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淄博市情况(第六批)

发布日期:2021-09-10 18:0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六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共计26件(来电3件,来信23件)。截至9月10日,已办结16件,阶段性办结8件,未办结2件。其中,责令整改1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6批  20219月10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SD202108310059淄博市张店区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安康家园小区晚上经常有异味(具体来源不明),小区附近有三处污染源,猪龙河上游东支、西支内可能存在被排放污水的情况,小区附近100米光大水务污水处理厂,小区东侧500米左右有3-4家小型化工厂,近几天督察组进驻后好转。光大水务污水处理厂2019年强行扩建,投诉人称未在小区内进行公示,仅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了,扩建后距离小区100米,不符合住建部门出台的关于污水处理厂需距离居民区300米以上的规定、以及污水处理厂前需在附近居民区(可能造成影响的小区)内进行公示的规定,小区位于污水处理厂的下风侧,严重损害居民健康。张店区、经开区大气9月1日,张店区、经开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湖田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建设、生态环境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安康家园小区晚上经常有异味问题。分别对反映人提出的三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一是部分河段尚未进行清淤,河水冲刷淤泥易造成水体异味。二是对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二分厂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明显异味。通过调阅废气检测报告,数据显示达标,但污泥装车过程中,存在异味隐患。三是对安康家园以东良乡工业园5家化工企业开展巡查检查和检测工作,未发现异常情况。
      2.光大水务污水处理厂扩建后距离小区100米问题。经现场测量,该厂曝气池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为114米。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4.4.4条规定,新建污水处理厂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其卫生防护距离按照≤5万吨/日150米距离控制(≥10万吨是300米),但环境影响评价后,执行环评要求,光大水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前日处理能力5万吨/日,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规模未变。根据山东明嘉勘查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测绘距离示意图显示:该提标改造项目的A/A/O反应池距离安康家园小区25#楼为114.37米;距离安康家园小区32#楼为117.45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光大水务污水处理厂扩建未在小区公示问题。经查,住建部门无必须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居民区(可能造成影响的小区)内进行公示的规定。
属实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区建设局加快推进猪龙河东、西支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进度,为消除异味,先行进行河道清淤,计划2021年10月底完成。
      2.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强对污水厂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证除臭等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2021年10月底前对污泥处理单元的卸料部分进行密封,将卸料时产生的气体收集至现有除臭系统进行处理。
    3.加强巡查,针对安康家园社区附近进行重点巡查,加大对园区内化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异味现象立即溯源排查。
阶段性办结
2X2SD202108310073桓台县果里东边附近工厂7月底、8月初连续半夜空气有刺激性臭味,疑似附近工厂偷排废气。桓台县大气9月1日,桓台县组织果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执法人员对东边村及周边区域进行了巡查,未发现该区域存在明显异味。后续重点对东边村周边的淄博华天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恒久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奥科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了排查,排查期间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自行监测报告显示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存在因开停车、设备故障及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不及时造成物料跑冒滴漏引发异味扰民问题。
属实1.桓台县加强对东边村周边企业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异味产生,同时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已办结
3X2SD202108310093淄博市高新区创业火炬花园小区附近的居然之家商场空调外机噪音扰民严重;该商场每天早上装卸货物扰民。高新区噪声污染9月1日,高新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居然之家楼顶空调外机因轴承老化等原因开启时产生响声扰民。居然之家每天早上5:30开始装卸货物产生噪音扰民。
属实1.9月底前更换空调外机冷却塔内运转轴承,在空调外机冷却塔塔顶增加隔音风帽。在运转轴承和隔音风帽安装前,尽量减少空调开启时间。
