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九批)

发布日期:2021-04-26 12:33:33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件边督边改情况(第九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备注
10416041共青团西路南九巷1号楼4单元有外来租户私自加盖房子,门前养了很多狗味道很重,私自做外卖油烟味道重。张店区      该交办件涉及的店铺为张店区卡美餐饮店,加工作坊在该社区1号楼4单元楼前储藏室,主营披萨外卖。披萨以面食水果蔬菜为主要加工作料,通过烤箱制作,现场查看不存在产生油烟情况。该店从事的食品经营活动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不符,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4月14日对其下达《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于2021年4月23日前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从事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项目后方可经营。店主此前喂养了两只小型犬,已经转移走。属实   责成张店区加强对张店区卡美餐饮店的监管,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营业。建议不予问责
20414067高新区高速路北侧中心路东侧齐鲁石化化纤厂每天早晚挥发刺鼻的味道,影响居民健康。高新区    投诉人反映的实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
          该企业目前生产减半,生产工艺为单体聚合-烘干-溶解-纺丝-干燥-成品。主要涉气源有罐区、聚合工序、纺丝及后加工工序。罐区及聚合废气由腈纶单体装置通过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和不凝气催化氧化技术将VOCs转化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脱硝装置处理达标排放;纺丝工序废气由纺丝淋洗塔通过水淋洗处理达标排放;后加工废气由后加工淋洗塔通过水淋洗处理达标排放;三套处理设施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
        查看在线监控及有组织、无组织检测报告,废气达标排放。
          4月12日以来,高新区环保局持续对该区域夜间巡查,偶尔在厂界外闻到异味。
属实      责成高新区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废气治理工作,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30415022高新区涝淄河济青高速公路以北大约100米处,从淄博高速公路服务区输出一管道,在管道出口处垒了一处水泥篓子(高度40-50公分,直径1米半),此水泥篓子分布小孔,从小孔内散发的气体化工异味刺鼻,要求查处。(因现场位置比较复杂,来电人称可与其联系告知具体位置)高新区      经核实,济青高速淄博服务区(北区)生活污水通过一根金属管道,连接到涝淄河东岸的市政污水管线。管线上方设置了一个圆形水泥检查井,检查井盖板松动,封闭不严,四周有孔洞,有异味散发。属实      2021年4月18日,高新区市政管理部门更换了检查井盖板,水泥封堵了检查井四周的孔洞,减少了异味散发。建议不予问责A
40415027桓台县果里镇西龙村西南方向,因汇丰石化私自排放污水,现污染灌溉用水,地下水井受到严重污染,抽取的水有浓烈柴油味,2019年反映至镇政府及环保局,收取水样监测称无污染,后村民自行抽水样送检,检测显示悬浮物212、全盐量1455,系严重超标,该问题投诉至12345无果,现要求查处。桓台县      1.2021年4月17日,委托第三方对该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悬浮物未检出、全盐量1566mg/L,并同时在周边取四个水井作为对照点位。经检测,悬浮物平均数据为3mg/L,全盐量平均数据为1169mg/L。现场采样时,水质无色无味,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
        2.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至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已安装污水在线监控设备,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私自排放污水的情况。
属实    1.责令桓台县对园区企业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2.按照《山东省化工企业聚集区及其周边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设立和监测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
建议不予问责A
50416001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西平村西北首欲鑫橱柜厂每天生产作业时产生噪音散发刺鼻酸味并排放锯末粉尘,该厂实际进行全屋定制,环保手续与实际生产不符,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处理。经济开发区      周村欲鑫橱柜加工厂建有淄博经开区傅家镇西坪村西北角,该公司年加工500套不锈钢橱柜项目,环评于2017年审批并验收。该公司噪声排放主要系冲床、精密锯等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由裁剪、折弯、电焊工序产生,并配套建设双桶粉尘收集器。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新增1台电焊机、1台剪板机、1台氩弧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该公司新增的三台设施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现场检查时,在该公司院内发现1台雕刻机、1台封边机和1台打孔机,用于全屋定制生产,负责人为郭承喜,无任何环保手续,其生产设备表面及附近地面有锯末粉尘现象,且封边机使用过程中需要施胶,会异味产生。
属实      1.责令周村欲鑫橱柜加工厂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定期对粉尘收集器进行检修、维护,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依法对全屋定制项目予以取缔,同时对地面进行清理。
建议不予问责
60416002张店区绿城百合花园玉兰园小区1号楼沿街商铺公园北麓餐厅私自更改设计规划,该店没有排烟管道,将居民墙体打穿,安置到居民排烟管道内进行排放餐饮油烟,要求查处;空调外挂机正对小区内人行通道,噪音对行人造成影响,要求移除空调外挂机。张店区      经调查核实,该件与0410006号、04110007号、0411020号相同,属重复投诉件。前期现场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存在使用不规范清洗不及时,排烟口处有少量油污的现象,已经全部整改完毕。该餐厅存在打穿墙体自建排烟管道排向室外,但未接入居民排烟管道内。空调外机未放置于空调外机专用位置。属实      1.责令公园北麓餐厅将空调外机调整位置,加装隔音罩,待噪音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排烟管道进行封堵,室内采用臭氧净化设施以及三台空气净化设备进行净化。
        2.责成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
建议不予问责
70416003经济开发区张博路淄博铝厂已停产,但厂房内被个人王某放置FCC(废旧催化剂)大约几百吨,要求查处。经济开发区      经查,淄博铝厂为破产倒闭企业,目前仍由张店区工信局代管,王某为该企业留守人员,负责老厂区的水电和治安。个体经营户许某某在院内堆存600余吨陶瓷原料(硅铝土),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和三氧化铝。
          现场检查时,物料未全部密闭储存,因使用部分印有“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标识的包装袋有破损,存在撒漏现象。
          对有“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标识的“陶瓷原料”及其包装袋进行取样监测,待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属实      1.责令许某某立即对吨包原料进行清理,全部存放到密闭仓库中,杜绝露天堆放。
          2.对由于吨包破损散落的原料进行清理,并对车间门口沿线道路进行清理,避免扬尘。
        3.加强对该企业厂房及院落管理,禁止乱堆乱放。
建议不予问责B类
80416004博山区龙山路柳杭花园小区15号楼后侧有一空地常年堆放建筑、生活垃圾,物业不进行绿化,要求处理。博山区      经核实,该处空地位于柳杭花园小区15号楼南侧,属于小区未利用的临时闲置空地。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仅有零散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少量碎石和居民摆放的部分生活杂物,地面长有杂草,部分区域有居民种植的蔬菜。属实      1.责令沐阳物业已安排工作人员进场进行垃圾清理、场地平整,预计本月22日完成。场地平整后进行绿化提升工程,本月26日完成。
           2、责成博山区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倾倒垃圾违法行为,为居民创建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建议不予问责
90416005张店区张边路茂盛再生资源张炳村南侧有一修路工地,渣土车扬尘严重,要求处理。张店区      经现场核查,茂盛再生资源张炳村南侧工地为横四路建设工地,场地内未发现渣土车运行,密目网覆盖情况良好。该工地属于东部区域路网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张店区住建局,建设单位为淄博中建五局投资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五局三公司。不属实      责成张店区督促该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100416006淄河大道与柳泉路金城加油站东侧辽宁专线物流园院内有很多生产塑料、沙浆的厂家,扬尘严重、异味严重,要求处理。经济开发区      投诉反映的位置位于张店区南定镇淄河大道87号,该处院落内有一闲置厂房,已废弃多年。现场核查时,该闲置厂房内原有生产塑料、沙浆等设备已拆除,仅剩部分废旧垃圾。现做为仓储使用,但地面有积尘。
        该区域已列入南定镇的整体拆迁计划,预计4月底全部拆除完毕。
属实      责成经开区加强该区域的监管,结合该区域整体拆迁工程,对剩余废旧垃圾进行全面清除,待拆除完毕后进行统一规划使用。建议不予问责B
110416007桓台县起凤镇鱼龙村内鱼三村原小学东侧鱼塘被化工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填埋,杂草丛生,扬尘严重,要求处理。桓台县      该场地位于起凤镇鱼三村八里倒流河北侧,占地3800平方米左右,四周均为住宅。第三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该处为城镇居住用地。目前已填平,表面有散落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长有杂草。经询问四周居民,主要填埋物为建筑垃圾及河道拓宽土方等。属实      1、将散落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平整,做好覆盖。同时设置围挡,加大监管力度,杜绝随意倾倒垃圾。
          2、联系第三方机构对该地块进行地块环境调查,根据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结果确定处置方案。
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120416008桓台县荆家镇起马路山东中克天泽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私存地下排污灌,私自往地下排污水,将污水排放到锅炉房下侧,粉尘、异味严重,锅炉、压力容器无手续,要求查处。桓台县      1.经现场查看,未发现私存地下排污罐,私自往地下排污水问题;锅炉房北侧软化废水收集池未完全封闭,存在外溅现象。
