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批)

发布日期:2021-05-12 16:3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批)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0427001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小区,1号楼一单元一楼西户居民在小院内饲养鸭子,每天噪音、异味扰民,反映至物业未果,要求治理。高新区7.噪声污染    群众反映的“桓台县马桥镇吴庄小区”为桓台县马桥镇五庄生活区,“西侧黄河分水闸”为引黄干渠分水闸。水闸西侧为五庄村北侧水沟,经排查,该水沟内无企业入河排污口,因上下游均不与外界连通,处于封闭状态,加之气温升高,导致水质变差,有异味。
    经对其分段取样,南段COD46mg/l、氨氮1.93mg/l,中段COD31mg/l、氨氮0.973mg/l,北段COD48mg/l、氨氮1.16mg/l,中段和南段水样略有异味。
属实    要求该区域环保网格员和巡河员加强巡查力度,严禁企业偷排废水。建议不予问责
20427002桓台县马桥镇吴庄小区,西侧黄河分水闸西小河,有化工上在下雨时偷排污水,导致河水变为黑色,有异味。桓台县2.涉水污染    群众反映的“桓台县马桥镇吴庄小区”为桓台县马桥镇五庄生活区,“西侧黄河分水闸”为引黄干渠分水闸,其西侧为五庄村北侧水沟,经排查,该水沟内无企业入河排污口,因上下游均不与外界连通,处于封闭状态,加之气温升高,导致水质变差,有异味。对其分段取样,南段COD46mg/l、氨氮1.93mg/l,中段COD31mg/l、氨氮0.973mg/l,北段COD48mg/l、氨氮1.16mg/l,中段和南段水样略有异味。属实    要求该区域环保网格员和巡河员加强巡查力度,严禁企业偷排废水。建议不予问责
30427003张店区房镇镇彭家村,旧村改造时把所有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共计几十万方填埋于村北中润大道南侧,垃圾上方被土覆盖部分已绿化,污染严重,影响村民健康;村北侧化工厂,不定时有异味。张店区3.固废污染    1.该土堆是彭家村旧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新村建设开掘地基产生的土方,不存在填埋情况。现场检查时,土堆部分已进行了绿化,其余部分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未发现生活垃圾堆放和掩埋现象。
    2.彭家村北侧化工厂为山东森杰清洁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环评于2006年5月18日通过淄博市环保局张店分局审批,于2008年6月5日通过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车间内有轻微异味。经查阅该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经调阅检测报告,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属实    责令张店区做好土堆维护工作,发现绿化死株、防尘网破损等问题及时整改,待新村建成后,将回填土作为绿化土壤等方式进行使用。并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山东森杰清洁科技有限公司合法合规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40427004周村区中长行街古商城东门右侧湖北小炒饭店,该店油烟排放至小区7号楼3单元与4单元之间20厘米的伸缩缝,导致居民东墙插座里全是油,问题反映至社区,饭店会把油烟排放至饭店北侧烟道,但没几天又会重新排放至伸缩缝,异味刺鼻,居民无法正常生活,且该饭店2018年失火,火势较大离居民家中太近,居住环境危险,要求把饭店伸缩缝中烟道堵塞。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湖北小炒饭店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且已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现场查看,该店已对伸缩缝中烟道进行水泥封堵,未将油烟排放至伸缩缝。经营过程中,因油烟净化设备清洗维护不及时,造成异味扰民情况。属实    责令经营者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建议不予问责
50427005博山区八陡镇阁子前村,村碑北侧养猪场粪便露天堆放,蚊蝇泛滥,异味刺鼻,要求治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阁前子村村碑北侧养猪场实际位于虎头崖村,该养殖户实时将养猪场产生的粪便进行收集处置,因近日种植生产整地、施肥需要,暂供周围农户自行取用,未按畜禽废弃物处置规定存放在储粪池里。属实    1.区农业农村局已责令该养殖户把粪便统一收集起来,放置到储粪池内并加盖棚盖,避免异味扰民,也便于种植施肥随取随用。目前,该养殖户已整改完毕。
    2.责令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监督引导管理工作,开展不定期排查,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60427006经开区天津路与海岱大道南500米路东侧土路(路口有塔吊),第三个门有一私人洗沙厂,该厂拉沙大车在土路来回穿梭,扬尘严重,要求治理。经开区1.大气污染    经查,经济开发区天津路与海岱大道南500米,路东一院内,有一洗砂点,未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4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洗砂点正在拆除生产加工设备。属实    责令该业主,2021年5月10日前,生产加工设备拆除完毕,并对院内堆积泥沙清理完毕,在清运过程中加大洒水降尘,最大限度的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建议不予问责
70427007高青县黑里寨镇孟集东村村民刘某某非法占用村南侧公路西侧的耕地放置废弃车辆,收废品,影响村容村貌,要求查处。高青县9.其他    经现场核查,黑里寨镇孟集村村民刘某占用孟集村孟某自然村耕地约2亩,用途为废品收购存放,未实际建设,未破坏耕作层,黑里寨镇政府正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属实    高青县政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已责令黑里寨镇政府负责清理并复耕复种。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于5月1日前完成复耕工作。建议不予问责
80427008张店区马尚镇大套村102省道滨博高速路立交桥下方往南200米一处铁皮简易板房生产作坊,使用废旧塑料泡沫制造塑料颗粒,该作坊比较隐蔽,白天运输,夜间加工,一个夜间生产2-3吨的塑料颗粒,该作坊没有任何环保手续,要求查处。张店区9.其他    经查,该交办件所涉板房位于马尚街道大套村102省道滨博高速立交桥西侧。该板房归大套村所有,由村民租用。现场存有部分泡沫制品,未发现加工设备,无生产加工痕迹。属实    因该地点距离高速路较近,铁皮房存储的泡沫物品属易燃物品,存在安全隐患,张店区已责成大套村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板房内清理干净,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在此从事存储经营活动,现已整改完成。建议不予问责B
90427009沂源县张家坡镇下河疃村75号赵某某家养殖场养羊,白天在外散养,异味严重,污水外流,夜间圈入房屋后侧羊圈,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沂源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是沂源县张家坡镇下河疃村肉羊养殖户赵某某,现存栏肉羊20只。该养殖户在自家房前、屋后分别建设简易羊栏,白天在屋前饲喂,夜间圈入屋后羊圈,无粪污处理设施。房前羊栏占用村内公共道路,卫生环境差,容易滋生蚊虫,未发现污水外流、露天晾晒粪污现象,有轻微养殖异味。属实    责令养殖户赵某某立即将房前羊栏拆除,彻底清除养殖粪污,恢复原貌;将养殖肉羊临时圈入屋后羊栏饲养;屋后羊圈进行围挡,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打扫场区卫生,畜禽粪污日产日清,防止异味、噪音扰民。建议不予问责
100427010博山区白塔镇掩的村东侧华棉制衣有限公司全天机器运作,噪音扰民,影响居民夜间休息,且生产废水直接外排至孝妇河,要求查处。博山区7.噪声污染    经查,淄博华绵制衣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白塔镇掩的村,从事服装制造。
    1.反映的“全天机器运作,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勘查,该企业目前主要有两处噪音源:一是翻裤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二是空压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由于紧邻南侧居民住宅小区,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经调取企业考勤原始记录,该企业目前执行8小时工作制,加班时间为17:00-19:00,不存在夜间生产现象。
    2.反映的“生产废水直接外排至孝妇河”问题不属实。经查,该企业目前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水,企业原有的水洗工序已于2005年停用,水洗车间处于长期闲置停用状态,目前服装水洗工作全部交由淄博家百服装水洗有限公司完成。
属实    1.责令企业针对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将翻裤机设备由厂区南侧车间搬迁至厂区北侧车间,远离居民住宅;二是将现有空压机全部更换为螺杆式空压机,同时空压机房加装降噪隔音板,从源头降低噪音产生。
    2.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要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
110427011博山区城西街道金晶路61号楼陶然香火锅店油烟机、夜间制冰机运作声音过大,噪音扰民,要求将制冰机挪移至一楼,夜间提前停止油烟机运作时间。博山区7.噪声污染    经调查核实,博山区城西街道金晶路61号楼陶然香火锅店距离居民楼相距约5米,离居民楼间距近,确实存在油烟机、制冰机运作声音过大情况。属实    1.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城西街道办事处,要求该火锅店负责人,一是于4月29日将制冰机搬迁至一楼;二是于4月29日开始将油烟机在每晚8点30分前停止运行。目前制冰机已完成移机。
    2.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城西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餐饮行业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该类问题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120427012淄川区罗村镇淄博明昌钙业有限公司,2018年在本厂西侧新建设一个从事矿石钙粉加工的项目,属于政策禁止类项目,环保局明确不予立项,后期经过举报2019年环保局正式处理文件要求该公司新上的矿石钙粉项目进行拆除,但目前并未拆除且正常生产,因两个项目位置相差不远,每次环保部门检查时混淆环保手续,蒙混过关,要求查处。淄川区9.其他    淄博明昌钙业有限公司,位于罗村镇大王村,年产6万吨矿钙粉项目于2014年4月通过审批,2014年7月通过验收。由于地质及自然灾害原因,部分厂房存在安全隐患,于2019年提出搬迁申请,并在区工信局办理了搬迁技改备案。于2019年5月开始搬迁,6月完成建设,但未重新办理环保手续,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于2019年8月1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川环罚字〔2019〕第063号),对未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进行建设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同时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接到举报,经现场检查,企业装袋工序正在生产,现场无组织粉尘严重,对此,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属实    一是责令该企业未办理环保手续前,严禁私自恢复生产。二是责成淄川区加强该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避免同样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处罚处置到位。建议不予问责B
130427013高新区高分子产业创新园B座7层,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环评,且测试尾气无任何处理直排大气。高新区1.大气污染    经查,投诉反映的是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B座。经核实该公司环保手续由高新区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统一办理,环评内容包含实验室建设项目。于2009年12月由淄博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处审批,关于《沿用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批复、淄高新环报告表[2007]80号;于2013年6月由淄博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处验收,淄高新环验[2013]71号。
    该公司废气主要是实验室产生,分别建设在高新区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园B座二层、七层、八层。二层实验室有机废气通过通风管路输送至园区四层平台,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七层、八层实验室有机废气通过园区废气通风管道输送至二十四层平台,经光氧催化气体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不属实    责令该公司进一步提高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力度,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B
140427014高新区宝山科技园区尚庄村南侧,山上有化工厂、制药厂等多家工厂夜晚不定时偷排废气,异味刺鼻,居民无法开窗,要求查处。高新区1.大气污染    反映的尚庄村南侧山上现有多家化工、制药企业,为解决异味扰民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四宝山南坡企业VOCs治理提升。多家企业共建设了多套RTO、RCO等焚烧处理设施,涉VOCs主要工序的废气全部引入废气焚烧装置进行处理。二是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无组织排放造成异味扰民问题。三是强化日常检查以及夜间巡查工作。将四宝山南坡区域企业作为日常检查和夜查的重点区域,发现问题立即督导企业整改。
    但由于化工、制药企业集中,装置跑冒滴漏、开停车、设备检修和车辆运输等原因,偶有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该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异味问题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150427015沂源县新星工业园,原山东沂源双英复核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有环评手续,现公司更换法人及改公司名为舜天玻璃纤维,现公司已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原法人咨询沂源县环保局告知其污染产业环评手续未转让时新手续是不能办理的,现咨询该公司新办理的环评手续是否合法。沂源县9.其他    经查,2006年8月,原沂源县环保局批复了山东省沂源县双英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玻璃纤维高支纱项目。2017年4月18日,山东省沂源县双英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因企业资金问题,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担保企业山东省沂源县舜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承接山东省沂源县双英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一切权利(债权及附属权利),继续运营玻璃纤维高支纱加工项目。2018年12月,山东省沂源县舜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向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递交了《山东省沂源县舜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玻璃纤维高支纱加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于2019年1月14日进行了批复,新办理的环评手续合法。属实    责成沂源县要积极与信访人对接,将有关政策要求做出解释。建议不予问责
