109040023 | 新立村窑厂存有大批赤泥,新城镇政府挖了一小部分,却向上级汇报挖净了。举报人请求有关部门清理完毕。 | 桓台县 | 土壤 | 9月5日,桓台县组织新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新立窑湾存在填埋赤泥现象。情况属实。 1.2016年新城镇政府已将赤泥挖出铺设防渗膜后原地封存,并覆土种植农作物。为进一步规范历史堆填固废场地治理,新城镇委托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新立窑湾开展场地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将赤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外运合规处置。 2.2020年7月,新城镇将赤泥清理清运至淄博润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目前已全部利用完毕。 3.2021年9月5日,针对新立窑湾反复投诉问题,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新城镇政府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对新立窑湾开展填埋物专项调查,确定赤泥是否全部清理完毕,调查计划于2021年10月完成。 | 属实 | 待2021年10月填埋物专项调查完成后,桓台县根据调查结论进行相应处置。 | 未办结 | 无 |
28 | X2SD202109040213 | 1.傅家镇西河村党支书朱某亮活侵占村集体果园,建石料厂、停车场,后又收建筑渣土,导致土地无法耕种,严重破坏生态。 2.朱某亮伙同高某军在村集体用地上修建石料厂,粉尘污染严重。 3.朱某亮联系工地将张某国流转的土地用收来的建筑渣土垫高一米多,面积达30余亩,严重破坏耕地。 | 经开区 | 生态 | 9月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所指石料厂是淄博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料场,位于傅家镇西河村(朱某亮为本村党支书),占地约10亩,地类为耕地。反映的停车场属于村民朱某的承包地,1990年前是果园,后荒废,占地约20亩,地类为其他林地。情况属实。2021年7月,傅家镇政府对以上2宗地进行清理,收购施工开挖的地槽土进行覆土,现已恢复原耕地及林地属性。 2.信访所指石料厂为淄博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某柱,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3.张某国流转的土地约15亩,是西河村耕地。2019年,经朱某亮联系,将施工开挖的地槽土、部分建筑渣土运至张某国流转的土地,对低洼处进行垫高。2021年4月已将填埋的建筑渣土清理完毕,恢复耕作层并套种了玉米。 | 部分属实 | 1.淄博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督促傅家镇对该20亩林地、10亩耕地加强监管。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加强对该企业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3.傅家镇政府加强该地块管理,严禁破坏耕地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9 | X2SD202109040004 | 城二社区般河北岸,2021年4月以来居民区附近建起露天烧烤、饭店等,油烟、噪声扰民。 | 淄川区 | 大气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般阳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所指地点位于般河北岸中段的一处便民市场和夜市,属于城二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夜间有部分商户在此经营。该处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经营过程中,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情况属实。 | 属实 | 1.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餐饮经营者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达标排放,避免油烟扰民。 2.般阳路街道办事处、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管理力度,夜市管理人员督促商户控制夜间营业时间,劝导消费者文明就餐,避免扰民。 | 已办结 | 无 |
30 | X2SD202109040214 | 烟台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没有环保设施。 | 高新区 | 大气 | 9月5日下午,高新区组织建设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烟台港建设工地为烟淄管道支线加压站工程,位于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刘茅村,建设单位为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未正式施工。2021年8月中旬,该公司进场对基坑内的杂草及垃圾进行清理,做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清理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 属实 | 1.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已停止清运作业,并对现场裸土进行了覆盖。 2.高新区建设局责令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落实扬尘防治相关措施。 | 已办结 | 无 |
31 | X2SD202109040025 | 村内多家破碎、加工企业,粉尘、噪音,严重污染环境。 | 淄川区 | 大气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昆仑镇四维村涉破碎企业共3家,分别为:淄博永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彩鹤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淄博泰华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1.淄博永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泡沫陶瓷砖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粉尘、噪音,情况属实。 2.淄博彩鹤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防水材料项目混磨机粉碎、混合搅拌等工序,会产生粉尘、噪音,情况属实。 3.淄博泰华节能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7月停产至今。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三家企业加强管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环境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2.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昆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加强管理,杜绝出现违规建设项目。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