          2.该公司现有清扫车2台,用于清扫厂区、车间扬尘,现场核查时,有少量积尘。
      该公司异味产生原因主要为盐酸罐区产生的氯化氢气体,经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3.经查询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并现场核实,该公司共有压力容器、锅炉18台,其中冷凝式燃气蒸汽锅炉1台(4吨LNG式),压力容器17台,均已办理使用登记,且在检验有效期内;1台2吨天然气直流蒸汽发生器于2021年3月底安装,无环保手续。
属实      1.责令该公司加强工艺过程管控,杜绝跑冒滴漏,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加大清扫力度,做好车间、厂区现场扬尘管控。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明确各暂存池、管道管线介质流向标识
          2.责成桓台县对其异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待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3.对该公司无环保手续的1台2吨天然气锅炉依法立案处理,在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使用。
建议不予问责B
130416009淄川区洪山镇马家村敬老院马家后街80号左右道路被粪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满,无法通行,异味严重,要求处理。淄川区    群众反映位置为洪山镇马家村马家后街,现场检查时,该处道路存在部分垃圾、杂物,存有一处农户自制农家肥一堆,情况属实。    立即安排人员对临时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经清理完毕;
    通过现场查看自制农家肥已全部清理完毕。
建议不予问责
140416010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梁家村村书记的国梁、后梁建陶公司内夜间打石子,洗沙,夜间大车通行,噪音扰民、扬尘严重,表示现在督查组进驻淄博后该厂停止生产,但是设备都在,要求处理;国梁、后梁料厂将污水排放到梁家村与袁家村泄洪水沟内,现水沟被淤泥堵满,下雨雨水蔓延到两村,要求处理。经济开发区      1.经现场核查国梁、后梁建陶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梁家村工业园内,为原建陶企业拆除剩下的闲置厂房改建。原建陶生产线已于2015年停产,但因债务问题,设备被银行查封,一直未拆除。现场发现国梁、后梁公司院内各存在一处洗沙设施,负责人为李建国,两处洗沙均未作业,正在进行设备拆除。
        2.信访中反映的“打石子”为淄博顺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陶瓷颗粒项目,位于国梁建陶公司院内。该项目2019年11月通过环评审批,至今未验收,未按环评要求安装环保治理设施。
          3.国梁、后梁车间西侧水沟为梁家村至袁家村段泄洪水沟,现场检查沟内淤泥较多,造成河道淤堵,存在雨水外溢隐患。
属实    1.责令李建国于4月25日前将两套洗沙设备拆除完毕,并清理现场。
          2.责令淄博顺利新材料有效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运行。
        3.责成经开区对梁家村至袁家村段泄洪水沟内进行清淤工作,预计4月30前完成。
        4.责成经开区加强监管,杜绝此类违法问题死灰复燃。
建议不予问责B
150416011周村区南郊镇永和村凯来家具厂环保设备破旧,油漆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查处。周村区      经核查,南郊镇永和村凯来家具厂应为淄博凯莱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照周村区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要求,于3月份完成喷漆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对原有使用时间较长易产生异味的旧设备进行了更换,更换新的活性炭吸附箱。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在进行喷漆作业,喷漆工序配备水帘-活性炭收集处理设施,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属实      1.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异味扰民。
          2.责成周村区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发现问题,依法严格查处。
建议不予问责
160416012淄川区领子镇下河村外村人员已养猪名义在村内山上挖沙卖沙,无任何手续,占用村民耕地80亩左右,导致无法耕种,要求处理。淄川区    1.反映“岭子镇下河村外村人员已养猪名义在村内山上挖沙卖沙”问题。
          经查,反映的位置位于岭子镇下河村北山。为山东未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的种猪养殖项目,该项目已办理建设项目备案,项目用地已同岭子镇下河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经岭子镇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备案,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对山东未来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出具了审查意见。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进行土地平整,未发现外运土石,挖沙卖沙现象。
          2.反映“无任何手续,占用村民耕地80亩左右,导致无法耕种”问题。
          经查,该项目已由岭子镇人民政府备案,并经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审查同意,备案面积为8.6376公顷(计129.5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4.5774公顷(计68.66亩),含耕地46.557亩,反映“占用耕地”问题属实。该项目在备案土地范围内进行土地平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越界施工行为。
      1.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设施农用地备案要求进行建设,严禁私自改变使用用途,严禁私开滥挖。
        2.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杜绝出现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B
170416013博山区八陡镇大黑山后村老村委院内生产石粉,粉尘飞扬严重,影响村民健康博山区      经查,交办件中反映八陡镇大黑山后村老村委院内的企业为淄博成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固废回收利用项目,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雾炮、水喷淋、洒水车等降尘抑尘设施。2021年3月,博山区集中开展了固废处置行业整治行动,因该企业生产原料和产品与环评要求不符,被责令整改,并立案调查,拟处罚47300元。该公司自2021年3月底开始停产整改,在清运物料过程中,产生扬尘问题。目前该公司厂内物料已基本清理完毕,仍处于停产中。属实      1.责令该企业严格按要求停产整改,生产车间、厂区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
          2.对博山区工业企业强化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180416014李先生举报罗村镇党委书记李建华
    涉嫌环评造假,填埋村西侧的矿坑。
淄川区      经查,群众反映环评造假企业为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罗村镇小窎桥村村西,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该公司《淄博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终端处置中心建设及运营(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并聘请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于2020年5月14日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于2020年12月29日自主验收。
        反映的村西侧矿坑即中节能大地(杭州)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的填埋场。
不属实    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建议不予问责
190416015临淄区凤凰镇柴北村村东侧养殖场将粪便以及建筑垃圾等掩埋至村内多处场地临淄区      凤凰镇柴北村东侧土地为规划建设用地、现状耕地,部分村民曾在该土地内进行养殖生产。2018年,柴北村东侧84亩土地由临淄区政府依法评估、收储,并对地上附属物进行拆除清理,对拆除的原有猪圈、房屋等建筑垃圾进行了深埋,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场可见复垦土地中有少许碎砖等建筑遗留物。属实    责成临淄区加强对土地的监管,提升土地利用总体效率,杜绝破坏土地违法行为。建议不予问责
200416016高青县高城镇杨庄村修路修一半,建筑垃圾裸露在外,导致村民无法通行。高青县      4月17日、4月18日,高青县组织高城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多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目前高城镇杨庄村没有道路施工情况,也未发现村内有建筑垃圾裸露在外情况。
          高城镇杨庄村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于2020年7月动工,于2020年10月竣工,工程按照《高青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完成,并于2020年11月经山东格瑞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合格。
不属实    1.加大村内垃圾清运频次,及时清运村内垃圾,保持村内整洁卫生。
          2.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对群众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210416017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西侧乌河被挖断了,破坏生态环境。临淄区      经巡查,未发现来电人反映乌河被挖断的情况。在乌河四村居段发现一座临时桥,为辛店街道四村居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以保证及时为项目建设供应物料,在该项目建成后立即拆除。不属实   责成临淄区根据汛期需要,随时对临时桥进行拆除。建议不予问责
220416018周村区淄博六中对面新建路宏信化工厂异味严重,2020年说会搬迁完毕,现至今未搬迁。周村区      经调查,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原定于2020年年底前停产搬迁,因涉及民生供暖问题,部分生产线在供暖结束后,于2021年3月31日前关停。经检查该厂区装置已停产到位,正由专业施工单位按照计划对装置进行安全解体拆除。拆除前,为确保安全,需对装置置换清洗,易造成异味扰民。属实      责成周村区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指导企业安全有序推进搬迁工作。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安全拆除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异味扰民现象。建议不予问责
230416019周村区北郊镇西坞村村西侧鱼塘内存放大量建筑垃圾,要求清理。
    要求回电处理结果。
