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1-05-12 16:33:19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二十一批)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0428001沂源县南麻街道范子峪村,村西山有人私挖乱采石头售卖,并且拉石大车把村路压坏,要求治理。沂源县6.生态    经现场核实,投诉件反映的是淄博沐裕春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范子峪村投资建设的农业种植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月3日依法办理了用地备案手续,批准面积:6810平方米。由于原始地形东高西底,存在自然落差,在项目土地平整过程中产生了部分石料,除施工自用外剩余石料无处堆放,该公司向沂源县自然资源局申请予以处置,2020年1月8日,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沂源县财政局独资国有企业(沂源宏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剩余石料按照规定进行了依规处置,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未超出备案用地面积和范围进行施工,运输石料的道路是该公司新修的临时山路。属实    责令该公司对施工裸露场地进行全面覆盖,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对涉砂、石资源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现象。建议不予问责B
20428002高青县高城镇西郭村,村西侧耕地里用石棉瓦建设临时房屋,加工死鸭生擒售卖,异味刺鼻,且自行挖掘池塘排放污水。高青县1.大气污染    高城镇西郭村村民郭某某占用本村林地(树木正常生长)约1亩用于林下散养鸭子及屠宰成鸭,其中石棉瓦搭建临时场所约10平方米,未硬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高城镇人民政府正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属实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高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于5月1日前完成清理。建议不予问责
30428003张店区齐悦国际三期18号、19号楼北侧,月满大江饭店、小渔村饭店及大鱼海棠等饭店无餐饮专用烟道,且饭店楼与住宅楼连接成块,不符合开饭店的要求,2018年中央巡视组判定该等饭店排放违规需关停,但至今仍在营业。张店区1.大气污染    1.该交办件涉及餐饮店共6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均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2.关于2018年11月份中央生态环境督查组“回头看”交办件,涉事餐饮店针对是否商住楼问题,于2019年4月23日向张店区政府提请行政复议。经张店区政府调查,餐饮店所在的G03号楼不属于商住楼,规划为二层公建,商业服务用途包括餐饮。根据张店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所涉餐饮店选址不在禁止范围。
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各餐饮业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维护及规范使用。并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同时对齐悦花园三期18、19号楼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建议不予问责
40428004桓台县马桥镇康阳村,本村书记把生活垃圾倾倒入村西南角耕地,约2米深,垃圾上方又覆盖20厘米的土,种植小麦。桓台县3.固废污染    群众反映的“桓台县马桥镇康阳村”为桓台县马桥镇康杨村,该村西南角耕地中小麦生长正常,现场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倾倒地块。走访询问康杨村该区域周边群众和种植户,均反馈该区域耕地一直正常耕种,无生活垃圾填埋。不属实    要求该村严格按照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建议不予问责B
50428005周村区大学城北郊镇漳州路,碧桂园小区二期29号楼,楼北侧中国铁塔信号基站离居民楼正好50米,刚建设时为6个信号发射器,测试辐射为10-20微瓦每平方米,现在随着市民用网度增加发射器已加装到20个以上,小区居民夜晚测试辐射高达61微瓦每平方米,国家规定辐射值为小于40微瓦每平方且设计安装时需按照五分之一执行避免峰值时超标,但现在辐射远超国家标准,居民建议基站搬到孝妇河北岸或小区二期与三期之间空地上。周村区8.辐射    经查,该处为淄博市铁塔分公司周村东坞北基站,建于2015年3月份,位于张周路碧桂园小区流苏园29号楼北侧,已办理专项规划手续。该站距离居民楼(碧桂园小区28号楼)最短直线距离55米左右,发射器为中国移动信号发射器,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规定,4G发射器信号频率范围在30MHz-3000MHz之间,公众暴露限制为0.4W/m2 ,即4×105 μW/m2 ;5G发射器信号频率范围为3500MHz,公众暴露限制为0.467W/m2 ,即4.67×105 μW/m2 ,群众反映的数据均在其范围内。属实    责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处铁塔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消除居民对电磁辐射影响的顾虑。建议不予问责
60428006临淄区辛店街道金茵小区,居民怀疑小区北侧朱台镇化工厂夜间排污,早晨、夜间异味刺鼻,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金茵小区位于临淄区城区北部,小区周边五公里内临淄区无化工生产企业,距离朱台工业园区最近企业淄博熙源石油化工限公司直线距离约7.7公里。目前朱台工业聚集区共有化工企业30家,正常生产企业9家。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4月29日夜晚到凌晨对金茵小区及其周围进行现场巡查,未发现刺鼻性异味扰民情况。查看信访投诉记录,在2021年2月7日、3月18日两次接到过民生热线转办的反映金茵小区凌晨三点、刮北风时有化工异味的投诉,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核实,均未发现异味。
    金茵小区以北1km左右为城区北外环,西北1.6km为通往东营的S231省道,由于部分化工罐车车主罐口密封不严、车辆清洗不到位上路易异味扰民。
属实    责令临淄区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时处置异味扰民问题。建议不予问责
70428007对0416040淄川区寨里镇小周村村北侧水库内被雁阳绿城垃圾承包者等人在此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2万方左右,导致河道堵塞,河水发臭,要求清理;处理情况不满意,现只清理了表层垃圾。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反映的具体位置位于小周村与小董村交界的河桥西。寨里镇政府组织人员对部分村民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此处地面附着物主要由附近居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情况属实。
    现场勘察时,水流畅通无异味,不存在河道堵塞情况。
属实    一是责令寨里镇政府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二是寨里镇政府对村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责令村居加大对闲置场所巡查,杜绝非法倾倒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相应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A
80428008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村福颜集团办公楼北侧,后峪耐火材料厂每天夜间2点至凌晨5点粉碎机作业,现场粉尘严重,噪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后峪耐火材料厂为淄博市博山冶金耐火材料厂,从事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主要生产设备有混料机3台、成型机4台、电烘干窑2台、破碎机1台、大碾1台,原料制备过程产生粉尘和噪音,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安装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存在影响。属实    1.对博山区城东街道办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企业进行取缔。由于其生产设备目前在银行抵押,无法拆除移动,已对其生产设备断电查封,清理生产原料和产品。
    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建议不予问责B
90428009淄川区太和镇淄河村山东金源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但因在太和二级水源地附近划分区域不合理导致该公司被强行关停,淄川区政府承诺给与太和镇36家企业共计补偿款670万,前期已拨付300万用于搬迁以及临时安装,但搬迁后剩余的补偿款一直未给付,要求拨付剩余的补偿款且恢复公司生产运营。淄川区9.其他    太河镇人民政府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0日印发的《淄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18年依法进行了关闭,情况属实。2018年5月太河镇政府与山东金源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助协议,并分期共支付了80万元搬迁补助金,由该公司自行清理生产设备。属实     太河镇政府与山东金源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建议不予问责
100428010淄川区开发区双泉社区旧村改造后旧址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被埋入地下,要求治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核查,淄川经济开发区合村并居双泉安置区实施过程中,对双泉旧村进行了拆迁,共计拆迁370余户房屋,该处位于规划市政道路上,因考虑该处未到设计标高,在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在旧址上,未及时清运。情况属实。属实    1、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绿网覆盖和围挡封闭,杜绝私自倾倒垃圾现场。
    2、立即安排人员和机械,对容易起扬尘部位进行清运,对覆盖不密实处进行苫盖。 
建议不予问责
110428011淄川区将军头村西侧、张博路东侧牛肉板面店铺排放油烟严重,前期拨打12345热线反映此问题,将军路办事处处理回复责令店铺停业整改,但现在未停业整改且油烟污染依然严重,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实,淄川将军路韩奎快餐店(店铺名称牛肉板面)营业执照号:92370302MA3MRF2M32,现场有灶头并进行油炸食品,属餐饮行业,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属实    该店铺目前已订购油烟净化设施,现正在进行改造烟道。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将持续跟进,督促业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油烟清洗工作。建议不予问责