      2.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责令居然之家商场将早上卸货时间由5:30改为6:30以后,同时安排专人值守,督促商家文明规范装卸货物,减少装卸过程中的噪音扰民。
    3.高新区加大对该商场的巡逻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已办结
4D2SD202108310060淄博市周村区王庄镇大史村,有一个养猪场,养殖场距离居民家不足10米,养殖4800头左右,手续不齐全,在环保设施不达标的情况下就开始养殖,已经半年多,产生严重异味,有臭水渗出,曾经存在偷排污水的情况,现在管子已经撤了。村民曾经要求查看企业手续,经营者称有手续,但无法出示。2021年4月已经反映过,一直未解决。周村区大气9月1日,淄博市组织周村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山东鸿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猪项目,位于周村区王村镇大史村,该村于2013年搬迁至王村集中居住区,但剩余1户居民未随村搬迁,位于山东鸿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东10米处。山东鸿业畜牧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手续齐全,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养猪项目于2020年7月配套建设了自动喷淋、污水池、储粪池、干湿分离机等环保治污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养殖废水经场内沉淀、发酵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未发现臭水渗出及偷排污水迹象。但在实际养殖过程中,因距离该住户较近,存在影响其生活质量的情况。
    经过周村区积极协调,该住户与王村镇政府达成一致,目前已顺利搬迁。
部分属实周村区督导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各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清理舍内粪污,保持场内外干净卫生,每天在舍内和养殖区域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异味。已办结
5X2SD202108310096淄博市淄川区,淄博宜信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无危化品生产手续和相关环评文件,大规模生产国家八类危化品:偏硅酸钠。该公司采取部分在本厂暗中生产,部分在附近闲置厂房转移产品和原材料隐匿生产的方式。该公司位于淄川张相湖生态湿地,生产使用大量腐殖酸钠,含甲苯及强腐蚀酸碱水等被排入湿地,甚至渗入地下水,严重污染当地地下水源。淄川区9月1日,淄川区组织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无危化品生产手续和相关环评文件,大规模生产国家八类危化品:偏硅酸钠”问题。淄博宜信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偏硅酸钠项目环评已备案,其产品偏硅酸钠(陶瓷稀释剂)属于八类危化品。经调阅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八类危化品偏硅酸钠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使用腐殖酸钠、小苏打、纯碱等混料生产陶瓷原料的行为。
      2.“该公司采取部分在本厂暗中生产,部分在附近闲置厂房转移产品和原材料隐匿生产的方式”问题。未发现在本厂和附近闲置厂房中转移产品和原材料隐匿生产的情况。
      3.“该公司位于淄川张相湖生态湿地,生产使用大量腐殖酸钠,含甲苯及强腐蚀酸碱水等被排入湿地,甚至渗入地下水,严重污染当地地下水源”问题。淄博宜信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距张相湖湿地公园约125米,现场检查发现,使用腐殖酸钠的行为属实,未发现含甲苯及强腐蚀酸碱水等生产废水排放现象。
属实针对无危化品生产手续生产偏硅酸钠和无环评审批手续使用腐殖酸钠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行为,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淄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该企业予以关停。目前,该企业正在拆除偏硅酸钠项目主要生产设施。阶段性办结
6X2SD202108310051淄博山铝公司每年排放几百万吨赤泥,已经在沣水镇堆成两座红色大山(投诉人反映有几千万吨),前年有红色的水流入周围河沟,造成污染。经开区9月1日,淄博经开区组织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经济开发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是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第二赤泥堆场,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目前,日堆存赤泥约1万吨,该堆场因2015年修建东发大道,将赤泥堆场分成南、北两个区域。2019年8月,受台风“利奇马”影响,导致赤泥渗滤液(红色水)外溢至周边河沟。发现此问题后,中铝山东有限公司采取了增建蓄水池、完善雨污分流系统等措施,2021年7月台风“烟花”过境时,未出现红水外溢情况。
属实1.市生态环境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第二赤泥堆的安全管理及防控措施;加强蓄水池的日常管理,强化异常天气情况下应急防汛能力,防控红水外溢风险。
      2.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责令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根据防汛工作方案,提前部署相关工作,汛期、极端天气时提前预警,将各蓄水池(调节水池)水位降至安全水位,确保防洪工作有序组织。
    3.沣水镇加强对第二赤泥堆场各重点区域和配套设施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已办结
7X2SD202108310056珍龙琉璃瓦厂(原来博威陶瓷),现在改为陶瓷切割厂,他们乱挖粪池,夜间疑似有化工排放,恶臭难闻,切割时噪声特别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博威切割厂南厂煤气站拆除时产的的汾水、煤焦油仍在场地土壤中,造成地下水污染;切割厂老板杨某军非法占用20亩土地堆放瓷砖,占用杨兰村耕地,每天向西边耕地倾倒建筑垃圾,在杨兰东山上有几万吨工业垃圾,多次举报未解决。淄川区9月1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瓷砖切割厂”为淄博市博威市场开发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双杨镇杨兰村东,利用原淄博博威陶瓷有限公司、原凤凰瓦厂厂房建设。