周村区      经查,此处原是北郊镇西坞村渔塘已废弃多年,后经村委招标出租,由村民王某中标,在该处原渔塘的基础上建设3处垂钓池和采摘休闲生态园。经建设人介绍并现场挖掘,在场地东侧、南侧存在建筑垃圾填埋情况,主要是为鱼塘护坡和停车场垫场使用。西侧为种植土,现场用树木圈围后种植玉米作为生态采摘园使用。北侧准备修建冬钓池,目前未动工。属实      责成周村区加大对该处区域的检查力度,规范土地承包人建设行为,除建设区域外不得倾倒填埋建筑垃圾。建议不予问责
240416020博山区域城镇焦家村东头有个人开设香火店,每天烟雾缭绕,有时会有烟火,认为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香火店附近有一家雕刻石碑的作坊,粉尘严重,污染环境,要求查处。博山区      经调查,焦庄村东首有2处居民院落出租给外村村民刘某某和崔某。刘某某经营店名为博山区易之缘佛教用品馆,于2019年12月2日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佛教用品批发零售,无生产行为,民房院内设有佛堂,不定期个人进行燃烧黄表纸等祭祀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现象;崔某某雕刻石碑作坊位于博山区域城镇焦庄村路边内,无环保手续,使用手工工具凿刻石板,现场检查时,未进行石板雕刻,但路面存在少量雕刻石板。
   
属实      1.博山区责令易之缘佛教用品馆立即拆除祭祀焚烧炉。加强教育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祭祀行为产生污染
          2.博山区对崔某某石碑雕刻作坊进行取缔,责令立即清理现场剩余石块及工具,停止露天雕刻作业行为。
        3.举一反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减少祭祀导致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严厉打击“散乱污”作坊。
建议不予问责
250416021自2019年济青高速、青银高速扩建通车以后随着车辆日益增多,对噪音和空气污染产生的力度危害加大,严重影响高新区原有的植物园及植物园北侧恒大别墅洋房区生活环境,噪音严重,扬尘严重,建议相关部门跟踪监督落实执行,1、建议山东高速淄博运营中心在西六路到世纪路路段加设隔音板2、建议高新区政府在此增设绿化进行降噪和空气污染。高新区      济青高速是由山东高速集团公司实行封闭管理,具有独立的高速路政管理部门和高速交警管理部门。
          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6.2.3.2条文规定:公路中心线距居民聚居区宜大于100米,距医院、疗养院、学校宜大于200米。”经现场测量,恒大别墅洋房区位于青银高速济南方向高新区植物园北侧,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500米,高速公路运营符合规范要求。
      经协调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认为济青高速符合相关设计标准,恒大别墅洋房生活区在高新区植物园北侧,与济青高速之间还有高新区植物园,植物园内有大量高大树木可以降低济青高速噪音影响,没有增设绿化带的必要;恒大别墅洋房生活区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有约500米的距离,经过反复与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协商,认为不符合安装声屏障标准,不同意再增设声屏障。建议不予问责
260416022高青县常家镇大张村汇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严重、气味刺鼻;大张村西北角化工厂经常导致空气中漂浮着棉絮状物体,要求处理。高青县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企业分别为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原高青宏远石化有限公司。
          1.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利用空气质量监测走航车对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厂界异味排查,经监测各项数据正常,但厂区内略有异味。
        2.原高青宏远石化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破产,2017年2月生产装置全部拆除,厂区内现存有废储罐36个,均为空罐,但由于年久失修,罐顶铁皮破损导致岩棉絮状物飘洒。
属实      1.责成高青县加大对山东汇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监管力度,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令原高青宏远石化有限公司现实际控制人立即对储罐罐顶岩棉进行清理,4月20日完成清理及现场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站稳群众立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B
270416023淄川区洪山镇田家村与土峪村周围有外来人员已开发旅游业为由,每天夜间开山采石,每天有40辆左右大车通行,影响道路交通、压坏路面、污染环境,要求查处。淄川区      1.“开山采石”问题。经查,洪山镇田庄村与土峪村施工项目为淄博中华传统民俗文化创意园项目,为省“儒商大会”重点签约项目,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现项目一期核心景区正在建设中。利用原关闭废弃矿山洪山镇土峪石料厂和原洪山镇田庄综合石料厂,两矿矿区面积0.6609平方公里,已列入区政府矿山修复计划。由首旅项目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利用这些关闭矿山地块进行规划建设。既解决了项目短期用地问题,又完成了淄川区的矿山修复任务。在建的李诡祖纪念馆、湖光仙境山水园林景观项目就是在以上关闭矿山用地范围内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有关政策规定,该项目属重大项目建设,开采山石非以赢利为目的,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该矿山修复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通过区石灰石交易平台处置,处置资金全部打入区石灰石交易平台银行账户管理,处置过程由区矿业安全服务中心、洪山镇政府监管。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2.“货车压坏路面,污染环境”问题。分别在白天和夜间到该路段进行现场查勘,未发现大货车通行,但路面破损,经调取4月1日以来,该路段电子监控,夜间发现运输石料的大货车通行。
      1.加大巡查和打击私开滥挖力度,确保不发生私自外运石料对外出售牟利的行为。
          2.加强道路管控。落实4名人员进行道路疏导,及时分流疏导项目车辆和社会车辆,防止出现车辆拥堵现象。
        3.加大排查力度。对车辆压坏的路面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维护,保证道路通畅。
          4.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对项目现场土石堆全面蓬盖,施工区全面落实雾炮。对运输道路落实6名人员进行道路保扫,落实一辆道路冲冼车、一辆道路清扫车进行机械化道路保扫,一天六冲六扫。。
建议不予问责B
280416024周村区新建中路999号碧桂园建桥郡小区19号楼北侧有加热泵房,异味严重,噪音扰民,前期多次反映未果,要求处理。周村区      经查,此处为北郊镇碧桂园剑桥郡19号楼北侧建设的换热泵房。该泵房为地下建筑,用于该小区冬季供暖换热加压使用,符合建设图纸要求。经与投诉人确认,该泵房在供暖期开启,由于距离居民住宅较近有噪音影响,且在加入软化水药剂时存在异味。供暖季结束泵房停用后,噪音异味问题便解除。属实      1.责令碧桂园物业于30日内对该泵房进行隔音处理,并在处理完成后开展噪音检测,确保噪音达标。
          2.责令众信热力对加入软化水药剂环节进行密闭改造,切实减少异味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290416025淄川区昆仑镇东犁山村教堂东侧第一家是一家编织袋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噪音扰民、粉尘污染,希望依法取缔。淄川区      经查,反映企业为东笠山村淄博沣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塑料袋打包储存项目,于2020年7月6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企业前期擅自增设打包设备,淄川区于2021年1月12日对打包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自1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组织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300416026博山区山头街道坤达国际公馆小区南侧紧邻一废弃工厂,每天清晨5点左右偷加工,露天储存、分装,产生大量白色粉末,刮风天气扬尘严重,要求查处及时取缔。博山区      经查,反映的废弃工厂是一处陶瓷原料经营点,位于山头街道颜山社区,负责人王某,今年4月初租用此处从事陶瓷原料储存、分装销售。现场检查时,该经营点位院内存有袋装滑石粉和球石,地面存在明显积尘。属实    1.责令该单位4月20日前将院内物料清理,严禁物料露天堆放。
          2.责令该单位在物料清理过程中,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逸散,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单位已将全部物料清理至仓库密闭存放。
        3.对博山区涉尘工业企业加强监管,督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310416027淄川区昆仑镇东笠山村村民吴某某在南芋头山、天晴湾及清杨沟进行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2019年底至2021年3月底村委允许外地车辆向黑风口倾倒化工垃圾,现用土方掩埋,要求及时清运。淄川区      1.经查,反映私挖乱采地点位于昆仑镇东笠山村东。该处为淄川区2017年度和2018年度第四批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区。2018年,由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四分公司中标承建,山东金城建设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分包给了吴某某,在施工过程中,产出的部分砂岩用于东笠山村河道治理的砌墙和水渠墙等,因涉嫌非法采矿吴某某被移送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项目已于2019年3月份完工,现场检查时,地面已恢复成耕地。
        2.倾倒化工垃圾问题,实际倾倒物为建筑垃圾,现该处正在土地平整。
属实    1.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开乱挖问题发生。
          2.对此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进一步勘察检测核实化工垃圾。
        3.责成淄川区对该区域加强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
根据督察情况依法依规处理B
320416028桓台县田庄镇西埠村红星饭店北侧路口向东80米处有私加工木材小作坊,无环保手续,加工作业时扬尘严重,要求取缔。桓台县      经现场核实,该处加工生产木制托盘,2021年3月已停产,无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属实    因未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对其设备和原材料进行了清理。建议不予问责
330416029周村区梅园小区中间有一垃圾转运站,该转运站直接将垃圾往地下按压,未向外运输过;污水排至小区绿化带、下水道及路面,异味严重,环卫局多次承诺会进行关闭及转移,至今未处理,要求处理。周村区      经现场查看,群众反映的垃圾中转站现已关停。据调查了解,该垃圾中转站运行时垃圾经压缩后由转运车运送至淄博绿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由吸污车运送至光大水务淄博周村净水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行过程中,因收储垃圾存在一定异味情况。鉴于此,工作人员每天多次对中转站门前路面进行冲洗、对中转站内外喷84消毒液和除臭剂进行消杀除异味,部分冲洗地面污水流至绿化带、道路。属实      自2021年4月9日恒星路新建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启用后,该垃圾中转站已关停,相关问题已彻底解决。建议不予问责