120428012淄川区开发区马莲山生活区仪兴源超市周围环境脏乱差,超市西侧堆放建筑垃圾覆盖了绿化带,北侧绿化池未绿化垃圾杂物众多,超市西侧临时建筑的东南侧未绿化,土地裸露面积大且杂物多,超市至松岭西路的道路东侧未绿化,10个树穴未栽种,且人行道未硬化,要求治理。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现场查看,淄川区开发区马莲山生活区億兴源超市周围环境脏乱差,超市西侧堆放建筑垃圾覆盖了绿化带,北侧绿化池未绿化垃圾杂物众多,超市西侧临时建筑的东南侧未绿化,土地裸露面积大且杂物多,超市至松龄西路的道路东侧未硬化,10个树穴未栽种,反映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对億兴源超市周围环境、超市西侧堆放建筑垃圾、北侧绿化池垃圾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二是反映的部分未绿化、树木未栽种以及部分人行道未硬化问题,开发区住建局将进行招标,将在6月30日内完成绿化补植以及道路维修。三是责成淄川经济开发区加强巡察,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130428013周村区蓝天雅居小区路段张周路北侧一条排污沟,两头封闭不通,长期存储死水,垃圾众多,异味严重;蓝天雅居小区路段张周路南侧有大片土地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土地荒芜无人耕种,浪费国家生态资源,要求查处。(来电人称可与其联系提供详细地点)周村区3.固废污染    1.经查,该排污沟位于张周路知味斋南五十米路边,为张周路路面排水使用,现在河道内有杂草及部分过往行人丢弃的垃圾。
    2.张周路南侧土地为东坞村拆迁区域,属于拟出让的建设用地,现场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已经被绿植覆盖。为杜绝外来垃圾倾倒情况,该地块道路已设障封闭。
属实    1.加强对该处水沟管理,定期清理水沟内垃圾,确保排水畅通。
    2.对南侧土地加强监管,杜绝垃圾倾倒,对现有建筑垃圾进行防尘绿植或覆盖,待土地出让后由用地单位一并清理。
建议不予问责
140428014张店区马尚九中南侧凯瑞安园中间活动广场内有几万棵树,现在被围起来要建立居委会,认为破坏生态环境,要求处理。张店区6.生态    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凯瑞安园中间活动广场,此地块已列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照计划,将对原有绿化提升改造,在保留大树的基础上,建设健身跑道、休闲座椅和健身广场,同时在中心广场东侧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居民休闲娱乐、消防站、安防中心等,满足居民的生活休闲养老需要。目前已围挡,尚未动工。属实    责令张店区在宣传栏及时公布相关老旧小区改造说明、相关规划及审批材料,确保信息公开。建议不予问责
150428015高新区柳泉路奥林匹克新城51号北门太和牛肉板面夜间营业,压面机器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要求处理。高新区7.噪声污染    经现场调查了解,太和牛肉板面店每天营业时间到晚上12:00左右,和面机工作时产生共振,产生噪声影响。属实    1.要求太和牛肉板面现场立即整改,在和面机底部加装胶皮,降低机器工作时震动产生的噪声,此项工作已完成。要求板面店尽早停业,减少对居民影响。
    2. 执法队员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和整改此类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160428016淄川区罗村镇罗村立交桥南侧300米左右废弃工厂内有一非法储存煤焦油的铁罐 ,用黑色遮阳网进行遮盖,要求处理。淄川区9.其他     经调查,投诉反映的“两个煤焦油储存罐”,实为淄博聚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院内的储存罐。该企业为年产18000吨铝矾土加工项目,于2015年9月审批,2016年4月通过验收。经现场查看,厂区内共有5个储存罐,其中2个天然气储存罐在用,供应企业生产用燃料;另有3个空罐,为其他企业临时存放,现场未发现煤焦油储存罐及该处地面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一是责成淄川区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二是责令该企业在2021年5月5日前,将三个闲置储罐进行清运。建议不予问责B
170428017淄川区寨里镇寨里村农业银行南侧晚上经常有刺鼻的化工异味,要求核查处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过现场排查,农业银行南侧及周边区域无化工企业,有两家生产企业,分别为淄博龙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淄川寨里福瑞马赛克厂。
    淄博龙展包装制品于2018年11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年产纸盒360万件,车间内有轻微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淄川寨里福瑞马赛克厂于2017年9月,由淄川生态环境分局审批通过年产10万平方玻璃制品项目。经现场检查,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配有脱硝处理设施、水幕除尘设施。车间内有轻微异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查看废气检测报告,排放达标。
属实    进一步加强对该处的巡查排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相应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
180428018淄川区太和镇东余粮村村书记张某远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为由在村周边山体大肆开山采石卖石,相关文件规定山体坡度大于30度禁止进行占补平衡项目,现山上碎石成堆且破坏村内道路无人处理,要求处理。淄川区6.生态    经查,淄川区2017年度第二批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太河镇片区)于2017年8月由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批复立项,项目涉及太河镇东余粮村,群众反映“占补平衡项目”情况属实。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通过市级验收,验收总规模145.94亩,新增耕地面积106.95亩,均不大于25度坡。过程中产生的石料用于项目自身需要,多余的石料未进行外运售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将大于25度坡地块停止施工。
    村内道路因施工进出设备和2019年利奇马台风冲毁损坏,2020年东余粮村对村内河道进行了整理,同时对村内道路进行了拓宽。
属实    1、太河镇人民政府将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尽快协调、衔接淄博般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整理植树、复绿。
    2、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杜绝私开山体、售卖山石行为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B
190428019博山区城西办事处凤凰山东路红绿灯十字路口东侧堆放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尘土飞扬,要求处理。博山区3.固废污染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建筑垃圾为栾某从外地运来的废旧大理石板材,在此处进行规整后产生,现场有建筑垃圾和建筑工具堆放杂乱,未进行苫盖。属实    1 .道督促该场所负责人立即
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建筑工具归整蓬盖,不得占道影响交通。目前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2.对辖区内建筑垃圾堆进行全面摸 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个整改、销号。
建议不予问责
200428020张店区新村东路蓝星东大化工厂院内长期露天存放废弃的化工罐,异味严重,要求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底关停并拆除了部分设备,二乙烯苯车间于2014年8月底全面停产,仅保留办公区。并对反应釜、储罐和管线等按照规范进行了吹扫清理。现场检查时发现,个别储罐有轻微化工异味。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土壤修复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编制《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拆除过程中环境保护方案》并备案。属实    1.责令张店区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该企业严格按方案要求施工,加快废弃设备等的拆除清运进度。
    2.责令蓝星东大化工厂对有化工异味的储罐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减少异味扰民。
建议不予问责
210428021淄川区山东润如检测有限公司给鲁维制药进行三处噪声检测,,检测数据未上传平台,认为该公司检测存在数据造假,要求处理。淄川区9.其他    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未发现有超范围开展工作。在用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均在有效期范围内。现场查看环境检测服务平台,该公司于4月25日下午18时47分开始将在山东鲁维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测照片上传,然后现场检测全部流程均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实时上传至省环境监测服务平台,原始材料、现场原始记录等材料均已上传平台,上传的检测数据与出具的检测报告一致。  不属实    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批复进行生产,加强对检测平台的监管,杜绝虚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220428022张店区房镇镇政府办公楼地下车库近期油漆味严重,异味扰民,影响群众身体健康,VOC排放影响空气质量,要求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油漆异味来源于近期房镇镇政府办公楼西侧的盛湖大厦写字楼。该写字楼地下停车场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进行地坪漆施工,目前已完工。由于两座楼地下停车场中间防火门关闭不严,造成油漆异味。属实    责令张店区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并责令盛湖大厦物业近期加强地下通风,尽快消除异味。建议不予问责
230428023淄川区太和镇南下册村大坝西首唯一的一家饭店将厨余垃圾随意倾倒在大坝内,影响水源,要求查处。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太河镇南下册村大坝西首有一家饭店,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饭店内有两个垃圾桶,饭店经营者将产生的厨余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由太河镇委托的特丽洁环卫公司对垃圾进行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太河水库于2019年沿百年一遇防洪线(海拔236.71米)已安装了隔离防护围网,实现了人类活动频繁区域与太河水库的物理性隔离。经现场查看,太河水库大坝内没有餐厨垃圾。属实    一是责令太河镇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饭店巡查力度,确保厨余等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处理。二是区水利局加大对太河水库水源地周边巡查力度。建议不予问责
240428024淄川区寨里镇莪庄村西侧紧邻居民区养殖棚内养猪,将粪便等废弃物直接堆放在棚外,异味刺鼻,要求搬迁。淄川区3.固废污染   经查,投诉地点为莪庄村东侧王某民养殖场,现有6头存栏生猪,现场检查有异味,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责令寨里镇政府立即对粪污进行清理清运,运输过程中做好密闭措施,防止撒漏,5月10日前清运完毕。同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相应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
