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涉及淄博市情况(第三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1-10-05 23: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共计 32件(来电1件,来信31件)。截至10月5日,已办结14件,阶段性办结18件。其中,责令整改22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1批  2021年10月5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X2SD202109250153大昆仑书记孙某生2019年将建筑垃圾倒入河道内,答应今年汛期前运走河道内的建筑垃圾,至今未动。淄川区土壤9月2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孙某生”系昆仑镇大昆仑村书记。2019年淄川区昆仑镇大昆仑村委在青年水库下游建设一处小型网式足球场。在施工过程中,将建筑垃圾存放于沟渠南侧土地上,部分建筑垃圾滑落至排水沟中。2020年8月昆仑镇人民政府已对该排水沟杂草及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
部分属实淄川区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段排水沟的巡查监管,禁止乱倒垃圾行为发生。已办结
2X2SD202109250125双杨镇董家村,因村民盖楼导致排水沟东高西低,排水不畅,雨季到来雨水、污水、动物粪便等灌入房中、院内。淄川区其他污染9月26日,淄川区组织双杨镇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川区双杨镇董家村东北角居民楼区于2015年规划建设,由淄博般阳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淄博金烨建安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时按照报批规划施工,排污管网设置合理,符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的污水排放标准,生活污水通过下水道进入污水管网。该区域除董家村开发建设的居民楼区外,仅剩一处平房。该平房已无人居住,处于闲置状态,因该平房地势低洼,易造成雨水积存。
部分属实淄川区双杨镇董家村委已于2021年8月对该区域排水沟进行了改道,积水问题已解决。已办结
3X2SD202109250095荆家镇伊家村公路东首,鲁王建材厂异味、扬尘扰民。桓台县大气9月26日,桓台县组织荆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桓台县荆家镇鲁王建材厂已于2017年将生产设备拆除,由生产转为经营,并于2021年5月变更营业执照名称为桓台县六六顺装饰建材批发经营部,主要销售乳胶漆、腻子、保温材料等建材,现场无生产设备,无扬尘与异味。
不属实
已办结
4X2SD202109250216齐鲁石化友联塑料、齐都制药厂异味扰民,非常刺鼻。临淄区大气9月26日,临淄区组织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友联塑编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金岭回族镇纬三路,主要生产塑料编织包装、塑膜包装。该企业塑料挤出工序为电加热,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排放,季度废气检测数据未超标。存在门窗关闭不及时产生异味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山东中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
    2.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宏达路17号,主要生产注射剂,兼有口服制剂和原料药综合性药品。产生异味的生产车间(工序)主要是羟乙基淀粉车间、原料药车间、污水处理工序、危险废物暂存库和危化品仓库废气以及高效煤粉锅炉产生的尾气。羟乙基淀粉车间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经收集并通过碱洗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药车间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甲醇、乙醇、乙酸乙酯、正己烷、环己烷、三甲胺等,离心机废气及合成车间废气采用“酸洗+水洗+氧化+碱洗”工艺处理,冷凝不凝气、储罐呼吸废气、真空泵废气采用“两级碱洗+活性炭吸附脱附”工艺处理,处理后均由原料药车间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工序废气先经过“光氧催化+碱洗+氧化+碱洗”处理后,并入原料药车间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和危化品仓库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高效煤粉锅炉产生的废气经脱硫脱硝除尘后达标排放。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每季度开展LADR检测,共发现设备泄漏点12个,并在规范要求时间内完成修复,现场无异味。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山东中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企业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
基本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山东中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2家企业无组织废气浓度进行检测,10月9日出具报告后依法依规处理。
    2.临淄区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
    3.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5X2SD202109250227柳泉路裕民路三玉生活区,齐鲁腈纶厂早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高新区大气9月26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建有年产5.4万吨腈纶纤维生产线一套,自2020年2月份以来,半负荷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单体聚合-聚合物烘干-溶解-纺丝-水洗干燥-腈纶纤维。主要废气源有罐区废气、聚合工序废气、纺丝机工序废气及后加工工序废气。
    罐区及聚合生产装置产生的废气由腈纶单体废气处理装置通过油气冷凝回收、碱洗和不凝气催化氧化技术将VOCs有机气体利用低温氧化反应器(钯铑催化剂)进行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水、二氧化氮后进入SCR脱硝反应器脱硝处理后排放;纺丝机工序产生的废气由纺丝淋洗塔水淋洗处理后排放;后加工工序废气由后加工淋洗塔水淋洗处理后排放。三套处理设施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已联网,调取在线监控数据,废气达标排放。在早晚时段因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易聚集,厂区内有异味。
基本属实1.高新区环保局已督导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腈纶厂加强环保设施及VOCs在线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高新区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6X2SD202109250078白塔镇东万山村,南山上的石料厂全天生产,作业噪音扰民。淄川区、博山区噪音9月26-27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博山区组织白塔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白塔镇东万山村南山上,博山区辖区内未发现生产的石料厂。2019年博山区实施的白塔镇南万山石料厂已关闭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位于博山区白塔镇东万山村南侧南山上。该项目自2019年9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于2021年3月14日通过专家验收。现已进入后期绿化管护阶段。
