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9批 2021年9月13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SD202109030053 | 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孟坡村有两家养鸭厂位于鲁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没有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养殖粪便乱排乱放,异味严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沂源县 | 水 | 9月4日,淄博市组织沂源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沂源县南鲁山镇孟坡村共有肉鸭养殖户8家,均不在鲁山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内。 2.8家养殖户养殖场地内存在养殖异味。情况属实。 3.8家养殖户未达到规模养殖标准,无需办理畜牧、环评、土地等手续。为加强管理,沂源县参照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的标准,一并将8家养殖户纳入监管,并指导8家养殖户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 | 部分属实 | 1.沂源县进一步加强对8家养殖专业户的监管,责令其及时清理养殖粪便,及时喷洒除味剂,消除养殖异味。 2.市农业农村局指导沂源县按照《沂源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开展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 已办结 | 无 |
2 | X2SD202109030138 | 张店区1.共青团路128号悦豪庭2#楼1单元楼下门面房装修安装了两台空调外机,噪声扰民;2.杏园西路(柳泉路至金晶大道)存在下水口油污问题;3.和平路唐库文创园醉小牛烧烤,共青团路与瑞安路交叉口以西(共青团路198号)青岛小鲜肉烧烤,重庆路水晶街中段正味烧烤,存在油烟扰民、炭烟扰民问题。 | 张店区 | 大气 | 9月4日,张店区组织公园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店区共青团路128号名悦豪庭2#楼1单元楼下门面房。目前,此房屋处于空置状态,正在进行室内装修,暂无经营行为。空调外机安装于营业房与小区大门交接处女儿墙内侧,名悦豪庭2#楼1单元东北方向,距2#楼1单元住户最近距离约10米,尚未启用。 2.杏园西路(柳泉路至金晶大道)个别下水口存有少量油污。 3.和平路唐库文创园醉小牛烧烤排烟口处有少量油污,存在油烟、炭烟扰民问题。3家烧烤店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有合格的油烟检测报告。 | 属实 | 1.张店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公园街道办事处对其空调外机进行噪声监测,依据噪声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2.张店区车站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对杏园西路(柳泉路至金晶大道)路段的下水口统一进行清理作业,确保恢复下水道口整洁。现已完成。下一步继续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乱倾乱倒现象发生。 3.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3家烧烤店安装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并责令“醉小牛烧烤”立即清洗排烟系统,杜绝油烟炭烟扰民问题。 | 未办结 | 无 |
3 | X2SD202109030142 | 临淄区敬仲镇李家村南侧垃圾发电厂夜间存在异味。 | 临淄区 | 大气 | 9月4日,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垃圾发电厂实为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临淄区敬仲镇李家西村西南方向,于2016年开始建设,2018年建成并投入生产。 2.针对存在的异味问题,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在对干化、分选车间墙体彩钢板之间缝隙进行打胶密闭,预计12月底完成;对2号锅炉进行全密闭改造,预计10月底完成;建设处理废气量13万m3/h低温等离子除臭设施,预计10月20日完成。 3.该公司已联系了淄博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卸料平台臭气正在进行活性炭吸附试验;同时,已到江苏环球、上海西原、深圳天浩洋、青岛德勤4家专业机构进行实地查看,考察提标治理方案;目前该公司已与青岛聚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臭气在线监测设备,将根据实时臭气浓度变化,快速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减少恶臭气体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预计9月底到货并安装在厂区四周边界。 4.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开展恶臭、VOCs、粉尘检测,检测报告尚未出具。 | 属实 | 1.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强厂区环保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加快推进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进度;同时,尽快确定最佳治理技术,消除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2.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治理进度,并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减少因密闭不严引发的异味散发。 3.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督促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4.临淄区、市城市管理局定期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导,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 未办结 | 无 |