250428025淄川区西河镇辛庄村村南侧生产玻璃瓶的企业非法喷漆,异味刺鼻,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非法喷漆,异味刺鼻”问题。经现场检查,该企业该企业年产30万件来料纸箱包装成品玻璃瓶项目于2017年8月26日进行了建设项目备案登记,年产1000万件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项目于2021年1月27日进行了建设项目备案。
    经查,该企业年产30万件来料纸箱包装成品玻璃瓶项目使用水性漆进行人工玻瓶组装生产,其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排放,车间内有轻微异味,情况属实。年产1000万件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项目设备正在安装,主要设备喷涂机已安装,但未生产。
属实    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西河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年产1000万件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项目未完善环保设施前不得生产,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排污登记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260428026淄川区罗村镇史家村西侧山体上有非法采石现象,要求及时查处。淄川区6.生态    经查,反映问题为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大吊桥粘土矿,该项目位于罗村镇史家村村西800米处,采矿许可证证号:C3703002009017120003086;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MA3C97044E,现场未发现“非法采石现象”。不属实    区自然资源局、罗村镇政府加强对区域的巡查监管,督导矿区不得越界开采,防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建议不予问责B
270428027高新区彩虹路第一中学、一诺龙园小区距离济青高速路过近,噪音扰民,要求增设隔音板。高新区7.噪声污染    济青高速是由山东高速集团公司实行封闭管理,具有独立的高速路政管理部门和高速交警管理部门。
    包括一诺龙园小区所在的北西四路到北西五路段济青高速2019年已设置声屏障。
    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6.2.3.2条文规定:公路中心线距居民聚居区宜大于100米,距医院、疗养院、学校宜大于200米”。经现场测量,北西五路到北六路济青高速路段高新区第一中学教学楼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200米,高速公路运营符合规范要求。
属实    包括一诺龙园小区所在的北西四路到北西五路段济青高速2019年已设置声屏障。
    经协调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高新区第一中学教学楼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200米,认为符合相关设计标准,高速公路运营符合规范要求,不同意再增设声屏障。经落实文教卫生中心,已于2020年打报告申请增设声屏障资金,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建议不予问责
280428028淄川区昆仑镇四维村,村路南侧淄博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粉尘污染,导致周围村民耕地上的小麦作物一层粉尘,疑似除尘设备未开启,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反映的“淄博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淄博永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昆仑镇四维村,主要从事年产3万吨高档再生烧结景观砖项目。主要原料为废瓦片、粘土等,经现场查看,企业正常生产,景观砖项目只做免烧砖,隧道窑已于2019年7月停产。破碎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安装有除尘器,经调阅该企业检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排放,但现场存在少量积尘,情况属实。属实    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清扫,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积尘。同时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监测,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290428029临淄区闻韶街道天齐路,师苑小区二期东围墙与天齐路之间空地, 2019年开始清运开工建设超市,现大面积裸露土地覆盖不到位扬尘严重,噪音扰民,督查组到淄后突然停工,另此处土地2002年公示项目为公园,2019年公示改为超市,咨询绿化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成商用地是否合理。临淄区1.大气污染    该宗土地为原石鼓社区集体土地,长期闲置,目前正在依程序办理用地手续。前期根据考古需要,石鼓社区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宗土地进行清表,现已经完成,清表过程采取冲洗洒水措施,并对裸土进行滤网覆盖,预计5月份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因该宗土地尚未办理用地手续,土地使用性质未定,故不存在“绿化土地使用性质改变成商用地的问题”。属实    责令临淄区加强巡查,施工过程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染。建议不予问责
300428030桓台县起凤镇新泉村,村东侧桓台汇鸣塑料厂,该厂异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要求查处。桓台县1.大气污染    投诉中反映的桓台汇鸣塑料厂实为淄博汇鸣塑胶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生产加工行为,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回收。经核查,被投诉企业应为桓台县起凤镇旺盛塑料制品厂,该企业配备废气治理设施,经调阅其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报告,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但检查时现场有轻微异味。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增加车间密闭性,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异味产生。建议不予问责
310428031周村区和平街道,和平路康喜超市对面电热厂有异味刺鼻,要求治理。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和平路康喜超市对面为大街街道和平社区居委会,西侧为淄博北友塑件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塑料配件,包含电热锅配件。该单位注塑工序有异味产生,配套建设了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经调阅第三方检测报告,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注塑车间存在密闭不严问题。属实    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立即对车间进行封闭完全,定期检查维护环保设备,保持车间密闭,严格控制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环境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建议不予问责
320428032张店区昌国路与柳泉路立交桥下,双向快速路中间有条长2000-3000米的绿化带,现绿植死忙,大风天尘土飞扬,建议整改。张店区9.其他    该交办件反映的绿植死亡问题为昌国路立交桥下,两侧辅道中间部位,2006年立交建设时原设计为绿地,由于此处长年不见阳光,养护多次栽植的绿化无法成活。张南路立交桥南北辅道两侧绿地有裸露,为南广场建设指挥部扩建辅道损坏部分,正在进行绿地地形整理,恢复绿化。为防止扬尘污染,裸露地块已全部覆盖抑尘网。
    目前,昌国路立交桥下空间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纳入今年的城市绿道建设行动,由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与车站街道办事处共同实施。
属实    责令张店区积极与投资建设公司对接,研究制定可行性高的改造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实施进度。建议不予问责
330428033临淄区人民大道长途汽车站东侧变电站,扩建后离生活区不足30米,该站高压110千伏,辐射对居民造成危害,国家规定此类项目须离生活区300米以上,但该站离生活区过近,要求处理。临淄区8.辐射    反映的变电站实际为淄博齐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淄博齐鲁石化110KV辛生变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0月19日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该改造工程建设之前已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本改造工程建成后,站外电场强度最大为110.6V/m,磁感应强度最大为0.3116u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小于4000V/m、100uT推荐标注限制。4月15日,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针对该改造工程电磁辐射进行了采样监测,采样测试符合监测规范要求,所测结果符合《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681-2013 )和《工频电场测量》(GB/T 12720-1991)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部门现行规章制度中未查询到变电站围墙至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限制要求,变电站符合设计规范且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属实    由临淄区责令国网淄博供电公司加强对工程的监管力度,确保该改造工程项目按要求进行建设。责令临淄区加强辐射管理,确保辐射达标。建议不予问责
340428034张店区湖田街道下湖村,下湖造纸厂南侧私人养殖场,场内养殖猪、鸭子活禽,污水排放至场门口,异味刺鼻,扰民严重,且该厂凌晨会冒黑烟生产作业,每隔10天左右有车用塑料桶来回拉运,要求查处。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查,该养殖户为散户,租用下湖村平房养殖生猪,存栏量50头,羊3头。院外东墙建有化粪池,养殖污水未接入化粪池,顺东墙水沟淌入院南农田。关于群众反映的冒黑烟及用塑料桶拉运问题。经查,是由于该养殖户使用塑料桶从饭店收集泔水用院内灶台加热,燃烧木柴造成黑烟。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该养殖户将污水沟进行清理,安装管道将污水引入沉淀池,现已整改完成;禁止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并拆除加热用灶台。并加强管理,指导养殖户提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及时处理好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和对环境的污染。建议不予问责
350428035淄川区罗村镇嬴正纳米有限公司办理的环保手续为燃烧天然气的手续,现在该公司实际燃烧的是煤,扬尘严重扰民,要求处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关于“燃烧煤炭”问题。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现在是使用兰炭生产,情况属实。目前,该企业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后评价。