    1.“乱挖粪池”问题。在南厂区西侧有一化粪池,现已废弃,改为蓄水池,用于浇菜。
    2.“化工异味”问题。企业主要进行地砖的切割、打磨、包装,不涉及化工类生产。周边无化工企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
      3.“噪声”问题。该企业噪声主要为生产加工过程中切割机、修边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厂房安装有隔声门窗,对声功率级大的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切割机切割过程中产生噪声。查阅该企业第三方2021年8月5日检测报告,结果未超标。9月2日上午现场再次开展噪声检测,结果为49.6dB,达到环评要求,但存在达标扰民现象。
    4.反映“南厂煤气站拆除时产的的汾水、煤焦油仍在场地土壤中,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该企业于2016年底停产拆除,拆除时已对酚水和煤焦油进行规范处置。为验证酚水和煤焦油中特征污染物(挥发酚、氰化物、氨氮)是否对地下水造成影响,2020年9月份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水井监测,挥发酚、氰化物均未检出,氨氮达到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根据GB/T14848-2017评价)。
      5.反映“非法占地20亩”问题。经现场核查,反映地块位于双杨镇杨兰村东北、省道102以南,地类为建设用地,面积为20亩。现场无瓷砖压占,未发现破坏耕地问题。
    6.反映“占用杨兰村耕地”问题。反映地块位于博威切割厂西侧、杨兰村东山上,现场存放部分瓷砖及瓷砖切割碎片,压占面积2.2亩,其中耕地0.7亩、建设用地0.3亩、未利用地1.2亩。属于压占破坏耕地行为,情况属实。
    7.反映“几万吨工业垃圾”问题。杨兰村东山是该村墓地,墓地北面是一片荒地。现场检查,发现存有建筑垃圾和原凤凰砖瓦厂关闭后遗留的瓦砾,约300余吨。
部分属实1.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进一步减小生产噪声,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对原煤气站处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将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3.立即对压占耕地存放物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4.已委托专业资质第三方公司对杨兰村东山建筑垃圾和瓦砾等存放物进行鉴别,对土壤进行检测,将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未办结
8X2SD202108310155山东浩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直排污水、废烟,占用大武水源地,污染环境。临淄区9月1日,临淄区组织辛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浩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齐鲁化学工业区经八路东侧,年产600万套聚苯乙烯塑料包装制品项目于2017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手续,废气经UV光解装置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外排。企业已于2021年4月自行停产,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目前,20台生产设备已拆除7台,预计10月份拆除完毕。
属实临淄区责令辛店街道办事处加强企业拆除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因拆除产生环境污染问题。阶段性办结
9X2SD202108310070淄博市淄川区紫御城小区晚上九点多以后就有刺鼻的气味,疑似附近化工厂偷排污染;淄川区罗村镇洪五生活区堵路、挖沟,扬尘污染;市场摊贩混乱,噪音扰民;洪山太和广场广场舞噪声扰民;樊家窝旧村改造,山川北边工地夜间施工扰民;菜园村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龙泉镇政府龙一村聚宝街(龙一西坡团结巷)没有垃圾桶,垃圾随便扔,没有清理,存在垃圾异味问题。淄川区大气9月1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罗村镇人民政府、龙泉镇人民政府、寨里镇人民政府、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紫御城小区异味问题。淄川区组织人员对小区周边异味源开展日夜巡查,现场检查时小区无明显异味,经对周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使用PID检测仪开展现场检测,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2.信访反映地点位于洪五生活区东侧次干道,“堵路”“挖沟”为施工单位前期对该区域进行过围挡,并开挖安装进出车辆冲洗平台。洪五生活区由于生活区建设年代较早且常住人口和过往车辆较多,存在车辆鸣笛声和生活噪音。
    3.太和广场晚上有部分老年人使用音响跳广场舞,人数20人左右。
    4.樊家窝村南侧建筑工地,中建国际于8月17日至8月18日在此处进行“打探点工程”,存在夜间施工行为。
      5.菜园社区安置房建设工程由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目前该工地正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因工艺技术要求一次性连续浇筑,故建设方存在夜间施工情况,街道已在周边小区张贴“致歉信”。
      6.龙一村聚宝街道路长约60米,宽2米,现有住户5户。因小巷过窄,环卫车辆无法进入,故未在此处设置垃圾桶,部分住户将垃圾扔到道路西侧的空地上,存在乱扔垃圾并产生异味的情况。
属实1.加大对紫御城小区周边的巡查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夜查,防止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2.目前该处道路已畅通,将加强管理,制止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确保正常通行;将在洪五社区主干道北侧改造建设通往新大王路道路一条,方便群众出行。