160427016淄川区洪山镇土峪村东以投资旅游为名开山挖石售卖;紧邻的黑旺镇甘泉村西侧山上也存在非法开山采石,反映至镇政府查处无果,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    1.经查,土峪村三岔路口山上施工项目为淄川区洪山镇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核心区)项目,为省“儒商大会”重点签约项目,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由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为省“儒商大会”重点签约、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负责项目投资建设。有环保手续。现一期核心景区正在建设中。利用原关闭废弃矿山洪山镇土峪石料厂和原洪山镇田庄综合石料厂,矿区面积0.6609平方公里,已列入区政府矿山修复计划。该项目充分利用关闭矿山地块进行规划建设,在建的李诡祖纪念馆、湖光仙境山水园林景观项目均位于该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属重大项目建设,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该矿山修复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按相关规定进入区交易平台,后期资金用于矿区生态修复。目前,未发现该项目存在违规处置石料牟利问题。
    2.经查,举报反映的采石点实际是寨里镇甘泉村在村西北修建的灌溉水池,是2020年度淄川区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经现场检查,西侧山上无任何开采石头行为,水池四周仍遗留修建水池时开采的少量石料,群众反映“开山采石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1、一是加大巡查和打击私开滥挖力度,确保不发生私自外运石料对外出售牟利的行为。二是定期对该项目石料开采问题进行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一是区自然资源局、寨里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加强对农业开发项目的监管,坚决打击以项目建设为由开采山石的违法行为;二是由区自然资源局定期对项目现场及相关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后依法依规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170427017临淄区金山镇边河十字坡路口东侧,河滩上有私人作坊从化工厂收取废固灰,露天加工成粉灰售卖,现场粉尘污染严重,要求查处。临淄区3.固废污染    该件反应的私人作坊为临淄区金山镇国昊灰膏加工厂,位于金山镇北刘村东,华银水泥厂北侧,临时性进行石灰贮存与销售,有一台打灰机,现场堆有石灰物料进行了简单蓬盖,无其它抑尘措施,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郑某玲),无环保手续。金山镇现已对该石灰厂进行清理取缔,目前正在清理中。属实    责令临淄区于5月14日前对昊灰膏加工厂完成清理取缔,并加强辖区巡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180427018沂源县悦庄镇北侧双跃水库,2018年私人养殖承包已到期,但至今仍在此水库大量养鱼,期间投放饲料且使用肥水剂,影响下游村庄用水及生态,要求查处。沂源县2.涉水污染    经现场核实,200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悦庄镇双跃水库由申某某承包,2018年承包合同到期后,悦庄镇政府未再另行承包,申某某由承包人转变成水库管理员具体管理双跃水库。当事人申某某在悦庄镇双跃水库养殖鲤鱼、鲢鱼共两万余尾,饲喂过程中投放的是沂水六合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养成鱼配合饲料,未发现投有毒有害饵料和肥水剂现象,未发现网箱养殖情况。属实    进一步加大水库管理力度,严禁网箱养鱼,投放饲料污染水库问题。举一反三,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对全县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190427019博山区城东街道安上村,村北侧郑觉寺现正在施工,拆除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放在门口,影响环境,要求清理。博山区3.固废污染    经查,正觉寺东门门口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各一处。属实    1.责令正觉寺立即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目前,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并妥善处理。
    2.对辖区内建筑垃圾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个整改、销号。
建议不予问责
200427020博山区八陡镇福山村北山山后被人开采,山体裸露,开采的废石散落,破坏山体生态环境,要求核实开采石头去向及是否有正规手续。博山区6.生态    反映的“博山区八陡镇福山村”位置,在淄川区境内的为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是经市政府批准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矿山之一,属山铝自备矿山。该企业于2014年11月取得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环评等手续齐全,该企业按照批准矿区范围埋设界桩,未发现越界开采行为,开采过程中造成部分山体裸露,情况属实。
    该矿山存放于矿区的石料已基本达到抑尘网全覆盖。反映“北山山后”位置的矿区已于2018年开采完,2019年3月开始回填修复,现在已经基本回填完毕,下一步按计划坝堰覆土,进行治理修复。
属实    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一是督促企业加快开采完矿区的生态修复治理;二是督导企业严格按批准矿区范围开采,不得越界开采。三是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210427021淄川区双杨镇贾村西北侧公路十字路口处村民李某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6亩麦田盖厂房并圈起院墙,用于从事租赁车间买卖,占用耕地且破坏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9.其他    实际占地当事人为贾村社区居民李某孝,被占土地属于钟楼街道办事处贾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光孝于2010年3月占用贾村社区土地2547平方米(合3.82亩)建机械加工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经鲁政土字(2000)192号文批准建设用地面积1325.6平方米(合1.99亩);超占贾村社区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221.4平方米(合1.83亩),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但该宗土地建设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问题。属实    区自然资源局已对超出占用土地部分启动立案程序,将依法立案查处。建议不予问责
220427022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盛世国际小区地下一层开设小吃城,油烟遍布,且燃气管道也分布在地下,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小区南侧盛世活力城游泳馆屋顶上放置了8个通风加热排气设施,夜间噪音扰民,要求查处。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盛世活力城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消防验收,有相应的验收合格手续。一楼为星光里美食广场,设有专用烟道,市场开办方统一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烟道外接至楼顶,油烟经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委托第三方进行油烟检测,符合排放标准。游泳馆上层楼顶安装有空气源热泵,每天晚上9点30分关闭,设备运行时声音较大。属实    由督促市场开办方对噪音扰民问题进行整改,现盛世活力城管理方和健身房已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拟对活力城六楼空气源热泵外机加装隔音防护罩,降低设备噪音,目前正在施工,5月15日整改完毕。建议不予问责
230427023淄川区商家镇碾子山水库西侧和北侧水面漂浮大量死鱼,水质颜色深暗,有异臭味,水库水质被污染,要求查处。淄川区2.涉水污染     碾子山水库位于文昌湖区商家镇武家村与周村区王村镇朱首湾村交界处,水库上半部分由周村区王村镇朱首湾村管辖,下半部分由文昌湖区商家镇武家村管辖,水源主要来自朱首湾村朱家小河,文昌湖区水务局会同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对武家村境内水库部分沿线排查,未发现排放口。
    自4月中旬开始,文昌湖区水务局已观测到碾子山水库陆续有鱼死亡且死亡特征相同,通过对死鱼的观察,判断鱼类是因为病菌感染死亡,死亡鱼类症状基本与白霉病相同。
    根据水库管护人员反映,4月初,有人未经允许向碾子山水库放生,放生鱼携带白霉病病菌及放生后因不适应水质等原因造成死亡且引起病菌传播导致大量鱼类死亡,因打捞不及时导致出现异味。
    经对碾子山水库取样检测,上游COD35mg/l,氨氮0.6mg/l;中游COD20mg/l,氨氮0.6mg/l;下游COD18mg/l,氨氮0.497mg/l,水库中下游水质符合地表III类水质标准。
属实    4月中旬,对碾子山水库死鱼进行打捞,目前死鱼状况已得到控制,死鱼现象基本消失。巡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法放生及其他破坏水库环境的行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宣传,提升周边村民水资源保护意识。
    加强对水库上游及入库河流管理整治。
建议不予问责
240427024张店区人民西路瑞贤园(理工大宿舍)西侧位置,原是废品回收站,整改清理后现有一家无名羊肉烧烤店在此处露天经营,紧挨生活区,油烟异味扰民,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该处烧烤店为老孙烧烤,注册名为张店昊永烧烤店,位于人民路与西八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院内。该店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老孙烧烤停业整顿完善各类证件、手续,达到经营条件后方可营业,否则将依法予以取缔。建议不予问责
250427025高新区东西路与新村路交叉口往东1000米热电厂附近扬尘污染严重,疑似工厂排放气体粉尘,希望实地监测粉尘数据并进行治理;热电厂对过某管路生产企业将管路堆放至热电厂对面的林地里,破坏了林地生态环境,要求查处。高新区1.大气污染    经核查,淄博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自2017年6月开始执行超低排放标准,6台锅炉均装有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煤炭通过铁路运输至密闭料场,通过密闭皮带及回廊输送至锅炉燃烧,废气经过布袋和湿电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石灰石粉储存在密闭料仓中,灰渣采用密闭料塔储存,下灰口有收尘装置,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在道路保洁方面,企业配有洒水吸尘车辆,结合人工洒水进行管控。在线监测及相关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但装卸煤炭和车辆运输物流过程中存在扬尘问题。
    淄博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对过公司实际为淄博泉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经现场核查,该公司为销售单位,现场并不进行生产,现场部分PPR管路堆放在门前,未发现堆放在林地内及破坏林地情况。
属实    责令高新区加强对淄博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督导企业落实扬尘管控措施。责令宝山生态科技园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淄博泉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监管,杜绝管道乱堆乱放情况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260427026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两平村村东侧李某某参股的石子加工厂(原陶粒厂)仅夜间加工石子,有环保设施但为节省运营费用夜间不使用,造成粉尘污染严重,前期向区环保局反映,环保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敷衍群众,粉尘污染未得到解决,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石子加工厂(原陶粒厂)为淄博成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置。该公司已安装雾炮、车辆冲洗平台、车间水喷淋、布袋除尘器等降尘抑尘设施,配备洒水车用于场地和周边道路冲洗降尘。
    由于夜间低谷用电费用较低,因此该企业多为夜间生产。2020年以来,博山区多次对该企业执法检查,均未发现擅自停用环保治理设施现象。经调阅该企业监测报告,粉尘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要求。
    2021年3月,博山区集中开展固废处置行业整治行动,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厂区存有大量石料和加工后的石子、石粉,涉嫌存在建设项目性质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博山区已对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同时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清理厂区物料,并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目前,该公司厂内物料已全部清运完毕,处于停产整改中。
属实    1.责令企业在停产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车间、厂区防尘抑尘措施。
    2.加强对该单位的巡查检查,督导企业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博山区对全区涉及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270427027张店区宝石镇东张村北侧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途径此区域时存在化工异味情况,要求核实调查。高新区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查,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硫酸二甲酯、异丁基苯、四甲基胍、DBU 4套生产装置。异丁基苯和四甲基胍两产品有组织排放废气均接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TO蓄热焚烧系统。硫酸二甲酯酯化尾气吸收系统新建双碱法(氢氧化钙与氢氧化钠)吸收系统替代原有单碱法吸收系统,现该系统已正常运行;DBU废气经两级吸收和冷凝回收后,计划接入新华RTO系统。
    另外,该企业按照了VOCs在线监测系统,并上传生态环境部门,经查阅近期检测数据,未发现VOCs超标现象,同时,经调阅其第三方检测报告,废气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但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有轻微异味。
属实    责成高新区持续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督力度,督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环保治污设施现场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同时适时进一步提高尾气处理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不予问责
