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淄博市环保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8-08 14:4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39、2306856

电子邮箱:zbhbxkk@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文件

1

年产20万吨高性能树脂项目(一期)

齐鲁化学工业区

山东凯威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12万吨,包括1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和2万吨/年改性树脂项目。10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包括6.5万吨/年邻苯类不饱和聚酯树脂(3.5万吨/年邻苯196不饱和聚酯树脂和3万吨/年邻苯503不饱和聚酯树脂)和3.5万吨/年DCPD类不饱和聚酯树脂,以乙二醇、二甘醇、丙二醇、顺酐、苯酐、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酯化缩聚反应、冷却、稀释、灌装等工序,生产邻苯196不饱和聚酯树脂;以甘油、二甘醇、甲基丙二醇、顺酐、苯酐、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经酯化缩聚反应、冷却、稀释、灌装等工序,生产邻苯503不饱和聚酯树脂;以乙二醇、二甘醇、丙二醇、顺酐、苯酐、双环戊二烯、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加成反应、酯化缩聚反应、冷却、稀释、灌装等工序,生产DCPD类不饱和聚酯树脂。2万吨/年改性树脂项目包括1万吨/年乙烯基树脂和1万吨/年丙烯酸树脂,以甲基丙烯酸、环氧树脂、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加成反应、冷却、稀释、灌装等工序,生产乙烯基树脂;以二甲苯、甲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苯乙烯、丙烯酸羟乙酯、乙酸乙酯、二叔丁基氧化物、甲乙酮、乙酸丁酯为主要原料,经聚合反应、冷却、灌装等工序,生产丙烯酸树脂。另,项目(一期)利用生产的树脂进行调和加工,生产2万吨/年调和树脂。项目(一期)总投资84450.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二期8万吨另行评价。

(一)该项目施工期要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系统,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建立和完善污水收集设施。

项目运营期工艺废水、喷淋塔废水利用你公司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循环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实验室仪器清洗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52-2015)表1限值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该项目施工期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粉尘性材料要集中存放并进行遮盖;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布覆盖、冲洗轮胎及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并及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通用树脂邻苯类生产中酯化反应废气、稀释工序废气、灌装工序废气等;通用树脂DCPD类生产中加成反应废气、酯化反应废气、稀释工序废气、灌装工序废气等;乙烯基树脂生产中加成反应废气、稀释工序废气、灌装工序废气等;丙烯酸树脂生产中聚合反应废气、灌装工序废气等;调和树脂生产中灌装工序废气、粉性物料投加过程含尘废气等;焚烧炉以及废水焚烧炉燃烧废气。通用树脂邻苯类生产废气、通用树脂DCPD类生产废气、乙烯基树脂生产废气、丙烯酸树脂生产废气及调和树脂生产有机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吸收+废气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气焚烧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排放浓度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52-2015)表5、表6限值要求。调和树脂生产中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限值要求,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焚烧炉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余热锅炉+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固定床处理,废气焚烧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二英等排放浓度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限值要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52-2015)表5、表6限值要求。储罐区苯乙烯、双环戊二烯储罐呼吸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储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52-2015)表5限值要求。

加强精细化管理,采用密封性好的设备、采用密闭装卸和投料系统等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厂界无异味。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确保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752-2015)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三)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音先进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噪声排放分别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及相关法规规定,建设配套完善的固体废物收集装置,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包装袋均属于危险废物,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妥善处置。

(五)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要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主要风险源安装预警和检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足够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在厂区总排口安装切断装置,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要求。

(七)项目运行期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总量符合总量确认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内。

企业自行开展

污水处理协议

2

催化剂制备及评价装置项目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预硫化车间、造粒间等,建设项目总投资5327.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4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属未批先建项目。临淄环保分局于2017年2月23日对该项目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一)加强生产管理及设备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按申报工艺组织生产,该项目生产废水的分类收集回用和预处理工作,该项目生产废水中的铜系催化剂压滤废水、氨吸收塔废水、硫化氢制备废水及蒸汽冷凝水回用,其他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生活废水排入你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排海管线排入小清河。

所有装置、储罐及管线原则上要建于地面之上,低于地面的设施必须建设在高标准的硬化防渗池内;厂内除绿化区外的所有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运输区地面、污水管线及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要采取高标准的硬化防腐防渗措施;生产装置区和物料储罐区应设置事故围堰,绿化区与防渗区间应设置防渗围堰,防止污染地下水。

(二)运营期废气须规范收集、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整体装备水平。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源经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应确保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等相关标准要求。

加强生产过程及储存管理,采用密闭性好的设备。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等相关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并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善的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

(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的要求,并作为环保验收的必要条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企业自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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