    3.加强巡查力度,严格控制跳舞时间,降低音响音量,避免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4.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工地现已停止夜间施工。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5.加强管理,督促施工方降低施工音量,防止噪音扰民。
    6.垃圾已清理完毕,并设立垃圾桶和围挡防止乱丢垃圾的情况发生。
已办结
10X2SD202108310104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299号路段多家饭店、烧烤店油烟扰民,新建西路136号贵和快餐油烟扰民;和平路康喜超市对面电热厂有刺鼻异味;新建西路毛毯厂宿舍136号附近贵和快餐油烟扰民。周村区大气9月1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区东门路299号路段有4家餐饮经营户,分别为紫冉小厨房、虾蟹村餐厅、塞外春便民餐饮店、西部炭火餐饮店。四家餐饮单位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净化设施均在有效期内,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记录齐全。因该处距离居民区较近,存在一定异味扰民情况。
    2.周村新建西路136号贵和快餐为早餐店,以蒸饺为主,兼卖油条煎包,制作过程中产生少量油烟。
      3.信访反映的和平路康喜超市对面为和平社区居委会,无电热厂。经对周边排查,和平社区西侧的淄博北友塑件有限公司,注塑车间内有异味,经PID现场测试,VOCs浓度小于1mg/m3。
属实1.督促有关餐饮经营业户做好净化设备维护、清洗,确保油烟净化设施高效运行,避免出现油烟扰民现象。
      2.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责令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检查维护环保治污设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已办结
11X2SD202108310086村西有一未验先投的石灰窑直排扬尘、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淄川区大气9月1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罗村镇小吊桥村仅有1家“石灰窑”企业,为山东赢正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关于“未验先投”问题。该企业年产20万吨纳米活性碳酸钙项目于2014年5月4日审批通过(淄环报告表〔2014〕28号),2018年12月投产,2019年3月9日企业通过自主验收,验收内容为石灰窑1座及配套设施,不存在“未验先投”问题。
    2.关于“直排扬尘、烟气”问题。企业石灰窑废气产生工序安装有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并且安装有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对原消化、碳化工序相关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无法对其立即开展监督性检测。现场查阅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该企业无日均值超标情况。查阅该企业2021年4月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显示该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均达标。虽达标排放,但废气经有组织排放后,对周边仍有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在该企业改造完成投运后,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环评组织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未办结
12X2SD202108310067大型车辆乱鸣喇叭,噪声扰民。淄川区噪音9月1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昆仑镇人民政府、淄川交警大队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大型车辆乱鸣喇叭,噪声扰民的路段为昆仑镇326省道(现为510省道)泉头村到昆仑广场路段,全长5.3公里,道路共穿村庄社区8个,周边学校2所,大小企业较多,是居民出行、学生上学、车辆运输主要通道,大型车辆通行量大(日均通行量2800辆左右)。该路段为省道非禁鸣路段,因道路通行环境复杂,行人横穿道路现象较多,大型车辆行经该路段存在鸣喇叭现象,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1.淄川交警大队加强对大型车辆驾驶员现场劝导,审慎使用喇叭、文明使用喇叭,非需警示、紧急情况下减速慢行不使用喇叭。
    2.在326省道泉头村到昆仑广场路段显著位置利用宣传条幅、LED大屏提醒过往大型车辆合理使用喇叭,避免噪音扰民。
已办结
13X2SD202108310152小区北侧朱台镇化工厂夜间排污,早晨、夜间异味刺鼻。临淄区大气9月1日,临淄区组织朱台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小区实为稷下街道金茵小区,小区周边五公里范围内无化工企业,距离朱台镇工业集聚区最近的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直线距离约7.7公里。目前,朱台镇工业聚集区共28家化工企业,其中正常生产企业15家,长期停产企业6家,间歇性生产企业4家,化工储存企业3家。以上企业均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监测频次要求对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均达标排放。但由于企业开停车、设备故障、车辆运输等原因,造成跑冒滴漏现象,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金茵小区以北1公里左右为城区北外环,西北1.6公里为通往东营市的231省道,有时存在过境的化工罐车罐口密封不严带来的异味扰民情况。
    3.执法人员在9月1日夜晚到凌晨对金茵小区及其周边进行现场巡查和走访,未发现刺鼻性异味扰民情况。
属实1.临淄区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及时处置异味扰民问题。
    2.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金茵小区及周边进行监测车走航检测,根据实时数据,开展溯源排查和管控工作。