280427028高新区中德亚运村北区紧挨高速服务区,服务区隔音效果差,存在噪音污染且夜间大货车通行造成粉尘污染严重,服务区内汽车修理厂夜间修车换胎噪音过大,当初建设高速服务区时向当地政府反映过,当时承诺服务区内会建设与小区间隔15-20米绿化带,但服务区并未执行,要求按照当时承诺种设立绿化带降低粉尘污染并设立隔音设施。高新区7.噪声污染    济青高速是由山东高速集团公司实行封闭管理,具有独立的高速路政管理部门和高速交警管理部门。
    淄博服务区升级改造是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的一部分,在淄博服务区南区升级改造过程中,根据中德亚运村北区居民反映服务区噪音扰民的诉求,将服务区原设计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后砌筑实体院墙,院墙北侧建设隔音墙,应市政府要求将综合楼中置式调整为后置式,综合楼后面不再设置停车位,当时承诺在南侧院墙处设10米绿化带已经建设完成,在淄博服务区升级改造过程中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属实    经协调山东高速服务区股份有限公司青银路淄博分公司,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后,答复如下:
    1.淄博服务区加强管理,车辆停放、保安指挥等方面制定完善的制度,避免车辆停放等各方面产生较大噪音,避免噪音扰民。
    2.服务区显著位置设置夜间禁止鸣笛标志,加强管理,服务区夜间禁止鸣笛。
    3.服务区汽修厂维修人员加强管理避免维修人员扔工具等现象,晚上9点至次日早6点严禁使用风炮补胎,避免在夜间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噪音扰民。
    4.服务区加强保洁力度,确保停车场整洁有序,避免扬尘污染。
建议不予问责
290427029张店区丰泰路知味斋酒店斜对面一处室内烧烤店,烟囱朝向方正凤凰国际西区,油烟异味扰民,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要求烧烤店进行油烟异味处理措施。张店区1.大气污染    文林烧烤店位于张店区凤凰城沿街商铺16-4号,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齐全。有专门的排烟管道,排烟口位于楼顶且朝上,并未朝向小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洗记录齐全,检测结果达标。2021年4月26日,因停电造成油烟净化设备无法使用,油烟无法正常排出,对周边居民造成了影响。
    房镇镇城管中队4月27日到文林烧烤店核查时,该业主表示以前的设备已老化,为更好地处理油烟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将更换新的无烟烧烤炉具和油烟净化设备。
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文林烧烤店加强管理,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油烟达标排放。并加强监管,全面开展烧烤油烟排查治理,避免油烟扰民现象。建议不予问责
300427030桓台县果里镇康家村楼区西侧水湾被村书记承包并用土填埋,部分种植小麦,剩余部分土层裸露,要求覆盖避尘。桓台县9.其他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康家楼区西侧,2002本村村民承包该闲置空地,2020年对该地块进行平整,尚未种植农作物。属实    责令该承包户对该地块及时耕种。建议不予问责
310427031高新区付山村小区北门233国道与鲁山大道交叉口东侧,有三条减速带晚上重载车辆行驶至此发出巨大的声响,噪音严重,居民无法正常休息,建议拆除减速带或在小区一侧安装有效的隔音设施。高新区7.噪声污染    傅山小区北门位于国道233克黄线,国道233克黄线与省道231鲁山大道路口东侧300米处。经调查,由于国道233克黄线通行大型货车较多,震荡线虽然有利于减速,但噪音较大,特别是进入春夏季以来,傅山小区沿路楼座居民开窗休息时,货运车辆通行声音对其生活造成影响。属实    一是清除震荡线,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二是小区所在路段的国道233克黄线东西两侧安装“注意村庄”警告标志和“村居驻地 减速慢行”文字提示的组合标志,提示过往机动车驾驶员通过小区门口进一步降低行驶速度、注意行车安全,已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建议不予问责
320427032张店区中润大道与春风路路口南侧世博医院南金域馨园小区,小区东南侧有制药厂,该小区不定期在早晨及夜晚会闻到化工异味,雨天异味格外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督察组到淄后近20天基本无味道,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反映的金域馨园小区东南现有多家化工、制药企业,为解决异味扰民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四宝山南坡企业VOCs治理提升。多家企业共建设了多套RTO、RCO等焚烧处理设施,涉VOCs主要工序的废气全部引入废气焚烧装置进行处理。二是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无组织排放造成异味扰民问题。三是强化日常检查以及夜间巡查工作。将四宝山南坡区域企业作为日常检查和夜查的重点区域,发现问题立即督导企业整改。
    但由于化工、制药企业集中,装置跑冒滴漏、开停车、设备检修和车辆运输等原因,偶有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该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异味问题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330427033张店区东四路儿童公园南门桥河道,河东侧有化工厂夜晚不定期排放废水,导致河水异味,要求查处。(来电人称不知哪些化工厂排放也不清楚排放口位置)张店区2.涉水污染    经查,前期由于该区域东侧部分企业污水管网堵塞,造成工业污水溢流进入雨水管网发生排河现象,造成异味,现已封堵完毕。属实    责令张店区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巡查力度,同时加强与相邻有关区县的联防联控,发现污水排河现象立即溯源排查,依法处理。建议不予问责
340427034高新区万章路淄博中学北门,有人在鱼塘私自电鱼,并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造成水外溢把树木泡死,现垃圾污染影响村民用水,要求查处。(其表示现场调查可与联系1347557XXXX)高新区3.固废污染    经现场调查了解,此处区域属于宝山生态科技园解庄村,平时用围挡围住,由于无人看管,晚上存在偷倒建筑垃圾现象。该处位于淄博中学北门,学生上下学期间易产生生活垃圾。属实    1.责令解庄村安排保洁员立即清理现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用于存放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求解庄村保洁员定期清理打扫生活垃圾。
    2. 责令解庄村对渣土堆、建筑垃圾等用绿网蓬盖,避免产生扬尘污染,4月30日完成;要求解庄村在进出口位置建设砖混墙,防止偷倒建筑垃圾情况再次发生。
    3. 执法队员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此类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350427035淄川区昆仑镇镇政府南侧丁字路口东,邮政银行南侧河道,上游饭店及生活污水排放至此,导致河水异味严重,且雨季时河水会进入河头生活区内,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治理。淄川区2.涉水污染    此河道是由西向东的一条河道,已进行雨污分流处理,排放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经查,确有个别饭店存在乱倒洗菜等污水现象,从而产生异味,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责令昆仑镇政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乱倒现象。二是对该处河道进行清理,5月20日前完成。建议不予问责
360427036淄川区西河镇大喜庄村,该村书记在村北山私采乱挖、毁坏树林,影响生态,且拉石大车把县道损坏,要求查处。淄川区6.生态    反映“村北山”为西河镇大喜庄村2018年修建生产路、垒堰、修坟等本村公益事业建设,自行开采石料,开采过程中损毁部分灌木及零星树木,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在修建道路中存在将剩余石料外运销售牟利行为,经区自然资源局调查,2018年12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县道博兴路损坏情况,未发现开采行为,不具备石料外运条件。
属实    责令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政府加强对以上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治私自开采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370427037临淄区雪宫南生活区51号楼,该楼区与沿街房相邻,现沿街房东侧地下排污管线堵塞,污水外溢地面导致异味严重,居民不能开窗,影响正常生活,该问题反映至社区和12345无果,要求尽快疏通排污管线。临淄区9.其他    经查,反映的位置为雪宫街道办雪宫南生活区51号楼与西侧沿街房过道。由于地下排污管道堵塞,现场疏于管理,疏通不及时,造成过道堆放垃圾、污水外溢地面,导致异味扰民。4月29日,已协调居委会、齐城物业将过道入口进行封堵,并已对51号楼西侧与商业房之间过道地上堆放的垃圾进行清理,疏通排污管线,覆盖遮尘绿网。
    经查,前期有群众通过12345反映此问题。该问题已于2020年8月协调齐城工贸公司安排人员清理杂物及杂草。
属实    由临淄区责令齐城工贸公司加强管理,对排污管线定期疏通、清理;并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周边异味,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380427038淄川区昆仑镇四维村,村书记赵某破坏西北侧黄山、楼斗石山、磨山共计约2000亩山林,3万余棵松树,且无开采证把山体整体向下挖损约100米,挖掘售卖石英石、粘土等获利,要求查处。(村子名称与山体名称为音译,来电人年龄较大并后期自行挂机无法核实具体字)淄川区6.生态    1、经查,昆仑镇四维村历任村书记中没有赵某此人。反映的四维村黄山、楼斗石山、磨山位于四维村西北侧,为原淄川区磁村镇荣发粘土场(法定代表人赵某某)采场,2003年开始开采,2013年政策性关停,开采期间形成了多处废弃粘土矿坑,其中一处长约200米,深约70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经对比2010年和2020年卫星影像图,原淄川区磁村镇荣发粘土场采场内植被稀少,无明显树木存在。
    3、杨家石料厂负责该矿生态修复项目, 2019年12月完工,其中,长约200米,深约70米的废弃粘土坑采用底部整平、安装防护栏填平方式治理。
    4、2020年8月14日批准荣发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占用生态修复区面积3.4078公顷用于农用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并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现场检查时已停工存有少量砂岩和粘土。未发现非法开采及私自售卖砂岩和粘土现象。
属实    责令区自然资源局、昆仑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3904270390417002高新区东召北村东侧农田因旁边矿场原因塌陷出一个30米深大坑,后凤凰镇副镇长齐某某带领倾倒坑内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化工废料及生活垃圾,至今已有5年之久,该问题反映至12345未果,要求处理。(投诉人称有图片证据可与其联系)
来电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现场人员只糊弄清理少量垃圾,耕地还是无法耕种,且工作人员去现场调查时未与来电人联系,导致有化工垃圾的沟证据损坏,现要求重新处理此处垃圾,恢复耕地。来电人电话为1366883XXXX
高新区3.固废污染    经核实,2016年9月,东召北村发现塌陷坑,该坑直径约20米,深10余米。临淄区成立处置小组,聘请第三方进行勘探分析,最终确定为自然塌陷。考虑秋收季节安全,工作组安排施工队回填复垦。2016年9月27日,施工队通过底层石块拌土回填压实,顶层5米采用种植土回填复垦,确保达到种植条件。回填后,经与种植户协商,土地流转村委统一种植。2017年6月初,原处出现二次下沉,施工队采取种植土回填,并达到种植条件。2017年10月,原种植户强行占用该土地进行了种植,同年11月中旬原处再次出现下沉,施工队欲再次回填,因种植户要求高额赔偿并强行阻挠未能回填。经与临淄区凤凰镇政府对接,投诉人因政府不能满足其个人要求,曾多次到省市区各级上访投诉。两次回填时由镇村监督,不存在倾倒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化工废料及生活垃圾。2017年10月开始,该地块由种植户使用监管。
    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工作人员到东召北村进行了现场排查,发现坑内有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发现工业垃圾与化工垃圾。高新区已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运。
    2021年5月1日,高新区再次安排工作人员到东召北村进行了现场排查,地面及坑底垃圾已清理完毕。 
属实    责令高新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杜绝垃圾倾倒情况再次发生。建议不予问责A
400427040淄川区洪山镇将军路东城华府小区东南角有一大坑,本区居民把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倾倒在此,蚊蝇、异味扰民,该问题反映至物业,物业称管不了,现要求治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反映“淄川区洪山镇将军路东城华府小区东南角有一大坑”,问题地点位于淄川区洪山镇东城华府小区未建设楼房的预留地,前期有住户装修房子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此处,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东城华府小区物业安排人员立即将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属实    一是将该地点出入口封堵,防止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再次发生;二是责成小区物业加大管理力度,对小区内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督促小区保洁人员及保安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垃圾立即清理。建议不予问责
410427041淄川区般阳世家小区南侧、将军路北侧一片树林绿地被人推平倾倒建筑垃圾约一百平方左右,破坏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现场查看,此处在官坝路西侧,不存在树林绿地被推平,但现场有倾倒的建筑垃圾,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责令洪山镇政府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目前清理完毕。二是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立即查处。建议不予问责
420427042沂源县悦庄镇东赵庄村东南侧淄博新国风新塑料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粉尘污染严重,环评手续上备案的生产产品与实际生产产品不符,要求核实查处。沂源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淄博新国风新塑料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8000吨木塑复合板材项目2016年10月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2017年5月通过验收。该企业生产车间密闭生产,混料、包装工序有粉尘产生,配套建设脉冲布袋除尘器。该公司正常生产,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擅自停运现象。该公司厂区院内部分物料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露天存放,易产生扬尘污染。该企业原产品为木塑复合板材,现产品为环评批复中的硬质酸钡、硬质酸锌、水滑石等原料的混合料,与环评批复不符。属实    1、沂源县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整改,并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要求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