    2、关于“扬尘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调阅2021年4月15日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属实    责成淄川区一是组织专家对企业后环评进行评审,论证企业项目变动是否为重大变动。二是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巡查监察力度,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360428036淄川区罗村镇党委书记李某某勾结孙兆某以修建办公楼的名字在镇南侧山体开山采石卖石;龙泉镇党委书记孙某在龙泉镇山体开山采石卖石,要求核查。淄川区6.生态    1、罗村镇未在镇南侧修建办公楼,镇南侧山体涉石项目实为淄川区罗村镇永强石料厂矿山修复项目,淄博博望矿业有限公司,取得石料处置权,并负责对该矿区进行治理修复,“孙兆某”为淄博博望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某某的哥哥,孙兆某曾参与矿山修复工作。企业、项目与罗村镇党委书记孙李某某无关。
    2、龙泉镇辖区内有15个企业及项目涉及石料资源;土地整理项目三处,企业(项目)均有合法手续企业、项目与龙泉镇党委书记孙某无关。 
不属实     1、罗村镇政府、龙泉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区域的巡查监管,督导矿区修复单位不得越界施工,高速路施工单位不得开山采石,防止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同时要求企业、项目严格按照审批要求组织生产。
    2、由区自然资源局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评估,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建议不予问责B
370428037周村区北郊镇碧桂园流苏园28、29号楼北侧50米左右有一中国铁塔信号塔,其自行用探测仪检测显示辐射超标,要求核查。周村区8.辐射    同受理编号:0428005转办件。经查,该处为淄博市铁塔分公司周村东坞北基站,建于2015年3月份,位于张周路碧桂园小区流苏园29号楼北侧,已办理专项规划手续。该站距离居民楼(碧桂园小区28号楼)最短直线距离55米左右,发射器为中国移动信号发射器,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规定,4G发射器信号频率范围在30MHz-3000MHz之间,公众暴露限制为0.4W/m2 ,即4×105 μW/m2 ;5G发射器信号频率范围为3500MHz,公众暴露限制为0.467W/m2 ,即4.67×105 μW/m2 。属实    责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处铁塔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消除居民对电磁辐射影响的顾虑。建议不予问责
380428038有外来人员在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荆山社区转山顶东侧道路上采石卖石,要求处理。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位于博山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荆山社区转山小区32号楼东侧、西冶工坊南侧。反映的采石卖石行为实际为万福路修建过程中,临时存放的部分渣土。渣土堆距离居民楼较近,对周边环境居民出行造成影响。城东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存放的渣土进行集中清理,目前正在清理之中。属实    1.责令城东街道办事处抓紧对存放的渣土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尽快进行绿化,并做好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
    2.责令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环境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B
390428039桓台县齐凤镇新泉村,汇鸣塑料颗粒再生资源 发出异味刺鼻,导致居民头疼,要求核实处理。桓台县1.大气污染    该投诉件与受理编号0428030相同,投诉中反映的桓台汇鸣塑料厂实为淄博汇鸣塑胶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生产加工行为,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回收。经核查,被投诉企业应为桓台县起凤镇旺盛塑料制品厂,该企业配备废气治理设施,经调阅其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报告,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达标,但检查时现场有轻微异味。属实    督促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增加车间密闭性,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异味产生。建议不予问责
400428040经开区南定镇淄博铝厂,非法经营烘干硫酸亚铁,异味刺鼻,影响环境,要求依法取缔。经济开发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发生在2020年10月份以前,南定镇政府工作人员巡查中发现业户刘某租用淄博铝厂院内一闲置厂房,从事经营烘干硫酸亚铁,并立即责令清理,已于2020年10月份清理完毕。现该厂房于2021年1月份租给孟某某从事仓储使用。经现场检查,现在厂房内存储了大量袋装熔块,现场无异味,但地面有积尘。属实    1.责成经开区加强对淄博铝厂的日常巡查,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力度。
    2.督促该仓储业户规范经营,及时清扫地面,同时防止扬尘污染。
建议不予问责
410428041高新区东西方向裕民路绿色渣土车来往较多,扬尘严重,噪音扰民,要求加强管理。高新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裕民路是高新区绿色渣土车辆通行的主要道路,极个别车辆存在蓬盖不严、冲洗不净的问题,造成载运物遗洒路面。
属实    一是加强巡逻管控,在裕民路、鲁泰大道和建筑工地周边道路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查严处蓬盖不全、挂土运输、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部门联合,结合高新区城市工程运输车辆“路书制”,强化渣土车“两点一线”(起点建筑工地或商砼场站、道路、终点消纳场或建筑现场)通行线路进行规划和安全分析,科学合理精准划分渣土车通行路线,突出渣土车出场的冲洗保洁。三是开展数字巡控,利用监控平台开展精细化管理,严格查处渣土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以及带泥上路、扬尘漏撒等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建议不予问责
420428042周村区南郊镇米山村北头,有几家黑作坊制作家具,将垃圾倾倒在了北头的河道内,污染环境,堵塞河道,要求核实处理周村区3.固废污染    经查,南郊镇米山村北侧共有家具生产单位3家,分别为周村震莹沙发厂、周村袁聿保沙发厂、山东雨辰家具有限公司,均从事软包沙发生产,已办理环评手续。3家企业厂内均配置垃圾箱,并与山东天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协议,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现场排查发现,米山村北头无河道,仅村东一处雨水沟,雨水沟西侧树林内散落少量塑料袋等杂物。
属实    1. 已对雨水沟旁树林中散乱的塑料袋等杂物进行清理。
    2. 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垃圾清运协议,及时清理厂内垃圾,坚决杜绝私拉乱倒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430428043张店区昌国路,湖田石矿开采石头,导致扬尘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加强管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调查,反映的实为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湖田石矿,湖田石矿于2009年7月由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张店分局予以关闭,2021年1月由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对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予以验收。
    目前,山东高速集团建设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项目,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畅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在湖田石矿厂区内建设拌合站,现场正在平整土地,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施工中有少量石头采出,采出的石头存放在矿坑的北侧和东侧,用于后期拌合站的建设施工,未进入流通领域不构成非法采矿行为。
属实    由临淄区一是责令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湖田石矿,在进出大门加装视频监控,严格控制进出车辆,杜绝石头外运,进入流通领域,防止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二是责令山东高速畅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增加水雾炮的数量、增加洒水车喷洒车次,加盖防尘网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并加强监管,确保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杜绝扬尘现象。建议不予问责B
440428044淄川区昆仑镇石牛村西首骨料厂法人王江,生产作业时扬尘、噪音严重,无环评手续,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关于“扬尘”问题。经查,投料时,将陶瓷废料投入造粒机进行造粒,造粒后利用密闭提升机导入雷蒙机、混合混料机进行研磨处理。虽然有除尘器对该处粉尘进行处置,但仍产生少量粉尘,情况属实。企业已委托山东润鲁建筑材料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尚未出具。
    2、关于“噪音严重”问题。经查,噪音来源主要是造粒机造粒、雷蒙机研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项目存在粉碎工序,虽然在密闭车间内生产,但仍有噪音产生,情况属实。经查看检测报告,达标排放。
    3、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现场查看,该企业于2017年9月5 日由淄博市环保局淄川分局通过审批(川环报告表〔2017〕838号),于2019年12月21日通过验收。
属实    一是将依据企业检测报告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区生态环境分局和昆仑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450428045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幕王社区往西鲁泰电厂烟囱不定期排放黑色粘性物质及颗粒粉尘,影响环境;鲁泰电厂东侧鲁泰纺织厂生产作业时机器噪音扰民,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1、经核实为淄博鑫胜热电,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经调阅该公司近期自动检测数据、自动监控设备对比报告和人工检测报告,各废气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经现场检查,未发现黑色粘性物质排放。
    2、经核实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纺纱三厂”,环保手续齐全。因纺纱过程中产生噪声,该公司在与居民区相邻的南侧设置了隔音墙,以降低生产过程中因噪声扰民现象,经调阅其检测报告,噪声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属实    一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巡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责令鲁泰电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纺纱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建议不予问责