    2.在对东万山村南山核查中,发现正在作业的是淄川区境内的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石灰岩石料生产线项目,于2018年9月18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9年3月20日自主验收。该企业生产时间为7:00至19:00。经调阅9月1日以来监控,未发现企业夜间生产迹象。该企业噪声源为开采作业、破碎、筛分等工序。开采作业主要设备为油锤、挖掘机;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生产。淄川区委托第三方机构于9月27日对企业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存在间歇性噪声和车辆运输经过周边村庄时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1.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白塔镇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职责,加强项目后期绿化管护,确保治理成效。进一步加大辖区内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区自然资源安全。
      2.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作业,夜间不得生产。责令淄博卓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加强噪声源管控,采取破碎机加装隔音板降噪措施,于10月8日前完成,防止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7X2SD202109250130西河镇东庄村,村支书在村北龙洞山体盗采山石,破坏生态环境。淄川区生态9月26日,淄川区组织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北龙洞”位于西河镇东庄村村东。经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淄博市财政局批准,2017年,西河镇东庄村于该处实施“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西河镇东庄村委私自将项目产出剩余石料对外进行销售;2019年5月,淄川区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现处罚已执行到位。
属实1.淄川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监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2.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防止借项目名义私开滥挖。
已办结
8X2SD202109250313莲池中心街莲池苑小区14号楼,沿街商铺饭店直排油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张店区大气9月26日,张店区组织科苑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莲池苑小区14号楼沿街商铺共有4家餐饮店,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有合格的油烟噪声检测报告,不存在油烟直排问题,但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现象。
属实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4家餐饮店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规范使用,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油烟净化设备已清洗完毕。已办结
9X2SD202109250149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与中和街十字路口处东南角路灯杆83号旁边排水篦子里被倾倒大量厨余垃圾,异味扰民;正阳路1889号门口路面扬尘严重;正阳路5817号30米陈桥村口路面建筑垃圾未覆盖。周村区大气9月26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路灯杆83号”排水井篦周边部分脏污,存在倒入剩汤饭、洗刷水等厨余垃圾痕迹。
      2.正阳路1889号系凤阳南区工业园拆除工地。该拆除工地自7月底开始施工,现已拆除过半,因阴雨天施工进展缓慢,施工过程中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未发现门口路面扬尘。
    3.该处为陈桥村旧村拆迁现场,周边已进行围挡,围挡外存在部分建筑垃圾未覆盖。
属实1.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对该处排水箅及周边进行彻底清理。下一步,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城北路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对门口进行日常保洁,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3.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进行整治,对主干道路附近的旧村址进行围挡及全面覆盖。
已办结
10X2SD202109250066昆仑镇磁村,东大钙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生产过程中直排粉尘,通过暗管向地下直排脱硫污水。淄川区9月26日,淄川区组织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东大钙业有限公司”实为淄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同一法人在同一注册地点注册“山东东大钙业有限公司”销售淄博市兆东建材有限公司产品),位于淄川区昆仑镇磁村村,年产28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于2016年12月7日取得审查意见,2018年10月29日完成验收。
    1.东大钙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自2012年以来擅自占用昆仑镇磁村村基本农田11179平方米(合16.77亩),一般耕地20663平方米(合30.99亩)建设车间、存放石料,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区自然资源局已将该案移交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于2020年5月29日立案侦查,并于2021年6月8日移送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石灰窑煅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窑炉上料口、石子破碎及筛分、窑底出灰筛分无组织粉尘经集尘器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查阅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车间地面有积尘。
    3.该企业建有双碱法脱硫设施,脱硫液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暗管及向地下直排脱硫污水情况。
部分属实1.淄川区昆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淄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对车间密闭不严处进行修复,车间进出口增设软帘加强密闭,增加车间地面洒扫频次,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淄川区昆仑镇人民政府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粉尘进行监督监测,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3.淄川区昆仑镇人民政府、淄川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阶段性办结