阶段性办结
14X2SD2021083100921.悦庄镇窑洼村村东南角舜天玻璃纤维厂,粉尘污染严重。2.历山街道怡河家园小区一期西侧紧邻水沟,水体恶臭,投诉人怀疑是沿街业主特别是餐饮业户排放生活污水导致。沂源县大气9月1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悦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省沂源县舜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舜天分公司在玻璃废丝装卸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存在扬尘问题。
      2.沂河嘉园小区一期西侧存在一条南北走向的污水管道,并无水沟。因污水主管网疏通不畅,导致管网污水满管外溢。同时,接入污水管网的御座酒楼、金典海鲜姿造、涮涮捞火锅店等3家餐饮业户建设的沉淀池存在功能性缺陷,导致污水井逆流,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责令该企业在玻璃废丝装卸过程中,采取密闭作业、洒水等抑尘措施,杜绝扬尘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快实施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在沂河嘉园小区西侧路面下重新铺设污水管道,9月底前全部完成,彻底解决污水管网不畅、污水外溢问题。
    3.聘请专业环保公司研究提出餐饮行业沉淀池改造方案,责令该处3家餐饮业户严格按照改造方案对沉淀池实施提升改造,9月15日前改造完成,消除污水逆流异味扰民问题。
    4.加强宣传,在工程现场设置公示牌,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阶段性办结
15X2SD202108310058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淄博旭能热电有限公司3号、4号机组3台机组均无立项等相关手续。周村区其他污染9月1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发展改革局、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机组目前已拆除。其中,瑞光热电3号机组无手续;旭能热电3号机组不具备运行条件,废用多年;4号机组于2018年12月底办理技改立项手续。
部分属实进行举一反三排查,防止类似的问题发生。已办结
16X2SD202108310071淄博昊博运输公司、淄博旭齐运输有限公司破坏耕地耕作层,堆放建筑垃圾,污染土壤,破坏生态环境。桓台县土壤9月1日,桓台县组织新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原淄博昊博运输公司停车场位于新城镇毛家村寿济路以北,占地面积约27亩,其中一般农用地约14亩,设施农用地约6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7亩。2019年5月该处停车场被取缔,现场检查时正在清运建筑垃圾,目前已经清运完毕并全部覆盖防尘网。
    2.淄博旭齐运输有限公司停车场位于新城镇毛家村寿济路以北,占地面积约12亩,地类为设施农用地,2019年5月该处停车场被取缔,现场已全部覆盖防尘网。
属实对基本农田进行复种,一般农用地复耕复种,设施农用地由新城镇政府监督管理,杜绝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再度发生。已办结
17X2SD202108310065桓台县田庄镇辕北村支部书记牛某梅,在农村卫生环境整治中把清理的垃圾倾倒在329线北老码头向北的南北河北面和自然河道中进行填埋处理;329线北侧辕北村的老码头现已覆土绿化,下面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019年春天辕北村懂潴龙河西地下水渗透有毒废水,造成小麦减产。桓台县土壤9月1日,桓台县组织田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县水利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据了解,反映的河道属于自然沟渠,为方便耕种,该村将沟渠南端进行了平整。现场察看,该地块已用土覆盖,栽植了玉米和蔬菜,周边已安装视频探头,防止发生随意倾倒垃圾现象。现场开挖,填埋物为辕北村、文庄村拆除村内违章建筑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
    2.反映“2019年春天辕北村懂潴龙河西地下水渗透有毒废水,造成小麦减产”问题,实际为辕北村东猪龙河西侧地下排污管线渗漏造成附近小麦减产。该排污管线为地埋污水管线,主要用于收集新城镇、田庄镇沿线生活污水以及部分工业企业排水。由于地下水位较高,管线发生不均匀沉降,造成个别管道发生渗漏,对周边小麦生长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对管道进行了维修,目前现场查看,农作物长势良好。为加快建制镇雨污分流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改造工程,2020年启动污水管网改造工作,管材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计划2021年10月份建成投入使用,旧管线同时停止使用。
属实桓台县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确保相关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快污水管网工程进度,2021年10月建成投用。阶段性办结
18X2SD202108310068新立窑厂与桥南农田相邻,西边和邹平东尉村生产路相邻。李光某2012年向新立窑湾运送大批赤泥、粉煤灰至今未清理,李广某自1993-2017年霸占新立窑厂搞破坏,挖土卖钱,存放赤泥,破坏环境,污染地下水。桓台县土壤9月1日,桓台县组织新城镇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李光某等人承包新立窑湾制砖,存在填埋赤泥和粉煤灰现象。2015年,已由新城镇人民政府对填埋的粉煤灰原地封存,将赤泥(炼铝废渣)挖出并铺设防渗膜,后原地封存,覆土种植农作物。
      2019年,桓台县开展了坑塘、窑湾专项调查,其中,新立窑湾场地调查的结论为:该地块内填埋固废为一般固体废物,未对周边农用地造成明显污染,地块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与赤泥基本无关。新立窑湾场地调查报告的专家建议为:对地块内填埋的粉煤灰原地封存,原则上不进行二次转移。赤泥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清理外运、合规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2020年7月,新城镇将共计3981.76吨赤泥清理清运至淄博润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制砖原料利用处置,目前已全部利用完毕。
