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十一批)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备注 |
1 | 0417030 | 淄博市环保局给车辆喷的环-3-FCA02081码,该车实际为国二车,此车现在在经济开发区傅家镇纵四路改造工程工作,要求落实查处。 | 经济开发区 | 9.其他 | 经查,在经济开发区傅家镇纵四路改造工程工地施工的环-3-FCA02081挖掘机,发动机铭牌、机械铭牌等信息与注册备案信息完全一致,不存在举报人举报的国二车喷国三码的情况。 | 不属实 |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 | 建议不予问责 | A |
2 | 0418001 | 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西平村村西北角橱柜厂,喷胶异味严重,白天黑夜噪音扰民,前期增加很多设备没有环保手续,要求处理。 | 经济开发区 | 1.大气污染 | 周村欲鑫橱柜加工厂建有淄博经开区傅家镇西坪村西北角,该公司年加工500套不锈钢橱柜项目,环评于2017年审批并验收。该公司噪声排放主要系冲床、精密锯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由裁剪、折弯、电焊工序产生,并配套建设双桶粉尘收集器。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新增1台电焊机、1台剪板机、1台氩弧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该公司新增的三台设施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现场检查时,在该公司院内发现1台雕刻机、1台封边机和1台打孔机,用于全屋定制生产,负责人为郭承喜,无任何环保手续,其生产设备表面及附近地面有锯末粉尘现象,且封边机使用过程中需要施胶,会异味产生。 | 属实 | 1.责令周村欲鑫橱柜加工厂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定期对粉尘收集器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依法对全屋定制项目予以取缔,同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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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418002 | 周村区王村镇西阳西村山东中科节能有限公司围墙外南侧长期晾晒大面积(几百平方)鸡粪,异味严重,要求处理。 | 周村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为王村镇彭家村村民王某某承包土地内晾晒的鸡粪,王某某于2015年10月与彭家村委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协议,承包土地152亩。该承包地堆放鸡粪位于山东中科洁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侧围墙外约150米,现场鸡粪有异味。 | 属实 | 责令王恒伟4月20日前对晾晒鸡粪进行集中堆放并蓬盖,减少异味,并承诺于4月30日前清理完毕,今后不再在此堆放鸡粪。 下一步,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督导该种植业户严格落实畜禽粪便收集处理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对收集粪便要及时施入农田,禁止鸡粪露天晾晒,减少异味;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养殖户粪污处理方式开展专项检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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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418003 | 博山区域城镇前曹峪村村北侧石料厂往山内开路,大车通行毁坏村内100多亩地和4000棵左右树木,每天开山采石,扬尘严重,导致村民庄稼不授粉且毁坏路面,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6.生态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博山区域城镇茜草峪村石料厂,位于博山区域城镇茜草村村北,是历史遗留矿山,列入博山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域城镇作为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修复治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料,除部分自用外,对该项目剩余土石料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处置。2020年,因项目施工需要,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要求,施工方对原有约1000米农耕路进行了修缮。修缮后道路由4米加宽至6.5米,占地约9.8亩。拓宽占地属集体土地地面无树木,并未损坏村民耕地且无损坏树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区自然资源局督促域城镇及项目施工单位落实洒水降尘、覆网、喷淋等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但仍然存在渣土覆盖不严、洒水频次不够等问题,造成了扬尘污染,对附近村民农作物种植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项目施工车辆通行需经过叩茜路,对该路段路面造成了部分损坏,域城镇将在项目完成后负责进行修缮。 | 属实 | 责成博山区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域城镇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治理成效。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林地、林木行为。在项目治理完成后,督促域城镇加快修缮破损道路。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5 | 0418004 | 临淄区敬仲镇钓鱼村村主任巩某某已整理沟湾的名义取土卖土5000方左右,毁坏村民基本农田,且账目未进行公示,要求处理。 | 临淄区 | 6.生态 | 该问题反映的位置位于敬仲镇钓鱼台村西北,涉及土地面积7.99亩,为基本农田。该地块现状地势低洼实际为一沟湾,栽有少量树木,大部分闲置荒芜。2020年,钓鱼台村委在人居环境整治时,对该处环境进行了整治,整治时存在挖土卖土行为。2021年4月7日,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钓鱼村村委对村西北侧取土造成耕地破坏,并于4月8日向临淄区敬仲镇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清理督办单。截止目前耕地已恢复耕种,挖土卖土行为正在依法按程序查处中。 | 属实 | 责令临淄区对该处进行治理,恢复土地耕种。 | 根据查处情况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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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418005 | 桓台县索镇镇宮家村将生活污水用污水车排放到雨水管道内,污水流入乌河,导致河水污染,臭味严重,要求处理。 | 桓台县 | 2.涉水污染 | 1.索镇宫家村生活污水目前采取集中拉运的形式处理,村内暂存池内的生活污水经专门车辆拉运,排入东陈路南侧指定的污水井内,每日拉运80m³左右,不存在排放到雨水管道的情况。 2.经现场查看,东陈路雨水管道排口外存有部分生活污水,流量很小,应为管道沿线住户私自排入污水导致。 | 属实 | 1.完善宫家村污水管网建设,将村内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目前已通过论证,预计5月份开工。 2.对雨水管线沿线商户进行排查,对私自排污或接入雨水管道的情况进行封堵,杜绝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直排入河道。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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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418006 | 泉头村东山被村书记王某孝开采矿石售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淄川区 | 6.生态 | 经查,反映的“王金孝”实为王某某,男,64岁,龙泉镇泉头村村民,2014年1月至2021年3月任该村党总支书记兼村民委员会主任。2017年1月泉头村委与山东水泉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吴某某)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规定泉头村将村东坡及北坡大约150亩土地流转给该公司进行农业种植。 2019年9月16日,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龙泉镇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地块在项目范围内,般阳河支流从该地块穿过,2019年“利奇马”台风时冲毁了该处河道。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修建农业生产路和清理河道时,产生部分渣土石料约4000立方,其中坝体和河道加固使用石料约1200立方,路基使用石料约1600立方,垒堰使用石料约500立方,剩余渣土石料约有700立方在河道边坑中已就地掩埋。期间自然资源局和龙泉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路口处安装了监控和限高杆,没有发现外卖迹象,现场查看时正在进行复耕。王某某作为时任村集体负责人没有参与项目施工,未发现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对外出售行为。 | 属实 | 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恢复耕种;二是区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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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418007 | 崔碾村村西侧辛泰铁路以西边沣路以北崔德刚、崔某某停车场占用基本农田,导致无法耕种;停车场以东孙洪彪占用基本农田违建。要求依法处理。 | 临淄区 | 6.生态 | 经查,崔碾村西侧辛泰铁路以西边沣路以北崔德某、崔德某停车场及停车场以东孙某彪土地,均为老的建设用地,非耕地,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问题。 | 不属实 | 无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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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418008 | 张博路七彩虹、盛顺航广告印刷公司,广告印刷油漆、焊接味道刺鼻,影响居民健康,要求加强管理。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反映的“七彩虹、盛顺航广告印刷公司”,经查实际为一家广告公司,位于淄川区张博路服装城段西侧商铺。该处沿街商铺有十余家广告公司,七彩虹公司位于最北面。该公司主要从事广告灯箱、牌匾等设计安装业务,商铺主要用作办公室,广告字、牌匾等不在此处制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该公司无需进行环保备案登记。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无店外经营情况,未发现该公司有刷漆喷漆行为,无喷漆设备,无储存油漆。该公司办公室后面有一处制作间,上门安装业务有时需要制作框架、支架,有一个电焊机,在制作支架时进行少量点焊,制作间内无明显异味,焊接时有少量烟尘和异味,情况属实。 | 属实 | 责令该公司不得在店外进行原材料及半成品加工焊接时要在密闭制作间内,尽可能降低焊接对周边的影响。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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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418009 | 临淄区敬仲镇钓鱼台村村主任在村西侧河道内取土卖土,导致河道变宽变深,将河道附件树木砍伐私自变卖,要求处理。 | 临淄区 | 6.生态 | 反映的位置位于敬仲镇钓鱼台村西北,土地面积7.99亩,为基本农田。该地块现状地势低洼实际为一沟湾,沟湾内原栽有个人少量树木,大部分闲置荒芜。2020年,钓鱼台村委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时,对该处环境进行了整治,整治时存在挖土卖土行为。沟湾内少量树木由个人自行处置,村委未砍伐私自变卖。2021年4月7日,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钓鱼村村委对村西北侧取土造成耕地破坏,于4月8日向敬仲镇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清理督办单。截止目前耕地已恢复耕种,挖土卖土行为正在依法按程序查处中。 | 属实 | 责令临淄区对该处进行治理,恢复土地耕种。 | 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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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418010 | 博山区域城镇辛庄村村东侧废弃耐火厂内石料厂每天晚上10点以后粉碎石头,扬尘严重,噪音扰民,要求处理。 | 博山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群众反映的石料厂为山东益杰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于市场原料供应不足及生产设施故障原因,于3月3日停产。3月9日博山区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部分物料未篷盖的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4月19日,博山区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企业厂区内有少量物料堆积,均已采取篷盖措施,并配备了洒水车辆,要求其定期对车间内地面、厂区内物料及道路进行洒水作业,抑制扬尘污染。 | 属实 | 1.责成博山区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其进行噪声检测,若存在噪声超标,将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责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抑尘措施,确保减少扬尘问题。 3.加大对周边区域的夜间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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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418011 | 临淄区金岭镇皮家庵村养鸭厂,异味严重,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处理。 | 临淄区 | 1.大气污染 | 金岭镇皮家庵村北部,临淄大道以北区域内,距离皮家庵村300米到1000米范围内共有4户肉鸭养殖户。分别为徐某明养鸭户,新上鸭苗5000只;张某兰养鸭户,现无存栏;徐某旭养鸭户,现无存栏;邢某海养鸭户,现无存栏。现场有轻微养殖异味。 徐某旭养鸭户建有约60立方米的污水池,但顶部未作覆盖防雨处理,棚内少许污水由土沟(未作防渗覆盖处理)流入污水池,储粪棚达不到“三防”要求,存在养殖异味。邢某海养鸭户建有密闭的约140立方米粪污集存池,由压力泵抽取粪污至集存池发酵处理,现场有少许异味。徐某明养鸭户建有“三防”储粪棚;张某兰养鸭户周边自有配套土地,圈舍鸭粪按批次清理后售卖,剩余部分施入自家田地,现场有少许异味。 | 属实 | 1.责令临淄区加强4户养鸭户粪便管理,及时清运粪便并委托第三方处理,搞好棚区环境卫生,并采取饲料添加生物菌剂和定期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抑味措施。 2.责令临淄区督促徐鹏旭养鸭户按“三防”要求完善污水池、排污沟、储粪棚等粪污暂存设施,5月10日前完成整改。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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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418014 | 淄川区西河镇敦伦村、博山区山头镇两平村山体被外来人员在此开山采石卖石,破坏山体,无任何绿植覆盖,现督查组进驻后停止开采,要求处理。 | 淄川区、博山区 | 6.生态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博山区山头镇两平村山体被外来人员在此开山采石卖石,破坏山体,无任何绿植覆盖”问题为山头街道两平村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是博山区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之一,位于山头街道两平村以北、万福路北侧。该项目由山头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采取工程治理模式,通过削坡、种植、回填、植树绿化,对历史形成的关闭露天矿山进行治理。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和土石料利用方案设计委托山东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〇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设计,并通过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核和批复。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石料处置由淄博成德置业有限公司中标,监理由淄博泰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由山东广志建设有限公司中标。目前,项目现场北侧山体已覆土栽植黑松400余株,并覆盖草苫、撒播花草种,剩余场地将在完成地形整理后,抓紧覆土绿化。现因土源问题,工程停滞,待解决土源问题后,正常进行苗木种植完成覆土绿化。 | 属实 | 1.进一步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好我区自然资源安全。 2.督促山头街道加快任务治理进度,尽快完成场地平整及覆土化工作,确保治理效果。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尽快完成场地平整及覆土绿化工作,确保治理效果。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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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418015 | 博山区博山镇下瓦泉村、上瓦泉村经常有人偷沙卖沙,表示路口有监控,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6.生态 | 经现场核查,博山区博山镇上瓦泉村、下瓦泉村辖区内地质以沙石地貌为主,沙储量丰富。举报反映问题主要发生在2020年下半年,博山区上瓦泉村、下瓦泉村个别村民利用晚上时间进行偷沙卖沙。为此我区通过日常巡查和夜查,共查处博山镇上瓦泉村、下瓦泉村私采滥挖的违法行为7起,收缴罚没款7万元,有效遏制私采滥挖行为。 | 属实 | 1.责博山区加大对上瓦泉村、下瓦泉村日常巡查力度,通过夜查、举报电话、网络媒体等渠道,一经发现偷沙卖沙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责成博山区开展专项巡查,严格落实国有矿产资源管控机制,加大河道治理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违法行为。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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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418016 | 临淄区乙烯南路淄博博宣工贸有限公司粉尘严重,将化工垃圾倾倒在西侧大沟内,附近工厂都已停产,但是该公司一直生产中,辛店街道办会提前通知督查组来检查给其透露信息,内外勾结,要求查处并核查手续是否齐全。 | 临淄区 | 3.固废污染 | 1.经查,该公司10000吨/年芒硝加工项目及其深加工生产塑料母料技术改造项目均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中,经开机实验发现,一是混料集气罩部分损坏,引风风力较小,不能实现密闭上料。二是混料至热熔中间环节以及挤出造粒至出料环节密闭不严,产生无组织粉尘。三是芒硝加工生产项目西厂房和东厂房同样存在集气罩引风风力较小的问题,导致投料、出料环节粉尘不能完全收集。 2.该公司西侧有一大沟,经挖掘填埋物多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未发现化工垃圾,同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并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土壤进行了检测,待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3.博宣工贸周边有五家企业,均正常生产,不存在附近工厂都已停产问题。检查中未发现内外勾结,通风报信情况。 | 属实 | 1.对于该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责令限期制定治理方案,未完成治理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责成临淄区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出现私自倾倒生产废料及生活垃圾的行为。 3.责令该公司在荒沟边缘设立防护护栏,并加设监控探头及警示标志,严防倾倒行为。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16 | 0418017 | 沂源县东里寨镇第一固废处理中心新上一批未批先建洗沙线,没有任何环保手续,一直没有拆除,要求处理。 | 沂源县 | 9.其他 | 经查,沂源研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第一集中处置中心项目2019年市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批复包括2条粗骨料生产线和1条水洗细骨料生产线,但该企业未经审批,违规新建1条水洗细骨料生产线。2021年1月27日沂源县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3945元,并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拆除设备。现场检查时,该生产线尚未拆除。 | 属实 | 1.责成沂源县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其限期15日内拆除违规建设生产线。 2.举一反三,开展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各类违规建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立查立改。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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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0418018 | 兰雁大道民仕豪庭小区西北侧山东运城制板有限公司,电镀发出异味,刺鼻,导致周围居民居民无法开窗,担心会污染地下水。 | 高新区 | 1.大气污染 | 经检查,投诉反映的是淄博运城制版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兰雁大道23号,主要以版辊制造为主。 该公司废气主要是镀铜车间产生的硫酸雾和镀铬车间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废气和冷凝回流利用后的铬酸雾废气,经过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调取该公司例行检测报告,铬酸雾、硫酸雾废气污染物等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2021年4月19日,到该公司检查,在厂区外未闻到异味情况。但在气压低、湿度大等气流不易扩散条件下,偶有废气异味扰民情况。 该公司废水主要是电镀车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调取该公司例行检测报告,总铜、六价铬、总铬、COD、氨氮、PH等各项指标均达标排放。 | 属实 | 责成高新区加强对淄博运城制版有限公司的环保监管,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力度,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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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0418019 | 凤艺村村南侧、东侧违法建立养殖场(没有名字),占用耕田,发出异味,影响村民生活 | 高青县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核查,凤仪村南侧有一处棚舍,占耕地3亩,为魏某于2020年建设的种植棚,后私自改为养鸭(未破坏耕作层),仅养过1批鸭,目前棚内空置,但仍存有少量鸭粪,存在异味。凤仪村东侧有两处养殖点,一处为孙玉某种鸭养殖,鸭棚于1998年建成使用,目前正在养殖;另一处为孙玉某肉鸭养殖,鸭棚于2005年建成使用,目前正在养殖。这两处养殖点尽管不定期清运鸭粪并喷洒除臭剂,但仍存在异味。孙玉某和孙玉某分别占用土地面积5.2亩(其中耕地3.33亩,设施农用地1.87亩)和4.92亩(其中耕地2.22亩,设施农用地2.7亩)建养鸭棚舍,均未办理土地备案手续。 | 属实 | 1.对魏某、孙玉某、孙玉某3户养鸭户下达《高青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书》,责令要求对棚内和棚外的粪污立即进行清理,同时分发异味除臭剂并要求其按规定喷洒,消除异味。 2.对孙玉某、孙玉某养殖棚已进行测绘,正在补充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对魏某种植棚改为养殖问题,责令其拆除养鸭设施,恢复为种植棚。养殖备案手续及恢复种植问题于2021年4月26日前整改到位。 3.责成相关单位对养殖行业加强监管,防止新的违法行为产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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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418020 | 胶王路鲁泰加油站北侧100米路东顶天塑胶院内泡沫厂、塑胶厂无纺布制作发出异味刺鼻,操作时噪音较大,要求加强管理。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被投诉企业位于淄川开发区工业园,分别为淄博盛安模具有限公司和淄博顶天塑胶有限公司。其中,淄博盛安模具有限公司异味产生工序为消失模发泡、成型、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排放。噪声源为发泡机、成型机等设备,生产工序设备均在车间内。现场检查时,企业无纺布项目停产,消失模项目发泡工序未生产,成型与烘干工序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因企业车间部分门窗密闭不严,造成少量异味和噪声,情况属实。查阅检测报告,均达到排放标准。 淄博顶天塑胶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手续,主废气处置设施。噪声源为上料机、搅拌机等设备,生产工序设备均在车间内。现场检查时,企业车间内产品附近有异味,车间外厂区内有轻微异味和噪声,情况属实。现场查阅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无组织VOCs废气、厂界噪声均达到排放标准。 | 属实 | 一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2家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组织生产,定期检测,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责令2家企业生产时车间门窗随时密闭,减少无组织废气及噪声排放。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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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0418021 | 高家村东侧农户养鸭场异味刺鼻;郭家村西侧农户养鸭场异味刺鼻;武东村东侧、北侧农户养鸭场异味刺鼻,三个村落距离较近异味较大,要求加强管理。 | 高青县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调查核实,高家村东、郭家村西有1处养殖棚,为蒋某养鸭棚,2019年建成使用。武东村东侧建有2处养鸭棚,一处为马某岗肉鸭养殖棚,2009年建成使用;另一处为刘某营肉鸭养殖棚,2009年建成使用。武东村北侧有1处养殖棚,为刘某辉肉鸭养殖棚,2006年建成使用。4处养殖点虽不定期清运鸭粪并喷洒除臭剂,但均存在养殖异味问题。 | 属实 | 1.对4户养鸭户下达《高青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意见书》,责令蒋某、马某刚、刘某营、刘某辉4户养鸭户立即将棚外的粪污进行清理,并按规定每天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2.责成相关部门对养殖行业加强监管,防止新的违法行为产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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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0418022 | 齐悦三期18.19号楼下小渔村、月满大江、大鱼海棠等饭店油烟污染严重,噪音较大,影响居民作息健康,秉承居民楼下不可以开饭店的原则,要求取缔。 | 张店区 | 1.大气污染 | 1.齐悦三期18、19号楼下餐饮店共6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除张店区半城外火锅店外,其余5家餐饮店均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本交办件与受理编号:0416038为同一问题,前期接到投诉后,已责令涉及餐饮店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维护。 2.