460428046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污水池一直未使用,该村生产污水、生活污水顺着水沟流淌流淌,最终流入五阳湖内,存在水污染,要求核查。博山区2.涉水污染    经查,石马镇桥东村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过地下污水渠,收集到石马桥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用于景观绿化,不流入石马水库。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站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有水外排。
    2021年4月7日博山区对该污水处理站出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外排水满足均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4月23日,博山区对石马镇五阳湖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类标准。
不属实    1.责成博山区加大对五阳湖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生活污水未经污水处理站直接处理排入湖区现象。
    2.责成博山区加强对桥东村污水处理站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开启运行。
    3.责成博山区进一步加强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监管,督导相关单位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对于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
470428047淄川区寨里镇寨里村与袁家村交界处瀚承检测站东侧紧邻多家厂房储存原煤,搅拌、售卖,导致空气中扬尘严,周边路段脏乱,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反映的位置位于瀚承检测站东侧院落内,该院落负责人为陈某,将院内厂房对外出租,用于储存原煤和块煤,现场管理杂乱,环境卫生情况较差。属实    已责令该处负责人将厂房中的原煤、块煤五天内清理清运完毕,清理过程中要落实洒水降尘等环保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下一步,对该区域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建议不予问责
480428048周村区北郊镇黑土村鑫宏盛纸箱厂无环保手续,要求查处。周村区9.其他    经查,鑫宏盛纸箱厂应为周村盛达包装厂,位于兴鲁大道黑土村养殖区北首西侧第二家,从事纸箱加工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纸箱模切、钉箱,“鑫宏盛”为企业品牌。该企业于2021年3月20日搬迁至此,目前尚未投产,临时堆放货物和设备当作仓库使用,现场查看无生产痕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的规定,此类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属实    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同时加大排查力度,杜绝企业违法生产现象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490428049经济开发区南定镇青年公园北侧公厕无人清理,粪便外溢,要求处理。经济开发区3.固废污染    经查,该公厕位于青年公园内北侧,目前由北控城市环境服务(淄博)有限公司负责,公厕内部有人负责保洁。现场检查时,存在个别厕位粪迹清理不彻底的情况,有轻微异味。属实    1.督促北控城市环境服务(淄博)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全面做好公厕管理,严格作业规范,加大清洗、保洁力度,确保公厕内外部环境干净整洁。
    2.督促北控城市环境服务(淄博)有限公司于5月1日前加装排气扇,增加消杀除臭频次,杜绝异味、蚊蝇问题。
    3.督促北控城市环境服务(淄博)有限公司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其他公厕管养维护工作,加大保洁、吸污力度,全面杜绝异味、蚊蝇、外溢等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500428050淄川区西河镇东岭村东岭陶瓷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地下球磨机无治污设施,污水未处理直接外排,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地下球磨机有配套除尘设施,经查阅该企业检测报告,粉尘等各项数据均未超标,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情况属实。
    2、关于“污水未处理直接外排”问题。该公司混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但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混料球磨车间西南处留有排水口。
属实    一是责成淄川区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严格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二是立即封堵泥料球磨车间排水口,并对其立案调查。建议不予问责
510428051张店区房镇镇鸿泰花漾城小区地下车位现进行重新维修,喷漆味道刺鼻,认为漆质量不达标,要求调查处理。张店区1.大气污染    鸿泰花漾城小区位于房镇镇原山大道和联通路路口东侧,该小区地下车位正在进行地坪漆返修施工,所用涂料为上海正欧涂料有限公司提供的EPPU中涂、EPPU面漆、稀释剂、固化剂和水性环氧涂料。据上海市涂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检验检测报告》显示以上五种涂料均达到标准。该工程预计6月30日前整体施工完毕。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鸿泰花漾城小区物业公司保持维修区域排风通畅,确保异味及时排出,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加强管理,督促物业公司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建议不予问责
520428052博山区八陡镇两平村万福路红绿灯南侧成德石料厂无环保手续,夜间私自加工,粉尘、噪音扰民,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的石子加工厂(原陶粒厂)为淄博成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该企业环保手续2020年经审批,主要从事建筑固体废弃物处置。该公司根据环评要求已安装雾炮、车辆冲洗平台、车间水喷淋、布袋除尘器等降尘抑尘设施,配备洒水车用于场地和周边道路冲洗降尘。
    由于夜间低谷用电费用较低,故该企业多为夜间生产。2020年以来,博山区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均未发现其擅自停用环保治理设施现象。经调阅监测报告,粉尘无组织和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要求,厂界噪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但2021年3月,博山区集中开展固废处置行业整治行动,在对该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厂区存有大量石料和加工后的石子、石粉,涉嫌存在建设项目性质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现已对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清理厂区物料,并在清运过程中严格扬尘管控措施。目前,该公司厂内物料已全部清运完毕,但仍处于停产整改中。
属实    1.责令企业在停产整改期间,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车间、厂区防尘抑尘措施。
    2.加强对该单位的巡查检查,督导企业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对博山区涉及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530428053周村区南郊镇杜家村到八里沟村道路两侧的有大量回收废品的门头,刮风时塑料垃圾满天飞,严重破坏环境,要求治理。周村区3.固废污染    经查,群众所述废品回收站位于周演路两侧文化墙后,2019年原有废品回收站点13家,2020通过整治,取缔10家,剩余3家。为规范管理,南郊镇要求其一律在墙内经营,并安装大门封闭。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废品回收站点管理不严,部分轻质废品在大风天气下出现漂浮现象导致。属实    责令当事人落实封闭管理要求,严格管理轻质废品,杜绝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同时,进一步规范回收站点的经营,压缩回收点的规模;后续将根据周村区垃圾分类回收分拣中心的建设进度,视情全面取缔此类较小规模的私人经营站点。建议不予问责
540428054补充0420005案件信息:淄川区西河镇玉皇山非法建庙,砍伐近百棵70年树龄的树木,认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补充信息如下:施工队负责人丁某军在广仁村书记李某仁的支持下建设白衣奶奶庙和供李某仁个人享受建造的避暑小二层楼,砍伐17棵70树龄的柏树,被砍伐的树木由丁慎军卖给西河镇镇政府附近专做棺材的荣盛木器厂和博山区八陡镇东顶村木器厂,每棵售价200元均由李某梅收取。淄川区6.生态    反映“玉皇山建庙”问题,为西河镇安仁村玉皇山大庙,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后期修缮过程中,对修缮位置处的灌木及杂树进行了清理,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关于“建造的避暑小二层楼”问题。经调查,该二层楼为2018年底修缮,现为看护人员使用。
    关于“砍伐17棵70树龄的柏树”问题。经现场查看,未发现伐桩,无证据证明有非法砍树行为。通过影像图比对,未发现有明显毁坏老柏树的迹象。
    关于“丁某军卖树”问题。经公安部门调查,荣盛木器厂实为隆盛祥实木家具厂,该厂现场未发现有来玉皇山收购的木材。
    关于“每棵售价200元由李某梅收取”问题。经公安部门对李某梅进行询问,李某梅自2018年至2019年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修缮时,给工人做饭。在修缮期间无砍伐售卖树木行为,也没有收树行为。
属实    区民族宗教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西河镇政府加强对该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周边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550428055高青县唐坊镇南于村村西南角村民于某某家的养猪棚距离村民住房仅10米,天气转热,异臭味严重,蚊蝇较多,粪便直排到排水沟里,要求查处。高青县1.大气污染    经现场核查,于某某养猪棚位于南于村西南角,村西环路以西,距离最近村民住房约10米,自2008年养殖,现饲养生猪170头,现场存在异味,并有少许苍蝇。
    该养殖户建有污水收集池,其东面路边排水沟干涸;南面50米处有一条东西向生产路及路边沟,路上有少量粪污,路边沟内水深度约20余公分,水体略浑浊。路边沟内均未发现养殖点排污口。
属实    1.督促该养殖户及时清理场地内粪污,清扫养殖点卫生,提升改造干粪棚。并为其发放除臭剂,督促加大喷洒频次,减少异味。
    2.唐坊镇牵头对两条路边沟进行清淤疏浚,对生产路上粪污遗渍进行清理。
    3.责令唐坊镇、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建议不予问责