4 | X2SD202109030048 | 沂源县历山街道有多家砂石开采企业,噪声、扬尘扰民,开采后形成的矿坑未修复。 | 沂源县 | 噪音 | 9月4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沂源县历山街道辖区内2004年以来只有1家砂石开采企业,为沂源县马莲山石料开采厂,该企业已于2005年4月29日关闭,矿山关闭后未发现开采、私采滥挖行为和噪声、扬尘扰民现象,开采后形成的矿坑已经自然修复。同时,巡查中发现历山街道辖区内有零星砂石堆场分布,沂源县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清理。 | 部分属实 | 1.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对零星砂石堆场立即进行了清理和覆盖,彻底消除污染源。目前,已完成清理。 2.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砂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砂石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行业准入标准,加强监管。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沂源县强化巡查监管,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查处自然资源、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确保资源集约、绿色、生态开采。 | 已办结 | 无 |
5 | X2SD202109030066 | 1.淄川区龙泉镇龙一村西坡团结巷附近垃圾乱堆放。2.颐泽花园南门往东有一家露天烧烤店,每天傍晚烧烤味弥漫,持续到10点后,油烟味扰民。3.天地嘉苑4号楼前,狗叫扰民。4.松龄东路淄川盐业公司西50米左右的路北边非机动车道未回填,存在道路扬尘问题。 | 淄川区 | 大气 | 9月4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龙一村西坡团结巷垃圾”问题。龙泉镇龙一村聚宝街因小巷过窄,环卫车辆无法进入,未在此处设置垃圾桶,部分住户将垃圾扔到道路西侧的空地上,情况属实。 2.“颐泽花园南门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反映地点位于文峰路中段路南,颐泽花园小区南侧“冬枣园大串烧烤”。该店铺与小区相距40余米,相隔一条道路。店铺已安装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并加装一组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查阅油烟检测报告,各项数据未超标,但现场烧烤设备工作时有异味,情况属实。 3.反映“天地嘉苑4号楼狗叫扰民”问题。反映地点位于天地嘉苑小区,现有9幢居民楼,264户居民。有过狗叫扰民现象,小区物业已立即处理解决。情况属实。 4.“淄川盐业公司西非机动车道道路扬尘”问题。反映地点位于松龄东路淄川盐业公司西50米。因前期绿化需要,铺设电缆及水管,存在扬尘现象,情况属实。目前,该道路已完成硬化。 | 属实 | 1.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对该区域立即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并设立围挡防止乱丢垃圾的情况发生,在小巷内已设置2处垃圾桶,方便居民生活。 2.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冬枣园大串烧烤店铺的巡查监管,督促业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天地嘉苑小区物业加强文明养狗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狗叫扰民情况。 4.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道路建设现场的监管,避免出现扬尘扰民的情况。 | 已办结 | 无 |
6 | X2SD202109030052 | 1.周村区永安街道管辖区内天益烧烤油烟扰民,就餐噪声扰民;2.周村区北郊镇西坞楼村农贸市场存在露天烧烤油烟扰民、市场垃圾问题;3.新建西路141号附近慢车道排水井篦被沿街商户倾倒餐厨垃圾;4.站北路西头路有多家电动车商店占道维修,油污污染路面。 | 周村区 | 大气 | 9月4日,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永安街道管辖区内天益烧烤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建立了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台账,烧烤炉具、油烟净化设施外观整洁。经询问和走访店主及周边群众,该店经营过程中烧烤产生烟气逸散存在异味,同时,因部分顾客就餐过晚存在一定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2.北郊镇西坞楼村农贸市场内存在烧烤用炉具一套,询问市场管理方及走访周边业户,该烧烤用具为市场业户自用,不从事经营。市场内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情况。 3.新建西路141号附近慢车道部分排水井篦有油污痕迹,询问周边经营商户,反映存在少数餐饮商户向排水井篦倾倒厨房洗刷水及汤汁的情况。 4.信访反映路段为电动车销售聚集区,共有电动车销售门头20家,部分商户存在车辆摆放在公共区域店外经营的情况,未发现地面明显油污。 | 属实 | 1.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天益烧烤按规定运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引导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出现油烟、噪声扰民现象。周村区责成永安街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附近路段餐饮单位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出现油烟、噪声扰民情况。 2.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是对市场内使用烧烤炉具业户进行政策宣传,明确告知不得在公共区域露天烧烤。二是责成西坞村加强市场管理,及时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 3.