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淄博市情况(第三十二批)

发布日期:2021-10-07 07:19:4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二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共计47件(来电2件,来信45件)。截至10月6日,已办结17件,阶段性办结30件。其中,责令整改41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金额0.5万元,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2批  2021年10月6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SD202109260055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农信宿舍36号楼,一共48户、4个单元,2019年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后,36号楼主道西侧的绿化带被去掉,树木被砍伐掉。周村区大气9月27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农信宿舍为周村区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包括道路罩面、储藏室粉刷、安装监控、铺装人行道等,工程总投资268万元,项目已于2019年完工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经调查了解,该小区施工前改造方案已公示并现场征求居民意见,居民无异议后施工单位随即进场施工。改造前,36号楼主道西侧为裸露土地及几棵树木,无绿化带。改造时,对裸土铺设了人行道砖并增加了树穴,去除了个别杂树,保留了原有大树。
部分属实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指导做好农信宿舍小区的常态化维护,巩固改造效果。已办结
2X2SD202109260409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经济开发区黄河路东首路北的山东路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他们排放加工沥青材料时产生的气味非常刺鼻,影响我们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呼吸,严重污染环境。高新区大气9月27日,高新区组织中埠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路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黄河路东首路北,年产20万吨改性沥青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沥青烟等,废气主要来自基质沥青罐、混合罐、成品罐、胶体磨及装卸区等处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过喷淋洗涤、两级高压静电捕捉、过滤及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排放。现场发现问题:成品罐R1、R2、R3呼吸口没有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环保处理设施前端引风机密封不严,存在异味;基质沥青卸车处密闭不严,存在异味。
针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已立案调查,同时对其有机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基本属实1.高新区环保局责令山东路通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限期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
2.高新区环保局对其有机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3.高新区责成环保局、中埠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提高企业环保管理和治理水平,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阶段性办结
3X2SD202109260038在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淄傅华邦建陶厂院内,有几家加工砂石的小厂子,他们没有任何手续,在废弃的厂房内加工砂子,严重污染。还有经开区付家镇102国道两侧也有这样的加工厂。淄川区、经开区其他污染9月27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华邦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双杨镇董家村,该企业在2017年淄博市建陶行业精准转调和兼并重组行动中被列入关停范围,生产设备大部分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淄博华邦陶瓷有限公司院内共有厂房11间,其中:1—3号厂房为闲置车间;4—7号厂房内存储陶瓷原料,均无加工生产设备,车间内储存的陶瓷原料不属于有毒、有害、危险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8—11号厂房由淄博岳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使用,该公司6000吨新型纳米装配式房屋材料项目于2019年3月20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9月进行自主验收。11个车间内均未发现“加工沙石”情况。车辆在进出装卸过程中有洒漏现象,存在道路扬尘问题。
2.经开区傅家镇102省道两侧共2家石料加工企业,分别为山东蔚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淄博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山东蔚来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西河村委西200米102省道北侧,该公司年产40万吨陶瓷颗粒研发项目环评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为石料破碎、筛分,筛出石子外售,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系统+喷淋”处理后排放。该公司原辅材料密闭储存,并安装喷淋系统,厂区进出口安装有车辆冲洗平台。车间地面积尘较重。因原材料短缺,该公司自2021年4月停产至今。
(2)淄博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西河村,该公司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为石料破碎、筛分,筛出石子部分外售,其余部分生产预制品。该公司原料储存和生产工序在密闭车间进行,车间内已安装喷淋设施并配备雾炮机进行降尘,原料的破碎、筛分工序在半地下封闭车间内进行,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物料输送带已封闭。因原材料短缺,该公司自2021年8月份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1.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存储单位加强车辆密闭管理,杜绝车辆装卸及车辆运输过程中洒漏,杜绝扬尘污染。
2.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淄博岳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巡查管控措施,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组织生产,对破损车间立即进行修复,并对物料进行蓬盖,计划于10月15日前整改完成。
3.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2家石料加工公司加强管理,对地面积尘及时进行清理,定期对除尘器、喷淋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生产过程中要对车间门窗进行关闭,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污染问题。
阶段性办结
4X2SD202109260263淄博境内新建两条高速的各个标段项目负责人不按环评批复,以建高速路的名义建设石料厂,洗沙厂,尤其是淄川龙泉、博山。淄川区、博山区其他污染9月27日,淄川区组织龙泉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博山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博山公路事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川区境内新修两条高速公路分别为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以下简称临临高速)。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淄川境内3个施工标段批准设立9个碎石加工场。目前已建成使用8个,1个在建,全部为工程建设自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临淄至临沂高速公路淄川境内批准设立1个碎石加工场。因工程建设需要,增设2个碎石加工场,手续正在审批中。3个碎石加工场全部为工程建设自用。两条高速路施工过程中均未发现“以建高速路的名义建设石料厂,洗沙厂”情况。
2.博山区境内在建的高速公路施工段为临临高速,途径博山区源泉镇、池上镇、石马镇、博山镇,涉及博山区辖区内的施工标段为该项目第三、四标段。其中三标段因高速公路项目施工要求,山东普盛达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于临临高速第三标段处新建3处临时场站,对临临高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石料进行加工后,回用于临临高速施工工程。临临高速第三标段3处临时场站项目于2021年8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博环审字〔2021〕67号),3处临时场站分别为2#拌合站石料加工场(位于博山区岳庄西村317省道南)、4#拌合站石料加工场(位于博山区池上镇小峰口大桥处)、蛟龙村拌合站石料加工场(位于博山区石马镇蛟龙村南首)。临临高速第三标段2#拌合站石料加工厂、4#拌合站石料加工厂各建有一条石料破碎生产线,配套建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目前已完成自主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未发现不按环评批复建设和生产的情况。蛟龙拌合站石料加工厂目前尚未开工建设。临临高速第四标段博山区境内未配套建设石料厂。临临高速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博山区境内均未配套建设洗沙厂。
部分属实1.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临临高速施工单位停止建设增设的两处碎石加工场,并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5000元罚款。会同各涉及镇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查以建高速路的名义建设石料厂、洗沙厂违法行为。
2.博山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责令临临高速第三标段2#拌合站石料加工厂、4#拌合站石料加工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令临临高速第三标段蛟龙拌合站石料加工厂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进行建设和生产。加强对辖区内临临高速施工标段临时场站的巡查力度,督导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已办结
5X2SD202109260183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东崖村东北角,淄博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中设备是鄂破机,私自更改为锤破机破碎石子,粉尘多、噪音大。临淄区大气9月2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金山镇东崖村,建有30万吨/年脱硫剂生产原料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环评审批设施为3台鄂式破碎机,因设备技术问题调整为2台锤式破碎机,工艺未发生改变,符合环保要求,验收前已完成建设并在验收报告中予以说明,不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破碎及传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车间内及运输道路上建有水喷淋设施,因车间内物料洒落,清理不及时易产生扬尘。目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基本属实1.临淄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待企业正常生产后,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粉尘及噪声进行检测,预计11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淄博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洒落物料及时进行清理;同时,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粉尘扰民现象。