560428056临淄区乙烯北路齐鲁石化储运厂附近扬尘严重,货车通行尘土飞扬,给市民生活造成不便,要求查处。临淄区1.大气污染    该件反映问题所在的乙烯北路为齐都公安局管辖范围,齐都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超载、超限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今年3月中旬以来,查处运输砂石料等货车严重超载、漏洒等违法行为30余起。经查,此路段货车较多,经常造成交通拥堵,加之冯北路维修改造封闭,乙烯北路成为运货车辆主要通道,车流增大造成路面损坏,行驶时碎石散落,扬尘严重,给现有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属实    一是由临淄区责令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对散落碎石、周边区域垃圾及时发现立即清理,增加每天道路扫保、洒水降尘作业次数,抑制扬尘污染,确保维保效果。二是加强与齐都公安局沟通,加大乙烯南路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载、漏洒等违法行为。三是责令临淄区加强临淄辖区矿山周边道路的执勤执法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型柴油货车超限超载、抛洒及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优化路域环境。建议不予问责
570428057整个山东省农村大集,环境脏乱差,扬尘污染严重,无公共厕所随地大小便,建议省环保部门对集市统一整治。山东省9.其他    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的农村大集共有63处;集市地面硬化有53处,占比85%;有水冲式厕所31处,占比50%;无场外经营42处,占比67%。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环境卫生参差不齐。少数集市地面未硬化,存在刮风扬尘的问题;部分集市存在闭市后,保洁人员打扫卫生、清理垃圾不及时的问题。
    2.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集市水冲式厕所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存在随地大小便的情况。

    1.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执法局重点对集市场地是否硬化、有无水冲式公共厕所、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等情况进行排查,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即知即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2.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函,建议将农村大集环境整治纳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建议不予问责
580428058淄川区淄博师专,每天早晨8点以前出现类似橡胶类烧焦气味,拨打12345政务热线好转几天又重复出现异味,要求查处。淄川区1.大气污染    反映的“淄博师专”,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郝家社区,南侧紧邻省道胶王路,学校周边无工业企业。
    经查,根据群众反映的时间节点,对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未闻到有类似烧焦橡胶异味,与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及学校四周商户进行调查了解,均表示未闻到有烧焦橡胶异味。
    经分析,学校南侧紧邻省道胶王路,来往的运输大贷车较多,由于该路段有两处较长下坡,运输车辆经过时刹车减速,刹车设施及轮胎与地面摩擦,产生短暂类似烧焦橡胶气味。
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建议不予问责
590428059桓台县新城镇王家店路口南侧路西边有一收玉米的粮食站,扬尘严重,要求处理。桓台县1.大气污染    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时发现地面积尘较多,未发现露天堆存粮食装卸车等情形,询问当事人得知,该粮食站在装卸车时会产生扬尘。属实    1、对粮仓进行密闭装卸车。
    2、每天对粮食站及周边进行冲洗洒水,建立洒水台账。
建议不予问责
600428060淄川区商家镇前太村村北侧、地铺村和红旗村派出所对面磷酸盐厂,经常从烟囱排放废气,排放的气体危害人体健康,要求处理;西太村东侧喷漆厂异味严重,要求处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现场踏勘,商家镇前太村、地铺村和红旗村周边均无涉及磷酸盐生产和使用的企业或作坊。其中,前太村北侧,红旗村派出所对面为淄博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厂区内排气筒主要是液化天然气锅炉排气筒,成型工艺排气筒,成型工艺中因使用树脂混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和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车间内有少量异味。
    西太村东侧喷漆厂实为淄博泰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机械加工,产品外协喷塑后,降温过程中需在产品表面包装塑料薄膜,并在厂内晾晒,薄膜融化混合喷塑材料产生异味。

属实    1.要求淄博泰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外协产品包装降温后再运回,不得在厂内晾晒,避免产生异味。
    2.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企业不规范生产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610428061淄川区岭子镇,岭子小学往南300米左右有一个无牌照的高铝粉碎厂,扬尘严重,不敢开窗,噪音扰民,要求依法取缔。淄川区1.大气污染    淄博岭南铸造有限公司2万吨精密铸造粉项目于2017年9月办理环保备案,2017年10月自主验收,并于2021年4月26日与华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进行扬尘及噪声检测,目前检测报告未出具。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企业物料车间大门未关闭,车间及厂区地面有部分积尘,存在轻微扬尘问题,情况属实。现场已要求企业加强门窗密闭,同时将车间及厂区地面清扫干净。
属实     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定期检测,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令企业生产时车间门窗随时密闭,加强厂区地面及道路清扫,防止出现扬尘污染。建议不予问责
620428062淄川区洪山镇杨家村,村东侧社会福利厂生产碳化硅,不使用环保设施,产生异味,味道刺鼻,影响村民休息,要求核实处理。淄川区1.大气污染    经对淄博市淄川区洪山社会福利耐火厂现场查看,该企业生产通过混料、成型、烘干、机加工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并采用低温等离子对异味进行吸附后排放。
    通过检查智能用电监控系统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生产过程中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经调阅检测报告,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但因企业生产过程中用酚醛树脂作为粘合剂,车间仍存在轻微异味,情况属实。
属实    责令区生态环境分局、洪山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按照环保要求规范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630428063周村区南郊镇家窝村,村黑山上,被填埋大量建筑垃圾,破坏山林,要求及时清理。周村区6.生态    经现场调查并向韩家窝村核实,该处位于韩家窝村西北侧、墨香山东侧,紧邻墨香山公园。该处由韩家窝村对外承包后,用于种植。因山体土层薄,成活率低,目前仅部分区域长有杂草,为增加种植面积,承包人利用开槽土方,计划进行山体地力提升后种植。目前地块现场全部为开槽土方,并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平整后进行种植。属实    责令当事人和韩家窝村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垃圾清理和土地平整工作,达到种植利用条件。同时按要求对土地进行平整,并进一步规划种植项目,有序进行山体地力提升后,按相关要求恢复种植。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情况发生。建议不予问责B
640428064桓台县荆家镇伊家村,村东侧鲁王建材厂,违规生产操作时粉尘飞扬,并且味道刺鼻,影响村民健康,要求依法取缔。(生产设备,藏在家里违规生产)桓台县1.大气污染    桓台县荆家镇鲁王建材厂2017年由生产转为经营,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核查时,该单位销售乳胶漆、腻子、保温材料等建材,无生产加工工序,但在乳胶漆调色时,由于门窗关闭不严,造成少量异味扰民。属实    1、责成桓台县督促该经营点加强现场管理,停止乳胶漆调色作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不出现违规生产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650428065博山区源泉镇,泉河头周围开了很多饭店,厕所就建立在水渠上,污染水资源,要求核实处理。博山区2.涉水污染    经对泉河头村附近区域巡查,发现博山泉河金陵虹鳟鱼大酒店将厕所建设在河道水渠旁,情况属实。属实    1.责令博山泉河金陵虹鳟鱼大酒店将河道水渠旁厕所进行拆除。目前该厕所已停用,正在进行拆除。
    2.加强对泉河村周边饭店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建设行为依法取缔。
    3.严格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660428066淄川区太和镇东坡村,桥南一家无牌照水厂,没有环保手续、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要求依法查处。淄川区9.其他    经查,2011年太河镇东等村村民李某某在太河镇东坡村桥南建设1家水厂,因其患重病,至今未投产,也未办理相关手续,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该水厂停产中。
    另外,2021年3月,因其厂房属于违法建设,被太河镇政府依法拆除,拆除后部分家具及日常用品存放在院落东侧房屋内。
属实    责成太河镇政府对该处进行清理,并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生产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670428067临淄区齐陵街道办高家孝陵村东北侧,原种植田地,被挖出大坑填埋建筑垃圾,至今都是一个垃圾场,散发出刺鼻异味,要求及时清理。临淄区1.大气污染    高家孝陵村东北侧有一约20余亩大坑,属村集体土地,早先约1987年左右村里在此烧制砖窑,1991年废弃。废弃后周边村民在此开垦种菜,但由于地势较低,周边雨水自然径流汇集至此,内洼且积水严重,不宜排,村民不再种植蔬菜。后期周边村民及种植户开始逐渐在此处堆积蔬菜垃圾、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雨后容易造成异味,并非人为形成。
    前期,齐陵街道已组织环卫公司对该区域出入口通过挖掘沟渠的形式,限制车辆及人员出入,并组织机械力量对该区域进行清理,回填优质土壤。同时,对村居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严禁乱拉乱倒行为。
属实    一是责令临淄区5月4日前对该区域内残留的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规整清运,清运后全面进行复垦,彻底消除区域异味。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散乱倾倒行为发生。二是责令临淄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周边种植户合理处置农业生产废弃物,做到田间地头上门收集,及时清运。建议不予问责
