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十批)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17 | 张店区东四路与人民路路口西南侧盛世新东城小区经常闻到刺鼻臭味。 | 张店区 | 大气 | 我市高度重视化工企业异味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化工企业异味整治。近年来,针对盛世新东城所处区域周围化工异味扰民问题,对所属张店和高新区的四宝山南坡化工企业完成了2轮(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其中2家企业建设完成了废气蓄热式焚烧炉,将生产废气集中焚烧处理后排放;对全部化工企业生产工序、储罐区等均配套建设了废气喷淋吸收、低温等离子和光氧等废气净化设施;对有废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废水处理池全部实施了密闭蓬盖,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同时,将该区域列为重点巡查对象,加强了节假日及其夜间的巡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接到投诉后,我市安排相关区县加大了对周边的重点时间节点的巡查,但未发现异常现象。 由于四宝山南坡企业建厂时间长,部分生产设施存在故障率高的问题,检修时易存在阵发性跑冒滴漏,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属实 | 责成张店区和高新区加强该地区的巡查,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 无 |
119 | 高新区卫崮镇鑫港燃气排放废气。 | 高新区 | 大气 | 经现查核查,该公司环保手续完备,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对各项污染物进行人工监测,每季度对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人工比对,结果正常达标排放。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焦炉机侧和焦侧地面除尘站、烟道有组织、污水站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在线数据达标排放,厂区内焦炉区域有轻微异味,现场督导企业加强管理、排查整治异味源,厂界未闻到明显异味。查阅该公司废气在线排放历史数据,显示废气均达标排放。其次,根据该公司第二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的人工检测报告,废气达标排放。 经核查,该公司为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近几年加大投资陆续建设了焦侧地面除尘站、提升改造烟道废气脱硫脱硝项目、密闭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同时该公司加强了企业环保管理工作,强化岗位环保职责落实,加大环保设施巡检,加强夜间领导带班巡查工作,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高新区一直将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涉废气污染源进行重点监管,环保局监测站每月一次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人工监测,前期未发现存在“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收到省环保督察信访件后,高新区进一步加强了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及夜间巡查工作,期间也未发现存在“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高新区于2018年8月27日凌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结果废气达标排放。 针对重复信访问题,2018年8月30日,高新区下发通知要求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限产25%,环保局和淄博保税物流园区组织人员采取夜间驻厂监管措施,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测频次,精准掌握环保设施运行及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 属实 | 1.责令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限产25%,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各项环保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夜间装置规范化、精细化操作,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责成高新区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及夜间值班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 无 |
121 | 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奥林匹克小区,早上五点左右垃圾车清运垃圾噪声扰民,垃圾洒落地面污染小区环境。 | 临淄区 | 大气、噪声 | 经现场核查,该小区生活垃圾是由淄博锦绣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清运,所用车辆为专用垃圾压缩车,运输时间为每日上午六点左右,现场存在垃圾装车过程中造成少量垃圾洒落现象,同时也存在垃圾车清运垃圾时出现倒垃圾、放垃圾桶等噪声的情况。 | 属实 | 责令锦绣韬公司垃圾运输车辆改到每天上午6点以后清运垃圾,清运过程中轻倒轻放垃圾桶。同时,要求清运垃圾车辆完全密闭,及时清扫洒落垃圾桶周边的垃圾。 | 无 |
122 | 沂源县鲁村镇青杨圈村所有路面清扫不及时,环境脏乱差。 | 沂源县 | 其他 | 经现场核查,青杨圈村正在实施“户户通”改造工程,先期新建设的路面因养护需要覆盖了薄膜,村内部分小街巷有少许存量垃圾。 | 属实 | 1.责令国源环境公司及青杨圈村村委,对村内道路进行清理,并组织保洁员对村内存量垃圾进行清扫、清运,现已整改完毕。 2.责成鲁村镇举一反三,开展全镇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保持常态化。 | 无 |
123 | 高新区化工路新华制药厂污水处理池夜间异味大,多次投诉未果。 | 高新区 | 大气 | 1.投诉反映的是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化工路的污水处理厂,该厂以处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生产废水为主,采用初沉+调节+水解酸化+好氧脱碳+OA脱氮+二沉池的污水处理工艺。 2.经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污水池已全部密封,配备有5套异味净化处理设施,总引风处理能力67000M3/h,其中1套低温等离子异味净化设施,4套光电废气净化设施,污水池废气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3.根据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第二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和7月份有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4.高新区环保局在近期夜间值班环保巡查中,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厂界外明显异味的情况。 综上,夜间排放废气情况属实,但是根据第三方有资质检测公司检测数据,显示其废气均达标排放。 | 属实 | 1.责令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废气治理设施日常巡检及维护力度,保证废气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加大净化设施喷淋液置换频次,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124 | 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联通路天立花园小区8号楼南侧沿街房石蛤蟆水饺油烟污染。 | 张店区 | 油烟 | 经现场核查,该饭店为张店区联通路70-7号淄博博山饭店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联通路与明清街路口西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存在设备老化现象,无油烟、噪音检测报告。 | 属实 | 1.责令该饭店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委托第三方对新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责成张店区加强巡查,排查周边饭店油烟污染线索,避免油烟、噪音扰民。 | 无 |