    2、责令企业将物料集中存放到料仓内,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设置不低于堆放物的严密围挡,或者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改,并对露天存放的物料进行了密闭覆盖。
建议不予问责
430427043沂源县东里镇石马山村村南侧两亩耕地被村书记破坏用来搭建青钢棚存储沙子,2017年7-9月份村书记亲戚破坏了村妇女主任耕地2亩左右, 破坏耕地,盗取砂子;石马山村东侧以修建公墓为由自私征收了村民耕地,将土壤挖掘拉走后并未施工,至今荒废,要求查处。沂源县9.其他    经现场核实,1、反映的石马村村南场地内临时存放部分河砂,场地东南侧有一临时轻钢敞棚。经向村妇女主任杨某某了解,自己的1.5亩自留地已承包给了本村村民王某锋,目前由王某锋使用,没有采砂现象。经核实,该位置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问题。 2、2018年,石马山村委会承包了村东部分村民的土地,计划在该位置新建集体公墓,因该位置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未占用建设。经现场核实,该处土地已复耕,未进行复种,无外运土壤现象。属实    督促村委会尽快将土地进行复种;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建议不予问责
440427044其为临淄区胜利路一化生活区居民,反映齐鲁石化炼油厂装置运行负荷较大,产生轰鸣声,导致一化生活区门窗震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前期向区环保局反映后好转几天,后依旧反复出现类似情况,要求调查处理。临淄区7.噪声污染    经查,4月27日14点06分至16点50分,齐鲁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南区气柜间断出现了超压联锁和超温联锁,气柜气放空至火炬。为确保火柜气充分燃烧,该厂及时启动了应急处置预案,启动了消烟1.0MPa蒸汽,蒸汽在消烟过程中噪音较大,存在短时期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1.责成临淄区加强对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管理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责成临淄区对齐鲁石化公司安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责令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严格按照工艺指标要求生产,管控好入气柜气体的流量、温度、压力,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建议不予问责
450427045博山区博山镇上结老峪村南安山被人开采,山体被破坏裸露;三好桥两侧的耕地被挖、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博山区6.生态    (一)对于“博山区博山镇上结老峪村南安山被人开采,山体被破坏裸露”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南安山被人开采山体即为博山镇上结村李拐峪水毁河道治理项目施工地段,是淄河支流博山镇段的河道治理项目中的一部分,项目主要建设一座拦砂坝,目的是拦砂挡水,保护下游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实施主体为博山镇人民政府,承建单位淄博德嘉电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经博山区水利局批复(2020年3月11日,《关于淄河支流博山镇段实施河道治理的批复》),2020年11月动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嫌采挖砂资源,对此区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12日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项目现处于停工状态。
    (二)对于“三好桥两侧的耕地被挖、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三好桥”位于博山镇上结老峪村44路公交车终点站。2019年8月份,博山镇上结老峪村村委未经批准,在此扩建停车场,将挖出的砂石进行了非法买卖,占用土地地类为园地和农村道路,并非耕地。区自然资源局对博山镇上结老峪村村委扩建停车场的非法采砂行为,于2019年8月30日立案查处,并依法申请博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博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3日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目前该案执行完毕,未再发现有私采滥挖的情况发生。区自然资源局已联系第三方测绘公司进行测绘,出具动用量核查报告。
属实    1.责令区自然资源局对借修拦砂坝名目开采砂资源的行为立案查处。
    2.责令博山镇于2021年5月20日前对破坏的山体完成整改治理并加强执法监管。目前博山镇正在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将尽快予以实施。
    3.责令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460427046张店区世纪花园小区包括五星园部分无花果树等树木被物业砍伐,物业称是上级部门检查,要求核实处理情况。张店区非环保问题    该件反映问题位置位于世纪花园小区五星园内。经现场调查核实,无花果树为周边居民自行种植,为美化环境现在由小区物业统一清理后种植苗木。目前世纪花园小区物业已及时向群众公布相关信息。属实    责令张店区做好绿化宣传工作,并加强巡查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议不予问责
470427047淄川区寨里镇徐家村村北侧淄博城烨物资有限公司每天不定时排放化工气体,异味刺鼻呛人;工厂不定时砸罐,尤其是夜间操作频繁,噪音过大;本工厂没有污水处理系统,怀疑污水直接排放至地下,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反映“气体异味”问题。经查,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企业位于寨里镇徐家村,建于2000年,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后于2012年12月通过验收,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存在少量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反映“噪音”问题。项目主要噪音来源于引风机、敲击罐体产生的噪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为减少噪声扰民,该公司在敲击罐体方面采取了皮质隔离。
    3.反映“污水排放”问题。经查,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经调阅该公司检测报告,废气污染物和噪声均达标排放。
属实    责令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建议不予问责B
480427048临淄区凤凰镇新兴村村东首往北走约100米左右路东一处院子里放置2-3个油罐装置化工废料,化工异味严重且距离村庄较近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院落位于凤凰镇辛兴村东北角,该院落距离辛兴村村委大院直线距离约320米左右。2020年9月份开始刘某某(辛兴村人)租赁该院落作为危化品罐车停车场使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院落内共停放化工罐车8辆,其中正常营运车辆4辆,淘汰报废化工罐车4辆,8辆罐车内均无物料,现场未发现化工异味。因该停车场未办理相关手续,凤凰镇政府已于4月29日进行清理取缔。属实    责令临淄区举一反三,加强院落管理,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建议不予问责B
490427049高新区兰雁大道与西四路路口淄博荣昌制药制剂二车间应付环保检查,环保检查时全部机器停止运作,要求工人撤离本工作岗位,环保部门检查人员撤离时立即恢复机器运作;制剂二车间楼顶的西北角防尘除尘用的吸尘袋已被拆除;生产中和包装完的多余的药品未经过处理直接扔到本公司东北角的垃圾桶,要求查处。高新区9.其他                                                                                                                                                                                  
    经现场核查,投诉反映的是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兰雁大道17号,该公司主要以中成药的生产为主,所用原料为大青叶、金银花、大黄、人参、山药、茯苓、山楂、枸杞、菝葜等中药材。
    该公司主要废气排放源有药材蒸煮环节和排渣环节蒸汽及污水处理站废气。蒸煮环节配备有冷凝回流装置,蒸煮过程排放蒸汽回流处理;排渣环节蒸汽排放过程配备了收集罩及碱液喷淋装置,将排渣过程废气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已密闭棚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020年实施了排渣库密闭改造,做到药渣随时清理不暂存,药渣不落地直接转运。
    调取该公司相关环境检测报告,企业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VOCs、氨、臭气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厂区内仍能闻到中药味。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过期药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及液体药品,固体药品每年100公斤左右,经破碎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液体药品每年150升,药液经挤扎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公司过期或生产过程中报废的药品、中间体、原料等均不属于危险废物。
    4月28日,经现场进行检查,在公司东北角的垃圾桶内发现废药品包材及少量中药粉末。
属实    责令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提高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过期药品和生产中及包装完的多余药品进行合法处理。建议不予问责A
500427050张店区东城华府小区每天早晨不到6点环卫车清运垃圾,噪音过大,要求调整清运时间,尽量下午时间段清运。张店区7.噪声污染     该件反映问题位置位于东城华府小区10号楼附近垃圾点,垃圾清运方为明宇保洁公司。为避免早高峰和出现垃圾桶满溢的现象,经沟通,目前物业已将清运时间延后至早晨6:00-7:00之间。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社区物业单位严格管理垃圾车清运时间,减少噪音扰民现象。并加强巡查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议不予问责
510427051淄川区庆淄路与松岭路至将军路路段道路两侧有大量的钢材经营市场,没有任何降尘措施,扬尘严重,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该区域钢材市场处于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钟楼街道办事处,其中有钢材转运转存、钢材加工。加工过程无扬尘。主要扬尘来自于钢材转存转运场地,虽采取了一定的降尘措施,但因降尘措施收效甚微。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属实    1、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印发明白纸发放到每个钢材经营户。要求按照该办法规定立即进行整改。
    2、要求洒水车增加对该路段的洒水频次,钢材市场内引进降尘喷淋设备。
    3、对所有钢材经营户的进出路口采取硬化或者钢材铺路的抑尘措施。
    4、加大监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
520427052桓台县果里镇西沙村村西南角有一外地人承包的工厂,工厂大门全天紧闭且无挂牌,夜间不定时的有5-7辆100吨的货车运输物料加工,扬尘严重且存在刺鼻化工异味,要求查处。桓台县1.大气污染    经核查,桓台县果里镇西沙村村西南角处工厂为边某租用仓库从事萤石粉仓储,不从事生产加工,现场无刺鼻化工异味。采用吨包卸车、转运到车间进行拆分、存储。装车在车间内进行,采取人工洒水降尘措施,但在装卸车及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问题。属实    责成高新区加强对该仓储场所的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配备洒水降尘设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不予问责B
530427053临淄区凤凰镇东齐村东齐石化化工油罐车通行时异味较大,污染空气,居民不敢开窗户,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东齐石化实际是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燃料油储存经营。对公司周边兴边路、工业北路、公司西边无名路进行检查,均无明显异味。4月27日,临淄区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其臭气浓度进行了采样监测,所测臭气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标准限值。
    但车辆运输过程中,个别车主存在车辆清洗不到位,罐口密封不严等问题,易造成异味扰民。
属实    由临淄区责令淄博蕴福经贸有限公司加强罐车进出厂管控,杜绝化工罐车异味扰民问题。建议不予问责
540427054张店区南定镇崔军小区北侧的露天垃圾场被清理后未增设垃圾桶,前期向12345热线反映后仅清理了垃圾并未在此处增设垃圾桶,导致现在居民在小巷或者自家院子里焚烧垃圾,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尽快增设可回收垃圾桶。张店区9.其他    经查,该处位于经开区南定镇崔军旧村内,原为一处露天垃圾池,前期12345热线投诉后,已整改到位,现场围挡封闭,设有监控。为确保周边环境,方便居民投放垃圾,该村同步重新布局垃圾收集点,在该垃圾池原址向东100米处、向西50米处各设置1处垃圾点,并在旧村中心街增设垃圾桶,每日定时收集、日产日清。经对周边小巷全面巡查,未发现明显焚烧痕迹。属实    1.做好宣导工作,确保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倒垃圾、焚烧垃圾。
    2.做好垃圾点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垃圾点布局,加大保洁力度,确保垃圾点及周边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建议不予问责
550427055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东城名郡小区(张店热电厂斜对过)全天空中漂浮黑沫,如果市民开窗通风时房屋桌子、地面均覆盖一层黑沫,时常夜间会有化工刺鼻气味,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群众反映的地方,地处张店和高新区交接处,现有多家化工、制药企业,为解决异味扰民问题,我市高度重视,一是持续推进四宝山南坡企业VOCs治理提升。多家企业共建设了多套RTO、RCO等焚烧处理设施,涉VOCs主要工序的废气全部引入废气焚烧装置进行处理。二是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无组织排放造成异味扰民问题。三是强化日常检查以及夜间巡查工作。将该区域企业作为日常检查和夜查的重点区域,发现问题立即督导企业整改。
    但由于化工、制药企业集中,装置跑冒滴漏、开停车、设备检修和车辆运输等原因,偶有异味扰民现象。
    现场检查中,未发现“黑沫”问题。
属实    责成张店区和高新区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发现异味现象立即溯源排查。同时,适时开展对该区域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议不予问责