11X2SD202109250035双杨镇西河村,淄博三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批建不符,增大产量,夜间生产,异味、噪声扰民。经开区其他污染9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淄博三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西河村。该公司建设年产18000吨环保型喷墨墨水和年产3000吨陶瓷颜料釉料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两个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等与环评文件一致,无批建不符情况。该公司根据市场组织生产,存在夜间生产情况。该公司白油、惰性材料耦合剂等原料在混合工序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集中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该公司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混合工序附近存在异味,球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1.傅家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淄博三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昼夜噪声及VOCs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于10月7日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淄博三锐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12X2SD202109250077淄博市博山区万顺御花园北邻的双平小区施工项目,扒开小区的堰墙跨小区施工,施工时扬尘明显,下雨天,泥水顺堰墙豁口流出,沿小区一直流到博山城区主干道中心路上,再顺着中心路流入博山公园。博山区大气9月26日,博山区组织城西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文曦园建设项目位于城西街道万顺御花园小区北侧堰墙上方的双平生活小区,施工单位为淄博博山区八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对堰体上方地块进行土石方作业,产生的渣土使用工程漏斗输送到堰下方渣土车上,经万顺御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渣土运输车辆穿行万顺御花园小区,未扒开堰墙施工。
    该工地6月份停工,施工现场存在裸土覆盖不严的情况。前期施工时产生扬尘,日常检查时已要求施工方采取雾炮洒水降尘、滤网覆盖等抑尘措施。
      7月26日,台风“烟花”过境,降雨量大,文曦园工地沙土沿堰墙流至万顺御花园小区内。城西街道办事处责令施工方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处理。施工方清理现场后,在堰墙下方用沙袋垒砌阻挡。9月24日,施工方对前期流淌至堰墙下方的泥土进行了清理,并在堰墙上方用钢板进行了围挡,确保降雨时不再流淌泥水。现万顺御花园小区内泥土已清理完毕,未发现小区内有泥水流淌,未发现流到中心路上和流入博山公园的情况。
部分属实1.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博山区八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裸土覆盖不严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及时对裸土进行覆盖。目前,裸土已完成覆盖。
    2.城西街道办事处责令博山区八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做好堰墙上方防护措施的日常维护,确保不再出现泥水流淌现象。
    3.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西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文曦园项目的监督管理,督导施工方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减少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13X2SD202109250119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马家村西有两个耐火厂:淄博双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淄川富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车间内设备与手续不符,夜间偷着生产,冒浓烟,异味很大,噪声扰民,污水排到河道里,严重污染地下水。淄川区大气9月26日,淄川区组织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双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长寿命浸入式水口系列产品项目于2016年5月18日取得备案意见;富强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耐火材料项目于2016年10月11日取得备案意见。两家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不存在环保手续不全情况,现场与环评备案意见比对,未发现车间内设备与手续不符情况,两家企业均正常生产。
    2.“夜间偷着生产,冒浓烟,异味很大,噪声扰民”问题。两家企业使用液化气和天然气作为燃料,为间歇式生产模式。异味为混料、烘干、烧成工序产生的VOCs,混料、烘干工序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收后排放;烧成工序产生VOCs经窑内燃烧、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机械加工工序会产生噪声。经查阅监测报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现场无冒浓烟情况,车间内有异味,厂界处无异味。
    3.两家企业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排至河道情况。
部分属实1.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两家企业通过在车间门口增设软帘方式加强车间密闭。
    2.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两家企业的巡查监管,督促其规范运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淄川区洪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该企业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14X2SD202109250084淄博市沂源县瑞阳路80号翡翠园小区,离居民楼不足两米建设有两座变电站,噪声扰民,认为有辐射影响。沂源县辐射9月26日,沂源县组织历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沂源县瑞阳路80号翡翠园小区19号楼东侧建有2座10千伏箱式变电站,属于翡翠园小区供电设施。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相关要求,10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输变电供电设施电磁辐射属于豁免范围。经对该变电站周边噪声进行检测,噪声检测结果昼间43.5分贝、夜间42.8分贝,噪声符合居民区噪声控制要求。该变电站门锁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变电站周边环境脏乱。