125 | 桓台县新城镇城南村老张田路,桓台县净水剂厂门前东西向道路扬尘严重。 | 桓台县 | 扬尘 | 经查,老张田路现已成为连村路,因路年久失修,路面破损,易造成扬尘。新城镇政府原计划于2018年对该道路进行翻修,现因沿线淄博市引黄供水管理局净水厂配套工程正在建设,故该道路计划于2019年4月净水厂项目完工后进行翻修。 | 属实 | 1.责令桓台县加强道路日常维护,对道路进行清扫,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2.责成桓台县待淄博市引黄供水管理局净水厂工程竣工后及时对该道路进行翻修。 | 无 |
0830-1 | 淄博市,尤其是淄川区凌晨燃放婚礼喜庆礼炮,造成严重的噪声和大气污染,反映多次未解决。 | 淄博市 | 噪声 | 我市各区县民俗习惯有差异,除淄川有反映凌晨燃放礼炮的情况外,其它区县此类报警很少。针对烟花爆竹工作,市公安局一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下发《关于做好在婚庆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1月,转发了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的通知》,为落实此通知要求,各区县也相应制定了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规定。目前,禁放区域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情况已基本禁绝,但仍有部分群众燃放婚礼喜庆礼炮,不注意时段,造成扰民。 | 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公安机关将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民生警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管理,减少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具体整改措施: 1.一是把群众投诉烟花爆竹问题纳入全市110接处警予以重点关注,接到报警,第一时间处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坚决予以处罚。二是把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纳入社会面监管重点予以管控,对工作中发现的涉烟花爆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查证,依法打击。三是基层派出所要对辖区内婚庆公司、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摸底,召开负责人会议,要求其提示、规劝婚礼当事人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避免夜间燃放造成扰民。四是把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纳入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抵制燃放的自觉性。五是进一步研究出台关于全市范围内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为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2.责成各区县政府要科学划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时段,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倡导文明婚庆。 | 无 |
0830-3 | 1.周村区南长行街原周村区区医院东门施工现场土方未完全遮挡,有扬尘。 2.淄川区双罗路小吊桥村村西修路泥土裸露有扬尘,出行不便。 3.周村区电厂路唐槐雅居溪苑沿街在建饭店排放噪声、油烟;开办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 周村区、淄川区 | 噪音、油烟、扬尘、其他 | 1.经现场核查,该项目为周村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造提升项目,东门处正在进行消防水池工程,土石方前期已进行了覆盖,但后期新堆积土方部分未完全覆盖。 2.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双罗路升级改造工程小吊桥村段的两段便道,目前由于双罗路还未竣工,施工方留出便道方便群众出行。经现场查看,一段便道通往小吊桥村内,坡度较高且不平造成了群众出行不便,另一段便道为老罗双路一段,由于过路货车较多,产生扬尘。 3.经核查,该快餐店名字为种花家快餐,正在进行店内装修,有噪音排放,但无油烟。8月28日经委托进行噪声检测,店外3米处不超标(检测结果:56.2分贝,此处属商业、居住混杂区,昼间<60分贝);该快餐店已安装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器且烟道已过顶,油烟排放口距离居民区20米以上,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 属实 | 1.一是责令周村区医院改造项目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其对整个土石方堆积处全部重新覆盖抑尘网,现该处抑尘网全部覆盖完毕。二是对该问题立案查处。三是责成周村区加强对该项目施工工地的监督,督促施工方加强管理,确保扬尘治理到位。 2.责成淄川区立即对通往小吊桥村便道进行修整,用石子对路面进行铺垫,减缓坡度,方便群众出行。对老罗双路段便道加大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责令施工方加快双罗路施工进度,尽早竣工通行。 3.责令种花家快餐营业时按规定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保养、保洁,确保油烟处理效果。责成周村区加强与附近居民的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营商与居住环境。 | 无 |
0830-6 | 淄川区寨里镇甘泉村淄博洪泉钙业有限公司开采证过期、粗暴开采、破坏生态。 | 淄川区 | 水、其他 | 1.经查,反映的淄博洪泉钙业有限公司实际为淄博洪泉石料厂,为淄博崇正水泥有限公司配套矿山,是我市确定保留的石灰石矿山之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6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9日,未过期。 2.现该企业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埋设了界桩和设置了铁丝围网,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开采。但2017年12月,曾在巡查中发现该矿存在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石灰石行为,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罚款82388元。 3.针对露天矿山在开采、粉碎、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和破坏生态问题。2017年5月淄川区印发了《淄川区标准化石灰石矿山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石灰石生产矿山实行边开采、边复垦,最大限度减少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17年该矿山已完成土地综合修复任务300亩。目前,该矿正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 属实 | 1.责成淄川区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发生。 2.责令淄博洪泉石料厂认真落实各生产、运输环节的防尘抑尘措施,全面加强对矿山生产过程中的扬尘管控,对开采、粉碎等生产工序全部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对进出车辆全部经过冲洗平台冲洗,所有运输车辆全部进行密闭蓬盖,道路定时洒水和清扫,严格控制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快土地复垦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进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