周村区永安街街道、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对新建西路141号附近水井篦子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周村区责成永安街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新建西路141号附近餐饮商户进行提醒,要求其自觉将餐厨垃圾倒入附近设置的餐厨垃圾桶。三是加大对周边餐饮单位巡查整治力度,发现不文明经营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处罚。 4.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整治行动,清理整治店外经营行为。要求各商户规范停车秩序,禁止出现占用人行道情况。督促各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自觉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 已办结 | 无 |
7 | X2SD202109030136 | 周村区东河底原部队大院门口养鸽子异味。正阳路吾悦广场夜间施工扰民,渣土车扬尘。 | 周村区 | 大气 | 9月4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区东河底原部队大院位于古商城南门南沿河路西侧院,有住户在门口北侧的房屋内饲养信鸽30余只,存在异味。 2.正阳路西吾悦广场(商业部分)9月3日晚进行基础施工作业,存在噪音扰民情况。无土方作业和渣土运输。 | 属实 | 1.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责令该住户立即对信鸽及养鸽工具进行处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由周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建筑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标准要求,减少扬尘污染。严禁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的项目进行夜间施工,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8 | X2SD202109030130 | 淄博清华泵业科技有限公司、博山清华潜水电泵厂,环保设备不运转,严重危害周边环境。 | 博山区 | 其他污染 | 9月4日,博山区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清华泵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博山清华潜水电泵厂系同一家企业,其中,博山清华潜水电泵厂工商营业执照已注销。淄博清华泵业科技有限公司下料和机械加工环节位于密闭车间内,根据企业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因此未安装废气收集、集中处理设施。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督促淄博清华泵业科技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落实相关要求。 2.城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督导其合法生产。 | 已办结 | 无 |
9 | X2SD202109030131 | 博山区石马镇蛟龙村北侧长运钙业环保窑除尘设施不健全,粉尘污染。 | 博山区 | 大气 | 9月4日,博山区组织石马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为山东长运钙业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蛟龙村,主要从事轻质碳酸钙生产,该企业自4月16日停产至今。企业建设有竖窑2座,配套安装双碱法脱硫设施1套、SNCR脱硝设施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2套。为加强无组织扬尘管控,企业配备洒水车1辆、雾炮2台,定期对厂区道路洒水降尘,同时配套建设车辆冲洗平台1套。厂区物料采用密闭车辆运输,上料口、物料贮存库、破碎车间配备了旋转式喷淋设施。 现场检查时,对企业治理设施进行梳理排查,发现该企业废气管路接口处存在老化、松动现象,存在粉性物料撒漏隐患,已责令企业立即对管路进行全面检修。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责令山东长运钙业有限公司,对废气管路进行全面检修。目前,已完成管路检修工作。 2.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责令山东长运钙业有限公司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正常生产时,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3.博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和各镇街道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督导帮助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0 | X2SD202109030139 | 经济开发区罗村镇东官矿粉厂加工磨石灰,存在粉尘污染。 | 经开区 | 大气 | 9月4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所指东官矿粉厂为淄博东官矿粉厂,位于南定镇东官村,建有年产6万吨矿粉(氢氧化钙、氧化钙、重钙粉)加工项目。该公司生产车间处于密闭作业状态,车间内有无组织排放现象,设施和地面存在积尘。情况属实。 | 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责令淄博东官矿粉厂在生产过程中加强扬尘管控,立即清理撒漏物料。目前,撒漏物料已清理完毕。 2.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责令淄博东官矿粉厂加强精细化管理,对原料输送环节全部进行封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3.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大对淄博东官矿粉厂的巡查和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加强扬尘管控,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11 | X2SD202109030128 | 沂源县鲁村镇鲁村煤矿有限公司院内石料加工厂存在排放污水,加工石料噪音大及粉尘污染问题。