阶段性办结
6X2SD202109260160淄博市经开区尹家村桂冠珍珠岩保温材料厂,常年夜间操作,白色粉末村内肆意,影响环境,希望加强管理。经开区大气9月2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桂冠珍珠岩保温材料厂”实为淄博桂冠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殷家村,该公司年产66万m³膨胀珍珠岩生产线项目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根据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该公司原辅材料在密闭仓库储存,并配有喷淋系统和雾炮设备;进料、包装及膨胀工序等产尘点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该公司所有生产工艺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品为白色颗粒状,但在输送过程中部分皮带密闭不严,生产环节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地面存在白色粉末。
部分属实1.傅家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淄博桂冠建材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10月10日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淄博桂冠建材有限公司,及时对车间地面进行清扫,对输送皮带进行修补密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扬尘管控,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7X2SD202109260162淄博市桓台县宝龙大厦对面老公园夜间7-9:30的时间,使用高音喇叭跳舞,不止一个髙音喇叭,噪音扰民,要求加强管理。桓台县噪音9月27日,桓台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桓台县老公园晚上存在跳广场舞、唱戏、拉二胡等健身娱乐活动,音响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
属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发放温馨提示、悬挂条幅和巡查提醒等多种形式,增强市民文明健身意识,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噪声扰民行为。阶段性办结
8X2SD2021092602361.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212号南小巷内地面大面积沙化,存在路面扬尘问题。
2.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1966号(东星表业)、1688号附近空气酸臭味的问题。
3.淄博市周村区施工工地进出渣土运输车辆存在冲洗不到位,存在带泥上路问题,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要求不到位,现场洒水扫保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问题。
4.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村赫达化工厂、海天织布公司、王村造纸厂将污水直接排至地下,污染地下水,要求查处。
周村区大气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周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东门路212号南小巷存在路面沙化情况,产生部分扬尘。
2.反映的“酸臭味”来自山东玉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醋发酵车间。该公司对车间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吸附后排放;同时,已要求该公司车间入口处增设门帘、缓冲间和更换风机等措施,以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周村区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核查,发现鲁中家居互联网交易中心项目后期配套施工过程中扬尘防治“6个100%”落实不到位,裸土覆盖不及时、不到位,进出路口冲洗不够洁净,未及时洒水,过往车辆出入产生扬尘。
4.反映的企业为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王村厂区)、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俗称“赫达化工厂”、“海天织布公司”、“王村造纸厂”),三家企业均位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村,三家企业针对各自生产废水均配套建有生化法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口均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各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王村镇污水管网输送至淄博市周村区王村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王村厂区)于2019年6月停产,污水处理站、废水排口及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全部停用,无废水排放。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早,查阅两家企业早期环评文件(分别于2002年、1996年通过验收),两家企业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后曾用于周边耕地农灌。2008年淄博市周村区王村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经厂内处理后通过管网输送至王村污水处理厂,不再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查阅现有王村村及三家企业地下水质检测报告资料,结果数据显示各项特征污染物指标无超标现象,符合地下水Ⅳ类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1.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处路面进行修补,现已制定修补方案,10月20日完成整改。
2.督促山东玉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周村区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频次和巡查力度,近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扬尘防治工作推进会,督促建筑工地参建责任主体提高扬尘防治意识,提升防治标准。对鲁中家居互联网交易中心项目进行立案查处,移交区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4.王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王村村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督促淄博海天纺织有限公司、淄博王村纸业有限公司两家在产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日常检修维护,保障废水治污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阶段性办结
9X2SD202109260036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的几家石灰窑厂,直接燃烧煤炭,不符合环保要求,燃煤废弃直接排放,严重污染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淄川区大气9月27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西河镇现有4家石灰窑企业,为淄博三桥钙业有限公司、淄博金石矿业有限公司、淄博汉林钙业有限公司、淄博亨禄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经环评审批使用煤炭作为原辅材料,现场与环评批复一致。石灰窑企业产生废气工序为煅烧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及双碱法脱硫处理后排放。查阅监测报告及自动监控数据,各项污染物均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标准。未发现燃煤废气直接排放问题。
部分属实1.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组织生产,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10X2SD202109260357淄博市张店区东部化工区的民基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气味刺鼻,且不按固废规定处理,交给没有手续的单位利用处理。临淄区土壤9月2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民基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化工产业园昌国东路227号,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污水处理污泥、氯代酰氯精馏残液、氯乙酸精馏残液、环氧氯丙烷重组分、环氧氯丙烷轻组分等,分别委托德州泉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有资质的企业处置,产生量、转移处置量、自行处置量、企业暂存量台账清晰。
一般固体废弃物为环氧氯丙烷车间产生的石灰乳沉降杂质压滤后产生的残渣,已分别委托有资质的淄博嘉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齐淄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处置台账清晰。石灰乳沉降杂质板框压滤设施周边存在异味,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有组织、无组织检测。
基本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山东民基化工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合规处置。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有组织、无组织检测,10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临淄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金山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阶段性办结
11X2SD202109260170博山区域城镇东佳集团分厂金虹钛白,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在域城镇周边,从茜草村、桃园村、银龙村、上庄村、银柳村等沿着西山这一带到处乱倒。有些地方因倾倒固废比原来髙出了十几米,容易形成塌方。举报人质疑这些固废不是一般固废,有可能是危废。该公司倾倒固废的地方大部分是基本农田和林地。博山区土壤9月27日,博山区组织域城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固体废物乱倒”问题。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酸性废水,加入电石泥(主要成分是氢氧化钙)进行中和反应,经板框压滤机脱水,生成主要成分为硫酸钙的黄色钛石膏。该公司钛石膏主要堆存于域城镇桃园村西侧的原尚庄堆场和尚庄村西侧的尚庄堆场。原尚庄堆场于2009年开始使用,共堆存126万吨钛石膏。因未办理环评手续,市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已对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擅自倾倒、堆存固体废物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款16万元,并责令其停止倾倒行为。原尚庄堆场已于2016年停用,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封场绿化。2018年1月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原尚庄堆场开展环境调查。经检测,项目区域地下水各监测点、监测因子,除总硬度和硫酸盐因当地地质原因超标外,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土壤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原尚庄堆场对区域环境没有造成影响。尚庄堆场于2018年5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博环审字〔2018〕98号),并完成竣工验收。对桃园村、尚庄村、茜草村、银龙村、荫柳村主要运输道路及周边区域开展排查,未发现有固废堆存、乱倒现象。