属实桓台县加强对新立窑湾的日常巡查监管,杜绝出现随意倾倒固体废物现象。已办结
19X2SD2021083101071.淄博市周村区宏信化工异味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2017年、2018年企业承诺的环保治理和厂区搬迁的事项至今也没有完成。2.区政府周边道路的路灯上安装喷雾设备,不定时开启,企图干扰空气质量监控站的运行,捏造数据。3.城区下水道淤积严重,容易造成水体污染。周村区大气9月1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0号。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日停产,正由专业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对装置进行安全解体拆除。前期因手续办理及疫情影响,搬迁进度较慢。为确保安全,拆除前需对装置置换清洗,置换过程中产生废气通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存在少量无组织废气排放,导致出现异味扰民。目前两套不饱和聚酯树脂装置已拆除完毕,塑剂装置及苯酐装置正在拆除过程中。
      2.反映“喷雾设备”为2021年3月建设的云微雾项目,在周村区新建路、太和路、青年路等主要交通道路建设云微雾系统,利用人工造雾和喷雾,增加空气湿度,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三金集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为国控点,位于周村区公安局宿舍区门口小公园内,上级部门检查、国家聘请的第三方运维公司日常巡检过程中,均未反馈喷雾系统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行问题。
    3.周村区雨水污水管网因使用年限及管径等方面原因存在一定淤堵问题,对此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自2021年3月对河道保洁、下水道清挖、维修项目进行集中招投标,并确定了施工队伍。自3月20日开始对城区内雨水斗、雨污水检查井进行清挖,对排水管线进行疏通。5月20日全面完成第一次清挖、疏通工作。6月至8月进入主汛期,每次降雨后,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均安排人员对检查井、雨水斗和管线进行检查,确保管线畅通。截至目前,周村区经历6次较大降雨,期间均未发现管线淤堵情况。检查过程中,存在个别雨水斗因雨水冲刷留下淤泥的情况。
部分属实1.周村区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安全和环保前提下,加快搬迁进度,力争2021年底前完成搬迁。同时,采取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异味扰民。
    2.加强喷雾系统管理,根据气象条件对喷雾系统开启进行精准管控,发挥好喷雾系统功效。
      3.一是责成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于9月底汛期结束后集中对城区雨水斗、雨污检查井和管线进行二次清挖、疏通,解决雨季遗留的问题。二是责成区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加大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20X2SD202108310075淄博众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出租车间储存、装卸极细粉末状化工原料,没有任何防尘、降尘、粉尘回收装置;没有安装在线空气质量监控设施;车间门口的喷雾机从来不用。桓台县大气9月1日,桓台县组织新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众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北侧车间为桓台县孙某华仓储物流服务部,车间内储存的粉末状物料为萤石粉,该公司从事萤石粉经营,无加工环节,因在密闭车间内储存物料,未安装粉尘回收装置和在线空气质量监控设施,为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储存车间门口配备了2台抑尘雾炮,在进出车辆时使用。现场核查发现,车间门口有少量粉尘。
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责令淄博众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加强装卸车及车辆进出环节的环境管理,正常开启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目前,车间门口洒落物料已清理完毕。
    2.桓台县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淄博众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环境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已办结
21X2SD202108310003东岳集团有毒有害颗粒粉尘在路上被卡车随意辗压,尘土飞扬,空气污染严重,还存在水质污染、地质污染(影响农作物生长)、影响人民生命健康问题。桓台县大气9月1日,桓台县组织唐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工业路属企业运输道路,部分原料供应车辆经过减速带时,存在因颠簸物料撒漏现象,造成扬尘污染。
    2.现场察看,企业周边农作物生长正常。经对周边农户进行询问,2021年小麦亩均产量600公斤左右,无减产。
属实1.目前,因颠簸撒漏物料已清理完毕。责令企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粉性物料密闭运输。加强道路保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道路清洁。
      2.桓台县加强对企业巡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运行。严格按照工业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园区环境现状,发现问题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3.桓台县责成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按照《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其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设立和监测的指导意见》,园区每季度开展监测工作。