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齐悦国际花园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小区规划审批平面图显示涉及餐饮店所在的G03号楼不属于商住楼,规划为二层公建,商业服务用途为综合食品、综合百货、餐饮、便民等,并未禁止开设餐饮店。2019年4月23日张店业淦餐饮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书亦认定G03号楼“并非商住综合楼”。 | 属实 | 1.由张店区责令各餐饮业户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并规范使用,责令张店区半城外火锅店4月底前提供油烟噪声检测报告。 2.责令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同时对齐悦花园三期18、19号楼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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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0418023 | 田家村村西南角一处水湾内被垃圾填满,异味刺鼻、蚊虫滋生,周围也是垃圾遍地,面积约200平方,要求清理。 | 临淄区 | 3.固废污染 | 群众反映的地块为齐都镇田家村与西古东村交汇处,属西古东村辖区,由于西古东村地势原因,该处湾坑在雨季来临时起到蓄水湾的作用。此前,由于该湾坑属于开放式,被倾倒生活垃圾,齐都镇已于2020年绿化大提升工作中,对该处湾坑周围种植高杆冬青进行封堵。目前,由于长期闲置现场长满了杂草,现场有零星的生活垃圾,无异味情况。 | 属实 | 责令临淄区对该湾坑的杂草及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对地面进行平整;对水湾周围加装防护围挡进行封堵。已经整改完毕。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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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0418024 | 西毕村村委东侧在老学校内室外临时办公喷漆、除锈异味刺鼻,要求加强管理 | 桓台县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核查,确实存在个人露天使用打磨机对钢板进行打磨除锈,并使用漆滚进行刷漆行为,现场油漆味明显。 | 属实 | 责令桓台县立即对打磨刷漆现场进行清理并立案调查,截止目前现场钢板及打磨、刷漆设备工具已全部清理完毕。 责成桓台县下一步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巡查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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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418025 | 育新路南侧从南往北的一条河沟(不知道名字)污染异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要求加强管理。 | 淄川区 | 2.涉水污染 | 经现场查看,群众反映的“育新新路南侧河沟”为淄博十中东侧围墙外边沟,淄博十中生活污水经边沟流入城市污水管网,因边沟未铺设污水管路,产生异味,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是责成淄川区实施边沟污水管路铺设工程,现已开工,计划于2021年4月28日完成。 二是加强对该处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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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0418026 | 乙烯南路经常有大货车经过导致路面尘土飞扬,周围树木布满尘土,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临淄区 | 1.大气污染 | 该件反映问题所在的乙烯南路为齐都公安局管辖范围内,针对乙烯南路经常有大货车经过导致路面尘土飞扬的问题,齐都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超载、超限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今年3月中旬以来,查处运输砂石料等货车严重超载、漏洒等违法行为30余起。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对该道路进行机扫保洁,因车辆通过密度大,车辆通行时仍有扬尘问题。 | 属实 | 1.责成临淄区加强与中石化齐鲁分公司沟通,督促企业加强乙烯南路等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对散落碎石、周边区域垃圾及时发现立即清理,增加每天道路扫保、洒水降尘作业次数,抑制扬尘污染,确保维保效果。 2.责成临淄区加强与齐都公安局沟通,加大乙烯南路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载、漏洒等违法行为。 3.责成临淄区加强临淄辖区矿山周边道路的执勤执法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型柴油货车超限超载、抛洒及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优化路域环境。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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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0418027 | 供电公司在没有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鑫华苑小区十几米的距离建立22万伏的高压线,存在隐患,有辐射,要求查处。 | 高新区 | 8.辐射 | 1.投诉人反映的高压线已通过淄博市城市规划公示牌公示,属于位庄变电站至兰雁大道110KV电缆隧道方案内容。目前该路径已经完成建设,符合公示内容。 2.该高压线为220KV线路,环评手续齐全,批复文件为《关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青岛南京路站改造等18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鲁环审【2010】245号)。 3.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220KV线路在计算最大弧垂和最大风偏的情况下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分别为6米和5米。投诉人反映的高压塔线距离居民楼最小距离均在15米以上,设计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虽有辐射,但不影响人体健康。 | 属实 | 责成高新区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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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0418028 | 钓鱼村村西侧齐凤木业喷漆味道刺鼻,前期反映督查组到现场后停工2天,现已再次开工,要求彻底取缔。 | 临淄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淄博齐凤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敬仲镇钓鱼村西首,项目为年产2000套家具初加工项目和年产2000套家具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现场检查时,加工和打磨工序正在生产,干式打磨柜开启,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喷漆工序未生产。 2021年4月17日,根据(受理编号:0415024)转办件前期调查情况,临淄区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要求喷漆工序停止生产。 | 属实 | 1.责令该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尽快完成整改任务,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生产。 2.责成临淄区加强监管,确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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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0418029 | 奥林新城北门东侧51号楼下沿街商铺太和牛肉板面夜间营业时间太晚机器声音扰民;祉涵果蔬超市白天高音喇叭宣传声音太大,影响居民作息休息。 | 高新区 | 7.噪声污染 | 经现场调查了解:太和牛肉板面每天营业时间到晚上12:00左右;上午营业前和面机工作时产生共振,发出“嗡嗡”响声扰民;祉涵果蔬超市在店外安装喇叭播放广告扰民。 | 属实 | 1.要求太和牛肉板面现场立即整改,在和面机底部加装胶皮、减少机器震动产生的噪声,此项工作已完成。要求板面店尽早停业,减少对居民影响。 2.责令祉涵果蔬超市立即拆除喇叭,此项工作已完成。要求超市在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徕顾客。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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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0418030 | 三联家电后面商铺污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无法排出外漏,异味刺鼻,影响居民健康。 | 沂源县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污水管道位于沂源县南麻街道螳螂河西路三联家电城北侧沿街店铺,该处沿街楼房建成时间较长,原有生活污水排水管道设计不合理,造成管道堵塞,出现污水淤积。 | 属实 | 5月10日前完成该处污水管网重新设计改造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现场积存污水进行收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管网施工期间,对该处沿街经营业户实施暂停营业,防止产生新的污水积存。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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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0418032 | 金海小区内所有绿化带被多个业主私自铲平划为停车位,多次反映淄博12345、园林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都没有得到相关处理结果。 | 经济开发区 | 6.生态 | 经向南定镇及矿机社区核实,金海小区始建于2003年,因在建造时并未考虑到停车问题,小区内施划停车位较少,导致小区居民停车难的现状,如不建设停车位,车辆停放占用小区内消防通道停放会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居民要求建造停车位的意愿非常迫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2020年9月开始,由物业公司(淄博祥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牵头,经书面征求业主意见并征得小区2/3业主同意后,将2#、3#、4#、6#、7#、8#之间的绿化带改建为停车位。另外,小区建造的停车位供业主无偿使用,不对外售卖。 | 属实 | 南定镇做好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对属于公共部位的设施的改造,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办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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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0418033 | 张店区联通路九级便民市场内有多家露天烧烤油烟异味扰民;恒生城市花园沿街房多家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前期中央督促和省回头看检查后有安装环保设备,但耗材一直未更换;联通路合家亲妈妈菜酒店私自遮围空地进行露天烧烤油烟噪音严重,要求处理。 | 张店区 | 1.大气污染 | 1.九级便民市场院内有6家烧烤店,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使用无烟烧烤炉具,符合入院入场经营要求;除张店陈静华餐饮店外,其余5家没有油烟检测报告。 2.恒生城市花园沿街房有餐饮店8家,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其中张店区齐庄酒店没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张店轩龙饭店没有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台账。 合家亲妈妈菜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菜馆东侧进行烧烤经营,无油烟噪声检测报告,存在露天制作产生油烟现象。 | 属实 | 1.由张店区责令张店区齐庄酒店、合家亲妈妈菜烧烤店以及九级便民市场5家烧烤店于5月10日前出具油烟噪声检测报告,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涉及烧烤店制作烧烤炉进入店内;张店轩龙饭店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并建立台账。 2.责成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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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0418034 | 太和水库为一级水源保护地,但淄川区太和镇太和水库周边村内有多家饲养羊的村民,在水库附近散养,啃周边绿色植被、粪便冲入水库污染水源,要求处理。 | 淄川区 | 2.涉水污染 | 太河水库为淄博市饮用水水源地。为加强对该水源地的管理,2019年由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原市太河水库管理局)牵头,在太河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沿百年一遇防洪线(海拔236.71米)安装了37.98公里隔离防护围网,实现了人类活动频繁区域与太河水库的物理性隔离。 反映“养羊户”问题,经太河镇人民政府逐村核实,其中11个村有养羊户,共有养羊户26户。均为非规模化养殖户,平时以圈养为主,粪便在羊圈内,羊粪积攒后由养殖户或附近农户作为有机肥还田使用。 太河水库周边村庄养殖户在放羊时,将羊由羊圈驱赶至与太河水库对向(即反方向)的山坡上,在道路上遗留的粪便由村保洁员及时清理,通过城乡环卫一体化无害化处置;遗留在山坡上的粪便则就地作为山坡上植物的肥料。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个别道路羊粪清扫不及时问题,情况属实,但未发现粪便冲入水库污染水源情况。 | 属实 | 一是加强对太河水库周边养殖户管理,做好羊圈的粪污防漏、防渗和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工作。