部分属实1.沂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翡翠园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供电设施的日常监管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周边环境清理。
      2.沂源县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10月17日前完成电磁辐射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及时向群众公示,特别是向临近的楼栋住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顾虑。
阶段性办结
15X2SD202109250005淄博市周村区天同花苑小区的居民反映位于周村区机场路和德阳路路口东200来路南处每天晚上7点到9点半,有“王师鼓韵培训班”团体约20人左右,打鼓、敲锣产生极大的噪音,直接影响附近居民,有关部门与其沟通,要求降低噪音,不但拒不整改,噪音力度持续加大。周村区噪音9月26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机场路东首南侧存在锣鼓爱好者自发形成的群体在此处活动,活动期间敲锣打鼓产生噪声。9月14日,区公安分局对该处活动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降低噪声、控制活动时间,群众活动时间得到控制,活动期间仍有噪声产生。
属实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至组织者家中进行劝导,告知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降低锣鼓打击声音,进一步控制好练习时间,防止出现噪声扰民;要求组织者出具书面保证书,承诺自觉控制活动音量、活动时间;如再次违反承诺出现噪声扰民情况,依法予以取缔、驱离。已办结
16X2SD2021092500061.周村市民之家北侧广场夜间10点以后还有人唱歌跳舞,噪音扰民。
    2.盛世活力城夜间广告牌亮度超标,光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3.周村宏信化工公司废气治理装置形同虚设,处理效率极低,异味扰民多年不见好转。
    4.新华大道信继加油站非法销售劣质油,污染大气。
    5.前进清华园小区附近经常出现异味。
    6.西北外环和恒星路西段经常夜间出现化工异味,疑似周边有企业偷排。
    7.德阳路梅园生活区南侧多家饭店经营至半夜,噪音及异味扰民,餐厨垃圾随地乱扔,油污满地。
周村区其他污染9月26日,周村区组织丝绸路街道办事处、永安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周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市民之家北侧广场存在活动群众唱歌跳舞产生噪声情况。因近几天阴雨天气,未在此处活动。
    2.盛世活力城商场西侧墙体有一块大型LED广告屏和“活力城”三个广告字,夜间亮灯宣传,产生亮光对周边产生影响。
    3.周村宏信化工公司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三个厂区分别为老厂区、创业园厂区、顺酐厂区。老厂区已于2021年3月底全面停产。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厂区主要生产苯酐、丙烯酸和富马酸,苯酐装置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治理工艺,2021年由人工定期加碱改为自动加碱设施,提高稳定处理效率,处理效率在95%以上;富马酸车间废气采用“碱喷淋”治理设施,配备自动加碱设施,受原料限制仅夜间生产,处理效率在95%以上;丙烯酸装置废气由催化氧化装置(CO炉)环保治理设施治理,今年1月份将催化氧化装置内催化剂全部更换,处理效率在98%以上;污水处理站废气由“碱喷淋+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治理,配备自动加碱设施,处理效率在95%以上。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顺酐厂区,主要生产PVC手套和顺酐。顺酐车间正常生产,PVC手套车间自2021年6月12日停产至今。顺酐生产尾气经1台RTO蓄热焚烧炉焚烧处理。PVC手套废气PVC手套车间废气环保治理设施于2021年初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新建设的两台旋转式蓄热焚烧炉(RTO炉)于3月底投入使用,三台RTO炉处理效率均在98%以上。企业经过不断治理提升治污设施效率,异味扰民情况得到改善。
    4.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该加油站销售的5个罐3个油品(0#柴油、92#汽油、95#汽油)进行了成品油质量安全快速筛查和常规抽检。成品油进货渠道手续齐全;通过快速筛查,5个罐3个油品(0#柴油、92#汽油、95#汽油)均合格。
      5.前进清华园小区西侧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位于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0号。已于2021年3月31日停产,并由专业施工单位对装置进行安全解体拆除。为确保安全,拆除前需对装置置换清洗,置换过程产生的废气通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因置换清洗不彻底,导致拆解过程中管道残留物挥发,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已全部置换清洗完毕。
      6.西北外环和恒星路西段位于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园厂区北门,该厂区苯酐废气存在异味,该废气采用“三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治理工艺。根据前期接到信访投诉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苯酐废气治理使用人工加碱,已督促企业改为自动加碱,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7.梅园生活区南侧有小辫小炒、老九门烧烤2家饭店,均在院内经营,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清洗台账。经营期间,存在顾客就餐时间较晚情况,产生噪声,就餐期间存在乱扔垃圾现象。制作过程中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1.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广场活动群众进行劝导,督促其活动期间注意控制音量及活动时间,避免噪声扰民。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在广场显著位置发布公告,规定活动时间,要求活动群众文明游园。
    2.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与盛世活力城管理方协商,LED广告屏和广告字以后将在每天晚上9点30分关闭,减少扰民现象发生。
      3.一是周村区督促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落实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检查维护环保治污设备,做好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定期检修工作,配备必要的便携式检测设备,掌握检修情况。二是督促企业确保各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有效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4.常规抽检情况需等淄博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按常规抽检程序检测后,根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置。
    5.永安街街道办事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督促企业在确保安全拆除的前提下,采取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出现异味扰民现象。