560427056沂源县燕崖镇刘庄村,进村山坡上国家统一安装的抗旱水设备一直不能使用,导致村民无法浇灌耕地,上访多次无果。沂源县非环保问题     经现场核实,燕崖镇刘庄村抗旱设施为沂源县2014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3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之一。自2015年4月正式开工,至2015年5月全面完成了建设内容,新建机房6间,配套机电设备3台套,新建闸阀井274个,新建阀门井31个,铺设各型号管道23214米。2015年7月,淄博市水利局、淄博市财政局组织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进行试水实验,合格后由沂源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处移交产权给村集体管理。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在村内进行公开承包经营。使用过程中,由于村民修建住房将上水管道挖断,未及时维修连接,导致大约100余亩果树无法灌溉。属实    立即对损坏管道进行维修,恢复工程设施供水。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570427057沂源县南鲁山镇三岔店村,镇政府在三叉河挖河卖沙,现河道被挖损,要求治理;有村民在七中学校东侧可耕地违法盖房。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为2019年河道治理项目,三岔河由于多年淤积,影响行洪安全。2019年4月,在南鲁山镇政府的申请下,经县政府批准,由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对三岔河流水段、三岔店段和文坦河进行清淤疏浚,并重点对三岔河流水段、文坦河全段进行石笼护砌8000余米,建设生产桥4座、溢流堰6座;对三岔河三岔店段险工段建设挡土墙、石笼护坡1000余米。不存在挖卖河沙、破坏河道问题。南鲁山镇三岔店村村民房德孝2010年9月10日经沂源县人民政府(源政国土资字〔2010〕21号)批准,在南鲁山镇三岔店村村南建宅基地一处,不存在违法盖房问题。属实    举一反三,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大对私采滥挖、破坏河道、挖沙卖沙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发现问题严厉查处,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
580427058博山区新建四路北岭小区居委会对面14号楼,4单元101、102两户打通开设饭店,无排污净化装置油烟直排,油烟管道从一楼直通五楼总长18米左右非常危险,且弯道处滴漏油至地面,多次反映未果,要求治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饭店名为怡心居,无营业执照,位于城东办事处北岭社区居委会对面,有油烟管道且有固定措施,现处于半停业状态。属实    1.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办事处督促该饭店立即停业,不得继续在此处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2.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办事处协助北岭社区居委会对该饭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其对外营业立即上报。同时,积极帮助该饭店寻找符合经营条件的地点重新营业。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举一反三,通过加大巡查力度,防止该类违法行为发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590427059淄川区寨里镇成达水泥有限公司,除尘设施不全,车间内外粉尘污染严重且非法占地。淄川区1.大气污染    1、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建于2000年6月,其年产130万吨水泥磨机产能置换项目于2016年3月29日经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该企业手续齐全,具有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环保设施完善,建设有多套布袋除尘器,车辆出入口安装喷淋设施和车辆冲洗平台。现场检查时存在物料传送带密闭不严、现场存在少量粉尘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2021年3月,公司在厂区东侧拟占用60平方米土地建设房屋,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后进行了制止并拆除在建的部分基础设施,后经多次检查未发现继续施工,故群众反映“非法占地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责令其五日内将厂区东侧未拆除彻底的基础设施进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现已清理完毕。
    二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要求该处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
建议不予问责
600427060淄川区西河镇西坪村,村西侧与幸淄路西侧有两个腐植酸工厂有无环保手续及设施未知,现厂内晾晒腐植酸产品,粉尘污染严重,下雨厂内污水流淌至村水塘,要求查处。淄川区2.涉水污染    1.“腐植酸工厂”为淄博金科力电源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鲁克达电池材料厂,2家企业均有环保手续。其中,淄博金科力电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腐殖酸原材料的粉磨,于2019年1月经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相关设备配套有除尘设施;淄博市淄川鲁克达电池材料厂于2008年6月经区生态环境分局登记验收,主要从事腐殖酸原材料销售。
    2.经现场检查,2家企业均未发现在厂区内露天晾晒腐殖酸情况。淄博市淄川鲁克达电池材料厂仅从事销售,无生产设备,未发现“废水排放”问题。淄博金科力电源有限公司厂区地面由于清扫不及时,存在少量积尘,情况属实。
    该公司建有一沉淀池,用来收集冲洗厂区地面产生的废水,不外排。经对西坪村水塘进行PH检测,显示为中性。
属实    责令区生态环境分局、西河镇人民政府加大对两家企业的巡查监管,严格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检测,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610427061张店区柳泉路奥林新城小区12号楼,楼南侧车库被居民自行改装成店铺炸制食品售卖,油烟污染严重,导致居民无法开窗正常生活,向物业和12345反映未果,要求治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奥林新城小区12号楼南侧车库,确实存在被居民自行改装成店铺炸制食品售卖的问题,虽然取得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小餐饮备案登记证》。另外,该经营业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通电正常使用。属实    1.针对其无《食品小餐饮备案登记证》的行为,对其经营业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于5月14日之前,办理相关从业手续。逾期未办理,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期间,要求其停止营业。
    2.现场已帮助经营业户接通了油烟净化器电源,并且能够正常的使用工作。
    3.责令经营业户于5月2日前清洗油烟净化器及油污污染的墙面,并告知经营业户要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保证油烟净化器正常工作。
建议不予问责
620427062博山区八陡镇神头村孝妇河源头,近年来河水污染严重发黄发臭,要求查找具体原因。博山区2.涉水污染    经查,孝妇河源头为位于颜文姜祠内的灵泉,该区域地下水丰富,地质为石灰岩和砂粒岩混合带,深层地下泉水本身清澈,但在上涌经过煤炭采空区时,将采空区内含铁离子的存水带出泉眼,使泉水呈现黄色。
    4月23日我区环境监测站对文姜祠附近喷涌泉眼涌水取样监测,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河水发臭是因目前邻近泉水路热力公司正在进行高温水施工,为避免文姜湖内水体渗透致施工作业面积水,将文姜湖内拦水坝放低,放水降低湖面水位,湖底淤泥,因气温上升,发酵造成异味。目前文姜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已列入淄博市孝妇河文化休闲生态观光带项目工程,计划汛期来临之间完成清淤。
属实    1.博山区组织专家论证,制定治理方案,通过工程措施,治理区域地下水色度,解决河水发黄问题。
    2.加强辖区孝妇河流域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各类水体监督管理,严防水体污染问题。
    3.加强宣传力度,向周边群众科普宣讲河水、泉水发黄发臭成因以及下一步改善措施。
建议不予问责
630427063淄川区经济开发区招村南头,个人在此存放上千吨固废氧化铝,气味刺鼻,要求清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投诉反映的为淄川经济开发区招村社区南一处闲置厂房,厂房主为招村社区居民曲某,于2021年1月10日出租给范某某,承租方范某某用于存放氧化铝。现场检查时,厂区内西厂房和北厂房均存放有不明袋装灰色颗粒及粉状物体,约一千余吨。现场厂房主提供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存放物品进行检验的分析报告单,物料主要成分为氧化铝(约占81.08%),物料近距离存在刺鼻气味,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立即对该厂房内储存物进行贴封封存,未明确储存物成分前严禁转移;二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储存物进行进一步检测,待确定此储存物料成分后,按照处置要求及时处置;三是因无法联系存储人,也无法确定存储物来源及类别,现公安机关已介入开展溯源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B
640427064高新区中润大道198号山东泰广奕砂轮有限公司,该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异味刺鼻;高速公路南侧与砂轮厂同法人的山东泰玉研磨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内西侧私自挖井,用于生产。高新区1.大气污染    山东泰广奕砂轮有限公司磨料磨具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陶瓷磨钢球砂轮、树脂磨钢球砂轮。自2020年5月起,陶瓷磨钢球砂轮生产线停产至今,目前仅树脂磨钢球生产线正常生产。
    1.粉尘严重问题:该企业主要涉尘工序为原料贮存、混料、加工及厂区运输保洁等方面。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磨料、碳化硅磨料、结合剂粉、树脂粉等,原材料袋装存放在密闭库中。混料车间密闭作业,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加工工序采用湿式加工,水喷淋降尘,并定期进行对厂区进行冲洗保洁。
    2.异味刺鼻问题:涉异味工序主要为硬化工序,产生废气通过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经调阅其检测报告,VOCs达标排放,但由于管理不到位,存在门窗密闭不严问题。
属实    责令高新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相关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建议不予问责
650427065淄川区七星河路华旭包装厂,使用电熨板产生烟直排大气,印刷异味,环保部门调查时会停产。淄川区1.大气污染    山东华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投诉的“电熨”,实际为电晕处理机。电晕机上方设置有集气罩和排放管路,挤出工序配备有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关于“印刷异味”问题。企业使用水性油墨进行印刷,配备的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常运行,印刷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印刷车间内有轻微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调阅2020年度检测报告,达标排放。
属实    一是要求企业将电晕处理机管路连接至处理设施后排放,目前,已接入了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二是要求企业定期进行检测。目前,已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2021年污染物检测合同。三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时车间门窗随时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660427066周村区南郊镇宋家村楼区北侧生活污水排放至河沟内,要求查处;淄川区孝水路至淄川威华中医医院的路段未硬化造成尘土飞扬,要求查处。周村区、淄川区2.涉水污染    问题1:经查,宋家村楼区生活污水接入周南污水处理厂主管网,因观察井连接处落水箅子淤塞导致少量污水外溢至附近雨水沟内。
    问题2:经核实,淄川经济开发区孝水路建设之前,店子社区居民进出以大钟街为主。孝水路建成后,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店子社区西面通孝水路的土路居民出入逐渐增多。该段土路为招村社区农耕道路,属于自然形成道路,宽度在2-3米之间,不属于市政道路规划范围内,该段道路原为招村社区生产路,路长近200米左右,并非店子社区、威华中医院的主要进出路。前期,该条生产路较窄,为方便店子社区部分居民出行,店子社区对该生产路进行了简易铺垫(近期又安排重新铺垫整平,后附照片);为推进平交路口硬化,方便居民出行,开发区于2020年秋对该段土路进行水泥硬化,但在施工时,生产路两侧招村种植户不予认可,阻挠施工,该处维修工程暂时搁置。情况属实。  
属实    问题1:已对污水观察井内淤塞处进行疏通,恢复正常使用,并对边沟少量少量污水进行清理、妥善处置。下一步,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生活污水管网通畅。
    问题2:责令开发区做种植户工作,争取早日完成道路硬化。期间,将加强该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情况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670427067博山区八陡镇大黑山后村村委东东侧100米有一村委成员参股的石料厂,粉碎石头,粉尘污染严重,要求治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淄博成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固废回收利用项目,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雾炮、水喷淋、洒水车等降尘抑尘设施。2021年3月,博山区集中开展了固废处置行业整治行动。因该企业生产原料和产品与环评要求不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将物料全部清运。在清运物料过程中,存在扬尘问题。博山区已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切实降低扬尘污染。目前该公司厂内物料已基本清理完毕,仍处于停产整改中。属实    1.责令该企业严格按要求停产整改,生产车间、厂区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
    2.强化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6804270680413001张店区马尚镇周家村村委允许他人在该村新楼南侧165亩耕地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影响耕种,破环生态环境,要求查处。来电反映对案件处理情况不满意,现在土地被挖坑,然后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被填入坑里,认为此处理措施不合理,破坏土地环境,要求整改。张店区9.其他    1.经查,该宗地块位于张周路以北,孝妇河以东,规划用途为商业和住宅,地块号为A-2010-064,已于2011年3月1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转为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11]818号),现由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代区政府收储。
    2.4月14日收到受理编号0413002转办件,现场发现该地块的西北处存有少量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当即组织人员开展垃圾外运、平整场地工作,共外运垃圾10车,4月17日全部清理干净,并不存在挖坑填埋垃圾现象。目前,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购置了活动房屋,维修大门,安装警示告知牌,近期将补砌院墙、聘用保安24小时看守,杜绝往此地倾倒垃圾现象。