二是加大对太河水库水源地周边巡查力度,村保洁员及时清理羊粪,防止出现粪便冲入水库污染水源问题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33 | 418035 | 淄川区西河镇南峪村山上有两个中广核风电发电机,刮风时噪音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要求处理。 | 淄川区 | 7.噪声污染 |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投资建设的薛家峪风电场绿色风电能源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4月27日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验收。现场检查时,发电风机叶轮转动过程中,产生噪音,情况属实。 现场检查时,风机运转正常,2021年4月19日经对西河镇南峪村山上两个中广核风电发电机进行噪音检测,结果为50.6dB,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 属实 | 一是责令企业加强对风力发电机的管理,定期维修设备,及时消除噪音污染隐患。二是责令区生态环境分局定期对该企业实施监督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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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0418036 | 沂源县西里镇梭背岭村小四山西侧养鸭场臭味严重,导致村民无法正常生活,将排出的鸭粪、污水排入到周边田地内及坟墓旁边,导致土地无法耕种、树木死亡,前期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未进行整改,要求处理;张店区科技苑社区翡翠园南门有四个自助洗车机,废水流入路面导致路面损坏,影响交通,噪音扰民,要求处理。 | 沂源县、张店区 | 1.大气污染 | 1.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是沂源县西里镇小四山西侧郑某亮肉鸭养殖户,现存栏30000只,该养殖户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该养殖户将粪污池内粪污抽运至养殖场附近杨树林内晾晒,异味明显。坟墓周边未发现粪污排入,现场未发现树木死亡。 2.该件涉及的四个自助洗车机位于翡翠园青年公社南门外东侧,由小区物业公司联合淄博创仕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共同设置,淄博创仕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 经现场调查,洗车场废水由专用排污口排入污水管道,偶有废水流向路面情况。近期由于洗车人数较多,存在车辆拥堵现象,四个洗车机全部开启时会产生一定噪音。 | 属实 | 1.责令郑某亮将抽运至杨树林内粪污进行清理,恢复树林原貌,目前已整改完成。督促合理利用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外排,严禁露天晾晒;每周至少两次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养殖异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力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指导。举一反三,对全县范围畜禽养殖厂(户)进行全面排查,对处理设施运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2.由张店区责令翡翠园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扫废水防止乱流,合理疏导洗车车辆,避免交通拥堵。同时于4月30日前提供第三方噪音检测报告。对洗车点周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补植,做好日常保洁。责令张店区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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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0418037 | 高新区三龙村西南角化工厂,夜间生产,化工异味严重,导致附近小麦死亡,要求处理。 | 高新区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核查,三龙村西南角无化工厂,但有一个废品收购点,自2021年2月份,桓台县见某在该院落内进行废品收购,主要收购废旧塑料桶及部分铁桶。2021年3月20日左右,见某收购了6个200升左右装过除草剂的塑料桶,在靠近麦田的院墙边上用锯子进行分解,残存桶内挂壁除草剂挥发释放,随风向导致南侧1亩左右麦苗发黄枯萎。为此,见某赔偿受损农户伊某3000元并达成和解。 | 属实 | 立即取缔该废品收购点并恢复场地原貌;下一步将加大辖区闲置院落、空闲场地的巡查检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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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0418040 | 沂源县张家坡镇前瓜峪村村中间木材加工厂,粉尘严重、噪音扰民,要求处理。 | 沂源县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为沂源县张家坡镇祥力源木材加工厂,主要从事木材切片加工,因市场原因,自2021年3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车间及厂区脏乱,积尘较多。 | 属实 | 1.责成沂源县张家坡镇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并责令其对生产车间实施全密闭,对生产车间及厂区积尘进行清理。 2.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发现问题严厉查处、立查立改。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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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0418041 | 博山区源泉镇泉河村上下龙湾附近养鱼场内饭店将污水流入淄河,造成河水污染,淄河泉河村河段两岸垃圾很多并用挖掘机掩埋,要求处理 | 博山区 | 2.涉水污染 | 1.关于博山区源泉镇泉河村上下龙湾附近养鱼场内饭店将污水流入淄河,造成河水污染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反映的“上下龙湾附近养鱼场”名为博山泉河青龙潭养鱼场,“渔场内饭店”名为青龙潭鱼庄,现场检查时,饭店内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用化粪车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现流入淄河的情况。流入淄河的污水是指上下龙湾泉水经养鱼场沉淀池沉淀后流入淄河的水。随后,博山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养鱼场排水口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氨氮浓度为0.370mg/L,化学需氧量(COD)浓度≤4mg/L,均不超过《淄博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管理规定》的浓度标准,达到II类水要求,符合排水标准。 2.关于淄河泉河村河段两岸垃圾很多并用挖掘机掩埋问题。经调查核实,2021年1月源泉镇使用挖掘机对泉河村河段进行清淤,清理出的淤泥和零星生活垃圾,运至垃圾集中处理站,不存在掩埋垃圾的情况。 | 属实 | 1.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水产养殖安全执法检查,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改善养殖生态环境,全力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2.加强对泉河村内经营场所的环保督查力度,广泛宣传环保知识,防止污水流入淄河。 3.责令各镇、街道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定期清理辖区内河道垃圾,切实提升博山区河道环境卫生水平。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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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0418042 | 文昌湖区文昌湖馨苑菜市场内商户往市场内水沟倾倒污水废水,污水无法排出,臭味难闻,要求处理。 | 文昌湖区 | 2.涉水污染 | 市场内共有三条水沟,市场中部水沟通过管网与北池一路污水管网联通,最终汇入文昌湖沃特污水处理厂。经现场核查,市场内北侧、南侧两处水沟内无水渍。中部水沟西段有明显积水,但现场核查时无异味,排查发现积水由管网堵塞排水不畅造成。 | 属实 | 1.对市场连接北池一路污水管网的管道进行彻底清理疏通,恢复正常排水功能。 2.对市场内水沟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积水无异味。 3.加强巡查管理,由君源物业公司建立日巡查长效管理制度,重点对市场内环境卫生和排水情况进行检查,保持市场内卫生整洁、排水通畅。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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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0418043 | 周村区南郊镇上庄村西侧、气象站北侧小公路上的桥附近有物流园和收废品站长期往米河内倾倒大量垃圾、导致桥洞堵塞,水源污染,要求处理。 | 周村区 | 2.涉水污染 | 经核查,尚庄村西侧、气象站北侧小公路北侧有1家物流园,无收废品站,物流园周边散落少量塑料袋及落叶。小公路上没有桥,附近也无水体流经此处,不存在倾倒大量垃圾导致桥洞堵塞、污染水体情况。 | 属实 | 已督促物流园经营方对周边散乱白色垃圾进行捡拾并清理落叶。同时责成周村区加强管理,监督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杜绝乱倾乱倒垃圾情况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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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0418044 | 博山区池上镇花邻村兰赵某在村南侧非法挖沙卖沙,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6.生态 | 经核实,交办件反映的博山区池上镇花邻村兰赵某应为池上镇花林村村民栾某某,于2019年5月份拆除位于村南侧的自建房后,自2021年2月份开始在原址进行房屋翻建,在平整房屋地基过程中,整理出周边土地部分沙石。经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等部门查看,沙石一部分用于翻建房屋,剩余部分在现场存放,未发现外运卖沙行为。 | 属实 | 1.责成池上镇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花林村及各村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巡查监管,及时上报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责成博山区严格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督导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履职巡河,加强与区自然资源部门的联系对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3.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引导群众形成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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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0418045 | 东工村西侧原淄矿集团北大井矿渣堆,面积约100亩地没有绿化没有整治,刮风时尘土飞扬,污染环境,要求整治。 | 淄川区 | 3.固废污染 | 该处是原北大井煤矿旧址,矿渣堆已存在多年。前期为防止扬尘污染,对矿渣堆进行了防尘网覆盖。现场检查时,发现防尘网出现部分破损,且存在少量生活垃圾,遇大风天气,产生扬尘,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是对生活垃圾立即进行了清理,已清理完成;二是对破损防尘网进行了更换,防止扬尘产生;三是淄矿集团近期将组织对矿渣堆进行火炬树绿化补植,计划6月底完成;四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42 | 0418046 | 翡翠园青年公社小区门口绿化被私自更改为个人洗车场,并且每日尘土飞扬,路面污水横流、泥泞,要求管理 | 张店区 | 6.生态 | 翡翠园青年公社小区门口绿化带因开发单位建成后未移交物业,长期缺乏管理造成土地裸露。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时为解决裸露土地问题,翡翠园小区物业公司引进淄博创仕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将此处进行硬化,打造成便民洗车点。经现场核实,洗车场废水由专用排污口排入污水管道,偶有废水流向路面情况。同时洗车车辆较多,经过时产生扬尘。 | 属实 | 1.由张店区责令翡翠园小区物业公司、淄博创仕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扫废水防止乱流,协调北控集团加强路面扫保。对洗车点周边裸露土地进行绿化补植,做好日常保洁。 2.责成张店区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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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0418047 | 恒大帝景4号楼前面有一堆垃圾堆放多年,蚊虫肆意、味道难闻,建议清理并种植绿化。 | 张店区 | 3.固废污染 | 经查,该件与0415055号相同,属重复投诉件。前期发现此处为恒大帝景施工期间杂物存放点,主要堆放恒大地产施工单位生活区临时板房拆除后产生的废料及生活垃圾。恒大社区居委会、恒大地产已于4月20日将垃圾清理完毕,对裸露土地进行了覆盖,并设立围挡。 | 属实 | 1.由张店区责令物业强化日常管理,加大保洁力度,维护好小区卫生。 2.责令张店区加强监管,杜绝再次产生堆放垃圾现象。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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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0418048 | 贾黄中学对面耕地被村民周峰挖土售卖并挖坑填埋了4000方工地废弃渣土,导致农田无法耕种。 | 周村区 | 3.固废污染 |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地点为原贾黄中学南侧地块,面积约3.75亩。该处由贾黄村民周峰租用,近年陆续堆放渣土约4000方,未发现挖土售卖情况。 | 属实 | 督促当事人清理渣土,平整土地,恢复种植条件。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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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0418049 | 洪张路有人借助中国航天建设的名义,非法采集矿石,破坏生态环境,建议查处。 | 淄川区 | 6.