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站位 压实责任 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 切实消除环境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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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督察组在下沉督察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环境管理差,危废库(间)设置不规范,危废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危废台账记录不规范;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存在违法建筑、围网和标识标牌破损等问题,对我市督察工作提出了要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省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和类似问题举一反三、深查细纠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督察交办问题举一反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切实做好交办问题整改和类似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对督察组交办事项要认真落实落细。同时,要举一反三,特别是加强对典型问题案例的剖析和研究,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督察组交办问题为线索,自行梳理各自存在问题;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全领域、全行业开展深入排查整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消除隐患,全力配合完成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亲自部署动员,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好部门专业特长,镇办、网格员属地监督作用,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为重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立行立改、整治到位 各区县、市直相关部门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厘清部门和镇办环保监管职责,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并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工作。 四、跟踪问效、强化监督 督察期间,对省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各级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同时要强化考核监督,对交办问题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推诿扯皮和虚假整改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执纪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交办事项落实组 2021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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