2.“易塌方”问题。原尚庄堆场2016年停用后已进行封场、并加固护坡。尚庄堆场地势中间低,周边高,建设时在低点砌石墙筑坝,堆存时以填埋体库边为起始点,向内进行收坡,层层压实。尚庄堆场容量60万立方米,可堆存142万吨,现堆存92.5万吨,经排查未发现易塌方点位。
3.“危废”问题。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名录及废物代码(GB/T39198-2020)规定,钛石膏属于无机废水污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4.“占用农田林地”问题。2021年3月5日,博山区自然资源局已出具《关于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钛石膏堆场项目有关的说明》,原尚庄堆场、尚庄堆场所占地块在生态保护红线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为未利用地,三调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责令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严禁超界堆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已办结
12X2SD202109260032将军路淄博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偷排污水,环保设备不起作用,气味熏人,未按规定管理危废。淄川区土壤9月27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年印刷10万张小膜花纸项目于2014年1月21日取得环评审批意见,2015年10月验收。
1.生产污水为丝网版清洗废水,储存于废水收集池,达到一定水量后经污水处理设施氧化、絮凝、沉降后进入储水池循环利用。现场未发现外排情况。
2.该公司异味为印刷过程中产生的VOCs及污水处理工序。印刷工序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VOCs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查阅有组织、无组织VOCs监督监测报告,均达到《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2-2019)标准。厂区内有异味。
3.该企业产生危废为废活性炭、污泥、废灯管、镇流器、废棉纱、废包装物,建有规范危废储存间,经比对企业危废储存台账及转移联单,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一致。未发现危废违法处置情况。
部分属实1.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该企业通过加装风帘方式加强VOCs无组织逸散的控制,现已完成。
2.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淄博雷波德陶瓷花纸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环保治理设施规范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已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13X2SD202109260021周村西外环部分绿化带无挡土墙,雨天泥水外流。周村爱国工业园与铁路之间巷道有建筑垃圾,道路未硬化,雨天泥水外流。周村区土壤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西外环部分绿化带存在无挡土墙雨天泥水外流情况。
2.周村爱国工业园与铁路之间巷道施工期间存在部分建筑垃圾未清运完毕,现正在清运过程中。因道路尚未进行硬化,降雨时存在泥水外流情况。
属实1.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责成施工单位沿绿化带加建路沿石挡土,现已完成。下一步,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强沿线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中铁三局对爱国工业园与铁路之间巷道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对巷道进行硬化处理,10月17日完成整改。大街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处工地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阶段性办结
14X2SD202109260191山东金科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批建不符,夜间直排刺鼻异味,偷排废水。淄川区9月27日,淄川区组织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金科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马莲山路10号。
1.“批建不符”问题。30000条/年涂板带、30000吨/年蓄电池添加剂、10000吨/年短纤维项目于2015年10月取得备案意见。经现场比对,生产设备与环评手续相符,未发现批建不符情况。
2.“夜间直排刺鼻异味”问题。涂板带项目使用黏胶纤维和棉花做为原料,主要生产工艺为梳理—环刺—定型—磨削;蓄电池添加剂项目使用木质素、硫酸钡、炭黑、腐殖酸、石墨、硬脂酸(钡)为原料,主要生产工艺为配料—混合—包装;短纤维项目使用长纤维做为原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合股—分散—挤干—切断。查阅9月19日-26日用电量监控系统,白天正常生产,夜间停产。腐殖酸和硬脂酸贮存区域有异味。
3.“偷排污水”问题。企业涉水项目为短纤维,使用纯水+纤维助剂分散液对短纤维进行湿润,分散液为10%脂肪酸聚氧乙烯酯与90%蒸馏水,润湿池上方加盖防止外溅,纤维润湿过程带走部分池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收集进入蓄水池,用于厂区绿化和办公楼卫生间冲洗,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化粪池,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部分属实1.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山东金科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对腐植酸和硬脂酸原料袋装密闭贮存,生产过程采取密闭搅拌措施,减少异味排放。已整改完毕。
2.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已办结
15X2SD202109260037淄博原华帝建陶厂,及周边停产建陶厂,租赁给别人,非法经营石粉灰、煤场,没有任何手续,扬尘很严重,汽车运输的时候撒漏很严重。淄川区大气9月27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原淄博华帝建陶有限公司”为淄博金敦煌壁画艺术有限公司,“周边停产建陶厂”为淄博双旭建陶有限公司,位于寨里镇寨里村。因建陶行业精准转调,两家企业已于2016年12月政策性关停,生产设施全部拆除。
1.“非法经营石粉灰,煤场,没有任何手续”问题。淄博金敦煌壁画艺术有限公司有8处厂房对外出租,其中:存储瓷砖厂房4处、陶瓷原料厂房2处、石灰厂房1处、煤炭储存厂房1处(存放企业停产前存储的30余吨煤炭)未对外销售;被租赁厂房存储的陶瓷原料、石灰等物料不属于有毒、有害、危险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淄博双旭建陶有限公司厂房未出租,处于闲置状态。
2.“扬尘很严重,汽车运输的时候撒漏很严重”问题。租赁厂房密闭良好,地面硬化,部分存储厂房门口软帘破损,存在扬尘问题。车辆装卸物料密闭不严,存在撒漏情况。
基本属实1.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存储单位更换破损软帘,加大厂房保洁力度,杜绝扬尘污染。于10月10日前完成。
2.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责令企业立即清理遗留煤炭,存储单位建设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加强运输车辆密闭管理,杜绝物料装卸及车辆运输过程中物料撒漏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
16X2SD2021092602321.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萌水镇兴萌路6号东北方向600米的淄博周村雅曼印染厂及周边印染厂,废水违规乱排,污泥乱倒,污染远处河流。
2.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村福王家具厂及周边家具厂,常年油漆味很大,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空中。
周村区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文昌湖区组织萌水镇人民政府、区安监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雅曼印染厂位于萌水镇水磨村,周边无其他印染厂。企业产生的废水经初步处理后排入文昌湖沃特污水处理厂,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9月22日,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委托周村区环境监测站开展日常监督性检测,结果为COD70mg/L、氨氮1.15mg/L,均达标排放。企业产生的污泥委托淄博汇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处置台账、联单等信息一致。
2.周村福王家具厂为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公司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淄博荣轩家具有限公司、淄博非凡之家木业有限公司2家家具喷漆企业。
山东福王家具有限公司喷漆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排放;7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委托山东鲁蒙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VOCs达标排放。淄博荣轩家具有限公司喷漆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滤纸+活性炭+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山东鲁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淄博非凡之家木业有限公司喷漆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山东鲁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3家企业货物进出过程中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1.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萌水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周村雅曼印染厂巡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周村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车间门窗密闭巡查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延长环保设施运行时间,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17X2SD202109260227周村自来水厂东侧、北侧铁路存料场地地面未硬化,铁路施工导致场地无排水措施,下雨有积水,晴天有扬尘。周村区大气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周隆路至油坊街铁路施工为邹平货运铁路专用线施工物料存放地,场地地面未硬化,铁路施工中场地无排水措施,存在“下雨有积水,晴天有扬尘”情况。
属实周村区要求中铁三局对周村自来水厂东侧、北侧铁路存料场地的存料进行清运,对损坏的硬化场地恢复原状硬化面,铺设排水管道顺接至铁路路基排水沟。目前已完成。已办结
18X2SD202109260361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世纪花园社区兰花园小区6号楼楼前农贸市场,占用6号楼绿化带,搭建彩钢房开设烧烤店,空调外挂机直对居民楼,油烟、噪音扰民。张店区大气9月27日,张店区组织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世纪花园百惠农贸市场注册名称为山东世纪百惠农贸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为鲁(2019)淄博张店区不动产权第0003139号。未占用6号楼绿化带。
2.老马家烧烤店注册名称为张店区惠百餐饮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有合格的油烟噪声检测报告,存在油烟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现象。