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淄博市张店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加强该地块人员出入管理,维护好地块环境。同时,加强监管,杜绝乱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现象。建议不予问责
690427069沂源县鲁村镇鲁村煤矿洗沙时产生的垃圾渣土废泥(有毒)堆放至洗沙厂宿舍东侧及通往鲁村煤矿的路边且未覆盖防护网,现废泥冲到北侧耕地里,影响土壤环境及村民耕种,4月25日环保局检查时已停工,计划于4月28日督查结束时复工,且工厂的沙土、及雕刻用的石头来源均不合法,要求查处。沂源县3.固废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沂源富泰建材有限公司。信访人反映的“洗沙时产生的垃圾渣土废泥”是建筑垃圾(石料)破碎后的小块石料及沙子的混合物,经水洗工序后产生的淤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将产生的淤泥露天存放于厂区东侧的废料堆内,少量淤泥冲入村民耕地内,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沂源县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冲洗工序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经对该企业冲洗废水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均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的规定限值。另外,经自然资源部门核实,该企业砂石料均有合法来源。属实    1、责令该企业立即将露天存放的淤泥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随意倾倒。目前,该企业已将露天存放的淤泥进行了无害化处置;
    2、加大对企业砂石料的监管,确保砂石料来源合法。
建议不予问责
700427070博山区池上镇大里村,村南侧麻碳峪山私人在多处开采挖沙多年,破坏生态;购买七峪村南山开采挖沙;在中涝峪以修路为由在夜间挖山卖石,挖损树木,要求查处。博山区6.生态    1.反映的“博山区池上镇大里村,村南侧麻碳峪山私人在多处开采挖砂多年,破坏生态”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博山区池上镇大里村村委,2012年为便于村民生产劳作,在原来道路的基础上修建了一条生产路,长度2000米左右,宽度4米。施工过程中,在修建路肩、排水沟时对周边部分地段进行了整修。2016年对生产路路面进行了硬化。不存在开采挖砂多年、破坏生态的情况。
    2.反映的“购买七峪村南山开采挖砂”的问题。经调查核实:通过现场勘察,并与七峪村现任书记主任以及部分村民调查了解,不存在购买七峪村南山开采挖砂的情况。
    3.反映的“在中涝峪以修路为由在夜间挖山卖石,挖损树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中涝峪所修的生产路,系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一部分。该项目是经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淄博市财政局联合批准的《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暨下达实施计划的通知》(淄农开办〔2017〕16号),涉及博山区池上镇高标准基本农田0.75万亩,硬化道路11.13公里。其中反映的池上镇中涝峪的道路为其中一部分。在修路过程中,存在对周边山体进行修整、挖损树木的情况,但在工程结束后,都已经进行了恢复治理,不存在挖山卖石的情况。
属实    1.责令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和博山镇人民政府加大对上瓦泉村、下瓦泉村日常巡查力度,通过夜查、举报电话、网络媒体等渠道,一经发现偷沙卖沙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责令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和各镇街开展专项巡查,严格落实国有矿产资源管控机制,加大河道治理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710427071博山区夏家庄镇安山村,原八号煤井处有酸洗螺丝小作坊,污水排放至煤井枯井里及自行挖掘大坑排放污水,严重污染村里水源;沙顶煤井附近夜晚偷生产雷管药危险化学品,环保调查时会停产,风声过后恢复生产,已严重危害生态,要求查处。(建议密查,有通风报信人员)博山区2.涉水污染    1、群众反映的酸洗螺丝小作坊排放废水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小作坊为淄博泽良机械厂,从事紧固件、泵类零件、机电设备及配件生产。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不存在酸洗工艺。企业排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堆肥,雨水由下水管道排出,现场使用pH试纸测试呈中性。举报反映的煤井枯井位于该企业北侧山坡,距离约30米,地势高于该企业,现场无污水排放至井内的迹象。经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周边进行全面勘查,也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大坑”。
    2、群众反映偷生产雷管药危险化学品问题。经查,反映的企业为淄博市博山顺华化工有限公司,原从事正丁基、异丁基、乙基黄药、乙硫氮(选矿药剂)生产。根据《博山区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该企业被列入关闭淘汰化工企业名单,应于2019年完成生产原料清理和生产设施拆除,但本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仅拆除了减速机等传动设备。2019年5月,该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经营),从事危化品经营,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雷管药危险化学品现象,现场存有氢氧化钠等部分物料。
属实    1.责令淄博泽良机械厂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的原料、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规范生产。
    2.责令淄博市博山顺华化工有限公司立即清理现场物料,拆除原生产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产品经营,不得违法存储。目前,现场物料已清理完毕,正在进行设备拆除。
    3.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化工企业监管责任,组织已淘汰企业专项巡查,严防同类问题发生。
    4.加强环境监管和企业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博山区工信局约谈城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720427072博山区万福路五龙桥东侧,围挡缺口进入矿山,有人偷挖乱采石头售卖,已有十几天时间,每晚8点左右开始大车进山拉石头,要求治理。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博山区博京物流园项目建设工程,位于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社区与万福路交叉口南侧。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料除自用外,剩余土石料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对该项目土石料公开拍卖。该项目自4月28日起,开始外运石料,因夜间运输土石料车辆需经过万福路等路段,产生的噪音对沿途村民造成一定影响。属实     1.责成博京物流园项目加强日常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土地平整,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六个百分之百”的环保要求,规范管理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时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督导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及批复要求进行施工,督导项目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做好石料处置全过程管控,严禁私自售卖土石料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730427073周村区王村镇立家村,进村路边毕书霞粉末站手续不全,噪音扰民;小尚村309国道边,尚可江粉末站无手续,夜晚偷开工,噪音扰民,要求治理。周村区7.噪声污染    经查,毕某某粉磨站应为周村鑫周耐火材料厂,位于王村镇万家村东,负责人为韩某某,其配偶为毕某某,年加工13000吨耐火材料骨料项目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验收,生产设备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噪声主要为粉碎工序产生,经调阅第三方机构环境检测报告,显示噪声达标排放。现场核查时,该企业部分减振及隔声设施老化,导致工业噪声防治效果下降。
    尚某某粉末站应为周村双鑫骨料厂,位于王村镇小尚村北,负责人为尚某某,5000吨/年耐火材料原料初加工项目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验收,该企业因经营不善,不再继续生产。目前,已拆除设备用电,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属实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达标排放。
    2.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环境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
建议不予问责
740427074沂源县工业园新电厂东,鲁阳公司南侧鲁阳二期工程工地上有报废工程车辆在工地施工作业,此类车辆排放不达标,影响环境;石龙工业园南首高速路搅拌站工地也有报废车辆作业,投诉人称整个沂源县工地都存在使用报废工程车车辆的行为,投诉至12345未果,要求查处。沂源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实,沂源县经济开发区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超轻质绝热材料”项目工地和石桥镇石龙工业园南首临临高速路搅拌站工地均未发现有报废工程车辆在工地施工作业。同时,进一步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进行排查,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督促两处施工单位加强对非移动工程机械管理,完善登记台账、环保编码,杜绝使用排放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加强车辆管理,完善工地车辆登记台账,确保出入工地车辆手续齐全合法,杜绝违法车辆进出工地。同时,下发严禁工地上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报废工程车辆的通知,一经发现立即移交交警、环保部门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报废工程车辆。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厉查处车辆运输过程中逾期未审验、报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议不予问责
750427075高新区金域馨园小区从2018年开始不定期不定时的出现严重化工刺鼻异味,前期拨打12345政务热线依然未得到缓解,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到底是哪个公司造成异味扰民并进行治理。高新区1.大气污染    群众反映的地段现有多家化工、制药企业,为解决异味扰民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四宝山南坡企业VOCs治理提升。多家企业共建设了多套RTO、RCO等焚烧处理设施,涉VOCs主要工序的废气全部引入废气焚烧装置进行处理。二是持续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减少无组织排放造成异味扰民问题。三是强化日常检查以及夜间巡查工作。将四宝山南坡区域企业作为日常检查和夜查的重点区域,发现问题立即督导企业整改。
    但由于化工、制药企业集中,装置跑冒滴漏、开停车、设备检修和车辆运输等原因,偶有异味扰民现象。
属实    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该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异味问题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B
760427076淄川区西河镇龙湾峪村,村民杜某某从2010年开始在蒺藜峪无证开采石头,石灰岩,盗取国家资源获利,现以建设生态园为由,圈地700亩,勾结黑社会殴打村民。(附信件)淄川区6.生态    1.反映“蒺藜峪”为淄博汇熙矿业有限公司矿区,于2012年取得采矿权,该矿于2015年10月因政策关停。“杜某某”为该矿合伙人。关停前加工的剩余石料存放原矿区内,至今未发现私自售卖情况。现场检查时,无开采设备,未发现开采石料行为。
    2.反映的“生态园”为腾龙生态农业开发项目区,该企业前期因涉嫌非法开采行为,已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施工过程中开采的石料,一部分用于该项目修建蓄水池、生产路平整等,一部分用于2019年台风水毁道路、地堰修复,剩余石料堆放生产路两侧,未对外销售。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开采石料行为。
    3.反映“勾结黑社会殴打村民”问题。
    该问题,已联系淄川区西河镇派出所,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属实    一是责令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政府加强对以上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治私自开采行为发生。二是由区自然资源局定期进行项目现场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770427077谓二村苗某梦、苗某以开发太阳能为由,盗采石灰岩矿石且建设重钙车间,夜晚偷运石头,采石机械震天响,粉尘飞扬,庄稼苗木全部被烧死,粉尘引发村民呼吸道疾病频发;柳泉采石区及西河镇村庄土地被董某彪整片霸占,白天夜间采石机噪音扰民,粉尘横飞,加北侧杜仲云石料厂,方圆十几公里粉尘升腾,雾色阴霾。举报人称必须密查(附信件)博山区、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反映位置为原汇熙矿业矿区,该矿已于2015年10月政策性关停(苗某实为苗某凯,为该矿区法人),其重钙车间同时关停,拆除电机及配电盘,未发现苗某凯有非法开采行为。2020年3月20日,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获得石料处置权并负责生态修复。施工过程中,产生部分石料。在施工过程中区镇两级加强环保监管,未发现庄稼苗木烧死现象。
    2.所说的柳泉采区实为淄博柳泉石灰石矿,未生产,自1993年全面停产至今。
    3.反映“董某彪”为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石厂企业法人代表董某某的哥哥,为该矿实际控制人。该矿为市政府批准的有证矿山,范围涉及西河镇西坡地村、龙泉镇渭一村和泉头村。在近期巡查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越界开采、偷采国家资源问题。
    4.“杜某云石料厂”,杜某云为该矿合伙人,于2015年10月因政策关停。关停前加工的剩余石料存放原矿区内,至今未发现私自售卖情况。现场检查时,无开采设备,未发现开采石料行为。
属实    一是督导矿山修复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治理;二是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三是区自然资源局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780427078淄川区龙泉镇矾场村,开运达公司老板侵占村土地及林业地,非法开采石灰岩破坏生态,偷采张钢预留矿区约1800米长、1200米宽、51米高,盗采亿万方矿石。(附信件)淄川区6.生态    1.反映“开运达”为淄博凯运达运贸有限公司石厂,为市政府批准的有证矿山之一,该矿于2002年取得采矿权,有效期限至2023年5月30日,范围涉及西河镇西坡地村、龙泉镇渭一村和泉头村,不涉及矾场村,开采过程中形成矿坑,影响生态,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在近期巡查监管过程中,未发现越界开采、偷采国家资源问题。