340416030高新区恒大正承世家小区别墅洋房区距离青银高速过近,有噪声污染,要求山东高速及开发商尽快修建隔音墙。高新区      济青高速是由山东高速集团公司实行封闭管理,具有独立的高速路政管理部门和高速交警管理部门。
          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6.2.3.2条文规定:公路中心线距居民聚居区宜大于100米,距医院、疗养院、学校宜大于200米。”经现场测量,恒大别墅洋房区位于青银高速济南方向高新区植物园北侧,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500米,高速公路运营符合规范要求。
      经协调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认为济青高速符合相关设计标准,恒大别墅洋房生活区在高新区植物园北侧,与济青高速之间还有高新区植物园,植物园内有大量高大树木可以降低济青高速噪音影响,没有增设绿化带的必要;恒大别墅洋房生活区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有约500米的距离,经过反复与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协商,认为不符合安装声屏障标准,不同意再增设声屏障。建议不予问责
350416031临淄区S227与G308路口周围有多家化工厂,导致该路口经常有化工异味,要求及时排查。临淄区      1.经查,临淄区S227与G308路口周围主要有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淄博睿霖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睿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淄博三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等生产和储存企业。企业一季度开展了泄露检测,并对泄漏点进行了修复,目前因安全因素部分泄漏点未修复,计划于9月30日前修复完毕。
        2.临淄区S227与G308路口周围沿线运输及停靠车辆较多,且个别槽罐车存在罐口密闭不严的现象,产生异味。
          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11家企业进行非甲烷总烃检测。淄博三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超标4.13倍,产生异味。
属实      1.责令临淄区督促相关企业对未修复的泄露密封点按照计划时限尽快修复,严控无组织排放。
          2.责令临淄区加强对进出厂区槽罐车的监管,严禁槽罐车罐口密闭不严进出厂区及停靠路边。
        3.对淄博三井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36416032      自青银高速扩建通车以后随着车辆日益增多,噪音污染产生的力度危害加大,严重影响高新区植物园北侧恒大别墅洋房区生活环境,噪音严重,建议相关部门跟踪监督落实执行,建议山东高速淄博运营中心在沿途路段加设隔音板。高新区      济青高速是由山东高速集团公司实行封闭管理,具有独立的高速路政管理部门和高速交警管理部门。
          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6.2.3.2条文规定:公路中心线距居民聚居区宜大于100米,距医院、疗养院、学校宜大于200米。”经现场测量,恒大别墅洋房区位于青银高速济南方向高新区植物园北侧,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500米,高速公路运营符合规范要求。
      经协调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恒大别墅洋房生活区在高新区植物园北侧,与济青高速之间有高新区植物园,植物园内有大量高大树木可以降低济青高速噪音影响,且恒大别墅洋房生活区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有约500米的距离,经过反复与山东高速淄博运管中心协商,认为不符合安装声屏障标准,不同意再增设声屏障。建议不予追责
370416033淄川区昆仑镇东笠山村教堂东侧破旧厂房内有一家编织袋加工厂,加工作业时扬尘严重并有噪音,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告知已停产,但一直私自加工,要求核实该工厂有无环保手续,如无手续要求及时取缔。淄川区      经查,反映企业为东笠山村淄博沣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塑料袋打包储存项目,于2020年7月6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该企业前期擅自增设打包设备,淄川区于2021年1月12日对打包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原因,自1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组织生产。建议不予问责
380416034张店区王府井东南角铁皮屋(西北村)用于开设饭店,净化设备仅用于应付检查,平时并不开启,油烟污染严重,要求查处。张店区      该交办件涉及的铁皮屋位于城中小区西北村西内环路10号楼前,分别是:张店樾慧快餐店、张店区文婷餐饮店、张店牛八珍餐饮店、张店区巩嫣斐餐饮店。张店牛八珍餐饮店电磁炉火锅及张店区文婷餐饮店麻辣烫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不产生油烟;张店区巩嫣斐餐饮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正在申请办理各类证件,未开始营业;张店樾慧快餐店小餐饮登记证已过期,油烟净化装置损坏,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属实      1.责令张店樾慧快餐店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维修或重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待其重新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且油烟噪声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营业。
        2.责成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避免油烟扰民现象。
建议不予问责
390416035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傅家村村南侧有两家大型收废旧物品的厂家,将废旧物品堆积在院内,距离傅家小学只有200米左右,扬尘严重且每天有大车通行,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前期多次反映未果,建议搬移至村外。经济开发区      1.张店艳生废旧回收站、淄博冬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傅家村淄博工业搪瓷厂院内,是一处废旧的厂房,常年空置。
        2.张店艳生废旧回收站成立于2019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为:废旧物品回收、销售(不含境外废物、危险废物、废旧汽车拆解、销售,不含废旧电子产品处理,不含废食用油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淄博冬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7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为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责成张店艳生废旧回收站、淄博冬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营业户签订保证书。承诺于2021年4月28日前自行搬迁,并将场地清理完毕,如不按时清理完毕,院内物品将视为自行放弃,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2.责令傅家村南侧两处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责成经开区做好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避免问题反弹。落实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切实做好运输车辆管理,维护正常的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建议不予问责
400416036杨常信与合伙人承包西龙角山体,在淄川区昆仑镇西龙角村舜天矿业公司副井排水口夜间进行洗沙,污水排放到水沟内,水沟通往孝妇河,下雨将污水冲入孝妇河内,要求查处。淄川区      经查,该处原为西龙角村民杨常信非法洗沙点,曾接到举报,并与2021年3月进行了查处,对其生产设备断电,同时进行了拆除清理,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拆除,未发现洗沙及污水排放迹象。    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督监察力度,定期进行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建议不予问责B
410416037博山区博山镇上庄村上一任村书记和村主任以修路名义在葱子域水库挖沙卖沙且账目未公示,要求处理。博山区      经调查核实,该工程为上庄村村委在村东葱子峪水坝附近拓宽农业生产道路,经博山镇人民政府批准,于2019年10月8日开始动工修建。期间博山镇、区自然资源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上庄村村委以修路名义在葱子峪挖沙卖沙。执法人员在巡查和现场调查时,未发现上庄村村委有卖沙行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沙石用于修建村内道路。经了解,举报原因为村“两委”换届产生矛盾所致。为防止矛盾激化,维护该村社会稳定,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0月16日责令上庄村委停止施工,并将施工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待矛盾彻底化解后方可恢复施工。目前,该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镇村干部正积极与村民协调处理矛盾。属实      1.责令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项目的日常巡查力度,在未解决矛盾纠纷前不得复工。           
   
          2.博山区将对全区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督导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保、安全长效管控机制,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420416038张店区人民路齐悦花园三期北门18   、19号楼楼下商品房有多家烧烤店、火锅店,异味扰民严重,前期小渔村饭店发生火灾,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11月份向中央生态环境督查组回头看反映时(受理编号为D370000201811280027)调查核实情况为商住综合楼无专用烟道,禁止餐饮在此营业,但现在一直营业,认为部门处理与答复相悖,要求处理。张店区      1.该交办件涉及餐饮店共6家,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除张店区半城外火锅店外,其余5家餐饮店均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检测结果达标。