生态 | 经查,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为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核心区)项目,该项目为省“儒商大会”重点签约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办理了环保手续。目前,该项目由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现项目一期核心景区正在建设中。核心景区建设利用原关闭废弃矿山洪山镇土峪石料厂和原洪山镇田庄综合石料厂,两矿矿区面积0.6609平方公里,以上两处矿山关闭后已列入区政府矿山修复计划。由首旅项目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关闭矿山地块进行规划建设。在建的李诡祖纪念馆、湖光仙境山水园林景观项目就是在以上关闭矿山用地范围内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有关政策规定,该项目属重大项目建设,开采山石非以赢利为目的,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该矿山修复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通过区石灰石交易平台处置,处置资金全部打入区石灰石交易平台银行账户管理,处置过程由区矿业安全服务中心、洪山镇政府监管。 | 属实 | 1.加大巡查和打击私开滥挖力度,确保不发生私自外运石料对外出售牟利的行为。 2.加强道路管控。落实4名人员进行道路疏导,及时分流疏导项目车辆和社会车辆,防止出现车辆拥堵现象。 3.加大排查力度。对车辆压坏的路面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维护,保证道路通畅。 4.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对项目现场土石堆全面蓬盖,施工区全面落实雾炮。对运输道路落实6名人员进行道路保扫,落实一辆道路冲冼车、一辆道路清扫车进行机械化道路保扫,一天六冲六扫。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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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0418050 | 姜萌路有大量拉渣土的车辆经过,导致路面扬尘,污染环境。 | 周村区 | 1.大气污染 | 姜萌路为贯穿周村南北方向的主干道,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行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姜萌路(周隆路至鲁泰大道)路段属于大货车禁区路段,但该路段沿线两侧及周边路段企业、重点工程等项目较多,造成货车通行刚性需求大。同时有个别车辆为图个人方便,擅自通行姜萌路,造成该路段货车通行流量较大。姜萌路(周隆路以南、鲁泰大道以北)路段为非禁行路段,大货车及渣土车可正常通行。 | 属实 | 1.加大该路段的管理力度,结合移动污染污染源专项行动区交警、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大货车超限超载、未按规定篷盖、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形成严管氛围。 2.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利用视频监控和电子警察对大货车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抓拍力度,消除管理盲区。 3.加大对通行证办理的审核把关力度。对申请姜萌路通行证的车辆手续严格把关,抓好源头管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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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0418051 | 铁冶村南侧原铁冶砖厂常年堆放大量石墨粉灰,只要刮风周围村内都会有白石灰粉,严重影响村民健康。 | 高新区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核查,中埠镇铁冶村南侧原铁冶砖厂已于2015年取缔。目前为闲置院落,院内存放石灰和粉煤灰,部分物料未蓬盖,造成扬尘污染。 | 属实 | 责令高新区督导该院落使用人5月5日前对院石灰和粉煤灰进行清运,清运前对物料有效苫盖,清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护措施,杜绝沿途撒漏。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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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0418052 | 2020年4月份开始村书记王某福私挖乱采周围的矿山破坏山体,不按照政府要求治理河道,破坏生态环境。 | 淄川区 | 6.生态 | 经查,在2019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过后淄河河道遭到水毁,根据淄水许可〔2019〕82号《关于淄博市淄河干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要求,我区集中开展淄河河道治理,进行灾后重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施工期间存在开采山石现象,但开采的山石全部用于垒砌河道岸墙和堆装石笼用于河道治理,并未对外出售。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1998年8月12日国土资函190号)“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在河道治理期间,施工方动用山石部位位于河道坡脚,植被稀疏,存在破坏山体植被的情况。 | 属实 |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私采乱挖行为发生;同时,尽快种植苗木绿化,恢复生态环境。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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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0418053 | 前毕村西南角因为要建立加气站导致河道堵塞,雨水无法排出,导致房屋被泡水,要求查勘。 | 高新区 | 2.涉水污染 | 1.现场勘查,反映位置为村边排水沟,现场未规划建设加气站。 2.现场勘查未发现房屋泡水问题。 3.排水沟有一处临时便道,便道下埋设了两根涵管过水,未发现管涵堵塞。 | 不属实 | 1.责成高新区加强巡查监管。 2.为安全度汛,责令高新区汛前拆除临时便道,其间安排专人加强巡查,做好极端天气应急准备。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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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0418054 | 姚家峪山口有一处山沟被填平,影响蓄洪;和尚房高速路口一处水沟被填平,没有了防洪的功能,影响生态环境。 | 博山区 | 6.生态 | 1.姚家峪山口有一处山沟被填平,影响行洪的问题。 经现场查看,原山体排水沟被填埋大量渣土,为正在实施姚家峪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经调查,淄博华旅集团委托淄博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了山体排水沟治理方案。计划5月底前在该停车场与山体之间建设排水沟,确保排水安全。 2.和尚房高速路口一处水沟被填平,没有了防洪的功能,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查看,和尚房高速路口一处水沟被填平问题是实施的滨莱高速博山中心路下路口方向排水沟整治及环境绿化工程。原先此处排水沟最窄处为1米左右,为进一步提升排水沟过流量,淄博华旅集团在原排水沟内设置了两条直径1.5米的排水管涵,提高了排水沟过流能力,在排水管涵上部覆土实施了绿化改造工程。 | 属实 | 1.责成博山区、淄博华旅集团加快姚家峪山体排水沟施工治理进度,进一步提高行洪能力,确保汛期来临前完成建设任务。 2.责成博山区严格落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督导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履职巡河,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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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0418055 | 南宿舍六街18号楼西侧公共厕所内排泄物堆满,异味严重,蚊虫肆意,要求取缔。 | 经济开发区 | 1.大气污染 | 经现场调查,该处有一处社区内公共厕所,属山铝物业管理。该公厕自1995年前后启用,主要服务于南宿舍棚户区150余户居民,南宿舍棚户区于2017年提升改造,目前该公厕存在设施老旧、跑水、异味等问题,已无继续运行必要。山铝物业已将该处公厕内部清理,彻底封闭公厕入口,关停取缔处理,后续拆除或进行改建,改变使用功能。 | 属实 | 督促山铝物业做好后续工作。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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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0418056 | 淄江花园小区在夜间经常有异味,非常刺鼻,经过淄博市12345反馈是林业局晚间喷洒农药,但是陆某认为并不是农药味,是化工味道,要求彻查 | 临淄区 | 1.大气污染 | 1.经查,康悦城物业自22日起对小区范围内植物进行农药消杀,导致下风向有异味。经询问工作人员和调阅近期打药台账:3月7日对淄江花园小区怡园内的植物喷洒的石硫合剂;3月9日对天齐路两侧树木喷洒的石硫合剂;4月9日上午8:30至10:00对淄江花园小区怡园内的植物喷洒的吡虫啉;4月14日下午1:30至4:30对淄江花园小区怡园内的植物喷洒的氯氰菊酯和吡虫啉。 2.淄江花园小区位于临淄区城区东部,东部无化工生产、储存企业,只有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械加工企业。临淄区东南紧邻青州市邵庄工业园,在南风及东南风时会对淄江花园小区造成异味影响。 | 属实 | 1.责成临淄区加强城市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宣讲及绿化工作公示,合理安排喷洒农药时间,并及时公开公示。 2.责成临淄区进一步完善边界联动协作执法机制,与青州市积极配合,始终保持对边界企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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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0418057 | 张某邻居杨凤运在家养了十几只羊,觉得味道重,经常跑到村内,影响环境。 | 桓台县 | 非环保问题 | 经核实,该户家中饲养25只羊,其中9只大羊16只小羊,16只小羊正准备外卖。羊群在自家院内圈养,有异味,不存在“羊群经常跑到村内”的情况。 | 属实 | 要求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对院内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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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0418058 | 沂源县悦庄镇朱家庄村狼窝子沟公益林被外来人员毁坏,挖沙卖沙后正在建立5000平方猪圈,未经过公示,下面是村民北饮水库水源,污染水源,要求处理。 | 沂源县 | 6.生态 | 经现场核实,2020年4月,沂源悦旺畜禽专业合作社在黄山子村北侧狼窝子沟新上生猪养殖项目,总占地面积39.8亩,不存在公益林毁坏问题。该项目建设用地原为朱家庄村村民朱某兵、邢某承包的荒山,2020年3月31日,陈某付与朱某兵、邢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自2020年3月31日起至2049年3月31日止,黄山子村时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富为合同监督方。该地块为正常的土地流转,未在村内公示。该养殖场在平整场地时,开挖部分风化砂,用于垫平整场地,未外运销售,不存在“卖沙”的行为。现养殖场未建设完工,未投入使用,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 属实 | 责令该养殖场停止施工建设,组织专家再次对该处养殖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后,进一步完善手续或责令转产为农业种植类项目。举一反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破坏毁坏公益林及借建设养殖场平整场地非法开挖风化砂的行为严厉打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技术指导,督促养殖场合理利用粪污处理设施。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55 | 0418059 | 张店区中润大道潴龙河河段天热后河水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治理。 | 张店区、高新区 | 2.涉水污染 | 猪龙河中润大道上游约300米处是张店区与高新区的分界线。经查,未发现张店区辖区河道内有污水流入河中,目前河水清澈、无异味。该处河道因高新区流域内橡胶坝拦截,形成存水,加之上游基本无水源补充,水体交换能力差,天热后可能发生河水水质变差、出现异味的情况。 | 属实 | 1.责成张店区根据河道水质情况,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自光大水务二分厂实施调水,增加河道内新水。 2.责成张店区贯彻落实好河长负责制,对辖区内河道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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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0418060 | 张店区潘南路涝淄河水质浑浊,河水发绿,有刺鼻化工异味,要求处理。 | 张店区 | 2.涉水污染 | 张店辖区涝淄河段已断流,河床产生绿苔,现场未发现化工污水进入河道导致化学异味。但潘南路桥南河床淤积约20-30厘米厚的淤泥、河西岸积存少量积水,因断流、气温升高导致积水发酵散发异味。目前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正在组织清淤。 | 属实 | 1.责成张店区加快清淤进度,计划4月23日前清理完毕。同时加强雨、污水管道及河道设施养护,杜绝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2.责成张店区贯彻落实好河长负责制,对辖区内河道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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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0418061 | 博山区域城镇开发区李芽村银仕来家园将生活污水、粪便排放到李芽村河道内,河水淤积无法流出,奇臭无比,要求处理。 | 博山区 | 2.涉水污染 | 经查,银仕来家园附近的幸福路受地形影响,西高东低,银仕来家园与李芽小区污水需要用水泵顶入污水管网。因水泵维修保养不及时,两台水泵分别于2021年2月和2021年3月损坏,污水抽取不及时导致银仕来家园和李芽小区污水溢流至河道内,产生臭味。 | 属实 | 1.博山区已对损坏水泵进行了维修,并封堵排污口,同时对银仕来家园北侧河道开展清理和疏通。