3.老马家烧烤店空调外挂机安装于市场南侧墙壁,距离居民楼约9米,空调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
属实1.张店区责令老马家烧烤店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装置,避免油烟扰民,目前已清洗完毕。
2.张店区责令老马家烧烤于10月15日前在空调外机处安装隔音板,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噪声检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防止噪声扰民。
3.张店区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19X2SD2021092602221.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徐家村淄博城烨物资有限公司经常不定时排放化工废气,排放无规律,异味刺鼻,异味扰民。
2.淄博市淄川区太和镇幸福村桥头附件陈某某的机械加工厂,污染水源,村民水井在厂内,前期向政府反映后让其搬离,但现一直未搬离。
3.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实验中学西侧中国石化研究院院内塑料厂和几个小化工厂经常晚上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4.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李家西村西南侧电厂每日焚烧垃圾,夜间排放废气,异味扰民。
淄川区大气9月27日,淄川区组织寨里镇人民政府、太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水利局,临淄区组织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位于寨里镇徐家村,其年产500吨三氯化铝项目于2001年10月取得环评审批意见,2012年12月通过验收。生产过程中少量氯气及氯化氢气体经碱洗罐吸收后排放;吸附罐废气进入尾气吸收塔,经碱液吸收后排放。无组织废气为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查阅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查阅监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达标。车间及厂区内有异味。
2.“陈某某机械加工厂”实为淄博市淄川泰山仪表厂幸福分厂,该企业2021年4月已搬离,现场所有设备都已拆除,车间内电源已切断,不具备生产条件。院内有一村民饮水水井,处于封闭状态,防护设施完备。未发现污染水源情况。
3.“中国石化研究院夜间异味扰民”问题。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公司研究院内现有5个研究所和淄博齐塑工贸有限公司。5个研究所均配备实验室,实验过程中在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查看实验尾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检测报告,均为达标排放。淄博齐塑工贸有限公司热熔环节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UV光氧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内存在异味。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5个研究所和淄博齐塑工贸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4.“垃圾发电厂夜间异味扰民”问题。反映的实为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针对前期反映的异味问题,企业正按计划进行分选车间打胶密闭、2号锅炉全密闭改造、卸料平台活性炭吸附小试等工作,臭气在线监测设备已于9月15日安装在厂区四周边界。针对4家第三方治理公司提出的治理方案,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已联系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对生产参数进行校核,出具整改提升方案。9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9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部分属实1.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开展泄漏检测修复工作,对排查出的泄漏点位及时修复,10月10日前完成。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环评审批要求组织生产,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淄博市淄川城烨物资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结果依法处理。
2.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对幸福村饮用水水井的巡查监管力度,防止污染水源行为发生。
3.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淄博齐塑工贸有限公司安装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现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5个研究所和淄博齐塑工贸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10月2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4.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治理进度,技术论证后出具整改提升方案,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阶段性办结
20X2SD2021092601861.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新庄村西侧天说化工厂,化学污水乱排放,污染地下水资源,并且味道剌鼻。
2.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宰相村西北侧窑厂湾地复垦时用含有工业原料的有害土壤进行回填。
桓台县其他污染9月27日,桓台县组织马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新庄村西侧天说化工厂”实为山东天说橡胶有限公司,位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区(辛庄村西侧)。该企业年产2万吨胶乳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其中5000吨/年丁腈胶乳项目自2014年停产至今,5000吨/年羧基丁苯胶乳项目、10000吨/年丁吡胶乳项目生产正常。
查阅山东天说橡胶有限公司环评批复和现场核实,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为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冲釜废水。其中设备及车间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冲釜废水经过滤设备过滤后,回用于生产,废水均不外排。该企业厂区内设有1个地下水观测井,查阅相关检测报告,地下水检测数据符合标准要求。
山东天说橡胶有限公司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密闭后产生的废气。生产工艺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密闭收集处理后排放。查阅相关检测报告,废气达标排放。
2.马桥镇宰相村窑湾分为东、西两处地块。东侧地块面积约50.5亩。2019年5月,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场地环境调查,出具了《桓台县马桥镇宰相村窑湾固废场地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以下简称环境调查报告)。环境调查报告显示该地块内填埋物为粉煤灰,未发现其他固体废料,场地除东北角外,已全部填平,表层覆盖0.5-1.0m素土,建议原地封存、复绿,原则上不进行二次转移,以免在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西侧地块面积约44.27亩,其中原窑厂面积约28.87亩,窑湾约15.4亩。目前,该地块正常耕种,马桥镇政府已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场地调查。
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督导山东天说橡胶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加强废水管理,严禁外排。监督该企业加强装置区现场管理,生产设施和废气治理设施必须同时运行,确保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马桥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宰相村西北侧窑厂湾地西侧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计划2021年12月完成,届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同时加强东侧地块管理,严禁垃圾私拉乱倒。
阶段性办结
21X2SD202109260378张店区宝沣路于汇沣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80米,山东瑞海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偷排污水管网,污泥乱倒,异味很大。经开区9月2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瑞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现有7个建设项目,分别为5000t/a固化剂项目、5000t/a铸造涂料项目、10000t/a呋喃树脂项目、100t/a硅铜催化剂项目、50000t/a丙烯酰胺项目、10000t/a聚丙烯酰胺项目、20000t/a聚丙烯酰胺功能材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1.该公司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建有清运台账。生产废水包括初期雨水,制备软水产生的浓水,丙烯酰胺项目过滤、精制工序产生的废水,硅铜催化剂项目产生的压滤水,水膜除尘和车间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该公司内部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二分厂进行处理(张水排证许〔2018〕字第0012号)。
2.该公司内部污水处理站年产生污泥3-5吨,现与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按照危废对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置,未发现污泥乱到情况。
3.该公司废气产生于呋喃树脂项目和污水处理站。呋喃树脂项目工艺废气收集后,通过冷凝、碱吸收、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蓬盖密闭将废气引致多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二次沉淀池未进行蓬盖,周边有异味。
部分属实1.淄博经济开发区责成沣水镇人民政府对山东瑞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山东瑞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二次沉淀池进行蓬盖,将废气收集进入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3.淄博经济开发区责成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加大对山东瑞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巡查和监管力度。
阶段性办结