南麻镇荆山西路东首路南,健源时代新村小区南侧鲁阳节能有限公司,生产原料、仓储、加工时产生的粉尘、纤维污染环境。 | 沂源县 | 水 | 9月4日,沂源县组织鲁村镇政府、南麻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石料加工厂排放污水,噪音大及粉尘污染”问题。反映的石料加工厂是沂源富泰建材有限公司。2021年4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该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露天装卸物料,装卸机械装卸物料过程中噪声较大问题,责令企业停产限期整改,2021年4月28日该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截至2021年9月4日,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排放污水、加工噪音及粉尘污染问题。 2.“鲁阳节能有限公司粉尘、纤维污染环境”问题。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是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温纤维分公司。厂区内原料仓库全密闭并安装水幕除尘,产品密闭存放,生产过程中切割工序产生粉尘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设备,经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经检测,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达到排放标准。该企业原料仓库顶棚因喷淋设施长期运行未及时维护,造成顶棚有多处腐蚀破损点,存在轻微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恢复生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2.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责令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原料仓库破损点修复。目前,已完成。 | 已办结 | 无 |
12 | X2SD202109030141 | 张店区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向张店区和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 经开区 | 噪音 | 9月4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反映的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和沣水镇,主要生产性单位有4家,分别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特种材料厂和山东铝业有限公司铝加工厂。 1.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水泥生产企业,该企业噪声来源主要为罗茨风机、排风机、磨机等大型设备设施运行产生。为降低噪声排放,目前该公司已采取了19项降噪及提升改造措施。但该公司1#生料磨2号辊压机区域、1#煤磨1台罗茨风机、2#煤磨5#煤皮带等3处区域噪音较大。 2.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噪声来源主要为泵类、制氮机组、空压机等设备设施运行产生,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在厂房内,厂房保持密闭,无明显噪音。 3.山东铝业有限公司铝加工厂噪声来源主要为挤压机、行车、空压机、机泵、冷却塔等设备设施运行产生,主要噪声源均设置在厂房内,厂房保持密闭,现场无明显噪音。 4.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特材厂噪声来源主要为欧版梯形磨运行产生,已通过固定设备减少振动、在声源处加防护罩、在磨机周边安装隔音板来减少噪声排放。但该公司雷蒙磨北侧汽车通道未完全封闭,生产过程中噪音较大。现场核查时发现,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主要道路进出重型载货车辆数量较多,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车辆噪音污染现象。 | 基本属实 | 1.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正在对排查发现的4处噪声源(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1#生料磨2号辊压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1#煤磨罗茨风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2#煤磨5#煤皮带、山东铝业有限公司特材厂雷蒙磨)采取降噪措施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问题。 2.加强运输车辆噪声管控,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尽量减少夜间物料运输,并加强邻近居民社区的厂内道路巡查,减少噪声扰民。 3.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已责令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厂界噪声检测,加强噪声源日常巡查,对各重点区域和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以上企业整改措施由南定镇人民政府、沣水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 | X2SD202109030039 |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前沟村有一处闲置院落(原淄川区峨庄乡水利站),前几年卖给了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裕村村民胡某刚。胡某刚以搞建设为名,私挖乱采石头近万方,毁坏大片山楂林,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4日,淄川区组织太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胡某刚系淄博红历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项目施工负责人。 