目前,水泵已恢复正常运行,不再出现污水外排情况。 2.对银仕来家园北侧河道进行彻底清淤疏通,并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4月1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3.对辖区内污水管网开展摸底排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加强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力度,定期维修相关设施,杜绝生活污水流入河道造成污染的情况。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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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0418062 | 西崖头村正东侧有一家没有名字的水泥厂(水泥厂老板张守城),扬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健康。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投诉中所说没有名字水泥厂实为青州市山川建材有限公司上庄分公司,位于寨里镇西崖头村东临,厂地租赁于青州市庙子镇上庄村。该企业建于2013年,营业执照、环保手续均为青州市办理,并由青州市监管。 | 不属实 |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函告青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加强两地联动执法,形成长效机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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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0418063 | 巩家村通往309过道的六进士路路面破损严重,来往大货车较多,扬尘严重,污染环境,要求加强管理。 | 周村区、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六进士路为王村镇苏李村309国道路口至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交界处南北方向道路,长约900米,宽20米。2006年岭子镇与巩家坞村为方便辖区内耐材、水泥、石料企业重型车辆进出,主动与王村镇苏李村对接达成口头协议,由苏李村提供土地,巩家坞村出资,修建该道路(由8米扩宽至20米),于2007建成通车,破损路面位于周村区王村地界,淄川地界的路面基本良好。因通车时间长,重型车辆进出量大,导致部分路面坑洼、破损。 1.“六进士路路面破损严重”问题。 经现场查看,该道路为岭子镇巩家村通往周村区王村镇苏里村的生产路,破损路面位于周村区王村地界,淄川地界的路面基本良好。 2.反映“来往大货车较多,扬尘严重”问题。 调查人员到岭子镇六进士路进行到现场查勘,六进士路淄川段路况良好,六进士路周村区王村镇管理的路段,路面破损严重影响车辆通行,现场有大货车通行,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是由王村镇积极制定道路整修方案,于4月25日前发布道路封闭施工公告,计划8月底前完成破损道路整修工作,解决道路扬尘污染。 二是发挥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24小时联合执法队伍作用,联勤联动。严查货车超载、遗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对道路的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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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0418065 | 周村区城市经典小区4号楼与5号楼之间的地面由于开发商应付糊弄、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水泥,导致自2017年9月份重修后不到一年就出现多处严重问题,导致车辆无法通行,扬尘严重,现多处现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要求处理。 | 周村区 | 9.其他 | 城市经典小区由淄博嘉居祥置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08年3月30日竣工,共6栋楼,266户居民。2017年城市经典4号楼、5号路面出现破损,业主要求开发商对小区破损道路进行免费维修,经原区房管局、青年路办事处多次协调,由城市经典开发商对破损路面进行了紧急维修。后期,城市经典4号楼、5号楼业主多次到区住建局、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区信访局反映道路又出现破损,要求维修。经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青年路办事处积极协调,城市经典4号楼、5号楼业主同意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由物业公司对工程费用进行初步测算,报业主代表同意后公示,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聘请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维修。 | 属实 | 目前,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对路面进行维修,路面维修预算已经公示,2021年4月20日,社区组织物业、施工单位、业主代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小区道路维修具体施工方案,计划4月底前由业主代表确定施工单位后进场施工维修,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做好跟进督导。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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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0418066 | 高青县唐坊镇凤仪村村主任刘某多领小麦补贴46亩、家中住宅基地超大,80多平方且违法建造车库,刘某将承包鱼塘其中28000元占为己有,村内更换的路灯存放在其岳父徐某义家中占为己有,用油田管线四个弯度拐入自己承包地内得到了赔偿,上届选举时刘某为当选村委主任,恼羞成怒,怀疑刘某将杨某明小麦注入农药棵导致颗粒无收,上届选举后3个月成为预备党员,要求处理。(附信件) | 高青县 | 非环保问题 | 刘某自有土地16.38亩,代种其岳父7.75亩,共计24.13亩,2020年领取相应面积的地力补贴3328.49元。2019年、2018年分别领取面积28.4亩的小麦补贴3550元。暂未发现信访反映刘某多领46亩小麦补贴,唐坊镇仍在调查中。刘某现有住房334㎡左右,为1991年建设正房,1997年建设院墙及大门,2015年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上标明本宗地批准面积为264㎡、实测面积334.49㎡、超占面积为70.49㎡。因其建设年限较早,较现行标准略有超出,系历史遗留问题。2008年为存放农业机械,刘某在其住宅西侧搭建80㎡左右的农机存放点,投诉属实。80㎡属村集体建设用地,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唐坊镇将依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置。2016年4月签订池塘承包合同,水面共20亩左右,承包期到2032年,共计57500元,承包费于2016年9月一次性缴清并打入村集体代管资金账户。 |
| 1.将信访件所涉及财务、村集体资产等问题移交唐坊镇纪委继续深入调查处理。如不属实,还当事人清白;如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对刘某未经审批建设农机存放点问题,由唐坊镇、县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3.责成唐坊镇下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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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0418066 | 高青县唐坊镇凤仪村村主任刘某多领小麦补贴46亩、家中住宅基地超大,80多平方且违法建造车库,刘某将承包鱼塘其中28000元占为己有,村内更换的路灯存放在其岳父徐某义家中占为己有,用油田管线四个弯度拐入自己承包地内得到了赔偿,上届选举时刘某为当选村委主任,恼羞成怒,怀疑刘某将杨某明小麦注入农药棵导致颗粒无收,上届选举后3个月成为预备党员,要求处理。(附信件) | 高青县 | 非环保问题 | 暂未发现刘某将28000元承包费占为己有的问题,唐坊镇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2018年村级亮化工程,新安装路灯65盏,原太阳能路灯不能使用,因村委办公室无处存放更换下来的路灯,存放于其岳父徐某义家中,代为保管至今。该事件的性质下一步将由唐坊镇纪委依法依规予以定性处理。油田管线走向系油田开发单位根据设计、施工要求确定走向,不存在为获得赔偿更改管线问题。经向村民了解,该村近年来没有小麦恶意损毁事件,派出所无相关报案记录。经向杨公明本人询问确认,不存在“刘某向杨某明小麦注入农药”情况。2018年1月刘某当选为凤仪村村委会主任,2019年4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7月列为发展对象,2020年10月转为预备党员,符合相关入党程序。 |
| 1.将信访件所涉及财务、村集体资产等问题移交唐坊镇纪委继续深入调查处理。如不属实,还当事人清白;如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对刘某未经审批建设农机存放点问题,由唐坊镇、县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3.责成唐坊镇下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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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0418067 | 博山区白塔镇西阿村刘某忠伙同他人2017年左右从某化工厂拉来近千吨化工垃圾,味道刺鼻污染水源,此垃圾距离村供水不超过200米,对村民影响严重,2018年最严重时污水流入村里小河内,小河寸草不生,味道刺鼻,要求查处。 | 博山区 | 3.固废污染 | 经查,当事人刘某忠曾于2016年11月24日与白塔镇西阿村签订协议,租赁位于西阿村北火石山附近的一处闲置土地,收购废铸钢砂暂存后销售给山水集团磁村水泥厂用作水泥生产原料。2018年接群众举报,博山区对将现场暂存的废铸钢砂进行清运,全部送往山水集团磁村水泥厂,此后该地块闲置至今。 供水井距离该地块最近约200余米,用于农田灌溉,而西阿村饮用水供水井位于举报地点东南约1000米处,配套安装了净水设备1套,经统一净化处理后供给村民饮用,已对饮用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待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经现场核实,举报所反映的村里小河为一条约30余米宽的干涸水沟,沟内杂草较多,未发现味道刺鼻现象。 | 属实 | 责成博山区加强辖区闲置院落、空地和产生工业固废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工业固废违规处置问题。 | 建议不予问责 | A |
63 | 0418068 | 淄川区罗村镇山东万豪陶瓷有限公司年产产能1426万平方米,产量增加这么大,排放量增加没人管,环保在线监测形同虚设,环保法规定,企业年产增加20%的,需要重新做环评,公司新上的镀金炉没有环评手续,只有备案表,要求处理。(附信件) | 淄川区 | 9.其他 | 山东万豪陶瓷有限公司项目为年产1000万平方米地砖项目,是原淄博市大唐瓷业有限公司、淄博京鹰建陶有限公司4条生产线,1070万平方米陶瓷砖项目的技改项目,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验收。 1.反映“山东万豪陶瓷有限公司年产产能1426万平方米,企业年产增加20%的,需要重新做环评”问题。查看了该企业的入库台账、该企业2020年入库和上报数据均为瓷质砖9784216平方米,未超过环评审批要求,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2.反映“排放量增加没人管”问题。经调阅该企业的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和该企业2020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统计的污染物排放量,发现该企业2020年氮氧化物排放45.3吨, 颗粒物排放2.67吨, 二氧化硫排放7.55吨,未超过淄川区批准该企业总量的指标。 3.反映“环保在线监测形同虚设”问题。查看了该企业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已于2019年9月9日通过专家验收,该企业根据验收结果已与市、区监控部门联网,并正常上传数据,按季进行了比对监测,数据传输的准确率96.54%,上传率98.58%,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反映“公司新上的镀金炉没有环评手续,只有备案表”问题。该公司《关于淄博市大唐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m2镀金瓷砖生产工艺技改项目》办理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目前正在办理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镀金炉。 | 不属实 | 1.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生产。 2.环保设施必须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3.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市、区监控部门联网,定期开展比对监测,数据传输的准确率、上传率达到国家省市标准要求,并确保数据准确上传的要求。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64 | 0418069 | 高新区华侨城小区1、小区道路治理很乱,中间放着石头隔离,影响通行,人行道一边有一边没有,存在安全隐患;2、小区充电桩问题,电动车现在充电一般在楼上或储藏室充电,非常危险,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建议增设充电桩。(附信件) | 高新区 | 非环保问题 | 经现场核查:1.转办件中放置路障石的区域为华侨城北区的华侨大道,该路面宽约9米。为实现双向通行,畅通消防通道,原开发公司放置路障石及软质隔离桩,目的是规范业主乱停车情况,便于车辆通行,同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现由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后正常维护管理; 2.该小区建成后,因规划未配备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部分业主将电动车推至楼道或储藏室充电。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于2021年4月10日起在各组团地下停车场免费安装充电桩并投入使用,解决业主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 | 属实 | 1.关于小区内道路治理问题,目前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自2021年1月份开始征求业主意见后形成区道路改造试行方案,并将试行方案公示,同时开展民意调查,根据居民意见,将路障石更换为护栏或者pu柱,并画标示线。 2.