22X2SD202109260194淄博市经开区山铝矿业公司宿舍区,东侧东方化学工厂经常发出异味,味道刺鼻,异味扰民。经开区大气9月2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沣水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沣水镇寨子村,该公司20000t/a糠醇、2000t/a2-乙烯基吡啶和500t/a2-羟乙基吡啶项目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生产工艺废气、危废库、产品装卸区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天然气焚烧炉焚烧,焚烧尾气经“余热锅炉降温+SCR脱硝+省煤器+袋式除尘器+湿法洗涤除酸”工艺处理后排放。已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备,在线设备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显示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于2021年9月6日,进行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共检测1630个点位,全部达标。该公司在糠醇装车过程中有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1.沣水镇人民政府将委托第三方对淄博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VOCs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淄博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生产过程中的VOCs管控,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环保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的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淄博东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0日前,糠醇槽车灌口集气罩收集方式改为完全密闭式废气收集装置,最大限度的减少糠醇装车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VOCs排放。
阶段性办结
23X2SD202109260188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东泰路黄河龙酒厂附近经常散发出严重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桓台县大气9月27日,桓台县组织果里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果里镇东泰路黄河龙酒厂附近”有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冠得经贸有限公司、淄博万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淄博天安经贸有限公司、淄博铁铭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排查发现产生异味的企业为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白酒酿造车间。2021年6月该公司委托山东中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检测,检测指标均达标。该企业自2021年9月开始对白酒酿造车间进行改造,将原有的15个门减少到5个门,其余门口更换为窗户,目前正在改造中,改造期间因密闭不严有异味。
属实1.果里镇人民政府督促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白酒酿造车间10月底之前完成改造。
2.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白酒酿造车间加强生产管理,避免异味扰民。
3.桓台县对山东黄河龙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24X2SD202109260077高新区鲁泰大道名仕豪庭小区晚上经常有刺鼻性化工气味,阴雨天格外严重,附近有新华制药厂、龙昌制药厂和污水处理厂。高新区大气9月27日,高新区组织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距离名仕豪庭2公里;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距离名士豪庭650米,两家公司环评手续齐全。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于206车间包衣、制粒过程中的备料除尘废气和该公司研究院实验室产生的VOCs废气,分别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主要以中成药的生产为主,所用原料为大青叶、金银花、大黄、人参、山药、茯苓、山楂、枸杞、菝葜等中药材。该公司主要废气排放源有药材煎煮环节和排渣环节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煎煮环节配备有冷凝回流装置,排渣环节配备了碱液喷淋装置;污水处理站已密闭棚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2020年,该公司实施了排渣库密闭改造,做到药渣随时清理不暂存,药渣不落地直接转运。前期因煎煮环节废气处理效率较低,导致出现异味扰民,2021年5月在该环节增加两套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
调阅两家企业有组织、无组织检测报告,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一分厂于2020年12月15日切断所有管网来水,水处理系统停运;2021年1月19日完成所有池体清空和污泥清运工作,目前处于停运状态。
部分属实高新区环保局责令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高新区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阶段性办结
25X2SD202109260223淄川区大钟街黄家铺钟楼对面的沿街饭店(圆圆水饺、姐妹快餐)油烟味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淄川区大气9月27日,淄川区组织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地点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大钟街便民市场。其中,圆圆水饺饭店经营水饺,不炒菜,不产生油烟;姐妹家常菜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扰民。
属实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联系检测公司对姐妹家常菜进行油烟检测,于10月2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将根据报告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业主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避免油烟扰民。阶段性办结
26X2SD2021092600241.淄博市周村区荣和南生活区2号楼西侧海衣服饰门口处路面长期积水异味厉害。
2.淄博市周村区道路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施工、砖材切割、砖缝扫填等施工时,未能有效防尘,出现扬尘现象。
3.淄博市周村区城南路铁道洞施工工地路面洒水频次少,存在路面扬尘问题。
4.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郭家村正阳路南侧,有一处凹地,被填埋建筑垃圾,压实踏平。
5.淄博市周村区灯塔6号楼附近环保驿站关闭期间存在垃圾堆放环保驿站门口处被雨水冲刷风刮形成二次污染问题,要求全天开放环保驿站以方便群众投放垃圾。
6.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办事处鲁宝宿舍楼4号楼一单元501养大型犬只,粪便清理不及时,异味扰民,乱排粪便污染环境,狗叫扰民。
周村区大气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处路面因地势较低,降雨后存在积水,9月16日经过引流处理,现场无大面积积水以及异味情况。
2.2021年周村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水胶场路、丝市街和米河路。现水胶场路已完工并通车;丝市街主路已通车,人行道砖已铺设完成;米河路已完成主路底层沥青铺设,现正进行辅道灰土施工。米河路施工现场存在扫保不及时、路面积尘等问题。
3.城南路铁道桥洞施工工地东侧道路已硬化,有洒水车每天10次洒水抑尘。西侧道路暂未开工,已设置围挡。因保洁不及时,存在道路扬尘情况。
4.该处位于郭家村东、正阳路西侧(属郭米新村),2021年4月,该村对此处凹地计划复耕利用,填平过程中利用开槽土方回填。
5.灯塔6号楼附近环保驿站是针对生活垃圾分类而设定,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开放时间为早6点至9点,晚18点至21点。投放时段是根据前期调研并参考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设定,此时段内有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垃圾分类,能够促进准确分类并做好减量化计量。同时,便于环卫工作人员现场管理、指导、做好卫生清洁及消杀。环保屋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居民将垃圾丢弃在驿站外,造成垃圾被雨水冲刷及遇风吹走的问题。
6.鲁宝宿舍楼4号楼业主养有1只萨摩耶犬,饲养过程中存在噪声和异味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1.大街街道办事处督促荣和南小区物业对该处积水进行清扫,同时加强后续扫保力度,减少路面积水。
2.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要求,及时采用洒水、雾炮等抑尘降尘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人员力量和机械设备投入,加快推进施工进度。
3.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督促中铁三局加强洒水降尘频次,增加至每天15次,安排专人对桥洞道路进行扫保,降低扬尘污染;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目前已完成土地整理,达到种植条件,并种植玉米。南郊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私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情况发生。
5.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对灯塔6号楼附近环保驿站外散落垃圾进行清理。下一步,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居民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意识,及时对环保驿站外垃圾进行清理。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做好撤桶并点、桶改房、定时定点计量投放垃圾等措施,持续开展好垃圾分类工作。
6.丝绸路街道办事处、西马社区工作人员督促犬只主人加大犬只管束,防止出现噪音、异味扰民情况。在小区公示栏张贴并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须知,引导小区居民文明养犬。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加大巡查力度,对狗叫扰民、业主遛狗不牵狗绳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小区内的犬只粪便及时清理,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
已办结
27X2SD2021092602311.淄博市周村区宏信化工厂生产苯酐异味刺鼻,刮风下雨味道明显,存在异味扰民,希望调查处理。
2.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与西外环交叉口西北角金达混凝土院内,无名化工厂及不锈钢厂在晚上10点左右进行非法生产白色粉末状不明物体,现场噪音污染,粉尘污染,希望查处。
3.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1198号拆迁工地、新民村2处工地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拆迁工地抑尘措施不到位,土堆覆盖不严,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4.淄博市周村区瑞丰花园西门正对面胡同最北头西侧金宇沙发厂作业期间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周村区其他污染9月27日,周村区组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周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大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市周村区宏信化工厂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和创业园厂区建有苯酐生产装置。
老厂区已于2021年3月31日全面停产,拆除前需对装置置换清洗,置换过程产生的废气通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目前已全部置换清洗完毕。置换完毕后,由专业施工单位对装置进行安全解体拆除,拆解过程中管道内残液挥发,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厂区苯酐装置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治理工艺。苯酐废气存在异味,由于阴雨天气压低,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故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与西外环交叉口西北角金达混凝土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超过800米,院内共有9家企业,涉及噪声、白色粉尘的为淄博泽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淄博惠农工贸有限公司和淄博川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淄博泽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喷砂工序在密闭车间内作业,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排放。企业在夜间行车装卸作业时易产生偶发性噪声。