680428068博山区新中医院对面山上,被开采炸山,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核实处理。博山区6.生态    经调查核实,交办件反映的为淄博袁家110KV输变电工程,属于公用设施项目。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目前,该工程已建设完成。前期施工时,施工方办理爆破手续后,对地势陡峭、施工难度较大的地段进行了爆破作业。爆破作业过程中,由于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属实    1.责成各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加强辖区内施工项目监管,督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切实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2.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B
690428069周村区南郊镇东陈村至高唐村这一路段,有气味刺鼻,污染环境,要求核实处理周村区1.大气污染    经查,南郊镇东陈村至高唐村这一路段应为周村区周隆路路段,对该路段沿街单位进行排查,周边无化工企业。经走访附近群众,反映近期有农户喷洒农药的现象。   属实    责成周村区加大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发型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
700428070淄川区太和镇东坡村桥南侧有一生产桶装水的车间,该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并将污水排向路面,要求处理。淄川区2.涉水污染    经查,2011年太河镇东等村村民李某某在太河镇东坡村桥南建设1家水厂,因其患重病,至今未投产,也未办理相关手续,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检查,该水厂停产中,未发现污水外排路面现象。
    另外,2021年3月,因其厂房属于违法建设,被太河镇政府依法拆除,拆除后部分家具及日常用品存放在院落东侧房屋内。
属实    责成太河镇政府对该处进行清理,并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坚决杜绝非法生产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710428071张店区湖田镇临淄大道与冯北路中国加油站西侧养殖场,臭气熏天,异味扰民,要求处理并核查有无环保手续。张店区1.大气污染    经查,此处共有2户养鸭户,宋某某养鸭存栏7500只,宋某英养鸭存栏7500只,均有粪便清运协议和清运记录。之前两个鸭棚均由宋某英养殖,2021年4月份将一个鸭棚转给宋某某。由于未及时联系清运粪便的车辆前去清理,导致粪便在养殖场区内堆存,产生异味。其养殖规模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办理审批。属实    由张店区责令2家养殖户将堆积的畜禽粪便清理干净。目前,已经清理完毕。并加强管理,指导养殖户提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及时处理好粪便,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和对环境的污染。建议不予问责
720428072博山区池上镇下小峰村临时建立了多家混凝土搅拌站,没有任何手续,扬尘严重,要求处理。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交办件反映的池上镇下小峰村的混凝土搅拌站为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工程三标段4号砼拌合站,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临建工程。现场检查时,该砼拌合站正在建设中,未投入营运,工程车辆运输物料时产生部分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责令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施工相关要求进行作业,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切实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督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建议不予问责
730428073该村民位于周村区北郊镇丰乐村村东北角方向,现村内很多石头堆到该村民家东侧,地下还存有大量建筑垃圾,因此处地势较低,影响该村民家排水,希望清理石头和建筑垃圾。周村区3.固废污染    经查,未发现村民房屋东侧石头堆及建筑垃圾情况,但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村东北公墓处附近有一堆垃圾,建议联系投诉人提供准确位置。属实    因近几日下雨频繁导致道路泥土较多,进车困难,道路通行条件允许后立即由北郊镇对该处进行清理。建议不予问责
740428074淄川区龙泉镇渭二村汇熙矿业、新明珠能源公司法人代表苗某近四年来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采山林,破碎石子非法的大肆撕开滥挖,倒卖石子,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多次举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付公事未实质性处理问题,希望督察组领导到实地慎重审查,恳盼生态督察组领导给我们村民一个满意的交代。(详见信件) 淄川区6.生态    经查,反映位置为原汇熙矿业矿区,该矿已于2015年10月政策性关停(苗某实为苗某凯,为该矿区法人)。2016年3月苗某孟(与苗某凯为父子关系)利用该矿区部分土地(未利用地)建设新明珠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平整场地过程中,产生部分渣石堆放在矿区东侧。汇熙矿业关停后,破碎设备断电及拆除主要设备,进出该矿的主要道路均有路障封堵,在进出卡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现场不具备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条件。前期,公安机关接到过类似举报并调查,出具《关于移送举报苗某凯有关行为的函》,未发现苗万凯有非法开采行为。2020年3月20日,该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获得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的批复,经公开招标,由淄博山水有限公司获得石料处置权并负责生态修复。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部分石料,情况属实。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7日停工,产生石料通过拍卖方式处置。属实    一是督导矿山修复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治理;二是区自然资源局、龙泉镇政府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三是区自然资源局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审计评估,根据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建议不予问责来信B
750428075临淄区皇城镇灯笼村村民张某某在开公共浴池期间,私自向本村一废弃机井中排放污水,长达六年之久,造成本村地下水严重污染,蔬菜种植受到很大影响,蔬菜品质下降、产量减少,望督察组领导予以明察。
现在废弃机井中污水已不再下渗,张某华在我村基本农田中私挖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深坑继续私拍污水。
基本农田大坑在我村公墓东侧,废机井在公募向东80-100米之间生产路北侧,紧邻生产路。(详见信件)
临淄区2.涉水污染    该件反映的皇城镇灯笼村村民张某某公共浴池实为张某华公共浴池,主要供应本村村民冬季洗澡。
     经查,在该村村北公墓东100米左右、生产路北确有一口封存的机井,未发现排放污水现象。对张中华公共浴池进行了检查,该浴池未进行经营活动,在冬季经营时产生的洗浴废水通过管线排入浴池北公共墓地东侧,私自挖的南北长4米、东西宽8米、深2米的渗坑内。现场检查时,坑内无水,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渗坑土壤取样检测,同时对该区域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该土坑所占地类为耕地,且为基本农田。
属实    由临淄区责令张某华浴池立即拆除排污管线,根据土壤的监测结果,对渗坑内土壤进行妥善处理。在洗浴废水无合理处置去向前,严禁进行经营活动。并督促灯笼村张中华于5月15日前根据土壤的监测结果,对渗坑内土壤进行妥善处理,并将该土坑填平恢复耕种。加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来信
760428076淄川区吉祥广场746号住宅楼楼前楼后地面破损严重,雨天泥泞,晴天扬尘严重,给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向各级政府反映多次至今未解决,恳请省环保督查组的领导协调解决,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详见信件)淄川区1.大气污染    吉祥广场746号楼建于2008年左右,该楼户数共173户,楼前位置为该楼的小广场,采用普通花砖进行铺垫,由于小区建成时间已经十余年,因此小广场发生破损和坑洼现象,情况属实。属实    一是松龄路街道及吉祥社区已经通知淄博隆赫物业公司张贴通知,告知业主到物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资金签字手续,由物业公司到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申请房屋维修资金,对该处进行彻底整治,截至目前已经签字105户。二是如果业主表决率达不到或因其它原因无法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将由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出资进行维修,5月17日之前维修完毕。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770428077淄川区西河镇河北村三桥钙业至薛家峪村路中段,有一石灰厂,该厂每天早晚趁行人稀少时候,偷偷排放黑烟,怀疑使用煤炭,该企业违规占用土地建设,周边环境脏乱差,扬尘等污染严重,给附近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恳请省环保督查组领导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恢复正常的生态环境。
(详见信件)
淄川区1.大气污染    1、关于“偷偷排放黑烟,怀疑使用煤炭”问题。经查,淄博三桥钙业有限公司为活性石灰生产企业,使用煤炭,情况属实。该企业配套脱硫、除尘等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近期在线监测,各项污染物均超标排放。
    2、关于“违规占用土地建设”问题。2020年5月该公司与河北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占地约14亩,其中未利用地约10亩,耕地约4亩,涉嫌违法占地,情况属实。
    3、关于“周边环境脏乱差,扬尘等污染严重”问题。该企业物料均在料仓内储存,经调阅第三方检测报告,该企业无组织排放均超标。但因该企业周边高速公路施工,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扬尘。
属实    一是责成淄川区进一步加大对淄博三桥钙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产。二是对该企业违法占用土地问题立案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对该路段进行冲洗清理,同时,责令山东高速施工方加强内部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要求。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7804280781、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辛店街村西,文物编号273、文物名称43袁达李牧墓、大墓产地50亩,在墓的南边,靠近大墓见了好多房子,破坏了原先的生态环境。
2、辛店街垃圾中转站向东第一个大门院内发出很大的异味,不清楚制造何东西。
3、辛安路17号大院内有油罐,时常为车辆加油。请领导查处。(详见信件)
临淄区1.大气污染    1.反映实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淄墓群43号袁达李牧墓本体,在其南侧3米处建有一处院落设施,位于临淄墓群43号袁达李牧墓保护范围内。临淄区文物局4月30日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将整改通知书抄送闻韶街道办事处和辛店街道办事处,要求临淄智超百货商贸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历史原状。