督促华侨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对在楼道或储藏室充电的业主及时劝阻,并引导业主前往地下集中充电区域充电。 3.后期根据业主对充电桩的需求及使用频率及时增设充电桩数量。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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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0418070 |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郑家沟村东南、潍坊市青州益都街道办北辛村西北的两市交界处,有一非法占地三十亩的非法洗沙场(占跨淄博、潍坊两市),造成严重的空气环境和地下水污染;该场所又违法停放大量危化品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非法洗沙采用可移动设备,昼停夜干;齐陵供电所对非法生产提供用到便利,建议淄博、潍坊两市齐心协力,依法彻底取缔该非法作业场所,消除安全隐患,恢复生态原貌。(附信件) | 临淄区 | 2.涉水污染 | 1.反映的位置位于临淄区齐陵街道郑家沟村东南方向青州、临淄交界处,现场为一大型停车场,占地面积约30余亩,其中涉及临淄区郑家沟村集体土地共2宗,临淄区2宗地均为耕地,因停车占压已被破坏,现场无非法洗沙设备。 2.该处停车场及洗沙场照明没有在齐陵供电所立户,与齐陵供电所没有供用电关系,停车场用电及洗沙场照明是齐陵街道郑家沟村村委会私自转供电。 3.该停车场所非运输企业自有停车场,属于无资质社会化停车场,齐陵街道已对临淄区地界上的车辆进行清理,其它车辆不在临淄区辖区内。 4.停车场内有郑家村灌溉水井一口,该水井已经封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井出水及停车场周边大气进行取样检测,报告正在出具中。 | 属实 | 1.责令临淄区清理在临淄区地界上的车辆,并进行土地复耕。加强辖区巡查。 2.责令临淄区2021年4月21日12时前对该场所实施停电。 3.责令区临淄区对辖区危化品运输公司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4.责令临淄区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 对齐陵街道郑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袁爱军批评教育,齐陵街道办约谈郑家沟村两委,予以重视,做好属地监管。 | A |
66 | 0418071 | 周村区环保局郑某权科长贪赃枉法,充当保护伞,为袁某峰在承包的周村区南郊镇青龙村109亩农田地上收储垃圾牟取暴利30余万,我们向郑某权举报后并领他到袁某峰现场拍照后到现在不了了之。(附信件) | 经济开发区 | 3.固废污染 | 青龙村109亩耕地收储垃圾问题:承包人为袁某峰,承包用途为农业种植。目前该地块90%用于种植苗木、果树以及花卉等。在场地东南侧有一处占地约3亩空置场地,以前曾堆放过煤,2016年清理。场地内用煤渣进行平整,地面遗留厚度约20cm煤渣。目前临时堆放部分建筑材料、修剪树枝等。现场存放有少量砖瓦,未发现收储堆放建筑垃圾和其他固废。后对相关场地深挖,未见有建筑垃圾、煤砂石填埋。 经调查,郑某权同志担任周村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二科副科长,主要负责环境信访调查处理。经核实,该同志严格按照信访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该案件,与青龙村相关负责人无任何社会及利益关联关系,反映不属实。 | 属实 | 由傅家镇督导青龙村对109亩土地上杂物、煤渣进行清理,下一步恢复种植,并做好空置场地管理工作、环境治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避免乱倒垃圾问题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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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0418073 | 博山区白塔镇簸箕掌村北首山东邦德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的产品都是污染项目,对大气、水污染严重,地方环保放任不管,有人投诉提前告知,走走流程了事;该企业有三个生产厂区,都有排水暗道,生产的许多产品都是政府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都属违法行为,老板偷税漏税,许多员工都查出白血病等职业病,员工投诉多年未果,企业周边村民深受其害,强烈要求政府查处该企业。(附信件) | 博山区 | 9.其他 | 经查,群众反映“博山区白塔镇簸箕掌村北首山东邦德化工有限公司”,实为淄博电子化学试剂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某,原厂址位于城东街道,2015年于白塔镇簸箕掌村新建当前厂区,2017年建成投用,同年原城东街道厂区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无生产迹象。山东邦德化工有限公司为武斌名下另一家化工企业,位于博山区大海眼村,2015年停产,2019年因新城改造项目整体拆除。淄博电子化学试剂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市场原因长期处于间歇式生产状态,主要以存储经营为主。经调阅该企业2021年一季度环境监测报告,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由管路统一收集进入沉淀池中和处理后,泵入反渗透水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洒扫绿化,不外排。经现场检查,未发现私设暗管排水迹象,未发现超范围生产销售化学品行为。 博山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9日和3月18日对该企业进行过环境监察,并下达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均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并定期加强后督查。 该企业按要求每年委托有关单位对接触危害因素的职工开展职业健康查体,近三年来,未查出患有白血病等职业病的职工。 淄博电子化学试剂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申报缴纳税款,未发现偷漏税行为。 | 不属实 | 1.责令该单位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生产营运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治理投入,稳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降低各类污染物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68 | 0418074 | 临淄区金山镇田旺村西南方向的棉花地上,田炳昌自2019年起伙同多人在无手续情况下私挖乱采,盗取国家资产的矿山,供己挥霍,拉拢相关部门寻求保护,生产现场粉尘严重;金山镇徐旺矿业多年来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采乱挖,盗取矿山,生产现场粉尘严重,厂区路面污水横流,开采的石料一部分卖掉,一部分找多个场地保存,在厂区南侧存了一座破损的石料山,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附信件) | 临淄区 | 6.生态 | 1.反映的宗地位于金山镇田旺村南侧,为淄博茁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及污水资源化处置项目,占地78.2亩。2020年底该项目土地平整阶段已基本完成。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由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实施中剩余石料由临淄区政府处置,并非占地企业或者个人施工,且未发现石料私自外运。 2.该区域为齐鲁化工区金山产业园土地平整项目,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负责实施该项目,不存在私采乱挖,盗取矿山问题。该矿山企业扬尘污染等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其厂区南侧存放的石料山为己二腈项目土地平整中产生的渣土、石料堆放形成,安全隐患问题已委托有资质的淄博安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 属实 | 1.责令临淄区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淄博茁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 2.责令临淄区责加强该区域监管,督促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责令临淄区督促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尽快编制完成渣石山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并报安全监管部门评审备案。 | 安全隐患问题待评估结果出具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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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0418075 | 临淄区金山镇于家村在2019年10月份将大部分房屋拆除,废墟在去年将路边部分运走,大部分未动,至今无人管,现在是有风沙尘暴,下面一片泥,路都没法走,请领导督促解决。(附信件) | 临淄区 | 3.固废污染 | 该件反映问题为金山镇于家村旧址,新村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5月竣工分房,目前已安置123户,还剩23户28个宅基地未拆除。旧村拆除后,地表建筑垃圾已基本清运完毕,局部区域建筑垃圾还未清运,裸露区域未覆盖。现已对裸露区域覆盖完毕。 | 属实 | 1.责成临淄区尽快协调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编制完成后根据总体规划和发展要求,将金山镇于家村旧址覆土还耕。 2.责成临淄区尽快完成剩余建筑垃圾清运,并对裸露区域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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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0418076 | 临淄区凤凰镇车河村1、高速公路完工后占地未恢复原样,2、张宝庆家还在继续存烧火油及化危,沿用巧媳妇的暖气加热,还有一辆运油车常年存柴油,存在消防隐患特别危险,3、孙宝国承包其他个人粮田该做车厂4、整个东河的全部土地以前都是可以耕地,现面目全非,沟内埋了石头垃圾,根本无法耕种。(附信件) | 临淄区 | 9.其他 | 1.经查,该地位于凤凰镇东河村北侧,占地面积22.53亩,其中耕地面积22.34亩、建设用地面积0.19。该宗地为原青银高速公路拓宽施工时临时占用建设生活施工用房,完工后未恢复原状。 2.张某庆院落位于东河村委西南侧,原为立罐储存经营,现院落闲置,现场未发现存烧火油、危险化学品及运油车存柴油行为。 3.经查,东河村村民孙某国未在村内租赁其他人粮田,未建设院落、厂房。 4.经查,东河村村庄内土地并非全部为耕地,现村南侧、西北侧土地村民正常耕种,实地勘验村内未发现沟内填埋垃圾等行为。 | 属实 | 责成临淄区于5月15日前拆除原青银高速拓宽项目建设生活施工用房,耕地部分恢复耕种。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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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0418077 | 1、张店区西五路与华光路路口民泰温泉酒店后院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2、张店区丽景苑农贸市场卫生差,环境差,异味严重; 3、淄川区昆仑镇水岸华城有大量露天垃圾,影响环境; 4、周村区东门路兰雁嘉园存在建筑垃圾,扬尘严重; 5、周村区站北路西头路北侧有多家电动车商家占人行道,油污路面; 6、周村区东门路197号门前路面破损、扬尘严重。(附信件) | 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 | 9.其他 | 问题1.2:民泰温泉酒店位于张店区北西五路28号,公司名称为淄博龙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后院安装有12个空调外机,空调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距离居民楼约20米,目前均未开启。丽景苑市场属于封闭式市场,隶属于圣隆社区居委会,有专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清扫保洁,近期正进行升级改造,市场地面将于5月份喷涂环保漆面,店铺招牌统一规划。经现场查看,市场地面干净无垃圾、未发现严重异味。 问题3:现场检查时,群众反映该小区外部确实存在生活垃圾,情况属实。经调查,前期该处居民存放垃圾方式为在早上出门时将垃圾带到楼下垃圾固定存放处,物业保洁于8点集中将垃圾清理到小区外垃圾房,下午五点左右环卫车进行清理。现因孝妇河加宽工程,将其垃圾房拆除,所以暂时露天存放。 | 属实 | 张店:由张店区责令淄博龙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前提供空调噪音检测报告,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置。责令张店区加强管理,加大对市场的清扫保洁力度,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问题1:4月19日上午,永安街街道联合兰雁物业对石块和土块进行清运,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淄川:责令水岸华城物业立即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调整环卫车清运时间整改为早上9点,做到及时清运,保障小区外面环境卫生整洁。 | 建议不予问责 | 周村区 |
71 | 0418077 | 1、张店区西五路与华光路路口民泰温泉酒店后院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2、张店区丽景苑农贸市场卫生差,环境差,异味严重; 3、淄川区昆仑镇水岸华城有大量露天垃圾,影响环境; 4、周村区东门路兰雁嘉园存在建筑垃圾,扬尘严重; 5、周村区站北路西头路北侧有多家电动车商家占人行道,油污路面; 6、周村区东门路197号门前路面破损、扬尘严重。(附信件) | 张店区、淄川区、周村区 | 9.其他 | 问题4.5.6:.经查,近期,兰雁嘉园物业淄博兰雁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小区绿化带内裸露土地进行补植,在补植过程中将清理的石块和土块临时堆放到小区东南角,未及时进行清运。经调查,该处有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头,存在部分商户占用人行道维修电动车情况,电动车在加润滑油时少量滴落地面。经调查,该位置位于淄博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产门前,存在一处道路破损,未及时维修。 | 属实 | 周村:丝绸路街道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人行道行为进行制止,并要求商户规范停车秩序,禁止其再占用人行道。督促商户对地面油污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后期丝绸路街道将配合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督导各店铺落实“门前五包”,进一步加强监管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4月21日下午,美达公司组织人员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 建议不予问责 | 周村区 |