已办结
22X2SD202108310069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小范庄垃圾发电厂,污染严重。淄川区大气9月1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昆仑镇小范庄垃圾发电厂为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垃圾发电项目,年处理垃圾能力55万吨。
      1.废气方面。该企业有组织废气经脱硝、脱硫、除尘处理后经1根120m的3管集束排气筒排放。查看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及近期有组织自动监测数据,无超标情况。因高温高湿垃圾易发酵产生异味,运输过程中车辆存在密闭不严情况,会产生部分异味,情况基本属实。
    2.废水方面。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渗滤液,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收循环利用,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情况。
      3.废渣方面。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为飞灰及炉渣。飞灰经管道气力输送至飞灰固化车间固化稳定后运至临淄填埋场填埋,炉渣由汽车外运至淄博金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经现场查验处置合同及台账,所产废渣均规范处置。
    4.噪声方面。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音,生产车间采用密闭、隔音棉等隔音降噪措施。查看企业噪声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现象。
基本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在易产生异味区域增加除臭设施,在卸料库加装自动感应门禁系统,严格要求进出车辆采取有效密闭措施,减少异味产生。
      2.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和昆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督导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定期进行监测,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23X2SD202108310105蔡家场东头路面遇雨存在黄泥泥污路面,晴天黄土飞扬,存在道路扬尘污染。周村区大气9月1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大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蔡家场东头南侧有一建筑工地,降雨期间,雨水由建筑工地围挡下排水口带出部分泥土沉积路面,沉积的泥土由于清理不及时,晴天午后过往车辆带起扬尘。
属实1.周村区已对道路泥尘进行冲洗清理,同时加强日常保洁清扫力度,杜绝道路扬尘。
    2.周村区加强对周边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裸土防治,防止降雨期间工地内泥水流出。
已办结
24X2SD202108310097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刘某私自占用耕地40余亩,非法占用国有土地60余亩。淄川区生态9月1日,淄川区组织岭子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位于岭子镇沈家河村村西,主要生产耐火材料,法定代表人“刘某”,岭子镇沈家河村村民。
      1.“占用耕地40余亩”问题。前期已对该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未经批准自2009年开始擅自占用岭子镇沈家河村土地,建设金安耐火有限公司以及堆放原料压占土地。经实地测量,共计压占沈家河村集体土地面积为45.45亩,其中,18.65亩农用地包含13.32亩一般耕地,已达到追究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责任标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7月29日出具了《非法破坏农用地情况鉴定结论》认定已造成严重破坏。
      2.“非法占用国有土地60余亩”问题。该公司厂区和原料堆使用的是原山东滨州崇山实业总公司邹平煤矿(岭子煤矿)国有建设用地。该煤矿总占地面积为76.19亩,土地手续于1989年11月2日经淄川区人民政府确权登记。2004年6月15日,金安公司与原山东滨州崇山实业总公司签订房屋土地租赁协议,将该矿约20亩土地租赁给刘某使用,租期为200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实际占用国有建设用地38.45亩,使用国有土地行为不违规。
属实1.淄川区公安分局已于2021年8月6日立案侦查,并于8月31日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法占压土地问题发生。
已办结
25X2SD202108310084沂源县从2002年对全县山体及河流进行大肆开采,造成严重的生态环境人为破坏,特别是河道采砂,有的河段影响泄洪,有的河段造成水位下降,农民的灌溉用井干枯无法使用。沂源县生态9月1日,沂源县组织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河道采砂方面问题。2002年以来,沂源县针对河流实际,科学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办法,逐步实施河道拦蓄、生态治理等河道治理项目。同时,严格治理过程中河道砂石的处置监管,河道治理产生砂石拍卖所得全部上缴县财政部门,未发现违规大肆开采河沙,破坏生态,造成影响行洪,水位下降,灌溉用井干枯的问题,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河段存在村民利用三轮车、农用车等进行零星采砂问题。
    2.山体开采方面问题。2002年之前沂源县历史形成遗留矿坑50处;2002至2009年,沂源县根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新设露天矿山43处;2009年至今未新设露天开采矿山,未发现违法违规露天开采问题。2009年以来,沂源县对露天矿山实施有序关停。截至2017年,全县所有露天石灰石矿山全部关停。2018年,沂源县启动了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编制了《沂源县已关闭露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并严格按照规划编制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依法组织实施。2018年至2020年,共完成生态修复已关闭露天矿山73处,并通过省、市组织的专家验收,剩余20处计划2025年全部修复完成。