          2.2021年1月10日,张店业淦餐饮店曾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原因是排烟风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3.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齐悦国际花园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小区规划审批平面图显示涉及餐饮店所在的G03号楼不属于商住楼,规划为二层公建,商业服务用途为综合食品、综合百货、餐饮、便民等,并未禁止开设餐饮店。2019年4月23日张店业淦餐饮店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书亦认定G03号楼“并非商住综合楼”。
        4.关于2018年11月份中央生态环境督查组“回头看”交办件,我区在回复中明确阐明“群众反映的正在装修店铺位于齐悦三期商业楼G03号楼,属于两层沿街商业房,不属于商住楼,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属实      1.由张店区责令各餐饮业户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维护及规范使用,责令张店区半城外火锅店4月底前提供油烟噪声检测报告。
          2.责令张店区加强监管,督促商户规范经营。同时配合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责令张店区对齐悦花园三期18、19号楼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建议不予问责A
43416039青银高速扩建通车后,高新区中德亚运村北区西北侧靠近高速路,车辆通行噪音严重,建议在道路加设隔音板。高新区      济青高速是由山东高速集团公司实行封闭管理,具有独立的高速路政管理部门和高速交警管理部门。
          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6.2.3.2条文规定:公路中心线距居民聚居区宜大于100米,距医院、疗养院、学校宜大于200米”。经现场测量,中德亚运村北区位于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方向淄博服务区南侧,距离高速公路中心线220米,2019年已根据中德亚运村北区居民诉求在淄博南服务区与该小区之间设置隔音墙,高速公路运营符合规范要求。
      经协调山东高速淄博运营理中心,认为符合相关设计标准,2019年在淄博服务区南区升级改造过程中为避免噪音扰民,已将服务区原设计已进行了相应调整,南侧砌筑实体院墙,院墙北侧已经建设隔音墙、原设计的新办公楼位置由服务区中间调整到南侧,在南侧院墙设10米绿化带,已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不同意再增设声屏障。建议不予问责
440416040淄川区寨里镇小周村村北侧水库内被雁阳绿城垃圾承包者等人在此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2万方左右,导致河道堵塞,河水发臭,要求清理。淄川区      经查,反映的具体位置位于小周村与小董村交界的河桥西,并非投诉中所谓水库,实际为五里河下游段小周村拐角处。河道东侧20米左右原为一荒废坑洼之地,因该场地一直荒废,易形成附近村民倾倒垃圾场所,村居为进一步做好绿化和维护河道,前期协调雁阳御城施工方将其部分地槽土石方运至此处,进行整理准备实施植被绿化。现场检查时,发现距离河道十余米河道附近有少量生活及建筑垃圾、杂草,情况属实。但水流畅通,不存在河道堵塞情况,水流清澈无任何异味。      一是立即组织力量对该段河道内的零星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对堆放的生活垃圾等进行清运,4月22日前清理完成。二是寨里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防止倾倒各类垃圾行为发生。建议不予问责B
450416042人民路与滨博高速交叉口一工厂内,使用沥青炒石子,异味、浓烟很重,污染环境。周村区      经查,该区域沥青拌合站为中建五局山东分公司“4000型环保沥青砼搅拌站”项目,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主要工艺为骨料、沥青预处理-拌和-成品。骨料烘干粉尘由布袋除尘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沥青油烟废气通过主燃烧器二次燃烧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根据该企业2020年12月25日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排放达标。现场检查时,环保设施运转正常,但在装卸沥青及放料过程中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有轻微沥青异味。属实      责令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加强装卸口无组织排放管控,减少异味排放。建议不予问责
460416043张店区丽景翠苑小区38号楼污水井堵塞导致粪便外漏,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张店区      污水外溢由明清街商铺蛮牛烧烤、二楼棋牌室、麦格便利店三家店铺管道堵塞产生,堵塞位置在店铺后方38号居民楼北侧井盖处。属实      1.责成丰苑社区居委会协助商铺疏通管道并对现场进行清理,4月17日已处理完毕。
          2.责成张店区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扰民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470416044徐王村村北侧500米处被不明人员倾倒大量化学垃圾,影响耕种。
    村北侧1500米公墓南侧村主任韩某某在此处挖土售卖,将垃圾倾倒在坑内后填埋。
    村北侧海磊养殖场西侧有一处田地被养殖场的人员倾倒了大量鸭粪,并且养殖场没有环保手续。
高新区    1.经对徐王村巡查,未发现有闲置土地倾倒大量化学垃圾,影响耕种的情况。
          2.村北侧1500米公墓南侧土地,原本属于村集体土地,现已承包给村民个人,并将土地进行了平整,准备耕种。4月18日,高新区经对该土地进行挖掘,未发现垃圾。
        3.经核实,反映问题中提到的养殖场为徐王养鸭场,确无环保手续。对此,高新区指导徐王养鸭场于4月18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徐王养殖场内设置了两座鸭粪收集池,鸭粪外售至有机肥料厂及周边农户肥田。养殖场西侧的田地已被养殖户承包,利用鸭粪作为田地底肥种植玉米。
属实    1.责令徐王养鸭场立即改正,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
          2.责令高新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导徐王养鸭场依法做好鸭粪的收集、处置、利用工作;采取宣传、疏导等措施有效控制养殖户将鸭粪利用作为田地的底肥等情况。
建议不予问责
480416045彭家村中会养鸡场异味刺鼻,并且在院内挖了一个大坑,存放死鸡,和冲洗鸡舍的污水,污染地下水。周村区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为周村中慧葫芦山养殖场,年存栏8万只肉食鸡项目于2010年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该养殖场2018年7月6日中慧养鸡场通过了区畜牧兽医局、区环保分局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建联合验收。养殖场鸡粪集中收集后委托有机肥厂回收处理。该养殖场于2021年3月8日在院内挖设3个土坑作为污水收集池,2021年第一批鸡出栏后,冲洗鸡舍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土坑内暂存,污水池附近有异味。该养殖场与淄博齐城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委托合同,经查询2020年5月份以来无害化处理记录和病死动物收集单,养殖场内的死鸡由齐城公司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池内未发现存放死鸡现象。属实      1.责令周村中慧葫芦山养殖场,于4月30日前完成对土坑的防渗处理,整改到位,污水经发酵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肥,减少异味,对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责成周村区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督导该养殖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对养殖粪便及时清理,减少异味;死鸡继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定向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490416046润生路润生家园东南侧鲁阳节能材料公司七分厂经常在夜间发出刺鼻异味,影响居民健康。沂源县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是山东鲁阳玄武岩纤维有限公司。该企业共三条岩纤维(岩棉)建筑保温板生产线均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集棉工序产生废气,配套建设湿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和纳米气泡催化氧化装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经第三方检测,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产过程中车间存在门窗未及时关闭的情况。属实      责成沂源县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生产过程中及时密闭门窗,确保废气应收尽收,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不予问责
500416047雁阳小区祥瑞苑小区2号楼3单元17楼,楼顶太阳能机房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淄川区      经查,祥瑞苑小区2号楼2、3单元68户共用一个集中储水式太阳能,机房位置位于小区楼顶天台位置,太阳能使用过程中需用3台水泵上水,水泵运行工程中产生的噪音,情况属实。经协调兴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同意对3台水泵进行更换,更改为屏蔽式静音泵,降低产生的噪音分贝。      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更换水泵,截至目前已更换完1台,剩余2台因涉及管路变径问题,需要进行定制和调试,计划4月27号完成。同时,责令其做好水泵的维护保养工作,防止噪音扰民。建议不予问责
510416048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山东重山集团下属子公司山东重山氢氧化铝厂将化工废料赤泥排放到山后耕地内,污染毁坏100多亩耕地,赤泥排放量30多万吨,经化验属于一级固废、重碱,PH值显碱性11.9,要求处理;该铝厂在村东侧山东铝厂矿坑内顺管道将赤泥水排放到矿洞内,造成地下水污染,经对水井水质进行检测,24项有8项不合格,多次反映未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铝厂在矿坑东侧养牛厂下面排放赤泥,前期向环保部门反映后前去查看挖开后确实有赤泥,但是一直未处理,要求查处。可电话联系。淄川区      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试生产期间共产生赤泥约40万吨,截止目前处置清运赤泥及浮土约45万吨,预计处置清运赤泥及浮土共计约50万吨左右。该公司水泥厂凝石生产项目未建成,擅自将试生产期间产生的赤泥倾倒至南韩村东北侧山沟和南韩村原山铝矿坑东侧赤泥池,并覆土掩埋,情况属实。
        反映的化工废料赤泥排放到山后耕地位于南韩村东北山后,经对倾倒赤泥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为“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至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赤泥堆场,后因库容紧张、雨季道路难行等因素变更转运至山东东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已转运完成,已联系第三方机构进地取样,开展对场地清理后效果评估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评估意见实施修复。淄川区对该公司进行了两次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和2万元。