    2.反映“张刚预留矿区”为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在西河镇石灰岩矿区划定了矿区范围,面积0.7673平方公里,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在该范围内包含原关闭矿山永泰石料厂,2020年2月29日,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永泰石料厂矿山生态修复勘察设计,该公司于2020年4月开始实施修复,为避免产生扬尘,建设部分临时大棚处置废料貌。
属实    一是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导企业严格按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做好扬尘管控工作,严禁越界开采和破坏生态环境。二是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政府督导企业加快完成原关闭矿山永泰石料厂生态修复项目。三是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评估,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四是已责令该企业加快处置废料进度,对临时大棚立即清理,5月15日前完成,恢复土地原貌。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790427079淄川区寨里镇北黄村现任村书记有两个磨料加工厂,位于村口西300米,该厂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每天晚10点至次日7点磨料设备进行破碎生产加工,破碎声、挤压声、震动声等严重噪音,白色粉尘四处飞扬,树木白茫茫一层,污染坏境,离居民不足300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要求查处。(附信件)淄川区1.大气污染   
    1.该两处场所原为张乃某租赁刘金某场所,其中一处于2017年经寨里镇排查,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并于2017年9月取缔完毕。该场所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现场查看该处车间存有部分物料,无生产设备。另一处现为北黄种植专业合作社富硒香菇种植项目,于2020年10月12日获得审批。现场车间存有部分香菇,无非法生产设施。同时,我们按照村民反映时间段组织人员对两处场所进行夜查,无生产迹象。
    2.淄博淄川区北黄种植专业合作社富硒香菇种植项目,法定代表人是张乃某,并非北黄村现书记刘金某。该项目已经于2019年批复,开挖点为拟建设地下冷库利用原采石场的地形进行场地平整,开挖出的石料均放置在院内及现场,群众反映“开采石料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1.根据相关要求,责令其对项目施工中采挖的土石定点存放,不得销售牟利。
    2.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点的监管,坚决打击以项目建设为由开采山石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要求该处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00427080沂源县大张庄镇宋家峪村南山,被商家无序开采花岗岩石,山头削掉大半,开采后未对矿山进行有效恢复;周围山有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工程,生态遭到了破坏,松崮顶破坏严重。(附信件及图片)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沂源县大张庄镇宋家峪村南山被商家无序开采花岗岩问题,实际是原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批准的有证矿山(沂源县秦石花岗岩矿),该矿山因涉行政诉讼导致采矿许可证2018年7月25日到期未延续,一直停产至今。目前,该矿山企业正在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储量核实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手续齐全后进行边开采、边恢复。周围山上风力发电为华电淄博沂源徐家庄风电项目,占用林地12.9536公顷(已办理征收手续);光伏发电工程为中能华辰沂源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宜林地18.4853公顷(国土地类为未利用地),以上两个项目均已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并按要求施工,没有生态和松崮顶遭到破坏的情况。属实    加强对该处矿山监管,开采完成后,及时进行恢复治理。举一反三,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大对私采滥挖、破坏林地行为监管,发现问题严厉查处,立查立改。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10427081对0409015淄川区洪山镇车宋村村民车某心在旗杆山修建庄园别墅、非法建设墓地并对外出售,严重破坏山体生态植被和耕地;此人在五松山火化场对面非法修建殡仪服务站,破坏山体植被和耕地,要求尽快拆除并恢复植被原貌;要求对查处结果电话告知信访人、0410014淄川区洪山镇车宋村村委办公楼北侧,淄博红孩儿服装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侵占了基本农田,该公司负责人为车宋村村主任的家属车某,现要求尽快拆除厂房恢复用地、0413007淄川区洪山镇车宋村五松山西侧,本村村民宋保训建设一非法建筑房屋,并在房屋周边进行非法采石卖石,倾倒化工废物,严重破坏山体生态环境,要求查处,三件边督边改案件有异议。(详细附信件)    淄川区6.生态    1、在旗杆山修建的房屋是淄博淄川圣恩种植专业合作社用房,未办理土地手续,区自然资源局已立案调查。旗杆山公墓位于洪山镇车宋村东,为公益性墓地,面积约20亩,该地块土地现状地类为未利用地,符合规定。车某心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殡仪服务站的违法行为,区自然资源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理中。
    2、车宋村崔某英于2009年4月占用该宗土地建设淄博红孩儿婴幼儿服饰,属存量建设用地违法,区自然资源局已立案查处。
    3、车宋村宋某训房屋为翻建,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标准。关于“反映的非法采石卖石问题”。经查,该处为上世纪70年代历史形成的采石坑,已废弃多年,未发现开采设备及新的采石痕迹。关于反映“倾倒化工废物”问题。经查,该处未发现倾倒化工废物痕迹。但现场检查时,该处存放有一处渣土堆,现已全部蓬盖,为舒香苑8号楼回填土的临时存放点。
属实    1.对淄川圣恩合作社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置到位。
    2.对车某心殡仪服务部按照行政处罚程序依法处置到位,限期拆除非法占用耕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
    3.对红孩儿婴幼儿服饰违法依法处置到位。
    4.车宋村村民宋某训宅基地已纳入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系统,由洪山镇按照程序逐步办理手续。
    5.责成淄川区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违法占地、私开乱挖、倾倒化工废物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A来信
820427083临淄区金岭回族镇披甲村,村东侧三条南北路10多年不修,靠打补丁应付检查;村西山有一10多米深石窝,村书记允许别村把垃圾及土渣倾倒在此约30方,每车收取120元,要求整治。(附信件)临淄区3.固废污染    群众所述披甲村村东侧三条南北路,因涉及我镇村居搬迁工作,该村计划于2021年底前实施搬迁,故计划不再进行大规模翻修。2020年3月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协调,并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金岭回族镇披甲庵村堆存的尾矿进行了固体废物污染特性分析调查并编制了污染特性分析报告;2020年3月,编制了固体废物处置方案。2020年7月我区委托山东澳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用将尾矿与土方掺拌的方式制备道路基础用土,开展尾矿的挖掘与处置工作。春节前后,因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春节放假、节后雨雪天气影响,运输处置工作未能连续开展,直至3月18日恢复正常运输处置工作,春节至今处置尾矿2.5万立方米。截至目前,现已完成尾矿出清约20万立方,拟于2021年7月底前全部出清。属实    责令临淄区对披甲村村内破损道路统计核查,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减少村内道路扬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并做好堆存尾矿处置的协调督导,做好周边协调工作,保障施工现场正常的水电供应,做好尾矿堆场及周边道路的防尘抑尘工作。同时督促山东澳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加快尾矿处置进度,制定倒排工期表,确保实际处置进度不得落后于时间节点。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30427084桓台县索镇镇东205国道东高新区前毕村,村民郭某某违建房屋,村委为何给其拆除不了。(附信件)

桓台县非环保问题    桓台县索镇前毕村已于2020年调整至淄博市先创区,由淄博高新区代管。经调查,前毕村村民郭某某于1995年左右在其院墙东边,紧邻其住宅建设一处面积在38平方米,主体为砖混结构、房顶是彩钢板的建筑物。该处建筑位于《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确定的建设用地之外,未查到相关规划手续。属实    郭某某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其丈夫毕某父辈70年代买的院落,于1983年翻建,在村里没有其他宅基地;本人反映新搭建的建筑在原来院落之内;由于时间久远,不好查证,另外该户与其南邻有宅基地纠纷,要求村委对其进行赔偿,至今还在上访。由于该问题矛盾比较突出,现已责成先创区对该处违建进行立案查处。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40427085文昌湖区萌水镇东衣村村东,淄博瑞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车天天拉矿石、粉料进出,加工作业时粉尘、异味、噪音严重,污染坏境。公司具体地址在村东村碑,张博附线205西南150米路西,不锈钢大门内。(附信件)文昌湖区1.大气污染    淄博瑞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硼砂(湿)分装。现场检查时,场地内较整洁,地面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厂门口处地面有尘土。
    另外,该厂附近有一停车场地,现场勘查时发现,有渣土运输大车进出停放,地面未硬化(土地性质不允许硬化),渣土车经过时易造成扬尘和噪声,但未发现有异味。
属实    1.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延伸厂门口至张博附线。
    2.停车场道路铺设石子,加设雾森系统抑制地面扬尘。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50427086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2号B区4层,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数据造假等一系列问题。(详情附信件)高新区9.其他    (一)经检查,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进行名称变更,营业执照已变更,变更后的资质认定证书还未核发,原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检验检测设备在检定或校准周期内。随机抽查检验报告,未发现超范围检验项目,授权签字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报告。
    (二)经查,该公司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中标5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淄博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与分析项目,采购人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该项目由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代理。于2019年12月5日发布需求公告,2019年12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12月30日上午9点开标。2020年1月3日发布中标公告,其中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中标B包(49个地块),中标金额720.3万元。该项目公告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已给予书面回复,质疑人未就该事项向行政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2.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初步调查项目,采购人为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局,该项目由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代理。2020年8月10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2020年8月11日发布更正公告,2020年8月17日上午9点开标,2020年8月18日发布成交公告,其中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中标E包,成交金额4.5万元。该项目公告期间未收到质疑投诉。
不属实    加大对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及风险点,提高抽查比例,维护检验检测的公正性、权威性,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50427086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2号B区4层,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数据造假等一系列问题。(详情附信件)高新区9.其他    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及风险筛查纠偏工作服务追加采购项目,采购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该项目山东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19年11月11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19年11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标,2019年11月25日发布成交公告,其中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中标(博山A区、周村区、文昌湖区包),成交金额21.25万元。该项目公告期间未收到质疑投诉。
    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京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于2019年6月14日发布需求公告,2019年6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2019年7月11日在临淄分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2019年7月12日发布中标公告,其中山东信质检测有限公司中标A包,中标金额79万元;山东尚石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中标B包,中标金额67.9万元。该项目在公告期间均未收到质疑投诉。