      6.周村区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巡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7.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2家饭店加强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保持设备高效运转。同时要求业主控制营业时间,加强对就餐顾客的引导,避免在就餐过程中乱扔垃圾、喧哗扰民。下一步,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该路段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阶段性办结
17X2SD2021092502491.桓台县悬索镇义和村张某淼大型饭店垃圾污水直排乌河。
    2.张某淼非法占地建设饭店,侵占良田40多亩,全部破坏。
桓台县9月26日,桓台县政府组织索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索镇义和村张某淼大型饭店”实为桓台县索镇义和村张某苗经营的淄博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该饭店自2020年12月营业,建有污水暂存池,餐饮污水排入暂存池收集定期外运处置(因营业时间较短,暂未外运),洗菜用水用于饭店周边绿植浇水,存在生活污水未按要求处置的问题。饭店沿河岸边有一处雨水排口,无污水排口,未发现污水直排乌河问题。
    2.淄博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25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规划为允许建设区,于2019年在原宅基地基础上翻建房屋,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建设饭店的情况。
      3.张某苗与义和村村委于2012年6月1日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涉及面积共24.67亩,用于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期间由于乌河沿河道路绿化带建设,实际租赁18.28亩),地类为一般农用水浇地,其中已备案设施农用地3.66亩,租赁期间主要用于农业大棚种植,其余部分为空闲水浇地,无侵占、破坏良田的情况。
部分属实1.桓台县督导淄博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严禁将洗菜用水直接用于绿植浇水,须经暂存池收集后外运规范处置。
    2.索镇人民政府加强用地监管,监督张某苗严格按照地类管理使用。
已办结
18X2SD202109250242临淄区齐都镇西关北村的吴潇,从南方运来了5吨的化工化学废料,打算在自家院里掩埋,一直放在院里拿塑料布盖着,计划等督察组一离开就开始施工。临淄区土壤9月26日,临淄区组织齐都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齐都镇西关北村吴某院落位于村北,约500平方米。2017年至2019年12月租给袁某,2020年至今转租给张某飞。2015年,袁某在西关北村建设了2个长120米宽40米的蔬菜大棚,2017年袁某朋友赠送约3.5吨融雪剂(白色、无味、粉状),用于冬季大棚融雪,期间使用了0.5吨,剩余的3吨融雪剂一直暂存在吴某院内至今。未发现暂存的融雪剂要私自掩埋的情况,院内也未发现其它固废。齐都镇政府已委托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融雪剂取样化验,以进一步确认是否为固废,10月20日出具检测报告。
基本属实临淄区责成齐都镇政府根据检测结果合规处置融雪剂。阶段性办结
19X2SD202109250128罗村镇河东村原村主任王某,多年来在村委南100米河东大坑,倾倒大量淄博热电厂废弃粉煤灰、山铝池泥和铬渣、建陶厂含粉、废水、工业垃圾等,大量的危废固废垃圾,污染地下水,生态环境难以修复。淄川区土壤9月26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河东大坑”位于淄川区罗村镇河东村东南326米左右,为山铝废弃矿坑。山东东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该矿坑建设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年处置50万吨一般固废(不含危废)项目于2020年7月取得环评审批意见,2020年12月完成建设,2021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查阅建设前2020年5月编制的环评现状监测报告,地下水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土壤各项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中未发现“废弃粉煤灰、山铝池泥和铬渣、建陶厂含粉、废水工业垃圾等,大量的危废固废垃圾”情况。该公司2021年1月28开始接收淄博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截至目前该填埋场已收储一般工业固废433413.91吨。查阅2021年8月企业地下水检测报告,厂区3个监测水井地下水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1.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2.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填埋场周边地下水、土壤等有关污染物检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已办结
20X2SD202109250180淄博市周村区航东小区居民称,位于小区对面(原区审计局院内)从去年开了家露天烧烤店,一到晚上油烟扰民,烧烤味充满整条街道,异味和噪声污染严重。周村区大气9月26日,周村区组织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原审计局院内现有一餐饮店,名称为开荤烧烤,室内制作、院内就餐。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清洗台账,现场检查设施维护情况良好。因距离居民区较近,制作过程中存在异味扰民情况。少量顾客就餐时间过晚,产生噪声。
属实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责成该店对油烟净化器定期进行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经检测油烟排放浓度为0.5mg/m³,符合标准要求。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该店做好顾客劝导,引导文明用餐,避免产生噪声。已办结
21X2SD202109250116淄川区淄博顺利家具有限公司院内有多家小企业,根本没有环保手续,有的与他人共用一套手续,应付环保局检查,夜间偷着干,油漆味很大,粉尘、噪声扰民,危废乱倒。淄川区大气9月26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川区淄博顺利家具有限公司院内共有两家企业,分别为淄博顺利家具有限公司、淄博高俊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均办理环保手续,顺利家具年产2000套家具、3000套木门项目于2013年4月16日通过审批,高俊红木年产150件(套)红木古典家具项目于2017年8月28日通过审批,无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手续情况。
    2.顺利家具油漆味为喷漆房喷漆及烘干产生的VOCs,经无泵水帘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夜查时油漆房处有异味。粉尘为下料、打磨、清料工序产生,经收集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噪声为电锯、砂光机、开孔机等机械噪声,均置于室内密闭空间等措施进行降噪。经查阅监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均无超标情况。产生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桶,设有危废储存间,委托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定期转移。经比对企业危废储存台账及转移联单,产生量、转移量一致,未发现乱倒情形。