1.“以搞建设为名,私挖乱采石头近万方”问题。2020年4月,太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了2020年度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经淄川区扶贫办以川扶办字〔2020〕19号文批准。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群众反映的“太河镇前沟村闲置院落内(原峨庄乡水利站)”处,由淄博红历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具体施工负责人胡某刚)。在实施过程中,对该处南邻的坡角进行了平整,产生了部分石料,约1200方左右,全部用于项目挡土墙和梯田砌堰,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工作。 2.“毁坏大片山楂林,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问题。该处东邻有山楂林园和农田,未发现“大片山楂林”破坏现象。 | 部分属实 | 太河镇人民政府、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督,防止私开乱挖、破坏山楂园等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4 | X2SD202109030045 | 博望石料厂毁坏山林数百亩,还以修复名义名义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4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博望石料厂”为淄博博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面积:1.1911平方公里,有限期至2022年5月30日。 1.“毁坏山林数百亩”问题。该矿山在2017年至2019年11月发生过2次占用林地采矿行为。其中2017年8月18日由原区林业局进行立案调查,面积5280平方米,罚款158400元,已执行到位;2019年11月7日由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调查,面积5236.61平方米,罚款157098元,已执行到位。2020年至今,经多次巡查监管及森林“一张图”违法图斑核查,未发现占用林地采矿行为。 2.“以修复名义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为淄川区罗村镇永强石料厂矿山修复项目,位置为原永强石料厂采矿区遗留废弃矿坑。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2020年3月20日对该关闭矿山修复方案进行了批复。2020年4月3日,经公开招标确定淄博博望矿业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治理修复。根据治理方案要求,进行危岩体清理、坡面整理、采坑回填、场地平整。治理完成后,种植农作物和复绿。2021年4月,因临临高速建设工程的养护工区、匝道占用该区域,修复项目已经停止实施。 | 部分属实 | 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寨里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破坏山林、非法采石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5 | X2SD202109030042 | 村民苗某梦借着光伏发电名义盗采、加工、出售渭二村矿产资源,加工过程粉尘、噪声扰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4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苗某梦为龙泉镇渭二社区居民,问题位置为原淄博汇熙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该矿于2015年10月政策性关停,未再进行开采加工。2016年3月,苗某梦(该矿法人苗某凯之父)利用该矿区部分土地(未利用地)建设淄博新明珠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平整场地过程中,产生约20万吨渣石堆放在矿区东侧,情况属实。今年5月,龙泉镇政府要求汇熙矿业将废弃6年的破碎设备拆除。进出该矿的主要道路均有路障封堵,在进出卡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现场不具备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条件,未发现“盗取资源、粉尘噪声污染”现象。现场堆放的20万吨渣石2021年5月的矿业秩序整顿专项行动中,已经公开拍卖处置,并完成覆土复绿。 | 部分属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6 | X2SD202109030067 | 淄川区洪泉石料厂以修复为名在野鸡岭村盗采矿产资源。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5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野鸡岭村范围内有淄川黑旺鲁川石料加工厂和淄博崇正矿山有限公司2处关闭矿山。2019年4月8日,《淄川黑旺鲁川石料加工厂生态恢复治理方案》通过专家评审,2019年4月20日,淄博洪泉石料厂进场治理,5月31日完成主体治理工程。8月5日,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验收,2020年3月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洪泉矿业修复矿山属实,该企业按照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区矿业安全服务中心负责全程监管,期间,未发现“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 部分属实 | 淄川区寨里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7 | X2SD202109030041 | 淄川区岭子镇下河村书记候某锋与外村书记合伙霸占村北山后60亩耕地,330亩山坡地,并以养殖为名,私开乱挖黏土、石英石。 | 淄川区 | 生态 | 9月4日,淄川区组织岭子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岭子镇下河村书记候某锋与外村书记合伙霸占村北山后60亩耕地,330亩山坡地”问题。反映问题位置位于岭子镇下河村(村书记为侯某锋)北山,为种猪养殖项目地点。