          污染耕地问题,经认定为旱地,属于一般耕地,面积为3478平方米。淄川区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26.1万元。
       
属实      1.淄川区按照生态修复完成时间节点,倒推单日清运任务量,制定详细的清运计划。指定专人现场监督清理转运工作,形成日报台账,保证整体赤泥清理进度。
          2.严格按照六步法对罗村镇已开展工作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消除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隐患。
        3.核查赤泥实际产生量,防止企业隐匿不报。
建议不予问责A
510416048淄川区罗村镇南韩村山东重山集团下属子公司山东重山氢氧化铝厂将化工废料赤泥排放到山后耕地内,污染毁坏100多亩耕地,赤泥排放量30多万吨,经化验属于一级固废、重碱,PH值显碱性11.9,要求处理;该铝厂在村东侧山东铝厂矿坑内顺管道将赤泥水排放到矿洞内,造成地下水污染,经对水井水质进行检测,24项有8项不合格,多次反映未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铝厂在矿坑东侧养牛厂下面排放赤泥,前期向环保部门反映后前去查看挖开后确实有赤泥,但是一直未处理,要求查处。可电话联系。淄川区      反映在村东侧山东铝厂矿坑内顺管道将赤泥水排放到矿洞内污染地下水,24项有8项不合格的问题,淄川区委托第三方对南韩村地下水污染问题进行调查,确定了矿坑内存在填埋物为赤泥,矿坑内填埋赤泥为地下水主要污染源;污染地下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氟离子、铝离子、钠离子。另外,地下水中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等指标偏高。淄博南韩化工有限公司在原山铝矿坑建设了赤泥池,淄川区责令该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将贮存在原山东铝业有限公司废弃矿区内的赤泥清理完毕;同时赤泥清理完毕后,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做鉴定评估,并对其罚款10万元。同时制定了《地下水氟超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填埋物进行司法鉴定。下一步将根据鉴定结果,对赤泥及地下水进行妥善处理。
          反映在矿坑东侧养牛厂下面排放赤泥的问题,养牛场院落内存在填埋赤泥,确定为当年重山铝业填埋和存放,情况属实。淄川区已进行立案,责令2021年12月31日前对倾倒赤泥清理完毕;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做鉴定评估,并罚款10万元。淄川区正在调查并编制转运方案,进行司法鉴定,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鉴定结果,制定具体处置工作方案。




520416049张店区洪沟路大成农药工地夜间8-9点左右开始施工,扬尘严重,要求处理张店区      反映的大成农药工地为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第二期土壤修复项目A-6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施工工程,施工单位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自2019年3月开工,2020年1月竣工,该工程已通过验收,目前由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工作。2021年4月16日夜间,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清运过程中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问题发生。属实      1.责令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未清运的垃圾及裸露土地进行苫盖,4月17日已苫盖完毕。在后期清运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扬尘。
        2.责成张店区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扬尘问题。
建议不予问责
530416050临淄区皇城镇崖付村村西北角村、西南角、别墅区北侧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及化工垃圾,异味严重,现部分被土掩埋,部分边缘裸露,要求查处。临淄区      经查皇城镇崖付村西北角占地约8亩,存放有大量建筑垃圾,且部分已用土掩埋,现场无异味。调用挖掘机对此建筑垃圾堆放点掩埋部分进行点穴式挖掘,挖掘点位5处,均未发现化工垃圾。
          皇城镇崖付村别墅区北侧有一处占地约3亩垃圾存放点,有部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调用挖掘机对此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堆放点掩埋部分进行点穴式挖掘,挖掘点位3处,均未发现化工垃圾。
          皇城镇崖付村西南角是大面积的设施农用地,种植大量树木,土地平整,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化工垃圾及掩埋痕迹。
属实      1.责令临淄区督促崖付村对西北角废弃地建筑垃圾进行平整清理,覆盖新土进行复垦。
          2.责令临淄区督促崖付村限期对村别墅区北侧垃圾点进行取缔,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填埋。
建议不予问责
540416051淄博市高新区恒大翡翠华庭1号楼(未建设)将建筑垃圾都堆放1号楼工地上,并用墙挡住,要求处理。高新区      1号楼东南角堆放有约300方的建筑垃圾,周边有零星建筑垃圾及木方、钢管等施工剩余的建筑物料,虽已用防尘网覆盖,但因风吹等原因有部分裸露。属实      责成高新区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使用防尘网对清理后的现场进行全面覆盖。目前,已清运、覆盖完毕。建议不予问责
550416052张店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南石村将污水排放到西六路与规划一路西侧水沟内;西六路和规划一路路东侧和路西侧挖沟时没有喷淋设施,扬尘严重,要求处理。高新区      1.经调查,高新区南石社区北区生活污水管网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小区南侧开挖沟渠内,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经现场查看了解,规划一路因土地指标等原因,为未施工的规划道路,规划一路东西侧均未见施工。
属实    1.责令高新区抓紧做好南石社区北区污水       管网的配套管网建设工作,在配套管网完工后,将小区生活污水管网第一时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督导南石社区立即停止生活污水外排沟渠行为,将已排至沟渠的生活污水转运至市政污水管网,并将开挖的沟渠恢复原状,在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前,督导南石社区采用罐车拉运、管道输送等方式将产生的生活废水排至就近的市政污水管网。
          2.规规划一路路东侧、路西侧挖沟已经苫盖;四宝山街道督促南石村持续做好规划一路周边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建议不予问责
560416053淄川区西河镇盘车沟村前任书记、前村主任、村委员王某在村内私采石卖石,要求处理。淄川区      反映位置位于西河镇盘车沟村村东,盘车沟村于2016年计划在该处建设一处灌溉蓄水池,就地取材开采部分石料用于水池建设,情况属实。后因涉及村内矛盾,造成工程停止,灌溉水池一直没有建设,产生的石料一直堆放于现场。2018年,盘车沟村修建村内道路,使用了部分石料用于道路垫平。2019年,受“利奇马”台风影响,多处受灾,使用该处部分石料进行水毁地堰、道路修复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处存放部分剩余石料,无开采设备,未发现开采石料行为。
    一是责令该村对剩余石料进行回填处理,恢复土地原貌。
        二是责成淄川区加强对该范围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私自开采行为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570416054双庙村朱某信在禁养区大规模养殖肉牛,牛栏距离村民住宅区不足三米,且位于河流上游臭气熏天,苍蝇密密麻麻,污染村民饮水,在全国都在治理污染的大环境下,养殖规模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成倍增加,多次向村委、当地政府反映均无反馈,现举报朱某信违规违法养殖问题,并要求当地政府主动作为,希望工作政府工作人员换位思考,试想自己能否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为老百姓解决现实困难。沂源县      群众反映的养殖户是沂源县大张庄镇双庙村朱某某肉牛养殖户,该养殖户在自家住宅前建棚(禁养区)养殖肉牛6头,属于家庭圈养达不到规模,按要求配套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2020年12月该养殖规模扩大至30头,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将养殖粪便露天存放,有明显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对大张庄镇双庙村饮用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该村饮用地下水PH、氨氮、亚硝酸盐、总硬度、耗氧量、六价铬指数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水水质标准。属实      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村民朱某某养殖棚实施关闭,搬迁至适养区并配套建设粪污设施;加强巡查监管,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粪污设施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立查立改,确保不出现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对大张庄镇双庙村责任区书记陈桂明、双庙村党支部书记张兆文进行约谈。
580416055宏信化工厂生产苯酐异味刺鼻,刮风下雨味道明显,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周村区      经核实,群众反映宏信化工厂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经查,该厂区已停产到位准备搬迁,正由专业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对装置进行安全解体拆除。拆除前,为确保安全,需对装置置换清洗,置换清洗过程中产生废气进行焚烧处理,收集过程存在少量无组织废气排放。属实    1.责成周村区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指导企业安全有序推进搬迁工作。
          2.责令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确保安全拆除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避免出现异味扰民现象。
建议不予问责
590416056龙一村村民某某贤养猪场位于龙泉镇政府对面距离70米朝南20米处,环境恶劣,臭气熏天,老百姓多次上报村委以及政府,均未解决,特别是镇政府领导不作为,距离居民楼70米天天臭气熏天,却无人解决,今反映情况,请领导给解决,环境好是大家所期盼的。淄川区      反映“养猪场”位于龙泉镇龙一村,村民许某某在此处养殖生猪,办理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属于养殖专业户。该养殖户南边距离台头村住户70米左右,北侧与西侧分布有部分企业和少量住户,东侧为农田。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建有猪舍2幢、配建沼气池、堆粪棚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养殖生猪200余头。在养殖场南侧核桃地利用猪粪作为肥料使用,堆粪棚积存部分粪便,产生一定异味,情况属实。
    一是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对南侧核桃地施用的猪粪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加大对圈舍和粪污存放场所生物除臭剂的喷洒频次,减少异味。