    3.高俊红木无喷漆工序。粉尘为开料、刨、锯、打磨等工序产生,经收集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经侧吸式除尘系统收集。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均置于室内密闭空间等措施进行降噪,经查阅监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均达标排放,且无危废产生。两家共用一台变压器,查阅用电情况,夜间用电为白天的十分之一左右。
部分属实1.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该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对淄博顺利家具有限公司、淄川高俊红木家具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环保治理设施规范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阶段性办结
22X2SD202109250161经开区杨寨的统一陶瓷公司,该公司北厂买进青石、石子、建筑垃圾(环评中无这些原料),破碎以后外卖石子、沙子,环评手续是用来建陶实验用的,实际情况与环评不一致。经开区其他污染9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傅家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统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2018年该公司北厂区利用原有项目新上干法制粉原料精细配套项目(原有项目不再保留,全部拆除生产设备),环保手续齐全,环评中该项目主要使用长石、瓷石、钙石、高铝石作为原料进行碎石料生产。
    现场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内存有部分石子、建筑垃圾及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水稳材料产品(公路基础路基下铺垫产品),确与环评中的原料、产品不符。
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加强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生产经营。
阶段性办结
23X2SD202109250246临淄区凤凰镇红花村北有一企业蓝矾公司,存在以下环保问题:
    1.该公司二车间、三车间已投产很长时间未通过环保验收,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环保处理设施,周边经常存在异味。
    2.该公司建有污水预处理设施一套,产生污泥随意露天存放异味很大。一部分污泥私自委托给拉垃圾的人员处理,一部分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临淄区其他污染9月26日,临淄区组织凤凰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凤凰镇红花村北,二车间、三车间涉及的项目为60亿支/年健康防护(新型丁睛手套)项目(三期20亿支/年)和2亿副/年医用乳胶手套项目。60亿支/年健康防护(新型丁睛手套)项目(三期20亿支/年)于2020年5月28日取得环评批复意见,按环评要求配套了环保设施。2021年1月项目建设竣工后,因进口设备调试出现异常,未能完成验收;2亿副/年医用乳胶手套项目于2020年12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意见,已建成4条生产线,2条生产线尚未建设,环保治理设施建设中,尚未投产。
      2.该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工序未密闭产生异味,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置系统处理后排放。2020年9月蓝帆医疗(产业园)污泥由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鉴定为一般固废,委托山东聚玖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签有处置合同,台账清晰,未发现污泥私自委托拉垃圾人员处置的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山东中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
基本属实1.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建设项目调试、验收进度,尽快完成项目验收。
      2.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责令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10月15日前完成污泥压滤工序的密闭工作。并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泥合规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委托山东中熙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10月9日出具检测报告并依法依规处理。
阶段性办结
24X2SD202109250217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瓦村多处废弃厂房生产石灰,粉尘污染严重,要求进行夜查。经开区大气9月26日,淄博经济开发区组织南定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南定镇瓦村现有废弃厂房两处,一处位于001县道南侧,长期闲置,现无人租用;另一处废弃厂房为原罗億建陶厂,经开区在前期排查闲置院落时发现,该车间内贮存大量石灰,由于不具备存储粉性物料条件,已责令其于2021年5月份全部清运完毕。目前,现场无生产加工设备,无石灰物料堆存。
    经开区9月26日夜间对其进行了夜查,未发现生产加工石灰情况。
部分属实经开区加大对废弃院落、厂房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已办结
25X2SD2021092500591.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高炳西村东北角齐翔化工的污水处理厂存在疑似夜间排放化工废气,异味扰民,要求调查处理。
    2.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路凯瑞碧园,周围四五家烧烤店,油烟味扰民,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就餐人员喧哗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环境,要求核实处理。
    3.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人民路南侧东城夜市,油烟没有净化直接排放,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并且垃圾成堆,要求加强管理。
临淄区大气9月26日,临淄区组织金山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分两期建设,分别于2012年10月19日和2014年6月18日通过审批、验收。进水采用管道密闭输送,产生废气环节为污水池和曝气池,已全密闭封盖,并布设异味收集管线,通过风机密闭输送至企业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焚烧处理。污泥压滤及污泥仓区域密闭不严,产生异味,企业已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要求进行整改,现已进入收尾阶段。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已委托山东嘉裕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下风向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10月9日出具报告。
      2.张店区人民路凯瑞碧园北门有4家烧烤店,均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有油烟噪声检测报告。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及时、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及就餐时大声喧哗的现象。