      虽然通过持续监管,近来未发现违规露天开采行为,但受利益驱使,砂石运输、加工、选洗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沂源县从7月下旬开始,对全县所有砂石加工(选洗)企业、砂石堆放点展开全方位、起底式整治行动,做到逢石必查、见砂必查,对存在的问题即查即改,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全县砂石行业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步入良性轨道。
部分属实1.持续加大对山体河道私采乱挖、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深度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山长制”,发挥河湖网格员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实现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2.持续加大河流、山体生态修复力度,制定修复治理提升规划。2年内完成沂河、儒林河等10条河道提升治理,进一步提升河流生态环境,编制完善《沂源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0—2025年)》,并加强规划落实,实现矿产资源规模、集约、绿色、生态开采。
    3.坚持力度不减,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砂石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手软,坚决整治到位。同时,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思路,对全县砂石行业整体规划、优化整合,制定标准、立下规矩,实行扎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已办结
26D2SD202108310010凤凰镇东齐村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处储存化工原料,东厂区下雨天或晚上往乌河里排放清理存放化工原料罐区污水,西厂区东墙北头有藕池,公司使用化工废料将藕池填埋并在上面建设储存罐,储存罐会排放刺鼻性臭味,人闻到会头痛,西厂区西侧和北侧共20几亩基本农田也被公司进行硬化了,硬化土地现在还未造成环境污染,东厂区有一个装货平台原本地势低洼,公司现在使用化工废料和化工残渣将低洼的地填平。临淄区9月1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位于东齐村东侧,主要从事燃料油及化工产品存储。
      1.关于“东厂区下雨天或晚上往乌河里排放清理存放化工原料罐区污水”的问题。未发现该公司在雨天或晚上将清理储罐废水偷排乌河的情况。东厂区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厂区东侧与乌河相邻,东墙和北墙各设有一处雨排口。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经隔油处理后进焦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后期雨水经两处雨排口排放。现场检查发现,储罐围堰有破损点,两处雨排口阀门设置不规范,未设置规范标识牌。目前,储罐围堰破损点已封堵,两处雨排口已制定了阀门和规范标识牌更换建设方案,正在施工建设之中。
      2.关于“西厂区东墙北头藕池使用化工废料填埋以及东厂区装货平台使用化工废料和化工残渣填埋”的问题。因藕池已硬化并在上建设了储罐,装货平台也硬化,9月1日下午,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点采样监测方案》,对两处投诉点位进行钻孔勘探,查看是否有化工废料及残渣填埋情况。目前,已现场钻探6个孔位,采样监测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3.关于“储罐区排放刺鼻性臭味”的问题。现场检查时,厂区及周边有异味,9月1日下午,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报告正在出具中。
      4.关于“西厂区西侧和北侧共20几亩基本农田也被公司进行硬化”的问题。反映的宗地位于凤凰镇田旺村西北角,土地总面积70.24亩,其中55.57亩土地为国有出让土地;7.2亩为凤凰镇东齐村集体建设用地;7.47亩为凤凰镇东齐村耕地。55.57亩国有出让土地,因经济纠纷,临淄区农村信用社对该宗土地进行了拍卖,由朱某国、齐某江、杨某华竞得,后杨某军从上述3人中购得该宗土地,并成立了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使用至今。7.2亩东齐村集体建设用地为违法占地,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16年12月23日下达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国土罚字〔2017〕第7374号),罚款9.5854万元,已缴纳。7.47亩东齐村耕地为违法占地,现场为水泥地面,有简易房屋、地磅等,实际用途为停车场,为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建设。
属实1.临淄区责令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9月11日前,拆除7.47亩违法占地上的房屋、地磅;9月15号前,规范建设雨排总口控制阀门,设置规范的雨排口标志牌;加强装卸车、罐区呼吸阀、管线阀门及物料输送泵等动静密封点的巡检与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稳定达标。
    2.临淄区责令凤凰镇人民政府1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7.47亩耕地恢复种植条件。
    3.临淄区责令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加强企业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根据检测报告及钻孔勘探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4.临淄区责令区自然资源局督促凤凰镇人民政府按期完成耕地恢复任务。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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