          三是对该养殖场涉嫌排放臭气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加强对堆粪棚管理,及时清运产生的粪污,做好猪舍粪尿防漏、防渗工作。
          四是尽快减少养殖数量,督促养殖场另选养殖场所,计划于2021年10月31日前搬迁至远离居民生活区的位置。
建议不予问责
600416057西街北一巷1号楼整座楼下水道堵塞漏水,导致周围臭气熏天,无人管理。张店区    反映的北一巷1号楼位于常青园社区,现场发现污水管道堵塞漏水,产生异味问题。属实      1.由张店区责成常青园社区居委会协调车辆设备对该污水管道进行疏通,4月19日已疏通清理完毕。
          2.责成张店区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扰民问题发生。
建议不予问责
610416058山头路河道垃圾无人清理,环卫工人把垃圾倾倒在河道内。博山区      经调查核实,该处为山头路段排水沟,排水沟内确实存在垃圾,由于排水沟内长期干涸无水流,导致杂草丛生。通过走访调查,主要是排水沟沿线鼓浪屿陶苑小区居民丢弃垃圾和清扫路面的环卫工人向排水沟内扫入垃圾所致。
          立即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现已将排水沟垃圾清理完毕。同时,安排施工队伍对排水沟淤泥和杂草进行清理,预计4月20日前清理完毕。
属实      一是责成博山区加强对鼓浪屿陶苑小区和山头路保洁力度,协调小区物业和保洁公司合理布置垃圾箱,方便周边居民倒垃圾。
          二是加强对环卫工人的日常管理,杜绝环卫工人往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
        三是责成加强对周边区域的卫生保洁宣传力度,对向河道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河道保洁监督工作,严厉处罚严重破坏河道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格落实河湖管护保洁长效机制,督导各级河湖长、河管员履职巡河,对发现的类似问题及时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620416059上庄村原书记李传民、村主任杜某某违法挖沙售卖,将售卖的金额装进自己的腰包,认为破坏村内的生态环境。博山区      此反映件第九批编号0416037的转办件内容相同,具体情况如下:经调查核实,该工程为上庄村村委在村东葱子峪水坝附近拓宽农业生产道路,经博山镇人民政府批准,于2019年10月8日开始动工修建。期间博山镇、区自然资源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上庄村村委以修路名义在葱子峪挖沙卖沙。执法人员在巡查和现场调查时,未发现上庄村村委有卖沙行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沙石用于修建村内道路。自然资源部门于2019年10月16日责令上庄村委停止施工,并将施工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目前,该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属实    1.责成博山区加大对该项目的日常巡查力度,在未解决矛盾纠纷前不得复工。
          2.对全区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督导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保、安全长效管控机制,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违法行为。
建议不予问责
630416060北林居委会小吃街南珠炸鸡等周围商家,油烟异味较重,影响居民健康。博山区      经调查核实,城东街道北林居委会(实为北岭居委会)小吃街位于城东街道办事处北岭社区,南珠炸鸡等周围商家涉油烟餐饮店共六家,六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治理设施,但油烟检测报告出具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属实      1.责令小吃街南珠炸鸡周围的六家餐饮店对油烟排放、店内卫生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改善经营环境。
          2.责令城东街道委托山东恒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六家餐饮店正常经营情况下检测其油烟排放浓度。据反馈,4月18日,山东恒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取样;4月19日,出具油烟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六家餐饮店油烟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规定,现已正常营业。
          3.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城东街道,举一反三,对餐饮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长期未进行油烟检测的餐饮店,督促即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检测油烟排放浓度,确保排放达标。
建议不予问责
   

640416061淄博的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企业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采样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报告不规范,场调报告外包等问题。以上反映情况受条件限制,不能一一列出,其中标项目和所获得的信息都有附件。请省督查组安排严肃查处,调查其所承担项目的任务及完成情况,如安排给地方查处,恐怕会不了了之,我们会随时关注进展,如无结果,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督察反映,直到问题解决。淄博市      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在“淄博市无主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包段中10个地块的调查工作,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月7日、2月4日、4月1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对以上报告进行评审,该包段内9个调查报告评审意见为“通过,但须修改”,目前9个报告均未完成专家复核;1个报告未通过专家评审,待修改完善后再次进行上会。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该部分属实。以上报告编制人员均为该公司投标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名单内人员,故不存在场调报告外包情况,该问题不属实。所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均需通过专家评审和复核,关于调查报告技术方面问题,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市生态环境局未以任何形式干预专家评审工作,该部分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对负责本项目招标工作的相关单位进行询问核实,并调阅了相关招投标文件。经查,该项目招标流程公开、完善,评标过程公平、严谨,市生态环境局人员未参与评审定标工作,该部分不属实。暂未发现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存在采样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情况。
   
   
属实      1.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督促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如山东汇成确实无法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将与其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加强对“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督监测及社会化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该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3.下一步工作中利用省生态环境厅“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对该公司原始检测记录进行审核,若该公司存在数据造假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建议不予问责
640416061淄博的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企业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采样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报告不规范,场调报告外包等问题。以上反映情况受条件限制,不能一一列出,其中标项目和所获得的信息都有附件。请省督查组安排严肃查处,调查其所承担项目的任务及完成情况,如安排给地方查处,恐怕会不了了之,我们会随时关注进展,如无结果,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督察反映,直到问题解决。淄博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全面调查,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开展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的土壤污染调查地块27块,其中淄川区14块(招标委托,尚未签订合同,未开展调查)、博山区8块(招标委托,已签订合同并完成调查评审)、周村区4块(招标委托,已签订合同并完成调查评审)、高青县1块(经县政府批准、县财政局同意,采用直接邀约方式,未签订合同,调查评审已完成)。
          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调查存在采样不规范、报告不规范问题。其中,在专家评审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环节中,共提出需补正材料的地块3处、未予通过评审的地块1处。具体情况为:
        (一)需补正材料的地块。
        1.周村区2块。南闫棚改地块、开发区双创中心地块,经专家评审需补正材料。目前经补正材料,报告已通过评审,尚未上传系统。
          2.高青县1块。碧桂园小区东临地块,经专家评审需补正材料。目前经补正材料、修改完善,报告已通过评审并上报。
        (二)未通过评审地块。
          博山区1块。淄博赛福橡塑有限责任公司二号地块,经专家评审认定,采样点数不够。调查报告未予通过。现在该地块正处于重新采样并完善报告环节,尚未重新上报评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环保督察意见,积极配合纪检、审计、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一步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加大对全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壤污染地块招投标情况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违法违规招投标问题的发生。建议不予问责