      3.“东城夜市”注册名称为“张店区强胜餐饮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制作间内使用无烟烧烤炉,油烟经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存在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
基本属实1.临淄区责成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责令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异味扰民行为。
    2.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4家烧烤店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规范使用,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并及时清运,同时提醒就餐人员文明用餐。
    3.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张店区强胜餐饮店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并及时清运,10月15日前完成油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张店区责成马尚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阶段性办结
26X2SD202109250088周隆路至油坊街铁路施工,两侧堆放建筑垃圾,一直未清运。周村区土壤9月26日,周村区组织大街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周村区周隆路至油坊街铁路施工为邹平货运铁路专用线施工工地,两侧有建筑垃圾。
属实1.周村区要求中铁三局将周隆路至油坊街铁路施工工地两侧建筑垃圾清运,已清理完毕;
    2.周村区加强对该处工地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已办结
27X2SD202109250222淄博市淄川区山川集团每年不定期无规律排放废气,异味扰民,希望查处。淄川区大气9月26日,淄川区组织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川集团”实为山东奥博医用器材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查王村西北,年产60亿支PVC手套项目后评价于2016年8月4日取得备案意见。该企业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异味为塑化、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分别经集气罩及密闭车间顶部收集装置收集。原有废气处理设施为循环水降温、静电烟油净化设备,废气处理效率不高、处理异味效果不佳,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2020年12月初,企业投资3000万元,新上RTO蓄热燃烧废气处理设备,现废气经RTO蓄热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查阅其生产期间的检测报告,有组织及无组织VOCs排放均达标。该企业因市场等原因自2021年6月23日停产,现厂区无异味。
部分属实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强对山东奥博医用器材有限公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其规范运行环保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办结
28X2SD2021092500211.淄博市周村区山东金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李某某,2012年底从周隆路搬迁至恒星路厂区,涉嫌存在将邹平厂区的高分子矿物油危险废物填埋至该厂区其办公楼东北侧地下。希望调查、处理。
    2.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灯塔5号楼前绿化带内绿化物少,存在裸露土地,形成扬尘,需进一步完善绿化。
      3.反映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119号金周华府小区散放大型犬狗叫扰民、粪便污染、一楼占用绿化带毁绿问题整改不力,整改质量不高,缺乏细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浮于表面,没有长期落实整改效果。现问题依然存在。
    4.淄博市周村区垃圾清运存在只管箱内垃圾忽视箱外垃圾的问题、箱外枯枝不清运问题。
    5.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与恒星路十字路口处东南角绿化带内泥土裸露,雨水冲刷泥污路面,存在扬尘问题。
周村区土壤9月26日,周村区组织永安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金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恒星路268号,法人代表为李某某。2012年搬迁至此,主要从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生产。反映的位置(办公楼东北侧)原为闲置未利用土地,2012年该公司搬迁时进行平整利用,地面已硬化建成仓库。
    2021年4月份相关部门、街道已组织对厂区办公楼东北侧4个点位钻探取土,未发现高分子矿物油填埋迹象。该公司已按照化工企业地下水监测要求,进行地下水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有机物未检出,该企业厂区办公楼东北侧未发生变化,仍为仓库,地面硬化。
    2.东门路灯塔5号楼小区内2017年进行了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内已铺设沥青路面,灯塔5号楼东侧为东门路绿化带,绿化带完好,无裸露地面。
      3.现物业已对堆放在绿化带内的狗笼、花架等私人物品进行清理,绿化带内存在原铺设方砖。因季节原因,现不适宜补植,为防止出现扬尘,计划在绿化补植时对铺设的方砖进行清除。询问小区居民,该小区有时存在散放犬只。
    4.周村区部分垃圾点垃圾桶周边存在枯枝落叶等散落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情况。
    5.目前,供电部门正在该处进行拖管施工,开挖绿化带后施工作业面未及时覆盖、拦挡,降雨时部分裸露泥土冲至人行道,造成路面污染。
部分属实1.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山东金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9月26日对该公司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高分子矿物油。
    2.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小区及周边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为解决私自占用绿化带毁绿问题,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小区物业对绿化带内裸露土地进行补植,10月15日前完成补植。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小区物业人员对小区养狗住户进行全面统计,有针对性地入户发放文明养犬通知,向居民宣传居民养犬相关规定,要求养狗居民文明养犬,为犬只安装止吠器,遛狗时使用牵引绳,及时清理狗粪便,防止出现噪声、异味扰民。
    4.区城乡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责成市场化公司清运垃圾时注意保持好桶内外及周边卫生,做到车走地净。加强垃圾桶周边卫生保洁,散落垃圾及时入桶。
    5.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协调供电部门对施工作业面进行覆盖,对污染路面进行冲洗。下一步,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强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尘抑尘措施。