淄博川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分子筛磨细(白色粉末状)加工,非化工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研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车间地面有白色积尘。
淄博惠农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外购硅胶颗粒(白色粉末状)粉碎加工,非化工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粉尘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车间地面有白色积尘。
3.丝绸路1198号拆迁工地于7月20日完成拆迁未继续施工并全部覆盖防尘网,未发现该处施工噪声扰民,近期巡查发现防尘网存在破损老旧未及时重新覆盖的问题。新民村棚改工地自9月份以来未夜间施工,不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在前期土方作业过程中发现该现场存在裸土覆盖不严的问题。
4.周村金宇沙发厂从事软包家具制造,主要噪声源为电锯、钉枪、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该企业主要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为进一步降低噪声,该企业将活塞式空压机更换为噪声级更低的螺杆式空压机,且夜间不生产,中午时段偶有生产作业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9月28日经对该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其结果显示噪声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1.周村区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巡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增加加碱量,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永安街道办事处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10月20日前出具监测结果并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2.周村区责令淄博泽农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淄博惠农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川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中噪声和粉尘管控,减少噪声和粉尘排放。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夜间巡查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问题依法查处。要求企业更改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
3.周村区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北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频次,发现防尘网破损或老化的情况,第一时间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尽全力做好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4.大街街道办事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督促周村金宇沙发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调整作业时间,避开午休时段,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28X2SD202109260174淄博市临淄区加华路11号的淄博包钢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山东中凯稀土有限公司,及周边化工厂,长期灰渣固废乱倒,还有的拉到南边淄河河边倾倒,严重污染水源和环境。临淄区土壤9月27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灰渣固废长期乱倒”问题。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及周边共有6家企业。查看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灰渣固废为沉渣,分别委托金山国昊灰膏加工厂、淄博迎鑫化工有限公司、东营燕薇商贸有限公司、淄博聚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州涵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滨州振棣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山东中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的灰渣固废为污泥,委托淄博聚旺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淄博加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灰渣固废为污泥,委托淄博聚旺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淄博临淄万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灰渣固废为脲渣,委托青岛鑫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上述4家企业均建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处置台账,均无灰渣固废乱倒问题。淄博凯信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市临淄恒立助剂有限公司不涉及灰渣固废问题。
2.“淄河河边倾倒灰渣固废”问题。2019年4月,临淄区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堆存、填埋摸排整治工作,在淄河河道及周边排查出3处固体废物填埋点位,均为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溯源调查。2020年3月临淄区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固体废物填埋点位完成污染特性分析,并编制处置方案。对淄河河道内填埋的粉煤灰等固体废物进行挖掘、运输、处置。目前,两处点位已完成清运,共清运粉煤灰等固体废物34.8万吨;河道南侧点位正准备挖掘、清理。
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4家涉固废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产生的灰渣固废合规进行处置。
2.临淄区责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根据处置方案对填埋的固体废物进行挖掘、运输、处置;并加强淄河沿岸的巡查力度,杜绝倾倒废弃物污染水源和环境。
阶段性办结
29X2SD202109260182举报人对前期举报的桓台县果里镇王斜村在村西头北角清理垃圾,清走了上层、路边垃圾,地面以下没有清理,覆土盖了。桓台县其他污染9月27日,桓台县组织果里镇人民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村西头北角”位置为王斜村西排沟,果里镇人民政府已对排沟的建筑垃圾及杂草进行了清理平整,因近期连续降雨,沟内有积水无法施工,现场达到清理条件后进一步进行清理。
部分属实1.果里镇人民政府对西排沟继续进行清理平整,10月底前完成。
2.果里镇人民政府加强环境监管,杜绝私拉乱倒行为。
阶段性办结
30X2SD202109260171淄博市博山区的几家玻璃厂(山东宏达、圣洁、汇晶、潮邦、宝祥、黑山、龙宇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煤气,都不按规定排放,超标排放,给我们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博山区大气9月27日,博山区组织源泉镇人民政府、石马镇人民政府、八陡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宏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宏达)、山东宝祥玻璃有限公司(宝祥)、山东黑山玻璃集团有限公司(黑山)、山东福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龙宇)位于八陡镇;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圣洁)、山东巨盛玻璃有限公司(潮邦)位于源泉镇;淄博汇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汇晶)位于石马镇。其中淄博汇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医用玻璃制品制造,剩余6家企业从事日用玻璃制品制造。
山东宏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宝祥玻璃有限公司、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巨盛玻璃有限公司4家企业使用煤气发生炉制取煤气,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玻璃窑炉作为燃料。山东黑山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福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淄博汇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目前已改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7家玻璃企业窑炉废气均配套建设了SCR脱硝、脱硫、除尘等环保治理设施,安装24小时废气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上传。检查时7家企业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经调阅7家企业2021年在线监测数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日均值达到《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要求,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因煤气发生炉周边有异味,源泉镇人民政府、八陡镇人民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煤气发生炉周边无组织排放和窑炉有组织排放情况开展监督性检测。预计10月底出具检测报告。
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责令7家玻璃制造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力度,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待检测报告出具后,进一步进行处理。
2.源泉镇人民政府、石马镇人民政府、八陡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加大对玻璃企业的巡查频次及监管力度,督导玻璃制造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31X2SD202109260403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大化纤生活区4月11日上午11点-12点之间有人往8乙楼前的绿化带内倾倒大量化学物质,导致树小草死亡,汽车贴的膜与气味发生反映后也发生了变化,存在刺鼻异味,希望调查、处理。张店区大气9月27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21年4月11日15时53分09秒,隽山派出所接警后进行现场调查,现场位于8乙楼与8丙楼之间绿化带北侧,见100cm×80cm×1cm不规则黑色土层,有轻微异味。紧邻该痕迹的冬青部分叶片有间杂的黄叶现象。对现场周边进行检查,并对周围2家便民小超市进行走访,未发现异常情况,不构成刑事立案。因车膜在汽车内部,未发现车膜有明显损坏。市生态环境张店分局对沾染土壤进行收集,共清理沾染土壤约100公斤,已委托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目前,该处无异常,绿植生长茂盛。