640416061淄博的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企业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采样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报告不规范,场调报告外包等问题。以上反映情况受条件限制,不能一一列出,其中标项目和所获得的信息都有附件。请省督查组安排严肃查处,调查其所承担项目的任务及完成情况,如安排给地方查处,恐怕会不了了之,我们会随时关注进展,如无结果,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督察反映,直到问题解决。淄博市      市水利局: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为市级项目,并非省级项目,不存在影响全省整个项目的质量和进度问题。市水利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项目采购。2019年12月16日,市水利局委托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0年度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进行采购,最终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总分80.90分中标,中标价格32万元。2020年11月17日,市水利局委托齐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1年度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进行采购,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总分94.30分中标,中标价格34.7万元。
          2020年项目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淄博市水利局抽检计划安排,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常规项目标准,对全市110个村庄进行了水质抽检,共检测水样236个。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检测任务,并按照合同要求向市水利局提供了水质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工作总结。
          2021年1月19日,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农村饮用水水质抽检结果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专家认为检测方案确定的人、机、料、法、环符合项目要求,水质抽检过程采样规范,检测及时,原始记录详实,质量控制措施得当,检测数据准确,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出目前我市农村饮用水水质的基本情况,市水利局并未组织第三方做过比对工作。
          2021年项目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目前抽检计划已经确定,取样检测工作尚未开展。
          2021年4月20日,市水利局又组织专家对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2020年水质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进行了审查,未发现举报件中反映的数据严重失真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淄博市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的督工作,特别是对现场取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是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水质数据会商,分析研判检测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市水利局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措施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有关区县和供水单位进行整改。
          三是加强与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水质数据共享,充分研判农村饮水水质检测数据准确性、真实性。
建议不予问责
640416061淄博的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企业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采样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报告不规范,场调报告外包等问题。以上反映情况受条件限制,不能一一列出,其中标项目和所获得的信息都有附件。请省督查组安排严肃查处,调查其所承担项目的任务及完成情况,如安排给地方查处,恐怕会不了了之,我们会随时关注进展,如无结果,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督察反映,直到问题解决。淄博市      市场监管局: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21年4月20日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对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经检查,该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具备符合性。随机抽查检验报告,未发现超范围检验项目,授权签字人在授权范围内签发报告。报告和原始记录中涉及的关键检验检测设备具备能力,设备使用记录与报告原始记录对应。
      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检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及风险点,提高抽查比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省局规定的工作要求,督导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属地监管,分工负责,维护检验检测的公正性、权威性,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建议不予问责
640416061淄博的一家第三方环境检测企业山东汇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公共资源交易暗箱操作采样不规范、检测数据不真实、报告不规范,场调报告外包等问题。以上反映情况受条件限制,不能一一列出,其中标项目和所获得的信息都有附件。请省督查组安排严肃查处,调查其所承担项目的任务及完成情况,如安排给地方查处,恐怕会不了了之,我们会随时关注进展,如无结果,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督察反映,直到问题解决。淄博市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淄川分中心联合调查核实联合调查核实,转办件中反映的5个项目,其中有3个项目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交易程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公告期间我中心未收到质疑投诉。



650416062一、沿街商户占道经营,剩余垃圾清理不干净,环境需要改善。
    淄博市淄川区般阳东区李家肴菜路口开始往里,沿街商户占道经营,剩余垃圾清理不干净,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二、大货车夜间乱鸣喇叭,噪音扰民,存在扬尘。
    淄博市淄川区翠林园大酒店门口至淄博师专北门路段,大货车现在明显增多。夜间车速快,乱鸣喇叭,噪音扰民,存在扬尘。
   
淄川区、周村区      问题一:该处为般龙社区的一处便民市场,该市场的存在极大方便了周边居民的日常购物需求。该市场一直要求在道路西侧板房及线内规范经营。但现场查看,出现个别商户在道路东侧摆摊点问题,存在占道经营及个别卫生不干净现象,情况属实。
          问题二:调查人员到淄川区翠林园大酒店门口至淄博师专北门路段进行了现场查勘,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该路段通行的大货车系吉利商用车项目运送渣土的车,通行路线:吉利项目部-205国道-眉山路-奂山路-205国道-吉利项目部,情况属实。
          问题三:4月8日凌晨3点左右,水岸新城小区17号楼负一层消防栓开关被人蓄意破坏拧开,导致漏水。水岸新城值班人员发现后,及时关闭阀门,处理积水。楼道两部电梯、部分业主储藏室进水,同时监控摄像头也被破坏,水岸新城值班人员也及时报警处理。在开展中。将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鉴定结果,制定具体处置工作方案。
   
   
属实      问题一:立即对该道路东侧占道经营的个别摊点进行清理,对卫生问题立即进行了清扫,均已清理完毕。同时,加强对该市场的巡查监管,确保不再出现占道经营问题。
          问题二:一是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作用,加大对该区域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二是约谈吉利商用车项目部负责人,防止再次发生群众投诉的类似问题。三是加大视频巡查力度,指挥路面警力开展精准查控。四是落实源头管理责任,防止货车行驶时尘土飞扬现象的发生。
          问题三:为了减少业主损失,水岸新城抽调大量人员清理积水,同时,积极与业主沟通,4月17日已将业主储藏室门提高10公分,下一步将在月底前将地面提高完工,取得业主认可。
   
建议不予问责
650416062
    三、反映消防栓试水淌水多存在积水形成异味问题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水岸新城17号楼一单元消防栓试水,储藏室进水扰民,地面泡起了水坑,异味严重。
    四、反映居民区公共环境脏乱差问题。淄博市周村区长行居委会旁边胡同内公共环境脏乱差;狗笼中狗叫扰民,废弃物品乱堆乱放,窖盖缺失。
    五、路面破损存在扬尘问题
    周村区丝绸路77号附近路面破损,形成扬尘,雨水积水变味,异味问题。
淄川区、周村区
          问题四:经查,该处胡同存在部分积存垃圾,窨井盖缺失1个,墙北侧有1只狗笼,现场青年路街道已督促长行社区立即进行整改。
          问题五:经查,该路段处于长行棚改工地施工车辆进出路段,施工车辆行经造成路面破损。青年路街道去年多次联系施工单位对该路段进行维修,目前该段路面又出现了局部破损。现已再次联系施工单位于路口路面破损处铺设钢板,进一步制定维修计划。同时责成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扬尘治理标准进行施工进出车辆的冲洗及地面清洗。
   
属实
          问题四:4月16日,该处狗笼及周边卫生已清理完毕,缺失的窖盖已维修完毕。
          问题五:由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督导施工单位尽快制定维修方案,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扬尘治理标准进行施工进出车辆的冲洗及地面清洗。
建议不予问责
660416063沂源县环卫集团污水无处排放,将污水保存在沂源县西里镇柞北岭村1期96号房屋旁边污水池内,要求处理。沂源县      群众反映实际为沂源县西里镇梭背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收集处理西里镇驻地村庄生活污水。2020年以来,该处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居民翻修扩建住房,提出对该处设施进行搬迁的要求。为此,自202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污水处理站点搬迁工作,施工过程中对原处理设施地上盖板进行了拆除,施工期间收集的生活污水暂存于原处理设施池体内,并由沂源水发集团抽取运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截止4月18日,池体内生活污水已全部转运至县污水处理厂。属实    1.责令沂源水发集团对原站点收集的生活污水及时清运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快施工进度,4月23日前新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投用。   
        3、举一反三,加大对生活污水处理站点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建议不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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