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5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邮编:25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工业电子加速器辐照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少海路3477号,山东国源电缆电器有限公司厂区中间位置辐照加工车间内西侧区域 | 山东国源电缆电器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浓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山东国源电缆电器有限公司为满足发展需要,拟建设一座加速器机房,并安装1台DD3.0MeV型工业电子加速器,该加速器核技术利用为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对公司所生产部分电线电缆进行辐照交联。该项目位于厂区内中间位置,北侧为厂区道路、导体一车间、电缆车间,南侧为厂区道路、厂区操场,西侧为厂区道路、导体二车间,东侧为辐照加工车间机台摆放区域、待检测区、成品放置区。项目为二层建筑,一层为辐照室、控制室,二层为主机室、设备间,其中工业电子加速器拟安装于二层主机室内,照射方向为向下照射。加速器机房四周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一、该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及以下要求,开展辐射安全工作。(一)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法人代表为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指定1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辐射工作岗位,落实岗位职责。2.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安全岗位职责》、《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规定》、《工业电子加速器安全操作规程》、《工业电子加速器检修维护制度》、《工业电子加速器使用登记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监测方案》、《自行检查与年度评估制度》、《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以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要求并建立辐射安全管理档案。(二)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1.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的规定,严格制定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严禁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辐射工作人员从事辐射工作前需要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平台报名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否则不得从事辐射工作,持有培训证书人员应定期到该平台进行复训。2.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18号)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做到1人1档。辐射工作人员应规范佩戴人剂量计,每3个月进行1次个人剂量监测,发现监测结果异常的,应当立即核实和调查,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三)做好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工作1.严格执行《粒子加速器辐射防护规定》(GB5172-1985)和《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GB/T25306-2010)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防护门及辐照室屏蔽墙外30cm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2.5μGy/h;加速器机房对周围人员产生的辐射剂量低于剂量约束值。2.各辐射工作场所严格按要求实行分区管理,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一层的辐照室、二层的主机室为控制区,一层的控制室,二层的设备间等与控制区相邻区域为监督区。),并在入口处设立表明控制区、监督区的标牌,除辐射工作人员外任何公众人员未经允许均不得进入。3.在辐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标志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4.在辐照室室顶平台设置警戒围挡、二层入口处设置门锁、二层迷道间防护门门机联锁装置等措施,严禁工业电子加速器工作期间人员进入辐照室室顶平台或主机室内。在加速器机房周围设置围挡,并在入口处设置专人检查,以防无关人员误入。5.做好电子直线加速器及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修、维护档案,确保防护门门机联锁装置、钥匙开关、警灯、警铃、摄像头、急停开关、拉线开关、巡检开关、工作状态指示灯及电离辐射警告装置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安全有效。6.配备1台便携式辐射环境检测仪(巡测仪),用于该项目自行监测使用。严格执行辐射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定期监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一步监测,并向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监测数据。7.电子加速器工作场所应安装设计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的专用通风系统,将工作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经专用通风管道按标准高空排放,保证电子加速器工作场所良好通风。(四)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禁止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卫生间、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五)项目运行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要求。(六)及时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若发生辐射事故,应及时向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和卫健委等部门报告。(七)强化公众参与,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确保公众知情权。你公司应主动加强对厂区人员的辐射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要求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四、你单位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前不得从事本项目涉及的辐射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负责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五、积极开展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每年的1月31日前,向省、市、区3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年度评估报告。六、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批复文件起10日内,将本审批意见及批准后的环境报告表送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备案,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 企业自行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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