属实科苑街道办事处责令大化纤生活区物业服务公司加强小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已办结
32X2SD202109260177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辛兴村南侧齐文化宫院内生产、经营化工原料,存在异味问题。临淄区大气9月27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齐文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凤凰镇辛兴村。前期该企业曾存在运输罐车异味问题,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企业自2021年4月后一直处于停产中,厂区内无任何生产设施,不存在生产和异味的情况。
基本属实临淄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凤凰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防止污染环境行为的发生。已办结
33X2SD2021092600271.淄博市周村区南下河街号58号至南下河街102号附近路面存在狗叫扰民、动物散放粪便清理不及时、占道经营等问题。
2.淄博市周村区存在机动车维修行业工作场所脏乱、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暂存间及台账不规范问题、维修行业工作场所油污地面问题。
3.淄博市周村区站北路110号西30米处人行道地面存在扬尘问题、且地面方砖破碎、缺失,高低不平。
4.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农村污水治理村居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问题、裸露土堆无覆盖问题。
周村区大气9月27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南郊镇人民政府、北郊镇人民政府、大街街道办事处、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区南下河街58号至102号共有20余家沿街商铺,以售卖五金土产为主,经营过程中存在因装卸货临时占用人行道现象。周边居民散步遛狗时因对犬只管束不够,存在犬吠扰民及粪便清理不及时问题。
2.淄博市周村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存在工作场所维修工具及配件摆放不整齐、危废暂存间及台账记录不规范、维修过程中油污滴落地面问题。
3.站北路110号西30米处道路存在塌陷情况,部分方砖破碎、缺失、高低不平,易产生扬尘。
4.2021年王村镇共有9个村居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村内道路狭窄,在道路开挖、铺设污水管网时,无法使用洒水车辆,只能采取人工洒水措施。由于多数管线需当日完成开挖、管道铺设和土方回填,小面积裸土未及时覆盖,存在扬尘问题。
属实1.大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整治行动,杜绝店外经营现象。大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加强对周边居民文明养狗的宣传引导,杜绝狗叫扰民等问题。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加强扫保,杜绝宠物粪便清理不及时情况。大街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清理整顿工作场所秩序,保持工作场所维修工具及配件整齐有序摆放;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及时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杜绝维修作业过程中油滴洒落;加强对维修经营者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3.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市政工程维护服务中心对该处路面进行维修修复,现已完成整改。
4.王村镇人民政府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工洒水降尘力度,对未及时回填的裸土进行苫盖。同时,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已办结
34X2SD202109260224淄博市淄川区翠林园大酒店门口至淄博师专北门路段,大货车现在明显增多,夜间车速快,乱鸣喇叭,噪音扰民,存在扬尘。淄川区噪音9月27日,淄川区组织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路段为淄川开发区奂山路。奂山路为G205与文昌路的连接线,车辆较多。该路段坡度较大,为保障交通安全,交警部门施划了振荡减速标线,车辆夜间通行时声音较大,并产生扬尘。
属实1.淄川区交警大队双杨中队加大对奂山路夜间时段巡逻管控力度,加强与区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超载超限。
2.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路段的洒水清扫频次,减少路面扬尘。
已办结
35X2SD202109260015南郊镇米山村东防洪、防汛沟被天马物流园用垃圾填平用于物流停车使用,投诉人认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周村区生态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政府、区水利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郭米新村东进村路北侧(属原米山村),有一处低洼地,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非泄洪沟。2021年2月,天马物流园承租该地块,利用建筑垃圾开展了土地整理、进行了覆土,并在该区域种植了玉米。为有效解决排水问题,新铺设雨水管网300余米。为确保遇到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排水通畅,制定提升方案,挖设宽约2-3米,深约1.5-2米的排水沟渠,目前已完成。
部分属实南郊镇人民政府责令郭米新村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利用土地利用效果。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郊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私拉乱倒非法填埋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发生。已办结
36X2SD202109260408淄博市张店区王府井东南角铁皮屋(西北村)用于开设饭店,净化设备仅用于应付检查,平时并不开启,油烟污染严重。张店区大气9月27日,张店区组织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铁皮屋位于城中小区西北村西内环路10号楼前,共5家餐饮店,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其中,“三汁焖锅”尚未营业,“牛肉汤”仅蒸煮不产生油烟,其余3家店铺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现象,导致油烟扰民。
部分属实1.张店区责令3家餐饮业户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规范使用,并于10月15日前出具油烟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依法依规处理。
2.张店区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督促市场内商户规范经营,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
阶段性办结
37X2SD202109260178淄博市临淄区S227与G308路口周围有多家化工厂,导致该路口经常有化工异味,要求及时排查。临淄区大气9月27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敬仲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S227与G308路口周边有12家化工企业,其中,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等在产企业7家,淄博圣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停产企业5家,涉及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均取得了排污许可证,配套了污染治理设施。现场发现问题:临淄区S227与G308路口周边运输及停靠车辆较多,个别槽罐车存在罐口密闭不严,产生异味;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装卸车平台卸油槽密闭不严,油气逸散,存在异味;淄博齐坤筑路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卸车时管线连接处密封效果不佳,产生异味;
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废气进行了检测,目前报告正在出具中。9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等7家在产企业开展废气检测。
基本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淄博齐坤筑路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10月1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7家在产企业开展有组织、无组织检测,10月2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临淄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持续开展环境质量百日攻坚及“服务企业走基层”等活动,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提高企业管理和环保治理水平。
3.临淄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聘请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区域开展“走航”检测及监督性检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38X2SD2021092600231.淄博市周村区棚改施工工地大型车辆存在带泥上路,未能定期进行道路洒水作业,存在扬尘污染。
2.淄博市周村区大街景区南门,棉花市街南北两侧及附近南北两侧桥头堵车时车辆乱鸣笛,噪音扰民。
3.淄博市周村区站北路6号南裸露土地,有扬尘。
4.淄博市周村区中和街105号对面工地围挡基部泥土裸露,有扬尘。
周村区噪音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村交警大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周村区住建局联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全区棚改工地进行核查,大部分棚改工地车辆进出经过车辆冲洗平台或高压水枪冲洗,个别项目车辆进出路口冲洗不够洁净,存在带泥上路等现象。前期巡查过程中发现班里村棚改项目存在车辆冲洗不干净带泥上路、道路洒水作业不及时、裸露土地覆盖不到位、土方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的情况。
2.大街古商城为4A级旅游景区,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游客较为集中,停车压力较大时造成交通拥堵,存在个别车辆有鸣笛现象,造成噪声影响。
3.站北路6号南为太乙街棚改项目暂存回填土,因长时间覆盖经日晒雨淋后防尘网破损,造成部分裸露。
4.周村区住建局联合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对中和街105号对面工地进行核查,发现该工地沿街围挡底部小部分区域存在泥土裸露,气候干燥大风天气条件下容易起扬尘。
部分属实1.周村区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的巡查频次和巡查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参建责任主体提高扬尘防治意识,加大车辆冲洗频次,定期洒水降尘。对班里村棚改项目立案查处,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到位。
2.周村区责成区交警大队、区综合执法局大街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增设交通标志,已在棉花市街大街古商城南门入口处东西两侧等地设置5个禁止鸣笛标志。二是辖区交通中队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加大巡逻密度,设置高峰执勤岗位,对乱鸣喇叭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各类宣传媒体,加强对“禁止鸣笛”的宣传力度,呼吁各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共创良好交通环境。
3.周村区责成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处暂存回填土进行重新覆盖,现已完成整改。