    2.辛店街垃圾中转站向东第一个大门院主为许某功,已承包给胡某海,胡某海用此院存放装修工具,从现场看已很长时间不用,无其它任何生产加工设施。经查,群众反映的异味,系垃圾中转站垃圾车进出及停留时间长导致。
    3.辛安路 17 号内有两所院落,分别位于管仲路与辛安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和交叉口西100米路南。东侧院落房子内存放铁管、钢板,存放有不锈钢板的集装箱一个,院内停有电动客车两辆;西侧院落为凯隆电器有限公司,此公司从事组装配电箱业务。两所院落内均未发现油罐及加油设施。
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淄墓群43号袁达李牧墓本体的巡查力度,监督临淄智超百货商贸部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加强对辖区内闲散院落的巡查力度,确保环境安全。
    2.对垃圾中转站加强监管,及时清运垃圾,减少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B
790428079淄川区磁村淄博恒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污染严重,老百姓没法过了,要求查处。(详见信件)淄川区9.其他    经调查,反映的磁村淄博恒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工艺为砂石、水泥、水混料搅拌形成商品混凝土。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环节在密闭车间进行,水泥储存罐卸料口安装除尘设施,车间有雾炮喷淋设施,车辆进出厂区有冲洗平台,均按照要求使用。但在料场门口、混凝土下料口处发现积尘清理不及时,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属实。经调阅检测报告,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属实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按要求组织生产。二是责令企业加强无组织排放的管理,及时洒水降尘,降低无组织排放影响。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00428080淄川区岭子镇沈家村村北金安耐火材料集团,企业老板刘雷,生产工艺是煅烧焦宝石,该企业环保手续批建严重不符,环保局批复八只窑,但刘雷欺上瞒下与环保局有关人员串通一气,偷建了四只焦宝石竖窑和两座大型回转窑,把四只和其他八只一模一样的窑炉变通成烘干窑,造成村周围扬尘满天,乌烟瘴气,同时还存在违法占地、毁坏农田,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村民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回复,建议暗访彻底清查。(详见信件)淄川区1.大气污染    1、群众反映位置为山东金安耐火有限企业,该公司年产10万吨焦宝石项目配备有8条烧成窑,10万吨陶粒砂项目配备4条烘干竖窑和2条回转窑,与环评相符。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配备环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企业厂区内地面有少量积尘,厂区外道路来往运输车辆经过时存在浮尘,有轻微扬尘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现场已要求企业加强洒水、清扫。
    2、经查,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占地面积83.90亩。其中该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7年6月开始超占沈家河村耕地9641平方米建设车间、硬化地面放置生产原料,压占沈家河村耕地1861平方米堆放废料,以上占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宗土地存在非法占用耕地问题,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岭子自然资源所已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3、由于检举人未能提供相关线索资料,淄川区税务局暂不能调查确认纳税人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属实    1、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定期检测,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厂区地面及道路清扫,防止出现扬尘污染。
    2、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已根据上级部门意见对山东金安耐火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3、淄川区税务局建议检举人进一步提供具体证据线索资料,收到相关证据线索后税务局再进行调查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B
8104280811、淄川区北关华荣街口,卖樱桃的大喇叭中午不停,噪音扰民。2、淄川区从洪山到泉头湖南路段,路上有许多小坑,存在扬尘和积水问题。3、周村区东门路299号至东门路299-4号至东门路199-2号路段多家饭店、烧烤店油烟扰民、饭菜味呛人、餐厨垃圾混入附近垃圾桶内。4、周村区棚改村居现场房屋拆除中存在扬尘污染,降尘措施很少用,轰隆一声房屋拆除,烟尘滚滚,扬尘污染严重。5、周村区棚改施工工地管理不到位,尤其是施工企业对大型车辆管理差,经常出现蓬盖不到位,存在带泥上路现象,施工工地保洁力度不到位,未能定期进行道路洒水作业,存在扬尘污染。(详见信件)淄川区、周村区7.噪声污染    问题1:现场未发现卖樱桃商贩使用喇叭扰民,通过走访附近住户了解到,有商户流动销售,使用喇叭宣传,情况属实。
    问题2:该路段运行年限长,路面老化严重,雨后极易出现坑槽。4月26日,持续降雨诱发路面水损坏,在重载重荷碾压下,路面散布出现了很多“小坑”,情况属实。4月27日对巡查发现的约30处坑槽,第一时间采取冷补料进行修补,保障通行质量。
    问题3:经查,周村区东门路299号至东门路299-4号至东门路199-2号路段所处区域为商住两用楼,楼后为新建二村旧村改造区域,现村内居民已搬迁,该路段共有7家饭店,所有饭店均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烟道均延伸至楼顶。现场查看,西部炭火门前行道树存在少量木炭灰,附近垃圾桶内均无垃圾,但桶底部有少量汤汁,存在餐厨垃圾混入垃圾桶情况。
    问题4:经查,周村区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43个,其中33个项目已于2020年底前完成旧村拆除,剩余10个项目因异地安置,旧村尚未启动拆除,目前全区无正在拆除的棚改项目。前期各项目拆除过程中,要求各责任单位采取湿法作业,充分利用雾炮、洒水车进行全面降尘抑尘,对出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所有运输车辆实行封闭运输,严格做好扬尘防治措施,个别项目因雾炮设备使用不够及时等原因,产生扬尘。
属实    问题1:一是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及时进行劝阻和警告,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2:一是省交通运输厅已下达S231张台线大中修项目(原湖南路)投资计划,预计2021年6月份左右项目开工,对可能出现的路面坑槽、扬尘等问题,采取应急性、及时性养护维修全力保障公路通行环境。
    问题3:督促该路段各饭店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保持设备正常运转。督促各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自觉维护好店前环境卫生。在该路段增设餐厨垃圾桶,以满足业户需求,并及时做好垃圾桶清洗,避免出现异味扰民情况。
    问题4:加强拆除现场的扬尘管控力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村居施工方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部围挡,采取湿法作业,充分利用雾炮、洒水车进行全面降尘抑尘,对于裸露土地及时采用降尘抑尘网覆盖,进一步提升扬尘防治标准。对于个别不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将严肃查处,确保防治到位。
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20428082沂源县燕崖镇南安乐村村民孙某爱,反映2020年底因牛郎织女景区扩建征用其家村西岭、村河南的两处土地,测量时给其少量了近20平方米,向村委提出疑义不予处理、镇村来回推诿扯皮,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铲除存在争议地段内的盛果期大樱桃树,妄图销毁证据。后通过信访及拨打12345热线均未解决,请求领导帮助解决以下诉求:
1、对西岭少量的土地,立即兑现补偿。
2、对未测量的线外东南侧三角地,重新进行测量界定,将围挡移至已测量区域。
3、镇村干部非法破坏樱桃树,给其15年樱桃产量和树木的现金赔偿。
(详见信件)
沂源县9.其他    2021年1月份以来,燕崖镇组织牛郎织女景区周边村,对部分村民承包的土地实施流转,不涉及土地征收的问题。组织村民对流转土地进行丈量及附属物评估并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与农户签订了补偿协议,并由村集体支付相应补偿款。其中南安乐村流转土地面积96.94亩,涉及孙某爱土地,包括其反映位于景区办公室东南角的未丈量土地0.039亩在内共计2.3752亩。孙某爱及其女儿耿某某均在场全程参与丈量评估工作,并对丈量面积及地上附属物数量无异议,由其女儿耿某某签字确认。其反映的西岭少量土地及未测量线外东南侧三角地问题均不属实。2021年3月6日南安乐村委与孙某爱签订补偿协议,协议补偿金额191935.75元,3月14日,经孙某爱母女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了所有补偿款。收到协议款10日内,自行完成地表清理,逾期不完成视为放弃清理权和地上附属物所有权,由南安乐村组织清理。其反映的镇村干部非法破坏樱桃树的问题不属实。不属实    对当事人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建议不予问责来信
830428083博山区山头镇秋谷社区淄博潜水电泵厂,夜间不定时的翻砂铸造生产导致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查处。博山区1.大气污染    经查,举报反映的淄博潜水电泵厂全名山东颜山泵业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山头街道秋谷社区,反映的夜间不定时的翻砂铸造生产企业系颜山泵业下属分公司淄博钰钢翔铸造有限公司。
    该公司建有覆膜砂铸造生产项目,生产设备为中频电炉,为节约用电费用,多为夜间生产,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UV光氧和活性炭等环保治理设施。该企业于2021年3月底完成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安装,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运行。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内确有少量异味。
属实    1.责令该企业针对异味问题调整治理方案,改进集气设施和处理工艺,提高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杜绝异味扰民现象,整改完毕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目前,该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
    2.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督导企业强化异味管控措施。
    3.加强全区铸造行业环境监管力度,督导全区铸造企业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环保治理水平,强化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A类 组长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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