72 | 0418078 | 齐鲁石化二化生活区齐城物业将小区内绿化树木大面积砍伐(附信件) | 临淄区 | 非环保问题 | 2019年,齐城物业正式接管齐鲁石化“三供一业”移交小区,接管后很多居民投诉小区内大杨树太高,影响低层居民采光还存在有安全隐患,很多树超过6层楼高,有的树枝甚至都伸到居民家中,甚至把墙体挤坏。每到台风季节大量断枝掉落,极易砸伤行人和车辆。每到春季杨树飘絮,很多有哮喘病的居民都要求该物业修剪大杨树。向居委会调研后,对大杨树进行降杆修剪,修剪后的树枝全部由修剪队伍运走,属正常修剪,不属于砍伐,该物业未获利。另外,居民反映的康平北21棵杨树降杆处理后有部分死亡,这部分杨树是在该物业接手小区之前,由二化厂后勤单位处理,街道居委会和物业已经研究决定进行绿化提升,做成美观的绿化带。 | 属实 | 1.由临淄区责令齐城物业公司加强城市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宣讲及绿化工作公示取得居民理解与支持。 2.责成临淄区加强巡查管控,杜绝乱砍乱伐树木情况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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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0418079 | 瑞安路北京烤鸭店烧大木头制作烤鸭致使张店区人民西路凯瑞安园31号楼5单元烟雾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处理。(附信件) | 张店区 | 1.大气污染 | 该交办件涉及的烤鸭店为淄博火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张店瑞安路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齐全,油烟检测报告合格。该店通过烧木头烤制烤鸭售卖,加工过程中存在烟道破损、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现象,现已自行停业整顿。 | 属实 | 1.由张店区责令淄博火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管理,更换新的烟道,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规范使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营业。 2.责成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淄博火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规范经营。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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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0418080 | 淄川区双阳镇杨兰村珍龙琉璃瓦厂南侧瓷砖切割厂夜间疑似排放化工异味,恶臭难闻,切割时噪音扰民,粉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附信件) | 淄川区 | 1.大气污染 | 经查,淄博博威市场开发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项目为新上切割陶瓷石材项目。其中南厂区涉及的项目为新上切割陶瓷石材项目,该企业环保手续完善,主要原料为:瓷砖。生产工艺主要为:切割、抛光/修边/倒角、打包入库。 1.反映“粉尘污染”问题。该企业在切割打磨过程中产生粉尘,为此,安装布袋除尘器集中进行收集处理。 2.反映“噪音扰民”问题。企业噪声主要为生产加工过程中切割机、修边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厂房安装有隔声门窗,并安装减振基础措施来降低噪声。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切割机切割过程中产生噪声,易造成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3.反映“化工异味”问题。该企业主要进行地砖的切割、打磨、包装,不涉及化工类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存有化工异味现象。 4.反映“夜间生产”问题。该企业主要为昼间生产(可以夜间生产),经查看该企业2021年3月份用电量显示,该企业夜间用电量不足昼间的百分之十。经对该企业夜查,其夜间未生产。 | 属实 |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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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0418081 | 淄博华昌医院于东方星城小区西南角东方星城会所建设二级综合医院,该医院与小区和车库直接贯通,该小区是二级住宅用地不符合建设二级综合医院,小区业主强烈要求禁止再此建设医院。(附信件) | 张店区 | 非环保问题 | 反映的淄博华昌医院建设实际为华昌医院租赁东方星城会所楼开设医院,非建设。原淄博市规划局于2011年5月13日对该会所楼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地字370301-2011-22号),明确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此地块非医疗卫生用地。该会所楼规划界定功能为:综合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文体中心、医疗卫生服务站。按小区控制规模标准规划,该小区只符合配置卫生服务站。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于2020年8月21日对淄博盛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的违法行为下达依法行政告知书,责令其不得擅自改变城乡规划许可用途和规模。 该会所楼拟开设医院项目已停止,目前关门闲置未继续施工。一层与地下车库贯通的情况,于2019年5月已恢复原状。 | 属实 | 由张店区责令体育场办事处、东方社区居委会加强与社区居民沟通解释工作,引导居民通过相关渠道维权。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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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0418082 | 周村区北郊镇孙家寨村原始村民,2020年8月村委对其夫妻二人进行打击报复,栽赃陷害,停止发放农民生活保障金,节假日待遇,望此事依法依规处理。(附信件) | 周村区 | 非环保问题 | 经调查,自2015年起,有举报人相继通过群众来信、网上投诉、领导信箱等多种渠道反复反映同一问题,致使孙家寨村在全镇差异化考核中扣分较多,给孙家寨村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北郊镇孙家寨村村规民约》。2020年12月31日孙家寨村召开村“两委”会议、2021年1月5日孙家寨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及党员会议表决通过,对违反《北郊镇孙家寨村村规民约》第五条福利第4项的村民自2021年开始暂停发放村民福利待遇,至息诉罢访为止。 | 属实 | 该问题已向周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暂未判决。后期,将督促北郊镇依据法院判决结果进行处理整改。 | 根据判决结果依法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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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0418083 | 下瓦村全体村名举报村主任破坏村生态环境,借项目大肆敛财,破坏土地三百余亩,与博山镇镇长联手挖地卖沙。村痞联手逼死党员。(附信件) | 博山区 | 6.生态 | 1.经查:土封峪沙场复垦项目属实,此项目为2018年3月20日经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博山分局、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项目名称为“博山区博山镇下瓦泉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批准面积107亩。但“翟凯生借此机会,联手把村民承包地一次性付清款卖给开发商申某约十余亩从中得到贿金已占”的情况不属实。因该复垦项目实施中,建设单位直接跟土地的承包者翟焕茂商谈(该片工矿废弃地实施复垦前系该村村民翟焕茂承包,翟焕茂与下瓦泉村委签定有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一次性给村委上缴承包费1万元,承包期为50年),翟凯生没有参与此事。 2.反映的2018至2019年农业开发项目属实。此项目为博山镇2018至2019年实施的下瓦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项目设计要求,对原有6.4公里生产路路基进行了平整、修复和硬化。在整修过程中没有产生剩余渣土料。强行修路挖地卖砂三十余亩的情况不属实。 3.下瓦泉村与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的部分村接壤,村界错综复杂,此处即为举报人反映的“三不管”地带。此处确实存在私采滥挖的情况,在2020年下半年,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博山镇政府加大了对该处“三不管”地带的巡查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处2起,收缴罚没款3万元,但经调查,与翟凯生无关联。反映的“以流转地为名挖地卖沙,近百余亩,从中比例分成为已有”情况不实。 | 属实 | 1.责成博山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通过夜查、举报电话、网络媒体等渠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在博山区从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厉打击私采滥挖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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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0418083 | 下瓦村全体村名举报村主任破坏村生态环境,借项目大肆敛财,破坏土地三百余亩,与博山镇镇长联手挖地卖沙。村痞联手逼死党员。(附信件) | 博山区 | 6.生态 | 4.反映的扶贫项目建养猪场属实。下瓦泉养猪场是山东朱引山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博山镇下瓦泉村井家峪实施的万头生猪养殖国家扶贫项目,经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于2020年6月份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批准面积74亩。该项目剩余土石料中建筑风化砂是由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2021年2月4日拍卖,淄博亚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已全额上交博山区财政。举报村主任借项目大肆敛财与博山镇镇长联手挖地卖沙的问题不属实。 5.该村不存在劫车收费的问题,反映的情况不实。 6.2018年,经博山区纪委、组织部牵头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2018年1月5日,下瓦泉村村民王某兴在家喝农药百草枯,于2018年1月6凌晨抢救无效死亡,系自杀(死者留有遗书)。无证据表明王某兴喝农药死亡与翟某生有关联。“翟某生用十多万元买通翟某茂,之前已用二十多万元买通死者之子王某,不再上访”情况不存在,反映不属实。 | 属实 |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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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0418084 | 桃花溪流域饭店较多,冲洗打扫卫生污水全部倒入桃花溪内,污染水质。 | 博山区 | 2.涉水污染 | 经调查核实,未发现污水废水进入桃花溪污染水质的情况。核查人员对桃花溪两岸邻水的10家餐饮业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现场检查时,游客很少,溪流量较大,未发现餐饮业户冲洗和打扫卫生污水倒入桃花溪的情况以及乱排污水的痕迹。 10家餐饮业户中,1家餐饮业户位于池上镇中郝峪村,产生的污水废水进入收集池后接入本村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其余9家餐饮业户位于下郝峪村、西池村、东池村区域,其中,4家餐饮业户产生的餐余废水和洗漱用水(洗手池)集中收集,用于浇灌树木及作物;另5家餐饮业户产生的餐余废水集中收集,用于浇灌树木及作物,但洗漱用水(洗手池)未收集直接落地,水量大时洗漱用水会随地势流入溪流。 | 属实 | 1.洗漱用水(洗手池)未收集的5家餐饮业户已责令暂停营业,要求4月22日前采取塑料大桶集中收集的方式完成问题整改,确保集中收集后处置,杜绝废水排入溪水中。待问题整改达标后,方可营业。 2.责成池上镇人民政府,一是以镇政府名义对桃花溪两岸餐饮业户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二是举一反三,立即在全镇范围内沿河湖餐饮业户进行检查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镇办下发沿河湖餐饮业户污水排放情况摸排通知书,要求立即展开摸排,发现问题,督导业户迅速整改。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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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0418085 | 小刘村村北侧农用田,被不明人士倾倒化学垃圾,导致田地无法耕种。 | 周村区 | 3.固废污染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地点实际位于北郊镇祠堂式公墓建设项目东北角,该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地,现状地类为坑塘水面,属于非耕地。在该地块现场发现有附近农民丢弃的10余个化肥农药瓶,无法确认实施对象,已收集交由镇农业部门集中处置,现场发现部分建筑垃圾,现已清理完毕。 | 属实 | 经现场整改,已对10余个化肥农药瓶和建筑垃圾进行了及时回收和清理,下一步,北郊镇将加大对该地块的监察力度,抓好施工管控,杜绝土壤污染,同时强化管理,妥善做好农药包装物收集、处置。 | 建议不予问责 | B |
80 | 0418086 | 金花村财政局宿舍南侧联通路路北,以前是公园,居民可以去遛弯,现闲置20多年无人管理,近期有人在里面开荒种地砍树,要求加强管理。 | 张店区 | 6.生态 | 该区域为淄博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闲置用地,种植树木简易绿化,非规划建设为公园。现场核实,存在居民利用闲置土地种植蔬菜问题,未发现砍树现象。 | 属实 | 1.科技苑社区已张贴清理乱种植通知,要求居民4月23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由社区物业负责清理。 2.责成张店区加强日常管理巡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建议不予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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