4.周村区责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该工地项目负责人对沿街围挡底部裸露泥土区域进行硬化处理,现已硬化完毕。同时要求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39D2SD202109260057北郊镇后沟村,106路站牌西侧的路边位置有沿街房,沿街房后侧应该有露天厕所或小型化工厂,在等车时经常会闻到臭味,异味扰民严重。周村区大气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北郊镇人民政府、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北郊镇后沟村未发现化工企业。村民王某于后沟村106路公交站牌西侧推拿按摩店后建设厕所1处,因结构过于简易且管理不善,存在异味。
属实北郊镇人民政府、后沟村对该厕所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已办结
40X2SD202109260200淄博国梁、金梁、昊梁陶瓷有限公司是梁家村书记梁某春的,三个厂里建有6处非法破碎石子、洗沙。长期以来造成严重粉尘污染,洗沙污水污泥乱排乱放。经开区大气9月28日,淄博市经济开发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国梁、金梁、后梁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梁家村工业园,目前均已倒闭注销,不属于梁家村书记李某春。原有2处洗沙设施位于国梁、后梁公司院内,已于2021年4月拆除完毕。现存1处破碎项目为位于原淄博金梁陶瓷有限公司院内淄博顺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陶瓷颗粒项目。2019年11月5日,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2021年5月22日,通过自主验收。该项目在密闭车间内,破碎、筛分及输送廊道均为密闭设置,已安装集气罩及布袋除尘设施。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废气排放满足标准要求,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未发现有洗沙污水污泥乱排乱放现象。
部分属实淄博经济开发区加大对废弃院落、厂房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已办结
41X2SD202109260195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于家村村民朱某贤、朱某禄、朱某胜、朱某军收破烂、打碎料,破烂放在大街上,每天早上白天晚上噪音很大、空气难闻。临淄区大气9月28日,临淄区组织朱台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临淄区朱台镇于家村村民朱某贤、朱某胜、朱某禄和朱某军利用自家住宅收购塑料编织袋、纸管、塑料桶、塑料瓶废纸、PVC排水管、废铁等废品,未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营业执照。4户村民院中未发现破碎机械,现场环境卫生较差,存在异味情况,没有噪声现象。存放的废品占用了于家村道路,朱台镇人民政府已对占用道路的废品进行了清理。
基本属实朱台镇人民政府责令4户村民于10月15日前,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营业执照,逾期未办理的予以取缔,并加强对其的日常管理,确保收购的废品合理处置。阶段性办结
42X2SD2021092600161.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105号门前人行道烧烤就餐摆桌子吃饭,油污路面,就餐垃圾留在路面上。
2.淄博市周村区丝厂西街与中和街十字路口处东南角垃圾箱旁一土台子泥土、沙土裸露,存在扬尘问题。
3.淄博市周村中和街105号对面工地存在废水、泥浆水直排路面问题。
4.淄博市周村区站北路48号门前路面沙化,存在扬尘问题。
周村区其他污染9月27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年路105号附近无餐饮经营业户,询问周边业主,存在业主在店前就餐情况,就餐过程中掉落垃圾未及时清理,附近地面无油污。
2.丝厂西街与中和街十字路口处东南角1处线缆井破损,导致附近地面存在碎砖石及土地裸露。
3.中和街105号对面工地紧邻市政道路,在使用车辆冲洗平台过程中,冲洗废水因未及时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路面积存废水。
4.站北路48号门前部分道路存在沙化现象,造成扬尘。
部分属实1.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沿街商铺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清理乱摆放物品,保持好门前卫生,确保干净整洁。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店外经营、就餐等行为,及时劝阻。
2.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已对丝厂西街与中和街十字路口破损线缆井周边卫生进行清理,对线缆井进行修复。
3.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将冲洗废水排入市政管网。
4.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对沙化路面进行修复,现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43X2SD202109260245王村镇有一家水泥砖生产厂家,无环评,环保设施停用,粉尘严重。具体地址,邹平市临池镇郑家村广场西面200米,邹平东杰建材南面。周村区大气9月27日,周村区组织王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水泥砖生产厂家”为邹平市临池镇信达建材经营部,位于邹平县东杰建材厂南面(邹平市临池镇郑家村与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王村村交界处),从事建材销售经营,不涉及生产加工,企业法人胡某,邹平市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为邹平市临池镇,在王村镇境内存有免烧砖,运输车辆进出时产生扬尘。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该仓储行为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部分属实市生态环境分局周村分局、王村镇政府已督促邹平市临池镇信达建材经营部将存于王村镇境内的免烧砖全部清理完毕,恢复原状。同时加强该地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处置到位。已办结
44X2SD202109260246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米山村村东60米宽的泄洪沟,被一家天马物流公司填平,从2020年7月天马物流就用垃圾、旧建筑材料进行填沟。周村区土壤9月27日,周村区组织南郊镇政府、区水利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郭米新村东进村路北侧(属原米山村),有一处低洼地,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非泄洪沟。2021年2月,天马物流园承租该地块,利用建筑垃圾开展了土地整理、进行了覆土,并在该区域种植了玉米。为有效解决排水问题,新铺设雨水管网300余米。为确保遇到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排水通畅,制定提升方案,挖设宽约2-3米,深约1.5-2米的排水沟渠,目前已完成。
部分属实南郊镇人民政府责成郭米新村落实属地责任,确保利用土地利用效果。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郊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私拉乱倒非法填埋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发生。已办结
45X2SD202109260013统一陶瓷有限公司在干法制粉处非法破碎石子,无环保设施,粉尘污染严重,噪音严重,扬尘到处飘,每晚生产。经开区大气9月27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统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新上干法制粉原料精细配套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该公司北厂区原四线车间,主要使用长石、瓷石、钙石、高铝石进行碎石料产品生产,项目配套建有环保设施布袋除尘器2套,环保手续齐全。
经调阅生产记录,该公司自8月30日停产至今。生产车间内存有部分石子、建筑垃圾及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水稳材料产品,与环评中的原料、产品不符,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已对此问题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部分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对粉尘、噪声进行检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加强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
3.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对粉尘、噪声的管控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
阶段性办结
46X2SD202109260204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萌水镇萌水一村,2019年开始,发现农田内多眼地下水井浇地造成农作物大面积受害,举报人怀疑地下水受到污染。文昌湖区9月27日,文昌湖区组织萌水镇人民政府、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区安监环保局、区地方事业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萌一村现从事农业种植的个人承包地块约100亩,其他农户种植地约300亩,共计400亩。主要种植玉米,现已进入成熟期,即将收获,未见明显异常。常用灌溉水井共有9眼,区安监环保局已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9眼水井取样,对农田灌溉水质标准16项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39项指标开展检测。同时,区地方事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萌一村400亩种植用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
部分属实1.区安监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9眼水井进行取样检测,10月2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2.区地方事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于2022年3月前完成萌一村400亩种植用地土壤污染调查。
3.文昌湖区责成萌水镇人民政府、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区安监环保局、区地方事业局深入分析问题,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作出回复。
阶段性办结
47X2SD202109260280淦沟河上游周村段有企业常年利用下雨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周村区9月27日,周村区组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周村区水利局、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淦河沿线有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厂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顺酐厂区)、山东华安新材料有新公司3家企业,均办理排水许可证,产生污水全部排入污水管网后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2021年8月23日,淄博齐龙水利建筑安装公司在文昌湖水库连通供水保障工程施工中,拖管作业致使新华大道与淦河交汇处污水管道井破损,维修时造成淦河污水井污水溢流进入淦河。24日晚已维修完毕。
3.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三家企业地下水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周村区水利局、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沿线企业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偷排污水情况发生。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三家企业地下水进行监测,11月30日前出具监测结果,依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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