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十三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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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6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5个区县,其中,张店区1件,淄川区2件,周村区1件,临淄区1件,沂源县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6个,其中水污染问题3个,大气污染问题1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10月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676件。其中张店区57件,淄川区195件,博山区67件,周村区112件,临淄区91件,桓台县67件,高青县13件,沂源县42件,高新区33件,经开区53件,文昌湖区13件;共涉及环境问题677个,其中水污染问题91个,大气污染问题251个,土壤污染问题113个,生态破坏问题111个,噪声污染问题56个,辐射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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