阶段性办结
29X2SD202109250063举报人称自己承包的萌一村土地用村里多眼水井浇灌后导致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现象,多次向村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未收到任何答复。文昌湖区9月26日,文昌湖区组织萌水镇人民政府、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区安监环保局、区地方事业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萌一村现从事农业种植的个人承包地块约100亩,其他农户种植地约300亩,共计400亩。主要种植玉米,现已进入成熟期,即将收获,未见明显异常。常用灌溉水井共有9眼,区安监环保局已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9眼水井取样,对农田灌溉水质标准16项指标、地下水质量标准39项指标开展检测。同时,区地方事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萌一村400亩种植用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
    萌水镇人民政府于7月20日、9月22日、9月24日接到该问题投诉,先后以短信、电话及现场直接回复等方式与投诉人进行了回复。
部分属实1.区安监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单位对9眼水井进行取样检测,10月2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2.区地方事业局聘请第三方机构于2022年3月前完成萌一村400亩种植用地土壤污染调查。
    3.文昌湖区责成萌水镇人民政府、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区安监环保局、区地方事业局深入分析问题,密切关注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作出回复。
阶段性办结
30X2SD202109250033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上黄村东面有个化工厂,山东蓝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酸雾大,气味呛人,环保设备根本不运行,外排废水,尤其是下雨时,排出酸水烧死庄稼,厂里没有事故水池,车间多次改造,与环保手续不符。淄川区大气9月26日,淄川区组织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企业为山东蓝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罗村镇上黄崖村东600米,其30000吨/年涉及饮用水处理化学品硫酸铝、硫酸铝铵技改项目于2016年10月取得备案意见。
      1.企业使用浓硫酸与氢氧化铝生产硫酸铝过程中产生硫酸雾,经水喷淋塔洗涤后排放。查阅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水喷淋塔使用正常,未发现环保设施不运行情况。查阅监测报告,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达标。车间内有异味。
      2.水喷淋塔洗涤水循环利用,浓水回用于生产反应环节;产品冷却循环水循环利用,均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经走访周边农户,厂区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烧死庄稼”情况。
    3.企业于办公室东侧建设长9米、宽3米、高5米事故应急池。现场与环评及备案意见比对,未发现不符情况。
部分属实1.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责令企业通过增加软帘方式加强车间密闭。
    2.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加大对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环评要求进行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企业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4.淄川区罗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具备资质三方机构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31X2SD202109250263淄川区松岭西路淄川公路局西南斜对过藏一废旧不锈钢收购点,长期无资质收购化工设备,并对化工设备进行切割、解体、挤压压块,化工残气、残液味刺鼻、切割现场尘土飞扬,无任何环保设施,长期露天作业严重污染周围生态环境。淄川区大气9月26日,淄川区组织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等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废旧不锈钢收购点”为淄川钟楼凯宇不锈钢经营部,位于淄川经济开发区松龄西路211号,经营者为杨某,2017年7月31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不锈钢销售。
    1.现场存有不锈钢下脚料,未发现废旧化工设备。该经营部收购废旧不锈钢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相关规定,超出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办理变更登记。
      2.该经营部仓库房檐下有1台电力液压打包机,用于对钢材下脚料的物理挤压打包,挤压打包过程不产生污染物,不需要纳入环评管理和配备环保设施;经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对业主进行询问、调阅现场监控,并对周边住户入户调查访问,未发现切割、解体设备、化工残气、残液、切割尘土飞扬情况。
部分属实1.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经营部超出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依法立案查处。
    2.淄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该经营部对现场环境立即进行整理、清理,已于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加强对该经营部的巡查监管,防止环境违法问题发生。
阶段性办结
32D2SD202109250015淄博市高青县国井欣苑3期物业办公室门前堆放了众多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要求清理,并加强管理。高青县土壤9月26日,高青县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田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国井欣苑3期于2021年二季度陆续交付业主,目前正处于业主装修入住阶段。为方便小区装修垃圾管理清运,淄博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物业办公室东侧15米处设立了装修垃圾集中存放点,面积30㎡,用彩钢瓦进行了围挡。因淄博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装修垃圾集中存放点围挡倒塌后未及时整修,导致装修垃圾散落。
属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田镇街道办事处责令淄博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对装修垃圾集中存放点的垃圾进行清运,现已清理完毕。同时,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合理规范设置装修垃圾集中存放点,及时进行清运,并引导业主规范投放各类垃圾,确保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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