该项目由山东未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已办理建设项目备案(2102-370302-89-01-103773),项目用地已同岭子镇下河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经岭子镇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备案(岭政发〔2021〕28号)。备案面积129.5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68.66亩(旱地46.57亩、田坎18.83亩、果园3.08亩、农村道路0.18亩),未利用地60.90亩。该项目在备案土地范围内进行建设前期的土地平整,未发现超批准范围建设行为。 2.“私开乱挖黏土、石英石”问题。该公司在场地平整时产出部分渣土,全部用于平整和回填至周边废弃的矿坑内,未发现私开乱挖行为。 | 部分属实 | 1.市农业农村局责成淄川区加强该项目巡查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进行建设,严禁私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严禁私开滥挖。 2.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8 | X2SD202109030137 | 举报人与皇城镇崖付村村民委员会签订150亩废弃地复垦合同。村委会在举报人承包的责任田里用大型挖掘机挖坑埋上建筑垃圾造成永久性破坏。 | 临淄区 | 土壤 | 9月4日,临淄区组织皇城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签订150亩废弃地复垦合同”问题。皇城镇人民政府、崖付村村委会对签订的废弃地复垦合同备案情况进行了梳理查阅,仅有1份土地复垦合同,具体情况为村民王某信于1997年11月15日与崖付村村委会签订,土地面积为28928平方米(约43.4亩)。 2.“责任田内填埋建筑垃圾”问题。崖付村村委会于2012年4月对全村土地进行了流转,土地全部收归村集体所有,并每年兑付粮食款。2017年,因新建大棚取土,造成流转的王某信土地上出现了100平方米左右的坑洼地势,不具备种植条件,因此,原崖付村村委会负责人将部分建筑垃圾填埋后进行了土地复垦,目前高粱作物长势良好。因连续降雨原因,机械设备暂时无法进场进行挖掘勘探。 | 部分属实 |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和崖付村村委会,待机械设备具备进地条件后,根据已经制定勘探计划,立即进行现场挖掘,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土壤采样。 | 未办结 | 无 |
19 | X2SD202109030135 | 举报人称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小刘庄书记在2017年5月份垫湾四分之一,并把废弃垃圾、化工垃圾倒入湾内,把湾内的鱼药死了,现在还一直往里倒废弃垃圾。高某凤、耿某海往湾内倒非法垃圾。 | 周村区 | 土壤 | 9月4日,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把废弃垃圾、化工垃圾倒入湾内,致鱼死亡”问题。未发现时任小刘村书记刘某倒土垫湾及把湾内的鱼药死的情况。该处为国有建设用地,2019年开始建设北郊镇祠堂式公墓项目,回填用土为周边工地开槽及孝妇河整治用土。目前该建设项目已竣工,已完成迁入11个村1.1万余个灵位。 2.“往湾内倒非法垃圾”问题。举报人提及的高某凤、耿某海为北郊镇政府工作人员,2019年负责祠堂式公墓项目建设,未非法倾倒垃圾。 | 部分属实 | 1.周村区于2021年07月27日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墓进行了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并于2021年8月20日对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出具了检测报告。对土壤45项基本项目及ph值、石油类(C10-C40)、氟化物、氨氮和地下水38项检测,监测数据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2017)的标准要求。 2.由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北郊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管理,杜绝私拉乱倒各类垃圾的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
20 | X2SD202109030021 | 西河镇路湖南口至薛家峪道路约1.2公里左右处,有一石灰生产企业,该企业厂房及办公区破坏山体,生产过程排放黑烟,怀疑使用煤炭,未安装环保设施,运输原料和产品中造成路面扬尘污染。 | 淄川区 | 大气 | 9月4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石灰石企业”为淄博三桥钙业有限公司东厂区,位于西河镇河北村东南方向,薛家峪进村道路北侧。该项目于2009年6月通过审批(淄环许可﹝2009﹞13号),同年完成建设。 1.“厂房及办公区破坏山体”问题。该企业厂房及办公区位于山脚下,占用土地地类为未利用地,周边植被完好,未发现“破坏山体”行为。 2.“使用煤炭”问题。该企业主要产品为活性石灰,主要生产原料为石灰石、低硫无烟煤,煅烧类型为石灰石与低硫无烟煤分层叠加煅烧,低硫无烟煤即作为原料又作为燃料使用,情况属实。 3.“未安装环保设施、排放黑烟”问题。该企业环保设施齐全,安装有布袋除尘器3套、脱硫系统1套。石灰窑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及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未发现“排放黑烟”现象。该企业安装有自动监测设施并联网,经查阅近期自动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均未超标。 4.“运输原料和产品中造成路面扬尘污染”问题。该企业物料均在料仓内密闭储存,地面硬化并专人负责定期清扫、冲洗。但运输车辆在进出过程中,个别车轮带泥,产生轻微扬尘。 | 部分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该企业加大对厂区地面和进出车辆的冲洗力度,防止产生扬尘。 2.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组织生产,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企业周边加强巡查,防止破坏山体现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