    5.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及发风险筛查纠偏工作服务采购,采购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该项目由山东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于2019年3月6日发布需求公告,3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3月19日发布变更公告,开标时间由4月2日变更为4月9日。4月12日发布中标公告,其中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中标第三包博山A区、周村区、文昌湖区,中标金额65.875万元。该项目公告期间未收到质疑投诉。
不属实    加大对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及风险点,提高抽查比例,维护检验检测的公正性、权威性,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60427087张店区南定镇崔军村东北角无名家具厂,气味刺鼻,切割瓷砖有污水外排现象,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工厂详细地址为崔军村大唐瓷业东第二路口左转,北行100米路西。(附信件)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查,投诉反映企业为淄博帝龙板材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亿达路9号,家具及配套材料项目于2018年9月20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于2019年6月进行自主验收。该公司主要产品三聚氰板板和木质家具,生产工艺主要有木器加工、热压贴面、喷漆等,其衬胶固化和衬塑工序安装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设施,打孔、切割、刨铣、打磨等工序安装布袋除尘器;喷漆、胶合、封边条工序安装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设施。经调阅其检测报过,VOCs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但光氧催化设施运行台账不规范;车间南侧区域外租他人,租户新上两组岩板切割设施,无相关手续,其切割冷却水循环利用,无外排水现象。
属实    责令淄博帝龙板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责令岩板切割租户,于2021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车间内两组岩板切割设施。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704270891、周村区大街景区内公测少且有异味;2、大街景区南门节假日旅游车辆乱停乱放喇叭噪音扰民;3、棉花市街妇幼保健院两侧人行道乱停乱放,沿街商铺占道经营。(详细附信件)周村区非环保问题    问题1:经查,周村古商城核心景区占地160余亩,有公厕7座,临时公厕1座,共有厕位300余个,基本可满足游客需求。景区共扫保人员17名,客流量大时可保证每座厕所1名保洁人员维保,通过熏香、喷空气清新剂、通风等方式驱散异味。现场查看,厕所环境卫生整洁。但遇节假日,客流量大时,厕所使用率高,可能出现厕位不够情况,维保不及时情况。
    问题2:经查,因周村古商城位于周村城区,周边临近居民生活区,且停车位、停车场数量有限,逢周末、节假日古商城景区客流量大、游客数量多,出现停车难情况。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车辆乱停放情况。
    问题3:现场检查未发现棉花市街妇幼保健院周边占道、店外摆放情况,经调查询问周边商户及群众,反映早上、下午上下班时段路口处常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属实    问题1:加强公厕维保力度,节假日期间增派维保人员,及时对厕所进行清扫,保持公厕环境卫生整洁。
    问题2:加强该路段巡查力度,做好车辆乱停放治理工作;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做好游客车辆引导,督促游客规范停放机动车辆。加快古商城东门地下停车场建设进度,增加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
    问题3:加强巡查管控,开展错时执法,对周边流动商贩进行取缔。同时,督促周边业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804270901、淄川区东关银座门前停车场附近道路坑洼不平,破损严重,存在扬尘问题。2、淄川区医院西边站牌附近两个路口存在出租车违停导致交通堵塞鸣喇叭产生噪音。3、淄川区双杨镇政府西北、月庄村南、阳光花园西,存在排水不畅问题。4、淄川区岭子镇河洼村到刘家路段,上下班高峰期,路边大车乱停放,存在扬尘噪音问题。淄川区、周村区9.其他    问题1:东关银座门前停车场道路水泥路面表层破损,停车场部分方砖破损,情况属实。
    问题2:调查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发现出租车停放位置在张博路西侧菜园村路口,个别出租车占据张博路盲道、人行横道,不存在乱鸣喇叭现象。经调查区医院原先设有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因行政综合执法局对该处进行智慧停车管理,原出租车停靠点取消,导致出租车无处停放,但淄川区医院有大量出租车需求,故部分出租车在菜园村路口排队,并未影响交通。
    问题3:该处四周是居民区,因不属于交通主要道路,该地方低洼不平,排水不畅。情况属实。
    问题4:调查人员9时到达岭子镇河洼村至刘家村路段,未发现货车停放,经询问杨家石料厂负责人陆经理,淄川区石灰石交易平台7时开机运行,开机后才能发料,因最近石料需求紧张,造成石料厂装货车辆排队等待,从料场一直排至泉王路,等待入场装料。
   
属实    问题1:对破损路面进行改造修复。
    问题2:一是约谈出租车驾驶员规范停车秩序,严禁占用张博路盲道、人行横道。二是建议松岭街道办事处选取合适位置设置出租车停靠点,以方便区医院出行群众。
    问题3:目前,已联系施工队伍对该处排水设施进行实地查看,目前正在拿方案,铺设排水管网力争五月底完工。
    问题4:一是约谈石料厂负责人,安排人员路口执勤,负责指挥货车进出石料厂路口,并告知驾驶员进出石料厂禁止鸣笛。二是岭子镇增加洒水降尘频次,以防路面扬尘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岭子镇政府已向区政府汇报,建议石灰石交易平台开机时间提前至5时,减少货车等待时间。四是启用杨家石料厂东入口道路,能够停放大约20辆货车,减少路面的排队车辆。五是在泉王路杨家石料厂入口东西两侧设置禁停标志2面,由昆仑中队每天早上到该路段查处违法停车。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804270905周村区东门路127号门前及附近人行道中午及上下班时间车辆乱停放。6、淄川区东关新银座搬迁旧址旁边有环卫工人开着小型环卫车用高压枪冲地或冲洗垃圾桶,建议有行人经过时停止施工作业。(附信件)淄川区、周村区9.其他    问题5:自上次问题交办后,交警部门已通过增设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与学校沟通协调、 中队加大管理力度等措施进行整改,但由于中午、下午接送孩子车辆较为集中,还一定程度的存在乱停乱放现象。
    问题6:经现场核实,当时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保洁大队组织人员,利用小型高压三轮冲洗车对东关新银座旁垃圾桶进行冲洗作业时,有行人经过时,未停止冲洗作业。
属实    问题5:一是持续加大该路口及周边路段的管理力度,对交通堵点进行指挥疏导。二是进一步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由学校呼吁家长进行绿色通行。三是学校进一步落实错时放学措施,降低交通流量峰值。
    问题6:已对当事作业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遇到行人及车辆,要及时规避。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904270911、淄川区松岭路金域华庭小区路口私家车停放在禁停位置,在成堵车鸣喇叭噪音扰民。2、淄川区西关鲁泰鑫胜热电的原单位职工宿舍楼现楼道窗户确实,下水道井盖破损,外面的热力管道保温层开始脱落随风飘,影响市容环境。3、淄川区太和镇修高速曹家村路段承包公司山东高速在开山放炮时,产生震动巨大,噪音扰民,把太和镇曹家村村民房子墙壁震裂,要求查处。4、淄川区西河镇广仁村赵凯修摩托车的水泥路及两侧村民晒粪,污染环境。淄川区、周村区9.其他    问题1:由于金域华庭以及邻近小区车位少、车辆多,导致晚间车位不足,个别车主在小区出入口的主干道两侧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引起其他车主喇叭扰民,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问题2:淄川区西关鲁泰鑫胜热电的原单位职工宿舍楼位于淄川区般阳路北,派出所编制楼号为杏花小区17#、18#、19#、20#,共有住户113户。经实地走访,杏花小区19号楼三单元7楼阁楼圆窗户玻璃缺失;部分污水、自来水井盖破损,未发现外部热力管道保温层破损,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问题3:一是施工路段距离曹家村大于九百米远,而且开山放炮均会使用检测仪,经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并无明显波动,说明放炮不会对村民房屋造成震裂这样的严重后果。二是其次施工难免会造成一定的噪音,但通过噪音检测器实时监测,加之施工路段距离曹家村大于九百米远,经检测结果显示也并无明显影响。
    问题4:反映的广仁村摩托车维修点路边确实存在晒粪现象,晒粪人员为村民王永文,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问题1:将违停在金域华庭路域车辆予以劝离。
    问题2:目前社区已协调居民对破损井盖全部进行了更换。
    问题3:一是在接下来施工过程中会更加严格把控放炮位置与村庄村民的安全距离。
    问题4:对该处猪粪进行清理,并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904270915、淄川区华洋街中段亿宏玩具店门口放音乐大喇叭噪音扰民。6、淄川区黄家铺钟楼大街,道路坑洼存在扬尘及雨季积水问题。7、孝妇河张周路大桥西头南侧紧挨孝妇河要修建一处农贸市场,该处为绿化公园,下一步要铲除绿化,农贸市场将修建完毕后,商户的污水、菜叶市场垃圾、停车等将严重影响孝妇河生态,与孝妇河河道生态修复不符,要求择地再建。8、周村区恒星路长行烧烤城门口东西两侧绿化带内绿植、树木都被缠绕了电线,是不文明行为,破坏市容,要求处理。(附信件)淄川区、周村区9.其他    问题5:存在使用音响拨放音乐的情况,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问题6:经现场查看,淄川区黄家铺钟楼大街存在道路坑洼及雨季积水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问题7:经查,该处为北涯村历史形成的农贸大集,摊贩众多,大集期间造成北涯村主路以及张周路路段拥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且该农村大集距离孝妇河河道过近,大集产生的垃圾会对孝妇河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经核实,淄博市水利局为支持涉及太河等大中型水库移民村发展,计划在张周路与北涯村进村路口东南角处建设北涯村综合农贸市场项目。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三层房屋共4986m²,估算投资1072万元。该村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市场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将全部纳入污水管网,切实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屡禁不止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收入。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8: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绿化带内植物及人行道行道树被各种电线缠绕实为长行烧烤城为发展夜间经济在门口设置的LED彩灯。
属实
    问题5:下达整改要求,已经将设备音量调低至合理范围。
    问题6:预计6月底之前全部维修完成。
    问题7:做好工程施工监管,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建成后对市场内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问题8:鉴于在长行烧烤城设置LED彩灯的目的是为美化亮化周边环境,吸引消费者,发展夜市经济,且未对周边绿化造成破坏,建议规范管理。加强巡查管理,督促长行烧烤城管理方加强线路及烧烤城内部经营单位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烧烤城经营秩序规范有序。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900427092山东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近年来依仗势力非法上技改项目、立项、工艺、程序审批等,弄虚作假,欺骗政府。近期新上的硅酸钠生产又是一大骗局,用生产氧氯化锆的废碱水(属于危废)用蒸发器蒸发水分,到最后是高浓度的氢氧化钠(液碱)是危险化学品,更是属于危险废物而不是硅酸钠生产,存在生产经营严重不符,也是挂着羊头卖狗肉,从中赢取暴利。处理盐的设备,环保部门来查是就开,走后就乱排乱放,周而复始危害环境,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该公司所有技改项目能耗超出原项目好多倍,这不是节能,是变本加厉增加耗能,要求查处。(详见信件)淄博市9.其他    1、淄博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新上项目为《锆制品节能改造及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11月1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通过审批。
    2、氧氯化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是硅酸钠溶液,氧氯化锆的主原料为硅酸锆,硅酸锆和氢氧化钠反应生成锆酸钠和硅酸钠,再利用锆酸钠不溶于水、硅酸钠溶于水的特性将锆酸钠和硅酸钠分离,锆酸钠再进一步加工得产品氧氯化锆。硅酸钠水溶液为副产品,其主要成分是硅酸钠,情况属实。硅酸钠溶液不属于危险废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3.经查看电渗析运行记录、MVR运行记录、污水处理台账等,显示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4.该企业于2020年11月开始建设锆制品节能改造和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4月建设完成。企业投资2200万元新上三套三效蒸发装置代替原单效蒸发设备,技改后蒸发每吨水的蒸汽消耗量由原来1吨左右降至现在的0.5吨以下,节约蒸汽50%;企业投资1000万元建设的硅酸钠溶液浓缩设备,采用四效负压蒸发,蒸发每吨水的蒸汽消耗量在0.4吨以下,蒸汽单耗在0.75-1吨之间,属于节能设备。
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企业技改立项审批审查和工艺设备能耗监督,同时,加强对企业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组织生产。建议不予问责来信A
910427093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公孙村村民实名举报村委及村霸王新某、张传某、张某某阻扰公孙村旧村改造棚改工程,故意刁难开发施工企业,导致许多拆迁户得不到安置,村民利益受到损害,望领导实地督查。(详情见信件)淄川区非环保问题    公孙村旧村改造棚改工作,村委与开发企业有开发协议。经实地调查及查看相关资料,棚改工程已完成,公孙村严格按照开发协议进行旧村改造棚改项目。
    王新某,男,公孙村村民,身体残疾,因土地、房屋与公孙村村委涉及纠纷,至今未解决,王新某在原来宅基地上的渣土不愿清理,使规划中的道路未通。
    张传某,男,公孙村村民,现任村委委员;张某某,男,公孙村民;张传某、张某某系亲兄弟,因父母房屋未拆迁,开发商所建楼房对其存在遮阴,兄弟二人曾向上级部门反映过此事。
    以上问题属于纠纷诉求,不存在故意刁难施工企业,导致部分拆迁户得不到安置,村民利益受到损害等情况。
不属实    一是协调解决村居与王新某宅基地纠纷;二是与开发商协调处理好张传某、张某某楼房遮阴问题。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920427094张店区远景花园小区的生态环境差,尤其是洲熹苑,小区内土地裸露较多,杂草丛生,长期为人修理,到下雨天泥巴满地,泥泞难行,请省环保督察组落地检查并监督相关部门落地执行。(附信件、照片、住建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张店区非环保问题    远景花园共有12处裸露土地,其中洲熹苑6处,合计约460平方米。小区自居民单元门至园区主干路段均铺有渗水砖,不存在下雨天泥巴满地,泥泞难行问题。目前,物业公司已开始对裸土补种绿植。属实    责令张店区加快补种进度,30天内完成,未补种的裸土进行覆盖。并加强物业管理,及时修剪绿植,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